永高股份:股东股票解除质押
证券代码:002641 证券简称:永高股份 公告编号:2021-038 永高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股东股票解除质押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 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永高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1年4月9日接到公司第三 大股东、副董事长张炜先生关于股份解除质押的通知,获悉张炜将其质押给上海 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的公司股票14,750,000股全部解除了质押, 具体事项如下: 一、股东股份解除质押的基本情况 1、股东股份解除质押的基本情况 股东 名称 是否为控 股股东或 第一大股 东及其一 致行动人 本次解除质 押股份数量 (股) 占其所持 股份比例 占公司总 股本比例 起始日 解除 日期 质权人 张炜 是 14,750,000 14.16% 1.19% 2020年3 月25日 2021年4 月8日 上海浦东 发展银行 股份有限 公司深圳 分行 2、股东股份累计质押基本情况 截止本次披露日,上述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所持质押股份累计如下: 股东名 称 持股数量 (股) 持股 比例 累计质押数 量(股) 占其 所持 股份 比例 占公 司总 股本 比例 已质押股份情 况 未质押股份情况 已质押 股份限 售和冻 结数量 (股) 占已 质押 股份 比例 未质押股份 限售和冻结 数量(股) 占未质 押股份 比例 公元塑业 集团有限 公司 465,296,370 37.66% 6,000,000 1.29% 0.49% 0 0.00% 0 0.00% 卢彩芬 168,480,000 13.64% 0 0.00% 0.00% 0 0.00% 0 0.00% 张 炜 104,171,900 8.43% 0 0.00% 0.00% 0 0.00% 78,128,925 75.00% 张建均 3,599,144 0.29% 0 0.00% 0.00% 0 0.00% 0 0.00% 卢震宇 12,332,130 1.00% 0 0.00% 0.00% 0 0.00% 9,524,097 77.23% 王宇萍 4,960,000 0.40% 0 0.00% 0.00% 0 0.00% 0 0.00% 卢彩玲 5,379,400 0.44% 0 0.00% 0.00% 0 0.00% 0 0.00% 郑 超 3,900,000 0.32% 0 0.00% 0.00% 0 0.00% 0 0.00% 张航媛 9,000,000 0.73% 0 0.00% 0.00% 0 0.00% 6,750,000 75.00% 张翌晨 94,928 0.01% 0 0.00% 0.00% 0 0.00% 0 0.00% 珠海阿巴 马资产管 理有限公 司-阿巴 马元享红 利23号私 募证券投 资基金 24,530,000 1.99% 0 0.00% 0.00% 0 0.00% 0 0.00% 卢彩霞 150,000 0.01% 0 0.00% 0.00% 0 0.00% 150,000 100.00% 合 计 801,893,872 64.91% 6,000,000 0.75% 0.49% 0 0.00% 94,553,022 11.88% 注:(1)张炜、张航媛所持限售股份性质为董事、高管锁定股,卢震宇所持限售股份 性质为董事任职期间内锁定股及股权激励限制性股票锁定股,卢彩霞所持限售股份性质为 股权激励限制性股票锁定股。 (2)张建均和卢彩芬夫妇为公司实际控制人,公元集团为公司控股股东(张建均持有 公元集团 75%股权,卢彩芬持有公元集团 25%股权),张炜为张建均之弟,王宇萍为张炜之 妻,卢震宇为卢彩芬之弟,卢彩玲为卢彩芬之妹,郑超与卢彩玲为夫妇,张航媛为张建均 之女,张翌晨为张建均之子,卢彩霞为卢震宇之姐,张建均、张翌晨于2020年12月29日 珠海阿巴马资产管理有限公司-阿巴马元享红利23号私募证券投资基金签订了一致行动协 议,根据《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规定构成一致行动人。 3、本次解除股份质押后,张炜先生所持公司股票不存在质押情况。 二、备查文件 1、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证券质押及冻结明细表 2、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永高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一年四月九日 中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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