京源环保:江苏京源环保股份有限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集中竞价减持股份计划公告

时间:2021年04月09日 15:52:05 中财网
原标题:京源环保:江苏京源环保股份有限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集中竞价减持股份计划公告


证券代码:
688096
证券简称:
京源环保
公告编号:
2021
-
013





江苏京源环保股份有限公司


持股
5
%
以上股东
集中竞价
减持股份计划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全体董事及相关股东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
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大股东持股的基本情况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华美国际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持有江苏京源环保股份有限
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份
5,400,000.00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
5.0329%




上述股份均为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并上市前取得,并于
2021

4

9
日解除
限售后上市流通。



. 集中竞价
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因股东自身发展的资金需求,华美国际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拟通过集中竞价的
方式减持不超过所持公司股票
100,000.00
股,即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
0.0932%


减持期间为自本公告披露之日起
15
个交易日后的
6
个月内

减持价格按市场价
格确定。减持期间,若公司发生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重大事项,对应的
减持股份数量相应进行调整,减持比例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
0.09
32%




本次拟减持股份的股东不是公司第一大股东、控股股东或者实际控制人,本
次减持股份的安排不会导致公司实际控制权发生变更。



公司于
2021

4

8
日收到华美国际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发来的《关于减持
江苏京源环保股份有限公司股份计划的告知函》,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集中竞价减持主体的基本情况

股东名称

股东身份

持股数量
(股)

持股比例

当前持股股份来源




华美国际投
资集团有限
公司

5%以上非第
一大股东

5,400,000

5.0329%

IPO前取得:5,400,000股






上述
减持主体无一致行动







大股东上市以来未减持股份。




二、集中竞价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股东名


计划减持
数量
(股)


计划减
持比例

减持方式

竞价交易减
持期间

减持合
理价格
区间

拟减持股
份来源

拟减持
原因

华美国
际投资
集团有
限公司

不超过:
100,000


不超
过:
0.0932%

竞价交易减
持,不超过:
100,000股

2021/5/1~
2021/10/28

按市场
价格

IPO前取


自身发
展需要






(一)相关股东是否有其他安排








(二)大股东此前对持股比例、持股数量、持股期限、减持方式、减持数量、减
持价格等是否作出承诺






作为
公司
持股
5%
以上股东的华美国际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承诺:



1
)自发行人股票上市之日起十二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单
位持有的发行人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也不由发行人回购该部分股份。




2
)本单位所持发行人股份锁定期届满后,本单位拟减持股票的,将严格
遵守
证监会、交易所关于股份减持的相关规定。




3
)如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或证监会、交易所规定或要求股份锁定
期长于本承诺,则本单位直接和间接所持发行人股份锁定期和限售条件自动按该
等规定和要求执行。





4
)如以上承诺事项被证明不真实或未被遵守,则本单位出售股票收益归
发行人所有,本单位将在
5
个工作日内将前述收益缴纳至发行人指定账户。如因
未履行上述承诺事项给发行人或者其他投资者造成损失的,本单位将向发行人或
者其他投资者依法承担赔偿责任。本单位怠于承担前述责任,则发行人有权在分
红时直接扣除相应款项。






本次拟减持事项与此前已披露的承诺是否一致 √是 □否



(三)是否属于上市时未盈利的公司,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
高级管理人员拟减持首发前股份的情况 □是 √否


(四)本所要求的其他事项








三、控股股东或者实际控制人减持首发前股份


否是控股股东或者实际控制人拟减持首发前股份的情况









四、集中竞价减持计划相关风险提示

(一)减持计划实施的不确定性风险,如计划实施的前提条件、限制性条件
以及
相关条件成就或消除的具体情形等

上述股东将根据市场、公司股价等情况决定是否实施本次股份减持计划,因
本次减持计划的实施存在减持期间、减持数量、减持价格的不确定性,请广大投
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二)减持计划实施是

可能导致上市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的风险






(三)其他风险提示


1、本次减持计划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董监
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


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相关
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和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规定,不存在不得减持股份的情形。


2、公司股东将严格遵守《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
《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
等有关法律法规、规定以及相应承诺的要求,及时履行信息告知义务。减持计划
实施后,本公司将按照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江苏京源环保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

4

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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