龙蟠科技:江苏龙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股东减持股份计划公告

时间:2021年04月09日 15:52:30 中财网
原标题:龙蟠科技:江苏龙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股东减持股份计划公告


证券代码:
603906
证券简称:
龙蟠科技
公告编号:
2021-047





江苏龙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
股东
减持股份计划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全体董事及相关股东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
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股东持股的基本情况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南京贝利创业投资中心(有限合伙)持有江苏龙蟠科技
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份
9,679,7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2.8110%。



. 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南京贝利创业投资中心(有限合伙)
本次计划以集中竞价和大宗交易方式分
别减持公司股份不超过
3,443,509股和
4,128,265股,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进行
减持的,任意连续
90个自然日内减持总数不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
1.0000%;通
过大宗交易方式进行减持的,任意连续
90个自然日内减持总数不超过公司股份
总数的
1.1989%,减持价格
按市场价格确定。






一、减持主体的基本情况

股东名称

股东身份

持股数量
(股)

持股比例

当前持股股份来源

南京贝利创业投资
中心(有限合伙)

5%以下股东

9,679,700

2.8110%

IPO前取得:6,722,014股

其他方式取得:2,957,686股



注:南京贝利
创业
投资中心(有限合伙)其他方式取得的股份,为公司
2017年度和
2018
年度权益分派实施的资本公积转增股本。






上述减持主体存在一致行动人:




股东名称

持股数量(股)

持股比例

一致行动关系形成原因

第一组

南京贝利创业投资中心
(有限合伙)

9,679,700

2.8110%

朱香兰女士控股南京贝利创
业投资中心(有限合伙)

朱香兰

16,870,464

4.8992%

朱香兰女士控股南京贝利创
业投资中心(有限合伙)



石俊峰

151,901,568

44.1124%

朱香兰与石俊峰系夫妻关系

合计

178,451,732

51.8226%








大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过去12个月内减持股份情况

股东名称

减持数量
(股)

减持比例

减持期间

减持价格区间

(元/股)

前期减持计
划披露日期

南京贝利创业投资
中心(有限合伙)

9,077,740

3.00%

2020/8/10~
2020/9/10

23.72-29.48

2020年7月
11日





二、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股东名称

计划减持
数量
(股)

计划减持
比例

减持方式

竞价交易
减持期间

减持合
理价格
区间

拟减持股
份来源

拟减持
原因

南京贝利创
业投资中心
(有限合伙)

不超过:
7,571,774


不超过:
2.1989%

竞价交易减
持,不超过:
3,443,509股

大宗交易减
持,不超过:
4,128,265股



2021/5/6~
2021/11/5

按市场
价格

IPO前获
得以及上
市后股本
转增

企业资
金需求







(一)相关股东是否有其他安排






(二)大股东及董监高此前对持股比例、持股数量、持股期限、减持方式、减持数
量、减持价格等是否作出承诺






公司股东南京贝利
创业
投资中心(有限合伙)承诺:(
1)除按照相关法律
法规、中国证监会的相关规定在龙蟠
科技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时所公开发售的股
份外,自龙蟠科技本次发行的股票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内,本
企业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企业在龙蟠科技本次公开发行股票前已直接或
间接持有的龙蟠科技的股份,也不由龙蟠科技回购该部分股份。(
2)在满足以
下条件的前提下,本企业可减持龙蟠科技的股份:

本企业承诺的锁定期届满
且没有延长锁定期的相关情形;

如发生本企业需向投资者进行赔偿的情形,
本企业已经全额承担赔偿责任。(
3)若在锁定期届满后第一年内减持的,减持
比例将不超过本次发行时所持龙蟠科技全部股份数额的
50%。若在锁定期满第
二年内减持的,可以将本次发行时所持有龙蟠科技全部股份数额减持完毕。


4)上述减持价格将不低于本次发行的发行价。自龙蟠科技股票上市至其减持
期间,龙蟠科技如有派息、送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配股等除权除息事项,
减持底价下限和股份数将相应进行调整。(
5)拟减持所持龙蟠科技股份的,将
提前五个交易日向龙蟠科技提交减持原因、减持数量、减持对龙蟠科技治理结
构及持续经营影响的说明,并由龙蟠科技在减持前三个交易日予以公告。(
6)
本企业未履行或未及时履行相关承诺时的约束措施,包括:

由龙蟠科技及
时、充分披露本企业
未履行或未及时履行相关承诺的事实及具体原因;

由本
企业及时作出合法、合理、有效的补充承诺或替代性承诺,以最大可能保护龙
蟠科技及其投资者的权益;

由龙蟠科技董事会将上述补充承诺或替代性承诺
提交龙蟠科技股东大会审议;

本企业因未履行或未及时履行相关承诺所获得
的收益归龙蟠科技所有;

本企业未履行或未及时履行相关承诺导致龙蟠科技
或投资者损失的,由本企业依法赔偿龙蟠科技或投资者的损失。



本次拟减持事项与此前已披露的承诺是否一致 √是 □否

(三)本所要求的其他事项






三、相关风险提示

(一)减持计划实施的不确定性风险


减持期间内,公司股东

根据市场情况、公司股价情况等情形决定是否实
施本次股份减持计划,减持时间、减持价格存在不确定性。



(二)减持计划实施是

可能导致上市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的风险






本次减持计划实施不存在对公司的治理结构及持续经营产生重大不利影响
的情况,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


(三)其他风险提示


本次减持计划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股东、董监
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
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和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规定。公
司将督促其严格遵守有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江苏龙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
4月
10日



  中财网
各版头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