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安稳健增长混合A : 关于平安稳健增长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开放申购、赎回、转换、定期定额投资业务

时间:2021年04月09日 01:12:38 中财网
原标题:平安稳健增长混合A : 关于平安稳健增长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开放申购、赎回、转换、定期定额投资业务的公告


关于平安稳健增长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开放申购、赎回、转换、定期
定额投资业务的公告
公告送出日期:2021年4月9日
1.'公告基本信息
基金名称平安稳健增长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基金简称平安稳健增长混合
基金主代码010242
基金运作方式契约型开放式
基金合同生效日2021年1月13日
基金管理人名称平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名称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基金注册登记机构名称平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公告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及其配套法规、《平安稳健
增长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平安稳健增长混合型证
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等
申购起始日2021年4月12日
转换转入起始日2021年4月12日
赎回起始日2021年4月12日
转换转出起始日2021年4月12日
定期定额投资起始日2021年4月12日
下属基金份额的简称平安稳健增长混合A 平安稳健增长混合C
下属基金份额的交易代码010242 010243
该基金份额是否开放申购、赎回、转换、定期定额投资是是
2.'申购、赎回及转换业务的办理时间
投资人在开放日办理基金份额的申购和赎回,具体办理时间为上海证券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及相
关期货交易所的正常交易日的交易时间(若本基金参与港股通标的股票交易且该工作日为非港股通交易
日,则基金管理人可根据实际情况决定本基金是否开放申购、赎回等业务,具体以届时发布的公告为准),
但基金管理人根据法律法规、中国证监会的要求或基金合同的规定公告暂停申购、赎回时除外。基金合同生
效后,若出现新的证券、期货交易市场,证券、期货交易所交易时间变更或其他特殊情况,基金管理人将视情
况对前述开放日及开放时间进行相应的调整,但应依照《信息披露办法》的有关规定在规定媒介上公告。

3.'日常申购业务
3.1'申购金额限制
1、原则上,投资者通过其他销售机构申购,单个基金账户单笔最低申购金额起点为人民币1元(含申购
费),追加申购的最低金额不受限制。基金管理人直销网点接受首次申购申请的最低金额为单笔人民币50,
000元(含申购费),追加申购的最低金额为单笔人民币20,000元(含申购费)。通过基金管理人网上交易系
统办理基金申购业务的不受直销网点单笔申购最低金额的限制,首次单笔最低申购金额为人民币1元(含
申购费),追加申购的最低金额不受限制。

实际操作中,以各销售机构的具体规定为准。

2、投资者当期分配的基金收益转购基金份额时,不受最低申购金额的限制。

3、投资者可多次申购,对单个投资者的累计持有基金份额不设上限限制,但单一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
数不得达到或超过基金份额总数的50%(在基金运作过程中因基金份额赎回等情形导致被动达到或超过
50%的除外)。

4、当接受申购申请对存量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构成潜在重大不利影响时,基金管理人应当采取设定单
一投资者申购金额上限或基金单日净申购比例上限、拒绝大额申购、暂停基金申购等措施,切实保护存量基
金份额持有人的合法权益。基金管理人基于投资运作与风险控制的需要,可采取上述措施对基金规模予以
控制。具体见基金管理人相关公告。

5、基金管理人可在法律法规允许的情况下,调整上述规定申购金额的数量限制。基金管理人必须依照
《信息披露办法》的有关规定在规定媒介上公告。

6、申购份额、余额的处理方式:申购的有效份额为净申购金额除以当日的该类基金份额净值,有效份额
单位为份,上述计算结果均按四舍五入方法,保留到小数点后2位,由此产生的收益或损失由基金财产承担。

3.2'申购费率
本基金A类基金份额在申购时收取申购费用,C类基金份额不收取申购费用,但从该类别基金资产中计
提销售服务费。本基金A类基金份额的申购费用由申购A类基金份额的申购人承担,不列入基金财产,主要
用于本基金的市场推广、销售、登记等各项费用。

本基金
A'类基金份额对申购设置级差费率。投资者在一天之内如果有多笔申购,适用费率按单笔分别
计算。

本基金A'类基金份额的申购费率结构表:
申购金额M(元)(含申购费) 申购费率
M<100万1.20%
100万≤M<300万0.80%
300万≤M<500万0.30%
M≥500万每笔1000元
3.3P其他与申购相关的事项
1、申购以金额申请,遵循“未知价”原则,即申购价格以申请当日收市后计算的基金份额净值为基准进
行计算;
2、拒绝或暂停申购的情形
发生下列情况时,基金管理人可拒绝或暂停接受投资人的申购申请:
(1)因不可抗力导致基金无法正常运作。


2)发生基金合同规定的暂停基金资产估值情况时,基金管理人可暂停接受投资人的申购申请。

(3)证券、期货交易所交易时间非正常停市,导致基金管理人无法计算当日基金资产净值。

(4)接受某笔或某些申购申请可能会影响或损害现有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时。

(5)基金资产规模过大,使基金管理人无法找到合适的投资品种,或其他可能对基金业绩产生负面影
响,或发生其他损害现有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的情形。

(6)当前一估值日基金资产净值50%以上的资产出现无可参考的活跃市场价格且采用估值技术仍导致
公允价值存在重大不确定性时,经与基金托管人协商确认后,基金管理人应当暂停接受基金申购申请。

(7) 基金管理人接受某笔或者某些申购申请有可能导致单一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的比例达到或者超
过50%,或者变相规避50%集中度的情形。

(8)某笔或某些申购申请超过基金管理人设定的基金总规模、单日净申购比例上限、单个投资人单日
或单笔申购金额上限的。

(9)法律法规规定或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发生上述第(1)、(2)、(3)、(5)、(6)、(9)项暂停申购情形之一且基金管理人决定暂停接受投资人申购
申请时,基金管理人应当根据有关规定在规定媒介上刊登暂停申购公告。当发生上述第(7)项情形时,基金
管理人可以采取比例确认等方式对该投资人的申购申请进行限制,基金管理人也有权拒绝该等全部或者部
分申购申请。如果投资人的申购申请被全部或部分拒绝的,被拒绝的申购款项本金将退还给投资人。在暂停
申购的情况消除时,基金管理人应及时恢复申购业务的办理。

4.'日常赎回业务
4.1'赎回份额限制
1、每个交易账户赎回最低起点不设下限,账户最低持有份额为1份。

2、基金管理人可在法律法规允许的情况下,调整上述规定赎回份额的数量限制。基金管理人必须依照
《信息披露办法》的有关规定在规定媒介上公告。

3、赎回金额的处理方式:赎回金额为按实际确认的有效赎回份额乘以当日该类基金份额净值并扣除相
应的费用,赎回金额单位为元。上述计算结果均按四舍五入方法,保留到小数点后2位,由此产生的收益或损
失由基金财产承担。

4.2'赎回费率
赎回费用由赎回基金份额的基金份额持有人承担,在基金份额持有人赎回基金份额时收取。赎回费率
随赎回基金份额持有期限的增加而递减,具体费率如下:
A类份额
持有期限(N为日历日) 赎回费率
N<7天1.50%
7天≤N<30天0.75%
30天≤N<6个月0.50%
N≥6个月0
C类份额
持有期限(N为日历日) 赎回费率
N<7天1.50%
7天≤N<30天0.50%
N≥30天0

对于A类基金份额持有人,对持续持有期少于7日的投资人收取不低于1.50%的赎回费,对持续持有期长
于7日(含7日)但少于30日的投资人收取不低于0.75%的赎回费,并将上述赎回费全额计入基金财产;对持
续持有期长于30日(含30日)但少于3个月的投资人收取不低于0.5%的赎回费,并将不低于赎回费总额的
75%计入基金财产;对持续持有期长于3个月(含3个月)但少于6个月的投资人收取不低于0.5%的赎回费,并
将不低于赎回费总额的50%计入基金财产。对于C类基金份额持有人,对持续持有期少于7日的收取不低于
1.50%的赎回费,对持续持有期长于7日(含7日)但少于30日的收取不低于0.50%的赎回费,并将上述赎回费
全额计入基金财产。

注:1个月为30日,3个月为90日,6个月为180日。

4.3+其他与赎回相关的事项
1、赎回以份额申请,遵循“未知价”原则,即赎回价格以申请当日收市后计算的基金份额净值为基准进
行计算;
2、赎回遵循“先进先出”原则,即按照投资人认购、申购的先后次序进行顺序赎回;
3、暂停赎回或延缓支付赎回款项的情形
发生下列情形时,基金管理人可暂停接受投资人的赎回申请或延缓支付赎回款项:
(1)因不可抗力导致基金管理人不能支付赎回款项。

(2)发生基金合同规定的暂停基金资产估值情况时,基金管理人可暂停接受投资人的赎回申请或延缓
支付赎回款项。

(3)证券、期货交易所交易时间非正常停市,导致基金管理人无法计算当日基金资产净值。

(4)连续两个或两个以上开放日发生巨额赎回。

(5)发生继续接受赎回申请将损害现有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的情形时,基金管理人可暂停接受基金份
额持有人的赎回申请。

(6)当前一估值日基金资产净值50%以上的资产出现无可参考的活跃市场价格且采用估值技术仍导致
公允价值存在重大不确定性时,经与基金托管人协商确认后,基金管理人应当延缓支付赎回款项或暂停接
受基金赎回申请。

(7)法律法规规定或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发生上述情形之一且基金管理人决定暂停赎回或延缓支付赎回款项时,基金管理人应在当日报中国证
监会备案,已确认的赎回申请,基金管理人应足额支付;如暂时不能足额支付,应将可支付部分按单个账户
申请量占申请总量的比例分配给赎回申请人,未支付部分可延期支付。若出现上述第(4)项所述情形,按基
金合同的相关条款处理。基金份额持有人在申请赎回时可事先选择将当日可能未获受理部分予以撤销。在
暂停赎回的情况消除时,基金管理人应及时恢复赎回业务的办理并公告。

5、日常转换业务
5.1+转换费率
1、基金转换费用由转出基金赎回费用及基金申购补差费用两部分构成。

2、基金转换时,从申购费用低的基金向申购费用高的基金转换时,每次收取申购补差费用;从申购费用
高的基金向申购费用低的基金转换时,不收取申购补差费用。申购补差费用按照转换金额对应的转出基金
与转入基金的申购费差额进行补差,具体收取情况视每次转换时两只基金的申购费的差异情况而定。

3、基金转换的计算公式
转换费用=转出基金赎回费+转换申购补差费
转出基金赎回费=转出份额×转出基金当日基金份额净值×转出基金赎回费率
转换金额=转出份额×转出基金当日基金份额净值-转出基金赎回费
转换申购补差费用=转换金额×转入基金申购费率÷(1+转入基金申购费率)-转换金额×转出基金
申购费率÷(1+转出基金申购费率)或,固定申购补差费
转入份额=(转出份额×转出基金当日基金份额净值一转换费用)÷转入基金当日基金份额净值
4、具体转换费率
本基金作为转换基金时,具体转换费率举例如下:
A、本基金A类份额转入转换金额对应申购费率较低或相等的基金
例1、某投资人N日持有本基金A类份额10,000份,持有期为200日(对应的赎回费率为0.00%),拟于N日
转换为平安短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A类份额,假设N日本基金A类份额的基金份额净值为1.0500元,平安
短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A类份额的基金份额净值为1.1500元,则:
(a)转出基金即本基金的赎回费用:
转出基金赎回费=转出份额×转出基金当日基金份额净值×转出基金赎回费率=10,000×1.0500×
0.00%=0.00元
(b)申购补差费为扣除赎回费用后按转出基金与转入基金间的申购补差费计算可得:
转换金额=转出份额×转出基金当日基金份额净值-转出基金赎回费=10,000×1.0500-0.00=10,500.00

对应转换金额平安短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A类份额的申购费率0.30%,本基金A类基金份额的申购费
率1.20%,因此不收取转换申购补差费用,即费用为0.00元。

(c)此次转换费用:
转换费用=转出基金赎回费+转换申购补差费=0.00+0.00=0.00元
(d)转换后可得到的平安短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A类基金份额为:
转入份额=(转出份额×转出基金当日基金份额净值一转换费用)÷转入基金当日基金份额净值=
(10,000×1.0500-0.00)÷1.1500=9130.43份
B、转换金额对应申购费率较低的基金转入到本基金A类份额时
例2、某投资人N日持有平安短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A类份额10,000份,持有期为20天(对应的赎回费
率为0.10%),拟于N日转换为本基金的A类份额,假设N日平安短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A类份额的基金份
额净值为1.1500元,本基金A类份额的基金份额净值为1.0500元,则:
(a)转出基金即平安短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A类份额的赎回费用:
转出基金赎回费=转出份额×转出基金当日基金份额净值×转出基金赎回费率=10,000×1.1500×
0.10%=11.50元
(b)申购补差费为扣除赎回费用后按转出基金与转入基金间的申购补差费计算可得:
转换金额=转出份额×转出基金当日基金份额净值-转出基金赎回费=10,000×1.1500-11.50=11,
488.50元
对应转换金额平安短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A类份额的申购费率0.30%低于本基金A类份额的申购费
率1.20%,因此转换收取申购补差费用。

转换申购补差费用=转换金额×转入基金申购费率÷(1+转入基金申购费率)-转换金额×转出基金
申购费率÷(1+转出基金申购费率)=11,488.50×1.20%÷(1+1.20%)-11,488.50×0.30%÷(1+0.30%)
=101.86元
(c)此次转换费用:
转换费用=转出基金赎回费+转换申购补差费=11.50+101.86=113.36元
(d)转换后可得到的本基金的基金份额为:
转入份额=(转出份额×转出基金当日基金份额净值一转换费用)÷转入基金当日基金份额净值=
(10,000×1.1500-113.36)÷1.0500=10,844.42份
(5)网上交易进行基金转换的费率认定
对于通过本公司网上交易进行基金转换的,在计算申购补差费时,如享受费优惠,具体详见本公司网上
交易费率说明。通过其他销售机构进行基金转换的,在计算申购补差费时,如有费率优惠,具体详见销售机
构相关公告为准。

本公司可对上述费率进行调整,并依据相关法规的要求进行公告。

5.2.其他与转换相关的事项

5.2.1P适用基金
本基金可以与本管理人旗下已开通转换业务的基金转换,包括:
序号基金简称基金代码
1 平安日增利货币市场基金A 000379
2 平安新鑫先锋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A 000739
3 平安财富宝货币市场基金000759
4 平安智慧中国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001297
5 平安新鑫先锋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C 001515
6 平安鑫享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A 001609
7
平安鑫享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C 001610
8 平安鑫安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A 001664
9 平安鑫安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C 001665
10 平安安享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A 002282
11 平安安心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A 002304
12 平安睿享文娱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A 002450
13 平安睿享文娱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C 002451
14 平安安盈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002537
15 平安消费精选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A 002598
16 平安消费精选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C 002599
17 平安惠盈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A 002795
18 平安鼎信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002988
19 平安惠金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A 003024
20 平安医疗健康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003032
21 平安交易型货币市场基金A 003034
22 平安惠享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A 003286
23 平安金管家货币市场基金A 003465
24 平安惠隆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A 003486
25 平安惠融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003487
26 平安惠利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003568
27 平安鑫利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A 003626
28 平安转型创新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A 004390
29 平安转型创新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C 004391
30 平安股息精选沪港深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A 004403
31 平安股息精选沪港深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C 004404
32 平安合信3个月定期开放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004630
33 平安合意定期开放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004632
34 平安惠泽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004825
35 平安惠悦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004826
36 平安中短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A 004827
37 平安中短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C 004828
38 平安合泰3个月定期开放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004960
39 平安合韵定期开放纯债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005077
40 平安沪深300指数量化增强证券投资基金A 005113
41 平安沪深300指数量化增强证券投资基金C 005114
42 平安合正定期开放纯债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005127
43 平安量化精选混合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A 005486
44 平安量化精选混合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C 005487
45 平安沪深300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联接基金A 005639
46 平安沪深300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联接基金C 005640
47 平安双债添益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A 005750
48 平安双债添益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C 005751
49 平安短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A 005754
50 平安短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C 005755
51 平安短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E 005756
52 平安合瑞定期开放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005766
53 平安MSCI中国A股国际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联接基金A 005868
54 平安MSCI中国A股国际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联接基金C 005869
55 平安合悦定期开放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005884
56 平安合丰定期开放纯债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005895
57 平安合慧定期开放纯债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005896
58 平安合颖定期开放纯债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005897
59
平安惠锦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005971
60 平安惠安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006016
61 平安高等级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A 006097
62 平安优势产业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A 006100
63 平安优势产业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C 006101
64
平安中证500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联接基金A 006214
65 平安中证500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联接基金C 006215
66 平安惠兴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006222
67 平安惠轩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006264
68 平安惠诚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006316
69 平安合锦定期开放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006412
70 平安鑫利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C 006433
71 平安估值优势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A 006457
72 平安估值优势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C 006458
73 平安惠聚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006544
74 平安惠金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C 006717
75 平安核心优势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A 006720
76 平安核心优势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C 006721
77 平安中短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E 006851
78 平安惠鸿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006889
79 平安0-3年期政策性金融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A 006932
80 平安0-3年期政策性金融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C 006933
81 平安3-5年期政策性金融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A 006934
82 平安3-5年期政策性金融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C 006935
83 平安季添盈三个月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A 006986
84 平安季添盈三个月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C 006987
85 平安季添盈三个月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E 006988
86 平安惠添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006997
87 平安如意中短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A 007017
88 平安如意中短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C 007018
89 平安如意中短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E 007019
90 平安可转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A 007032
91 平安可转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C 007033
92 平安安心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C 007048
93 平安鑫安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E 007049
94 平安季开鑫三个月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A 007053
95 平安季开鑫三个月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C 007054
96 平安季开鑫三个月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E 007055
97 平安高端制造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A 007082
98 平安高端制造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C 007083
99 平安合盛3个月定期开放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007158
100 平安惠合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007196
101 平安惠泰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007447
102 平安季享裕三个月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A 007645
103 平安季享裕三个月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C 007646
104 平安季享裕三个月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E 007647
105 平安安享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C 007663
106 平安金管家货币市场基金C 007730
107 平安乐享一年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A 007758
108 平安乐享一年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C 007759
109 平安5-10年期政策性金融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A 007859
110 平安5-10年期政策性金融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C 007860
111 平安估值精选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A 007893
112 平安估值精选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C 007894
113 平安鑫享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E 007925
114 平安惠澜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A 007935
115 平安惠澜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C 007936
116 平安惠文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007953
117 平安惠涌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007954
118 平安合润1年定期开放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008594
119 平安惠智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008595
120 平安增利六个月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A 008690
121 平安增利六个月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C 008691
122 平安增利六个月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E 008692
123 平安元盛超短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A 008694
124 平安元盛超短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C 008695
125 平安元盛超短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E 008696
126 平安添裕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A 008726
127 平安添裕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C 008727
128 平安元丰中短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A 008911
129 平安元丰中短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C 008912
130 平安元丰中短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E 008913
131 平安匠心优选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A 008949
132 平安匠心优选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C 008950

133 平安科技创新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A 009008
134 平安科技创新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C 009009
135 平安创业板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联接基金A 009012
136 平安创业板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联接基金C 009013
137 平安合聚1年定期开放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009148
138 平安增鑫六个月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A 009227
139 平安增鑫六个月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C 009228
140 平安增鑫六个月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E 009229
141 平安惠铭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009306
142 平安中证500指数增强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A 009336
143 平安中证500指数增强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C 009337
144 平安惠盈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C 009403
145 平安惠享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C 009404
146 平安惠隆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C 009405
147 平安高等级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C 009406
148 平安惠润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009509
149 平安研究睿选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A 009661
150 平安研究睿选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C 009662
151
平安恒泽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A 009671
152 平安恒泽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C 009672
153 平安中债1-5年政策性金融债指数证券投资基金A 009721
154 平安中债1-5年政策性金融债指数证券投资基金C 009722
155 平安低碳经济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A 009878
156 平安低碳经济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C 009879
157 平安高等级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E 010035
158 平安短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I 010048
159 平安价值成长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A 010126
160 平安价值成长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C 010127
161 平安行业先锋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700001
162 平安深证300指数增强型证券投资基金700002
163 平安策略先锋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700003
164 平安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700004
165 平安添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A 700005
166 平安添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C 700006
167 平安双季增享6个月持有期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A 010651
168 平安双季增享6个月持有期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C 010652
(注:同一基金产品各类份额之间不能相互转换)
参加基金转换的具体基金以各代销机构的规定为准, 定期开放的基金在处于开放状态时可参与转换,
封闭时无法转换,具体以各基金法律文件及相关公告规定为准。

5.2.2P办理机构
办理本基金与平安基金旗下其它开放式基金之间转换业务的投资者需到同时销售拟转出和转入两只
基金的同一销售机构办理基金的转换业务。具体以销售机构规定为准。

本公司直销渠道开通本基金的转换业务。其他销售机构开通本基金转换业务的时间以销售机构为准,
本公司可不再特别公告,敬请广大投资者关注各销售机构开通上述业务的公告或垂询有关销售机构。

5.2.3P转换的基本规则
1、基金转出视为赎回,转入视为申购。

2、投资者办理基金转换业务时,转出方的基金必须处于可赎回状态,转入方的基金必须处于可申购状
态。基金转换只能在同一销售机构的同一交易账号内进行。

3、基金转换以份额为单位进行申请。

4、基金转换采取“未知价”法,即以申请受理当日各转出、转入基金的基金份额净值为基准进行计算。

5、对于转换后持有时间的计算,统一采取不延续计算的原则,即转入新基金的份额的持有时间以转换
确认成功日为起始日进行计算。

6、基金转换采用“先进先出”原则,即按照投资人认购、申购的先后次序进行转换。

7、转出的基金份额不得低于1份,基金份额持有人全部转出时不受上述限制。

6.P定期定额投资业务
“定期定额投资业务”是基金申购业务的一种方式。投资者可以通过销售机构提交申请,约定每期扣款
时间、扣款金额及扣款方式,由销售机构于每期约定扣款日在投资者指定资金账户内自动完成扣款及基金
申购业务。投资者在办理基金定期定额投资业务的同时,仍然可以进行日常申购、赎回业务。

(1)扣款日期和扣款金额
投资者应遵循销售机构的规定并与销售机构约定每期固定扣款日期,若遇非基金申购开放日则实际扣
款日顺延至基金下一申购开放日。投资者可与销售机构约定每期固定扣款金额, 投资者参与本基金“定期
定额投资计划”时,每期扣款金额最低不少于人民币10元(含申购费)。实际操作中,在不低于前述金额的前
提下以各销售机构的具体规定为准。

(2)交易确认
基金申购申请日为每期实际扣款日,以每期实际扣款日(T日)的基金份额净值为基准计算申购份额。

基金份额将在T+1工作日确认成功后直接计入投资者的基金账户内, 投资者可于T+2工作日起到各销售网
点查询申购确认结果。

(3)变更和终止
投资者办理“定期定额投资业务” 的变更和终止,须携带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及相关凭证到原办理该业
务网点申请办理,办理程序遵循各销售机构的规定。

(4)办理机构
本公司直销渠道开放本基金的定期定额投资业务。其他销售机构开通本基金定投业务的时间以销售机
构为准,本公司可不再特别公告,敬请广大投资者关注各销售机构开通上述业务的公告或垂询有关销售机
构。

(5)定期定额投资费率优惠活动的说明
投资者通过基金管理人网上直销渠道定投申购本基金如实行优惠费率,详见基金管理人公告;其他销
售机构如实行定投申购优惠费率,以销售机构为准,请投资人参见其他销售机构公告。

7.P基金销售机构
7.1P直销机构
(1)直销机构
名称:平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直销中心
办公地址:深圳市福田区福田街道益田路5033号平安金融中心34层
电话:0755-22627627
传真:0755-23990088
联系人:郑权
网址:www.fund.pingan.com
客户服务电话:400-800-4800

2
)网上交易
平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网上交易
网址:www.fund.pingan.com
联系人:张勇
客户服务电话:400-800-4800
7.2P代销机构
腾安基金销售(深圳)有限公司、北京度小满基金销售有限公司、上海天天基金销售有限公司、上海好
买基金销售有限公司、蚂蚁(杭州)基金销售有限公司、上海长量基金销售有限公司、浙江同花顺基金销售
有限公司、宜信普泽(北京)基金销售有限公司、南京苏宁基金销售有限公司、通华财富(上海)基金销售有限
公司、北京恒天明泽基金销售有限公司、北京汇成基金销售有限公司、上海万得基金销售有限公司、上海中
正达广基金销售有限公司、上海陆金所基金销售有限公司、珠海盈米基金销售有限公司、和耕传承基金销售
有限公司、京东肯特瑞基金销售有限公司、北京蛋卷基金销售有限公司、弘业期货股份有限公司、湘财证券
股份有限公司、国盛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世纪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中航证券有限公司、华鑫证券有限责任公
司、东方财富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万和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中国平安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华瑞保险销售
有限公司、安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渤海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大同证券有限责任公司、第一创业证券股份有
限公司、东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东海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东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国联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国融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国泰君
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恒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华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华夏银行
股份有限公司、开源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南京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平安证券股份有
限公司、申万宏源西部证券有限公司、申万宏源证券有限公司、首创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天风证券股份有限
公司、万联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新时代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信达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粤开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长城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长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中国国
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中国银河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中国中金财富证券有限公司、中泰证券股份有限公
司、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中信期货有限公司、中信证券(山东)有限责任公司、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
司、中信证券华南股份有限公司。

8.P基金净值信息
《基金合同》生效后,在开始办理基金份额申购或者赎回前,基金管理人应当至少每周在规定网站披露
一次各类基金份额净值和基金份额累计净值。

在开始办理基金份额申购或者赎回后,基金管理人应当在不晚于每个开放日的次日,通过规定网站、基
金销售机构网站或者营业网点披露开放日的各类基金份额净值和基金份额累计净值。

基金管理人应当在不晚于半年度和年度最后一日的次日,在规定网站披露半年度和年度最后一日的各
类基金份额净值和基金份额累计净值。

9.P其他需要提示的事项
1、申购和赎回的申请方式
投资人必须根据销售机构规定的程序,在开放日的具体业务办理时间内提出申购或赎回的申请。

2、申购和赎回的款项支付
投资人申购基金份额时,必须在规定时间前全额交付申购款项,否则所提交的申购申请不成立。投资人
在规定时间前全额交付申购款项,申购申请成立;基金份额登记机构确认基金份额时,申购生效。

基金份额持有人在提交赎回申请时,必须有足够的基金份额余额,否则所提交的赎回申请不成立。基金
份额持有人递交赎回申请,赎回成立;基金份额登记机构确认赎回时,赎回生效。基金份额持有人赎回申请
生效后,基金管理人将在T+7日(包括该日)内支付赎回款项。在发生巨额赎回或基金合同约定的其他暂停
赎回或延缓支付赎回款项的情形时,款项的支付办法参照基金合同有关条款处理。

如遇证券、期货交易所或交易市场数据传输延迟、通讯系统故障、银行数据交换系统故障或其他非基金
管理人及基金托管人所能控制的因素影响业务处理流程,则赎回款项划付时间相应顺延,顺延至该因素消
除的最近一个工作日。

3、申购和赎回申请的确认
基金管理人应以交易时间结束前受理有效申购和赎回申请的当天作为申购或赎回申请日(T日),在正
常情况下,本基金登记机构在T+1日内对该交易的有效性进行确认。T日提交的有效申请,投资人应在T+2
日后(包括该日)及时到销售网点柜台或以销售机构规定的其他方式查询申请的确认情况。若申购不成功或
无效,则申购款项本金退还给投资人。

基金销售机构对申购、赎回申请的受理并不代表申请一定成功,而仅代表销售机构确实接收到申请。申
购、赎回申请的确认以基金份额登记机构的确认结果为准。对于申请的确认情况,投资人应及时查询并妥善
行使合法权利,否则,由此产生的任何损失由投资人自行承担。

基金管理人可以在法律法规和基金合同允许的范围内,对上述业务办理时间进行调整,基金管理人必
须依照《信息披露办法》的有关规定在规定媒介上公告。

本公告仅对本基金开放申购、赎回、转换、定期定额投资业务的有关事项予以说明。投资者欲了解本基
金的详细情况,请详细阅读《平安稳健增长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和《平安稳健增长混合型证券投
资基金招募说明书》。投资者亦可拨打本基金管理人的全国统一客户服务电话400-800-4800(免长途话
费)及直销专线电话0755-22627627咨询相关事宜。

风险提示:
基金管理人依照恪尽职守、诚实信用、谨慎勤勉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财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
也不保证最低收益。

投资有风险,敬请投资者在投资基金前认真阅读《平安稳健增长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平
安稳健增长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等基金法律文件,了解基金的风险收益特征,并根据自身的
风险承受能力选择适合自己的基金产品。

平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21年4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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