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融景盛一年持有混合A : 中融景盛一年持有期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份额发售公告
原标题:中融景盛一年持有混合A : 中融景盛一年持有期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份额发售公告 中融景盛一年持有期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基金份额发售 公告 基金管理人:中融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 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目 录 一、本次发售基本情况 ................................ ................................ ...................... 6 二、认购方式与相关规定 ................................ ................................ .................. 7 三、开户与认购程序 ................................ ................................ .......................... 9 四、清算与交割 ................................ ................................ ................................ 13 五、退款事项 ................................ ................................ ................................ .... 13 六、发售费用 ................................ ................................ ................................ .... 14 七、基金的验资与基金合同的生效 ................................ ................................ 14 八、有关当事人或中介机构 ................................ ................................ ............ 15 重要提示 1. 中融景盛一年持有期混合 型证券投资基金 (以下简称“本基金”)募集 的准予注册文件名称为:《关于准予 中融景盛一年持有期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注册的批复》 (证监许可〔 20 21 〕 7 3 号) ,注册日期为: 202 1 年 1 月 8 日。 中国证 监会对本基金募集的注册,并不表明其对本基金的投资价值、 市场前景 和收益 做出实质性判断或保证,也不表明投资于本基金没有风险。 2. 本基金 为 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运作 方式为 契约型、 开放式。 3 . 基金 份额分类: 本基金根据认购费用、申购费用、销售服务费收取方式 的不同,将基金份额分为 A 、 C 两类份额。其中 A 类基金份额类别为在投资人 认 购、申购基金时收取前端认购、申购费用,且从本类别基金资产净值中不计 提销售服务费的基金份额; C 类基金份额为从本类别基金资产净值中计提销售 服务费,且不收取认购、申购费用的基金份额。 本基金 A 类基金份额和 C 类基金份额分别设置基金代码。由于基金费用 的不同,本基金 A 类基金份额和 C 类基金份额将分别计算基金份额净值并单 独公告。 投资人可自行选择认 / 申购的基金份额类别。本基金不同基金份额类别之间 不得互相转换 。 4. 本基金的管理人为中融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 本公司 ” )。 5. 本基金的托管人为 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 公司 。 6. 本基金的基金份额登记机构为中融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7. 本基金自 20 2 1 年 5 月 6 日至 20 2 1 年 5 月 19 日止 ,通过基金管理人指 定的销售机构发售,基金管理人可根据募集情况适当延长或缩短本基金的募集 期限并及时公告。 8. 本基金的募集对象为 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可投资于证券投资基金的个 人投资者、机构投资者、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和人民币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以 及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允许购买证券投资基金的其他投资人 。 9. 本基金募集期内不设募集目标上限。 10. 投资者欲购买本基金,需开立本公司开放式基金账户( 以下简称 “ 基金 账户 ” )。办理注册基金账户业务的机构为本基金的直销机构和其他各销售机构 的销售网点。投资者不得非法利用他人账户或资金进行认购,也不得违规融资 或帮助他人违规进行认购。投资者可以凭该基金账户在所有销售本基金的网点 办理认购。投资者在开户当天即可进行认购,但若开户无效,认购申请也同时 无效。 1 1 . 认购以金额申请。 投资人认购基金份额时,需按销售机构规定的方式 全额交付认购款项,投资人 在基金募集期内 可以多次认购本基金份额,认购费 用按每笔认购申请单独计算,认购申请一经受理不得撤销。 通过基金管理人直销机构或网 上交易平台认购本基金时,首次单笔最低认 购金额为 1 元,单笔追加认购最低金额为 1 元。其他销售机构每个基金账户每次 认购金额不得低于 1 元,其他销售机构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 1 2 . 销售机构对申购、赎回申请的受理并不代表该申请一定生效,而仅代 表销售机构确实接收到申购、赎回申请。申购与赎回申请的确认以登记机构的 确认结果为准。对于 申购、赎回申请及申购、赎回份额 的确认情况, 销售机构 应当及时告知投资人其申购、赎回的基金名称以及基金份额的确认日期、确认 份额和金额等信息 , 投资者应及时查询 。 1 3 . 本公告仅对本基金募集的有关事 项和规定予以说明,投资者欲了解本 基金的详细情况,请阅读《 中融景盛一年持有期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招募说明 书》。 1 4 . 非直销机构销售本基金的相关信息详见各销售机构的相关业务公告。 1 5 . 在募集期间,除本公告所列示的销售机构外,如出现调整销售机构的 情况, 本公司将 及时 在管理人网站上 公示 。 1 6 . 对未开设销售网点地区的投资者,请拨打本公司的客服电话( 400 160 6000 或 010 - 56517299 ) 咨询 详情。 1 7 . 基金管理人可以综合各种情况依法对本基金募集安排做适当调整 。 1 8 . 风险提示 本基金投资 于证券市场, 基金净值会因为证券市场波动等因素产生波动, 投资者根据 所持有的基金份额享受基金收益, 同时承担相应的 投资 风险。投资 人在 投资本基金前, 需充分了解 本基金的产品特性,并承担基金投资中出现的 各类风险 ,包括:市场风险、信用风险、流动性风险、操作风险、管理风险、 合规风险、本基金的特 有 风险等。本基金属于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其长期平 均预期风险和预期收益率低于股票型基金,高于货币市场基金 、 债券型基金 。 投资有风险,投资人在进行投资决策前,请仔细阅读本基金的基金合同、招募 说明书及 基金产品资料概要 等 信息披露文件 ,自主判断基 金 的投资价值,自主 做出投资决策,自行承担投资风险 。 本基金除了投资于 A 股市场优质企业外,还可在法律法规规定的范围内投 资香港联合交易所上市的股票。除了需要承担与境内证券投资基金类似的市场 波动风险等一般投资风险之外,本基金还会面临港股通机制下因投资环境、投 资标的、市场制度以及交易规则等差异带来的特有风险,包括港股市场股价波 动较大的风险(港股市场实行 T+0 回转交易,且对个股不设涨跌幅限制,港 股股价可能表现出比 A 股更为剧烈的股价波动)、汇率风险(汇率波动可能对基 金的投资收益造成损失)、港股通机制下交易日不连贯可 能带来的风险(在内 地开市香港休市的情形下,港股通不能正常交易,港股不能及时卖出,可能带 来一定的流动性风险)等。具体风险烦请查阅本招募说明书的风险揭示章节的 具体内容。 本基金可根据投资策略需要或不同配置地的市场环境的变化,选择将部分 基金资产投资于港股或选择不将基金资产投资于港股,基金资产并非必然投资 港股。 本基金投资资产支持证券,主要包括资产抵押贷款支持证券( ABS )、住 房抵押贷款支持证券( MBS )等证券品种,是一种债券性质的金融工具,其向 投资者支付的本息来自于基础资产池产生的现金流或剩余权益。与股票和一般 债 券不同,资产支持证券不是对某一经营实体的利益要求权,而是对基础资产 池所产生的现金流和剩余权益的要求权,是一种以资产信用为支持的证券,所 面临的风险主要包括交易结构风险、各种原因导致的基础资产池现金流与对应 证券现金流不匹配产生的信用风险、市场交易不活跃导致的流动性风险等。 本基金对每份基金份额设置一年的最短持有期。最短持有期内基金份额持 有人不可办理赎回及转换转出业务。最短持有期结束日的下一工作日(含)起, 进入开放持有期,基金份额持有人可以办理赎回及转换转出业务。 基金管理人建议投资人根据自身的风险收益偏好,选择 适合自己的基金产 品,并且中长期持有。 基金管理人依照恪尽职守、诚实信用、谨慎勤勉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财 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基金的过往业绩并不预示其 未来表现,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其他基金的业绩也不构成对本基金业绩表现的保 证。 基金管理人提醒投资者基金投资的“买者自负”原则,在投资者作出投资 决策后,基金运营状况与基金净值变化引致的投资风险,由投资者自行负责 。 一 、本次 发售基本情况 (一) 基金的基本信息 基金 名称: 中融景盛一年持有期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基金简称: 中融景盛一年持有混合 基金代码: 中融景盛一年持有混合 A 代码 : 011353 中融景盛一年持有混合 C 代码 : 01135 4 基金类别: 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存续期限:不定期 运作方式:契约型、 开放式 本基金对每份基金份额设置一年的最短持有期。对于每份基金份额,指自 基金合同生效日(含)(对于认购份额而言)起、自基金份额申购确认日(含) (对于申购份额而言)或基金份额转换转入确认日(对转换转入份额而言)起 至一年后的对应日的前一日的期间为最短持有期,最短持有期内基金份额持有 人不可办理赎回及转换转出业务 。 若该 对应 日为非工作日或不存在对应日期的, 则顺延至下一个工作日。 最短持有期结束日的下一工作日(含)起,进入开放持有期,基金份额持 有人可以办理赎回及转换转出业务 。 (二) 基金份额初始面值(认购价格) 本基金的认购价格为每份基金份额 1.00 元。 ( 三 ) 基金份额的类别设置 本基金根据认购费用、申购费用、销售服务费收取方式的不同,将基金份 额分为 A 、 C 两类份额。其中 A 类基金份额类别为在投资人认购、申购基金时 收取前端认购、申购费用,且从本类别基金资产净值中不计提销售服务费的基 金份额; C 类基金份额为从本类别基金资产净值 中计提销售服务费,且不收取 认购、申购费用的基金份额。 本基金 A 类基金份额和 C 类基金份额分别设置基金代码。由于基金费用 的不同,本基金 A 类基金份额和 C 类基金份额将分别计算基金份额净值并单 独公告。 投资人可自行选择认 / 申购的基金份额类别。本基金不同基金份额类别之间 不得互相转换 。 ( 四 ) 发售 对象 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可投资于证券投资基金的个人投资者、机构投资者、 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和人民币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以及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 会允许购买证券投资基金的其他投资人 。 ( 五 ) 基金份额发售机构 本基金募集期内,基金份额在直销 机构和其他销售机构的各个网点同时公 开发售。 1. 直销机构: 中融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直销中心 。 2. 其他销售机构:销售机构名单见本公告 “ 八、有关当事人或中介机构 ” 部 分。募集期间,基金管理人可以增减本基金的销售机构, 届时 管理 人 将 及时 公 示 。 ( 六 ) 发售 时间安排 本基金募集期限自基金份额发售之日起最长不得超过 3 个月 。本基金的募 集时间自 20 21 年 5 月 6 日至 20 21 年 5 月 19 日止 。 基金管理人可根据基金销售情况 在募集期限内适当 延长或缩短基 金发售时间,并及时公告。 二 、认购 方式 与相关 规定 (一) 认购 方式 与 费率结构 A 类基金份额 投资人需缴纳的认购费用按认购金额的大小划分为四档,认 购费率随认购金额的增加而递减(适用固定金额费率的认购除外);本基金 C 类 基金份额不收取认购费用,而是从该类别基金资产中计提销售服务费。具体认 购费率如下表所示 : A 类基金份额 单笔认购金额 认购费率 100 万元以下 0.80 % 100 万元(含)- 3 00 万元 0. 5 0% 3 00 万元(含)- 500 万元 0. 2 0% 500 万元以上(含) 每笔 1000 元 C 类基金份额 0 本基金 A 类基金份额的认购费由投资人承担。基金认购费用不列入基金财 产,主要用于 本基金的市场推广、销售、注册登记等募集期间发生的各项费用。 募集期间发生的信息披露费、会计师费和律师费等各项费用,不从基金财产中 列支。若投资人多次认购本基金 A 类基金份额时,需按单笔认购金额对应的费 率分别计算认购费用 。 本基金的认购价格为每份基金份额 1.00 元。 基金认购份额计算方法: 1 )认购费用适用比例费率的情形下: 净认购金额=认购金额 / ( 1 +认购费率) 认购费用=认购金额-净认购金额 认购份额=(净认购金额 + 认购期间利息) / 基金份额发售面值 2 )认购费用适用固定金额的情形下: 认购费用=固定金额 净认购 金额=认购金额 - 认购费用 认购份额=(净认购金额+认购利息) / 基金份额发售面值 认购费用、净认购金额以人民币元为单位,计算结果按照四舍五入方法, 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认购份额计算结果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小数点后两位 以后的部分四舍五入,由此误差产生的损失由基金财产承担,产生的收益归基 金财产所有。 例 1 :某投资人投资 10 , 000 .00 元认购本基金的 A 类基金份额,则 其 所对应 的 认购费率为 0.80% 。假定 该笔 认购金额 在募集期内 产生利息 5 .00 元,则其可得到 的基金份额计算如下: 净认购金额 =10 , 000 .00 / ( 1+ 0. 80 % ) =9 ,920.63 元 认购费用 =10 , 000 .00 - 9 ,920.63 = 79.37 元 认购份额 = ( 9,920.6 3 +5 .00 ) /1.00 =9,925.63 份 即: 该 投资人投资 10 , 000 .00 元认购本基金的本基金的 A 类 基金 份额,加上 该笔认购金额 在募集期内 产生利息 5 .00 元,在基金发售结束后 , 其所获得 的 A 类 基金份额为 9 ,92 5.63 份。 例 2 :某投资人投资 1 0 0,000 .00 元认购本基金的 C 类基金份额,假设该笔认 购在募集期内产生利息 5 0.00 元,则其可得到的认购份额为: 认购份额 = ( 10 0 ,000 .00 + 5 0.00 ) /1.00=1 0 0,0 50.00 份 即:该投资人投资 1 0 0,000 .00 元认购本基金的 C 类基金份额,加上认购资金 在募集期内获得的利息 5 0.00 元,在基金发售结束后 , 可得到 1 0 0,0 50.00 份 C 类 基金份额 。 (二) 认购的 数额限制 认购以金额申请。 投资人认购基金份额时,需按销售机构规定的方式全额 交付认购款项,投资人在基金募集期内可以多次认购本基金份额,认购费用按 每笔认购申请单独计算,认购申请一经受理不得撤销。 通过基金管理人直销机构或网上交易平台认购本基金时,首次单笔最低认 购金额为 1 元,单笔追加认购最 低金额为 1 元。其他销售机构每个基金账户每次 认购金额不得低于 1 元,其他销售机构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基金管理人可以对募集期间的单个投资人的累计认购金额进行限制,具体 限制和处理方法请参看相关公告。 按照本基金各类基金份额合并计算,如本基金单一投资者累计认购的基金 份额数达到或者超过基金总份额的 50% ,基金管理人可以采取比例确认等方式 对该投资人的认购申请进行限制。基金管理人接受某笔或者某些认购申请有可 能导致投资者变相规避前述 50% 比例要求的,基金管理人有权拒绝该等全部或 者部分认购申请。投资人认购的基金份额数以基金 合同生效后登记机构的确认 为准 。 三 、开户 与认购程序 (一)个人 投资者通过中 融 基金电子交易平台办理开户和认购 1. 开立 基金账户: 个人 投资者可通过本公司 直销 电子 交易 平台( 包括 网上交易、移动客户端 交易 等) 开立 基金账户,开户时投资者需接受本公司认可的身份验证方式。 2. 认购流程 ( 1 ) 个人 投资者通过本公司的直销电子交易平台 开立 账户当日, 使用 开 户证件号码登录即可认购本基金。 ( 2 ) 个人 投资者通过本公司网上直销交易系统认购本基金,相关流程请 参见本公司网站。 ( 3 ) 交易日 17:00 后提交 的认购申请将自动顺延至下一交 易日。 (二)个人 投资者通过直销柜台办理开户和认购 1 . 个人 投资者通过直销 柜台 开户需提交如下 材料 : ( 1 ) 《账户业务 申请表( 个人 ) 》 ; ( 2 ) 申请人 身份证明材料,正反面复印件 ; ( 3 ) 申请人 银行账户信息材料复印件( 必须 为储蓄卡或存折,不得使用 信用卡) ; ( 4 ) 《风险承受 能力调查问卷( 个人 ) 》 ; ( 5 ) 《投资人 权益 告知书》 ; ( 6 ) 《远程 委托服务协议 》 ; ( 7 ) 如需 登记 与 股东账号卡相关联的中登基金账户,需提供证券账户的 证明材料复印件 ; ( 8 ) 仅为 非居民或 既是 中国税收居民又是其他国家( 地区 ) 税收 居民的 投资者, 须填写《 CRS 个人 税收居民身份 声明 文件》 ; ( 9 ) 未成年人申请 开立基金账户,还需提供以下资料 : ①申请人年满 16 周岁 未满 18 周岁、 以自己 的 劳动收入为主要来源的,需 提供相关 任职 证明、收入证明、劳动关系合同等证明材料 。 ②其他 未成年人需提供以下监护人身份证明材料,并在账户业务申请表 “ 实际 控制人 ” 及 “ 代办人 ” 处 填写监护人信息 : A. 监护人 有效身份证件 。 B. 《监护人 认可未成年人投资行为 声明》 。 C. 户口本 复印件,其中监护人与申请人登记在 同一本 户口本中,且监护人 与申请人为 “ 父母 与子女 ”关系 ,并加盖当地公安局户口专用 章。 D. 如不能 提供户口本,或户口本中未能有效说明监护人与申请人 之前 关系 的,或者监护人与 被 申请人关系不为 “ 父母 与子女 ” 关系 ,则需提供 以下 能证 明监护 与 被监护关系的有效证明之一: a. 证明 监护与被监护 关系 的法院 判决书 ; b. 申请人 出生医学证明; c. 由 申请人户口所在地的街道办事 处 出具 的证明监护与被监护关系的证明 原件( 盖章 ) ; d. 指定 监护的相关文件( 如 直销柜台不能判断, 可由 法律合规部协助审核) 。 ( 10 ) 在 大陆工作、生活的外国人、港澳台 居民 申请开立基金账户,应在 境内工作、居住满一年,并提供 居留证 、就业证复印件, 或提供在职 收入 证明 原件、最近 6 个月完税证明 或银行代发工资最近 6 个月 对账单等证明材料 ; ( 11 ) 个人 投资者委托他人办理业务的,应提供投资者与代办人双方签署 的授权委托书,并同时提供 投资者 本人 与 代办人的身份证明文件。 2. 认购 本基金产品时 应 提交 下列 材料: ( 1 ) 《交易 业务申请表 》; ( 2 ) 申请 认购当日交易时间内需提供有效的划款凭证或划款 指定; ( 3 ) 个人 投资者需提供有效身份证复印件,通过远程委托办理业务的, 需提供本人手持开户证件原件的照片 ; ( 4 ) 个人 投资者委托他人办理业务的,应提供投资者与代办人双方签署 的授权 委托书,并同时 提供 投资者本人 与 代办人的身份证明文件。 (三)机构 投资者通过直销柜台办理 开户 和认购 1. 机构 投资者以自 有 资金或自营账户办理基金账户开户时,应提供 以下 资 料,并加盖公章或预留印鉴 : ( 1 ) 《账户 业务申请表( 机构 ) 》 ; ( 2 )《 非自然人客户受益所有人信息登记表》及相关业务资料 ; ( 3 ) 营业 执照等身份证明材料复印件 ; ( 4 ) 银行 信息材料复印件 ; ( 5 ) 《机构 预留印鉴卡 》, 加盖公章及法人章 ; ( 6 ) 法人 身份证明材料复印件 ; ( 7 ) 《机构 授权委托书 》 ; ( 8 ) 经办人 身份证明材料复印件 ; ( 9 ) 《投资者 权 益告知书 》 ; ( 10 ) 《风险 承受能力调查问卷( 机构 ) 》 ; ( 11 ) 《远程 委托服务协议 》 ; ( 12 ) 《风险匹配 告知书及投资者确认函 》; ( 13 ) 营业执照未 办理三证合一,或以其他类型证件办理开户的机构,还 需提供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 复印件 ; ( 14 ) 如需登记与 股东账号相关联的中登基金账户,还需提供 证券账户的 证明材料复印件; ( 15 ) 经 有关金融监管部门批准设立的金融机构作为投资者的,还需 提供 开展 金融 相关业务 资格 证明 ; ( 1 6 ) 税收 居民身份为 消极 非金融机构的投资者需填写《 CRS 控制人 税收 居民 身份声明文件》 ; 既是 中国税收居民 又是 其他 国家 ( 地区 ) 税收 居民或仅 为非居民的投资者,需填写《 CRS 机构 税收居民身份声明文件》 ; ( 17 ) 机构 为其管理的产品办理基金账户开户时, 除 机构投资者开户所需 资料外,还 提供 以下资料: ① 《产品 信息表 》 ; ② 产品 成立或备案证明文件复印件 。 2 . 认购本 基金 产品 时 需提交 下列材料 : ( 1 ) 《交易 业务申请表 》; ( 2 ) 需 在当日交易时间内 提供 划款凭证或划款 指令 。 (四)直销 柜台办理业务特别说明 1. 认购期 直销柜台业务办理时间:每个交易日 9:30 - 11:30 、 13:00 - 17:00 (周 六 、周日和节假日不受理 ) 2. 投资者 认购基金 前 ,应通过 汇款 转账的方式将足够认购资金汇 入 本公司 指定 直销账户 : 工商银行账户 账户名称:中融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银行名称: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朝阳支行 银行账号: 0200003419027305242 大额支付号: 102100000345 3 . 投资 者 认购 本基金时,划款金额不得小于申请的认购金额。办理 直销 基 金业务须使用本公司模板的表单,直销表 单 通过本公司网站或直销柜台获取。 4 . 注意事项 ( 1 ) 直销 柜台的认购业务受理截止时间为 基金 募集期交易日 17:00 , 基金 合同和招募说明书另 有规定的除外。 ( 2 ) 投资者 办理认购申请时,应在交易时间内将足额资金 划入 本公司 指 定的直销账户,并将划款凭证或指令提交至直销柜台。若提交 申请 当天资金未 足额入账,该笔申请将自动取消。提交 划入 直销账户的资金不计利息。投资者 划款账户须为开户时 预留 的银行账户。 ( 3 ) 基金 募集 期结束, 仍存在 以 下情况的, 将被 认定为无效认购: ① 投资者 划入资金,但未办理开户或开户失败的; ② 投资者 划入资金,但逾期未办理认购的; ③ 投资者 划入的资金小于其申请认购金额的; ④ 在发行期截止日 17:00 之前 ,资金未到本公司 指定直销 资金账户的; ⑤ 本公司 确认 的其他无效资金或认购失败的情形。 ( 4 ) 投资 提示 认购 本基金的投资者可通过本公司网站或直销柜台获取申请材料,按照要 求办理手续并提交相关资料。 (五)通过 销售机构办理开户 与 认购的程序 在 各 销售机构 办理开户与认购业务的流程 与 程序以各销售机构的规定为 准 。 四 、清算 与交割 (一) 有效认购款项在募集期间产生的利息将折算为基金份额归基金 份额持有人所有,其中利息转份额以登记机构的记录为准。 (二) 基金募集期间募集的资金存入专门账户,在基金募集行为结束前, 任何人不得动用。 五 、退款事项 (一)基金发行结束后,以下情况将被视 为无效认购: 1. 投资者划入资金,但逾期未办理开户手续或开户不成功; 2. 已开户投资者划入资金,但逾期未办理认购手续; 3. 投资者划入的认购资金小于其认购申请金额; 4. 投资者的资金晚于规定的资金最迟到账时间到账; 5. 登记机构确认的其他无效资金或认购失败的情形。 (二)投资者的无效认购资金,投资者需填写 《 资金退出申请书 》 ,申请 将该笔认购无效资金划往投资者 来款 的银行账户。 (三)募集失败:在募集期结束后,如果本基金募集份额总份额小于 2 亿 份,募集资金金额少于 2 亿元人民币或基金份额持有人的人数少 于 200 人,则基 金合同不能生效。基金管理人 、基金托管人和销售机构为基金募集支付之一切 费用应由各方各自承担。管理人 在基金募集期限届满后 30 日内返还投资者已缴 纳的款项,并加计银行同期活期存款利息 。 六 、发售 费用 募集期间发生的信息披露费、会计师费和律师费等各项费用,不从基金财 产中列支。 如基金募集失败,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及 销售 机构不得请求报酬。基 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和 销售 机构为基金募集支付之一切费用应由各方各自承 担。 七 、基金 的验资与 基金 合同的 生效 本基金自基金份额发售之日起 3 个月内,在基金募集份额总额不 少于 2 亿 份,基金募集金额不少于 2 亿元人民币且基金认购人数不少于 200 人的条件下, 基金募集期届满或基金管理人依据法律法规及招募说明书可以决定停止基金 发售,并在 10 日内聘请法定验资机构验资,自收到验资报告之日起 10 日内, 向中国证监会办理基金备案手续。 基金募集达到基金备案条件的,自基金管理 人办理完毕基金备案手续并取得中国证监会书面确认之日起,基金合同生效 。 八、有关当事人或中介机构 (一) 基金管理人 名称:中融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住所:深圳市福田区福田街道岗厦社区金田路 3088 号中洲大厦 3202 、 3203B 办 公地址: 北京市朝阳区望京东园四区2号楼17层1701号01室 法定代表人:王瑶 电话: 010 - 56517000 传真: 010 - 56517001 联系人:肖佳琦 网址: www.zrfunds.com.cn (二) 基金托管人 公司名称: 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 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 3 号 法定代表人: 张金良 成立时间: 2007 年 3 月 6 日 组织形式: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资本: 810.31 亿元人民币 存续期限:持续经营 联系人:马强 联系电话: 010 - 6885 7221 (三) 登记机构 名称:中融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住所:深圳市福田区福田街道岗厦社区金田路 3088 号中洲大厦 3202 、 3203B 办公地址: 北京市朝阳区望京东园四区2号楼17层1701号01室 法定代表人:王瑶 电话: 010 - 56517000 传真: 010 - 56517001 联系人:李 克 网址: www.zrfunds.com.cn (四) 基金份额发售机构 1 .直销机构 ( 1 )名称: 中融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直销 中心 住所:深圳市福田区福田街道岗厦社区金田路 3088 号中洲大厦 3202 、 3203B 办公地址: 北京市朝阳区望京东园四区2号楼17层1701号01室 法定代表人:王瑶 邮政编码: 100 102 电话: 010 - 56517002 、 010 - 56517003 传真: 010 - 64345889 、 010 - 84568832 邮箱 : [email protected] 联系人: 郭娇 、 赵敏 网址: www.zrfunds.com.cn ( 2 )中融基金 直销电子 交易平台 基金管理人直销电子交易方式包括网上交易、移动客户端交易等。投资者 可以通过基金管理人网上交易系统或移动客户端办理业务,具体业务办理情况 及业务规则请登录基金管理人网站查询 。 基金管 理人 直销电子交易 平台网址: https://trade.zrfunds.com.cn/etrading/ 2 .其他销售机构 1) 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北京市 西城区金融大街 3 号 办公地址 : 北京市 西城区金融大街 3 号 法定代表人:张 金良 客服电话: 95580 2) 中国中金财富证券有限公司 住所 : 深圳市福田区益田路与福中路交界处荣超商务中心 A 栋第 18 层 - 21 层 及第 04 层 01.02.03.05.11.1 2.13.15.16.18.19.20.21.22.23 单元 办公地址: 深圳市福田区益田路 6003 号荣超商务中心 A 栋第 04 、 18 层至 21 层 法定代表人: 高涛 客服电话 : 95532 、 400 - 600 - 8008 3) 中泰 证券 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济南市市中区经七路 86 号 办公地址:上海市花园石桥路 66 号东亚银行金融大厦 18 层 法定代表人:李玮 电话: 021 - 20315290 联系人:许曼华 客服电话 : 95538 4) 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上海市广东路 689 号 办公地址:上海市广东路 689 号海通证券大厦 法定代表人:周 杰 电话: 021 - 23219275 联系人:李笑鸣 客服电话 : 95553 、 4008888001 5)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广东省深圳市福田区中心三路 8 号卓越时代广场(二期)北座 办公地址:北京市朝阳区亮马桥路 48 号中信证券大厦 法定代表人:张佑君 电话: 010 - 60838888 联系人:顾凌 客服电话 : 95548 6) 中信证券(山东)有限责任公司 住所:青岛市崂山区深圳路 222 号 1 号楼 2001 办公地址:青岛市崂山区深圳路 222 号青岛国际金融广场 1 号楼 20 层 法定代表人:姜晓 林 电话: 0532 - 850223 26 联系人:吴忠超 客服电话: 95548 7) 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北京市朝阳区安立路 66 号 4 号楼 办公地址:北京市东城区朝内大街 188 号 法定代表人:王常青 客服 电话: 95587/4008 - 888 - 108 8) 中国银河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 35 号 2 - 6 层 办公地址:北京市丰台区西营街 8 号院 1 号楼青海金融大厦 法定代表人:陈共炎 电话: 010 - 80928123 联系人:辛国政 客服电话 : 4008 - 888 - 888 或 95551 9) 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四川省成都市青羊区东城根上街 9 5 号 办公地址:四川省成都市青羊区东城根上街 95 号 法定代表人:冉云 电话: 028 - 86690058 联系人:贾鹏 客服电话 : 95310 10) 申万宏源证券有限公司 住所:上海市徐汇区长乐路 989 号 45 层 办公地址:上海市徐汇区长乐路 989 号 45 层(邮编 :200031 ) 法定代表人:杨玉成 电话: 021 - 33389888 联系人:余洁 客服电话: 95523 或 4008895523 11) 华融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 8 号 办公地址:北京市朝阳区朝阳门北大街 18 号中国人保寿险大厦 法定代表人 :祝献忠 电话: 010 - 85556048 联系人:孙 燕波 客服电话 : 95390 12) 信达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北京市西城区闹市口大街 9 号院 1 号楼 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宣武门西大街甲 127 号大成大厦 6 层 法定代表人:张志刚 电话: 010 - 83252182 联系人:唐静 客服电话 : 95321 13) 长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湖北省武汉市新华路特 8 号 办公地址:武汉市新华路特 8 号长江证券大厦 法定代表人:李新华 电话: 027 - 65799999 联系人:奚博宇 客服电话 : 95579 14) 东海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江苏 省常州延陵西路 23 号投资广场 18 层 办公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东方路 1928 号东海证券大厦 法定代表人:钱俊文 电话: 021 - 20333333 联系人:王一彦 客服电话: 95531 、 400 - 8888 - 588 15) 安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深圳市福田区金田路 4018 号安联大厦 35 楼、 28 层 A02 单元 办公地址:深圳市福田区金田路 4018 号安联大厦 35 楼、 28 层 A02 单元 法定代表人:黄炎勋 电话: 0755 - 82558305 联系人:陈剑虹 客服电话 : 95517 16) 渤海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天津市经济技术开发 区第二大街 42 号写字楼 101 室 办公地址:天津市南开区宾水西道 8 号 法定代表人:王春峰 电话: 022 - 28451991 联系人:蔡霆 客服电话 : 400 - 651 - 5988 17) 首创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北京市西城区德胜门外大街 115 号德胜尚城 E 座 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德胜门外大街 115 号德胜尚城 E 座 法定代表人:毕劲松 电话: 010 - 59366070 联系人:刘宇 客服电话: 95381 18) 粤开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广州经济技术开发区科学大道 60 号开发区控股中心 21 、 22 、 23 层 办公地 址:深圳市福田区深南中路 2002 号中广核大厦北楼 10 层 法定代表人:严亦斌 联系人:彭莲 联系电话: 0755 - 83331195 客服电话: 95564 19) 华龙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 : 兰州市城关区东岗西路 638 号兰州财富中心 21 楼 办公地址 : 兰州市城关区东岗西路 638 号兰州财富中心 21 楼 法定代表 人: 陈牧 原 客服电话: 400 - 6898888 20) 国都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北京市东城区东直门南大街 3 号国华投资大厦 9 层 10 层 办公地址:北京市东城区东直门南大街 3 号国华投资大厦 9 层 10 层 电话: 010 - 84183389 联系人:黄静 客服电话: 400 - 818 - 8118 21) 世纪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住所:深圳市前海深港合作区南山街道桂湾五路 128 号前海深港基金小镇 对冲基金中心 406 办公地址:广东省深圳市福田区福田街道金田路 2026 号能源大厦北塔 23 - 25 楼 法定代表人:李强 电话: 0755 - 83199599 联系人:王雯 客服电话: 4008323000 22) 万联证券 股份 有限公司 住所:广州市天河区珠江东路 11 号 18 、 19 楼全层 办公地址:广东省广州市天河区珠江东路 13 号高德置地广场 E 座 12 层 法定代表人:罗钦城 电话: 020 - 3 8286026 联系人:甘蕾 客服电话: 95322 23) 申万宏源西部证券有限公司 住所:新疆乌鲁木齐市高新区(新市区)北京南路 358 号大成国际大厦 20 楼 2005 室 办公地址:新疆乌鲁木齐市高新区(新市区)北京南路 358 号大成国际大 厦 20 楼 2005 室 法定代表人:王献军 电话: 0991 - 2307105 联系人:梁丽 客服电话: 400 - 800 - 0562 24) 天风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湖北省武汉市东湖新技术开发区关东园路 2 号高科大厦四楼 办公地址:湖北省 武汉市武昌区中南路 99 号 保利广场 A 座 37 楼 法定 代表人: 余磊 客服电话 : 95391 / 400 - 800 - 5000 25) 第一创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 : 深圳市福田区福华一路 115 号投行大厦 20 楼 办公地址 : 深圳市福田区福华一路 115 号投行大厦 20 楼 法定代表人:刘学民 客服电话: 95358 26) 恒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内蒙古自治区呼和浩特市新城区海拉尔东街满世尚都办公商业综合 楼 法定代表人:庞介民 客服电话: 956088 27) 中山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住所:深圳市南山区创业路 1777 号海信南方大厦 21 、 22 层 办公地址:深圳市南山区创业路 1777 号海信南方大厦 21 、 22 层 法定代表人:吴小静 电话: 0755 - 82943755 客服电话: 95329 28) 华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安徽省合肥市政务文化新区天鹅湖路 198 号 法定 代表人: 章宏韬 客服电话: 95318 29) 中信证券华南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广州市天河区珠江西路 5 号广州国际金融中心主塔 19 层、 20 层 法定代表人 : 胡伏云 客服电话: 95396 30) 华鑫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住所:深圳市福田区莲花街道福中社区深南大道 2008 号中国凤凰大厦 1 栋 20C - 1 房 法定代表人:俞洋 客服电话: 9 5323 31) 上海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住所:上海市 黄浦区四川中路 213 号 7 楼 法定代表人:李俊杰 客服电话: 4008 - 918 - 918 32) 北京植信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住所:北京市密云县兴盛南路 8 号院 2 号楼 106 室 - 67 办公地址:北京市朝阳区惠河南路盛世龙源 10 号 法定代表人: 王军辉 电话: 010 - 56075718 联系人:吴鹏 客服电话 : 4006 - 802 - 123 33) 北京唐鼎耀华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住所 : 北京市延庆县延庆经济开发区百泉街 10 号 2 栋 236 室 办公地址 : 北京市朝阳区建国门外大街 19 号 A 座 1505 室 法定代表人 :张冠宇 客服电话: 400 - 819 - 9868 34) 北京晟视天下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住所:北京市怀柔区九渡河镇黄坎村 735 号 03 室 办公地址:北京市朝阳区朝外大街甲 6 号万通中心 D 座 28 层 法定代表人:蒋煜 电话: 010 - 58170949 联系人:殷 雯 客服电话: 010 - 58170761 35) 北京恒天明泽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住所:北京市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宏达北路 10 号五层 5122 室 办公地址:北京市朝阳区东三环中路 20 号乐成中心 A 座 23 层 法定代表人: 周斌 客服电话: 400 - 8 980 - 618 36) 深圳众禄基金销售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深圳市罗湖区笋岗街道梨园路物资控股置地大 厦 8 楼 801 办公地址:深圳市罗湖区梨园路 8 号 HALO 广场 4 楼 法定代表人:薛峰 电话 : 0755 - 33227950 联系人:童彩平 客服电话: 4006 - 788 - 887 37) 北京增财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住所:北京市西城区南礼士路 66 号 1 号楼 12 层 1208 号 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南礼士路 66 号 1 号楼 12 层 1208 号 法定代表人:罗细安 客服电话: 400 - 001 - 8811 38) 蚂蚁 ( 杭州)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住所 : 杭州市余杭区仓前街道文一西路 1218 号 1 幢 202 室 办公地址 : 浙江省杭州市西湖区黄龙时代广场 B 座 6 层 法定代 表 人: 祖国明 联系人 : 韩爱彬 客服电话 : 4000 - 766 - 123 39) 上海天天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住所:上海市徐汇区龙田路 190 号 2 号楼二层 办公地址:上海市徐汇区龙田路 195 号 3C 座 7 楼 法定代表人:其实 客服电话: 400 - 1818 - 188 40) 北京钱景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住所:北京市海淀区中关村东路 18 号 1 号楼 11 层 B - 1108 法定代表人:王利刚 客服电话: 400 - 893 - 6885 41) 浙江同花顺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住所:浙江省杭州市文二西路 1 号 903 室 办公地址:杭州市余杭区五常街道同顺路 18 号同花顺大楼 法定代表人 :吴强 客服电话: 4008773772 42) 诺亚正行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住所:上海市虹口区飞虹路 360 弄 9 号 3724 室 办公地址:上海市杨浦区昆明路 508 号北美广场 B 座 12 楼 法定代表人:汪静波 客服电话: 400 - 821 - 5399 43) 上海陆金所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住所:上海市浦东新区陆家嘴环路 1333 号 14 楼 09 单元 办公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陆家嘴环路 1333 号 法定代表人:王之光 电话: 021 - 20665952 联系人:宁博宇 客服电话: 4008219031 44) 深圳市新兰德证券投资咨询有限公司 住所 : 深圳市福田区福田 街道民田路 178 号华融大厦 27 层 2704 办公地址 : 北京市西城区宣武门 外大街 28 号 富卓大厦 16 层 法定代表人 : 洪弘 电话: 010 - 83363101 联系人 : 文 雯 客服电话: 400 - 166 - 1188 45) 上海长量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住所 : 上海市浦东新区高翔路 526 号 2 幢 220 室 办公地址 : 上海市浦东新区东方路 1267 号 11 层 法定代表人 : 张跃伟 客服电话: 400 - 820 - 2899 46) 奕丰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住所 : 深圳市前海深港合作区前湾一路 1 号 A 栋 201 室(入住深圳市前海商 务秘书有限公司) 办公地址 : 深圳市南山区海德三 道航天科技广场 A 座 17 楼 1704 室 法定代表人 : TEO WEE HOWE 电话: 075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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