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方红启盛三年持有混合A : 东方红6号集合资产管理计划正式变更为东方红启盛三年持有期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及基金合同生效
东方红 6 号集合资产管理计划正式变更为 东方红启盛三年持有期混合型 证券投资基金及基金合同生效的公告 公告送出日期: 2021 年 4 月 12 日 1. 公告基本信息 基金名称 东方红启盛三年持有期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基金简称 东方红启盛三年持有混合 基金主代码 910006 基金运作方式 契约型开放式 原东方红 6 号集合资产管理计划(以下简称“东方红 6 号集合”) 份额在《东方红启盛三年持有期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 (以下 简称“《基金合同》”)生效后变更为 A 类基金份额,仅开放 日常赎回业务。 基金合同生效日 2021 年 4 月 12 日 基金管理人名称 上海东方证券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名称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公告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 作管理办法》、《证券公司大集合资产管理业务适用 < 关于规范金融 机构资产管理业务的指导意见 > 操作指引》(证监会公告 [2018]39 号)、《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等规定及中国 证监会《关于准予东方红 6 号集合资产管理计划变更注 册的批复》 (证监许可 [2020]2359 号文) 注 : 上海东方证券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作为东方红 6 号集合资产管理计划的管理人,经与托管人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协商一致,已按照《东方红 6 号集合资产管理合同》、《东方红 6 号集 合资产管理计划说明书》有关约定履行法律文件变更程序,东方红 6 号集合于 2021 年 4 月 12 日 (含)起正式变更为东方红启盛三年持有期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东方红启盛基金”), 原东方红 6 号集合的法律文件变更为东方红启盛基金的法律文件,包括《基金合同》、《东方红启 盛三年持有期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托管协议》、《东方红启盛三年持有期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 说明书》(以下简称“《招募说明书》”)等。 2. 其他需要提示的事项 ( 1 )《基金合同》的生效 自 2021 年 4 月 12 日(含)起,《基金合同》生效,《东方红 6 号集合资产管理合同》同时失 效,东方红 6 号集合正式变更为东方红启盛基金,当事人将按照《基金合同》享有权利并承担义 务。 ( 2 )基金份额变更登记结果 本基金管理人将在《基金合同》生效日,即 2021 年 4 月 12 日将原东方红 6 号集合份额变更 为东方红启盛基金 A 类基金份额。 ( 3 )其他事项 1 )根据《东方红 6 号集合资产管理合同》的约定,管理人已于 2021 年 3 月 15 日向投资者发 送《关于东方红 6 号集合资产管理计划变更为东方红启盛三年持有期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及法律 文件变更的征询意见函》,并预留充足时间保障了投资者退出东方红 6 号集合的权利。对于明确答 复不同意变更但逾期未退出东方红 6 号集合的投资者,管理人将统一在《基金合同》生效日次一 工作日( 2021 年 4 月 13 日)做强制赎回处理(赎回价格为赎回当日 A 类基金份额的基金份额净 值),且不收取赎回费,业绩报酬根据《基金合同》的约定收取。 2 )原东方红 6 号集合份额在《基金合同》生效日变更为东方红启盛基金 A 类基金份额, A 类 基金份额仅开放日常赎回业务(红利再投资除外)。增设 B 类基金份额的相关安排,基金管理人将 另行公告。 3 )本公告仅对东方红启盛基金《基金合同》生效事项予以说明。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 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敬请投资者 注意投资风险。 4 )请投资者认真阅读东方红启盛基金的《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东方红启盛三年持有 期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产品资料概要更新》以及相 关公告。敬请投资者关注适当性管理相关 规定,提前做好风险测评,并根据自身的风险承受能力购买风险等级相匹配的产品。如您需更详 细了解东方红启盛基金相关情况,请登录基金管理人网站 www.dfham.com 或致电 400 - 920 - 0 808 查询。 特此公告。 上海东方证券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2021 年 4 月 12 日 中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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