光大增长 : 光大保德信新增长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更新)
原标题:光大增长 : 光大保德信新增长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更新) 光大保德信新增长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招募说明书(更新) 基金管理人:光大保德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重要提示 基金募集申请核准文件名称:关于同意光大保德信新增长股票型证券投资基 金设立的批复(证监基金字 [2006]129 号) 核准日期: 2006 年 7 月 3 日 基金管理人保证本招募说明书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本招募说明书经中 国证监会核准,但中国证监会对本基金募集的核准,并不表明其对本基金的价值 和收益作出实质性判断或保证,也不表明投资于本基金没有风险。 投资有风险,投资人认购(或申购)本基金时应认真阅读本招募说明书及基 金产品资料概要。本基金的投资范围包括存托凭证,除与其他仅投资于沪深市场 股票的基金所面临的共同风险外,本基金还将面临中国存托凭证价格大幅波动甚 至出现较大亏损的风险,以及与中国存托凭证发行机制相关的风险。 基金的过往业绩并不预示其未来表现。 基金管理人依 照恪尽职守、诚实信用、谨慎勤勉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财产, 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 本更新招募说明书所载内容截止日为 2021 年 3 月 13 日,有关财务数据和净 值表现截止日为 2020 年 12 月 31 日。因此,本文件内容相比基金的实际情况可 能存在一定的滞后,如需及时、准确获取基金的相关信息,敬请同时关注基金管 理人发布的相关临时公告等。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复核了本次招募说明书中与基金托管业务有关的更 新内容。 目 录 一、绪言 ................................ ......................... 1 二、释义 ................................ ......................... 2 三、基金管理人 ................................ ................... 7 四、基金托管人 ................................ .................. 20 五、相关服务机构 ................................ ................ 26 六、基金的募集 ................................ .................. 55 七、基金合同的生效 ................................ .............. 56 八、基金份额的申购与赎回 ................................ ........ 57 九、基金的投 资 ................................ .................. 71 十、基金的业绩 ................................ .................. 82 十一、基金的财产 ................................ ................ 84 十二、基金资产的估值 ................................ ............ 85 十三、基金的收益与分配 ................................ .......... 91 十四、基金的费用与税收 ................................ .......... 93 十五、基金的会计与审计 ................................ .......... 95 十六、基金的信息披露 ................................ ............ 96 十七、风险揭示 ................................ ................. 103 十八、基金合同的变更、终止与基金财产的清 算 ..................... 107 十九、基金合同的内容摘要 ................................ ....... 110 二十、基金托管协议的内容摘要 ................................ ... 124 二十一、对基金份额持有人的服务 ................................ . 136 二十二、其他应披露事项 ................................ ......... 139 二十三、招募说明书的存放及查阅方式 ............................. 141 二十四、备查文件 ................................ ............... 142 一、绪言 本招募说明书由光大保德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 资基金法》(以下简称“《基金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以 下简称“《运作办法》”)、《证券投资基金销售管理办法》(以下简称“《销售办法》”)、 《公开募集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流动性风险管理规定》(以下简称“《流动性风险 规定》”)、《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以下简称“《信息披露办 法》”)、《光大保德信新增长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以下简称“基金合 同”)及其他有关规定编写。 本招募说明书阐述了光大保德信新增长 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的投资目标、策 略、风险、费率等与投资人投资决策有关的全部必要事项,投资人在作出投资决 策前应仔细阅读本招募说明书。 基金管理人承诺本招募说明书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 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本基金是根据本招募说明书 所载明的资料申请募集的。本基金管理人没有委托或授权任何其他人提供未在本 招募说明书中载明的信息,或对本招募说明书作任何解释或者说明。 本招募说明书根据本基金的基金合同编写,并经中国证监会核准。基金合同 是约定基金当事人之间权利、义务的法律文件。基金投资人自依基金合同取得基 金份额,即成为基金份额持有人和基金合同的当事人,其持有基金份额的行为本 身即表明其对基金合同的承认和接受,并按照《基金法》、基金合同及其他有关 规定享有权利、承担义务。基金投资人欲了解基金份额持有人的权利和义务,应 详细查阅基金合同。 二、释义 本招募说明书中,除非文义另有所指,下列词语或简称具有如下含义: 基金或本基金:指光大保德信新增长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基金合同:指《 光大保德信新增长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及对合同 的任何修订和补充; 招募说明书或本招募说明书:指《光大保德信新增长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招 募说明书》及其更新; 基金产品资料概要:指《光大保德信新增长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产品资 料概要》及其更新; 基金份额发售公告:指《光大保德信新增长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份额发 售公告》; 托管协议:指《光大保德信新增长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托管协议》及对该协 议的任何修订和补充; 销售代理协议:指基金管理人和各基金代销机构签订的《光大保德信新增长 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销售与服务代理协 议》及对该协议的任何修订和补充; 中国证监会:指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中国银监会:指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 《基金法》: 指《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 《合同法》:指《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 《运作办法》:指《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 《销售办法》:指《证券投资基金销售管理办法》; 《信息披露办法》:指中国证监会 2019 年 7 月 26 日颁布、同年 9 月 1 日实 施的《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及颁布机关对其不时做出的修 订; 《流动性风险规定》:指《公开募集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流 动性风险管理规 定》; 法律法规及相关规定:指中华人民共和国现行有效的法律、行政法规、司法 解释、地方性法规、地方规章、部门规章及其他规范性文件以及对于该等法律法 规及相关规定的不时修订和补充; 基金合同当事人:指受基金合同约束,根据基金合同享受权利并承担义务的 法律主体,包括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和基金份额持有人; 基金管理人或本基金管理人、本公司:指光大保德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指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销售机构:指光大保德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及符合《销售办法》和中国证 监会规定的其他条件,取得基金销售业务资格并与基金管理人签订了基金销售服 务代理协议,代为办理基金销售业务的机构; 直销机构:指光大保德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投资理财中心; 代销机构:指符合《销售办法》和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其他条件,取得基金代 销业务资格并与基金管理人签订了基金销售服务代理协议,代为办理基金销售业 务的机构; 基金注册登记人:指办理本基金注册登记业务的机构,即光大保德信基金管 理有限公司; 基金销售业务:指基金的认购、申购、赎回、转换、非交易 过户、转托管及 定期定额投资等业务; 注册登记业务:指基金登记、存管、过户业务,具体内容包括投资人基金账 户的建立管理、基金份额的注册登记及交易确认、代理发放红利、建立保管基金 份额持有人名册和办理非交易过户等; 基金份额持有人:指依法取得和持有依据基金合同发行的基金份额的投资人; 基金投资人:指个人投资人、机构投资人、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和法律法规 或中国证监会允许购买证券投资基金的其他投资人; 个人投资人:指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法律法规及相关规定可以投资于证 券投资基金的自然人投资人; 机构投资人:指在中国境内合 法注册登记或经有权政府部门批准设立和有效 存续并依法可以投资证券投资基金的企业法人、事业法人、社会团体或其他组织; 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指符合《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境内证券投资管理暂行 办法》及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可以投资于在中国境内合法设立的开放式证券投资基 金的中国境外的机构投资人; 基金募集期:指基金合同和招募说明书中载明,并经中国证监会核准的基金 份额募集期限,自基金份额发售之日起最长不超过三个月; 基金合同生效日:指基金募集期满,基金募集的基金份额总额超过核准的最 低募集份额总额,并且基金份额持有人人数符合相关法 律法规及基金合同的规定, 基金管理人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及相关规定向中国证监会办理备案手续后,中国证 监会的书面确认之日; 基金合同终止日:指基金合同规定的基金合同终止事由出现后按照基金合同 规定的程序终止基金合同的日期; 存续期:指基金合同生效至终止之间的不定期期限; 开放日:指为投资人办理基金申购、赎回等业务的工作日; 工作日:指上海证券交易所及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正常交易日; T 日:指销售机构在规定时间受理投资人业务申请的工作日; T + N 日:指 T 日起(不包括 T 日)第 N 个工作日, N 为自然数; 日 / 天:指公历日; 月: 指公历月; 元:指人民币元; 认购:指在基金募集期内,投资人按照基金合同的规定申请购买本基金份额 的行为; 申购:指在基金合同生效后的基金存续期间,投资人按照基金合同的规定通 过基金销售机构申请购买本基金份额的行为; 赎回:指在基金合同生效后的基金存续期间,投资人按照基金合同的规定, 通过基金销售机构申请将手中持有的基金份额按一定价格卖给基金管理人并收 回现金的行为; 巨额赎回:指在开放式基金的单个开放日,基金净赎回申请超过上一日该基 金总份额的 10% ; 转换:指基金份额持有人按基金管理人规定的条件,将其持有的基金管 理人 管理的某一基金的基金份额转换为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另一只基金的基金份额的 行为; 转托管:指基金份额持有人将其所持有的某一基金份额从同一个基金账户下 的一个交易账户指定到另一交易账户进行交易的行为; 定期定额投资计划:指投资人通过有关销售机构提出申请,约定每期扣款日、 扣款金额及扣款方式,由销售机构于每期约定扣款日在投资人指定银行账户内自 动完成扣款及基金申购申请的一种投资方式; 基金账户:指注册登记人为投资人开立的用于记录投资人持有基金份额余额 及其变动情况的账户; 基金交易账户:指销售机构为投资人开立的、记录投资人通过该销售机构办 理认购、申购、赎回、转换及转托管业务而引起基金份额变动及结余情况的账户; 投资指令:指基金管理人在运用基金资产进行投资时,向基金托管人发出的 资金划拨及实物券调拨等指令; 基金收益:指基金投资所得红利、股息、债券利息、买卖证券价差、银行存 款利息及其他合法收入; 基金资产总值:指基金购买的各类证券、银行存款本息、基金应收的认 / 申 购基金款以及其他资产所形成的基金资产的价值总和; 基金资产净值:指基金资产总值减去基金负债后的价值; 基金资产估值:指计 算评估基金资产和基金负债的价值,以确定基金资产净 值和基金份额净值的过程; 基金份额净值:指计算日基金资产净值除以计算日当日的基金份额总数所得 的基金资产价值; 流动性受限资产:指由于法律法规、监管、合同或操作障碍等原因无法以合 理价格予以变现的资产,包括但不限于到期日在 10 个交易日以上的逆回购与银 行定期存款(含协议约定有条件提前支取的银行存款)、停牌股票、流通受限的 新股及非公开发行股票、因发行人债务违约无法进行转让或交易的债券等; 指定媒介:指中国证监会指定的用以进行信息披露的全国性报刊及指定互联 网网站(包括基 金管理人网站、基金托管人网站、中国证监会基金电子披露网站) 等媒介; 基金信息披露义务人:指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召集基金份额持有人大 会的基金份额持有人等法律法规规定和中国证监会规定的自然人、法人和非法人 组织; 不可抗力:指任何无法预见、无法克服并无法避免的事件或因素,包括但不 限于: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的变更;国际、国内金融市场风险事故的发生;自 然或人为破坏造成的交易系统或交易场所无法正常工作;洪水、地震及其他自然 灾害、战争、骚乱、动乱、火灾、政府征用、没收、突发停电或其他突发事件、 证券交易所非正常暂停或停止交易等。 三、基金管理人 (一)基金管理人概况 名称:光大保德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设立日期: 2004 年 4 月 22 日 批准设立机关及批准设立文号:中国证监会证监基金字 [2004]42 号 注册地址:上海市黄浦区中山东二路 558 号外滩金融中心 1 幢, 6 层 办公地址:上海市黄浦区中山东二路 558 号外滩金融中心 1 幢(北区 3 号楼), 6 - 7 层、 10 层 法定代表人:刘翔 注册资本:人民币 1.6 亿元 股 权 结构: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光大证券”)持 55% 的股权; 保德信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持 45% 的股权 电话:( 021 ) 80262888 传真:( 021 ) 80262468 客服电话: 4008 - 202 - 888 网址: www.epf.com.cn 联系人:殷瑞皞 (二)主要人员情况 1 、董事会成员 王翠婷女士,董事长,中欧国际商学院工商管理硕士。曾任上海仪表局职工 大学任职讲师、校团委书记,交通银行总行发展研究部任职副处长、常务副主编, 交通银行上海分行徐汇支行任职副行长,光大保德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董事会秘 书,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办公室副主任、董事会秘书兼董办主任、党委委员、 工会主席、人力资源部总经理、党委组织部部长、副总裁。现任光大证券股份有 限公司工会主席、高级专家兼本基金管理人董事长。 Glenwyn P. Baptist 先生,副董事长,美国西北大学管理系硕士学位, CFA 。 历任保德信金融集团企业金融部 助理副总裁、保德信金融集团研究部总监、保德 信金融集团业务管理部首席运营官、保德信金融集团市场及业务管理部共同基金 总监、保德信金融集团投资管理部首席投资官、保德信金融集团业务管理部总裁 兼首席投资官。现任保德信国际投资总裁兼 CIO 。 刘翔先生,董事,澳大利亚麦考瑞大学应用金融学硕士。历任深圳发展银行 股份有限公司盐田支行外汇会计、国际部经理、香港代表处代表,招商银行股份 有限公司总行同业银行部境内银行室客户经理,鹏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市场发展 部渠道主管、市场发展部副总经理、华南营销中心总经理、市场发展部总经理, 前海开 源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合伙人、执行委员会委员、首席市场官、执行委员会 联席总经理。 2020 年 6 月加入光大保德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现任本基金管理 人总经理兼子公司执行董事。 俞大伟先生,董事,同济大学工商管理硕士。历任江苏东华期货有限公司苏 州办交易部经纪人,上海中期期货经纪有限公司苏州交易部经理,河南鑫福期货 有限公司苏州代表处经理,上海中期期货经纪有限公司苏州营业部副经理、经理, 上海中期期货经纪有限公司副总经理,光大期货有限公司常务副总经理、总经理。 现任光大期货有限公司董事、总经理。 王俪玲女士,董事,美国波士顿大学 硕士,曾任荷兰银行(中国台湾)的法 务长,联鼎法律事务所(中国台湾)、泰运法律事务所(中国台湾)律师。现任 保德信金融集团高级副总裁兼区域顾问(亚洲)。 孔伟先生,独立董事,甘肃政法学院法律系法学学士学位。曾任职于甘肃省 经济律师事务所、史密夫律师行(伦敦、香港)、外立综合法律事务所、上海市 瑛明律师事务所。现任北京市中伦(上海)律师事务所上海分所管理合伙人、中 微半导体设备(上海)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通用环球医疗集团有限公司董事。 郭荣丽女士,独立董事,东北财经大学博士。曾任东北财经大学讲师,招商 银行总行会计部副总经 理、招商银行南山支行行长、招商银行总行会计部总经理, 渤海银行董事、首席财务官,中国银联党委委员、首席财务官兼银联商务股份有 限公司董事长。现任上海通华金科投资控股有限公司总裁、通联支付网络服务股 份有限公司董事、上海通联金融服务有限公司董事。 王永钦先生,独立董事,复旦大学经济学博士、耶鲁大学博士后、哈佛大学 富布赖特高级访问学者。曾任职山东日照纺织抽纱进出口集团公司、山东日照比 特集团出口部经理、复旦大学经济学院讲师、副教授。现任复旦大学绿庭新兴金 融业态研究中心主任、经济学院 985 平台副主任。 龚俊涛先生,董事,厦门大学硕士。曾任职中信实业银行深圳分行公司业务 部业务经理,大成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市场部渠道经理,北方证券资产管理部总监 助理,大成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市场部总监助理、执行总经理、首席市场官,光大 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员工、副总经理,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机 构业务总部副总经理、金融产品总部总经理兼机构业务总部副总经理。现任光大 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金融产品总部总经理兼机构业务总部总经理。 2 、监事会成员 王叙华,监事长,复旦大学产业经济学专业博士。历任中国建设银行厦门分 行上海证券业务部总经理,华 福证券有限公司上海营业部总经理,东方证券风险 管理总部总经理,海银金融控股集团有限公司风控副总裁等职务。现任光大证券 股份有限公司风险管理与内控部总经理。 吴庚辉先生,监事,曼尼托巴大学理学硕士。历任加拿大永明金融集团精算 总监,美国国际集团国际团险管理部副总精算师,美国保德信金融集团集团副总 裁兼总精算师、全球资产管理高级投资副总裁、全球审计部高级副总裁。现任美 国保德信金融集团全球战略规划董事总经理。 王永万先生,监事,吉林财贸学院经济管理专业学士。曾任海口会计师事务 所审计员,海南省国际租赁有限公司证券营业部财务 主管,湘财证券有限责任公 司海口营业部、深圳营业部及南方总部财务经理,宝盈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基金会 计主管,摩根士丹利华鑫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基金运营部总监等职务。现任本基金 管理人运营部总监。 赵大年先生,监事,中国科学技术大学统计与金融系学士,中国科学院数学 与系统科学研究院统计学专业硕士。历任申万巴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任职产品设 计经理,钧锋投资咨询有限公司任职投资经理。 2009 年 4 月加入光大保德信基 金管理有限公司,先后担任风险管理部风险控制专员、风险控制高级经理、副总 监、量化投资部总监、基金经理、风险管理部副总监,现 任风险管理部总监。 3 、公司高级管理人员 王翠婷女士,现任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工会主席、高级专家兼本基金管理 人董事长,简历同上。 刘翔先生,现任本基金管理人总经理、董事兼子公司执行董事,简历同上。 盛松先生,北京大学硕士,中国国籍。曾就职于中国科学院空间技术中心科 利华有限公司,历任中国光大国际信托投资公司证券部交易部经理,光大证券资 产管理总部总经理, 2003 年参加光大保德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筹备工作, 2004 年 4 月至 2014 年 8 月担任督察长, 2018 年 3 月至 2019 年 11 月兼任公司量化投 资部总监, 2017 年 1 月至 2020 年 2 月兼任光大保德信量化核心证券投资基金的 基金经理。现任本基金管理人副总经理、首席投资总监。 董文卓先生,中山大学金融学硕士。历任招商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实习研究助 理、研究员,平安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固定收益部投资经理,平安养老保险股份有 限公司固收投资总监兼固定收益部总经理、年金投资决策委员会委员、年金另类 投资决策委员会委员、年金基金经理、专户投资经理、基本养老投资经理等。 2017 年 5 月加入光大保德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17 年 9 月至 2019 年 3 月及 2020 年 12 月起担任专户投资经理。现任本基金管理人副 总经理、固定收益投资总监 兼专户投资经理。 贺敬哲先生,内蒙古大学电子系电子学与信息系统专业学士。历任内蒙古大 学电子系教师,中国电力信托投资有限公司天津证券交易营业部电脑部经理,光 大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中兴路营业部电脑部经理、信息技术部技术管理经理,光大 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信息技术部技术管理经理、信息技术部运营维护管理处副处长、 信息技术部系统运行处处长、信息技术部副总经理兼系统运行处处长、信息技术 部副总经理、信用业务管理总部副总经理、资产托管部副总经理 ( 主持工作 ) 、资 产托管部总经理。 2021 年 2 月加入光大保德信基金管 理有限公司,现任本基金 管理人副总经理、首席运营总监兼首席信息官。 管江女士,上海财经大学财务管理专业学士。历任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 事务所金融组高级审计师。 2006 年 11 月加入光大保德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先 后担任监察稽核高级经理、监察稽核部副总监、监察稽核部总监。现任本基金管 理人督察长兼董事会秘书。 翟昱磊女士,中国人民大学硕士。曾就职于中国银行石家庄分行储蓄、会计 科、信贷科,历任中国银行河北省分行国际结算部任职非贸易结算科科长,易方 达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渠道经理、北京分公司总经理助理,泰康资产管理有限责任 公司 理财业务部总经理,国投瑞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渠道部总监。 2011 年 7 月 加入光大保德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历任北京分公司总经理、总经理助理。现任 本基金管理人首席市场总监兼北京分公司、广州分公司总经理。 4 、 本基金 基金经理 历任基金经理: 常昊先生,担任本基金基金经理时间为 2006 年 9 月 14 日至 2007 年 4 月 23 日。 王帅先生,担任本基金基金经理时间为 2006 年 9 月 14 日至 2007 年 9 月 21 日。 钱钧先生,担任本基金基金经理时间为 2007 年 9 月 22 日至 2011 年 3 月 16 日。 高宏华女士,担任本基金基金经理时间为 2010 年 12 月 31 日至 2013 年 6 月 29 日。 魏晓雪女士毕业于浙江大学金融学专业, 2015 年获得复旦大学金融学的硕士 学位。 2006 年至 2009 年在鹏远(北京)管理咨询有限公司上海分公司(原凯基 管理咨询)担任研究员; 2009 年 10 月加入光大保德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担任 高级研究员,现任研究部总监, 2012 年 11 月至 2014 年 2 月担任光大保德信行 业轮动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的基金经理, 2013 年 2 月至今担任光大保德信新增 长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的基金经理, 2015 年 5 月至 2017 年 1 月担任光大保德信 国企改革主题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的基金经理, 2020 年 3 月至今担任光大保德 信研究精选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的基金经理, 2020 年 4 月至今担任光大保德信 消费主题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的基金经理, 2020 年 5 月至今担任光大保德信中 国制造 2025 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的基金经理, 2021 年 2 月至今担任光 大保德信智能汽车主题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的基金经理。 5 、投资决策委员会成员 盛松先生,现任本基金管理人副总经理、首席投资总监。 董文卓先生,现任本基金管理人副总经理、固定收益投资总监兼专户投资经 理。 戴奇雷先生,现任本基金管理人光大保德信均衡精选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 金经理。 林晓凤女士,现任本基金管理人权益投资部副总监兼光大保德信一带一路战 略主题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光大保德信铭鑫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光 大保德信国企改革主题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 上述人员无近亲属关系。 (三)基金管理人 的 职责 1 、依法募集基金,办理或者委托经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机构代为办理基 金份额的发售、申购、赎回和登记事宜; 2 、办理基金备案手续; 3 、对所管理的不同基金财产分别管理、分别记账,进行证券投资; 4 、按照基金合同的约定确定基金收益分配方案,及时向基金份额持有人分 配收益; 5 、进行基金会计核算并编制基金财务会计报告; 6 、编制基金季度报告、基金中期报告和基金年度报告; 7 、计算并公告基金净值信息,确定基金份额申购、赎回价格; 8 、办理与基金财产管理业务活动有关的信息披露事项; 9 、召集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 10 、保存基金财产管理业务活动的记录、账册、报表和其他相关资料; 11 、以基金管理人名义,代表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行使诉讼权利或者实施其 他法律行为; 12 、中国证监会规定和本基金基金合同约定的其他职责。 (四)基金管理人 的 承诺 1 、基金管理人承诺严格遵守法律、法规和基金合同,按照招募说明书列明 的投资目标、策略及限制全权处理本基金的投资; 2 、基金管理人承诺严格遵守《证券法》、《基金法》、《信息披露办法》、《运 作办法》、《销售办法》、《治理准则》等法律法规,建立健全内部控制制度,采取 有效措施,保证基金财产不用于下列投资或者活动: ( 1 )承销证券; ( 2 )违反规定向他人贷款或者提供担保; ( 3 )从事承担无限责任的投资; ( 4 )买卖其他基金份额,但是中国证监会另有规定的除外; ( 5 )向本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出资; ( 6 )从事内幕交易、操纵证券交易价格及其他不正当的证券交易活动; ( 7 )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规定禁止的其他活动。 基金管理人运用基金财产买卖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及其控股股东、实际 控制人或者与其有重大利害关系的公司发行的证券或者承销期内承销的证券,或 者从事其他重大关联交易的,应当符合本基金的投资目标和投资策略,遵循基金 份额持有人利益优先原则,防范利益冲突,建立健全内部审批机制和评估机制, 按照市场公平合理价格执行。相关交易必须事先得到基金托管人同意,并按法律 法规予以披 露。重大关联交易应提交基金管理人董事会审议,并经过三分之二以 上的独立董事通过。基金管理人董事会应至少每半年对关联交易事项进行审查。 法律、行政法规或监管部门取消上述限制,如适用于本基金,则本基金投资 不再受相关限制。 3 、基金管理人承诺严格遵守法律法规,建立健全内部控制制度,采取有效 措施,防止以下禁止性行为的发生: ( 1 )将其固有财产或者他人财产混同于基金财产从事证券投资; ( 2 )不公平地对待其管理的不同基金财产; ( 3 )利用基金财产或者职务之便为基金份额持有人以外的第三人牟取利益; ( 4 )向基金份额持有人违 规承诺收益或者承担损失; ( 5 )侵占、挪用基金财产; ( 6 )泄露因职务便利获取的未公开信息、利用该信息从事或者明示、暗示 他人从事相关的交易活动; ( 7 )玩忽职守,不按照规定履行职责; ( 8 )法律法规及监管机关规定禁止从事的其他行为。 4 、本基金管理人承诺加强人员管理,强化职业操守,督促和约束员工遵守 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行业规范,诚实信用、勤勉尽责,不从事以下活动: ( 1 )越权或违规经营; ( 2 )违反基金合同或托管协议; ( 3 )故意损害基金份额持有人或其他基金合同当事人的合法利益; ( 4 )在向中国证监会报送的资料中弄虚作假; ( 5 )拒绝、干扰、阻挠或严重影响中国证监会依法监管; ( 6 )玩忽职守、滥用职权,不按照规定履行职责; ( 7 )泄漏在任职期间知悉的有关证券、基金的商业秘密,尚未依法公开的 基金投资内容、基金投资计划等信息;泄露因职务便利获取的未公开信息、利用 该信息从事或者明示、暗示他人从事相关的交易活动; ( 8 )违反证券交易场所业务规则,利用对敲、倒仓等手段操纵市场价格, 扰乱市场秩序; ( 9 )在公开信息披露和广告中故意含有虚假、误导、欺诈成份; ( 10 )其他法律、行政法规以及中国证监会禁 止的行为。 5 、基金经理承诺 ( 1 )依照有关法律、法规和基金合同的规定,本着谨慎的原则为基金份额 持有人谋取最大利益; ( 2 )不利用职务之便为自己、代理人、受雇人或任何第三人谋取不当利益; ( 3 )不泄漏在任职期间知悉的有关证券、基金的商业秘密、尚未依法公开 的基金投资内容、基金投资计划等信息; ( 4 )不以任何形式为其他组织或个人进行证券交易。 (五)基金管理人 的 内部控制制度 1 、内部控制概述 内部控制是指基金管理人为防范和化解风险,保证经营运作符合基金管理人 的发展规划,在充分考虑内外部环境的基础上,通过建立组织机制、运用管理方 法、实施操作程序与控制措施而形成的有机系统。 内部控制是由为保障业务正常运作、实现既定的经营目标、防范经营风险而 设立的各种内部控制机制和一系列规范内部运作程序、描述控制措施和方法等制 度构成的统一整体。 内部控制是由基金管理人的董事会、管理层和员工共同实施的合理保证。基 金管理人的内部控制要达到的总体目标是: ( 1 )保证基金管理人的经营运作严格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行业监管规 则 ,自觉形成守法经营、规范运作的经营思想和经营理念; ( 2 )防范和化解经营风险,提高经营管理效益,确保经营业务的稳健运行 和受托资产的安全完整,实现基金管理人的持续、稳定、健康发展; ( 3 )确保基金、基金管理人财务和其他信息真实、准确、完整、及时; ( 4 )确保基金管理人成为一个决策科学、经营规范、管理高效、运作安全 的持续、稳定、健康发展的基金管理公司。 2 、内部控制的五个要素 内部控制的基本要素包括控制环境、风险评估、控制活动、信息沟通和内部 监控。 ( 1 )控制环境 控制环境是内部控制其他要素的基础,它决定了基金管理人的内部控制基调, 并影响着基金管理人内部员工的内控意识。为此,基金管理人从两方面入手营造 一个好的控制环境。首先,从“硬控制”来看,本基金管理人遵循健全的法人治 理结构原则,设置了职责明确、相互制约的组织结构,各部门有明确的岗位设置 和授权分工,操作相互独立。其次,基金管理人更注重“软控制”,基金管理人 的管理层牢固树立内部控制和风险管理优先的理念和实行科学高效的运行方式, 培养全体员工的风险防范意识,营造一个浓厚的内控文化氛围,加强全体员工道 德规范和自身素质建设,使 风险意识贯穿到基金管理人的各个部门、各个岗位和 各个环节。 ( 2 )风险评估 本基金管理人的风险评估和管理分三个层次进行:一,各部门进行风险的自 我评估和分析,通过制定相应的控制措施进行自我风险管理;二,管理层下属的 风险管理工作委员会负责风险管理工作,设定明确的风险管理目标,建立科学严 密的风险控制评估体系,辨认和识别基金管理人内外部的重大风险,评估和分析 风险的重大性、制定相应的风险控制方案和有效防范措施。风险管理工作委员会 通过定期与不定期风险评估及时防范和化解风险;三,董事会专门委员会 —— 风 险管理委员会负责基金管 理人的全面风险管理工作,监控和评价管理层的风险管 理工作,并决策重大的风险管理事项。 ( 3 )控制活动 本基金管理人制定了各项规章制度,通过各种预防性的、检查性的和修正性 的控制措施,把控制活动贯穿于基金管理人经营活动的始终,尤其是强调对于基 金资产与基金管理人的资产、不同基金的资产和其他委托资产实行独立运作,分 别核算;严格岗位分离,明确划分各岗位职责,明确授权控制;对重要业务部门 和岗位进行了适当的物理隔离;制订应急应变措施,危机处理机制和程序。 ( 4 )信息沟通 本基金管理人建立清晰、有效的垂直报告制度和平行通报制 度,以确保识别、 收集和交流有关运营活动的关键指标,使员工了解各自的工作职责和基金管理人 的各项规章制度,并建立与客户和第三方的合理交流机制。 ( 5 )内部监控 督察长和监察稽核部负责监督检查基金和公司运作的合法合规情况、公司内 部风险控制以及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执行情况,保证内部控制制度的落实。各部 门必须切实协助经营管理层对日常业务管理活动和各类风险的总体控制,并协助 解决所出现的相关问题。按照基金管理人内部控制体系的设置,实现一线业务岗 位、各部门及其子部门根据职责与授权范围的自控与互控,确保实现内部监控活 动的全方位 、多层次的展开。 3 、内部控制原则 ( 1 )健全性原则:内部控制应当包括基金管理人的各项业务、各个部门或 机构和各级人员,并贯穿于到决策、执行、监督、反馈等各个环节; ( 2 )有效性原则:通过科学的内部控制手段和方法,建立合理的内部控制 程序,维护内部控制制度的有效执行; ( 3 )独立性原则:各机构、部门和岗位职责应当保持相对独立,基金资产、 自有资产、其他资产的运作应当分离; ( 4 )相互制约原则:部门和岗位的设置应当权责分明、相互制衡; ( 5 )成本效益原则:基金管理人运用科学化的经营管理方法降低运作成本, 提高经济效益 ,以合理的控制成本达到最佳的内部控制效果。 4 、内部控制机制 内部控制机制是指基金管理人的组织结构及其相互之间的制约关系。内部控 制机制是内部控制的重要组成,健全、合理的内部控制机制是基金管理人经营活 动得以正常开展的重要保证。 从功能上划分,基金管理人的内部控制机制可分为“决策系统”、“执行系统”、 “监督系统”三个方面。监督系统在各个内部控制层次上对决策系统和执行系统 实施监督。 决策系统是指在基金管理人经营管理过程中拥有决策权力的有关机构及其 之间的关系。执行系统是指具体负责将基金管理人决策系统的各项决议付诸实 现 的一些职能部门。 执行系统在总经理办公会的直接领导下,承担了公司日常经营管理、基金投 资运作和内部管理工作。 监督系统对基金管理人的决策系统、执行系统进行全程、动态的监控,监督 的对象覆盖基金管理人经营管理的全部内容。基金管理人的监督系统从监督内容 划分,大致分为三个层次: ( 1 )监事会 —— 对 董事、高管人员的行为及董事会的决策进行监督; ( 2 )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及督察长 —— 根 据董事会的授权对基金管理人的经 营活动进行监督; ( 3 )监察稽核部 —— 根 据总经理及督察长的安排,对基金管理人的经营活 动及各职能部门进行内部监督 。 5 、内部控制层次 ( 1 )员工自律和部门主管的监控。所有员工上岗前必须经过岗位培训,签 署自律承诺书,保证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以及基金管理人的各项管理制度;保证 良好的职业操守;保证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等。基金管理人的各部门主管在权限 范围之内,对其管理负责的业务进行检查、监督和控制,保证业务的开展符合国 家法律、法规、监管规定、基金管理人的规章制度,并对部门的内部控制和风险 管理负直接责任; ( 2 )管理层的控制。管理层采取各种控制措施,管理和监督各个部门和各 项业务进行,以确保基金管理人运作在有效的控制下。管理层对内部 控制制度的 有效执行承担责任; ( 3 )董事会及其专门委员会的监控和指导。所有员工应自觉接受并配合董 事会及其专门委员会对各项业务和工作行为的检查监督。合理的风险分析和管理 建议应予采纳,基金管理人规定的风险控制措施必须坚决执行。董事会对内部控 制负最终责任。 督察长和监察稽核部负责对基金管理人内部控制和风险控制的充分性、合理 性和有效性实施独立客观的检查和评价。 6 、内部控制制度 内部控制制度指规范内部控制的一系列规章制度和义务规则,是内部控制的 重要组成部分。内部控制制度制订的基本依据为法律法规、中国证监会及其他主 管部门有关文件的规定。内部控制制度分为四个层次: ( 1 )《公司章程》 — — 指 经股东会批准的《公司章程》,是基金管理人制定 各项基本管理制度和具体管理规章的指导性文件; ( 2 )内部控制大纲 — — 是对《公 司章程》规定的内部控制原则的细化和展 开,是各项基本管理制度的纲要和总揽; ( 3 )公司基本管理制度 — — 是 基金管理人在经营管理宏观方面进行内部控 制的制度依据。基本管理制度须经董事会审议并 批准后实施。基本管理制度包括 但不限于风险管理制度、投资管理制度、基金会计核算办法、信息披露管理办法、 监察稽核制度、信息技术管理制度、固有资金投资内部控制制度、公司财务制度、 档案管理制度、印章管理办法、行政管理制度、人力资源管理制度、业绩评估考 核制度、员工对外兼职管理办法、员工行为规范、纪律程序和应急情况处理与业 务连续制度等; ( 4 )部门规章制度以及业务流程 — — 部 门规章制度以及业务流程是在公司 基本管理制度的基础上,对各部门的主要职责、岗位设置、岗位责任、操作守则 等的具体说明。它不仅是基金管理人的业务、管理、监 督的需要,同时也是避免 工作中主观随意性的有效手段。部门制度及具体管理规章根据总经理办公会的决 定进行拟订、修改,经总经理办公会批准后实施的。制定的依据包括法律法规、 证监会规定和《公司章程》及公司基本管理制度。 7 、基金管理人关于内部控制的声明 本基金管理人确知建立、维持、完善、实施和有效执行风险管理和内部控制 制度是本基金管理人董事会及管理层的责任,董事会承担最终责任。本基金管理 人特别声明以上关于内部控制的披露真实、准确、完备,并承诺将根据市场环境 的变化和业务的发展不断完善内部控制制度。 四、基金托管人 (一)基金托管人基本情况 1、基金托管人概况 名称: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招商银行”) 设立日期: 1987 年 4 月 8 日 注册地址:深圳市深南大道 7088 号招商银行大厦 办公地址:深圳市深南大道 7088 号招商银行大厦 注册资本: 252.20 亿元 法定代表人:缪建民 行长:田惠宇 资产托管业务批准文号:证监基金字 [2002]83 号 电话: 0755 - 83199084 传真: 0755 - 83195201 资产托管部信息披露负责人:张燕 招商银行成立于 1987 年 4 月 8 日,是我国第一家完全由企业法人持股的股 份制商业银行,总行设在深圳。自成立以来,招商银行先后进行了三次增资扩股, 并于 2002 年 3 月成功地发行了 15 亿 A 股, 4 月 9 日在上交所挂牌(股票代码: 600036 ),是国内第一家采用国际会计标准上市的公司。 2006 年 9 月又成功发行 了 22 亿 H 股, 9 月 22 日在香港联交所挂牌交易(股票代码: 3968 ), 10 月 5 日 行使 H 股超额配售,共发行了 24.2 亿 H 股。截至 2020 年 9 月 30 日,本集团总 资产 81,567.00 亿元人民币,高级法下资本充足率 16.19% ,权重法下资本充足 率 13.63 % 。 2002 年 8 月,招商银行成立基金托管部; 2005 年 8 月,经报中国证监会同 意,更名为资产托管部,现下设业务管理团队、产品管理团队、项目管理团队、 稽核监察团队、基金外包业务团队、养老金团队、系统与数据团队 7 个职能团队, 现有员工 100 人。 2002 年 11 月,经中国人民银行和中国证监会批准获得证券投 资基金托管业务资格,成为国内第一家获得该项业务资格上市银行; 2003 年 4 月,正式办理基金托管业务。招商银行作为托管业务资质最全的商业银行,拥有 证券投资基金托管、受托投资管理托管、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托管( QFII )、合 格境内机构投资者托管( QDII )、全国社会保障基金托管、保险资金托管、企业 年金基金托管、存托凭证试点存托人等业务资格。 招商银行确立“因势而变、先您所想”的托管理念和“财富所托、信守承诺” 的托管核心价值,独创“ 6S 托管银行”品牌体系,以“保护您的业务、保护您 的财富”为历史使命,不断创新托管系统、服务和产品:在业内率先推出“网上 托管银行系统”、托管业务综合系统和“ 6 心”托管服务标准,首家发布私募基 金绩效分析报告,开办国内首个托管银行网站,推出国内首个托管大数据平台, 成功托管国内第一只券商集合资产管理计划、第一 只 FOF 、第一只信托资金计划、 第一只股权私募基金、第一家实现货币市场基金赎回资金 T+1 到账、第一只境外 银行 QDII 基金、第一只红利 ETF 基金、第一只“ 1+N ”基金专户理财、第一家大 小非解禁资产、第一单 TOT 保管,实现从单一托管服务商向全面投资者服务机构 的转变,得到了同业认可。 招商银行资产托管业务持续稳健发展,社会影响力不断提升 , 四度蝉联获《财 资》“中国最佳托管专业银行”。 2016 年 6 月招商银行荣膺《财资》“中国最佳托 管银行奖”,成为国内唯一获得该奖项的托管银行;“托管通”获得国内《银行家》 2016 中国金融 创新“十佳金融产品创新奖”; 7 月荣膺 2016 年中国资产管理“金 贝奖”“最佳资产托管银行”。 2017 年 6 月招商银行再度荣膺《财资》“中国最佳 托管银行奖”;“全功能网上托管银行 2.0 ”荣获《银行家》 2017 中国金融创新“十 佳金融产品创新奖”; 8 月荣膺国际财经权威媒体《亚洲银行家》“中国年度托管 银行奖”。 2018 年 1 月招商银行荣膺中央国债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 2017 年度 优秀资产托管机构”奖项;同月,招商银行托管大数据平台风险管理系统荣获 2016 - 2017 年度银监会系统“金点子”方案一等奖,以及中央金融团工委、全 国 金融青联第五届“双提升”金点子方案二等奖; 3 月荣膺公募基金 20 年“最佳 基金托管银行”奖; 5 月荣膺国际财经权威媒体《亚洲银行家》“中国年度托管 银行奖”; 12 月荣膺 2018 东方财富风云榜“ 2018 年度最佳托管银行”、“ 20 年最 值得信赖托管银行”奖。 2019 年 3 月招商银行荣获《中国基金报》“ 2018 年度最 佳基金托管银行”奖; 6 月荣获《财资》“中国最佳托管机构”“中国最佳养老金 托管机构”“中国最佳零售基金行政外包”三项大奖; 12 月荣获 2019 东方财富 风云榜“ 2019 年度最佳托管银行”奖。 2020 年 1 月,荣膺中央国 债登记结算有 限责任公司“ 2019 年度优秀资产托管机构”奖项; 6 月荣获《财资》“中国最佳 托管机构”“最佳公募基金托管机构”“最佳公募基金行政外包机构”三项大奖; 10 月荣获《中国基金报》“ 2019 年度最佳基金托管银行”奖。 2 、主要人员情况 缪建民先生,本行董事长、非执行董事, 2020 年 9 月起担任本行董事、董事 长。中央财经大学经济学博士,高级经济师。十九届中央候补委员。招商局集团 有限公司董事长。曾任中国人寿保险(集团)公司副董事长、总裁,中国人民保 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副董事长、总裁、董事长,曾兼任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 限公司董事长,中国人保资产管理有限公司董事长,中国人民健康保险股份有限 公司董事长,中国人民保险(香港)有限公司董事长,人保资本投资管理有限公 司董事长,中国人民养老保险有限责任公司董事长,中国人民人寿保险股份有限 公司董事长。 田惠宇先生,本行行长、执行董事, 2013 年 5 月起担任本行 行长、本行执行 董事。美国哥伦比亚大学公共管理硕士学位,高级经济师。曾于 2003 年 7 月至 2013 年 5 月历任上海银行副行长、中国建设银行上海市分行副行长、深圳市分 行行长、中国建设银行零售业务总监兼北京市分行行长。 汪建中先生,本行副行长。 1991 年加入本行; 2002 年 10 月至 2013 年 12 月 历任本行长沙分行行长,总行公司银行部副总经理,佛山分行筹备组组长,佛山 分行行长,武汉分行行长; 2013 年 12 月至 2016 年 10 月任本行业务总监兼公司 金融总部总裁,期间先后兼任公司金融综合管理部总经理、战略客户部总经理; 2 016 年 10 月至 2017 年 4 月任本行业务总监兼北京分行行长; 2017 年 4 月起任 本行党委委员兼北京分行行长。 2019 年 4 月起任本行副行长。 刘波先生,招商银行资产托管部总经理。硕士研究生毕业, 1999 年 7 月加盟 招商银行至今 , 历任招商银行重庆分行干部、总行计划财务部副经理、经理、高 级经理、总行资产负债管理部总经理助理、深圳分行党委委员、行长助理、副行 长等职务,具有 20 余年银行从业经验,在资产负债管理、资本管理、资产证券 化、统计分析、金融同业、资产托管等领域有深入的研究和丰富的实务经验。 3 、基金托管业务经营情况 截至 2020 年 9 月 30 日,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累计托管 690 只证券投资基 金。 (二)基金托管人的内部控制制度 1 、 内部控制目标 招商银行确保托管业务严格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行业监管制度,坚持守 法经营、规范运作的经营理念;形成科学合理的决策机制、执行机制和监督机制, 防范和化解经营风险,确保托管业务的稳健运行和托管资产的安全;建立有利于 查错防弊、堵塞漏洞、消除隐患,保证业务稳健运行的风险控制制度,确保托管 业务信息真实、准确、完整、及时;确保内控机制、体制的不断改进和各项业务 制度、流程的不断完善。 2 、 内 部控制组织结构 招商银行资产托管业务建立三级内部控制及风险防范体系: 一级内部控制及风险防范是在招商银行总行风险管控层面对风险进行预防 和控制; 二级内部控制及风险防范是招商银行资产托管部设立稽核监察团队,负责部 门内部风险预防和控制; 三级内部控制及风险防范是招商银行资产托管部在设置专业岗位时,遵循内 控制衡原则,视业务的风险程度制定相应监督制衡机制。 3 、 内部控制原则 ( 1 )全面性原则。内部控制覆盖各项业务过程和操作环节、覆盖所有团队 和岗位,并由全部人员参与。 ( 2 )审慎性原则。托管组织体系的构成、内部管理制度的建立均以防范风 险、审慎经营为出发点,体现“内控优先”的要求。 ( 3 )独立性原则。招商银行资产托管部各团队、各岗位职责保持相对独立, 不同托管资产之间、托管资产和自有资产之间相互分离。内部控制的检查、评价 部门独立于内部控制的建立和执行部门。 ( 4 )有效性原则。内部控制有效性包含内部控制设计的有效性、内部控制 执行的有效性。内部控制设计的有效性是指内部控制的设计覆盖了所有应关注的 重要风险,且设计的风险应对措施适当。内部控制执行的有效性是指内部控制能 够按照设计要求 严格有效执行。 ( 5 )适应性原则。内部控制适应招商银行托管业务风险管理的需要,并能 够随着托管业务经营战略、经营方针、经营理念等内部环境的变化和国家法律、 法规、政策制度等外部环境的改变及时进行修订和完善。 ( 6 )防火墙原则。招商银行资产托管部办公场地与我行其他业务场地隔离, 办公网和业务网物理分离,部门业务网和全行业务网防火墙策略分离,以达到风 险防范的目的。 ( 7 )重要性原则。内部控制在实现全面控制的基础上,关注重要托管业务 事项和高风险环节。 ( 8 )制衡性原则。内部控制能够实现在托管组织体系、机构设置及权责分 配、业务流程等方面形成相互制约、相互监督,同时兼顾运营效率。 4 、 内部控制措施 ( 1 )完善的制度建设。招商银行资产托管部从资产托管业务内控管理、产 品受理、会计核算、资金清算、岗位管理、档案管理和信息管理等方面制定一系 列规章制度,保证资产托管业务科学化、制度化、规范化运作。 ( 2 )业务信息风险控制。招商银行资产托管部在数据传输和保存方面有严 格的加密和备份措施,采用加密、直连方式传输数据,数据执行异地实时备份, 所有的业务信息须经过严格的授权方能进行访问。 ( 3 )客户资料风险控制。招商银行资产托管部对业务办理过 程中形成的客 户资料,视同会计资料保管。客户资料不得泄露,根据法律法规和其他有关规定 调用资料,须经总经理室成员审批,并做好调用登记。 ( 4 )信息技术系统风险控制。招商银行对信息技术系统管理实行双人双岗 双责、机房 24 小时值班并设置门禁管理、电脑密码设置及权限管理、业务网和 办公网、托管业务网与全行业务网双分离制度,与外部业务机构实行防火墙保护, 对信息技术系统采取两地三中心的应急备份管理措施等,保证信息技术系统的安 全。 ( 5 )人力资源控制。招商银行资产托管部通过建立良好的企业文化和员工 培训、激励机制、加强人力资源管 理及建立人才梯级队伍及人才储备机制,有效 的进行人力资源管理。 (三)基金托管人对基金管理人运作基金进行监督的方法和程序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 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基金合同、托管协议的约定,对基金投资范围、 投资比例、投资组合等情况的合法性、合规性进行监督和核查。 在为基金投资运作所提供的基金清算和核算服务环节中,基金托管人对基金 管理人发送的投资指令、基金管理人对各基金费用的提取与支付情况进行检查监 督,对违反法律法规、基金合同的指令拒绝执行,并立即通知基金管 理人。 基金托管人如发现基金管理人依据交易程序已经生效的投资指令违反法律、 行政法规和其他有关规定,或者违反基金合同约定,及时以书面形式通知基金管 理人进行整改,整改的时限应符合法律法规及基金合同允许的调整期限。基金管 理人收到通知后应及时核对确认并以书面形式向基金托管人发出回函并改正。基 金管理人对基金托管人通知的违规事项未能在限期内纠正的,基金托管人应报告 中国证监会。 五、相关服务机构 (一)直销机构 名称:光大保德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黄浦区中山东二路 558 号外滩金融中心 1 幢, 6 层 办公地址:上海市黄浦区中山东二路 558 号外滩金融中心 1 幢(北区 3 号楼), 6 - 7 层、 10 层 电话:( 021 ) 80262466 、 80262481 传真:( 021 ) 80262482 客服电话: 4008 - 202 - 888 联系人:王颖 网址: www.epf.com.cn (二)代销机构 1. 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复兴门内大街 2 号 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复兴门内大街 2 号 法定代表人:洪崎 联系人:董云巍 联系人电话: 010 - 58560666 客服热线: 95568 网址: www.cmbc.com.cn 2. 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甲 17 号首层 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丙 17 号 法定代表人:闫冰竹 联系人:谢小华 联系人电话: 010 - 66223587 传真: 010 - 66226045 客服热线: 95526 网址: www.bankofbeijing.com.cn 3. 东莞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东莞市南城路 2 号 办公地址:东莞市南城路 2 号 法定代表人:何沛良 联系人:谭少筠 联系人电话: 0769 - 22118343 客服热线: 076 9 - 961122 网址: www.drcbank.com 4. 广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广东省广州市东风东路 713 号 办公地址:广东省广州市东风东路 713 号 法定代表人:董建岳 客服热线: 4008 - 308 - 003 网址: www.cgbchina.com.cn 5. 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东城区建国门内大街 22 号 法定代表人:吴建 客服热线: 95577 网址: www.hxb.com.cn 6. 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银城中路 188 号 办公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银城中路 188 号 法定代表人:任德奇 联系人:王菁 联系人电话: 021 - 58781234 传真: 021 - 58408483 客服热线: 95559 网址: www.bankcomm.com 7. 晋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山西省太原市万柏林区长风西街 1 号丽华大厦 办公地址:山西省太原市万柏林区长风西街 1 号丽华大厦 法定代表人:阎俊生 联系人:董嘉文 联系人电话: 0351 - 6819926 传真: 0351 - 6819926 客服热线: 95105588 网址: www.jshbank.com 8. 洛阳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河南省洛阳市新区开元大道与通济街交叉口 办公地址:河南省洛阳市新区开元大道 256 号 法定代表人:王建甫 联系人:王军 联系人电话: 0379 - 65921977 客服热线: 96699 网址: www.bankofluoyang.com.cn 9. 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宁波市鄞州区宁南南路 700 号宁波银行大楼 办公地址:宁波市鄞州区宁南南路 700 号宁波银行大楼 法定代表人:陆华裕 联系人:胡技勋 联系人电话: 0574 - 89068340 客服热线: 96528 网址: w ww.nbcb.com.cn 10. 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深圳市深南中路 1099 号平安银行大厦 法定代表人:孙建一 客服热线: 95511 - 3 网址: www.pingan.com 11. 上海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浦东大道 981 号 办公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银城中路 8 号中融碧玉蓝天大厦 15 - 23 层 法定代表人:胡平西 联系人:吴海平 联系人电话: 021 - 38576969 客服热线: 021 - 962999 网址: www.srcb.com 12. 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浦东南路 500 号 办公地址:上海市中山东一路 12 号 法定代表人:吉晓辉 联系人:倪苏云 联系人电话:( 021 ) 61618888 客服热线: 95528 网址: www.spdb.com.cn 13. 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福州市湖东路 154 号 法定代表人:高建平 联系人:刘玲 联系人电话:( 021 ) 52629999 客服热线: 95561 网址: www.cib.com.cn 14.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深圳市福田区深南大道 7088 号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大厦 法定代 表人:李建红 联系人:邓炯鹏 联系人电话: 0755 - 83198888 传真: 0755 - 83195109 客服热线: 95555 网址: www.cmbchina.com 15. 浙江稠州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浙江省义乌市江滨路义乌乐园东侧 办公地址:浙江省义乌市江滨路义乌乐园东侧 法定代表人:金子军 联系人:董晓岚 联系人电话: 0571 - 87117617 客服热线: 4008 - 096 - 5 27/0571 - 96527 网址: www.czcb.com.cn 16.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复兴门内大街 55 号 法定代表人:陈四清 联系人:郭明 联系人电话: 010 - 66105799 客服热线: 95588 网址: www.icbc.com.cn 17. 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太平桥大街 25 号、甲 25 号中国光大中心 法定代表人:李晓鹏 联系人:朱红 客服热线: 95595 网址: www.cebbank.com 18.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 25 号 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闹市口大街 1 号院 1 号楼 法定代表人:田国立 客服热线: 95533 网址: www.ccb.com 19.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东城区建国门内大街 69 号 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复兴门内大街 28 号凯晨世贸中心东座 法定代表人:谷澍 联系人:贺倩 联系人电话: 010 - 66060069 传真: 010 - 68121816 客服热线: 010 - 66060069 网址: www.abchina.com 20.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复兴门内大街 1 号 法定代表人:刘连舸 客服热线: 95566 网址: www.boc.cn 21. 中 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街 3 号 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街 3 号 法定代表人:李国华 联系人:陈春林 传真: 010 - 68858117 客服热线: 95580 网址: www.psbc.com 22. 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东城区朝阳门北大街 8 号富华大厦 C 座 办公地址:北京市东城区朝阳门北大街 8 号富华大厦 C 座 法定代表人:李庆萍 联系人:丰靖 客服热线: 95558 网址: bank.ecitic.com 23. 安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深圳市福田区金田路 4018 号安联大厦 35 楼、 28 层 A02 单元 办公地址:深圳市福田区金田路 4018 号安联大厦 35 楼、 28 层 A02 单元 法定代表人:黄炎勋 联系人:陈剑虹 联系人电话: 0755 - 82558305 客服热线: 95517 网址: www.essence.com.cn 24. 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静安区新闸路 1508 号 办公地址:上海市静安区新闸路 1508 号 法定代表人:周健男 联系人:何耀 联系人电话: 021 - 22169999 传真: 021 - 22169134 客服热线: 95525 网址: www.ebscn.com 25. 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 四川省成都市青羊区东城根上街 95 号 办公地址:四川省成都市青羊区东城根上街 95 号 法定代表人:冉云 联系人:刘婧漪、贾鹏 联系人电话: 028 - 86690057 、 028 - 86690058 传真: 028 - 86690126 客服热线: 4006 - 600 - 109/ 95310 网址: www.gjzq.com.cn 26. 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商城路 618 号 办公地址:上 海市静安区南京西路 768 号国泰君安大厦 法定代表人:贺青 联系人:朱雅崴 联系人电话: 021 - 38676666 传真: 021(未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