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伦哲:公司部分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计划未实施且到期

时间:2021年04月13日 19:01:54 中财网
原标题:海伦哲:关于公司部分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计划未实施且到期的公告


证券代码:300201 证券简称:海伦哲 公告编号:2021-023



徐州海伦哲专用车辆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部分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计划未实施且到期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徐州海伦哲专用车辆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今日收到监事郭晓峰先生、副总经
理马超先生、副总经理田志宝先生、财务总监陈庆军先生(代行董事会秘书职责)、原副总经理兼
董事会秘书陈慧源女士出具的《股份减持计划实施完毕告知函》。根据《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
持股份的若干规定》(证监会公告【2017】9号)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
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股东股份减持计划

徐州海伦哲专用车辆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0年9月12日在巨潮资讯网
(http://www.cninfo.com.cn)上刊登了《关于公司部分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减持的预披露公告》
(公告编号:2020-091),公司监事郭晓峰先生、副总经理马超先生、副总经理田志宝先生、财务
总监陈庆军先生、副总经理兼董事会秘书陈慧源女士拟于该减持计划公告之日起十五个交易日后
的六个月内,以集中竞价方式减持其所持公司股份不超过190.60万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不超
过0.1832%。


根据公告内容,上述股东的减持计划如下:

序号

股东名称

拟减持数量(股)

拟减持股份占总
股份比例

1

郭晓峰

298,000

0.0286%

2

马超

696,000

0.0669%




3

田志宝

595,000

0.0572%

4

陈庆军

238,000

0.0229%

5

陈慧源

79,000

0.0076%

合计

1,906,000

0.1832%





二、股东股份减持情况

1、减持计划期间内,上述人员均未减持公司股份。


2、股份来源:股权激励所得股票及个人从二级市场自行增持所得股份(包括其持有公司股份
期间公司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而相应增加的股份)。


3、股东本次减持前后的持股情况:

股东名称

股份性质

本次减持前持有数量

本次减持后持有数量

股数(股)

占总股本比
例(%)

股数(股)

占总股本比
例(%)

郭晓峰

合计持有股份

1,195,798

0.11%

1,195,798

0.11%

其中:无限售条件股份

298,950

0.03%

298,950

0.03%

有限售条件股份

896,848

0.09%

896,848

0.09%

马超

合计持有股份

2,787,591

0.27%

2,787,591

0.27%

其中:无限售条件股份

696,898

0.07%

696,898

0.07%

有限售条件股份

2,090,693

0.20%

2,090,693

0.20%

田志宝

合计持有股份

2,381,880

0.23%

2,381,880

0.23%

其中:无限售条件股份

595,470

0.06%

595,470

0.06%

有限售条件股份

1,786,410

0.17%

1,786,410

0.17%

陈庆军

合计持有股份

952,752

0.09%

952,752

0.09%

其中:无限售条件股份

0

0.00%

238,188

0.02%

有限售条件股份

952,752

0.09%

714,564

0.07%

陈慧源

合计持有股份

318,739

0.03%

318,739

0.03%

其中:无限售条件股份

79,685

0.01%

0

0.00%




有限售条件股份

239,054

0.02%

318,739

0.03%



注:若出现总数与各分项数值之和尾数不符的情况,均为四舍五入所致。


本次减持前后,上述人员持有公司股份数量未发生变化。


三、其他相关说明

1、本次股东股份减持计划及实施情况符合《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
《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深圳证券交
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相关法律法规、
规章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2、本次减持股份事项已按照相关规定进行了预先披露,上述人员本次并未减持股份,未超出
减持计划,符合已披露的减持计划,并按照相关规定履行了信息披露义务。


3、上述人员不是公司的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本次减持计划的实施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
生变更,亦不会对公司治理结构、股权结构及持续性经营产生影响。


四、备查文件

1、郭晓峰先生、马超先生、田志宝先生、陈庆军先生、陈慧源女士出具的《股份减持计划实
施完毕告知函》


特此公告



徐州海伦哲专用车辆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二一年四月十三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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