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年报]东方能源:2020年年度报告摘要

时间:2021年04月13日 23:01:33 中财网
原标题:东方能源:2020年年度报告摘要


证券代码:000958 证券简称:东方能源 公告编号:2021-016

国家电投集团东方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年度报告摘要

一、重要提示

本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证监会指定媒
体仔细阅读年度报告全文。


除下列董事外,其他董事亲自出席了审议本次年报的董事会会议

未亲自出席董事姓名

未亲自出席董事职务

未亲自出席会议原因

被委托人姓名

王振京

董事

工作原因

李固旺

朱仕祥

董事

工作原因

李固旺



非标准审计意见提示

□ 适用 √ 不适用

董事会审议的报告期普通股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 适用 □ 不适用

是否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 是 √ 否

公司经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的普通股利润分配预案为:以5,383,418,520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0.6元(含
税),送红股0股(含税),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优先股利润分配预案

□ 适用 √ 不适用

二、公司基本情况

1、公司简介

股票简称

东方能源

股票代码

000958

股票上市交易所

深圳证券交易所

联系人和联系方式

董事会秘书

证券事务代表

姓名

王浩

徐会桥

办公地址

河北省石家庄市建华南大街161号

河北省石家庄市建华南大街161号

传真

0311-85053913

0311-85053913

电话

0311-85053913

0311-85053913

电子信箱

[email protected]

[email protected]



2、报告期主要业务或产品简介

公司主营业务涉及金融行业和能源行业。金融业务覆盖信托、期货、保险经纪、财务公司等多个金融领域,控股百瑞信
托、先融期货、财务公司,全资持有保险经纪公司,参股永诚财险。能源行业方面,公司能源业务方面主要经营清洁能源发
电及热电联产业务,主要产品为电力及热力。报告期内,具体经营业务如下:

1、金融业务

(1)财务公司业务

财务公司经营财务公司业务。财务公司具备《企业集团财务公司管理办法》规定的全部经营资质,是经中国银行保险监


督管理委员会批准设立的非银行金融机构,是全国银行业同业拆借市场会员、银行间外汇市场会员、银行间交易商协会会员,
中国财务公司协会第八届监事长单位。财务公司主要经营集团成员单位的人民币金融业务、外汇金融业务、财务和融资顾问
业务、委托贷款及委托投资业务等。 “资金统一管理系统”被国资委评为中央企业资金管理信息化示范工程。


(2)保险经纪业务

保险经纪是国家电投系统内唯一的保险中介服务机构和保险业务管理平台,经原中国保监会批准设立。主要业务范围包
括保险经纪、再保险经纪、产权经纪和风险咨询服务。主要为向集团系统内或系统外的投保单位提供风险评估、投保议案拟
定、保险人选择、投保手续办理及协助索赔和防灾防损与风险管理咨询等方面的专业化服务。业务范围涉及火电、水电、新
能源、核电、铝业、煤炭和医药等产业,该公司营业规模和利润水平连续多年位居同行业前列,是北京保险中介行业协会副
会长单位。


(3)信托业务

百瑞信托是经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批准设立的非银行金融机构。信托业务包括资金信托、动产信托、不动产信
托、有价证券信托、作为投资基金或基金管理公司的发起人从事投资基金业务、受托经营国务院有关部门批准的证券承销业
务等。


(4)期货业务

先融期货于2016年12月挂牌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是中国金融期货交易所首批会员单位,同时也是上海期货交易
所、郑州商品交易所、大连商品交易所会员单位,上海国际能源交易中心会员单位,具备商品期货经纪、金融期货经纪、期
货投资咨询、资产管理、风险管理等业务资格。先融期货通过全资控股的中电投先融(上海)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开展资产管
理业务,通过全资控股的中电投先融(天津)风险管理有限公司开展风险管理业务。


2、能源业务

(1)电力业务

公司致力于能源高效利用、清洁能源等领域的发展。通过不断开拓、改革和创新,公司业务涵盖热电联产、风电、太阳
能发电及分布式供能等新能源领域;产业布局在继续保持河北省内光伏装机容量最大企业的情况下逐步向京津冀及全国开
拓。


公司未来将按照自主开发和合作并购并重的发展思路,加快推进新能源百万基地建设,山西、衡沧全面建成,张承、河
南、内蒙、两广取得实质性突破。


(2)热力业务

热力业务是公司的重要业务之一。公司售热业务集中于石家庄地区,占石家庄市供热市场的四分之一。热力收入主要来
自公司热力分公司。主要服务对象为供热区域内重点工业企业以及所在地区居民。公司热电联供机组容量较大、效率较高。

其供热量、供热参数等均在业内处于同类设备领先水平。


3、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1)近三年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 是 √ 否

单位:元



2020年

2019年

本年比上年增减

2018年

营业总收入(元)

13,362,749,019.06

11,500,508,445.74

16.19%

12,225,858,439.92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元)

1,270,877,595.66

1,333,750,925.45

-4.71%

893,228,543.57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
常性损益的净利润(元)

1,244,667,026.55

232,204,472.37

436.02%

104,256,980.00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元)

1,067,150,823.20

-2,244,042,539.47

147.55%

2,665,281,252.84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0.24

0.25

-4.00%

0.17

稀释每股收益(元/股)

0.24

0.25

-4.00%

0.17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7.94%

8.47%

减少0.53个百分比

5.13%



2020年末

2019年末

本年末比上年末增减

2018年末

总资产(元)

91,408,971,180.11

79,550,076,812.38

14.91%

75,063,119,156.89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

16,612,833,440.84

15,349,968,366.10

8.23%

15,076,839,324.11




(元)



(2)分季度主要会计数据

单位:元



第一季度

第二季度

第三季度

第四季度

营业总收入

1,979,754,221.22

3,453,492,353.36

3,581,797,621.29

4,347,704,823.19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321,504,896.42

341,392,137.11

286,028,771.96

321,951,790.17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
常性损益的净利润

312,966,023.27

314,218,214.62

278,078,494.24

339,404,294.42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4,636,562,838.84

-803,777,194.59

3,153,748,530.61

3,353,742,326.02



上述财务指标或其加总数是否与公司已披露季度报告、半年度报告相关财务指标存在重大差异

□ 是 √ 否

4、股本及股东情况

(1)普通股股东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报告期末普通
股股东总数

66,438

年度报告披露
日前一个月末
普通股股东总


63,651

报告期末表决权
恢复的优先股股
东总数



年度报告披露日前
一个月末表决权恢
复的优先股股东总




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

股东名称

股东性质

持股比例

持股数量

持有有限售条件的股份数量

质押或冻结情况

股份状态

数量

国家电力投资
集团有限公司

国有法人

58.10%

3,127,564,416

2,759,748,416





云南能投资本
投资有限公司

国有法人

11.93%

642,171,794

642,171,794

质押

321,085,897

南方电网资本
控股有限公司

国有法人

11.93%

642,171,794

642,171,794





上海国盛资本
管理有限公司
-上海国企改
革发展股权投
资基金合伙企
业(有限合伙)

其他

2.45%

131,696,272

131,696,272





河南中豪置业
有限公司

境内非国有
法人

1.96%

105,357,018

105,357,018





国家电投集团
河北电力有限
公司

国有法人

1.29%

69,311,196







香港中央结算
有限公司

境外法人

0.58%

31,034,188







游朗飞

境内自然人

0.07%

4,001,180







吴德森

境内自然人

0.05%

2,742,200







沈永仁

境内自然人

0.05%

2,491,100







上述股东关联关系或一致行

1、国家电投集团河北电力有限公司的控股股东为国家电力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动的说明

2. 除上述情形外,未知其他股东之间是否存在关联关系及是否属于《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
规定的一致行动人。


参与融资融券业务股东情况
说明(如有)

公司股东游朗飞通过客户信用交易担保证券账户持有4,001,180股;公司股东吴德森通过客户
信用交易担保证券账户持有2,742,200股。




(2)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


(3)以方框图形式披露公司与实际控制人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



5、公司债券情况

公司是否存在公开发行并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且在年度报告批准报出日未到期或到期未能全额兑付的公司债券



三、经营情况讨论与分析

1、报告期经营情况简介

公司主营业务涉及和金融行业和能源行业。近年来全球经济下行压力加大,加之中美贸易摩擦,以及2020年突如其来
的新冠肺炎疫情对全球经济社会发展带来前所未有的冲击,全球经济增长速度进入换挡期,结构调整面临阵痛期,前期刺激
政策进入消化期,拉动国内经济发展的三驾马车均出现不同幅度下滑。我国经济发展虽然受三期叠加影响加大,但仍然呈现
持续发展、稳中有进的趋势。金融行业方面,金融行业继续保持强监管严监管,并持续推进金融行业改革,加强优化社会资
源配置效率。随着国内疫情防控取得战略性成果,国家“放水养鱼”的规模性政策以及“六稳”“六保”的托底政策,推动经济加
快复苏。抢抓国内经济恢复性增长机会,将给金融产业发展提供更大空间。同时,疫情催生新产业、新模式加速迭代,为金
融产业转型升级提供了更好的发展机遇。从行业监管看,信托方面《信托公司股权管理暂行办法》《信托公司资金信托管理
暂行办法(征求意见稿)》等监管文件相继出台,监管部门压降融资类信托业务规模、引导信托公司加快业务模式变革的决
心明确且坚定,传统非标类业务规模将有所下降。短期来看,监管趋严引起的转型阵痛不可避免。但从长远看,将促进企业
规范管理,倒逼公司加快转型,推动业务规模良性增长。能源行业方面,受新冠疫情及行业周期影响,根据国家能源局统计
数据,全国2020年1-12月全社会用电量累计75110亿千瓦时,同比增长3.1%。2020年全国光伏发电量2605亿千瓦时,同比增
长16.1%,全国光伏平均利用小时数1160小时,同比下降9小时。全国风电2020年风电新增装机7167万千瓦,同比增长178.7%。

供热行业方面,我国供热行业稳中有升,供热网络覆盖面进一步提升,随着新能源行业的发展,供热行业结构逐步调整。


本报告期,在公司党委和董事会的正确领导下,公司广大干部职工齐心协力,按照年度工作会议总体部署,协调有序推
进各项工作。截至2020年12月31日,公司总资产914.09亿元,全年累计实现营业总收入133.63亿元,实现利润总额35.7亿元;


实现净利润27.29亿元,同比增长9.76%。金融业务方面,管理运营金融资产规模3,442亿元。公司经营保持稳健增长,实现
了高质量发展。本年度主要工作报告如下:

(一)项目发展建设持续快速推进

报告期内,在公司的统筹组织下,各单位积极开展项目指标申报工作,为后续发展积蓄了力量。同时,公司注重投资模
式创新,发起成立新能源产业基金,充分利用产业基金投资灵活的优势,加速推动了项目开发进程。通过促项目开发、抓工
程投产、重产业创新,公司发展势头愈发强劲,步入了清洁智慧高质量发展的快车道。


(二)新产业新业态取得历史性突破

公司成立综合智慧能源及新产业推进工作小组,积极推动“新能源+生态环保”、风光储氢一体化、新能源制氢等发展模
式创新。储能、地热项目实现零突破。公司与华为、清华大学等企业高校联合开发的“御能系统”,将实现能源的智慧管控,
成为公司智慧转型的有力依托,获国家电投“绿动未来”创新大赛一等奖。国内首个百千瓦级铁-铬液流电池示范项目——张
家口战石沟储能项目投入运行,入选集团公司十大新闻。山东东营地热项目取得开发权,成为集团首个中深层地热项目。综
合智慧能源积极布局。集团公司首个以非天然气为主的综合智慧能源项目——石家庄低碳供能示范园项目落实建设条件,取
得市土地规划批复,并列入中国电力技术市场协会A6示范项目。天津北辰低碳供能示范区项目取得开发权。


(三)资本运作取得成效

2020年,是公司重大资产重组新增股份成功发行上市后的第一年,重组完成后公司扩大了经营范围,业务发展至金融领
域,从而推动公司的升级转型。本次重组实现国家电投集团金融资产证券化,成为国内首家央企电力金融上市公司。公司将
努力为社会提供良好的能源服务,为社会高质量发展助力;同时,将发挥公司金融板块的金融力量,深化产融结合,助力实
体经济发展。


(四)金融板块稳健发展

金融板块照“双对标、双激励、双跑赢”要求,坚持以高质量建设“一流产业金融”优秀企业,助力国家电投“2035一流战
略”落地,以配套金融产品服务实体经济,有效发挥金融服务和经济效益两个支撑作用。


年度任务目标全面完成。疫情防控组织有力,经营业绩再创新高,年末管理资产规模达3,442亿元,管理资产规模、资
产总额、收入总额、利润总额及净利润均创历史新高,全面完成年度经营任务及清洁能源基金筹建、商业模式创新、房地产
信托规模压降等重点任务。


创新转型取得重大进展。信托业务方面,积极推动业务转型,主动创新证券投资类信托、资产证券化、家族信托等,房
地产业务规模压降至16.68%,创新业务规模占比52.52%,主动管理类业务规模占比89.66%,成为发展重要驱动力。保险经
纪业务方面,启动“442”三步走转型,坚持集团业务和市场化业务并重,净利润创新高。落地首单集团内市场化债转股财务
咨询顾问业务,协助融资10亿元。期货业务方面,推出收益互换、权益置换、投顾式信托等新业务模式,日均客户权益突破
16.7亿元。


财务公司强化党建引领,聚焦全年经营目标,围绕推动“2035一流战略”落地,全力推进金融服务、全球司库系统建设、
JYKJ和SDSJ管理体系建设等经营管理重点工作。坚决贯彻落实党中央和集团党组的决策部署,落实北京市银保监局相关要
求,疫情防控实现“三零”目标,有序复工复产,实现业绩逆势增长,主要经营指标同比创新高。公司在集团公司战略发展、
资金保障、重大项目融资等方面发挥着越来越重要的作用,金融服务作用发挥保持一流,不断加强文化落地深植,加强员工
队伍和企业文化建设,推动公司软实力进一步提升。


子公司国家电投资本控股直接持有国家电投财务公司24%股权,另接受国家电投委托管理其42.5%股权,国家电投财务
公司作为三级子公司纳入公司合并报表范围。2020年4月,中国银保监会北京监管局向国家电投财务公司下发了《2019年监
管意见书》(京银保监发〔2020〕240号),指出上述股权委托行为与《关于进一步促进中央企业财务公司健康发展的指导
意见》(国资发评价〔2014〕165号)中“财务公司原则上由集团总部或主业整体上市的股份公司控股”的要求不符。此外,
该要求已在2020年3月下发的《中国银保监会非银行金融机构行政许可事项实施办法》(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令〔2020
年第6号〕)中进一步予以明确。监管意见要求国家电投财务公司根据《商业银行股权管理暂行办法》、《中国银保监会非
银行金融机构行政许可事项实施办法》等监管制度及时向国家电投集团传达有关监管要求,强化股东行为管控,保证集团母
公司在财务公司股权结构中的控股地位。截至本财务报告报出日,公司正在与监管部门沟通,研究制订整改方案。


(五)现代企业治理机制日趋完善

公司持续深化改革,强调科学治企,规范上市公司运作。2020年,公司共召开8次董事会、4次监事会、6次股东大会,
发布公告128次,全面稳妥的完成了年报、季报、重大资产重组等相关公告的编制和信息披露工作。积极配合深交所、河北
证监局工作,切实保证了公司规范运作及广大股东权益,维护了上市公司形象。


2、报告期内主营业务是否存在重大变化

□ 是 √ 否

3、占公司主营业务总收入或主营业务利润10%以上的产品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单位:元



营业总收入

营业利润(营业
总收入-营业总

毛利率

营业总收入比上
年同期增减

营业利润比上年
同期增减

毛利率比上年同
期增减




成本)

分行业

电力业务

3,064,119,518.16

487,325,936.48

15.90%

1.11%

21.12%

增加2.62个百分


信托业务

1,418,192,571.68

1,015,921,477.37

71.63%

0.84%

-9.26%

减少7.98个百分


期货业务

7,067,455,625.61

20,369,166.98

0.29%

32.91%

190.44%

增加0.71个百分


财务公司业务

1,630,585,388.20

1,185,923,101.11

72.73%

4.10%

1.82%

减少1.63个百分




4、是否存在需要特别关注的经营季节性或周期性特征

□ 是 √ 否

5、报告期内营业收入、营业成本、归属于上市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总额或者构成较前一报告期发生
重大变化的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6、面临退市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7、涉及财务报告的相关事项

(1)与上年度财务报告相比,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和核算方法发生变化的情况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2017年7月5日,财政部发布了《关于修订印发〈企业会计准则第14号—收入〉的通知》(财会[2017]22号),基于此会计
准则修订及财政部通知要求,本公司自2020年1月1日起执行新收入准则。根据新旧准则衔接规定,公司自2020年1月1日起执
行新准则,仅调整年初财务报表相关项目列示及相应金额,对可比期间信息不予调整,不涉及对公司以前年度的追溯调整。


(2)报告期内发生重大会计差错更正需追溯重述的情况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重大会计差错更正需追溯重述的情况。


(3)与上年度财务报告相比,合并报表范围发生变化的情况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合并报表范围发生变化的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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