格林精密: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之上市公告书
原标题:格林精密: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之上市公告书 股票简称: 格林精密 股票代码: 300968 340176453540588283 广东格林精密部件股份有限公司 Guangdong Green Precision Components Co., Ltd. (惠州市三栋数码工业园)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 之 上市公告书 保荐机构(主承销商) 住所:深圳市福田区福田街道福华一路 111号 二零二 一 年 四 月 特别提示 广东格林精密部件股份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 “格林精密 ”、 “本公司 ”、 “发行 人 ”或 “公司 ”)股票将于 2021年 4月 15日在深圳证券交易所 创业板 上市。本公 司提醒投资者应充分了解股票市场风险及本公司披露的风险因素,在新股上市初 期切忌盲目跟风 “炒新 ”,应当审慎决策、理性投资。 如无特别说明,本上市公告书中的简称或名词的释义与本公司首次公开发行 股票招股说明书中的相同。 第一节 重要声明与提示 一、 重要声明与提示 本公司及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上市公告书所披露信息的真实 性、准确性、完整性,承诺上市公告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并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深圳证券交易所、有关政府机关对本公司股票上市及有关事项的意见,均不 表明对本公司的任何保证。 本公司提醒广大投资者认真阅读刊载于巨潮资讯网 ( www.cninfo.com.cn)、 中证网( www.cs.com.cn)、中国证券网( www.cnstock.com)、证券时报网 ( www.stcn.com)、证券日报网( www.zqrb.cn)的本公司招 股说明 书 “ 风险因素 ” 章节的内容 ,注意风险,审慎决策,理性投资。 本公司提醒广大投资者注意,凡本上市公告书未涉及的有关内容,请投资者 查阅本公司招股说明书全文。 二、 创业板新股上市初期投资风险特别提示 本公司提醒广大投资者注意首次公开发行股票(以下简称 “新股 ”)上市初期 的投资风险,广大投资者应充分了解风险、理性参与新股交易。具体而言,上市 初期的风险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几种: (一)涨跌幅限制放宽 创业板股票竞价交易设置较宽的涨跌幅限制,首次公开发行并在创业板上市 的股票,上市后的前 5个交易日不设涨跌幅限制,其后涨跌幅限制为 20%。深圳 证券交易所主板在企业上市首日涨幅限制比例为 44%、跌幅限制比例为 36%, 之后涨跌幅限制比例为 10%。创业板进一步放宽了对股票上市初期的涨跌幅限制, 提高了交易风险。 (二)流通股数量较少 上市初期, 本 公司上市前股东的股份锁定期为 36个月或 12个月,网下限售 股锁定期为 6个月,本次发行后本公司的无限售流通股为 87,355,101股,占发行 后总股本的 21.13%,公司上市初期流通 股数量较少,存在流动性不足的风险。 (三)股票上市首日即可作为融资融券标的 创业板股票上市首日即可作为融资融券标的,有可能产生一定的价格波动风 险、市场风险、保证金追加风险和流动性风险。价格波动风险是指,融资融券会 加剧标的股票的价格波动;市场风险是指,投资者在将股票作为担保品进行融资 时,不仅需要承担原有的股票价格变化带来的风险,还得承担新投资股票价格变 化带来的风险,并支付相应的利息;保证金追加风险是指,投资者在交易过程中 需要全程监控担保比率水平,以保证其不低于融资融券要求的维持保证金比例; 流动性风险是指,标的 股票发生剧烈价格波动时,融资购券或卖券还款、融券卖 出或买券还券可能受阻,产生较大的流动性风险。 三、 特别风险提示 本公司特别提请投资者注意,在作出投资决策之前,务必仔细阅读本公司招 股说明 书 “ 第四节 风险因素 ” 的全部内 容,并应特别关注下列风险因素: (一)技术升级迭代风险 公司的下游行业为智能终端行业,直接面向消费者且与移动通信技术的发展 紧密相连。目前,受移动通信技术的变革、消费者消费习惯的变化以及新材料、 新产品、新技术加速涌现的影响,以智能家居、智能手机、可穿戴设备、平板、 电子书等为代表的智能终端产品更新换代越 来越快,并推动着各智能终端品牌商 在外观设计、外壳选材等方面的不断变化、创新。 若公司对智能终端市场的发展趋势判断和相关产品的研发、技术无法跟上智 能终端产品市场更新换代的发展变化,将会导致公司在市场竞争中处于不利地位, 对公司经营造成重大不利影响。 (二)核心技术风险 精密结构件及精密模具研发、生产涉及材料工程、机械加工、表面处理、自 动化控制、射频等多个技术领域,因此,良好的研发水平和较高的技术能力是赢 得市场、提高市场占有率的关键。 随着客户要求的不断提高,如果公司的研发水平、技术能力未来不能持续提 高并保持技术 领先,将对公司市场份额、竞争力、盈利能力带来一定影响,严重 时将会对公司经营造成重大不利影响。 ( 三 )智能终端结构件行业 市场 竞争加剧风险 智能终端作为感知、互联、人工智能的基础硬件,人工智能产业的高速发展 以及产业政策的大力支持,将给智能终端带来广阔的市场发展前景,进而带动智 能终端精密结构件产业的发展,将会吸引大量的企业进入, 市场 行业竞争随之加 剧。如果公司在竞争中不能保持竞争优势、扩大市场份额 、提升经营管理水平 , 将可能会发生公司收入大幅波动、主要客户毛利率为负的风险,已出现的主要客 户毛利率为负的现象也可能得不到有效改善 ,公司的经营业绩将可能受到影响, 甚至是重大不利影响。 ( 四 )客户集中风险 公司主要产品包括智能家居、智能手机、可穿戴设备、平板、电子书等智能 终端结构件。因下游智能终端行业集中度较高,公司的客户集中度也相应较高。 若主要客户经营发生较大不利变化或公司竞争对手通过经营策略、技术创新等抢 占公司主要客户资源,将对公司经营造成重大不利影响。 ( 五 )经营业绩季节性波动的风险 公司的下游产品主要为智能家居、智能手机、可穿戴设备、平板、电子书等 智能终端产品,其消费需求受节假日及人们消费习惯的影响呈现出较强的季节性, 对应的结构件产品也有较强的季节性,淡旺季明显,淡季时销售收入、净利润一 般会低于或远低于年度平均水平,甚至会出现亏损现象。 同时,由于公司多年的生产、销售的经营活动的惯性,也使得公司在上半年 的销售收入、净利润通常小于下半年的销售收入、净利润。这也在一定程度上加 大了公司经营业绩季节性波动的特征,公司存在经营业绩季节性波动的风险,严 重时将会对公司经营产生重大不利影响。 ( 六 )外 汇波动风险 报告期内,公司境外销售占比较高。随着人民币汇率制度改革的不断深入, 人民币汇率定价日趋市场化,但仍受国内外政治、经济环境等因素的影响。如果 未来汇率政策发生重大变化或者汇率出现大幅波动,可能会对公司产品境外市场 竞争力和公司经营产生重大不利影响。 ( 七 )税收优惠政策变化风险 本公司为高新技术企业,享有高新技术企业所得税减按 15%征收的税收优惠。 上述税收优惠政策对公司利润产生一定贡献。 高新技术企业税收优惠政策对发行人业绩产生一定贡献, 2017年度、 2018 年度、 2019年度 和 2020年 1- 6月 发行人享 受高新技术企业所得税优惠分别为 532.54万元、 688.10万元、 941.83万元 和 134.54万元 ,与同期利润总额之比分 别为 6.75%、 8.55%、 7.12%和 2.40%。 如果有关高新技术企业的相关税收优惠政策发生变化,或公司不再符合高新 技术企业的认定条件,本公司将不能继续享受上述优惠政策,公司的盈利水平将 受到一定程度影响。 ( 八 )应收账款发生坏账的风险 2017年 12月 31日、 2018年 12月 31日、 2019年 12月 31日 和 2020年 6 月 30日 ,公司应收账款的账面价值分别为 28,104.18万元、 32,347.74万元和 37,931.62万元 和 29,887.30万元 ,占总资产的比例分别为 23.12%、 26.73%、 27.29% 和 20.55%。随着公司经营规模的扩大和新业务的不断开展,应收账款金额可能 会继续扩大,另外公司客户相对集中,如果出现客户支付困难、拖延付款等现象, 公司将面临流动资金紧张和应收账款无法收回的风险,将对公司经营造成不利或 重大不利影响。 ( 九 )原材料价格的风险 报告期内公司原材料金额占营业成本的比重较大,原材料的价格波动对公司 经营业绩有一定影响。若公司采购的原材料价格大幅上升而公司产品销 售价格不 能相应上升,将会对公司盈利能力产生不利或重大不利影响。 ( 十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风险 公司此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计划投资于精密结构件智能制造技改与扩 产项目、研发中心扩建项目和补充流动资金,均围绕本公司的核心业务实施,公 司已对项目的可行性和实施方案进行了充分的调研和论证,项目的实施有利于提 升本公司的核心竞争力和盈利水平。但在实施过程中仍可能会受到经济形势、产 业政策、技术进步、人员流失、市场环境变化等因素的影响而无法达到预计的收 益水平和投资目的,将可能对公司未来的增长潜力和持续竞争能力造成不利影响。 ( 十一 )重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风险 2020年 1月以来,境内外先后爆发了新型冠状病毒疫情。目前境内疫情形 势好转,企业生产经营陆续恢复正常,但境外疫情形势严峻,预计短期内无法消 除。若疫情出现反复、疫情形势恶化,将可能对智能终端客户的消费心理、消费 需求以及原材料供应、劳动用工等产生不利或重大不利影响,进而对公司经营造 成不利或重大不利影响。 ( 十二 ) 中美贸易摩擦风险 2017年度、 2018年度、 2019年度和 2020年 1- 6月公司产品直接出口到美国 的金额分别为 95.61万元、 283.48万元、 79.83万元和 19.82万元,占比分别为 0.08%、 0.27%、 0.06%和 0.04%,金额及占比均较小。 2018年中美贸易摩擦以来, 公司 2018年度、 2019年度、 2020年 1- 6月销售的终端产品为美国品牌的结构件 销售收入分别为 54,773.60万元、 89,787.18万元、 37,010.83万元, 2019年较 2018 年增长率为 63.92%, 2020年 1- 6月较上年同期的销售增长率为 - 0.40%,在受疫 情影响的情况下略微下降,中美贸易摩擦及相关政策未对公司报告期内的经营业 绩造成重大不利影响,若中美贸易摩擦进一步升级,则可 能会对公司经营业绩产 生不利或重大不利影响,中美贸易摩擦及相关政策尚未对公司报告期内的经营业 绩造成重大不利影响,但未来若中美贸易摩擦进一步升级,则可能会对公司经营 业绩造成不利或重大不利影响。 第二节 股票上市情况 一、 公司股票发行上市审核情况 (一)编制上市公告书的法律依据 本上市公告书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和《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 2020年修订)》等有关法律、法规的 规定,并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公告书内容与格式指引》而编制, 旨在向投资者提供有关本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 并在创业板 上市的基本情况。 ( 二 )中国证监会同意注册的决定及其主要内容 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 (以下简称 “ 本次发行 ” ) 已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 员会 “ 证监许可 [2021]490号 ” 文注册同意,内容如下: 1、同意 格林精密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注册申请。 2、 格林精密 本次发行股票应严格按照报送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招股说明书和 发行承销方案实施。 3、本批复自同意注册之日起 12个月内有效。 4、自同意注册之日起至本次股票发行结束前, 格林精密 如发生重大事项, 应及时报告深圳证券交易所并按有关规定处理。 (三)深圳证券交易所同意股票上市的决定及其主要内容 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 广东格林精密部件股份有限公司 人民币普通股股票 在创业板上市的通知》( 【 2021】 391号 )同意,本公司发行的人民币普通股股票 在深圳证券交易所 创业板 上市,证券简称 “格林精密 ”,证券代码 “ 300968” ;本 次公开发行 中 的 87,355,101股 无限售条件流通股 股票将于 2021年 4月 15日起上 市交易。 二、 公司股票上市的相关信息 (一)上市地点及上市板块: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 (二)上市时间: 2021年 4月 15日 (三)股票简称: 格林精密 (四)股票代码: 300968 (五)本次公开发行后总股本: 413,380,000股 (六)本次公开发行股票数量: 103,380,000股,全部为公开发行的新股 (七)本次上市的无流通限制及锁定安排的股票数量: 87,355,101股 (八)本次上市的有流通限制及锁定安排的股票数量: 326,024,899股 (九) 战略投资者在本次公开发行中获得配售的股票数量和锁定安排: 发行 人高管、核心员工专项资产管理计划参与战略配售的数量为 10,338,000股,不超 过本次发行的 10%,获配金额为 71,022,060元,资产管理计划获配股票的限售期 为 12 个月,限售期自本次公开发行的股票在深交所上市之日起开始计算 (十) 发行前股东所持股份的流通限制及期限: 详见本上市公告书之 “ 第三 节 发行人、股东和实际控制人情况 ” 之 “ 五、本次发行前后公司股本结构变动 情况 ” (十一) 发行前股东对所持股份自愿锁定的承诺:详见本上市公告书 “ 第八 节重要承诺事项 ” 之 “ 一、本次发行前股东所持股份的流通限制和自愿锁定股份 承诺 (十二) 本次上市股份的其他限售安排:本次网下发行部分采用比例限售方 式,网下投资者应当承诺其获配股票数量的 10%(向上取整计算)限售期限为自 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并上市之日起 6个月。即每个配售对象获配的股票中, 90% 的股份无限售期,自本次发行股票在深交所上市交易之日起即可流 通; 10%的股 份限售期为 6个月,限售期自本次发行股票在深交所上市交易之日起开始计算。 对应的股份数量为 5,686,899股,占发行后总股本的 1.38%。 (十三) 公司股份可上市交易日期: 股东类别 股东名称 持股数量(股) 占比 可上市交易时间(非 交易日顺延) 股东类别 股东名称 持股数量(股) 占比 可上市交易时间(非 交易日顺延) 首次公开发行 前已发行股份 惠州惠丰宝 124,213,228 30.05% 2024年4月15日 丰骏投资 91,805,225 22.21% 2024年4月15日 乐清超然 17,512,887 4.24% 2024年4月15日 HQH 15,026,005 3.63% 2022年4月15日 西安亿仕登 12,329,701 2.98% 2022年4月15日 乐清康尔乐 10,036,842 2.43% 2022年4月15日 深创投 9,473,684 2.29% 2022年4月15日 东莞红土创投 8,842,105 2.14% 2022年4月15日 惠州红土创投 6,947,369 1.68% 2022年4月15日 惠州君强 6,722,912 1.63% 2024年4月15日 锦鼎资本 6,200,000 1.50% 2022年4月15日 王云川 549,732 0.13% 2022年4月15日 上海楚熠 340,310 0.08% 2022年4月15日 小计 310,000,000 74.99% - 首次公开发行 战略配售股份 招商证券资管-招商 银行-招商资管格林 精密员工参与创业板 战略配售集合资产管 理计划 10,338,000 2.50% 2022年4月15日 小计 10,338,000 2.50% - 首次公开发行 网上网下发行 股份 网下发行股份-无限售 51,173,601 12.38% 2021年4月15日 网下发行股份-限售 5,686,899 1.38% 2021年10月15日 网上发行股份 36,181,500 8.75% 2021年4月15日 小计 93,042,000 22.51% - 合计 413,380,000 100.00% - (十四) 股票登记机构: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 (十五) 上市保荐机构:招商证券股份有限 公司 (以下简称 “ 招商证券 ” 、 “ 保荐机构(主承销商) ” 或 “ 主承销商 ” ) 三、 公司选定的上市标准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发布的《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发行上市审核规 则》,发行人选择如下具体上市标准: “最近两年净利润均为正,且累计净利润不低于人民币 5000万元。 ” 公司 2018年和 2019年经审计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孰低的归属于母公司 股东的净利润分别为 6,753.72万元和 11,668.23万元,符合最近两年净利润均为 正且累计净利润不低于人民币 5,000万元的标准。 第三节 发行人、股东和实际控制人情况 一、发行人的基本情况 中文名称: 广东格林精密部件股份有限公司 英文名称: Guangdong Green Precision Components Co., Ltd. 发行前 注册资本: 31,000.00万元 法定代表人: 吴宝玉 有限公司成立日期: 2002年 4月 29日 股份公司成立日期: 2016年 6月 27日 住所: 惠州市三栋数码工业园 经营范围: 研发、设计、生产、加工、销售:精密模具制品、金属制品、塑胶 制品、电子零配件、金属与塑胶表面处理(电镀除外);消费电子产 品无线技术应用研发、生产、销售及服务;与以上产品相关的自动 化生产设备的研发、制造、销售及服务;提供消费电子产品一站式 解决方案(集研发、设计、生产、加工、销售于一体);公司自营和 代理各类商品和技术的进出口业务(以上不涉及限制类项目及国营 贸易管理商品,涉及配额、许可证管理商品的,按照国家有关规定 办理申请) 主营业务 智能终端精密结构件、精密模具的研发、设计、生产和销售 所属行业 根据中国证监 会颁布的《上市公司行业分类指引》( 2012 年修订), 发行人行业划分隶属于 C39 计算机、通信和其他电子设备制造业 邮政编码: 516025 联系电话: 0752- 3315828 传真号码: 0752- 3315818 公司网址: http://www.green- cpc.com/ 电子信箱: gcpc@bl- green.com 董事会秘书 : 白国昌 负责人联系电话: 0752- 3315828 二、发行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持有公司股票及债券的情 况 截至本上市公告书签署日,公司未有发行在外的债券。公司董事、监事、高 级管理人员及其持有公司股票情况如下: 序 姓名 职务 任职起止日 直接 间接持股 合计持 占发行 持有 号 期 持股 (万 股) 股(万 股) 前总股 本的比 例 债券 情况 1 吴宝玉 董事长、 总经理 2016/6/27- 2022/6/26 - 通过惠州惠丰宝 持有 7,087.57万 股,通过惠州君 强间接持有 80.67 万股 7,168.24 23.12% 无 2 吴宝发 董事 2016/6/27- 2022/6/26 - 通过惠州惠丰宝 持有 8,990.69万 股 8,990.69 29.00% 无 3 金耀青 董事 2019/6/27- 2022/6/26 - 通过惠州君强间 接持有 45.00万 股 45.00 0.15% 无 副总经理 2016/6/27- 2022/6/26 4 白国昌 董事、董 事会秘 书、财务 负责人 2016/6/27- 2022/6/26 - 通过惠州君强间 接持有 270.62万 股 270.62 0.87% 无 5 张卫东 董事 2016/6/27- 2022/6/26 - - - - 无 6 毕珂伟 董事 2019/6/27- 2022/6/26 - - - - 无 7 代丽 独立董事 2016/9/10- 2022/6/26 - - - - 无 8 谢巍 独立董事 2016/9/10- 2022/6/26 - - - - 无 9 董新义 独立董事 2016/9/10- 2022/6/26 - - - - 无 10 张祖春 监事会主 席 2016/6/27- 2022/6/26 - 通过惠州惠丰宝 持有 3,618.31万 股 3,618.31 11.67% 无 11 蒋晓敏 监事 2016/6/27- 2022/6/26 - - - - 无 12 解威威 职工代表 监事 2016/6/27- 2022/6/26 - 通过惠州君强间 接持有 8.00万股 8.00 0.03% 无 13 姜永权 副总经理 2016/6/27- 2022/6/26 - 通过惠州君强间 接持有 15.00万 股 15.00 0.05% 无 14 吴宗圣 副总经理 2016/6/27- 2022/6/26 - - - - 无 三、 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情况 (一)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基本情况 公司的控股股东为 惠州市惠丰宝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实际控制 人为 吴宝发、吴宝玉 。 吴宝发、吴宝玉系兄弟关系 。 本次发行前, 吴宝发、吴宝玉虽未直接持有公司股份,但通过惠州惠丰宝、 丰骏投资、惠州君强共间接持有公司 52.1256%的股份以及 71.8521%股份的表决 权 , 为发行人实际控制人。 吴宝 玉 先生 , 1967年出生,中国国籍,无永久境外居留权,硕士学历; 1986 年 9月至 1991年 10月,任乐清市南岳无线电声元件厂副厂长; 1991年 11月至 1996年 9月,先后任浙江宝龙电子有限公司副总经理和总经理; 1996年 10月至 2002年 9月,任宝龙集团总经理; 1995年 12月至 2015年 8月,兼任浙江宝龙 集团乐清信息工程有限公司监事; 1999年 12月至 2017年 11月,兼任宝龙集团 (香港)国际有限公司董事; 2002年 12月至 2004年 3月,任惠阳市格林塑胶 电子有限公司经理、执行董事; 2004年 4月至 2006年 11月,任惠州市格林塑 胶电子有限公司经理、执行董事; 2006年 12月至 2010年 2月,任惠 州市格林 塑胶电子有限公司总经理、董事长; 2007年 8月至 2015年 12月,兼任大中华 精密总裁、执行董事; 2010年 3月至 2016年 6月,任格林精密部件(惠州)有 限公司董事长、总经理; 2011年 1月至今,兼任宝龙投资监事; 2014年 7月至 今,兼任兴海源发矿业董事; 2015年 11月至今,兼任香港新林董事; 2015年 11月至今,兼任香港惠丰宝董事; 2015年 9月至今,兼任惠州惠丰宝执行事务 合伙人; 2016年 1月至今,兼任惠州君强执行事务合伙人; 2021年 1月至今, 兼任格林国际董事; 2021年 3月至今,兼任格林香港 董事; 2016年 6月至今, 任本公司董事长、总经理。 吴宝发先生 , 1962年出生,中国国籍,无永久境外居留权; 1984年 9月至 1985年 12月,任乐清市南岳五金电塑厂厂长; 1986年 10月至 1991年 10月, 任乐清市南岳无线电声元件厂厂长; 1991年 11月至 1996年 9月,任浙江宝龙 电子有限公司总经理、董事长; 1995年 12月至 2015年 8月,兼任浙江宝龙集 团乐清信息工程有限公司执行董事和总经理; 1996年 10月至 2001年 10月,任 浙江宝龙集团有限公司董事长; 1994年 8月至 2017年 10月,任浙江宝龙集团 南岳无线电声元件厂厂长; 1994年 10月至今,兼任宝龙通讯执行董事; 1999 年 12月至 2017年 11月,兼任宝龙集团(香港)国际有限公司董事; 2001年 11 月至 2019年 8月,兼任宝龙集团执行董事; 2002年 12月至 2004年 3月,任惠 阳市格林塑胶电子有限公司董事; 2004年 4月至 2010年 2月,任惠州市格林塑 胶电子有限公司董事; 2006年 7月至 2019年 11月,兼任顺年集团董事; 2006 年 8月至 2009年 3月,兼任杭州中瀚通讯设备科技有限公司董事和总经理; 2006 年 10月至今兼任丰骏投资董事; 2007年 8月至 2015年 12月,兼任大中华精密 非执行主席; 2010年 3月至 2016年 6月,任格林精密部件(惠州)有限公司董 事; 2011年 6月至 2019年 10月,兼任深圳市中润四方信息技术有限公司董事; 2011年 7月至今,兼任青海新龙集团董事; 2011年 11月至今,兼任宝龙机电执 行董事、总经理; 2014年 7月至今,兼任兴海源发矿业董事长; 2015年 12月至 2017年 8月,任乐清市聚宝投资管理中心(有限合伙)执行事务合伙人; 2016 年 6月至今,任本公司董事。 本次发行后, 吴宝发、吴宝玉 合计 间接持有发行人 39.63%的股权 以及 53.88% 股份的表决权 ,仍为发行人的实际控制人。 (二) 本次发行后发行人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的股权结构控制关系图 本次发行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的股权结构控制关系如下: 惠 州 惠 丰 宝 香 港 惠 丰 宝 丰 骏 投 资 惠 州 君 强 30.05%22.21%1.63% 吴 宝 发 吴 宝 玉 普通合伙人 12.00% 普通合伙人 32.81% 有限合伙人 41.62% 实际控制人 100%100% 广东格林精密部件股份有限公司 四 、本次公开发行申报前已经制定或实施的股权激励计划、员工持股 计划具体情况 (一) 本次公开发行申报前已经制定或实施的 员工持股计划 惠州君强为公司员工持股平台 , 持有 格林精密 6,722,912股股份,其基本情 况如下: 企业 名称 惠州市君强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成立时间 2016 年 1 月 19 日 住所 惠州市东江二路一号富力丽港中心酒店式公寓 1 座 11 层 02 号 执行事务合伙 人 吴宝玉 主营业务 股权投资,投资管理,管理咨询 惠州市君强 合伙人的名称、合伙人性质及出资情况如下: 序号 姓名/名称 类型 出资额(万元) 出资比例 1 吴宝玉 普通合伙人/执行 161.34 12.00% 序号 姓名/名称 类型 出资额(万元) 出资比例 事务合伙人 2 白国昌 有限合伙人 541.24 40.25% 3 金耀青 有限合伙人 90.00 6.69% 4 董月双 有限合伙人 60.00 4.46% 5 谭炳元 有限合伙人 60.00 4.46% 6 王岩良 有限合伙人 32.00 2.38% 7 余新华 有限合伙人 32.00 2.38% 8 田雷 有限合伙人 32.00 2.38% 9 杨理金 有限合伙人 30.00 2.23% 10 姜永权 有限合伙人 30.00 2.23% 11 林刚萍 有限合伙人 20.00 1.49% 12 杜永达 有限合伙人 20.00 1.49% 13 熊德民 有限合伙人 20.00 1.49% 14 张会明 有限合伙人 20.00 1.49% 15 曾磊 有限合伙人 20.00 1.49% 16 魏浩 有限合伙人 18.00 1.34% 17 黄利群 有限合伙人 16.00 1.19% 18 解威威 有限合伙人 16.00 1.19% 19 赵佰谦 有限合伙人 16.00 1.19% 20 姚卫华 有限合伙人 16.00 1.19% 21 陈哲 有限合伙人 16.00 1.19% 22 方维祥 有限合伙人 16.00 1.19% 23 吴建华 有限合伙人 16.00 1.19% 24 欧阳光 有限合伙人 10.00 0.74% 25 罗维 有限合伙人 10.00 0.74% 26 唐群 有限合伙人 10.00 0.74% 27 黄丽花 有限合伙人 8.00 0.60% 28 金泰 有限合伙人 8.00 0.60% 合计 1,344.58 100.00% 上述员工持股计划已 授予完毕,不存在因实施员工持股计划而 导致的限售期 限。 惠州君强已出具承诺,格林精密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后,自格林精密股票上市 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内,惠州君强 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 惠州君强 所持有的格林 精密股份,也不由格林精密回购该等股份。 (二) 本次公开发行申报前已经制定或实施的 股权激励 计划 公司本次 公开发行申报前不存在已经制定或实施的股权激励 计划 。 五、本次发行前后公司股本结构变动情况 本次发行前公司总股本为 31,000.00万股,本次向社会公众公开发行 10,338.00万股普通股,占发行后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 25.01%,公司本次发行后 总股本为 41,338.00万股。本次发行前后公司股本结构如下: 股东名称 发行前股本结构 发行后股本结构 限售期限 持股数量 (股) 比例 持股数量 (股) 比例 一、限售流通股 惠州惠丰宝 124,213,228 40.07% 124,213,228 30.05% 自上市之日起锁定36个月 丰骏投资 91,805,225 29.61% 91,805,225 22.21% 自上市之日起锁定36个月 乐清超然 17,512,887 5.65% 17,512,887 4.24% 自上市之日起锁定36个月 HQH 15,026,005 4.85% 15,026,005 3.63% 自上市之日起锁定12个月 西安亿仕登 12,329,701 3.98% 12,329,701 2.98% 自上市之日起锁定12个月 乐清康尔乐 10,036,842 3.24% 10,036,842 2.43% 自上市之日起锁定12个月 深创投 9,473,684 3.06% 9,473,684 2.29% 自上市之日起锁定12个月 东莞红土创投 8,842,105 2.85% 8,842,105 2.14% 自上市之日起锁定12个月 惠州红土创投 6,947,369 2.24% 6,947,369 1.68% 自上市之日起锁定12个月 惠州君强 6,722,912 2.17% 6,722,912 1.63% 自上市之日起锁定36个月 锦鼎资本 6,200,000 2.00% 6,200,000 1.50% 自上市之日起锁定12个月 王云川 549,732 0.18% 549,732 0.13% 自上市之日起锁定12个月 上海楚熠 340,310 0.11% 340,310 0.08% 自上市之日起锁定12个月 招商证券资管 -招商银行- 招商资管格林 精密员工参与 创业板战略配 售集合资产管 - - 10,338,000 2.50% 自上市之日起锁定12个月 股东名称 发行前股本结构 发行后股本结构 限售期限 持股数量 (股) 比例 持股数量 (股) 比例 理计划 网下限售股份 - - 5,686,899 1.38% 自上市之日起锁定6个月 小计: 310,000,000 100.00% 326,024,899 78.87% - 二、无限售流通股 无限售流通股 - - 87,355,101 21.13% - 小计: - - 87,355,101 21.13% - 总计: 310,000,000 100.00% 413,380,000 100.00% - 发行人股东在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时不存在向投资者公开发售股份的情况。 六、 本次发行后公司前十名股东情况 本次发行结束后上市前,公司股东户数为 78,601户,本次发行后公司前十 名股东持股情况如下: 序 号 股东名称 持股数量 (股) 持股比例 限售期限 1 惠州惠丰宝 124,213,228 30.05% 自上市之日起锁定36个月 2 丰骏投资 91,805,225 22.21% 自上市之日起锁定36个月 3 乐清超然 17,512,887 4.24% 自上市之日起锁定36个月 4 HQH 15,026,005 3.63% 自上市之日起锁定12个月 5 西安亿仕登 12,329,701 2.98% 自上市之日起锁定12个月 6 招商证券资管-招商银行 -招商资管格林精密员工 参与创业板战略配售集合 资产管理计划 10,338,000 2.50% 自上市之日起锁定12个月 7 乐清康尔乐 10,036,842 2.43% 自上市之日起锁定12个月 8 深创投 9,473,684 2.29% 自上市之日起锁定12个月 9 东莞红土创投 8,842,105 2.14% 自上市之日起锁定12个月 10 惠州红土创投 6,947,369 1.68% 自上市之日起锁定12个月 合计: 306,525,046 74.15% - 七 、 本次发行战略配售情况 本次发行战略配售为发行人的高级管理人员与核心员工参与本次战略配售 设立的专项资产管理计划,即招商资管格林精密员工参与创业板战略配售集合资 产管理计划。本次战略配售发行数量为1,033.80万股,占发行数量的10.00%, 最终获配金额为71,022,060元,限售期为12个月。具体情况如下: 具体名称:招商资管格林精密员工参与创业板战略配售集合资产管理计划; 设立时间:2021年1月26日 募集资金规模:11,945万元(含产品相关资金头寸) 管理人:招商证券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实际支配主体:招商证券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实际支配主体非发行人高级管 理人员。 格林精密战略配售集合资产管理计划实际参与人姓名、职务、实际缴款金额 及比例等具体情况如下: 序号 姓名 职务 是否为董 监高 实际缴款金额 (万元) 持有资管计划比 例 1 吴宝玉 董事长兼总经理 是 2,600.00 21.77% 2 金耀青 董事、副总经理 是 2,700.00 22.60% 3 谭炳元 项目总监 否 1,115.00 9.33% 4 白国昌 董事、董事会秘书、财务 负责人 是 350.00 2.93% 5 田雷 品质部部长 否 310.00 2.60% 6 王岩良 涂装部部长 否 300.00 2.51% 7 杨利平 包布运营总监 否 300.00 2.51% 8 曾磊 总经理高级助理 否 300.00 2.51% 9 魏浩 总经理助理 否 280.00 2.34% 10 解威威 监事、总经办主任 是 250.00 2.09% 11 陈哲 模具部部长 否 250.00 2.09% 12 吴禹仪 业务经理 否 200.00 1.67% 13 熊德民 运营部部长 否 200.00 1.67% 14 余新华 镜片部部长 否 200.00 1.67% 15 唐群 采购部部长 否 200.00 1.67% 16 吴建华 设备部部长 否 200.00 1.67% 17 黄丽花 成本会计 否 200.00 1.67% 18 赵佰谦 会计主管 否 200.00 1.67% 19 姜永权 副总经理 是 200.00 1.67% 20 杨理金 行政总监 否 200.00 1.67% 序号 姓名 职务 是否为董 监高 实际缴款金额 (万元) 持有资管计划比 例 21 林刚萍 高级项目经理 否 200.00 1.67% 22 罗喜军 高级项目经理 否 200.00 1.67% 23 陈友国 行政副总 否 200.00 1.67% 24 邓文敏 总经理秘书 否 170.00 1.42% 25 姚卫华 五金部部长 否 120.00 1.00% 26 周伟军 模具设计主管 否 100.00 0.84% 27 翟超锋 人事主管 否 100.00 0.84% 28 杜永达 项目经理 否 100.00 0.84% 29 付银午 修模主管 否 100.00 0.84% 30 李宏海 CNC部长 否 100.00 0.84% 合 计 11,945.00 100.00% 注: 1、格林精密员工战配资管计划总缴款金额为 11,945万元 (含产品相关资金头寸) ,其中用于参与本次 战略配售认购金额上限不超过 11,935万元。 2、格林精密员工战配资管计划 的参与人均与公司签署了劳动合同,劳动关系合法存续。其中,吴宝玉、金 耀青、白国昌、姜永权为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其余参与人为公司核心员工。 除上述高级管理人员与核心人员设立的专项资产管理计划以外,本次发行不 存在向其他战略投资者配售或保荐机构跟投的情形。 第四节 股票发行情况 一、发行数量 本次发行数量为 10,338.00万股,占发行后总股本的 25.01%,本次发行全部 为新股,无老股转让。 二、发行价格 本次发行价格为 6.87元 /股 三、每股面值 每股面值为人民币 1.00元。 四、发行市盈率 本次发行价格对应的市盈率为: ( 1) 18.03倍(每股收益按照 2019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依据中国会计准则 审计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归属于母公司股东净利润除以本次发行前总股本计 算); ( 2) 18.25倍(每股收益按照 2019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依据中国会计准则 审计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母公司股东净利润除以本次发行前总股本计 算); ( 3) 24.05倍(每股收益按照 2019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依据中国会计准则 审计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归属于母公司股东净利润除以本次发行后总股本计 算); ( 4) 24.34倍(每股收益按照 2019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依据中国会计准则 审计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 于母公司股东净利润除以本次发行后总股本计 算)。 五、发行市净率 本次发行市净率为 1.74倍(按每股发行价格除以发行后每股净资产计算)。 六 、发行 方式及认购情况 本次发行采用向战略投资者定向配售(以下简称“战略配售”)、网下向符合 条件的网下投资者询价配售(以下简称“网下发行”)与网上向持有深圳市场非 限售 A股股份和非限售存托凭证市值的社会公众投资者定价发行(以下简称 “网 上发行 ”)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本次发行初始战略配售数量为 1,550.70万股,占发行数量的 15.00%。本次 发行最终战略配售发行数量为 1,033.80万股,占发行总数量的 10%,与初始战略 配售数量的差额 516.90万股回拨至网下发行。战略配售回拨后,网上网下回拨 机制启动前,网下初始发行数量为 7,546.90万股,占扣除战略配售数量后本次发 行数量的 81.11%;网上初始发行数量为 1,757.30万股,占扣除战略配售数量后 本次发行数量的 18.89%。 根据《广东格林精密部件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发 行公告》(以下简称 “ 《发行公告》 ” )公布的回拨机制,由于网上初步有效申 购倍数为 7,894.66978倍,高于 100倍,发行人和保荐机构(主 承销商)决定启 动回拨机制,将扣除最终战略配售数量后本次公开发行股票数量的 20.00% ( 1,860.85万股)由网下回拨至网上。回拨后,网下最终发行数量为 5,686.05万 股,占扣除最终战略配售数量后本次发行总量的 61.11%;网上最终发行数量为 3,618.15万股,占扣除最终战略配售数量后本次发行总量 38.89%。回拨机制启动 后,网上发行最终中签率为 0.0260799461%。 根据《 广东格林精密部件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发 行结果公告》,本次网上投资者缴款认购 36,140,641股, 认购的金额为 248,286,203.67元; 放弃认购数量为 40,859股 , 放弃认购的金额为 280,701.33元 。 网下向投资者询价配售发行股票数量为 56,860,500股, 认购的金额为 390,631,635.00元; 放弃认购数量为 0股。网上、网下投资者放弃认购股份全部 由保荐机构包销,保荐机构包销股份数量为 40,859股,包销金额为 280,701.33 元,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包销股份数量占总发行数量的比例为 0.04%。 七、募集资金总额及注册会计师对资金到位的验证情况 本次发行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 710,220,600.00元,扣除不含税发行费用人 民币 76,074,068.96元,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634,146,531.04元。天健会计 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本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 验, 并于 2021年 4月 8日 并出具了 天健验〔 2021〕 3- 17号 《验资报告》。 八、发行费用总额及明细构成 本次发行的发行费用总额为 7,607.41万元(发行费用均为不含增值税金额), 根据 天健验〔 2021〕 3- 17号 《验资报告》,发行费用情况如下: 序号 发行费用种类 金额(万元) 1 保荐及承销费用 4,971.54 2 审计及验资费用 1,172.00 3 律师费用 867.92 4 用于本次发行的信息披露费用 505.66 5 发行手续费 及其他费用 90.28 合 计: 7,607.41 本次每股发行费用为 0.74元 /股(每股发行费用 =发行费用总额 /本次新股发 行股数)。 九、募集资金净额 本次发行募集资金净额为 63,414.65万元 ,发行前公司股东未转让股份 。 十、发行后每股净资产 本次发行后每股净资产为 4.06元 /股( 按 2020年 6月 30日经审计的归属于 母公司股东净资产加上本次发行募集资金净额之和除以本次发行后总股本计算 )。 十一 、 发行后每股 收益 本次发行后每股收益为 0.29元( 按照 2019年度经审计的 归属于发行人股东 的净利润除以本次发行后总股本计算 )。 十 二 、超额配售权 本次发行未使用超额配售选择权。 第五节 财务会计资料 公司报告期内 2017年度、 2018年度、 2019年度 以及 2020年 1- 6月财务 数 据已经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并出具标准无保留意见的 天健审 [2020]3- 423号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相关财务数据已在招股说明书中 进行了披露,本上市公告书不再披露,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者欲了解相关情况 请详细阅读招股说明 书 “ 第八节 财务会计信息与管理层分析 ” 内 容。 公司经审计财务报表的审计截止日为 2020年 6月 30日。公司 2020年 度 的 财务数据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阅,并出 具 “ 天健审〔 2021〕 3- 17号 ” 《审阅报告》,请投资者查阅刊登于巨潮资讯网(网址 www.cninfo.com.cn) 的《审阅报告》全文。 公司 2021年 1- 3月的业绩预计等相关内容参见招 股说明书 “ 第八节 财务会 计信息与管理层分析 ” 之 “ 十七、财务报告审计截止日后的主要财务信息和经营 状况 ” 。投资者欲了解详细情况,请阅读刊登于巨潮资讯网(网址 www.cninfo.com.cn)的招股说明书。 第六节 其他重要事项 一、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安排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 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的规定,公司将于募集资金到位后一个月内尽快与保荐机构 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和存放募集资金的商业银行签订 《 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 议 》 。 二、其他事项 本公司自刊登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意向书至本上市公告书刊登前,没有发 生其他可能对公司有较大影响的重要事项。具体如下: (一)公司严格依照《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的要求,规范运作, 经营状况正常,主要业务发展目标进展正常; (二)公司生产经营情况、外部条件或生产环境未发生重大变化, 原材料采 购和产品销售价格、原材料采购和产品销售方式、所处行业或市场均未发生重大 变化; (三)公司未订立可能对公司资产、负债、权益和经营成果产生重大影响的 重要合同; (四)公司未发生重大关联交易事项,资金未被关联方非经营性占用; (五)公司未发生重大投资行为; (六)公司未发生重大资产(或股权)购买、出售及置换行为; (七)公司住所没有变更; (八)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核心技术人员未发生变化; (九)公司未发生重大诉讼、仲裁事项; (十)公司未发生对外担保等或有事项; (十一)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的未发生重大变化; (十二) 除召开董事会审议关于设立募集资金专户的议案外, 公司未召开其 他董事会、监事会或股东大会; (十三)招股意向书中披露的事项未发生重大变化; (十四)公司无其他应披露的重大事项。 第 七 节 上市保荐机构及其意见 一、上市保荐机构基本情况 保荐机构(主承销商):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霍达 住所:深圳市福田区福田街道福华一路 111号 联系电话: 0755- 82943666 传真: 0755- 82943121 保荐代表人: 康自强、申孝亮 项目协办人:张 杰 项目组其他成员: 张燚、刘怡璘、张庆洋、汤玮 联系人: 康自强 二、上市保荐机构的保荐意见 上市保荐机构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已向深圳证券交易所提交了《招商证券 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广东格林精密部件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 板上市之上市保荐书》,上市保荐机构的保荐意见如下: 发行人申请其股票在创业板上市 符合《公司法》、《证券法》及《深圳证券交 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 2020年修订)》等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 格林精密 股票具备在深圳证券交易 所创业板上市的条件。招商证券同意推荐 格林精密 的股 票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交易,并承担相关保荐责任。 三、提供持续督导工作的保荐代表人具体情况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 2020年修订)》,招商证券股 份有限公司作为发行人 广东格林精密部件股份有限公司 的保荐机构将对发行人 股票上市后当年剩余时间以及其后 3个完整会计年度进行持续督导,由保荐代表 人 康自强、申孝亮 提供持续督导工作,两位保荐代表人的具体情况如下: 康自强 先生,现任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投资银行总部 董事总经理 、保荐代 表人 。曾负责或参与了 牧原股份 、 东瑞食品 、 科前生物 、 乐鑫科技 、 华锐精密 、 国安达、航新科技 、 尚品宅配 等 IPO项目, 海大集团 、 牧原股份 、 圣农发展 、 宝钛股份 等再融资项目,其在保荐业务执业过程中严格遵守《保荐业务管理办法》 等相关规定,执业记录良好。 申孝亮先生,现任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投资银行总部执行董事、保荐代表 人。曾负责或参与了牧原股份、圣农发展、福晶科技、中通客车、中金岭南、新 赛股份等 IPO项目,牧原股份、圣农发展、新五丰、海大集团等再融资项目,(未完)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