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来股份:控股子公司部分长期应收款质押
证券代码:300393 证券简称:中来股份 公告编号:2021-064 苏州中来光伏新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子公司部分长期应收款质押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交易概述 苏州中来光伏新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 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0年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同 意公司(含控股子公司)向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常熟支行(以下简称“工 商银行常熟支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不超过人民币4亿元(期限3年),公司 控股子公司苏州中来民生能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来民生”)已申请并使用 授信额度。为满足中来民生分布式光伏应用系统业务进一步流动资金需求,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同意控股子公司中来民生向工商银行常熟支行申请新增综合授信额度不超过人 民币3亿元(期限3年)。 为保证融资事项的顺利进行,中来民生拟将其不超过212,567.53万元的长 期应收款质押给工商银行常熟支行(该笔长期应收账款质押对应2021年至2024 年的实际回款额约7.5亿)。鉴此,中来民生拟与工商银行常熟支行签订《最高 额质押合同》,对最高余额内发生的债权担保。 公司已于2021年4月12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控股子公司部分长期应收款质押的议案》,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 规则》等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规定,本事项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后,尚需提 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本交易不构成关联交易,亦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 的重大资产重组。 二、交易对方的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常熟支行 公司类型:股份有限公司分公司 住所:江苏省苏州市常熟市海虞北路23号 负责人:江运昌 成立时间:1987年6月25日 经营范围: 经营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依照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和其 他规定批准的业务,经营范围以批准文件所列的为准;保险兼业代理业务(限许 可证范围)(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关联关系:工行常熟支行与公司及中来民生不存在关联关系。 三、最高额质押合同的主要内容 1、合同主体 质权人: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常熟支行(以下简称“甲方”) 出质人:苏州中来民生能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乙方”) 2、被担保的主债权 乙方所担保的主债权为中来民生自2021年4月30日至2024年4月30日期 间(包括该期间的起始日和届满日),在人民币212,567.53万元 (大写:贰拾 壹亿贰仟伍佰陆拾柒万伍仟叁佰元)的最高余额内发生的债权,不论该债权在上 述期间届满时是否已经到期,也不论该债权是否在最高额质权设立前已经产生。 3、质押担保范围 担保的范围包括主债权本金、利息、复利、罚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等 费用以及实现质权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律师费、拍卖费、变卖费等)。 4、质物 乙方持有的不超过212,567.53万元的长期应收款(长期应收款收款期为20 年)。 5、生效条件 本合同自甲方盖公章或合同专用章、乙方盖章之日起生效,至甲方在主合同 项下的债权全部清偿之日终止。 四、质押的必要性及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长期应收款质押是公司控股子公司中来民生日常经营融资所需,有利于 中来民生顺利申请贷款,对其持续、健康、稳定发展产生积极影响,符合公司及 全体股东的合理利益,不会对公司日常经营产生不利影响,同时可以优化公司现 金资产情况,拓宽融资渠道,减少银行信贷政策变化给公司带来的影响,是对公 司现有资金获取方式进行有益补充,利于公司业务的发展。本事项经董事会审议 通过后,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五、备查文件 第四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苏州中来光伏新材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1年4月14日 中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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