迦南科技:2020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说明书(注册稿)

时间:2021年04月16日 23:06:44 中财网

原标题:迦南科技:2020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说明书(注册稿)


股票代码:300412 股票简称:迦南科技 股票上市地点:深圳证券交易所



浙江迦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Zhejiang Canaan Technology Limited





2020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

募集说明书

(注册稿)







保荐机构(主承销商)



二〇二一年二月


发行人声明

一、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本募集说明书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
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
责任。


二、本募集说明书按照《创业板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试行)》、
《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36号——创业板上市公司向
特定对象发行证券募集说明书和发行情况报告书(2020年修订)》等要求编制。


三、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完成后,公司经营与收益的变化,由公司自行
负责;因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引致的投资风险,由投资者自行负责。


四、本募集说明书是公司董事会对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说明,任何与
之相反的说明均属不实陈述。


五、投资者如有任何疑问,应咨询自己的股票经纪人、律师、专业会计师或
其他专业顾问。


六、本募集说明书所述事项并不代表审批机关对于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
相关事项的实质性判断、确认、批准或核准,本募集说明书所述本次向特定对象
发行股票相关事项的生效和完成尚待中国证监会作出同意注册决定。



重大事项提示

公司特别提示投资者对下列重大事项给予充分关注,并仔细阅读本募集说
明书中有关风险因素的章节。


一、特别提醒投资者应注意的风险

(一)募投项目建设进度不及预期的风险

发行人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的资金将投资于智能物流系统生产中
心建设项目、制药配液系统生产中心建设项目、医药研发服务平台升级扩建项
目、总部基地建设项目以及补充公司营运资金。其中,智能物流系统生产中心
建设项目、制药配液系统生产中心建设项目和医药研发服务平台升级扩建项目
涉及公司现有业务的产能扩大和产线升级,该等项目的建设期分别为2年、2年
和1年,建设完成后均仍需3年实现完全达产,整体所需时间较长。


尽管公司目前已经具备建设上述项目所需的人员、技术等各项储备,但如
果该等项目的资金到位时间不及预期,或建设不能按时、按质完工,又或建设
完成后无法按计划达产,将对募投项目按计划实现建设进度造成较大不利影响。


(二)募投项目产能消化的风险

根据公司本次各募投项目的建设及投产计划,智能物流系统生产中心建设
项目、制药配液系统生产中心建设项目和医药研发服务平台升级扩建项目涉及
公司现有业务的产能扩大,该等项目新增产能对应项目建成后的年新增营业收
入分别为35,000.00万元、19,600.00万元和4,459.00万元;项目完全达产后
的年新增营业收入分别为50,000.00万元、28,000.00万元和6,370.00万元。


一方面,公司在制定募投项目扩产计划时,是基于自身相关业务历史发展
情况及当时在手订单情况,结合行业整体发展情况对未来潜在市场需求进行的
预估,存在对自身业务未来增速、下游市场需求的预期过于乐观的情形。如果
以公司投产前已稳定的业务规模及行业过去三年平均增速进行更为严格和谨慎
的测算,则预计智能物流系统生产中心建设项目、制药配液系统生产中心建设
项目和医药研发服务平台升级扩建项目到100%达产年的估算年新增营业收入约
为目前估算数据的72.02%、57.36%和48.51%。假设未来期间,公司自身或市场


实际发展情况不及公司历史业务运行数据及公司测算的预期,则可能导致本次
募投项目新增产能难以消化。


另一方面,即便公司对自身未来业务增长及下游市场需求变动的预期是在
参考历史业务数据及目前在手订单、潜在意向需求等进行的合理预测,但考虑
到募集资金到位尚需时间,且募投项目整体实施周期、达产周期等均较长,如
果在此期间公司自身经营情况或下游市场需求发生重大不利变化,亦将会影响
本次募投项目新增产能的消化。


此外,本次募投项目中的智能物流系统生产中心建设项目未来还面临较多
产能消化的不确定性风险:

首先,智能物流系统生产中心建设项目系公司在2017年4月收购控股子公
司云南迦南飞奇后新增的仓储物流业务基础上进行的升级和扩建项目。尽管
2017年至2019年期间,公司智能物流系统相关业务成长性较好,与同行业可比
公司智能物流系统相关业务的收入复合增长率分别为125.41%和20.31%,但考
虑到公司智能物流系统相关业务的规模与同行业可比公司相比仍偏小,预计其
未来增速将随着业务规模扩大而放缓并逐步趋近于行业平均水平。此外,虽然
近年来受益于国内智能物流系统细分行业发展趋势向好,行业内公司业务规模
增速较快,利润水平较好,但预计随着该行业的发展成熟,以及行业内竞争对
手的增加,行业整体增速及毛利率水平也可能逐渐下降。


其次,截至2020年末,公司已签订合同、尚未执行完毕的智能物流系统业
务在手订单共23,881.54万元,主要来自于华润三九等制药业客户以及中国邮
政、申通快递等物流业客户。此外,公司智能物流系统业务已中标或正在洽谈
但尚未签订正式合同的意向订单超过3亿元。但是,考虑到下游大型客户中部
分正处于固定资产大规模投入期,未来随着其投入期的逐渐结束和前期订单的
消化,公司在手订单可能无法继续保持在较高规模。


最后,由于公司本次募投项目建成后当年新增收入为35,000万元,较募投
项目设计基期2019年相关业务的营收规模大幅增长237.10%,且该募投项目主
要实施主体为迦南科技母公司,生产基地的地点也将由智能物流系统原主要生
产基地云南昆明转移至母公司所在地浙江温州,并需要大量新招募生产及管理
人员,因此还可能存在因规模扩大带来的管理不善或因新基地生产、管理衔接
不善带来的管理风险。



综上所述,如果公司因行业竞争加剧或下游客户增量需求大幅减少而导致
业务增速不及预期,又或出现经营管理不善等原因,在手订单规模、实际产量
规模或营收规模等未来可能出现大幅下降,将会对本次募投项目建成后的产能
消化造成较大不利影响,甚至导致公司智能物流系统业务出现业绩亏损的风险。


(三)募投项目新增折旧摊销摊薄利润的风险

截至2020年9月30日,公司固定资产账面价值为20,762.54万元,无形
资产账面价值为7,945.73万元。本次拟募集资金总额为不超过45,000.00万元
(含本数),项目完成后,公司新增长期资产金额较大,相应新增折旧、摊销较
大,将摊薄公司每股收益。尤其在项目建设期初期,新建产线产能尚未完全释
放,公司新增固定资产折旧费用占净利润规模的比例预计较高,摊薄效应较为
明显。


2019年、2020年1-9月,公司实现净利润金额分别为5,898.98万元、
5,414.58万元。按照公司资产折旧、摊销会计政策,本次募投项目全部建成当
年,公司将新增折旧摊销费用3,500.70万元,占公司2019年、2020年1-9月
净利润的比例分别为59.34%、64.65%。在本次募投项目达到预期经济效益的情
况下,项目新增折旧摊销金额不会对公司业绩造成重大不利影响;但如本次募
投项目经济效益未达预期,且公司原有业务未实现进一步增长,则公司存在经
营业绩大幅下滑甚至亏损的风险。


(四)商誉减值风险

报告期内,公司通过内生式发展及外延式并购扩大业务领域,在并购过程
中形成了一定规模的商誉。截至报告期末,公司账面商誉余额为8,573.50万元,
占公司最近一年净利润的比例为145.34%,该等商誉系由收购迦南飞奇、迦南莱
米特两家控股子公司所形成。


迦南飞奇是公司持股60%的控股子公司,报告期内,公司通过迦南飞奇开展
智能物流系统业务。公司于2017年收购迦南飞奇60%股份时,交易对方承诺在
2017至2021年度累计完成净利润7,500万元。截至2020年9月30日,迦南飞
奇累计完成净利润1,387.70万元,较业绩承诺仍有较大差距。尽管根据天源资
产评估有限公司以2020年9月30日为评估基准日对迦南飞奇资产组(包含商
誉)进行的商誉减值测试以及出具的相关评估报告,其涉及的公司账面商誉未


出现减值迹象,但未来期间,如迦南飞奇经营效益仍不达预期,公司合并报表
商誉账面价值存在减值风险。


本次募投项目中的智能物流系统生产中心建设项目将对公司智能物流系统
业务相关产能进行大幅扩充。该募投项目的实施主体为迦南科技母公司,项目
建成时间初步预计在2023年,不影响公司对迦南飞奇业绩承诺的考核。项目建
成后,迦南科技将与迦南飞奇少数股东继续紧密合作,尽管报告期内迦南科技
与迦南飞奇少数股东合作情况较好,随着迦南飞奇业绩承诺期结束,不排除未
来迦南科技进一步收购迦南飞奇少数股权以实现全资控股并整合同类业务的可
能。但如果未来期间双方未能就股权收购安排达成一致,且迦南科技与迦南飞
奇少数股东未能充分发挥协同作用,则智能物流系统生产中心建设项目的实施
将可能挤占迦南飞奇资源。一方面,募投项目实施后,迦南飞奇将不再是公司
开展智能物流系统业务的唯一平台,公司将根据项目需要,均衡向募投项目和
迦南飞奇投入管理、人才和技术等资源;另一方面,募投项目建成后存在与迦
南飞奇业务产生市场竞争的风险,不利于迦南飞奇在华东等地区增量市场业务
的开拓。上述因素均可能导致迦南飞奇业绩下滑,进而增加其相关商誉减值的
风险。


根据天源资产评估有限公司以2020年9月30日为评估基准日对迦南莱米
特资产组(包含商誉)进行的商誉减值测试以及出具的相关评估报告,其涉及
的公司账面商誉未出现减值迹象,但是报告期内,迦南莱米特的毛利率出现一
定下滑。未来期间,如迦南莱米特经营效益下降,公司合并报表商誉账面价值
将面临减值风险,从而影响公司合并报表净利润。


此外,如果发生极端情况,迦南飞奇、迦南莱米特未来经营严重亏损,企
业基本面发生彻底变化,相关资产已无持续经营的必要,则公司需要对商誉账
面价值8,573.50万元全额计提减值准备,该等减值准备已超过公司最近一年实
现的净利润,其全额计提将可能导致公司当年出现亏损。


(五)国际业务相关风险

自2020年1月以来,新型冠状病毒疫情逐渐在全球范围内蔓延,呈现出传
播速度快、蔓延范围广、持续时间长的特点。目前,国内疫情控制已取得明显
进展,社会经济及生产活动正在有序恢复,但疫情仍在全球多个国家蔓延。除


疫情外,国际社会还存在全球经济增长缓慢、国际局势稳定性下降等变化趋势。


报告期各期,公司国际业务分别实现收入3,114.26万元、3,196.05万元、
4,022.74万元和4,258.76万元,分别占当期营业收入比例为7.00%、5.52%、
5.72%和7.05%。在全球新型冠状病毒疫情蔓延、经济增长放缓和国际局势稳定
性下降等因素的影响下,公司开拓国际市场的进度存在一定风险。若国际经济
形势出现恶化,导致市场需求下降,则会对公司的生产经营造成不利影响。


二、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概要

(一)根据有关规定,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尚需中国证监会作出同意
注册决定。在完成上述审批手续之后,公司将向深交所和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
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申请办理股票发行、登记和上市事宜,完成本次向特定
对象发行股票全部呈报批准程序。


上述呈报事项能否获得同意注册,以及获得同意注册的时间,均存在不确
定性。提请广大投资者注意审批风险。


(二)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发行对象为不超过35名(含本数)符合
中国证监会规定条件的特定投资者,包括符合规定条件的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
司、证券公司、信托公司、财务公司、保险机构投资者、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
以及符合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其他法人、自然人或其他合格的投资者。其中,证
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证券公司、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人民币合格境外机构
投资者以其管理的二只以上产品认购的,视为一个发行对象;信托公司作为发
行对象,只能以自有资金认购。


最终发行对象由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在本次发行申请由中国证监会作出同
意注册决定后,按照中国证监会、深交所的相关规定,根据竞价结果与保荐机
构(主承销商)协商确定。若国家法律、法规对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发行对
象有新的规定,公司将按新的规定进行调整。


所有发行对象均以同一价格、以现金方式认购本次发行的股票。


(三)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定价基准日为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
的发行期首日。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发行价格不低于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公司
股票交易均价的80%。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定价基准日


前20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总额/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总
量。


在本次发行的定价基准日至发行日期间,若公司发生派发股利、送红股或
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本次发行价格将做出相应调整。调整公式如下:

派发现金股利: P=P0-D

送红股或转增股本: P=P0/(1+N)

两者同时进行: P=(P0-D)/(1+N)

其中,P0为调整前发行价格,D为每股派发现金股利,N为每股送红股或转
增股本数,P为调整后发行价格。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最终发行价格将在公司本次发行申请经中国证
监会作出同意注册决定后,由董事会根据股东大会的授权,和保荐机构(主承
销商)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文件的规定,根据投资者申购报价情况协商确定。


(四)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发行数量按照募集资金总额除以发行价
格确定,同时不超过本次发行前公司总股本的30%。截至本说明书出具之日,公
司总股本为257,224,900股,按此计算,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数量不超过
77,167,470股(含本数)。最终发行数量将在本次发行获中国证监会作出同意注
册决定后,由公司董事会根据公司股东大会的授权和发行时的实际情况,与本
次发行的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协商确定。


在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的董事会决议公告日至发行日期间,若公司发生送
红股或转增股本等事项引起公司股份变动,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数量的上
限将根据中国证监会相关规定进行相应调整,调整方式如下:

送红股或转增股本: Q=Q0×(1+N)

其中:Q0为调整前发行数量,N为每股送红股或转增股本数,Q为调整后发
行数量。


(五)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完成后,特定投资者所认购的股份自发行
结束之日起六个月内不得转让,限售期结束后按中国证监会及深交所的有关规
定执行。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结束后,由于公司送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或配
股等原因增加的公司股份,亦应遵守上述限售期安排。限售期结束后的股份转
让将按照相关法律、法规以及中国证监会和深交所的有关规定执行。



(六)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45,000.00万元(含
本数),在扣除发行费用后拟全部用于以下项目:

单位:万元




项目名称

投资总额

拟使用募集资金金额

1

智能物流系统生产中心建设项目

20,321.66

18,000.00

2

制药配液系统生产中心建设项目

14,038.72

12,000.00

3

医药研发服务平台升级扩建项目

5,630.77

5,000.00

4

总部基地建设项目

15,146.13

5,000.00

5

补充营运资金

5,000.00

5,000.00

合计

60,137.28

45,000.00



在本次发行募集资金到位前,公司将根据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际情况,
以自筹资金先行投入,并在募集资金到位后予以置换。募集资金到位后,若扣
除发行费用后的实际募集资金净额少于拟投入募集资金总额,在本次发行募集
资金投资项目范围内,公司将根据实际募集资金数额,按照项目的轻重缓急等
情况,调整并最终决定募集资金的具体投资项目、顺序及各项目的具体投资额,
募集资金不足部分由公司自筹解决。


(七)本次发行完成后,公司股本将增加,原股东的持股比例也将相应发
生变化,但迦南集团仍为公司控股股东,方亨志先生仍为公司实际控制人,本
次发行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本次发行的实施不会导致公司股权分布
不具备上市条件。


(八)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完成后,本次发行前滚存的未分配利润将
由本次发行完成后的新老股东按照发行后的股份比例共享。





目 录

发行人声明 ................................................................................................................... 2
重大事项提示 ............................................................................................................... 3
一、特别提醒投资者应注意的风险.................................................................... 3
二、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概要.................................................................... 7
目 录 ......................................................................................................................... 10
释 义 ......................................................................................................................... 13
第一节 发行人基本情况 ........................................................................................... 17
一、发行人基本情况.......................................................................................... 17
二、股权结构、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情况.................................................. 18
三、所处行业的主要特点及行业竞争情况...................................................... 22
四、主要业务模式、产品或服务的主要内容.................................................. 38
五、公司现有业务发展安排及未来发展战略.................................................. 59
第二节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方案概要 ........................................................... 61
一、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背景和目的.................................................. 61
二、发行对象及其与发行人的关系.................................................................. 65
三、发行方案概要.............................................................................................. 65
四、募集资金金额及用途.................................................................................. 68
五、本次发行是否构成关联交易...................................................................... 68
六、本次发行是否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化.................................................. 68
七、本次发行是否导致公司股权分布不具备上市条件.................................. 69
八、本次发行的审批程序.................................................................................. 69
第三节 董事会关于本次募集资金使用的可行性分析 ........................................... 71
一、本次募集资金使用计划.............................................................................. 71
二、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基本情况和可行性分析...................................... 72
三、本次发行对公司经营管理和财务状况的影响........................................ 139
四、可行性分析结论........................................................................................ 156
第四节 董事会关于本次发行对公司影响的讨论和分析 ..................................... 157
一、本次发行对公司业务及资产整合、公司章程、股东结构、高管人员结构、
业务结构的影响................................................................................................ 157
二、本次发行后公司财务状况、盈利能力及现金流量的变动情况............ 158
三、本次发行后公司与控股股东及其关联人之间的业务关系、管理关系、关
联交易及同业竞争等变化情况........................................................................ 159
四、本次发行完成后,公司是否存在资金、资产被控股股东及其关联人占用
的情形,或为控股股东及其关联人提供担保的情形.................................... 159
五、本次发行对公司负债情况的影响............................................................ 159
第五节、与本次发行相关的风险因素 ................................................................... 160
一、行业政策风险............................................................................................ 160
二、市场竞争加剧风险.................................................................................... 160
三、募集资金未能募足或募投项目所需建设资金不足的风险.................... 160
四、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投资风险................................................................ 161
五、智能物流系统生产中心建设项目的实施主体为发行人的风险............ 161
六、募投项目产能消化的风险........................................................................ 162
七、募投项目建设进度不及预期的风险........................................................ 162
八、经营规模扩张的管理风险........................................................................ 164
九、募投项目新增折旧摊销摊薄利润的风险................................................ 164
十、国际业务相关风险.................................................................................... 164
十一、商誉减值风险........................................................................................ 165
十二、即期回报被摊薄的风险........................................................................ 166
十三、原股东分红减少、表决权被摊薄的风险............................................ 166
十四、审批风险................................................................................................ 166
十五、股票价格波动风险................................................................................ 167
第六节 与本次发行相关的声明 ............................................................................. 168
一、发行人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声明(一)............................ 168
一、发行人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声明(二)............................ 169
一、发行人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声明(三)............................ 170
二、发行人第一大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声明.................................................... 171
三、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声明(一)........................................................ 172
三、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声明(二)........................................................ 173
四、发行人律师声明........................................................................................ 174
五、会计师事务所声明.................................................................................... 175
六、发行人董事会声明.................................................................................... 176
释 义

本募集说明书中,除非文义另有所指,下列简称具有如下含义:

一、 普通术语


本募集说明书、本说
明书



《浙江迦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
募集说明书》

发行人、公司、本公
司、上市公司、迦南
科技



浙江迦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本次发行、本次向特
定对象发行



本次浙江迦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
票募集资金的行为

股东大会



浙江迦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大会

董事会



浙江迦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监事会



浙江迦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公司章程》



浙江迦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公司章程》

《股东回报规划》



《浙江迦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未来三年股东分红回报规划
(2020-2022)》

《公司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证券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上市规则》



《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2020年修订)》

《上市公司规范运
作指引》



《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2020年修订)》

《创业板注册办法》



《创业板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试行)》

《劳动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

《劳动合同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

证监会、中国证监会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深交所



深圳证券交易所

保荐机构、安信证券



安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中汇会计师



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德恒律师



北京德恒律师事务所

报告期、最近三年及
一期



2017年度、2018年度、2019年度及2020年1-9月

迦南集团



迦南科技集团有限公司,上市公司之控股股东

南京比逊



南京比逊投资管理有限公司,系公司持股前10名股东之一

联创永溢



杭州联创永溢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迦南有限



浙江迦南科技有限公司,上市公司之前身

迦南比逊



南京迦南比逊科技有限公司,上市公司之全资子公司

迦南莱米特



北京迦南莱米特科技有限公司,上市公司之全资子公司

迦南凯鑫隆



浙江迦南凯鑫隆科技有限公司,上市公司持股78.95%之控股
子公司

迦南小蒋



浙江迦南小蒋科技有限公司,上市公司持股51%之控股子公


上海凯贤



上海凯贤流体科技有限公司,上市公司持股51%之控股子公


迦南弥特



南京比逊弥特智能科技有限公司,上市公司持股52.67%之控
股子公司,其前身为广州迦南弥特智能包装设备有限公司

迦南飞奇



云南迦南飞奇科技有限公司,上市公司持股60%之控股子公


比逊医药



南京比逊医药科技有限公司,上市公司之全资孙公司,南京
迦南比逊科技有限公司之全资子公司

德铠基



德铠基南京制药机械有限公司,曾系上市公司持股25%之参
股公司,已于2017年对外转让

迦南泵阀



浙江迦南泵阀有限公司,迦南科技集团有限公司之控股公司

云南飞奇



云南飞奇科技有限公司,为云南迦南飞奇科技有限公司之前


永嘉奥迦特



永嘉奥迦特股权投资管理有限公司,迦南科技集团有限公司
持股30%之参股公司

希特普医药



南京希特普医药科技有限公司,为上市公司之孙公司,南京
迦南比逊科技有限公司持股51%之控股公司

意达智能



云南意达智能科技有限公司,为上市公司之孙公司,南京迦
南比逊科技有限公司持股51%之控股公司

迦南众心和



南京迦南众心和医药科技有限公司,上市公司之孙公司,南
京迦南比逊科技有限公司之全资子公司

南京凯贤



凯贤制药设备(南京)有限公司,上市公司之孙公司,上海
凯贤流体科技有限公司

奇云智能



南京奇云智能科技有限公司,上市公司之孙公司,云南迦南
飞奇科技有限公司之全资子公司

天津莱米特



莱米特(天津)科技有限公司,上市公司之孙公司,北京迦
南莱米特科技有限公司之全资子公司

迦南智能



浙江迦南智能科技有限公司,原上市公司之全资子公司,已
于2018年8月注销

国务院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

国家发改委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工信部



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业和信息化部

国家卫健委



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

国家药监局



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

商务部



中华人民共和国商务部




教育部



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

科技部



中华人民共和国科学技术部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



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

WHO



英文World Health Organization的缩写,即世界卫生组织

德国GLATT



德国GLATT公司,全球知名制药设备生产商,世界第一台流
化床的制造者和发明者

德国GEA



德国GEA集团(基伊埃集团),能源和食品领域内世界领先
的机械与过程技术供应商

意大利IMA



意大利Industria Macchine Automatiche S.p.A.(伊马集团),全
球知名的制药、化妆品包装领域自动化设备供应商

步长制药



山东步长制药股份有限公司,发行人客户之一

康弘生物



北京康弘生物医药有限公司,发行人客户之一

荣昌生物



荣昌生物制药(烟台)股份有限公司,发行人客户之一

红日药业



天津红日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发行人客户之一

绿叶制药



绿叶制药集团有限公司,发行人客户之一

中国邮政



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发行人客户之一

深南电路



深南电路股份有限公司,发行人客户之一

申通快递



申通快递股份有限公司,发行人客户之一

乐普医疗



乐普(北京)医疗器械股份有限公司,发行人客户之一

诺华



瑞士诺华集团,发行人客户之一

拜耳



德国拜耳集团,发行人客户之一

辉瑞



辉瑞制药有限公司,发行人客户之一

葛兰素史克



英国葛兰素史克公司,发行人客户之一

恒瑞医药



江苏恒瑞医药股份有限公司,发行人客户之一

天士力



天士力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发行人客户之一

同仁堂



北京同仁堂股份有限公司,发行人客户之一

天安药业



天安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发行人客户之一

豪森药业



江苏豪森药业集团有限公司,发行人客户之一

葵花药业



葵花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发行人客户之一

泸州老窖



泸州老窖酿酒有限责任公司,发行人客户之一

汤臣倍健



汤臣倍健股份有限公司,发行人客户之一

香飘飘



香飘飘食品股份有限公司,发行人客户之一




哈药集团



哈药集团有限公司,发行人客户之一

中国医药集团



中国医药集团有限公司,发行人客户之一

石药集团



石药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发行人客户之一

云南白药



云南白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发行人客户之一

元、万元、亿元



除特别注明的币种外,均指人民币元、万元、亿元



二、 专业术语


GDP



英文Gross Domestic Product的缩写,即国内生产总值

GMP



英文Good Manufacturing Practice的缩写,即药品生产质量管
理规范,是药品生产和质量管理的基本准则

GSP



英文Good Supply Practice的缩写,即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
是药品经营质量管理的基本规范

新版GMP



《药品生产质量管理规范(2010年修订)》,区别于1998年版
药品GMP,新版GMP自2011年3月1日起正式施行

cGMP



英文Current Good Manufacture Practice的缩写,即动态药品
生产管理规范,其系美日欧等发达国家或地区目前执行的药
品生产管理规范标准,也被称作国际GMP规范,偏重于生产
软件方面的管理

FDA



英文Food and Drug Administration的缩写,即美国食品药品
监督管理局

ASME



英文American Society of Mechanical Engineers的缩写,即美
国机械工程师协会

数粒包装线



由几种不同的包装机以及传输带组成,用于药品、食品的数
粒、包装制作

机电三级安装承包
资质



依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2014年11月发布的《建筑业企业资
质标准》,规定的建筑机电安装工程专业承包资质

压力管道GC2级安
装资质



依据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于2019年1月发布的《特种设备
生产单位许可目录》及配套政策,规定的压力管道安装资质

固定式压力容器
D1、D2级别制造许




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于2019年1月发布的《特种设备生产
单位许可目录》及配套政策,规定的压力容器制造资质

FAT



英文Factory Acceptance Test的缩写,即工厂验收测试

CRO



Contract Research Organization的缩写,即合同研究组织,是
外包行业中的一种组织方式,主要为跨国制药公司和生物技
术公司提供药学研究、临床试验等定制研发服务

CIP/SIP系统



英文Cleaning In Place/Sanitizing In Place的缩写,即在线清洗
/消毒系统,主要用于医药食品领域生产设备内部的在线清洗、
消毒或灭菌



本说明书中部分合计数与各相关数据直接相加之和在尾数上如果存在差异,系四舍五入所致


第一节 发行人基本情况

一、发行人基本情况

公司中文名称:

浙江迦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英文名称:

Zhejiang Canaan Technology Limited

股票简称:

迦南科技

股票代码:

300412

股票上市地:

深圳证券交易所

法定代表人:

方亨志

成立日期:

2008年12月15日

注册地址:

浙江省温州市永嘉县瓯北镇东瓯工业园区

注册资本:

257,224,900元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330000683124669E

董事会秘书:

晁虎

邮政编码:

325105

联系电话:

0577-67976666

联系传真:

0577-67378833

公司网址:

www.china-jianan.com

电子信箱:

[email protected]

经营范围:

制药专用设备制造;制药专用设备销售;食品、酒、饮料及茶生
产专用设备制造;气体、液体分离及纯净设备制造;气体、液体分
离及纯净设备销售;物料搬运装备制造;物料搬运装备销售;智能
物料搬运装备销售;智能仓储装备销售;实验分析仪器制造;实验
分析仪器销售;专用设备制造(不含许可类专业设备制造);通用设
备制造(不含特种设备制造);专用设备修理;通用设备修理;机械
设备研发;机械设备销售;仪器仪表销售;仪器仪表修理;集成电
路设计;集成电路销售;管道运输设备销售;五金产品零售;新兴
能源技术研发;医学研究和试验发展;生物化工产品技术研发;工
程和技术研究和试验发展;远程健康管理服务;健康咨询服务(不
含诊疗服务);软件开发;软件外包服务;数据处理服务;大数据服
务;工业自动控制系统装置制造;工业自动控制系统装置销售;信
息系统集成服务;科技中介服务;知识产权服务;商务代理代办服
务;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
推广(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
动)。许可项目:发电、输电、供电业务;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
检验检测服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




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审批结果为准)。




二、股权结构、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情况

(一)发行人股权结构情况

截至2020年9月30日,公司股本结构如下:

股份类别

股份数量(股)

占总股本比例

一、有限售条件股份

34,715,406

13.50%

国有股以外的内资股

34,715,406

13.50%

二、无限售条件流通股份

222,509,494

86.50%

三、股份总数

257,224,900

100.00%



(二)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

截至2020年9月30日,公司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如下:

序号

股东名称

持有股份数量(股)

占总股本比例

1

迦南集团

57,631,000

22.40%

2

方亨志

26,400,000

10.26%

3

方志义

13,200,000

5.13%

4

余娅群

9,657,840

3.75%

5

南京比逊

7,390,000

2.87%

6

中国银河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5,166,000

2.01%

7

方正

4,400,000

1.71%

8

方策

3,992,998

1.55%

9

黄斌斌

3,960,000

1.54%

10

周真道

2,041,875

0.79%

合计

133,839,713

52.03%



截至2020年9月30日,公司前十名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如下:

序号

股东名称

持有无限售条件股份数
量(股)

占总股本比例

1

迦南集团

57,631,000

22.40%




序号

股东名称

持有无限售条件股份数
量(股)

占总股本比例

2

余娅群

9,657,840

3.75%

3

南京比逊

7,390,000

2.87%

4

方亨志

6,600,000

2.57%

5

中国银河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5,166,000

2.01%

6

方策

3,992,998

1.55%

7

黄斌斌

3,960,000

1.54%

8

方志义

3,300,000

1.28%

9

中央汇金资产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2,006,800

0.78%

10

葛志坚

1,525,315

0.59%

合计

101,229,953

39.35%



(三)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情况

截至本募集说明书签署日,迦南集团为发行人的控股股东,方亨志先生为发
行人的实际控制人。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近亲属持有的公司股份不存
在质押、冻结或其他有争议的情况。


1、控股股东

(1)迦南集团

迦南集团为发行人的控股股东,截至2020年9月30日持有发行人股份
5,763.10万股,持股比例为22.40%。其基本情况如下:

企业名称:

迦南科技集团有限公司

注册地及住所:

浙江省永嘉县东瓯街道林浦路

注册资本:

50,000,000.00元

实收资本:

50,000,000.00元

法定代表人:

方亨志

企业类型:

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控股或投资)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330324719509764X

成立日期:

2000年1月6日

经营范围:

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




五金产品研发;软件开发;机械设备研发;工程和技术研究和试验
发展;服饰研发;专用设备制造(不含许可类专业设备制造);机械
设备销售;普通阀门和旋塞制造(不含特种设备制造);阀门和旋塞
销售;阀门和旋塞研发;泵及真空设备制造;泵及真空设备销售;
齿轮及齿轮减、变速箱制造;齿轮及齿轮减、变速箱销售;通用设
备制造(不含特种设备制造);服装制造;服装服饰批发;服装服饰
零售;金属切割及焊接设备制造;金属切割及焊接设备销售;汽车
零部件及配件制造;汽车零配件批发;汽车零配件零售;教学专用
仪器制造;教学专用仪器销售;气体、液体分离及纯净设备制造;
气体、液体分离及纯净设备销售;电机制造;五金产品制造;五金
产品批发;五金产品零售;工艺美术品及礼仪用品制造(象牙及其
制品除外);工艺美术品及收藏品批发(象牙及其制品除外);工艺
美术品及收藏品零售(象牙及其制品除外);电子元器件制造;电力
电子元器件销售;电子元器件批发;导航终端制造;导航终端销售;
电影机械制造;环境保护专用设备制造;环境保护专用设备销售;
计算机软硬件及外围设备制造;计算机软硬件及辅助设备零售;计
算机软硬件及辅助设备批发;信息技术咨询服务;煤炭及制品销售;
水环境污染防治服务;企业总部管理(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
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许可项目:货物进出口;技术
进出口(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
动,具体经营项目以审批结果为准)。




迦南集团曾用名永嘉县迦南制药设备有限公司、浙江迦南制药设备有限公
司。迦南集团成立于2000年1月6日,由方亨志与方志义分别以货币出资100.50
万元设立,注册资本为200.00万元(1.00万元计入资本公积)。经过历次增资,
截至2008年8月,迦南集团注册资本为7,100.00万元。2008年12月,迦南集
团派生分立出迦南有限,注册资本减至5,000.00万元。截至本募集说明书签署之
日,迦南集团的股权结构如下表所示:

序号

股东名称

出资金额(万元)

出资比例

1

方亨志

2,711.17

54.23%

2

方志义

2,288.83

45.77%

合计

5,000.00

100.00%



迦南集团自成立之初即开始经营固体制剂设备的研发、生产活动。之后,随
着业务发展,迦南集团开拓了阀门生产、阀门电动装置经销等业务。


至2008年,随着固体制剂设备业务的拓展和规模的扩张,迦南集团多业务
混合经营的模式已不利于其进一步发展和壮大。为提升迦南集团作为高端固体制
剂设备研发、生产供应商的形象,突出其在生产固体制剂设备方面的科技含量及
技术优势,提升“迦南”的品牌质量,迦南集团于2008年进行了派生分立,将
固体制剂设备业务单独分立出来作为重点发展,并为之后在资本市场进行融资创


造有利条件。分立后,新设的迦南有限专注于固体制剂设备研发、生产业务,迦
南集团专门从事除制药设备以外的其他业务及股权投资管理活动。迦南集团自成
立以来合法经营,未发生重大违法违规行为。


根据迦南集团2019年度财务报告及2020年1-9月财务报表,截至2020年9
月30日,迦南集团的总资产为216,928.20万元,净资产为101,164.76万元。2019
年及2020年1-9月,迦南集团营业收入分别为71,120.66万元和61,053.91万元,
净利润分别为9,745.73万元和10,408.02万元(上述数据均为合并报表口径)。


(2)方亨志

方亨志先生是发行人的实际控制人、主要创始人,其主持研发的湿法制粒机、
沸腾制粒机、混合机、清洗机等产品曾获得温州市、浙江省、科学技术部的多项
奖励及荣誉,曾取得湿法制粒机、提升机等多项相关专利,主持编写提升机、混
合机、清洗机、容器等6项行业标准,并在《制药机械》等制药装备专业杂志上
发表多篇论文,连续多年荣膺永嘉县优秀企业家称号。


方亨志先生:1959年出生,高级经营师、工程师,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
居留权,身份证号码33032419590517****。1979年8月至1988年4月系永嘉县
江北阀门厂技术员;1988年5月创立永嘉县电站电动阀门厂开始从事阀门生产
制造,任厂长;2000年1月创建迦南集团涉足制药设备领域,以生产提升机、
制药容器起步,逐步增加至目前的产品类型。2000年1月至今任迦南集团执行
董事;2008年12月至2009年5月任迦南有限执行董事;2009年5月至今,任
公司董事长;2004年至今任永嘉企业联合会、永嘉企业家协会常务理事;2008
年任永嘉县政协委员。


2、实际控制人情况

自公司成立以来,实际控制人一直为方亨志先生。截至2020年9月30日,
方亨志先生直接持有公司2,640.00万股股份,并通过迦南集团控制公司5,763.10
万股股份,合计可控制公司8,403.10万股股份,占公司发行前总股本的32.66%,
仍为公司实际控制人。


此外,方亨志之弟方志义直接持有公司1,320.00万股股份,方亨志之子方正
和黄斌斌分别直接持有公司440.00万股股份和396.00万股股份,黄斌斌控制的
南京比逊持有公司739.00万股股份,方志义之子方策直接持有公司399.30万股


股份,以上股东为实际控制人之关联方。


三、所处行业的主要特点及行业竞争情况

(一)行业概览

1、行业分类

按照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行业分类指引》(2012年修订),公司属于制造
业分类中的“C35专用设备制造业”。按照国家统计局《国民经济行业分类》(GB/T
4754-2017),公司所属行业为“C3544制药专用设备制造”。


制药装备需要根据药品的类型和制造工艺设计,不同类型的制药装备通常不
具有通用性。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GB/T 28258-2012—制药机械产品
分类及编码》,制药装备可以分为原料药机械及设备、制剂机械及设备、药用粉
碎机械、饮片机械、制药用水、气(汽)设备、药品包装机械、药物检测设备、
其他制药机械及设备等类别,共计3,000多个规格,分别应用于中药、化学药和
生物制剂等药品生产的各个环节。其中,制剂机械及设备应用范围最广、数量最
多。


序号

分类名称

定义

1

原料药机械及设备

实现生物、化学物质转化,利用动物、植物、矿物制取医药
原料的工艺设备及机械。


2

制剂机械及设备

将药物制成各种剂型的机械与设备。


3

药用粉碎机械

用于药物粉碎(含研磨)并符合药品生产要求的机械。


4

饮片机械

对天然药用动物、植物、矿物进行选、洗、润、切、烘、炒、
锻等方法制取中药饮片的机械。


5

制药用水、气(汽)
设备

采用各种方法制取制药用水、气(汽)的设备。


6

药品包装机械

完成药品包装过程以及与包装过程相关的机械与设备。


7

药用检测设备

检测各种药物制品或半制品质量的仪器与设备。


8

其他制药机械及设备

执行非主要制药工序的有关机械与设备。




2、我国制药装备行业竞争的基本情况

(1)我国制药装备行业概况

我国制药装备行业起步较晚,但近年来在技术水平、产品质量、产品品种规
格等各个方面发展迅速,原料药机械、制药用水设备、制剂机械、药物检测设备


等各类机械及设备产品已基本能够满足中国制药工业生产需求。


近十年以来,我国医药制造业的利润总额和固定资产投资整体保持了较快的
增长速度。2011年至2019年,国内医药制造业利润总额的年均复合增长率达
9.64%。2019年,国内医药制造业固定资产投资增速达8.4%,高于同期全国固
定资产投资增速5.4%及国内GDP增速6.1%。另一方面,经过长期高速发展后,
国内医药制造业的利润增速已开始明显回落。2018年和2019年,国内医药制造
业的利润总额分别为3,094.20亿元和3,119.50亿元,同比增长率分别为-6.64%和
0.82%。预计未来期间,国内医药制造业将在总体规模基本稳定的基础上,保持
小幅增长。新形势下,行业内企业亟需通过提升内部效率,整合细分产品线,培
育创新业务等方式寻找新的增长点。


2011—2019年医药制造业利润总额及增长情况



数据来源:Wind资讯

(2)国外企业仍占据制药装备高端市场,部分国内优质企业开始向高端市
场渗透

尽管我国制药装备业已在业务规模、技术水平及产品质量等方面实现了跨越
式发展,但由于制药装备业存在进入门槛较高,品牌、技术积累需时较长的特点,
目前在国际中高端医药装备市场的竞争中,以德国GLATT、德国GEA、意大利
IMA等公司为代表的国外知名制药装备制造企业仍占据明显优势。大多数国内
制药装备企业仍以生产少数单体设备为主,拥有整线设备提供能力的企业仍较
少。



与此同时,近些年来我国制药装备业逐步出现了一批拥有自主开发技术,具
备持续创新能力的优秀制药装备制造企业,这些企业产品质量及技术水平与国外
知名厂商的差距逐渐缩小,甚至基本相仿,但产品价格则远低于国外同类产品的
价格,产品在国内市场上竞争力不断提升,也正逐步进入国际市场,并在局部领
域具备了与国外知名制药装备制造企业相竞争的能力。


(3)行业中小规模企业居多,提供制药装备整体解决方案的能力较弱

由于没有施行市场准入制度,制药装备行业竞争并不完全规范,行业处于高
度竞争状态,企业规模普遍较小。根据中国制药装备行业协会于2019年5月发
布的《制药机械简报》(第213期),截至2018年末,制药装备行业协会共306
家会员单位,2018年度工业总产值284.52亿元,平均产值仅为0.93亿元;利润
总额35.88亿元,平均利润总额仅为0.11亿元。此外,制药行业各个环节所用到
的设备种类繁多,大多数制药装备企业还停留在以制药环节中的某一个系列或几
个系列设备销售为主的阶段,缺乏根据客户厂房、工艺、产能等方面的具体需求
提供差异化的制药装备整体解决方案的能力。


随着制药行业的发展和整体规范程度的提升,制药企业对个性化定制服务和
专业售后服务的要求越来越高。相应的,制药装备公司根据客户的具体需求提供
定制化服务,参与到客户的厂房、生产线的布局设计中,为客户提供技术咨询、
安装、调试、维修等服务,将成为制药装备企业的核心竞争力。


(4)制药装备自动化、智能化水平仍较低

目前,制药行业中的制剂生产,大部分是采用高度机电一体化的单机组或多
机组流水线的生产形式。虽然这些机组设备中,相当一部分也应用了不少先进的
自动化技术和手段,但自动化水平还处于比较落后的状态,往往既无法提供必要
的重要质量参数和工艺条件参数的数据输出,更无法提供外部系统对设备进行统
一协调和优化控制的指令输入条件;有些设备甚至还不具备完整的网络和数据通
讯功能。生产过程中的原辅料、中间品、半成品到最后成品的物流转运和投放大
多还是人工的,整个制剂生产过程都是断离的,存在较多信息化孤岛。随着智能
制造在各行业的推进与发展,制药装备的智能化、自动化是未来的必然发展趋势。



3、影响行业发展的有利因素

(1)国家政策鼓励制药装备业高质量发展

近年来,国家连续发布了多项支持制药装备行业发展的政策。


2015年5月,国务院印发了《中国制造2025》,将生物医药作为重点发展领
域,并继续把生物医药产业作为国民经济支柱产业加快培育。


2016年10月,工信部、国家发改委等六部门联合印发了《医药工业发展规
划指南(2016版)》(工信部联规[2016]350号),提出重点发展连续化固体制剂
生产设备,先进粉体工程设备,高速智能包装生产线等,提高制药装备的集成化、
连续化、自动化、信息化、智能化水平。发展系统化成套设备,提供整体解决方
案。


2016年11月,国务院印发了《“十三五”国家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规划》,
要求加快制药装备升级换代,提升制药自动化、数字化和智能化水平。


2019年11月,国家发改委发布《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9年本)》中,
公司布局的高端制药装备属于“鼓励类”项目。


国家出台的各项政策有利于制药装备业水平的提升发展,亦对制药装备业的
整体进步提出了更高要求。未来随着我国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的不断深化,国家政
策将持续支持制药装备业的高质量发展。制药装备业作为医药行业整体发展的重
要抓手,将在国家医药卫生水平整体进步的过程中发挥更重要的作用。


(2)药品行业标准逐步提升,制药装备刚需将长期存在

2011年3月,新版GMP开始施行,要求血液制品、疫苗、注射剂等无菌药
品的生产,应在2013年12月31日前达到新版GMP要求;其他类别药品的生
产应在2015年12月31日前达到新版GMP要求。新版GMP对药品生产的各个
环节提出较高要求,激发了制药企业更新换代设备的热潮,提升了先进制药装备
企业的市场发展空间。


2016年3月,国务院办公厅发布《关于开展仿制药质量和疗效一致性评价
的意见》(国办发[2016]8号),要求《国家基本药物目录(2012年版)》中2007
年10月1日前批准上市的化学药品仿制药口服固体制剂,在2018年底前完成一
致性评价。药品一致性评价工作的大力推进,进一步拉动了制药装备业的下游需
求。



2019年12月,修订后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开始施行,国家药
监局同步出台了《关于贯彻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有关事项的公告》
(2019年第103号)等配套政策,取消了原有的药品GMP、GSP认证,同时推
行药品上市许可持有人制度、药物临床试验机构备案管理等多项改革,全面加强
药品违法行为的查处,以提升药品的安全性、有效性和质量可控性。


药品质量的提升依赖制药装备的不断升级换代,推陈出新。未来随着药品行
业标准的继续提升,相关监管的进一步加强,制药装备的刚需将长期存在,大量
的市场需求将进一步促进制药装备企业的健康发展。


(3)制药行业加速智能化转型,高端制药装备需求快速增长

目前我国制药装备业整体水平与德国、意大利等国同行业相比,企业规模仍
然偏小,技术实力偏弱,产品以中低端产品为主。随着我国新版GMP的实施以
及制药企业技术改造的后续推动,医药制造行业对制药生产设备、工艺流程的技
术要求逐步提高,制药行业对高端智能化制药装备的需求将快速增长。


与传统制药过程相比,智能化生产具备能耗小、成本低、精确度高等优点。

当前我国的制药工业智能化还处于起步阶段,随着《中国制造2025》、工业4.0
等国家战略的实施,以及工业自动化、5G通信、大数据、物联网等技术的应用,
制药装备行业将加速向智能化、自动化方向发展。


4、影响行业发展的不利因素

(1)行业集中度较低,企业缺乏竞争力

与欧美发达国家相比,我国制药装备企业数量多、规模小、分布分散,缺乏
具有国际竞争力的龙头企业。截至目前,A股市场上仅有迦南科技、东富龙、楚
天科技和诚益通少数几家制药装备上市公司。


制药装备行业集中度较低,一方面企业力量分散,导致制药装备行业在国内
过度竞争,难以形成规模效应,在国际上缺乏竞争力,难以抢占高端市场;另一
方面行业标准不统一,中小企业成本高、能耗大,不能应用最优的制药装备工艺
流程,部分制药装备的先进潜能得不到及时有效地发挥。



(2)制药装备复合型人才短缺,限制行业创新发展速度

制药装备行业融合了制药工艺、生物技术、化工机械、机械及制造工艺、声
学、光学、自动化控制、计算机等专业,要求制药装备专业人才需同时掌握多种
专业技能。随着行业向智能化、自动化方向发展,对高素质复合型人才的需求更
显迫切。受制于行业发展阶段、人才培养周期、行业薪资水平等因素,制药装备
高端人才短缺的问题日益突出,成为限制行业创新发展的重要因素。


5、行业进入壁垒

(1)技术壁垒

制药装备的技术水平和工艺流程直接影响着药品的质量和安全性,也直接关
系制药企业的能耗、成本和经济效益。在制药装备行业集成化、智能化、自动化
发展的趋势下,能为客户提供具备在线检测、在线监控、在位清洗消毒、高密闭
和隔离等先进功能的系统化成套设备和智能化整体解决方案将成为制药装备企
业的核心竞争力。新进入该行业的企业难以在短时间内积累足够的生产经验和先
进技术。因此,该行业的技术门槛将越来越高。


(2)资金壁垒

制药装备行业生产过程对场地、生产设备的要求较高,研发过程需投入大量
的资金和高端人才,是资本密集型领域。规模化生产是降低成本的必要手段,而
规模化需要大量资金投入用于购买设备和其他固定资产;同时,装备制药行业的
智能化、高端化转型,新技术、新工艺改造,均需要不断进行研发资金投入和设
备升级改造。因此,制药装备行业具有较高的资金壁垒。


(3)人才壁垒

制药装备行业涉及多个学科门类,综合性较高,人才培养周期较长。目前我
国制药装备高端人才相对短缺,企业需投入大量的时间和资金培养行业人才,新
进入的企业很难在短时间内培养或招募到足够的高端人才,因此形成了一定的人
才壁垒。



(4)品牌壁垒

目前国内市场上制药装备企业较多,品牌混杂,具有市场影响力的企业较少。

制药装备的质量影响着药品质量和安全性,因此医药生产企业对制药装备的品牌
认可度较高,良好的企业品牌形象和声誉,将帮助企业形成品牌壁垒。


6、国内制药装备行业的主要企业

公司名称

主要制药装备类产品

行业地位及规模

东富龙
(300171. SZ)

冻干机、冻干系统设备、净化
设备工程、无菌隔离装置、口
服固体制剂制粒线、多功能流
化床及物料周转系统等。


深交所创业板上市公司,国内知名的制药
装备生产商,已服务全球40多个国家和地
区的超2,000家全球知名制药企业。2019
年营业收入22.64亿元,其中制药装备板
块业务收入20.50亿元。


楚天科技
(300358. SZ)

安瓿洗烘灌封联动线、西林瓶
洗烘灌封联动线、口服液瓶洗
烘灌封联动线、冻干制剂生产
整体解决方案、制药用水装备
及工程系统集成、后包装线等。


深交所创业板上市公司,国内知名的制药
装备生产商,水剂类制药装备产销量居国
内行业前列。产品出口全球40多个国家和
地区,服务客户超过2,000家。2019年营
业收入19.16亿元。


诚益通
(300430. SZ)

医药生物智能制造系统及软
件、系统设备及组件等。


深交所创业板上市公司,国内知名的生物
医药智能制造服务商,在生物发酵原料药
生产过程自动化控制方面具有技术领先优
势。2019年营业收入6.89亿元。




数据来源:Wind资讯,可比公司披露的定期报告。


(二)主管部门及主要法律法规

1、行业主管部门及监管体系

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负责制定药品安全监督管理的政策、规划并监督实施,
参与起草相关法律法规和部门规章,负责制定药品研制、生产、流通、使用方面
的质量管理规范并监督实施,间接对制药装备企业的技术水平实施监督。


全国制药装备标准化技术委员会负责制药装备行业的标准制定工作。迦南科
技为该委员会委员单位,独立负责起草了6个行业标准。


中国制药装备行业协会为行业的自律管理组织,主要负责组织起草行业规
划,组织制定、修订国家标准、行业标准,撰写指导行业发展的书籍、资料,统
计行业数据,组织技术交流和技术合作,进行技术成果鉴定和推广应用,举办全
国和国际制药机械博览会,向政府部门反映制药装备制造企业的愿望与要求等工
作。迦南科技是该协会理事单位。



2、相关法律法规

《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2019年修订)》于2019年12月开始实施,
国家药监局同步出台了《关于贯彻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有关事项
的公告》(2019年第103号)等配套政策,取消了原有的药品GMP、GSP认证,
同时推行药品上市许可持有人制度、药物临床试验机构备案管理等多项改革,全
面加强药品违法行为的查处,以提升药品的安全性、有效性和质量可控性。


《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医药法》(2017)正式施行,从政策上体现了政府对中
医药产业的大力支持,也将大力促进制药企业对中药提取类相关设备的需求。


《药品生产质量管理规范(2010年修订)》(新版GMP)由中华人民共和国
卫生部于2011年发布,该法规对药品生产过程中生产管理和质量控制做出了最
基本要求。制药装备为药品生产过程中最重要的因素之一,制药装备的质量直接
决定了药品的质量,因此制药装备需满足该法规对于药品生产质量的原则性规
定。


《制药机械符合药品生产质量管理规范的通则》由国家发展与改革委员会于
2005年发布,并于2006年1月1日正式实施,该标准规定了制药机械产品设计、
制造、检测及使用符合药品GMP规范的通用要求。


3、主要行业政策及对公司经营发展的影响

公司的主营业务为制药装备的研发、生产、销售和技术服务等,所处的行业
为制药装备制造行业,可为制药企业提供专业化、定制化、集成化的制药设备整
体解决方案。公司具体提供的产品和服务主要可以分为固体制剂设备系列、粉体
工艺设备系列、流体工艺设备系列、中药提取设备系列、智能仓储物流系统、医
药研发服务等。近年来,国家连续发布了多项支持公司业务所涉及行业的政策,
具体情况如下:

颁布

时间

政策名称

颁布部门

政策要点

2020年

《关于推动服务
外包加快转型升
级的指导意见》

国家发改委
等八部门

发展医药研发外包,除禁止入境的以外,综合保
税区内企业从境外进口且在区内用于生物医药
研发的货物、物品,免于提交许可证,进口的消
耗性材料根据实际研发耗用核销。


2019年

《产业结构调整
指导目录(2019
年本)》

国家发改委

第一类 鼓励类……十三 6、高端制药设备开发
与生产……中药高效提取设备,药品连续化生产
技术及装备;十四 47、智能物流与仓储装备、




颁布

时间

政策名称

颁布部门

政策要点

信息系统,智能物料搬运装备,智能港口装卸设
备,农产品智能物流装备等。


2018年

《关于组织实施
生物医药合同研
发和生产服务平
台建设的通知》

国家发改委、
工信部、国家
卫健委、国家
药监局

重点支持具有较强行业影响力、高标准质量保证
体系、健全公共服务机制的优势企业,在药学研
究、临床前安全性评价、新药临床研究等细分领
域建设合同研发服务平台,优先支持能提供多环
节、国际化服务的综合性一体化合同研发服务平
台;重点支持创新药生产工艺开发和产业化、已
上市药物规模化委托加工等合同生产服务平台
建设。


2018年

《国家物流枢纽
布局和建设规
划》

国家发改委、
交通运输部

到2020年,通过优化整合、功能提升,布局建
设30个左右辐射带动能力较强、现代化运作水
平较高、互联衔接紧密的国家物流枢纽,形成国
家物流枢纽网络基本框架;到2025年,布局建
设150个左右国家物流枢纽,枢纽间的分工协作
和对接机制更加完善,社会物流运行效率大幅提
高,基本形成以国家物流枢纽为核心的现代化物
流运行体系,同时随着国家产业结构和空间布局
的进一步优化,以及物流降本增效综合措施的持
续发力,推动全社会物流总费用与GDP 的比率
下降至12%左右。


2018年

《关于推进电子
商务与快递物流
协同发展的意
见》

国务院办公


鼓励快递物流企业采用先进适用技术和装备,提
升快递物流装备自动化、专业化水平。加强大数
据、云计算、机器人等现代信息技术和装备在电
子商务与快递物流领域应用……鼓励仓储、快
递、第三方技术服务企业发展智能仓储,延伸服
务链条,优化电子商务企业供应链管理。发展仓
配一体化服务,鼓励企业集成应用各类信息技
术。


2018年

《关于组织实施
生物医药合同研
发和生产服务平
台建设的通知》

国家发改委、
工信部、国
家、卫健委、
国家药监局

重点支持一批高水平、国际化的综合性生物医药
合同研发和生产服务平台建设,着力提升生物医
药研发和生产服务能力,促进生物产业倍增发
展……推动优势企业不断提升高效研发和先进
制造服务水平,拓展服务领域、健全服务体系,
打造一批综合实力强、具有国际竞争力的专业化
合同研发和生产服务企业。


2017年

《国际服务外包
产业发展“十三
五”规划》

商务部、国家
发改委、教育
部、科技部、
工信部

着力提升新药研发全程服务水平和创新能力,完
善医药研发服务链,提升符合国际规范的综合
性、多样化的医药研发水平。优化医药和生物技
术研发服务结构,发展药物产品开发、临床前试
验及临床试验、国际认证及产品上市辅导服务等
业态,重点是面向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卫生
和社会工作等行业的医药和生物技术研发服务。


2016年

《“十三五”国家
战略性新兴产业
发展规划》

国务院

加快开发具有重大临床需求的创新药物和生物
制品,加快推广绿色化、智能化制药生产技
术……开发新型抗体和疫苗、基因治疗、细胞治
疗等生物制品和制剂,推动化学药物创新和高端
制剂开发……加快制药装备升级换代,提升制药




颁布

时间

政策名称

颁布部门

政策要点

自动化、数字化和智能化水平。


2016年

《医药工业发展
规划指南(2016
版)》

工信部

到2020年,医药生产过程自动化、信息化水平
显著提升,大型企业关键工艺过程基本实现自动
化,制造执行系统(MES)使用率达到30%以
上,建成一批智能制造示范车间……重点发展连
续化固体制剂生产设备,先进粉体工程设备,高
速智能包装生产线等,提高制药设备的集成化、
连续化、自动化、信息化、智能化水平。发展系
统化成套设备,提供整体解决方案。


2015年

《中国制造
2025》

国务院

完善科技成果转化协同推进机制,引导政产学研
用按照市场规律和创新规律加强合作,鼓励企业
和社会资本建立一批从事技术集成、熟化和工程
化的中试基地……形成一批制造业创新中心(工
业技术研究基地),重点开展行业基础和共性关
键技术研发、成果产业化、人才培训等工作……
加强政策引导,推动产业合作由加工制造环节为
主向合作研发、联合设计、市场营销、品牌培育
等高端环节延伸,提高国际合作水平……鼓励企
业与学校合作,培养制造业急需的科研人员、技
术技能人才与复合型人才,深化相关领域工程博
士、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招生和培养模式改革,
积极推进产学研结合……加大制造业引智力度,
引进领军人才和紧缺人才。




从以上政策可见,公司所处的制药装备制造行业长期以来都是医药工业重点
发展领域之一;且公司具体业务所涉及的生物医药研发服务、智能物流等产业也
得到了国家政策的大力支持。


此外,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开展仿制药质量和疗效一致性评价的意见》(国
办发[2016]8号),要求《国家基本药物目录(2012年版)》中2007年10月1日
前批准上市的化学药品仿制药口服固体制剂,在2018年底前完成一致性评价。

国家药监局《关于开展化学药品注射剂仿制药质量和疗效一致性评价工作的公
告》(2020年第62号)要求已上市的化学药品注射剂仿制药,未按照与原研药
品质量和疗效一致原则审批的品种均需开展一致性评价。药品一致性评价工作的
大力推进,加速促进药企对化学药品仿制药固体制剂设备的需求,对于我国制药
装备行业及公司的中长期经营发展有着良好的促进作用,有利于企业获得良好发
展的政策环境。



(三)公司的市场地位、技术水平及竞争优劣势

1、公司的市场地位

公司自设立以来一直致力于制药装备相关业务,可为制药企业提供专业化、
定制化、集成化的制药装备整体解决方案。


报告期内,固体制剂设备系列业务是公司的核心业务,公司始终在国内该市
场领域保持了明显的领先优势。在此基础上,公司以其多年深耕固体制剂设备业
务领域所获得的竞争优势为根基,不断拓展前后端工艺、整合各细分设备领域,
经过长期发展,已将具体业务延伸至粉体工艺设备系列、流体工艺设备系列、中
药提取设备系列、智能仓储物流系统、医药研发服务等多个领域。整体来看,公
司已初步形成覆盖制药设备行业多个细分领域的业务布局。


从服务的客户所处行业来看,除制药企业以外,公司的设备和工艺也适用于
保健品、食品、快递物流等其他行业用户。截至报告期末,公司提供的产品和服
务已覆盖全球三十多个国家和地区的一千多家国际和国内知名制药企业,四十多
家著名保健品、食品和快递物流企业,形成了坚实的客户基础。


2、公司的技术特点及技术水平

公司所从事的制药装备的设计、制造涉及制药工程、电气自动化、数控技术、
计算机运用、化工机械、材料及机械制造等多个领域,具有较强的专业性。经过
多年发展和重点布局,公司初步具备了较强的研发能力与技术实力。截至报告期
末,公司产品获国家级优秀专利奖2项;公司研发项目被列入国家重点领域重点
新产品计划2项、国家火炬计划项目7项;公司独立起草行业标准6项,拥有有
效授权专利494项,技术实力居于行业前列。


公司主营业务的未来发展将呈现以下趋势:

(1)生产方式更趋智能化

智能制造是国内制药企业的发展趋势和参与国际竞争的需要。公司将借助这
一发展契机,结合新的制药工艺、自动化控制、计算机技术等,开展制药装备的
前瞻性研究,提高制药装备的智能化、自动化水平,对制药装备提出更先进、更
高效和精度更高的生产方式,对传统制药工艺提供新的解决方案,并催生新剂型
及新系列制药装备的研发。



(2)集成度进一步提高

制药装备的集成度低会使得药品生产的工艺环节较多,各单机间人流、物流
介入频繁,药品及其半成品被污染的风险较大。相反,高集成度的制药装备将有
效降低以上风险。另外,控制集成系统可有助于提高相关设备联动性、统一控制、
便捷操作。公司的研发重点也将继续向系统集成、成套化解决方案、软件优化管
理延伸。


除设备集成度的提升以外,公司亦致力于提升不同业务的集成度。报告期内,
公司已发展出可与其制药设备产品协同运行的智能物流系统业务,以及依托其制
药设备工艺的医药研发服务业务。各类业务、产品集成度的不断提高,将有利于
公司建立独特的竞争优势。


(3)标准化、模块化的设计及制造

公司计划推广标准化、模块化的设计及制造理念,以标准化为主并辅以一定
程度定制的设计和生产方式组织订单实施,既可方便公司内部组织设计、生产,
提高运营效率,也便于制药企业设备采购选型以及维修维护。


(4)洁净生产、节能减排要求提高

制药行业对洁净生产、节约能耗、减少污染物排放的要求越来越高,需要设
备自身不对环境形成污染以及不对药物产生污染,并兼具低能耗、降低污染物排
放水平等因素。公司将继续改进设计理念,使设备更符合洁净生产、节能环保的
要求,达到易清洗灭菌、防止交叉污染、节约能耗、清洁环保的目标。


(5)智能仓储物流系统自动化、专业化水平提高

智能仓储物流系统可为企业的物料管理实现分拣、传送、搬运、投料、堆垛
及仓储等环节的智能化操作。公司生产的智能仓储物流系统既可与公司制药设备
类产品搭配使用,又可作为独立的产品线,向快递、电子商务等其他行业单独销
售,大幅提升该等行业企业的物流效率。公司未来计划引入先进的自动化生产、
装配及辅助设备,进一步提升生产线自动化、智能化水平,一方面可以大幅提升
生产效率及产品质量,降低次品率,同时满足下游物流、电商等客户爆发式需求
增长;另一方面可以有效降低管理成本,减少公司的劳动力投入,有效提升公司
产品的技术含量及附加值。



(6)医药研发服务平台进一步升级

自2019年初切入CRO业务领域以来,公司迅速扩大该业务影响力,提升服
务收入规模。公司依赖现有的深厚客户资源基础,围绕下游优质制药企业,力争
为客户提供更深入、更富层次、营收结构更加多元化的服务业务,以满足下游客
户日趋复杂的需求,同时推进公司由单纯生产型收入向服务型收入转型的进程。

为顺应CRO行业蓬勃发展的趋势,抓住市场机遇,公司计划对现有的医药研发
服务平台进行全方位升级和扩建,构建以制剂研发为主的综合药学技术平台,提
高公司研发水平,夯实公司在CRO行业的布局,一方面与现有业务形成协同效
应,促进已有业务的技术水平和客户服务能力的进一步提高,另一方面建立差异
化的竞争优势,将业务向下游延伸,构建更丰富和健康的产业生态。


3、公司的竞争优势

(1)优质的客户资源、品牌优势及整线设备提供能力

公司积累了以优质制药企业为主的大量客户资源,覆盖我国除台湾、澳门以
外的其他所有地区,并且延伸至全球30多个国家和地区。截至目前,公司的客
户群体已覆盖国内制药领域大部分知名企业,包括云南白药、恒瑞医药、天士力、
同仁堂、以岭药业、信立泰、哈药集团等。


公司与大部分客户建立了长期稳定的合作关系,形成了一定的市场壁垒。制
药设备的运行水平直接影响药品质量,设备供应商一经选定,制药企业一般不会
轻易更换。设备是否具备成功应用经验和足够广泛的应用案例对制药企业的设备
采购决策有较大影响,新进入的设备供应商在短时间内较难取得客户的认同。长
期稳定的合作关系,有利于提高客户重复购买率,促使公司与客户共同成长,实(未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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