鹏扬中证500质量成长指数A : 更正公告
鹏扬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更正公告 鹏扬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于 2021 年 3 月 30 日在中国证监会基金电子披露网站和本公司网站上披露了 旗下证券 投资基金 2 020 年年度报告 。 现将相关内容更正如下: 对 《鹏扬中证 500 质量成长指数证券投资基金 2020 年年度报告 》 中 “ 3.2.2 自基金合同生效以来基金份额累计净值增长率变动及其与 同期业绩比较基准收 益率变动的比较”图表下的备注( 3 )更正为“( 3 ) 按基金合同规定,本基金的建仓期为自基金合同生效之日起 6 个月。 建仓期 结束时,本基金的投资组合比例符合本基金合同的有关规定。 ” 对 《 鹏扬景兴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2020 年年度报告 》 中 “ 4.8 管 理人对报告期内基金利润分配情况的说明 ” 的内容 更正为 “ 鹏扬景兴 混合 A :本报告期内每 10 份派发红利 1.6500 元,共计派发红利 67,784,414.29 元。 鹏扬景兴混合 C :本报告期内每 10 份派发红利 1.5500 元,共计派发红利 42,565,821.55 元。 ” 上述更正未对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造成实质影响 , 由此给投资者 带来 的不便, 本公司深表歉意。 特此公告。 鹏扬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21 年 4 月 1 6 日 中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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