永赢稳健增利18个月持有混合 : 关于永赢稳健增利18个月持有期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投资范围新增存托凭证、基金管理人办公地址更新并相应修订基金合同及托管协议
永赢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 永赢稳健增利 18 个月持有期混 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投资范围新增存托凭证、基金管理人办 公地址更新并相应修订基金合同及托管协议的公告 为进一步丰富基金投资品种,满足投资者需求,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 投资基金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存托凭证发行与交易管 理办法(试行)》等法律法规及基金合同 的 规定,经与 本 基金托管人协商一致, 并向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备案, 永赢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基金管 理人”)旗下 永赢稳健增利 18 个月持有期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以下简称“本基 金”)就参与存托凭证投资事宜修订基金合同、托管协议等法律文件,包括明确 投资范围包含存托凭证、增加存托凭证的投资策略、投资比例限制、估值方法等; 同时 ,因基金管理人办公地址变更,对基金管理人基本信息进行修改。 本次 修订 系 因相应的法律法规发生变动 而做出,且 对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无实质性不利影 响,无需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 修订 内容 将自 202 1 年 4 月 17 日起正式生 效。现将 本基金 基金合同、托管协议修订情况公告如下: 一 、基金合同、托管协议修订 内容 1 、 基金合同具体修订内容包括: ( 1 ) 在前言部分增加如下内容: 本基金的投资范围包括存托凭证,除与其他仅投资于沪深市场股票的基金 所面临的共同风险外,本基金还将面临投资存托凭证的特殊风险,详见本基金招 募说明书。 ( 2 )基金管理人简况中将“办公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世纪大道 2 10 号 2 1 世纪 中心 大厦 2 7 楼 ”修订为“办公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世纪大道 210 号 21 世 纪大厦 2 1 、 2 2 、 27 层 ” 。 ( 3 )投资范围中增加“存托凭证”, 将 “ 包括国内依法发行上市的股票( 包 含中小板、创业板及其他经中国证监会核准或准予注册上市的股票 ) ”修 订 为 “ 包 括国内依法发行上市的股票( 包含中小板、创业板及其他经中国证监会核准或准 予注册上市的股票 、 存托凭证 ) ”。 ( 4 ) 在投资策略部分增加存托凭证投资策略,内容如下: 本基金可投资存托凭证,本基金将结合对宏观经济状况、行业景气度、公 司竞争优势、公司治理结构、估值水平等因素的分析判断,选择投资价值高的 存托凭证进行投资。 ( 5 )在投资限制部分增加存托凭证投资 限制 ,内容如下: 本基金投资存托凭证的比例限制依照境内上市交易的股票执行 ; ( 6 ) 在估值方法部分增加存托凭证的估值方法,内容如下: 本基金投资存托凭证的估值核算,依照境内上市交易的股票执行。 2 、托管协议涉及上述内容的条款已一并修改。 3 、因上述修订导致的序号变化顺序调整。 二 、其他重要提示 1 、 本次修订 系 因相应的法律法规发生变动 而做出,且 对基金份额持有人利 益无实质性不利影响,并已履行了规定的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 及基金合同 的 约定 。 2 、 上述基金合同、托管协议的修订事宜自 202 1 年 4 月 17 日起生效,修订 后的基金合同、托管协议全文将与本公告同日登载于本公司网站 ( www.maxwealthfund.com )及中国证监会基金电子披露网站 ( http://eid.csrc.gov.cn/fund )。基金管理人将届时更新 本 基金的招募说明 书和基 金产品资料概要相关内容,并揭示风险 。 3 、 投资者可以登录永赢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网站 www.maxwealthfund.com 或 拨打本公司客户服务电话 400 - 805 - 8888 获取相关信息。 风险揭示:本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 金资产,基金管理人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基金的过往业 绩及其净值高低并不预示其未来业绩表现,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其他基金的业绩 不构成对本基金业绩表现的保证。投资有风险,敬请投资者在投资基金前认真 阅读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 、基金产品资料概要 等基金法律文件,了解基金的 风险收益特征,并根据自身的风险承受能力选择适合自己的基金产品。敬请投 资者在购买基金前认真考虑、谨慎决策。 特此公告。 永赢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21 年 4 月 17 日 中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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