汇安沪深300指数增强A : 汇安沪深300指数增强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更新)2021年4月
原标题:汇安沪深300指数增强A : 汇安沪深300指数增强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更新)2021年4月 汇安沪深300指数增强型证券投资基金 招募说明书(更新) 2021年4月 二零二一年四月 基金管理人:汇安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基金托管人: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重要提示】 1、汇安沪深300指数增强型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由汇安丰 泰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通过基金转型变更而来。2018年6月6日至2018 年7月1日汇安丰泰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以通讯方式召开基金份额持有 人大会,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修改汇安丰泰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 合同有关事项的议案》,同意汇安丰泰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转型为汇安 沪深300指数增强型证券投资基金,其基金类别、投资目标、投资范围、投资策 略、投资限制、业绩比较基准、基金费用等相关事宜均发生变更;基于该等变更, 汇安丰泰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亦进行相应修改。基金份额持有 人大会决议已于表决通过之日即2018年7月2日起生效。自2018年7月3日起 《汇安沪深300指数增强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生效,《汇安丰泰灵活配置 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同日起失效。 2、基金管理人保证招募说明书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本招募说明书报 中国证监会备案,但并不表明其对本基金的投资价值和市场前景作出实质性判断 或保证,也不表明投资于本基金没有风险。 3、投资有风险,投资者申购基金份额时应认真阅读基金合同、本招募说明 书、基金产品资料概要等信息披露文件,自主判断基金的投资价值,全面认识本 基金产品的风险收益特征,应充分考虑投资者自身的风险承受能力,并对申购基 金的意愿、时机、数量等投资行为作出独立决策。基金管理人提醒投资者基金投 资的“买者自负”原则,在投资者作出投资决策后,基金运营状况与基金净值变 化导致的投资风险,由投资者自行负担。 4、本基金投资股指期货、国债期货等金融衍生品。金融衍生品是一种金融 合约,其价值取决于一种或多种基础资产或指数,其评价主要源自于对挂钩资产 的价格与价格波动的预期。投资于衍生品需承受市场风险、信用风险、流动性风 险、操作风险和法律风险等。由于衍生品通常具有杠杆效应,价格波动比标的工 具更为剧烈,有时候比投资标的资产要承担更高的风险。并且由于衍生品定价相 当复杂,不适当的估值有可能使基金资产面临损失风险。 本基金投资中小企业私募债,中小企业私募债是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由非上市 汇安沪深300指数增强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更新) 中小企业采用非公开方式发行的债券。由于不能公开交易,一般情况下,交易不 活跃,潜在较大流动性风险。当发债主体信用质量恶化时,受市场流动性所限, 本基金可能无法卖出所持有的中小企业私募债,由此可能给基金净值带来更大的 负面影响和损失。 本基金投资资产支持证券,资产支持证券(ABS)是一种债券性质的金融工 具,其向投资者支付的本息来自于基础资产池产生的现金流或剩余权益。与股票 和一般债券不同,资产支持证券不是对某一经营实体的利益要求权,而是对基础 资产池所产生的现金流和剩余权益的要求权,是一种以资产信用为支持的证券, 所面临的风险主要包括交易结构风险、各种原因导致的基础资产池现金流与对应 证券现金流不匹配产生的信用风险、市场交易不活跃导致的流动性风险等。 本基金可投资存托凭证,可能面临存托凭证价格大幅波动甚至出现较大亏损 的风险,以及与存托凭证发行机制相关的风险。 5、本基金为股票型基金,其风险收益水平高于货币市场基金、债券型基金 和混合型基金。本基金为指数型基金,具有与标的指数相似的风险收益特征。 6、本基金投资于具有良好流动性的金融工具,包括国内依法发行上市的股 票(包括中小板、创业板及其他经中国证监会核准上市的股票)、存托凭证、债 券(包括国债、金融债、央行票据、地方政府债、企业债、公司债、中期票据、 短期融资券、超短期融资券、可交换债券、可转换债券(含分离交易可转债)、 中小企业私募债等)、债券回购、同业存单、银行存款(包括协议存款、定期存 款、通知存款及其他银行存款)、权证、资产支持证券、股指期货、国债期货以 及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允许基金投资的其他金融工具(但须符合中国证监会相 关规定)。 如法律法规或监管机构以后允许基金投资其他品种,基金管理人在履行适当 程序后,可以将其纳入投资范围。 7、基金的投资组合比例为:本基金股票资产投资比例不低于基金资产的 80%,其中投资于沪深300指数成分股及其备选成分股的比例不低于非现金基金 资产的80%;每个交易日日终在扣除股指期货合约、国债期货合约需缴纳的交易 保证金后,本基金持有现金或者到期日在一年以内的政府债券的投资比例不低于 基金资产净值的5%,其中现金不包括结算备付金、存出保证金、应收申购款等。 权证、股指期货、国债期货及其他金融工具的投资比例依照法律法规或监管机构 汇安沪深300指数增强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更新) 的规定执行。 如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变更投资品种的投资比例限制,基金管理人在履行 适当程序后,可以调整上述投资品种的投资比例。 8、基金的过往业绩并不预示其未来表现,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其他基金的业 绩也不构成对本基金业绩表现的保证。 9、基金管理人依照恪尽职守、诚实信用、谨慎勤勉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 财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 10、本基金单一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数不得超过基金份额总数的50%,但在 基金运作过程中因基金份额赎回等情形导致被动超过前述50%比例的除外。 11、当本基金持有特定资产且存在或潜在大额赎回申请时,基金管理人履行 相应程序后,可以启用侧袋机制,具体详见基金合同和本招募说明书“侧袋机制” 等有关章节。侧袋机制实施期间,基金管理人将对基金简称进行特殊标识,并不 办理侧袋账户的申购赎回。请基金份额持有人仔细阅读相关内容并关注本基金启 用侧袋机制时的特定风险。 12、本招募说明书的所载内容截止日为2021年3月10日,有关财务数据和 净值表现截止日为2020年12月31日(财务数据未经审计)。本招募说明书已经 基金托管人复核。 目录 第一部分 绪言..................................................... 1 第二部分 释义..................................................... 2 第三部分 基金管理人............................................... 7 第四部分 基金托管人 .............................................. 17 第五部分 相关服务机构 ............................................ 26 第六部分 基金的历史沿革 .......................................... 36 第七部分 基金的存续 .............................................. 37 第八部分 基金份额的申购与赎回 .................................... 38 第九部分 基金的投资 .............................................. 52 第十部分 基金的业绩 ............................................... 65 第十一部分 基金的财产 ............................................ 68 第十二部分 基金资产的估值 ........................................ 69 第十三部分 基金的收益分配 ........................................ 75 第十四部分 基金费用与税收 ........................................ 77 第十五部分 基金的会计与审计 ...................................... 81 第十六部分 基金的信息披露 ........................................ 82 第十七部分 风险揭示 .............................................. 89 第十八部分 侧袋机制 .............................................. 95 第十九部分 基金合同的变更、终止与基金财产的清算 .................. 99 第二十部分 基金合同的内容摘要 ................................... 101 第二十一部分 基金托管协议的内容摘要 ............................. 102 第二十二部分 对基金份额持有人的服务 ............................. 103 第二十三部分 其他应披露事项 ...................................... 105 第二十四部分 招募说明书的存放及查阅方式 ......................... 107 第二十五部分 备查文件 ........................................... 108 附件一 基金合同内容摘要 ......................................... 109 附件二 托管协议内容摘要 ......................................... 126 第一部分 绪言 《汇安沪深300指数增强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以下简称“招募说 明书”或“本招募说明书”)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以下简称 “《基金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以下简称“《运作办 法》”)、《证券投资基金销售管理办法》(以下简称“《销售办法》”)、《公开募集证 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以下简称“《信息披露办法》”)、《公开募集开放 式证券投资基金流动性风险管理规定》(以下简称“《流动性风险管理规定》”)和 其他有关法律法规以及《汇安沪深300指数增强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以 下简称“基金合同”)编写。 本招募说明书阐述了汇安沪深300指数增强型证券投资基金的投资目标、策 略、风险、费率等与投资人投资决策有关的必要事项,投资人在作出投资决策前 应仔细阅读本招募说明书。 基金管理人承诺本招募说明书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 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汇安沪深300指数增强型证券投资基金由汇安丰泰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 资基金转型而来。本基金管理人没有委托或授权任何其他人提供未在本招募说明 书中载明的信息,或对本招募说明书作任何解释或者说明。 本招募说明书根据本基金的基金合同编写,并经中国证监会注册。基金合同 是约定基金合同当事人之间权利、义务的法律文件。如本招募说明书内容与基金 合同有冲突或不一致之处,均以基金合同为准。基金投资者自依基金合同取得基 金份额,即成为基金份额持有人和基金合同的当事人,其持有基金份额的行为本 身即表明其对基金合同的承认和接受,并按照《基金法》、基金合同及其他有关 规定享有权利、承担义务。基金投资者欲了解基金份额持有人的权利和义务,应 详细查阅基金合同。 第二部分 释义 在本招募说明书中,除非文意另有所指,下列词语具有以下含义: 1、基金或本基金:指汇安沪深300指数增强型证券投资基金,本基金由汇 安丰泰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转型而来 2、基金管理人:指汇安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3、基金托管人:指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4、基金合同:指《汇安沪深300指数增强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及对 基金合同的任何有效修订和补充 5、托管协议:指基金管理人与基金托管人就本基金签订之《汇安沪深300 指数增强型证券投资基金托管协议》及对该托管协议的任何有效修订和补充 6、招募说明书或本招募说明书:指《汇安沪深300指数增强型证券投资基 金招募说明书》及其更新 7、基金产品资料概要:指《汇安沪深300指数增强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产 品资料概要》及其更新 8、法律法规:指中国现行有效并公布实施的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 司法解释、行政规章以及其他对基金合同当事人有约束力的决定、决议、通知等 9、《基金法》:指2003年10月28日经第十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第五次会议通过,2012年12月28日第十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 三十次会议修订,自2013年6月1日起实施,并经2015年4月24日第十二届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四次会议《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 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港口法>等七部法律的决定》修改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 投资基金法》及颁布机关对其不时做出的修订 10、《销售办法》:指中国证监会2013年3月15日颁布、同年6月1日实施 的《证券投资基金销售管理办法》及颁布机关对其不时做出的修订 11、《信息披露办法》:指中国证监会2019年7月26日颁布、同年9月1 日实施的《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及颁布机关对其不时做出 的修订 12、《运作办法》:指中国证监会2014年7月7日颁布、同年8月8日实施 的《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及颁布机关对其不时做出的修订 13、《流动性风险管理规定》:指中国证监会2017年8月31日颁布、同年 10月1日实施的《公开募集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流动性风险管理规定》及颁布 机关对其不时做出的修订 14、中国证监会:指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15、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指中国人民银行和/或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 会 16、基金合同当事人:指受基金合同约束,根据基金合同享有权利并承担义 务的法律主体,包括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和基金份额持有人 17、个人投资者:指依据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可投资于证券投资基金的自然人 18、机构投资者:指依法可以投资证券投资基金的、在中国境内合法登记并 存续或经有关政府部门批准设立并存续的企业法人、事业法人、社会团体或其他 组织 19、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指符合《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境内证券投资管理 办法》(包括其不时修订)及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可以投资于在中国境内依法募集 的证券投资基金的中国境外的机构投资者 20、人民币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指按照《人民币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境内 证券投资试点办法》(包括其不时修订)及相关法律法规规定运用来自境外的人 民币资金投资于在中国境内依法募集的证券投资基金的中国境外的机构投资者 21、投资人、投资者:指个人投资者、机构投资者、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和 人民币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以及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允许购买证券投资基金 的其他投资人的合称 22、基金份额持有人:指依基金合同和招募说明书合法取得基金份额的投资 人 23、基金销售业务:指基金管理人或销售机构宣传推介基金,销售基金份额, 办理基金份额的申购、赎回、转换、转托管及定期定额投资等业务 24、销售机构:指汇安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以及符合《销售办法》和中国 证监会规定的其他条件,取得基金销售业务资格并与基金管理人签订了基金销售 服务协议,办理基金销售业务的机构 25、登记业务:指基金登记、存管、过户、清算和结算业务,具体内容包括 投资人基金账户的建立和管理、基金份额登记、基金销售业务的确认、清算和结 算、代理发放红利、建立并保管基金份额持有人名册和办理非交易过户等 26、登记机构:指办理登记业务的机构。基金的登记机构为汇安基金管理有 限责任公司或接受汇安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委托代为办理登记业务的机构 27、基金账户:指登记机构为投资人开立的、记录其持有的、基金管理人所 管理的基金份额余额及其变动情况的账户 28、基金交易账户:指销售机构为投资人开立的、记录投资人通过该销售机 构办理申购、赎回、转换、转托管、定期定额投资等业务而引起的基金份额变动 及结余情况的账户 29、基金合同生效日:指《汇安沪深300指数增强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 生效日,原《汇安丰泰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自同一日起失效 30、基金合同终止日:指基金合同规定的基金合同终止事由出现后,基金财 产清算完毕,清算结果报中国证监会备案并予以公告的日期 31、存续期:指《汇安丰泰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生效至 《汇安沪深300指数增强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终止之间的不定期期限 32、工作日:指上海证券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及相关金融期货交易所的 正常交易日 33、T日:指销售机构在规定时间受理投资人申购、赎回或其他业务申请的 开放日 34、T+n日:指自T日起第n个工作日(不包含T日) 35、开放日:指为投资人办理基金份额申购、赎回或其他业务的工作日 36、开放时间:指开放日基金接受申购、赎回或其他交易的时间段 37、《业务规则》:指《汇安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开放式基金业务规则》, 是规范基金管理人所管理的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登记方面的业务规则,由基金管 理人和投资人共同遵守 38、申购:指基金合同生效后,投资人根据基金合同和招募说明书的规定申 请购买基金份额的行为 39、赎回:指基金合同生效后,基金份额持有人按基金合同和招募说明书规 定的条件要求将基金份额兑换为现金的行为 40、基金转换:指基金份额持有人按照基金合同和基金管理人届时有效公告 规定的条件,申请将其持有基金管理人管理的、某一基金的基金份额转换为基金 汇安沪深300指数增强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更新) 管理人管理的其他基金基金份额的行为 41、转托管:指基金份额持有人在本基金的不同销售机构之间实施的变更所 持基金份额销售机构的操作 42、定期定额投资计划:指投资人通过有关销售机构提出申请,约定每期申 购日、申购金额及扣款方式,由销售机构在投资人指定银行账户内自动完成扣款 并于每期约定的申购日提交基金申购申请的一种投资方式 43、巨额赎回:指本基金单个开放日,基金净赎回申请(赎回申请份额总数 加上基金转换中转出申请份额总数后扣除申购申请份额总数及基金转换中转入 申请份额总数后的余额)超过上一开放日基金总份额的10%的情形 44、元:指人民币元 45、基金收益:指基金投资所得红利、股息、债券利息、买卖证券价差、银 行存款利息、已实现的其他合法收入及因运用基金财产带来的成本和费用的节约 46、基金资产总值:指基金拥有的各类有价证券、银行存款本息、基金应收 款项及其他资产的价值总和 47、基金资产净值:指基金资产总值减去基金负债后的价值 48、基金份额净值:指计算日基金资产净值除以计算日基金份额总数的数值 49、基金资产估值:指计算评估基金资产和负债的价值,以确定基金资产净 值和基金份额净值的过程 50、流动性受限资产:指由于法律法规、监管、合同或操作障碍等原因无法 以合理价格予以变现的资产,包括但不限于到期日在10个交易日以上的逆回购 与银行定期存款(含协议约定有条件提前支取的银行存款)、停牌股票、流通受 限的新股及非公开发行股票、资产支持证券、因发行人债务违约无法进行转让或 交易的债券等 51、摆动定价机制:指当本基金遭遇大额申购赎回时,通过调整基金份额净 值的方式,将基金调整投资组合的市场冲击成本分配给实际申购、赎回的投资者, 从而减少对存量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的不利影响,确保投资者的合法权益不受损 害并得到公平对待 52、指定媒介:指中国证监会指定的用以进行信息披露的全国性报刊及指定 互联网网站(包括基金管理人网站、基金托管人网站、中国证监会基金电子披露 网站)等媒介 5 53、A类基金份额:指投资人在申购基金时收取申购费用,在赎回时根据持 有期限收取赎回费用,并不再从本类别基金资产中计提销售服务费的基金份额 54、C类基金份额:指投资人在申购时不收取申购费,而是从本类别基金资 产中计提销售服务费,并在赎回时根据持有期限收取赎回费用的基金份额 55、不可抗力:指基金合同当事人不能预见、不能避免且不能克服的客观事 件 56、中国:指中华人民共和国(仅为基金合同之目的,不包括香港特别行政 区、澳门特别行政区及台湾地区) 57、侧袋机制:指将基金投资组合中的特定资产从原有账户分离至一个专门 账户进行处置清算,目的在于有效隔离并化解风险,确保投资者得到公平对待, 属于流动性风险管理工具。侧袋机制实施期间,原有账户称为主袋账户,专门账 户称为侧袋账户 58、特定资产:包括:(一)无可参考的活跃市场价格且采用估值技术仍导 致公允价值存在重大不确定性的资产;(二)按摊余成本计量且计提资产减值准 备仍导致资产价值存在重大不确定性的资产;(三)其他资产价值存在重大不确 定性的资产 第三部分 基金管理人 一、基金管理人概况 名称: 汇安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住所:上海市虹口区欧阳路218弄1号2楼215室 办公地址:北京市东城区东直门南大街5号中青旅大厦13层 法定代表人:刘强 成立时间:2016年4月25日 注册资本:1亿元人民币 存续期间:持续经营 联系人:赵庆玲 联系电话:(010)56711600 汇安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经中国证监会证监许可 [2016]860号文批准设立。 二、主要成员情况 1、基金管理人董事会成员 何斌先生,董事长。22年证券、基金行业从业经验。东北财经大学国民经 济计划学学士,先后就职于北京市财政局、北京京都会计师事务所、中国证券监 督管理委员会基金监管部,曾任国泰基金管理公司副总经理、建信基金管理有限 责任公司督察长、副总经理。2016年4月加入汇安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现 任汇安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董事长。 刘强先生,董事,总经理。5年证券、基金行业从业经验,美国注册管理会 计师(CMA),东北财经大学审计学学士。历任阿尔卡特深圳公司财务总监,霍尼 韦尔深圳公司财务总监,阿特维斯(中国)财务及信息技术总监,北京刚正国际 投资有限公司副总经理。2016年4月加入汇安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现任汇 安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总经理。 戴樱女士,董事,副总经理。5年证券、基金行业从业经验,2004年毕业于 上海对外贸易学院,国际贸易专业学士学位。曾就职于上海贝尔阿尔卡特股份有 限公司,任采购部经理助理;上海樱琦干燥剂有限公司,任公司董事;上海上贝 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合伙人。2016年4月加入汇安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现任 汇安沪深300指数增强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更新) 汇安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副总经理、金融机构部总经理。 李海涛先生,独立董事。美国耶鲁大学管理学院金融学博士。曾任密西根大 学Ross商学院金融学教授、长江商学院金融学访问学者,现任长江商学院副院 长及杰出院长讲习教授。 余剑峰先生,独立董事。2008年毕业于美国宾夕法尼亚大学沃顿商学院, 金融学博士,教授学位。曾于2014秋任清华大学五道口金融学院访问教授;2015 年至2016年任香港中文大学(深圳)经管学院金融学教授、执行副院长;2008 年至2017年明尼苏达大学卡尔森管理学院金融学助理教授、副教授(终身教授)、 正教授、Piper Jaffray讲席教授;2016年至今任清华大学五道口金融学院建树 讲席教授;2017年至今任清华大学国家金融研究院资产管理研究中心主任;2019 年至今任清华大学金融科技研究院副院长。 黄磊先生,独立董事。中国人民大学经济学博士,教授。曾任山东财经大学 金融学院院长;曾任山东省政协、山东省政协常委、山东省政协经济组召集人、 山东省人大常委、山东省人大财经委员会委员;曾任教育部金融类专业教学指导 委员会委员。现任山东财经大学教授委员会主任委员、山东财经大学学术委员会 副主任委员、区域金融优化与管理协同创新中心(山东)主任。 2、基金管理人监事 王丽英女士,监事。4年证券、基金从业经验.毕业于中央财经大学会计学 学士,2011年6月至2017年6月在北京居然之家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集团总 部以及其名下子公司担任财务经理。2017年7月加入汇安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 司,现任汇安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公司综合管理部副总监(财务)。 3、高级管理人员 何斌先生,董事长。(简历请参见董事会成员) 刘强先生,总经理。(简历请参见董事会成员) 戴樱女士,副总经理。(简历请参见董事会成员) 郭冬青先生,督察长。21年证券、基金从业经验。南开大学经济学硕士。 历任中石化集团财务部经济师、广发证券投行部高级经理、华安证券投行部副总 经理、大商集团副总经理、中航证券董事总经理、北京国金鼎兴投资有限公司副 总经理。2017年11月加入汇安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现任汇安基金管理有限 责任公司督察长。 8 钟敬棣先生,固定收益首席投资官,副总经理。25年银行、基金行业从业 经验,硕士。2005年4月加入嘉实基金,先后任固定收益研究员、投资经理。 2008年5月加入建信基金,先后任基金经理、投资部副总监、固定收益首席投 资官、公司投资决策委员会委员,曾管理建信稳定增利、双息红利、安心保本等 债券型基金,多次被评为金牛基金。2018年5月加入汇安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 司,现任汇安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副总经理,固定收益首席投资官。 邹唯先生,首席投资官,副总经理。20年证券、基金行业从业经历。理科 硕士。历任长城证券有限公司研究部行业分析师,嘉实基金管理有限公司行业分 析师、基金经理、主题策略组组长,中信产业基金金融投资部董事总经理,嘉实 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基金经理、主题策略组组长、董事总经理。2017年12月1日 加入汇安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现任汇安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副总经理,权 益首席投资官。 窦星华先生,常务副总经理。14年证券、基金从业经验,CFA。英国杜伦大 学金融学硕士。历任标准普尔信息服务(北京)有限公司指数分析师,交银施罗 德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产品经理,华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产品部总经理助理,盛世 景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产品总监。2016年7月加入汇安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 司任产品及创新业务部总经理,现任汇安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常务副总经理。 郭兆强先生,副总经理。23年证券、基金从业经验,保荐代表人。北京大 学光华管理学院工商管理硕士。曾任山西证券投行部综合经理、中德证券高级副 总裁,东北证券北京分公司深圳市场部副总经理,从事投资银行业务。2016年4 月加入汇安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现任汇安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副总经理。 王俊波先生,副总经理。16年证券、基金从业经验。中国人民大学金融学 硕士。历任中国平安产险营销策划经理,嘉实基金券商业务部主管,兴业证券资 产管理有限公司市场部执行总监。2016年7月加入汇安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现任汇安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副总经理。 4、本基金基金经理 朱晨歌,复旦大学理论物理硕士,6年证券、基金行业从业经历,曾任华安 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指数与量化投资事业部数量分析师、投资经理,从事量化投资 研究工作。2017年12月29日加入汇安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担任指数与量 化投资部高级经理一职。2018年2月8日至2019年5月10日,任汇安丰利灵 汇安沪深300指数增强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更新) 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2018年2月8日至2020年7月27日, 任汇安多策略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2018年4月26日至2019 年5月10日,任汇安丰华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2019年12 月24日至2021年2月2日,任汇安宜创量化精选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 2018年8月9日至今,任汇安量化优选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 2018年8月22日至今,任汇安沪深300指数增强型证券投资基金;2019年3 月13日至今,任汇安丰裕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2019年6月 14日至今,任富时中国A50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2019年 10月30日至今,任汇安量化先锋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2020年4月9 日至今,任汇安上证证券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2020年4 月9日至今,任汇安核心资产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2020年11月16 日至今,任汇安中证500指数增强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 该基金历任基金经理: 2018年1月11日至2018年7月2日由计伟先生担任基金经理; 2017年7月12日至2018年8月22日由沈宏伟担任基金经理; 2017年11月28日至2018年7月25日由邓宇翔担任基金经理; 2017年1月25日至2018年2月9日由仇秉则担任基金经理。 5、投资决策委员会成员 何斌先生,董事长。(简历请参见董事会成员)。 钟敬棣先生,固定收益首席投资官。(简历请参见高级管理人成员)。 邹唯先生,首席投资官。(简历请参见高级管理人成员)。 仇秉则先生,固定收益研究部总监。CFA,CPA,中山大学经济学学士,14 年证券、基金行业从业经历,曾任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经理,嘉实基 金管理有限公司固定收益部高级信用分析师。2016年6月加入汇安基金管理有 限责任公司,现任固定收益研究部总监一职,从事信用债投资研究工作。 窦星华先生,常务副总经理。(简历请参见高级管理人成员)。 蔡晓钰先生,董事总经理。上海交通大学管理学博士,15年银行、证券、 基金行业从业经历。曾任兴业银行上海分行同业业务部理财经理、高级客户经理; 兴业银行总行私人银行部副处长、主持工作副处长,部门投资决策委员会委员和 内部控制及风险管理委员会委员;浦发银行上海分行金融市场部副总经理;上海 10 汇安沪深300指数增强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更新) 好嘉资产管理有限公司联席总经理;云南省资产管理公司总经理;上海好嘉资产 管理有限公司联席总经理。2020年11月加入汇安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现任 董事总经理。 6、上述人员之间均不存在近亲属关系。 三、基金管理人的职责 1、依法募集资金,办理或者委托经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机构代为办理基 金份额的发售、申购、赎回和登记事宜; 2、办理基金备案手续; 3、对所管理的不同基金财产分别管理、分别记账,进行证券投资; 4、按照基金合同的约定确定基金收益分配方案,及时向基金份额持有人分 配收益; 5、进行基金会计核算并编制基金财务会计报告; 6、编制季度报告、中期报告和年度报告; 7、计算并公告基金净值信息,确定基金份额申购、赎回价格; 8、办理与基金财产管理业务活动有关的信息披露事项; 9、召集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或配合基金托管人、基金份额持有人依法召集 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 10、保存基金财产管理业务活动的记录、账册、报表和其他相关资料; 11、以基金管理人名义,代表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行使诉讼权利或者实施其 他法律行为; 12、法律法规和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其他职责。 四、基金管理人的承诺 1、基金管理人承诺不从事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的行为,并承诺 建立健全内部控制制度,采取有效措施,防止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行 为的发生; 2、基金管理人承诺不从事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基金法》的行为,并承诺 建立健全内部风险控制制度,采取有效措施,防止下列行为的发生: (1)将基金管理人固有财产或者他人财产混同于基金财产从事证券投资; (2)不公平地对待管理的不同基金财产; (3)利用基金财产或职务之便为基金份额持有人以外的第三人牟取利益; 11 (4)向基金份额持有人违规承诺收益或者承担损失; (5)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规定禁止的其他行为。 3、基金管理人承诺严格遵守基金合同,并承诺建立健全内部控制制度,采 取有效措施,防止违反基金合同行为的发生; 4、基金管理人承诺加强人员管理,强化职业操守,督促和约束员工遵守国 家有关法律法规及行业规范,诚实信用、勤勉尽责; 5、基金管理人承诺不从事其他法规规定禁止从事的行为。 五、基金经理承诺 1、依照有关法律法规和基金合同的规定,本着谨慎的原则为基金份额持有 人谋取最大利益; 2、不利用职务之便为自己、受雇人或任何第三者牟取利益; 3、不泄露在任职期间知悉的有关证券、基金的商业秘密,尚未依法公开的 基金投资内容、基金投资计划等信息,或利用该信息从事或者明示、暗示他人从 事相关的交易活动; 4、不以任何形式为其他组织或个人进行证券交易。 六、基金管理人的内部控制制度 1、风险管理的原则 (1)健全性原则:风险管理应当覆盖公司的各项业务、各个部门或机构和 各级人员,并渗透到决策、执行、监督、反馈等各个经营环节; (2)有效性原则:通过科学的风险管理手段和方法,建立合理的风险管理 程序,维护风险管理制度的有效执行; (3)独立性原则:公司必须在精简的基础上设立能充分满足公司风险管理 需要的机构、部门和岗位,并保持其相对独立性;基金财产、公司固有财产和其 他资产的管理和运作应当严格分离;基金投资研究、决策、执行、清算和评估等 部门和岗位,应当在物理上和制度上适当隔离; (4)相互制约原则:内部部门和岗位的设置必须权责分明、相互牵制,并通 过切实可行的相互制衡措施来消除风险管理中的盲点; (5)成本效益原则:公司运用科学化的经营管理办法降低运作成本,提高 经济效益,力争以合理的控制成本达到最佳的风险管理效果。 2、风险管理和内部风险控制体系结构 公司建立董事会领导下的架构清晰、控制有效、系统全面、切实可行的风险 管理体系,包括董事会下设的风险控制委员会、督察长、风险管理委员会、合规 风控部以及各个业务部门。具体而言,包括如下组成部分: (1)董事会 董事会负责公司整体风险的预防和控制,审核、监督公司风险管理制度的有 效执行。 (2)风险控制委员会 1)向董事会建议风险定义和风险评估标准,审阅管理层提交的风险管理报 告、督察长提交的监察稽核报告; 2)对公司存在的风险隐患和可能出现的风险问题进行研究、提出指导性建 议; 3)对重大突发性风险事件的处理提出指导性建议; 4)提议聘请、更换外部审计机构,并就外部审计机构的资质和工作情况进 行评议; 5)协助董事会审查公司内控制度、重大项目和审计重大交易; 6)董事会授权的其他事宜。 (3)督察长 1)出席或列席公司相关会议并行使相应表决权; 2)对公司的基金运作、专户运作、内部管理、系统实施和合法合规情况进 行内部监察稽核,并定期出具独立的监察稽核报告,并将报告上报董事会和中国 证监会; 3)如发现公司及基金运作中违反任何法律法规规定,立即告知公司总经理 和相关业务人员,提出处理意见和整改意见,并监督整改措施的制定和落实;公 司总经理对存在问题不整改或者整改未达到要求的,督察长应当向公司董事会、 中国证监会及相关派出机构报告; 4)享有充分的知情权和独立的调查权。督察长根据履行职责的需要,有权 参加或者列席公司董事会以及公司业务、投资决策、风险管理等相关会议,有权 调阅公司相关档案; 5)定期和不定期向董事会报告公司内部控制执行情况,并在董事会及董事 会下设的相关专门委员会定期会议上报告基金及公司运作的合法合规情况及公 司内部风险控制情况,以及需要立即报告的重大事项; 6)对公司推出新产品、开展新业务的合法合规性问题提出意见; 7)指导、督促公司妥善处理投资人的重大投诉,保护投资人的合法权益; 8)严格遵守保密制度,对在履行职责中掌握的非公开信息负有保密义务, 不得违反法律法规及公司规定向其他机构、人员泄露非公开信息,或者利用非公 开信息为自己或者他人进行证券投资活动。 (4)合规风控部 1)执行风险控制委员会制订的合规管理政策及管控措施、风险管理政策和 管控措施; 2)倡导、培育公司合规文化; 3)监督、检查法律法规、公司制度和流程的执行情况; 4)参与公司新产品的开发设计,对潜在合规及法律风险进行分析,并提出 控制建议; 5)对公司信息披露程序及披露文档的合法合规性进行审查; 6)对基金运作和公司内部管理进行日常监察与稽核; 7)监控投资合规运作,对基金及特定客户资产管理计划投资活动进行独立 动态监控; 8)监控投资风险,对基金及特定客户资产管理计划投资活动进行事前、事 中、事后风险控制; 9)对基金资产、组合资产进行风险定量分析; 10)对公司管理的各投资组合的公平交易情况进行监控和定期分析; 11)制订投资管理业绩的评价体系,定期评估投资组合的绩效,抄送投资决 策委员会、专户投资决策委员会,作为评价基金经理、投资经理业绩的重要参考 依据; 12)检查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执行情况,并就内控的合规性、合理性、完备 性和有效性等方面存在的问题提出意见和建议; 13)调查公司内部的违规案件,协助督察长处理相关事宜; 14)有权提议聘请独立第三方专业机构对公司财务状况和基金运作状况进行 审计; 15)协助配合监管部门的监督和检查; 16)监督和检查员工遵纪守法情况和职业操守情况,负责员工的离任审计; 17)负责公司的有关法律事务; 18)完成督察长要求的其他工作。 (5)业务部门 公司各业务部门应根据具体情况制定本部门的作业流程及风险管理制度,对 风险来源和产生原因进行有效识别和分析,并对风险的严重性、发生的可能性及 其影响进行测定和管理,将风险控制在最小范围内。 3、风险管理和内部风险控制的措施 (1)为保障风险管理制度的持续性和有效性,公司内部必须形成良好的控 制环境,建立持续的风险管理检验制度和独立的风险管理报告制度。 (2)控制环境是与风险管理制度相关的各种因素相互作用的综合效果及其 对业务、员工的影响。良好的控制环境可为其他风险管理制度要素提供规则和架 构,主要包括各项风险管理制度对各项业务的牵制力,公司管理层、员工对风险 管理制度的重视程度。公司致力于从公司文化、组织结构、管理制度等方面营造 良好的控制环境。 (3)公司致力于营造一个浓厚的风险文化氛围,使得风险管理意识能在公 司内部广泛分享,并能扩展到公司所有员工,确保内控机制的建立、完善和各项 管理制度的执行。 (4)风险管理检验制度是公司根据市场环境、金融工具、技术应用、法律 法规的变化和发展情况,不断测试和调整风险管理制度,以确保风险管理制度持 续运作并充分有效的制度。 (5)风险管理报告制度是指合规风控部及时将公司整体风险状况向公司总 经理和董事会报告的制度。公司应具备完善的信息系统确保报告程序的有效性, 以保证总经理、督察长和董事会及时可靠地取得准确详细的信息。 (6)合规风控部应定时检查和指导各部门的风险管理工作,形成风险管理 报告书与建议书,上报公司决策层,并坚持重点管理的原则,对相关投资部门、 运营部等重要的业务部门和人员进行重点监督与防范。 (7)公司各级人员均应认真履行工作职责,准确、及时地反映情况,对风 险管理工作不力或隐瞒不报、上报虚假情况,给公司造成巨大风险和损失的,依 公司规定追究其责任。 (8)对因风险管理工作出色,防止了某些重大风险的发生,为公司挽回了 重大损失,业绩特别突出的人员,公司应予以表彰和奖励。 (9)对于各项规章制度完善、风险防范工作积极主动并卓有成效的部门, 公司应给予适当表彰与奖励。 (10)对于部门制度不完备、工作程序不合理或管理混乱而造成较大风险并 给公司带来损失的,应追究直接责任人及部门负责人的责任。 第四部分 基金托管人 一、基金托管人概况 本基金托管人为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基本信息如下: 名称: 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中山东一路12号 办公地址:上海市中山东一路12号 法定代表人:郑杨 成立时间: 1992年10月19日 经营范围:经中国人民银行和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批准,公司主营业 务主要包括:吸收公众存款;发放短期、中期和长期贷款;办理结算;办理票据 贴现;发行金融债券;代理发行、代理兑付、承销政府债券;买卖政府债券;同 业拆借;提供信用证服务及担保;代理收付款项及代理保险业务;提供保险箱业 务;外汇存款;外汇贷款;外汇汇款;外币兑换;国际结算;同业外汇拆借;外 汇票据的承兑和贴现;外汇借款;外汇担保;结汇、售汇;买卖和代理买卖股票 以外的外币有价证券;自营外汇买卖;代客外汇买卖;资信调查、咨询、见证业 务;离岸银行业务;证券投资基金托管业务;全国社会保障基金托管业务;经中 国人民银行和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批准经营的其他业务。 组织形式: 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资本: 293.52亿元人民币 存续期间: 持续经营 基金托管资格批文及文号:中国证监会证监基金字[2003]105号 联系人:胡波 联系电话:(021)61618888 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自2003年开展资产托管业务,是较早开展银行资产托管 服务的股份制商业银行之一。经过二十年来的稳健经营和业务开拓,各项业务发 展一直保持较快增长,各项经营指标在股份制商业银行中处于较好水平。 上海浦东发展银行总行于2003年设立基金托管部,2005年更名为资产托管 部,2013年更名为资产托管与养老金业务部,2016年进行组织架构优化调整, 汇安沪深300指数增强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更新) 并更名为资产托管部,目前下设证券托管处、客户资产托管处、内控管理处、业 务保障处、总行资产托管运营中心(含合肥分中心)五个职能处室。 目前,上海浦东发展银行已拥有客户资金托管、资金信托保管、证券投资基 金托管、全球资产托管、保险资金托管、基金专户理财托管、证券公司客户资产 托管、期货公司客户资产托管、私募证券投资基金托管、私募股权托管、银行理 财产品托管、企业年金托管等多项托管产品,形成完备的产品体系,可满足多领 域客户、境内外市场的资产托管需求。 二、主要人员情况 郑杨,男,1966年出生,研究生学历,博士学位,高级经济师。曾任国家 经贸委经济法规司调研处副处长;中国机电设备招标中心开发处处长、第七招标 业务处处长;国家外汇管理局资本项目司副司长;中国人民银行上海分行党委委 员、副行长、国家外汇管理局上海市分局副局长;中国人民银行上海总部党委委 员、副主任兼外汇管理部主任;上海市金融工作党委副书记、市金融办主任;上 海市金融工作党委书记、市金融办主任;上海市金融工作党委书记、市地方金融 监管局(市金融工作局)局长。现任上海浦东发展银行党委书记、董事长。 潘卫东,男,1966年出生,硕士研究生,高级经济师。曾任宁波证券公司 业务一部副经理;上海浦东发展银行宁波分行资财部总经理兼任北仑办事处主 任、宁波分行副行长;上海浦东发展银行产品开发部总经理;上海浦东发展银行 昆明分行行长、党组书记;上海市金融服务办公室挂职并任金融机构处处长;上 海国际集团党委委员、总经理助理,上海国际集团党委委员、副总经理,上海国 际信托有限公司党委书记、董事长;上海浦东发展银行党委委员、执行董事、副 行长、财务总监。现任上海浦东发展银行党委副书记、副董事长、行长,上海国 际信托有限公司董事长。 孔建,男,1968年出生,博士研究生。历任工商银行山东省分行资金营运 处副处长,上海浦东发展银行济南分行信管处总经理,上海浦东发展银行济南分 行行长助理、副行长、党委书记、行长。现任上海浦东发展银行总行金融市场业 务工作党委委员,资产托管部总经理。 三、基金托管业务经营情况 截止2020年12月31日,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证券投资基金托管规模为 10550.89亿元,比去年末增加75.18%。托管证券投资基金共二百八十五只,分 18 汇安沪深300指数增强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更新) 别为国泰金龙行业精选基金、国泰金龙债券基金、天治财富增长基金、广发小盘 成长基金、汇添富货币基金、长信金利趋势基金、嘉实优质企业基金、国联安货 币基金、长信利众债券基金(LOF)、博时安丰18个月基金(LOF)、易方达裕 丰回报基金、鹏华丰泰定期开放基金、汇添富双利增强债券基金、华富恒财定开 债券基金、汇添富和聚宝货币基金、工银目标收益一年定开债券基金、北信瑞丰 宜投宝货币基金、中海医药健康产业基金、华富国泰民安灵活配置混合基金、安 信动态策略灵活配置基金、东方红稳健精选基金、国联安鑫享混合基金、长安鑫 利优选混合基金、工银瑞信生态环境基金、天弘新价值混合基金、嘉实机构快线 货币基金、鹏华REITs封闭式基金、华富健康文娱基金、金鹰改革红利基金、易 方达裕祥回报债券基金、中银瑞利灵活配置混合基金、华夏新活力混合基金、鑫 元汇利债券型基金、南方转型驱动灵活配置基金、银华远景债券基金、富安达长 盈灵活配置混合型基金、中信建投睿溢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工银瑞信恒享纯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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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年持有期混合型发起式基金中基金(FOF)、汇添富汇鑫浮动净值货币市场基金、 泰康安欣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恒生前海港股通精选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鹏华丰鑫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中证长三角一体化发展主题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 券投资基金联接基金、汇添富保鑫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华富安兴39 个月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中融睿享86个月定期开放债券型基金、南 方梦元短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鹏扬淳开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华宝宝惠纯债 39个月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建信MSCI中国A股指数增强型证券投资 基金、农银汇理金益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博时稳欣39个月定期开放债券型证 券投资基金、同泰慧择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商中证红利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 券投资基金、嘉实致禄3个月定期开放纯债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永赢久 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嘉实安元39个月定期开放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交银施罗德裕泰两年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长城嘉鑫两年定期开放债券 型证券投资基金、建信荣禧一年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鹏扬浦利中短债 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平安惠合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工银瑞信深证100 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鹏华0-5年利率债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 金、景顺长城弘利39个月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工银瑞信泰颐三年定 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华安鑫浦87个月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汇安嘉盛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东方红安鑫甄选一年持有期混合型证券投资 基金、西藏东财中证通信技术主题指数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财通裕惠63个 月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南方尊利一年定期开放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 基金、国泰中证全指家用电器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鹏华尊裕一年定 期开放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鹏扬淳悦一年定期开放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 资基金、兴业鼎泰一年定期开放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安信丰泽39个月 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国泰中证新能源汽车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 基金、广发恒隆一年持有期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安信中证信用主体50债券指 数证券投资基金、大成彭博巴克莱政策性银行债券3-5年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国 21 汇安沪深300指数增强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更新) 泰中证全指家用电器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发起式联接基金、国泰中证 新能源汽车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发起式联接基金、海富通富泽混合型 证券投资基金、华富中债-0-5年中高等级信用债收益平衡指数证券投资基金、 汇添富稳健增益一年持有期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南方誉慧一年持有期混合型证 券投资基金、农银汇理永乐3个月持有期混合型基金中基金(FOF)、鹏扬景恒 六个月持有期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平安合兴1年定期开放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 资基金、融通中债1-3年国开行债券指数基金、太平中债1-3年政策性金融债指 数证券投资基金、天弘永裕稳健养老目标一年持有期混合型基金中基金(FOF)、 中欧真益稳健一年持有期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南华中证杭州湾区交易型开放式 指数证券投资基金联接基金、金信核心竞争力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华 泰紫金中债1-5年国开行债券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博时价值臻选两年持有期灵活 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东方红益丰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东方红鑫泰 66个月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东方红鼎元3个月定期开放混合型发起 式证券投资基金、富国上海金交易型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富国上海金交易型开 放式证券投资基金联接基金、工银瑞信深证100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 联接基金、广发汇浦三年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国联安增泰一年定期开 放纯债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海富通惠增多策略一年定期开放灵活配置混 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华安中债1-5年国开行债券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华宝中债 1-3年国开行债券指数证券投资基金、景顺长城安鑫回报一年持有期混合型证券 投资基金、景顺长城电子信息产业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景顺长城中债3-5年政 策性金融债指数证券投资基金、民生加银瑞鑫一年定期开放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 资基金、鹏华锦润86个月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鹏华创新未来18个月 封闭运作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鹏扬淳安66个月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融通通恒63个月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上银聚远盈42个月定期开放债 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新疆前海联合淳丰纯债87个月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 金、兴业稳泰66个月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兴业睿进混合型证券投资 基金、易方达悦享一年持有期混合型基金、易方达创新未来18个月封闭运作混 合型基金、银华汇益一年持有期混合型基金、永赢瑞宁87个月定期开放债券型 证券投资基金、长信浦瑞87个月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商添盛78 个月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中信建投稳丰63个月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 22 汇安沪深300指数增强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更新) 投资基金、中信保诚景裕中短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泰达宏利中证申万绩优策 略指数增强型证券投资基金、泰达宏利乐盈66个月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 金、创金合信泰博66个月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淳厚安裕87个月定期 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西部利得尊泰86个月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西部利得聚禾灵活配置混合型基金、德邦锐泽86个月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 基金、德邦惠利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光大保德信尊合87个月定期开放债券型 证券投资基金、蜂巢添禧87个月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国金惠丰39 个月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九泰科新优享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 金、华泰保兴久盈63个月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博时恒旭一年持有期 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大成卓享一年持有期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东方红明 鉴优选两年定期开放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广发研究精选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 恒生前海恒颐五年定期开放债券型基金、华夏创新未来18个月封闭运作混合型 证券投资基金、汇添富创新未来18个月封闭运作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汇添富 高质量成长精选2年持有期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嘉实浦惠6个月持有期混合型 证券投资基金、农银养老目标日期2045五年持有期混合型发起式基金中基金 (FOF)、天弘睿新三个月定期开放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鑫元乾利债券型证券 投资基金、兴业研究精选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中加瑞合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 金、中欧创新未来18个月封闭运作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中欧价值成长混合型 证券投资基金、创金合信医药消费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新华安享惠融88个月 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申万菱信安泰广利63个月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 投资基金、汇丰晋信惠安63个月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中邮纯债丰利 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兴银汇泽87个月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等。 四、基金托管人的内部控制制度 1、本行内部控制目标为:确保经营活动中严格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监 管部门监管规则和本行规章制度,形成守法经营、规范运作的经营思想。确保经 营业务的稳健运行,保证基金资产的安全和完整,确保业务活动信息的真实、准 确、完整,保护基金份额持有人的合法权益。 2、本行内部控制组织架构为:总行法律合规部是全行内部控制的牵头管理 部门,指导业务部门建立并维护资产托管业务的内部控制体系。总行风险监控部 是全行操作风险的牵头管理部门。指导业务部门开展资产托管业务的操作风险管 23 汇安沪深300指数增强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更新) 控工作。总行资产托管部下设内控管理处。内控管理处是全行托管业务条线的内 部控制具体管理实施机构,并配备专职内控监督人员负责托管业务的内控监督工 作,独立行使监督稽核职责。 3、内部控制制度及措施: 本行已建立完善的内部控制制度。内控制度贯穿 资产托管业务的决策、执行、监督全过程,渗透到各业务流程和各操作环节,覆 盖到从事资产托管各级组织结构、岗位及人员。内部控制以防范风险、合规经营 为出发点,各项业务流程体现“内控优先”要求。 具体内控措施包括:培育员工树立内控优先、制度先行、全员化风险控制的 风险管理理念,营造浓厚的内控文化氛围,使风险意识贯穿到组织架构、业务岗 位、人员的各个环节。制定权责清晰的业务授权管理制度、明确岗位职责和各项 操作规程、员工职业道德规范、业务数据备份和保密等在内的各项业务管理制度; 建立严格完善的资产隔离和资产保管制度,托管资产与托管人资产及不同托管资 产之间实行独立运作、分别核算;对各类突发事件或故障,建立完备有效的应急 方案,定期组织灾备演练,建立重大事项报告制度;在基金运作办公区域建立健 全安全监控系统,利用录音、录像等技术手段实现风险控制;定期对业务情况进 行自查、内部稽核等措施进行监控,通过专项/全面审计等措施实施业务监控, 排查风险隐患。 五、托管人对管理人运作基金进行监督的方法和程序 1、监督依据 托管人严格按照有关政策法规、以及基金合同、托管协议等进行监督。监督 依据具体包括: (1)《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2)《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 (3)《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 (4)《证券投资基金销售管理办法》 (5)《基金合同》、《基金托管协议》; (6)法律、法规、政策的其他规定。 2、监督内容 我行根据基金合同及托管协议约定,对基金合同生效之后所托管基金的 投资范围、投资比例、投资限制等进行严格监督,及时提示基金管理人违规风险。 24 3、监督方法 (1)资产托管部设置核算监督岗位,配备相应的业务人员,在授权范围内 独立行使对基金管理人投资交易行为的监督职责,规范基金运作,维护基金投资 人的合法权益,不受任何外界力量的干预; (2)在日常运作中,凡可量化的监督指标,由核算监督岗通过托管业务的 自动处理程序进行监督,实现系统的自动跟踪和预警; (3)对非量化指标、投资指令、管理人提供的各种报表和报告等,采取人 工监督的方法。 4、监督结果的处理方式 (1)基金托管人对基金管理人的投资运作监督结果,采取定期和不定期报 告形式向基金管理人和中国证监会报告。定期报告包括基金监控周报等。不定期 报告包括提示函、临时日报、其他临时报告等; (2)若基金托管人发现基金管理人违规违法操作,以电话、邮件、书面提 示函的方式通知基金管理人,指明违规事项,明确纠正期限。在规定期限内基金 托管人再对基金管理人违规事项进行复查,如果基金管理人对违规事项未予纠 正,基金托管人将报告中国证监会。如果发现基金管理人投资运作有重大违规行 为时,基金托管人应立即报告中国证监会,同时通知基金管理人限期纠正; (3)针对中国证监会、中国人民银行对基金投资运作监督情况的检查,应 及时提供有关情况和资料。 第五部分 相关服务机构 一、基金份额销售机构 1、直销机构 汇安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直销中心 传真:021-80219047 邮箱:[email protected] 地址:上海市虹口区东大名路501白玉兰大厦36楼02单元 联系人:杨晴 电话:021-80219022 2、其他销售机构 (1)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缪建民 注册地址:广东省深圳市福田区深南大道7088号招商银行大厦 客服电话:95555 网址:http://www.cmbchina.com/ (2)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刘连舸 注册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复兴门内大街1号 客服电话:95566 网址:www.boc.cn (3)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郑杨 注册地址:上海市黄浦区中山东一路12号 客服电话:95528 网址:https://www.spdb.com.cn/ (4)广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尹兆君 注册地址:广州市越秀区东风东路713号 客服电话:400-830-8003 网址:www.cgbchina.com.cn (5)中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李峰 注册地址:山东省济南市市中区经七路86号 客服电话:95538 网址:www.zts.com.cn (6)万联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罗钦城 注册地址:广东省广州市天河区珠江东路11 号高德置地广场F 座18、19 层 客服电话:95322 网址:www.wlzq.cn (7)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张佑君 注册地址:广东省深圳市福田区中心三路8号卓越时代广场(二期)北座 客服电话:95548 网址:http://www.cs.ecitic.com/newsite/ (8)中信期货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张皓 注册地址:深圳市福田区中心三路8号卓越时代广场(二期)北座13层 1301-1305室、14层 客服电话:4009908826 网址:www.citicsf.com (9)中信证券(山东)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冯恩新 注册地址:青岛市崂山区深圳路222号1号楼2001 客服电话:95548 网址:http://sd.citics.com/ (10)阳光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李科 注册地址: 海南省三亚市迎宾路360-1号三亚阳光金融广场16层 客服电话:95510 网址:http://life.sinosig.com/ (11)上海天天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其实 注册地址:上海市徐汇区龙田路190号2号楼二层 客服电话:95021/400-1818-188 网址:http://fund.eastmoney.com/ (12)嘉实财富管理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张峰 注册地址: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世纪大道8号上海国金中心办公楼二 期27层2716单元 客服电话:400-021-8850 网址:https://www.harvestwm.cn/ (13)珠海盈米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肖雯 注册地址:珠海市横琴新区宝华路6号105室-3491 客服电话:020-89629066 网址:https://www.yingmi.cn/ (14)浙江同花顺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吴强 注册地址:杭州市文二西路1号903室 客服电话:952555 网址:www.5ifund.com (15)上海好买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杨文斌 注册地址:上海市虹口区欧阳路196 号26 号楼2 楼41 号 客服电话:400-700-9665 网址:www.howbuy.com/ (16)蚂蚁(杭州)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祖国明 注册地址:浙江省杭州市余杭区五常街道文一西路969号3幢5层599室 客服电话:4000-766-123 网址:www.fund123.cn (17)北京新浪仓石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赵芯蕊 注册地址:北京市海淀区东北旺西路中关村软件园二期(西扩)N-1、N-2 地块新浪总部科研楼5层518室 客服电话:010-62675369 网址:fund.sina.com.cn/fund/web/index (18)上海基煜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王翔 注册地址:上海市黄浦区广东路500号30层3001单元 客服电话:400-820-5369 网址:www.jiyufund.com.cn (19)上海中正达广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黄欣 注册地址:上海市徐汇区龙腾大道2815号302室 客服电话:400-6767-523 网址:法定代表人:黄欣 http://www.zzwealth.cn (20)上海联泰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尹彬彬 注册地址: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富特北路277 号3 层310 室 客服电话:400-118-1188 网址:http://www.66liantai.com (21)北京蛋卷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钟斐斐 注册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创远路34号院6号楼15层1501室 客服电话:400-159-9288 网址:https://danjuanapp.com/ (22)济安财富(北京)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杨健 注册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太阳宫中路16号院1号楼3层307 客服电话:400-673-7010 网址:http://www.jianfortune.com/ (23)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王常青 注册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安立路66号4号楼 客服电话:95587/4008-888-108 网址:www.csc108.com (24)洪泰财富(青岛)基金销售有限责任公司 法定代表人:李赛 注册地址:山东省青岛市市北区龙城路31号卓越世纪中心1号楼5006户 客服电话:400-8189-598 网址:www.hongtaiwealth.com (25)中国银河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陈共炎 注册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35号2-6层 客户服务电话:4008-888-888或95551 网址:www.chinastock.com.cn (26)申万宏源证券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杨玉成 注册地址:上海市徐汇区长乐路989号世纪商贸广场45层 客服电话:95523 网址:www.swhysc.com (27)南京苏宁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王锋 注册地址:南京市玄武区苏宁大道1-5号 客服电话:95177 网址:www.snjijin.com (28)北京唐鼎耀华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张冠宇 注册地址:北京市延庆区延庆经济开发区百泉街10号2栋236室 客服电话:400-819-9868 网址:http://www.tdyhfund.com/ (29)第一创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刘学民 注册地址:深圳市福田区福华一路115号投行大厦20楼 客服电话:95358 网址:www.firstcapital.com.cn (30)深圳市新兰德证券投资咨询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洪弘 注册地址:深圳市福田区福田街道民田路178号华融大厦27层2704 客服电话:4001661188 网址:http://www.xinlande.com.cn/ (31)天风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 余磊 注册地址: 湖北省武汉市东湖新技术开发区关东园路2号高科大厦四楼 客服电话:95391 网址:http://www.tfzq.com/ (32)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霍达 注册地址:深圳市福田区福田街道福华一路111号 客服电话:95565 网址:www.cmschina.com (33)京东肯特瑞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王苏宁 注册地址:北京市海淀区西三旗建材城中路12号17号平房157 客服电话:95118 网址:kenterui.jd.com (34)宜信普泽(北京)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才殿阳 注册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光华路7号楼20层20A1、20A2单元 客服电话:400-6099-200 网址:http://www.yixinfund.com/ (35)平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何之江 注册地址:深圳市福田区福田街道益田路5023号平安金融中心B座第22-25 层 客服电话:4000-188-288 网址:https://stock.pingan.com (36)北京植信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王军辉 注册地址:北京市密云区兴盛南路8号院2号楼106室-67 客服电话:4006-802-123 网址:https://www.zhixin-inv.com/ (37)东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李福春 注册地址:吉林省长春市生态大街6666号 客服电话:95360 网址:http://www.nesc.cn/ (38)中信证券华南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胡伏云 注册地址:广州市天河区珠江西路5号501房 客服电话:95396 网址:www.gzs.com.cn (39)诺亚正行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汪静波 注册地址:上海市虹口区飞虹路360弄9号3724室 客服电话:400-821-5399 网址:https://www.noah-fund.com/ (40)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谢永林 注册地址:深圳市罗湖区深南东路5047号 客服电话:95511 网址:www.bank.pingan.com (41)上海利得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李兴春 注册地址:上海市宝山区蕴川路5475号1033室 客服电话:95733 网址:http://www.leadfund.com.cn/ (42)万家财富基金销售(天津)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戴晓云 注册地址:天津自贸区(中心商务区)迎宾大道1988号滨海浙商大厦公寓 2-2413室 客服电话:010-59013895 网址:http://www.wanjiawealth.com/ (43)喜鹊财富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王舰正 注册地址:西藏拉萨市柳梧新区柳梧大厦1513室 客服电话:4006997719 网址:www.xiquefund.com (44)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高建平 注册地址:福州市湖东路154号中山大厦 客服电话:95561/4008895561 网址:www.cib.com.cn (45)玄元保险代理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马永谙 注册地址: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张杨路707号1105室 客服电话:010-58732782 网址:http://www.100bbx.com (46)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高迎欣 注册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复兴门内大街2号 客服电话:95568 网址:http://www.cmbc.com.cn/ (47)上海长量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张跃伟 注册地址:浦东新区高翔路526号2幢220室 客服电话:400-820-2899 网址:http://www.erichfund.com/ 上述销售机构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销售本基金A份额,其余销售机构销售 本基金A类、C类份额。 基金管理人可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选择符合要求的机构销售本基金, 并在管理人网站公示。 二、登记机构 名称:汇安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住所:上海市虹口区欧阳路218弄1号2楼215室 办公地址:北京市东城区东直门南大街5号中青旅大厦13层 法定代表人:刘强 电话:010-56711600 传真:010-56711640 联系人:吕璇 三、出具法律意见书的律师事务所 名称:上海市通力律师事务所 注册地址:上海市银城中路68号时代金融中心19楼 办公地址:上海市银城中路68号时代金融中心19楼 负责人:俞卫锋 电话:021-31358666 传真:021-31358600 联系人:丁媛 经办律师:黎明、丁媛 四、审计基金财产的会计师事务所 名称: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住所: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陆家嘴环路1318号星展银行大厦507单 元01室 办公地址:上海市黄浦区湖滨路202号领展企业广场二座楼普华永道中心11 楼 执行事务合伙人:李丹 联系电话:021-23238888 传真电话:021-23238800 联系人:沈兆杰 经办注册会计师:薛竞、沈兆杰 第六部分 基金的历史沿革 汇安沪深300指数增强型证券投资基金由汇安丰泰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 资基金转型而成。 汇安丰泰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经中国证监会2016年11月17日《关 于准予汇安丰泰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16] 2719号)准予募集注册,基金管理人为汇安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基金托管 人为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汇安丰泰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自2017年1月9日至2017年1月 20日进行公开募集,募集结束后基金管理人向中国证监会办理备案手续。经中 国证监会书面确认,《汇安丰泰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于2017 年1月25日生效。 2018年6月6日至2018年7月1日汇安丰泰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以通讯方式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汇安丰泰灵活配置 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转型的有关事项的议案》,同意汇安丰泰灵活配置混合型证 券投资基金转型为汇安沪深300指数增强型证券投资基金,其基金类别、投资目 标、投资范围、投资策略、投资限制、业绩比较基准、基金费用等相关事宜均发 生变更;基于该等变更,《汇安丰泰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亦 进行相应修改。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决议已于表决通过之日即2018年7月2日 起生效。自2018年7月3日起《汇安沪深300指数增强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 同》生效,《汇安丰泰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同日起失效,汇 安丰泰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正式转型为汇安沪深300指数增强型证券 投资基金,基金合同当事人将按照《汇安沪深300指数增强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 合同》享有权利并承担义务。 第七部分 基金的存续 一、基金份额的变更登记 基金合同生效后,本基金登记机构将进行本基金份额的更名以及必要信息 的变更。 二、基金存续期内的基金份额持有人数量和资产规模 《基金合同》生效后,连续20个工作日出现基金份额持有人数量不满200 人或者基金资产净值低于5000万元情形的,基金管理人应当在定期报告中予以 披露;连续60个工作日出现前述情形的,基金管理人应当向中国证监会报告并 提出解决方案,如转换运作方式、与其他基金合并或者终止《基金合同》等,并 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进行表决。 法律法规或监管部门另有规定时,从其规定。 第八部分 基金份额的申购与赎回 一、申购与赎回的场所 本基金的申购与赎回将通过销售机构进行。具体的销售机构将由基金管理人 在招募说明书或其他相关公告中列明。基金管理人可根据情况变更或增减销售机 构,并在管理人网站公示。基金投资者应当在销售机构办理基金销售业务的营业 场所或按销售机构提供的其他方式办理基金份额的申购与赎回。 二、申购与赎回的开放日及时间 1、开放日及开放时间 投资人在开放日办理基金份额的申购和赎回,具体办理时间为上海证券交易 所、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正常交易日的交易时间,但基金管理人根据法律法规、中 国证监会的要求或基金合同的规定公告暂停申购、赎回时除外。 基金合同生效后,若出现新的证券、期货交易市场、证券、期货交易所交易 时间变更或其他特殊情况,基金管理人将视情况对前述开放日及开放时间进行相 应的调整,但应在实施日前依照《信息披露办法》的有关规定在指定媒介上公告。 2、申购、赎回开始日及业务办理时间 本基金已于2017年2月9日起,开始办理申购、赎回业务。 在确定申购开始与赎回开始时间后,基金管理人应在申购、赎回开放日前依 照《信息披露办法》的有关规定在指定媒介上公告申购与赎回的开始时间。 基金管理人不得在基金合同约定之外的日期或者时间办理基金份额的申购、 赎回或者转换。投资人在基金合同约定之外的日期和时间提出申购、赎回或转换 申请且登记机构确认接受的,其基金份额申购、赎回或转换价格为下一开放日基 金份额申购、赎回或转换的价格。 三、申购与赎回的原则 1、“未知价”原则,即申购、赎回价格以申请当日收市后计算的基金份额 净值为基准进行计算; 2、“金额申购、份额赎回”原则,即申购以金额申请,赎回以份额申请; 3、当日的申购与赎回申请可以在基金管理人规定的时间以内撤销; 4、赎回遵循“先进先出”原则,即按照投资人申购的先后次序进行顺序赎 回。 基金管理人可在法律法规允许的情况下,对上述原则进行调整。基金管理人 必须在新规则开始实施前依照《信息披露办法》的有关规定在指定媒介上公告。 四、申购与赎回的数额限制 1、投资人申请A类基金份额,首次单笔最低申购金额为人民币1.00元,追 加申购单笔最低金额为人民币1.00元;投资人申购C类基金份额,首次单笔最 低申购金额为人民币1.00元,追加申购单笔最低金额为人民币1.00元。 2、基金份额持有人在销售机构赎回时,每次赎回某一类别基金份额不得低 于1份;每个交易账户最低持有某一类别基金份额余额为1份,若某笔赎回导致 单个交易账户的某一基金份额余额少于1份时,该类份额余额部分基金份额必须 一同赎回。 3、本基金目前对单个投资人累计持有的某一类别基金份额不设上限限制, 基金管理人可以规定单个投资者累计持有的某一类别基金份额数量限制,具体规 定见定期更新的招募说明书或相关公告。 4、当接受申购申请对存量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构成潜在重大不利影响时, 基金管理人应当采取设定单一投资者申购金额上限或基金单日净申购比例上限、 拒绝大额申购、暂停基金申购等措施,切实保护存量基金份额持有人的合法权益。 具体见基金管理人相关公告。 5、基金管理人可在法律法规允许的情况下,调整上述规定申购金额和赎回 份额的数量限制。基金管理人必须在调整实施前依照《信息披露办法》的有关规 定在指定媒介上公告。 五、申购与赎回的程序 1、申购和赎回的申请方式 投资人必须根据销售机构规定的程序,在开放日的具体业务办理时间内提出 申购或赎回的申请。 2、申购和赎回的款项支付 投资人申购基金份额时,必须全额交付申购款项,投资人全额交付申购款项, 申购成立;登记机构确认基金份额时,申购生效。 基金份额持有人递交赎回申请,赎回成立;登记机构确认赎回时,赎回生效。 投资人赎回申请生效后,基金管理人将在T+7日(包括该日)内支付赎回款项。 在发生巨额赎回或基金合同载明的其他暂停赎回或延缓支付赎回款项的情形时, 汇安沪深300指数增强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更新) 款项的支付办法参照基金合同有关条款处理。 遇证券、期货交易所或交易市场数据传输延迟、通讯系统故障、银行数据交 换系统故障或其它非基金管理人及基金托管人所能控制的因素影响业务处理流 程时,赎回款项顺延至下一个工作日划出。 3、申购和赎回申请的确认 基金管理人应以交易时间结束前受理有效申购和赎回申请的当天作为申购 或赎回申请日(T日),在正常情况下,本基金登记机构在T+1日内(包括该日) 对该交易的有效性进行确认。T日提交的有效申请,投资人应在T+2日后(包括 该日)及时到销售机构柜台或以销售机构规定的其他方式查询申请的确认情况。 若申购不成立或无效,则申购款项本金退还给投资人。 基金管理人可在法律法规允许的范围内,依法对上述申购和赎回申请的确认 时间进行调整,并必须在调整实施日前按照《信息披露办法》的有关规定在指定 媒介上公告。 销售机构对申购、赎回申请的受理并不代表该申请一定成功,而仅代表销售 机构确实接收到申购、赎回申请。申购、赎回申请的确认以登记机构的确认结果 为准。对于申购、赎回申请的确认情况,投资者应及时查询。 六、申购费率、赎回费率 1、申购费用 本基金A类基金份额在申购时收取申购费用,C类基金份额不收取申购费用。 若A类份额投资者有多笔申购,申购费率按每笔申购申请单独计算。 本基金A类基金份额的申购费率如下: 申购金额(M),元A类基金份额申购费率 M<50万1.20% 50万≤M<200万0.80% 200万≤M<500万0.40% M≥500万按笔收取,1,000元/笔 本基金A类基金份额的申购费用由A类份额投资者承担,主要用于本基金的 市场推广、销售、登记等各项费用,不列入基金财产。 2、赎回费用 40 本基金的A类基金份额、C类基金份额的赎回费率按基金份额持有期限递减, 赎回费率见下表: 持有基金份额期限期间(Y) A类基金份额赎回费率 C类基金份额赎回费率 Y<7日 1.5% 1.50% 7日≤Y<30日 0.75% 0.50% 30日≤Y<180日 0.50% 0% Y≥180日 0% 0% (未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