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方生物:持股5%以上股东减持超过1%的提示性公告
证券代码: 6 88298 证券简称:东方生物 公告编号: 2 021 - 0 1 6 浙江东方基因生物制品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持股 5% 以上股东减持超过 1% 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 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权益变动为履行此前披露的减持 股份 计划,不触及要约收购; . 本次权益变动为持股 5% 以上非第一大股东减持,不会使公司控股股东、实 际控制人发生变化; . 本次权益变动后,信息披露义务人持有公司股份数量为 13,844,756 股 ,持 有公司股份比例将从 1 2 .54 % 减少至 11.54 % 。 浙江东方基因生物制品股份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 “ 公司 ” )于 2021 年 4 月 1 9 日收到公司股东 上海祥禾涌安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 “ 上海祥 禾 ” )及其一致行动人上海涌创铧兴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 “ 上海 涌创 ” )、 连云港涌诚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 “ 连云港涌诚 ” ) 发来的《 关于所持 浙江东方基因生物制品股份有限公司 股份 减持计划实施情况暨累 计减持 1% 告知函 》,其有关权益变动情况如下: 一、 本次权益变动情况 信息披露义务人 基本信息 名称 上海祥禾涌安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及其一致行动 人上海涌创铧兴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连云港涌诚股 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注册地址 上海祥禾: 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陆家嘴环路 958 号 1702 室 上海涌创: 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乳山路 227 号 3 楼 E - 218 室 连云港涌诚: 连云港市经济技术开发区花果山大道 601 号 新海连大厦 19 楼 权益变动 时间 2021 年 4 月 6 日 - 2021 年 4 月 1 9 日 权益变动明细 变动方式 变动日期 股份种类 减持股数 (股) 减持比例 ( % ) 集中竞价 2021 年 4 月 6 日 - 2021 年 4 月 1 9 日 人民币 普通股 5 49 ,1 68 0 .46% 大宗交易 2021 年 4 月 6 日 - 2021 年 4 月 1 9 日 人民币 普通股 6 50 ,7 76 0 .54% 合计 1,199,944 1 .00 % 备注: 1 、本次权益变动所涉及股份均享有表决权,不存在表决权委托或受限等任何 权利限制或限制转让的情况。 2 、本次变动不存在违反《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和 上海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等相关规定情形及其相关承诺。 二、 本次权益变动前后,信息披露义务人拥有公司权益的股份情况 股东名称 股份性质 本次变动前持有股份 本次变动后持有股份 持股数量 (股) 持股比例 ( % ) 持股数量 (股) 持股比例 ( % ) 上海祥禾 合计持有股份 12,254,526 10.21% 11,300,006 9.42% 其中:无限售条件 流通股股份 12,254,526 10.21% 11,300,006 9.42% 上海涌创 合计持有股份 1,861,211 1.55% 1,696,500 1.41% 其中:无限售条件 流通股股份 1,861,211 1.55% 1,696,500 1.41% 连云港涌诚 合计持有股份 928,963 0.77% 848,250 0.71% 其中:无限售条件 流通股股份 928,963 0.77% 848,250 0.71% 备注: 1 、 本次权益变动后所持有的公司股份均享有表决权,不存在表决权委托或受 限等任何权利限制或限制转让的情况。 2 、以上所有表格中数据尾差为数据四舍五入加和所致。 三、 其他情况说明 1 、本次权益变动为减持, 不触及要约收购 、 不涉及资金来源。 2 、本次权益变动为履行减持 股份 计划:按照 202 1 年 2 月 6 日披露的《 浙江东 方基因生物制品股份有限公司 5% 以上股东减持股份计划公告 》(公告编号: 202 1 - 0 04 ), 上海祥禾、上海涌创、连云港涌诚因自身资金需要,拟在本减持计划披露的 减持期间 内,通过集中竞价、大宗交易方式合计减持公司股份数量不超过 10,800 , 000 股,不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 9% 。其中,通过集中竞价方式合计减持不超过 3,600,000 股,不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 3% ,且在任意连续 60 日内减持股份的总数 不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 1% ;通过大宗交易方式合计减持不超过 7,200,000 股,不 超过公司总股本的 6% ,且在任意连续 60 日内减持股份的总数不超过公司股份总数 的 2% 。 若在上述减持期间,公司有送红股、转增股本、增发新股等股份变动事项, 对应的减持股份数量将进行相应的调整。减持价格按照市场价格确 定。 截至本公告 披露日,本次减持 股份 计划尚未实施完毕。 3 、 本次权益变动为 持股 5% 以上非第一大股东 减持,不会使公司控股股东、实 际控制人发生变化 。 4 、本次股东权益变动不涉及信息披露义务人披露权益变动报告书。 特此公告。 浙江东方基因生物制品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 021 年 4 月 20 日 中财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