嘉实价值发现三个月定期混合 : 嘉实价值发现三个月定期开放混合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的更正公告
嘉实价值发现三个月定期开放混合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 基金合同 的更正 公告 嘉实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于2020年10月17日发布了《关于修订旗 下部分基金基金合同及托管协议的公告》,对旗下82只公募基金参与存托凭证投资修订基金 合同等法律文件(含本基金)。 2021年3月20日发布了《嘉实价值发现三个月定期开放混合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基金 合同》(以下简称《基金合同》, 调整了本基金开放期设置。因工作疏忽,本次修改后的 《基金合同》未含有存托凭证投资,现对《基金合同》进行如下更正: 一、“第十二部分 基金的投资”中的“二、投资范围”更正为: “本基金投资于国内依法发行上市的股票(包含中小板、创业板、存托凭证及其他依 法发行上市的股票)、债券(包括国债、地方政府债、金融债、企业债、公司债、次级债、 可转换债券(含分离交易可转债)、可交换公司债券、央行票据、短期融资券、超短期融资 券、中期票据等)、资产支持证券、债券回购、同业存单、银行存款、股指期货、国债期货、 股票期权、现金,以及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允许基金投资的其他金融工具(但须符合中国 证监会的相关规定)。” …… 二、 “第十二部分 基金的投资”中的“三、投资策略”中的 “(三)股票投资策略” 更正为: …… “5、精选风险调整后收益较高的个股构建股票投资组合 本基金将综合考虑经上述 4 个步骤精选出来的投资标的,比较个别机会的投资收益及 潜在风险,精选风险与收益匹配的投资标的构建投资组合。 对于存托凭证投资,本基金将在深入研究的基础上,通过定性分析和定量分析相结合的 方式,筛选具有比较优势的存托凭证作为投资标的。” 三、 “第十二部分 基金的投资”中的“四、投资限制”中的“1、组合限制”更正为: …… “(20)本基金投资存托凭证的比例限制依照国内依法发行上市的股票执行,与国内 依法发行上市的股票合并计算; (21)法律法规及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和基金合同约定的其他投资限制。” …… 四、 “第十四部分 基金资产估值”中的“四、估值方法”更正为: …… “8、本基金投资存托凭证的估值核算,依照国内依法发行上市的股票执行。 9、相关法律法规以及监管部门有强制规定的,从其规定。如有新增事项,按国家最新 规定估值。” …… 五、 “第二十四部分 基金合同内容摘要”进行相应更正。 除以上内容需更正以外,其他内容不变。由此给投资者带来不便,本公司深表歉意! 特此公告。 嘉实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21 年 4 月 21 日 中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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