亚光科技:嘉兴锐联减持计划届满及新减持计划预披露
证券代码:300123 证券简称:亚光科技 公告编号:2021-048 亚光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嘉兴锐联减持计划届满及新减持计划预披露的公告 公司股东嘉兴锐联三号股权投资合伙企业保证向本公司提供的信息内容真实、准 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信息一致。 亚光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亚光科技”)于2020年9月 10日在巨潮资讯网上披露了《关于部分股东减持股份的预披露公告》(公告编号: 2020-096),嘉兴锐联三号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嘉兴锐联”) 拟以集中竞价交易、大宗交易、协议转让等方式拟减持不超过97,284,890股,即不超 过公司总股本的9.66%。减持方式采取集中竞价交易方式的,减持股份的总数不超过 公司总股本的2%,且在任意连续90个自然日内,减持股份的总数不超过公司总股本 的1%;采取大宗交易方式的,减持股份的总数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4%,且在任意连续 90个自然日内,减持股份的总数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2%;采取协议转让方式的,单个 受让方的受让比例不得低于公司股份总数的5%。拟减持期间为:自持有的公司股份上 市流通之日(即2020年10月23日)起的6个月内。。 公司于近日收到嘉兴锐联出具的《嘉兴锐联减持亚光科技的减持期限结束并拟继 续减持的告知函》。截至 2021年4月22日,嘉兴锐联本次减持期限结束。根据《上 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 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相关规定,现将嘉兴锐联前次减持计划实 施完成情况、嘉兴锐联新的减持计划公告如下: 一、前次减持计划实施结果情况 (一)股东减持股份情况 股东名称 减持方式 减持期间 减持均价 (元/股) 减持股数(股) 减持比例 嘉兴锐联 集中竞价 2020年10月23日 14.15 10,076,308 1.00% 三号股权 投资合伙 企业(有 限合伙) 交易 2021年1月21日 12.55 3,000,000 0.30% 合计 - 13,076,308 1.30% 注:1、嘉兴锐联减持的股份来源为通过非公开发行方式(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取得的股份 且已解除限售条件的公司股份(含该等股份因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而相应增加的股份)。2、部 分合计数与各明细数直接相加之和在尾数上如有差异,是由于四舍五入所造成。 (二)股东本次减持前后持股情况 股东名 称 股份性质 本次减持前持有股份 本次减持后持有股份 股数(股) 占总股本 比例 股数(股) 占总股本 比例 嘉兴锐 联三号 股权投 资合伙 企业(有 限合伙) 合计持有股 份 97,284,890 9.66% 84,208,582 8.36% 其中:无限售 条件股份 97,284,890 9.66% 84,208,582 8.36% 有限售条件 股份 0 0 0 0 (三)其他有关说明 1、本次减持计划的实施符合《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 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 指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 则》等有关法律、法规、规章、业务规则的规定。 2、本次减持计划的实施与此前披露的减持计划不存在差异,未违反承诺。截至 2021年4月22日,本次减持计划期限已届满,本次减持计划未完全实施,实际减持 股份数量未超过计划减持股份数量。 3、本次减持计划实施不会导致上市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不会对公司治理结构、 股本结构及持续性经营产生重大影响。 二、关于新的减持计划情况 (一)股东的基本情况 股东名称:嘉兴锐联三号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持股情况: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嘉兴锐联持有公司股份84,208,582股,占公司总 股本的8.36%,均为无限售条件流通股。 (二)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1、减持原因:基金自身资金安排。 2、拟减持股票来源:非公开定向发行股份。 3、减持方式:集中竞价交易、大宗交易、协议转让方式。 4、拟减持数量及比例:在遵守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前提下,减持方式采取集中竞 价方式的,减持股份的总数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2%,即20,151,182股,在任意连续 90个自然日内,减持股份的总数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1%;采取大宗交易方式的,减持 股份的总数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4%,即40,302,364股,在任意连续90个自然日内, 减持股份的总数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2%;采取协议转让方式的,单个受让方的受让比 例不得低于公司股份总数的5%,即50,377,956股(若计划减持期间公司有送股、资 本公积转增股本等变动事项,应对上述减持数量做相应调整)。 5、减持期间:通过集中竞价方式的减持期间为本次公告披露之日起15个交易日 后的6个月内;通过大宗交易、协议转让方式的减持期间为本次公告披露之日起的6 个月内。 6、减持价格:视市场价格确定。 (三)相关风险提示 1、股东嘉兴锐联本次股份减持计划不存在计划实施的前提条件或限制性条件,不 存在违背其承诺或已披露意向的情形,不会违背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 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2、股东嘉兴锐联将根据市场情况、公司股价情况等情形决定是否实施本次股份减 持计划,存在减持时间、减持价格及是否按期实施完成的不确定性。 3、本次股份减持计划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化,不会对公司治理结构及未来 持续经营产生重大影响。 4、本次减持计划实施期间,股东嘉兴锐联将严格遵守《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 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 司规范运作指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 股份实施细则》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三、备查文件 1、《嘉兴锐联减持亚光科技的减持期限结束并拟继续减持的告知函》 亚光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4月23日 中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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