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大网新:浙大网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股东部分股份解除质押及再质押

时间:2021年04月23日 16:31:34 中财网
原标题:浙大网新:浙大网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股东部分股份解除质押及再质押的公告


股票简称:浙大网新
证券代码:
600797
编号:
20
2
1
-
0
36


浙大网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
公司
股东部分股份
解除
质押
及再质押
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
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
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公司
股东浙江浙大网新集团有限公司

以下
简称
“网新集团
”)
持有
公司股份总

104,738,498股
,占公司
总股本

10.19%,
本次
股份
解除
质押
及再质押
后,
网新集

累计
质押股份


74,500,000股

占其
所持公司股份
总数

71.13%,

公司

股本

7.25%。






公司于近日接到股东浙江浙大网新集团有限公司
函告,获悉其
将其
持有的部分股
份办理了解除质押及再质押
登记
手续

具体情况如下:


一、本次股份解除质押情况


2021年4月22日,网新集团将质押给
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和平支行的
1,000万股

125万股
无限


通股
办理

解除质押
登记
手续


具体情况如下



股东名称


网新集团


本次解质股份


11,250,000股


占其所持股份比例


10.74%


占公司总股本比例


1.09%


解质时间


2021年
4月
22日


持股数量


104,738,498股


持股比例


10.19%


剩余被质押股份数量


63,200,000股


剩余被质押股份数量占其所持股份比例


60.34%


剩余被质押股份数量占公司总股本比例


6.15%








本次解除质押的股份将用于后续质押
,具体情况详见“二、本次股份质押情况”。




二、本次股份质押情况


1、
本次股份质押基本情况


股东
名称


是否为控
股股东


本次质押
股数


是否为限
售股


是否
补充
质押


质押起
始日


质押到
期日


质权人


占其所
持股份
比例


占公司
总股本
比例


质押融
资资金
用途


网新
集团





11,300,000








2021/4/
22


2022/4/
22


华夏银
行股份
有限公
司杭州
和平支



10.79%


1.10%


自身经

需要


合计





11,300,000

















10.79%


1.10%










2、本次
质押股份
不涉及
被用作重大资产重组业绩补偿等事项的担保或其他保障用
途的情况。



3、
股东累计质押股份情况


截至公告披露日,
网新集团
累计质押股份情况如下:


股东
名称


持股数量


持股比



本次质押前
累计质押数



本次质押后
累计质押数



占其所
持股份
比例


占公司
总股本
比例


已质押股份
情况


未质押股份
情况


已质
押股
份中
限售
股份
数量


已质
押股
份中
冻结
股份
数量


未质
押股
份中
限售
股份
数量


未质
押股
份中
冻结
股份
数量


网新
集团


104,738,498


10.19%


63,200,000


74,500,000


71.13%


7.25%


0


0


0


0


合计


104,738,498


10.19%


63,200,000


74,500,000


71.13%


7.25%


0


0


0


0








、上市公司
第一大
股东股份质押情况


1、第一大
股东未来半年和一年内将分别到期的质押股份
情况


到期时间


到期质押股份数


占其所持股份
比例


占公司总股本
比例


对应融资余额
(万元)


未来半年内


0


0


0


0


未来一年内


(不含半年内)


22,500,000


21.48%


2.19%


4,300


合计


22,500,000


21.48%


2.19%


4,300





注:
本次股份质押登记手续已完成,尚未取得融资。






网新
集团资信状况
良好,
具备
资金偿还能力
,其
还款资金来源

经营收入。

本次质
押的风险可控,在本次质押期内,如后续出现平仓或被强制平仓的风险,网新集团将采
取包括但不限于补充质押、提前还款等措施应对上述风险。



2、
截至公告披露日,
网新集团不
存在通过非经营性资金占用、违规担保、关联交易
等侵害上市公司利益的情况。



3、第一大
股东质押事项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1)本次质押不会对公司主营业务、融资授信及融资成本、持续经营能力等
生产经

产生重大影响。




2)本次质押不会影响公司董事会组成,不影响第一大股东与公司在产权、业务、
资产、人员等方面的关联情况,不会导致公司实际控制权发生变更。




3)网新集团不存在需履行的业绩补偿义务。



公司将密切关注该质押事项的进展,并按规定及时披露相关情况。



特此公告。















浙大网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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