继峰股份:继峰股份关于债券持有人减持定向可转债的提示性公告
证券代码: 603997 证券简称:继峰股份 公告编号: 202 1 - 03 8 转债代码: 110801 转债简称:继峰定 01 转债代码: 110802 转债简称:继峰定 02 宁波继峰汽车零部件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债券持有人 减持 定向可转债的提示性 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可转债发行挂牌转让概况 (一)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关于核准 宁波继峰汽车零部件股份有限公司向宁波东证继涵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等 发行股份、可转换公司债券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的批复》(证监许可〔2019 〕 1428 号)核准, 宁波继峰汽车零部件股份有限公司 (以下简 称 “ 公司 ” ) 向宁波 东证继涵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发行了 4,000,000 张可转换公司债券购买其持 有的宁波继烨贸易有限公司 100% 股权,并向 3 名特定对象发行 7,182,000 张可转换 公司债券,募集资金 718,200,000.00 元,可转债面值为 100 元 / 张。上述定向可转 债 已于 2019 年 12 月 24 日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完成了登记 工作。 (二)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自律监管决定书 [2020]418 号》,上海证券交易 所同意公司发行的 7,182,000 张定向可转债于 2020 年 12 月 24 日起在上海证券交易 所挂牌转让,转债简 称 “ 继峰定 02 ” ,转债代码 “ 110802 ” 。 (三)根据公司《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 套资金暨关联交易之募集配 套资金非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股份发行情况报 告书》(以下简 称 “ 《报告书》 ” )的约定,公司发行的 “ 继峰定 01 ” 自 2021 年 2 月 5 日起 可转换为公司股份,公司发行的 “ 继峰定 02 ” 自 2020 年 12 月 24 日起可转换为公司股份。 二、定向可转债减持情况 公司于 近期 接到 中银金融资产投资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中银资产”) 的通 知, 中银资产 于 2021 年 4 月 2 日 至 4 月 23 日期间 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系统对“ 继 峰定 02 ”进行了减持, 累计 减持数量为 1,118,200 张 , 占 公司可转债 发行总量的 10% ,具体变动情况如下 : 单位:张 持有人名 称 减持前持 有数量 减持前占发 行总量比例 本次 减持 数量 减持后持有 数量 减持后占发 行总量比例 中银资产 3 ,000,000 26.8 3 % 1,118,200 1,881,800 16.8 3 % 特此公告。 宁波继峰汽车零部件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 1 年 4 月 23 日 中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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