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方鑫享价值成长一年持有期混合A : 关于东方鑫享价值成长一年持有期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延长募集期

时间:2021年04月23日 01:56:07 中财网
原标题:东方鑫享价值成长一年持有期混合A : 关于东方鑫享价值成长一年持有期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延长募集期的公告


关于东方鑫享价值成长一年持有期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延长募集期的公告
东方鑫享价值成长一年持有期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A 类基金代码:011458;C 类基金代
码:011459)经中国证监会证监许可[2020]3630+号文准予注册,已于2021年4 月6 日开始募集,
原定募集截止日为2021年4月26日。

为充分满足投资者的投资需求,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公开募集证
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以及《东方鑫享价值成长一年持有期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
同》、《东方鑫享价值成长一年持有期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的有关规定,经本基
金管理人东方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 )与本基金托管人兴业银行股份有
限公司协商一致,决定延长本基金的募集期,调整后的募集时间为2021 年4 月6 日至2021 年
5月14日。

投资者欲了解本基金的详细情况, 请阅读2021 年3 月19 日刊登在本公司网站和中国证
监会基金电子披露网站(http://eid.csrc.gov.cn/fund)上的《东方鑫享价值成长一年持有期混合
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份额发售公告》、《东方鑫享价值成长一年持有期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招
募说明书》和《东方鑫享价值成长一年持有期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等文件。

投资者也可通过拨打本公司客户服务电话400-628-5888咨询相关详情,或登陆本公司网
站www.orient-fund.com或www.df5888.com获取相关信息。

风险提示:
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
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基金业绩不构成对其他基金业绩
表现的保证。基金管理人提醒投资人遵循基金投资“买者自负” 的原则,应认真阅读《基金合
同》、《招募说明书》、《基金产品资料概要》等基金法律文件,全面认识产品风险收益特征和
产品特征,充分考虑自身的风险承受能力,理性判断市场,在对申购基金的意愿、时机、数量等
投资行为做出独立、谨慎决策后,基金运营状况与基金净值变化引致的投资风险,由投资者自
行负担。

本公告的解释权归本公司所有。

特此公告。

东方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4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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