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银科技驱动双周定期可赎回混合 : 关于旗下部分基金新增恒丰银行为销售机构及参加费率优惠活动
上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 旗下部分基金新增恒丰银行 为销售机构及参加费率优惠活动的公告 根据上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银基金” )与恒丰银行股份有 限公司(以下简称“恒丰银行” )签署的销售协议和相关业务准备情况,自2021年 4月26日起, 恒丰银行将开始销售本公司正在公开募集的上银科技驱动双周定 期可赎回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代码:011277,以下简称“本基金” )。 一、自2021年4月26日起,投资者可以通过恒丰银行办理本基金的账户开户、 认购等业务。具体业务办理程序请遵从恒丰银行的相关业务规定。 二、费率优惠活动 如恒丰银行开展费率优惠活动,本基金将自动参加活动,具体折扣费率、费 率优惠期限、业务办理的流程将以恒丰银行规定或公示为准。基金原费率请详 见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更新)和基金产品资料概要(更新)等法律文件以及 本公司发布的最新业务公告。 费率优惠期限内,如本公司新增通过恒丰银行代理销售的基金产品,则自 恒丰银行正式销售该基金产品之日起,该基金产品将自动参加上述费率优惠活 动。 三、投资者可通过以下途径咨询有关详情: 1、登录恒丰银行网站:www.hfbank.com.cn; 2、致电恒丰银行客户服务电话:95395; 3、登录上银基金网站:www.boscam.com.cn; 4、致电上银基金客户服务电话:021-60231999。 风险提示:本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 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基金投资有风险,投资者 在做出投资决策之前,请认真阅读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更新)和基金产品资 料概要(更新)等法律文件,充分认识基金的风险收益特征和产品特性,认真考 虑基金存在的各项风险因素,并根据自身的投资目的、投资期限、投资经验、资 产状况等因素充分考虑自身的风险承受能力,在了解产品情况及销售适当性意 见的基础上,理性判断并谨慎做出投资决策。本基金管理人提醒投资者基金投 资的“买者自负” 原则,在做出投资决策后,基金运营状况与基金净值变化引致 的投资风险,由投资者自行负担。 特此公告。 上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二〇二一年四月二十三日 中财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