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亚价值长青A : 明亚价值长青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更新)
原标题:明亚价值长青A : 明亚价值长青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更新) 明亚价值长青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招募说明书(更新) 基金管理人:明亚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基金托管人: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4月 明亚价值长青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 重要提示 本基金经 2020年2月25日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 [2020]338 号文准予注册募集。本基金的基金合同于 2020年4月24日正式生效。 基金管理人保证本招募说明书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本招募说明书 经中国证监会注册,但中国证监会对本基金募集申请的注册,并不表明其对 本基金的价值和收益做出实质性判断或保证,也不表明投资于本基金没有风 险。 投资有风险,投资者认购或申购本基金时应认真阅读本招募说明书、基 金合同、基金产品资料概要等信息披露文件,全面认识本基金产品的风险收 益特征,充分考虑投资者自身的风险承受能力,并对于认购(或申购)基金 的意愿、时机、数量等投资行为做出独立决策。基金管理人提醒投资者基金 投资要承担相应风险,包括市场风险、管理风险、估值风险、流动性风险、 本基金的特定风险和其他风险等。本基金是混合型基金,其预期风险与收益 水平高于货币市场基金和债券型基金,低于股票型基金。基金净值会因为证 券市场波动等因素产生波动,投资者根据所持有的基金份额享受基金收益, 同时承担相应的投资风险。 基金管理人提醒投资者基金投资的 “买者自负 ”原则,在投资者作出投资 决策后,基金运营状况与基金净值变化引致的投资风险,由投资者自行负责。 基金的过往业绩并不预示其未来表现。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其他基金的业 绩并不构成对本基金业绩表现的保证。基金管理人依照恪尽职守、诚实信用、 谨慎勤勉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财产,但不保证本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 最低收益。 本基金可根据投资策略需要或不同配置地的市场环境的变化,选择将部 分基金资产投资于内地与香港股票市场交易互联互通机制下允许买卖的规 定范围内的香港联合交易所上市的股票(以下简称“港股通标的股票”)或 选择不将基金资产投资于港股通标的股票,基金资产并非必然投资港股通标 的股票。 1 明亚价值长青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 基金资产投资港股通标的股票可能使本基金面临港股通交易机制下因 投资环境、投资标的、市场制度以及交易规则等差异带来的特有风险,包括 港股市场股价波动较大的风险(港股市场实行 T+0回转交易,且对个股不 设涨跌幅限制,港股股价可能表现出比 A股更为剧烈的股价波动)、汇率 风险(汇率波动可能对基金的投资收益造成损失)、港股通机制下交易日不 连贯可能带来的风险(在内地开市香港休市的情形下,港股通不能正常交易, 港股不能及时卖出,可能带来一定的流动性风险)等。具体详见本招募说明 书中“风险揭示”章节。 当本基金持有特定资产且存在潜在大额赎回申请时,基金管理人履行相 应程序后,可以启动侧袋机制,具体详见基金合同和本招募说明书“侧袋机 制”等有关章节。侧袋机制实施期间,基金管理人将对基金简称进行特殊标 识,并不办理侧袋账户的申购赎回。请基金份额持有人仔细阅读相关内容并 关注本基金启用侧袋机制时的风险。 本基金投资于证券市场,基金净值会因为证券市场波动等因素产生波 动,投资人在投资本基金前,需充分了解本基金的产品特性,充分考虑自身 的风险承受能力,理性判断市场,并承担基金投资中出现的各类风险,包括 市场风险、基金运作风险、其他风险以及本基金特有的风险(详见本招募说 明书中“风险揭示”章节)等。巨额赎回风险是开放式基金所特有的一种风 险,即当单个开放日基金的净赎回申请(赎回申请份额总数加上基金转换中 转出申请份额总数后扣除申购申请份额总数及基金转换中转入申请份额总 数后的余额)超过前一开放日基金总份额的百分之十时,投资人将可能无法 及时赎回持有的全部基金份额。 本招募说明书已经本基金托管人复核。本招募说明书所载内容截止日为 2021年3月8日,有关财务数据和净值表现摘自《明亚价值长期混合型证券投 资基金 2021年第 1季度报告》数据截至 2021年3月31日。 2 明亚价值长青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 目录 第一部分绪言......................................................................................................4 第二部分释义......................................................................................................5 第三部分基金管理人 ............................................................................................11 第四部分基金托管人 ............................................................................................18 第五部分相关服务机构 ........................................................................................22 第六部分基金的募集 ............................................................................................28 第七部分基金合同的生效 ................................................................................... 29 第八部分基金份额的申购与赎回 .......................................................................30 第九部分基金的投资 ............................................................................................43 第十部分基金的业绩 ............................................................................................55 第十一部分基金的财产 ........................................................................................56 第十二部分基金资产估值 ................................................................................... 57 第十三部份基金的收益与分配 ...........................................................................64 第十四部份基金费用与税收 ...............................................................................66 第十五部分基金的会计与审计 ...........................................................................69 第十六部分基金的信息披露 ...............................................................................70 第十七部分侧袋机制 ............................................................................................77 第十八部分风险揭示 ............................................................................................81 第十九部分基金合同的变更、终止与基金财产的清算 .................................89 第二十部分基金合同的内容摘要 .......................................................................91 第二十一部分基金托管协议的内容摘要 ........................................................109 第二十二部分对基金份额持有人的服务 ........................................................131 第二十三部分其他应披露事项 .........................................................................133 第二十四部份招募说明书的存放及查阅方式 ................................................135 第二十五部分备查文件 ......................................................................................136 3 明亚价值长青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 第一部分绪言 本招募说明书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 (以下简称 “《基 金法》 ”)、《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以下简称 “《运作办法》 ”)、 《证券投资基金销售管理办法》(以下简称 “《销售办法》 ”)、《公开募集 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以下简称 “《信息披露办法》 ”)、《公 开募集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流动性风险管理规定》(以下简称 “《流动性风险 管理规定》 ”)等相关法律法规和《明亚价值长青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 同》(以下简称 “《基金合同》 ”)编写。 本招募说明书阐述了明亚价值长青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的投资目标、策 略、风险、费率等与投资者投资决策有关的全部必要事项,投资者在做出投 资决策前应仔细阅读本招募说明书。 基金管理人承诺本招募说明书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 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本基金根据本招募 说明书所载明的资料申请募集。基金管理人没有委托或授权任何其他人提供 未在本招募说明书中载明的信息,或对本招募说明书作任何解释或者说明。 本招募说明书根据本基金的《基金合同》编写,并经中国证监会注册。 《基金合同》是约定基金当事人之间权利、义务的法律文件。本基金投资者 自依《基金合同》取得基金份额,即成为本基金份额持有人和《基金合同》 的当事人,其持有本基金份额的行为本身即表明其对本基金《基金合同》的 承认和接受,并按照《基金法》、《基金合同》及其他有关规定享有权利、 承担义务。基金份额持有人作为基金合同当事人并不以在基金合同上书面签 章为必要条件。基金投资者欲了解本基金份额持有人的权利和义务,应详细 查阅《基金合同》。 4 明亚价值长青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 第二部分释义 在本招募说明书中,除非文意另有所指,下列词语或简称具有如下含义: 1、基金或本基金:指明亚价值长青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2、基金管理人:指明亚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3、基金托管人:指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4、基金合同或基金合同:指《明亚价值长青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 合同》及对基金合同的任何有效修订和补充 5、托管协议:指基金管理人与基金托管人就本基金签订之《明亚价值 长青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托管协议》及对该托管协议的任何有效修订和补充 6、招募说明书:指《明亚价值长青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 及其更新 7、基金份额发售公告:指《明亚价值长青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份 额发售公告》 8、法律法规:指中国现行有效并公布实施的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 文件、司法解释、行政规章以及其他对基金合同当事人有约束力的决定、决 议、通知等 9、《基金法》:指 2003年 10月 28日经第十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 委员会第五次会议通过,经 2012年 12月 28日第十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 常务委员会第三十次会议修订,自 2013年 6月 1日起实施,并经 2015年 4 月 24日第十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四次会议《全国人民代 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修改 <中华人民共和国港口法 >等七部法律的决定》 修正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及颁布机关对其不时做出的修订 10、《销售办法》:指中国证监会 2020年 8月 28日颁布、同年 10月 1日实施的《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销售机构监督管理办法》及颁布机关对 其不时做出的修订 11、《信息披露办法》:指中国证监会 2019年 7月 26日颁布、 2019 5 明亚价值长青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 年 9月 1日实施,并经 2020年 3月 20日中国证监会《关于修改部分证券期 货规章的决定》修正的《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及颁布 机关对其不时做出的修订 12、《运作办法》:指中国证监会 2014年 7月 7日颁布、同年 8月 8 日实施的《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及颁布机关对其不时做出 的修订 13、《流动性风险管理规定》:指中国证监会 2017年 8月 31日颁布、 同年 10月 1日实施的《公开募集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流动性风险管理规定》 及颁布机关对其不时做出的修订 14、中国证监会:指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15、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指中国人民银行和 /或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 理委员会 16、基金合同当事人:指受基金合同约束,根据基金合同享有权利并承 担义务的法律主体,包括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和基金份额持有人 17、个人投资者:指依据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可投资于证券投资基金的自 然人 18、机构投资者:指依法可以投资证券投资基金的、在中华人民共和国 境内合法登记并存续或经有关政府部门批准设立并存续的企业法人、事业法 人、社会团体或其他组织 19、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指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可以投资于在中国 境内依法募集的证券投资基金的中国境外的机构投资者 20、投资人、投资者:指个人投资者、机构投资者、合格境外机构投资 者以及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允许购买证券投资基金的其他投资者的合称 21、基金份额持有人:指依基金合同和招募说明书合法取得基金份额的 投资者 22、基金销售业务:指基金管理人或销售机构宣传推介基金,发售基金 份额,办理基金份额的申购、赎回、转换、转托管及定期定额投资等业务 23、销售机构:指明亚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以及符合《销售办法》和 6 明亚价值长青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 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其他条件,取得基金销售业务资格并与基金管理人签订了 基金销售服务协议,办理基金销售业务的机构 24、登记业务:指基金登记、存管、过户、清算和结算业务,具体内容 包括投资者基金账户的建立和管理、基金份额登记、基金销售业务的确认、 清算和结算、代理发放红利、建立并保管基金份额持有人名册和办理非交易 过户等 25、登记机构:指办理登记业务的机构。本基金的登记机构为明亚基金 管理有限责任公司或其委托的其他符合条件的办理基金登记业务的机构 26、基金账户:指登记机构为投资者开立的、用于记录其持有的、基金 管理人所管理的基金份额余额及其变动情况的账户 27、基金交易账户:指销售机构为投资者开立的、记录投资者通过该销 售机构办理认购、申购、赎回、转换、转托管及定期定额投资等业务而引起 的基金份额变动及结余情况的账户 28、基金合同生效日:指基金募集达到法律法规规定及基金合同规定的 条件,基金管理人向中国证监会办理基金备案手续完毕,并获得中国证监会 书面确认的日期 29、基金合同终止日:指基金合同规定的基金合同终止事由出现后,基 金财产清算完毕,清算结果报中国证监会备案并予以公告的日期 30、基金募集期:指自基金份额发售之日起至发售结束之日止的期间, 最长不得超过 3个月 31、存续期:指基金合同生效至终止之间的不定期期限 32、工作日:指上海证券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正常交易日 33、T日:指销售机构在规定时间受理投资者申购、赎回或其他业务申 请的开放日 34、T+n日:指自 T日起第 n个工作日 (不包含 T日) 35、开放日:指为投资人办理基金份额申购、赎回或其他业务的工作日 (若本基金参与港股通交易且该工作日为非港股通交易日时,则基金管理人 可根据实际情况决定本基金是否开放申购、赎回及转换业务,具体以届时提 7 明亚价值长青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 前发布的公告为准) 36、开放时间:指开放日基金接受申购、赎回或其他交易的时间段 37、《业务规则》:指《明亚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开放式基金业务规 则》,是规范基金管理人所管理的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登记方面的业务规则, 由基金管理人和投资者共同遵守 38、认购:指在基金募集期内,投资者根据基金合同和招募说明书的规 定申请购买基金份额的行为 39、申购:指基金合同生效后,投资者根据基金合同和招募说明书的规 定申请购买基金份额的行为 40、赎回:指基金合同生效后,基金份额持有人按基金合同和招募说明 书规定的条件要求将基金份额兑换为现金的行为 41、基金转换:指基金份额持有人按照基金合同和基金管理人届时有效 公告规定的条件,申请将其持有基金管理人管理的、某一基金的基金份额转 换为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其他基金基金份额的行为 42、转托管:指基金份额持有人在本基金的不同销售机构之间实施的变 更所持基金份额销售机构的操作 43、定期定额投资计划:指投资者通过有关销售机构提出申请,约定每 期申购日、扣款金额及扣款方式,由销售机构于每期约定扣款日在投资者指 定银行账户内自动完成扣款及受理基金申购申请的一种投资方式 44、巨额赎回:指本基金单个开放日,基金净赎回申请 (赎回申请份额 总数加上基金转换中转出申请份额总数后扣除申购申请份额总数及基金转 换中转入申请份额总数后的余额 )超过上一开放日基金总份额的 10% 45、元:指人民币元 46、基金收益:指基金投资所得债券利息、买卖证券价差、银行存款利 息、已实现的其他合法收入及因运用基金财产带来的成本和费用的节约 47、基金资产总值:指基金拥有的各类有价证券、银行存款本息、基金 应收申购款及其他资产的价值总和 48、基金资产净值:指基金资产总值减去基金负债后的价值 8 明亚价值长青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 49、基金份额净值:指计算日基金资产净值除以计算日基金份额总数 50、流动性受限资产:指由于法律法规、监管、合同或操作障碍等原因 无法以合理价格予以变现的资产,包括但不限于到期日在 10个交易日以上 的逆回购与银行定期存款(含协议约定有条件提前支取的银行存款)、停牌 股票、流通受限的新股及非公开发行股票、资产支持证券、因发行人债务违 约无法进行转让或交易的债券等 51、基金资产估值:指计算评估基金资产和负债的价值,以确定基金资 产净值和基金份额净值的过程 52、摆动定价机制:指当本基金各类基金份额遭遇大额申购赎回时,通 过调整基金份额净值的方式,将基金调整投资组合的市场冲击成本分配给实 际申购、赎回的投资者,从而减少对存量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的不利影响, 确保投资者的合法权益不受损害并得到公平对待 53、指定媒介:指中国证监会指定的用以进行信息披露的全国性报刊及 指定互联网网站(包括基金管理人网站、基金托管人网站、中国证监会基金 电子披露网站)等媒介 54、不可抗力:指基金合同当事人不能预见、不能避免且不能克服的客 观事件 55、基金份额类别:指本基金根据销售费用收取方式的不同,将基金份 额分为不同的类别,各基金份额类别分别设置代码,并分别计算和公告基金 份额净值 56、A类基金份额:指在投资者认购、申购基金份额时收取认购、申购 费用而不从本类别基金资产中计提销售服务费的基金份额 57、C类基金份额:指在投资者认购、申购基金份额时不收取认购、 申购费用而是从本类别基金资产中计提销售服务费的基金份额 58、销售服务费:指从基金财产中计提的,用于本基金市场推广、销售 以及基金份额持有人服务的费用 59、港股通:指内地投资人委托内地证券公司,经由境内证券交易所设 立的证券交易服务公司,向香港联合交易所进行申报,买卖规定范围内的香 9 明亚价值长青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 港联合交易所上市的股票 60、基金产品资料概要:指《明亚价值长青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产 品资料概要》及其更新 67、侧袋机制:指将基金投资组合中的特定资产从原有账户分离至一个 专门账户进行处置清算,目的在于有效隔离并化解风险,确保投资者得到公 平对待,属于流动性风险管理工具。侧袋机制实施期间,原有账户称为主袋 账户,专门账户称为侧袋账户 68、特定资产:包括:( 1)无可参考的活跃市场价格且采用估值技术 仍导致公允价值存在重大不确定性的资产;( 2)按摊余成本计量且计提资 产减值准备仍导致资产价值存在重大不确定性的资产;( 3)其他资产价值 存在重大不确定性的资产 10 明亚价值长青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 第三部分基金管理人 一、基金管理人概况 名称:明亚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址:深圳市前海深港合作区桂湾社区桂湾五路 128号前海深港基 金小镇对冲基金中心 501,514 办公地址:深圳市前海深港合作区桂湾社区桂湾五路 128号前海深港基 金小镇对冲基金中心 501,514 法定代表人:李正清 设立日期: 2019年 2月 27日 批准设立机关及批准设立文号:中国证监会证监许可【 2019】207号 组织形式: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资本:壹亿元人民币 存续期限:持续经营 联系人:柏敏 联系电话: 0755-23626555 股权结构: 股东 出资额 (万元人民币) 出资比例 (%) 李正清 4600 46.00% 肖红 3410 34.10% 袁坚 1500 15.00% 西藏厚元资本管理有限公司 490 4.90% 合计 10000 100.00% 二、主要人员情况 1、董事会成员: 11 明亚价值长青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 肖红女士,董事长。硕士,曾任职于中国证监会海南监管局,现任明亚 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董事长。2020年 11月 30日起代为履行明亚基金管 理有限责任公司督察长职务。 李正清先生,董事,总经理。硕士,曾任职于UBSWarburg、ITG、 MapleridgeCapital、凯斯博资本、SpringwellCapital、涌泉资本等资 管机构,现任明亚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总经理。 袁坚先生,董事。法学硕士,曾任职北京市中伦律师事务所、中融国际 信托有限公司,现任千湖资智(北京)管理咨询有限公司董事长。 程益群先生,独立董事。法学学士,曾任职中国一拖集团、北京市通商 律师事务所,现任北京市通商律师事务所律师、合伙人。 苏梅女士,独立董事。工学硕士,曾任职深圳证券交易所,现任深圳价 值在线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 夏小雄先生,独立董事。法学博士,曾任职中融国际信托有限公司、北 京卓纬律师事务所,现任中国社会科学院法学研究所副研究员。 2、职工监事: 李晓妹女士,职工监事。 桑林先生,监事。 3、公司高级管理人员: 李正清先生,董事,总经理。简历同上。 肖红女士,董事长。简历同上。 4、本基金的基金经理: 李正清先生,董事,总经理。简历同上。 王占海先生,基金经理,多年金融从业经验。厦门大学WISE金融计量经 济学博士。曾任职国信证券资产管理总部博士后、投资经理、英菲资本首席 投资官,长期从事量化投资研究工作,开发了多种投资策略和执行系统,尤 其擅长仓位控制、风险管理系统的开发。 5、投资决策委员会成员: 李正清先生,投资决策委员会召集人,公司董事、总经理。 12 明亚价值长青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 何明女士,投资决策委员会成员。 王占海先生,投资决策委员会成员。 孔学峰先生,投资决策委员会成员。 6、上述人员之间不存在近亲属关系。 三、基金管理人的职责 1、依法募集资金,办理或者委托经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机构代为办 理基金份额的发售、申购、赎回和登记事宜。 2、办理基金备案手续。 3、对所管理的不同基金财产分别管理、分别记账,进行证券投资。 4、按照《基金合同》的约定确定基金收益分配方案,及时向基金份额 持有人分配收益。 5、进行基金会计核算并编制基金财务会计报告。 6、编制季度报告、中期报告和年度报告。 7、计算并公告基金净值信息,确定基金份额申购、赎回价格。 8、办理与基金财产管理业务活动有关的信息披露事项。 9、按照规定召集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 10、保存基金财产管理业务活动的记录、账册、报表和其他相关资料。 11、以基金管理人名义,代表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行使诉讼权利或者实 施其他法律行为。 12、法律法规、中国证监会和基金合同规定的其他职责。 四、基金管理人的承诺 1、基金管理人承诺严格遵守现行有效的相关法律法规、《基金合同》和 中国证监会的有关规定,建立健全内部控制制度,采取有效措施,防止违反 现行有效的有关法律法规、《基金合同》和中国证监会有关规定的行为发生。 2、基金管理人承诺严格遵守《基金法》及有关法律法规,建立健全的内 部控制制度,采取有效措施,防止下列行为发生: (1)将其固有财产或者他人财产混同于基金财产从事证券投资。 13 明亚价值长青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 (2)不公平地对待其管理的不同基金财产。 (3)利用基金财产为基金份额持有人以外的第三人谋取利益。 (4)向基金份额持有人违规承诺收益或者承担损失。 (5)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禁止的其他行为。 3、本基金管理人承诺加强人员管理,强化职业操守,督促和约束员工遵 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行业规范,诚实信用、勤勉尽责,不从事以下活动: (1)越权或违规经营; (2)违反《基金合同》或《托管协议》; (3)故意损害基金份额持有人或其他基金相关机构的合法利益; (4)在向中国证监会报送的资料中弄虚作假; (5)拒绝、干扰、阻挠或严重影响中国证监会依法监管; (6)玩忽职守、滥用职权; (7)违反现行有效的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基金合同》和中国证监 会的有关规定,泄漏在任职期间知悉的有关证券、基金的商业秘密和尚未依 法公开的基金投资内容、基金投资计划等信息; (8)违反证券交易场所业务规则,利用对敲、倒仓等手段操纵市场价格, 扰乱市场秩序; (9)贬损同行,以抬高自己; (10)以不正当手段谋求业务发展; (11)有悖社会公德,损害证券投资基金人员形象; (12)在公开信息披露和广告中故意含有虚假、误导、欺诈成分; (13)其他法律、行政法规以及中国证监会禁止的行为。 五、基金经理的承诺 1、依照有关法律法规和《基金合同》的规定,本着谨慎勤勉的原则为 基金份额持有人谋取最大利益。 2、不利用职务之便为自己及其代理人、受雇人或任何第三人谋取利益。 3、不违反现行有效的有关法律法规、《基金合同》和中国证监会的有 关规定,泄漏在任职期间知悉的有关证券、基金的商业秘密、尚未依法公开 14 明亚价值长青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 的基金投资内容、基金投资计划等信息。 4、不从事损害基金财产和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的证券交易及其他活动。 六、基金管理人的风险管理和内部控制制度 1、内部控制的原则 (1)健全性原则。内部控制机制覆盖公司的各项业务、各个部门和各 级岗位,并渗透到决策、执行、监督和反馈等各个环节。 (2)有效性原则。通过科学的内控手段和方法,建立合理的内控程序, 维护内控制度的有效执行。 (3)独立性原则。公司各机构、部门和岗位职责应当保持相对独立, 公司基金资产、自有资产、其他资产的运作应当分离。 (4)相互制约原则。公司内部部门和岗位的设置应当权责分明、相互 制衡。 (5)成本效益原则。公司运用科学化的经营管理方法降低运作成本, 提高经济效益,以合理的控制成本达到最佳的内部控制效果。 2、内部控制的主要内容 (1)控制环境 公司建立健全的法人治理结构,充分发挥独立董事和监事的监督职能, 严禁不正当关联交易、利益输送和内部人控制现象的发生,保护投资者利益 和公司合法权益。 公司管理层树立内控优先的风险管理理念,培养全体员工的风险防范意 识,建立风险控制优先、风险控制人人有责、一线人员第一责任的公司内控 文化,保证全体员工及时了解国家法律法规和公司规章制度,使风险意识贯 穿到公司各个部门、各个岗位和各个环节。 公司建立决策科学、运营规范、管理高效的运行机制,确保公司各项决 策、决议的执行中, “执行 —复核 ”机制贯穿全程。各部门及岗位有明确的授 权分工、工作职责和业务流程,通过重要凭据传递及信息沟通制度,实现相 关部门、相关岗位之间的监督制衡。 公司建立有效的人力资源管理制度,健全激励约束机制。通过法律法规 15 明亚价值长青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 培训、制度教育、执业操守教育和行为准则教育等,确保公司人员了解与从 业有关的法规与监管部门规定,熟知公司相关规章制度、岗位职责与操作流 程,具备与岗位要求相适应的操守和专业胜任能力。 (2)风险评估 公司建立科学严密的风险评估体系,对公司的业务风险、人员风险、法 律风险和财务风险等进行识别、评估和分析,及时防范和化解风险。通过科 学的风险量化技术和严格的风险限额控制对投资风险实现定量分析和管理。 通过收集与投资组合相关的会计和市场数据,建立一个投资风险测评与绩效 评估的信息技术平台。 (3)内控机制 公司全部的经营管理决策,均按照明确成文的决策程序与规定进行,防 止超越或违反决策程序的随意决策行为的发生。 操作层面上,公司依据自身经营特点,以各岗位目标责任制为基础形成 第一道内控防线,以相关部门、相关岗位之间相互监督制衡形成第二道内控 防线,以督察长、风控合规委员会、合规风控部、对公司各机构、各部门、 各岗位、各项业务全面实施监督反馈形成第三道内控防线,并建立内部违规 违章行为的处罚机制。同时,按照分级管理、规范操作、有限授权、业务跟 踪的原则,制定公司授权管理制度,并严格区分业务授权与管理授权。 (4)信息与沟通 公司建立了内部办公自动化信息系统与业务汇报体系,通过建立有效的 信息交流渠道,保证公司员工及各级管理人员可以充分了解与其职责相关的 信息,保证信息及时送达适当的人员进行处理。 (5)监督与内部稽核 本公司设立了独立于各业务部门的合规风控部,其中监察稽核人员履行 内部稽核职能,检查、评价公司内部控制制度合理性、完备性和有效性,监 督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执行情况,揭示公司内部管理及基金运作中的相关风 险,及时提出改进意见,促进公司内部管理制度有效地执行。监察稽核人员 具有相对的独立性,定期不定期出具监察稽核报告。 16 明亚价值长青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 (6)使用数量化的风险管理手段: 采取数量化、技术化的风险控制手段,建立数量化的风险管理模型,用 以提示指数趋势、行业及个股的风险,以便公司及时采取有效的措施,对风 险进行分散、控制和规避,尽可能地减少损失; 3、基金管理人关于内部控制的声明 (1)本公司确知建立、实施和维持内部控制制度是本公司董事会及管 理层的责任。 (2)上述关于内部控制的披露真实、准确。 (3)本公司承诺将根据市场环境变化及公司的发展不断完善内部控制 制度。 17 明亚价值长青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 第四部分基金托管人 一、基金托管人基本情况 名称: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浙江省宁波市宁东路 345号 办公地址:浙江省宁波市宁东路 345号 法定代表人:陆华裕 注册日期:1997年 04月 10日 批准设立机关和批准设立文号:中国银监会,银监复[2007]64号 组织形式: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资本:陆拾亿零捌佰零壹万陆仟贰佰捌拾陆人民币元 存续期间:持续经营 基金托管资格批文及文号:中国证监会证监基字[2012]1432号 托管部门联系人:王海燕 电话:0574-89103171 二、主要人员情况 截至 2021年 3月底,宁波银行资产托管部共有员工 116人,100%以 上员工拥有大学本科以上学历。 三、基金托管业务经营情况 作为中国大陆托管服务的先行者,宁波银行自 2012年获得证券投资基 金资产托管的资格以来,秉承“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宗旨,依靠严密科 学的风险管理和内部控制体系、规范的管理模式、先进的营运系统和专业的 服务团队,严格履行资产托管人职责,为境内外广大投资者、金融资产管理 机构和企业客户提供安全、高效、专业的托管服务,展现优异的市场形象和 影响力。建立了国内托管银行中丰富和成熟的产品线。拥有包括证券投资基 金、信托资产、QDII资产、股权投资基金、证券公司集合资产管理计划、 证券公司定向资产管理计划、基金公司特定客户资产管理等门类齐全的托管 18 明亚价值长青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 产品体系,同时在国内率先开展绩效评估、风险管理等增值服务,可以为各 类客户提供个性化的托管服务。 截至 2021年 3月底,宁波银行共托管 82只证券投资基金,证券投资基 金托管规模 1457.72亿元。 四、基金托管人的职责 基金托管人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基金合同的约定,对基金投资范 围、投资对象进行监督。基金合同明确约定基金投资风格或证券选择标准的, 基金管理人应按照基金托管人要求的格式提供投资品种池,以便基金托管人 运用相关技术系统,对基金实际投资是否符合基金合同关于证券选择标准的 约定进行监督,对存在疑义的事项进行核查。基金托管人根据有关法律法规 的规定及基金合同的约定,对基金投资、融资比例进行监督。 基金托管人通过事后监督方式对基金管理人基金投资禁止行为和关联 交易进行监督。根据法律法规有关基金从事关联交易的规定,基金管理人和 基金托管人应事先相互提供与本机构有控股关系的股东、与本机构有其他重 大利害关系的公司名单及有关关联方发行的证券名单。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 管人有责任确保关联交易名单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并负责及时将更 新后的名单发送给对方。 基金托管人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基金合同的约定,对基金管理人 参与银行间债券市场进行监督。基金管理人应在基金投资运作之前向基金托 管人提供符合法律法规及行业标准的、经慎重选择的、本基金适用的银行间 债券市场交易对手名单,并约定各交易对手所适用的交易结算方式。基金管 理人应严格按照交易对手名单的范围在银行间债券市场选择交易对手。基金 托管人监督基金管理人是否按事前提供的银行间债券市场交易对手名单进 行交易。 五、基金托管人的内部控制制度 1、内部风险控制目标 强化内部管理,保障国家的金融方针政策及相关法律法规贯彻执行,保 证自觉合规依法经营,形成一个运作规范化、管理科学化、监控制度化的内 19 明亚价值长青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 控体系,保障业务正常运行,维护基金持有人及基金托管人的合法权益。 2、内部风险控制组织结构 由宁波银行总行审计部和资产托管部内设的审计内控部门构成。资产托 管部内部设置专门审计内控部门,配备专职稽核监察人员,在总经理的直接 领导下,依照有关法律规章,对业务的运行独立行使稽核监察职权。 3、内部风险控制原则 (1)合法性原则:必须符合国家及监管部门的法律法规和各项制度并 贯穿于托管业务经营管理活动的始终。 (2)完整性原则:一切业务、管理活动的发生都必须有相应的规范程 序和监督制约;监督制约必须渗透到托管业务的全过程和各个操作环节,覆 盖到基金托管部所有的部门、岗位和人员。 (3)及时性原则:托管业务经营活动必须在发生时能准确及时地记录; 按照“内控优先”的原则,新设机构或新增业务品种时,必须做到已建立相 关的规章制度。 (4)审慎性原则:必须实现防范风险、审慎经营,保证基金财产的安 全与完整。 (5)有效性原则:必须根据国家政策、法律及宁波银行经营管理的发 展变化进行适时修订;必须保证制度的全面落实执行,不得有任何空间、时 限及人员的例外。 (6)独立性原则:设立专门履行基金托管人职责的管理部门;直接的 操作人员和控制人员必须相对独立、适当分开;基金托管部内部设置独立的 负责审计内控部门专责内控制度的检查。 六、基金托管人对基金管理人运作基金进行监督的方法和程序 1、监督方法 依照《基金法》及其配套法规和基金合同的约定,监督所托管基金的投 资运作。利用“基金投资监督系统”,严格按照现行法律法规以及基金合同 规定,对基金管理人运作基金的投资比例、投资范围、投资组合等情况进行 监督,并定期编写基金投资运作监督报告,报送中国证监会。在日常为基金 20 明亚价值长青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 投资运作所提供的基金清算和核算服务环节中,对基金管理人发送的投资指 令、基金管理人对各基金费用的提取与开支情况进行检查监督。 2、监督流程 (1)每工作日按时通过基金监督子系统,对各基金投资运作比例控制 指标进行例行监控,发现投资比例超标等异常情况,向基金管理人发出书面 通知,与基金管理人进行情况核实,督促其纠正,并及时报告中国证监会。 (2)收到基金管理人的划款指令后,对涉及各基金的投资范围、投资 对象及交易对手等内容进行合法合规性监督。 (3)根据基金投资运作监督情况,定期编写基金投资运作监督报告, 对各基金投资运作的合法合规性、投资独立性和风格显著性等方面进行评 价,报送中国证监会。 (4)通过技术或非技术手段发现基金涉嫌违规交易,电话或书面要求 基金管理人进行解释或举证,并及时报告中国证监会。 21 明亚价值长青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 第五部分相关服务机构 一、销售机构 1、直销机构 名称:明亚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网上直销交易平台及直销柜台 住所及办公地址:深圳市前海深港合作区桂湾社区桂湾五路 128号前海 深港基金小镇对冲基金中心 501,514 法定代表人:李正清 电话:0755-23626555 传真:0755-23626574 客服电话:4008785795 联系人:柏敏 2、其他基金销售机构 序号代销机构名称代销机构信息 1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注册地址:深圳市福田区福田街道福华一路 111 号 办公地址:深圳市福田区福田街道福华一路 111 号 法定代表人:霍达 联系人:黄婵君 联系电话: 0755-82960167 传真: 0755-83734343 客服电话: 95565 网址: www.newone.com.cn 2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注册地址:浙江省宁波市鄞州区宁东路 345号 办公地址:浙江省宁波市鄞州区宁东路 345号 法定代表人:陆华裕 联系人:陈佳瑜 联系电话: 0574-87077615 传真: 0574-87050027 22 明亚价值长青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 客服电话: 95574 网址: www.nbcb.com.cn 3东方财富证券股份有限 公司 注册地址:西藏自治区拉萨市柳梧新区国际总部 城 10栋楼 办公地址:上海市徐汇区宛平南路 88号东方财 富大厦 法定代表人:郑立坤 联系人:付佳 联系电话: 021-23586603 传真: 021-23586860 客服电话: 95357 网址: www.18.cn 4上海长量基金销售有限 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高翔路 526号 2幢 220 室 办公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东方路 1267号陆家嘴 金融服务广场二期 11层 法定代表人:张跃伟 联系人:孙娅雯 联系电话: 021-20691819 传真: 021-2069-1861 客服电话: 400-820-2899 网址: www.erichfund.com 5烟台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注册地址:山东省烟台市芝罘区海港路 25号 办公地址:山东省烟台市芝罘区海港路 25号 法定代表人:吴明理 联系人:张卓智 联系电话: 0535-6699671 传真: 0535-6699884 客服电话: 4008-311-777 网址: www.yantaibank.net 6国联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注册地址:无锡市金融一街 8号国联金融大厦 办公地址:无锡市金融一街 8号国联金融大厦 法定代表人:姚志勇 联系人:祁昊 联系电话: 0510-82831662 传真: 0510-82830162 客服电话: 95570 网址: www.glsc.com.cn 7上海天天基金销售有限 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徐汇区龙田路 190号 2号楼 2 层 办公地址:上海市徐汇区龙田路 190号 2号楼 2 23 明亚价值长青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 层 法定代表人:其实 联系人:屠彦洋 联系电话: 95021 传真: 021-64385308 客服电话: 95021/400-1818-188 网址: www.1234567.com.cn 8上海好买基金销售有限 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虹口区欧阳路 196号 26号楼 2 楼 41号 办公地址:上海市浦东南路 1118号鄂尔多斯国际 大厦 903~906室 法定代表人:杨文斌 联系人:高源 联系电话: 021-36696312 传真: 021-68596919 客服电话: 400-700-9665 网址: www.ehowbuy.com 9安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注册地址:深圳市福田区金田路 4018号安联大厦 35层、 28层 A02单元 办公地址:深圳市福田区金田路 4018号安联大厦 35层、 28层 A02单元 法定代表人:黄炎勋 联系人:陈剑虹 联系电话: 0755-82558305 传真: 0755-82558355 客服电话: 95517 网址: www.essence.com.cn 10浙江同花顺基金销售有 限公司 注册地址:杭州市文二西路 1号 903室 办公地址:杭州市余杭区五常街道同顺街 18号同 花顺大楼 4层 法定代表人:吴强 联系人:洪泓 联系电话: 0571-88911818-8659 传真: 0571-86800423 客服电话: 952555 网址: www.5ifund.com 11北京唐鼎耀华基金销售 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延庆县延庆经济开发区百泉街 10号 2栋 236室 办公地址:北京市朝阳区东四环中路 39号华业国 际中心 A座 10层 法定代表人:张冠宇 24 明亚价值长青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 联系人:王国壮 联系电话: 010-85934903 传真: 010-85932880 客服电话: 400-819-9868 网址: www.tdyhfund.com 12渤海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注册地址:天津市河东区海河东路 218号 办公地址:天津市河东区海河东路 218号 法定代表人:李伏安 联系人:王宏 联系电话: 022-58314846 传真: / 客服电话: 95541 网址: www.cbhb.com.cn 13金元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注册地址:海口市南宝路 36号证券大厦 4楼 办公地址:深圳市福田区深南大道 4001号时代金 融中心 3楼 法定代表人:王作义 联系人:刘萍 联系电话: 0755-83025693 传真: 0755-83025625 客服电话: 95372 网址: http://www.jyzq.cn 14珠海盈米基金销售有限 公司 注册地址:珠海市横琴新区宝华路 6号 105室 -3491 办公地址:广州市海珠区琶洲大道东 1号保利国 际广场南塔 1201-1203室 法定代表人:肖雯 联系人:邱湘湘 联系电话: 020-89629099 传真: / 客服电话: 020-89629066 网址: https://www.yingmi.cn/ 15京东肯特瑞基金销售有 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海淀区西三旗建材城中路 12号 17号平房 157 办公地址:北京市亦庄经济开发区科创十一街 18 号 A座 17层 法定代表人:王苏宁 联系人:邢锦超 联系电话: 400988511 传真: 010-89188000 客服电话: 4000988511(个人业务 )/ 4000888816(企 25 明亚价值长青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 业业务 ) 网址: https://kenterui.jd.com 本基金其他代销机构情况详见基金管理人网站列示 二、登记机构 名称:明亚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住所及办公地址:深圳市前海深港合作区桂湾社区桂湾五路 128号前海 深港基金小镇对冲基金中心 501,514 法定代表人:李正清 电话:0755-23626565 传真:0755-23626574 联系人:杨朝伟 三、出具法律意见书的律师事务所 名称:上海市通力律师事务所 住所:上海市银城中路 68号时代金融中心 19楼 办公地址:上海市银城中路 68号时代金融中心 19楼 负责人:俞卫锋 电话:021-31358666 传真:021-31358600 经办律师:陆奇、黎明 联系人:陆奇 四、审计基金财产的会计师事务所 名称: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住所:北京市朝阳区建国门外大街 22号赛特广场五层 26 明亚价值长青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 办公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建国门外大街 22号赛特广场五层 法定代表人:徐华 联系人:邢向宗 联系电话:(010)85665588 传真:(010)85665120 经办注册会计师:邢向宗、罗寿华 27 明亚价值长青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 第六部分基金的募集 一、募集的依据 本基金由基金管理人依照《基金法》、《运作办法》、《销售办法》、 《信息披露办法》、《基金合同》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并经中国证监会2020 年2月25日证监许可[2020]338号文准予注册募集。 本基金为契约型开放式基金。基金存续期限为不定期。募集期自 2020 年 4月 7日至 2020年 4月 21日止,共募集 344,676,590.54份基金份额,募 集户数为 1063户。 28 明亚价值长青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 第七部分基金合同的生效 一、基金备案的条件 本基金自基金份额发售之日起 3个月内,在基金募集份额总额不少于 2 亿份,基金募集金额不少于 2亿元人民币且基金认购人数不少于 200人的条 件下,基金募集期届满或基金管理人依据法律法规及招募说明书可以决定停 止基金发售,并在 10日内聘请法定验资机构验资,自收到验资报告之日起 10日内,向中国证监会办理基金备案手续。 基金募集达到基金备案条件的,自基金管理人办理完毕基金备案手续并 取得中国证监会书面确认之日起,基金合同生效;否则基金合同不生效。基 金管理人在收到中国证监会确认文件的次日对基金合同生效事宜予以公告。 基金管理人应将基金募集期间募集的资金存入专门账户,在基金募集行为结 束前,任何人不得动用。 二、基金合同的生效 本基金合同于 2020年 4月 24日正式生效。自基金合同生效日起,本基 金管理人正式开始管理本基金。 三、基金存续期内的基金份额持有人数量和资产规模 基金合同生效后,连续 20个工作日出现基金份额持有人数量不满 200 人或者基金资产净值低于 5000万元情形的,基金管理人应当在定期报告中 予以披露;连续 60个工作日出现前述情形的,基金管理人应当在 10个工作 日内向中国证监会报告并提出解决方案,如持续运作、转换运作方式、与其 他基金合并或者终止基金合同等,并在 6个月内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进 行表决。法律法规或监管机构另有规定时,从其规定。 29 明亚价值长青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 第八部分基金份额的申购与赎回 一、申购和赎回场所 本基金的申购与赎回将通过销售机构进行。具体的销售网点将由基金管 理人在招募说明书或其他相关公告中列明。基金管理人可根据情况变更或增 减销售机构,并在基金管理人网站公示。若基金管理人或其指定的销售机构 开通电话、传真或网上等交易方式,投资者可以通过上述方式进行申购与赎 回,具体办法由基金管理人另行公告。基金投资者应当在销售机构办理基金 销售业务的营业场所或按销售机构提供的其他方式办理基金份额的申购与 赎回。 二、申购和赎回的开放日及时间 1、开放日及开放时间 投资者在开放日办理基金份额的申购和赎回,具体办理时间为上海证券 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正常交易日的交易时间,但基金管理人根据法律 法规、中国证监会的要求或基金合同的规定公告暂停申购、赎回时除外。若 本基金参与港股通交易且该工作日为非港股通交易日时,则基金管理人可根 据实际情况决定本基金是否开放申购、赎回及转换业务,具体以届时提前发 布的公告为准。 基金合同生效后,若出现新的证券交易市场、证券交易所交易时间变更 或其他特殊情况,基金管理人将视情况对前述开放日及开放时间进行相应的 调整,但应在实施日前依照《信息披露办法》的有关规定在指定媒介上公告。 2、申购与赎回的开始时间及业务办理时间 基金管理人自基金合同生效之日起不超过 3个月开始办理申购,具体业 务办理时间在申购开始公告中规定。 基金管理人自基金合同生效之日起不超过 3个月开始办理赎回,具体业 务办理时间在赎回开始公告中规定。 在确定申购开始与赎回开始时间后,基金管理人应在申购、赎回开放日 前依照《信息披露办法》的有关规定在指定媒介上公告申购与赎回的开始时 30 明亚价值长青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 间。 本基金已于 2020年 5月 25日开放申购和赎回业务。 基金管理人不得在基金合同约定之外的日期或者时间办理基金份额的 申购或者赎回或者转换。投资者在基金合同约定之外的日期和时间提出申 购、赎回或转换申请且登记机构确认接受的,其基金份额申购、赎回或转换 价格为下一开放日基金份额申购、赎回或转换的价格。 三、申购与赎回的原则 1、“未知价 ”原则,即申购、赎回价格以申请当日收市后计算的各类基 金份额净值为基准进行计算; 2、“金额申购、份额赎回 ”原则,即申购以金额申请,赎回以份额申请; 3、当日的申购与赎回申请可以在基金管理人规定的时间以内撤销; 4、基金份额持有人在赎回基金份额时,除指定赎回外,遵循 “先进先出 ” 原则,即登记确认日期在先的基金份额先赎回,登记确认日期在后的基金份 额后赎回,以确定所适用的赎回费率; 5、“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优先 ”原则,即若发生申购、赎回损害基金份 额持有人利益的情形时,基金管理人应当及时暂停申购、赎回业务。 基金管理人可在法律法规允许的情况下,对上述原则进行调整。基金管 理人必须在新规则开始实施前依照《信息披露办法》的有关规定在指定媒介 上公告。 四、申购与赎回的程序 1、申购和赎回的申请方式 投资者必须根据销售机构规定的程序,在开放日的具体业务办理时间内 提出申购或赎回的申请。 投资者在提交申购申请时须按销售机构规定的方式备足申购资金,投资 者在提交赎回申请时须持有足够的基金份额余额,否则所提交的申购、赎回 申请无效。 2、申购和赎回的款项支付 投资者申购基金份额时,必须全额交付申购款项,投资者交付款项,申 31 明亚价值长青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 购申请成立,登记机构确认基金份额时,申购有效。 基金份额持有人递交赎回申请,赎回成立;登记机构确认赎回时,赎回 生效。投资者赎回申请成功后,基金管理人将在 T+7日(包括该日 )内支付 赎回款项。在发生巨额赎回或基金合同约定的延缓支付赎回款项的情形时, 款项的支付办法参照基金合同有关条款处理。 遇交易所或交易市场数据传输延迟、通讯系统故障、银行数据交换系统 故障或其他非基金管理人及基金托管人所能控制的因素影响业务处理流程, 则赎回款项划付时间相应顺延。 3、申购和赎回申请的确认 基金管理人应以交易时间结束前受理有效申购和赎回申请的当天作为 申购或赎回申请日 (T日),在正常情况下,本基金登记机构在 T+1日内对该 交易的有效性进行确认。 T日提交的有效申请,投资者应在 T+2日后 (包括 该日 )及时到销售网点柜台或以销售机构规定的其他方式查询申请的确认情 况。若申购不成立或无效,则申购款项本金退还给投资者。 销售机构对申购、赎回申请的受理并不代表申请一定成功,而仅代表销 售机构确实接收到申请。申购、赎回的确认以登记机构的确认结果为准。对 于申请的确认情况,投资者应及时查询。 基金管理人可以在法律法规和基金合同允许的范围内,对上述业务办理 时间进行调整,并在调整实施前依照《信息披露办法》的有关规定在指定媒 介上公告。 五、申购和赎回的数量限制 1、本基金首次申购和单笔追加申购的最低金额均为 1元,各销售机构 在符合前述规定的前提下,可根据情况调高首次申购和单笔追加申购的最低 金额,具体以销售机构公布的为准,投资人需遵循销售机构的相关规定。本 基金单笔赎回申请不低于 1份基金份额,投资人全部赎回时不受上述限制。 各销售机构在符合上述规定的前提下,可根据情况调高单笔最低赎回份额要 求,具体以销售机构公布的为准,投资人需遵循销售机构的相关规定; 2、当接受申购申请对存量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构成潜在重大不利影响 32 明亚价值长青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 时,基金管理人应当采取设定单一投资人申购金额上限或基金单日净申购比 例上限、拒绝大额申购、暂停基金申购等措施,切实保护存量基金份额持有 人的合法权益。基金管理人基于投资运作与风险控制的需要,可采取上述措 施对基金规模予以控制。具体见基金管理人相关公告; 3、本基金投资人在单个交易账户的最低基金份额不低于 1份,若由于 基金份额减少类业务(如赎回、转换出等)导致投资人单个交易账户基金份 额余额不足 1份时,基金管理人有权将投资人在该账户保留的本基金份额一 次性全部赎回; 4、本基金不对单个投资人累计持有的基金份额上限进行限制,但法律 法规或监管要求另有规定的除外; 5、基金管理人可在法律法规允许的情况下,调整上述规定申购金额和 赎回份额等数量限制。基金管理人必须在调整前依照《信息披露办法》的有 关规定在指定媒介上公告。 六、申购费用和赎回费用 1、本基金 A类基金份额在申购时收取申购费, C类基金份额在申购时 不收取申购费。本基金 A类基金份额的申购费率如下: 单笔申购金额( M)申购费率 M< 100万元 1.00% 100万元 ≤M< 200万元 0.60% 200万元 ≤M< 500万元 0.20% M≥500万元1000元 /笔 (注: M:申购金额;单位:元) 投资者重复申购 A类基金份额的,须按每笔认购所对应的费率档次分别 计算。 申购费用由申购 A类基金份额的投资者承担,不列入基金财产,主要 用于本基金的市场推广、销售、登记等各项费用。 2、赎回费 赎回费用由赎回基金份额的基金份额持有人承担,在基金份额持有人赎 33 明亚价值长青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 回基金份额时收取。赎回费用归入基金财产的比例依照相关法律法规设定, 本基金的赎回费率如下: 持有基金份额期限( Y)A类份额赎回费率C类份额赎回费率 Y< 7日 1.50% 1.50% 7日 ≤Y< 30日 0.75% 0.50% 30日 ≤Y< 6个月 0.50% 0Y≥6个月 0 0 (注:一个月为 30日) 对持续持有 A类基金份额时间少于 30日的投资人,将赎回费全额计入 基金财产;对持续持有 A类份额时间不少于 30日但少于 3个月的投资人, 将不低于赎回费总额的 75%计入基金财产;对持续持有 A类基金份额时间 不少于 3个月但少于 6个月的投资人,将不低于赎回费总额的 50%计入基金 财产。 对持有 C类基金份额的投资人收取的赎回费全额计入基金财产。 3、基金管理人可以在基金合同约定的范围内调整费率或收费方式,并 最迟应于新的费率或收费方式实施日前依照《信息披露办法》的有关规定在 指定媒介上公告。 4、基金管理人可以在不违反法律法规规定及基金合同约定的情形下根 据市场情况制定基金促销计划,定期或不定期地开展基金促销活动。在基金 促销活动期间,按相关监管部门要求履行必要手续后,基金管理人可以适 当调低基金的销售费率,并进行公告。 5、当本基金各类基金份额发生大额申购或赎回情形时,基金管理人可 以采用摆动定价机制,以确保基金估值的公平性。具体处理原则与操作规范 遵循相关法律法规以及监管部门、自律规则的规定。 七、申购份额与赎回金额的计算 1、本基金申购份额的计算: 申购的有效份额为净申购金额除以当日的该类基金份额净值,有效份额 34 明亚价值长青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 单位为份,申购份额计算结果按四舍五入方法,保留到小数点后 2位,由此 产生的收益或损失由基金财产承担。 (1)A类基金份额的计算 当申购费用适用比例费率时,申购份数的计算方法如下: 净申购金额 =申购金额 /(1+申购费率) 申购费用 =申购金额 -净申购金额 申购份额 =净申购金额 /T日 A类基金份额净值 当申购费用为固定金额时,申购份数的计算方法如下: 申购费用=固定金额 净申购金额 =申购金额-申购费用 申购份数=净申购金额 /T日 A类基金份额净值 (2)C类基金份额的计算 申购份额 =申购金额 /T日 C类基金份额净值 例一:某投资者投资 5,000元申购本基金 A类基金份额,对应费率为 1.00%,假设申购当日 A类基金份额净值为 1.1280元,则其可得到的申购份 额为: 净申购金额 =5,000/(1+1.00%)=4,950.50元 申购费用 =5,000-4,950.50=49.50元 申购份数 =4950.50/1.1280=4,388.74份 即:该投资者投资 5,000元申购本基金 A类基金份额,假设申购当日 A 类基金份额净值为 1.1280元,则可得到 4,388.74份 A类基金份额。 例二:某投资者投资 2,000元申购本基金 C类基金份额,假设申购当日 C类基金份额净值为 1.1280元,则其可得到的申购份额为: 申购份额 =2,000/1.1280=1,773.05份 即:该投资者投资 2,000元申购本基金 C类基金份额,假设申购当日 C 类基金份额净值为 1.1280元,则可得到 1,773.05份 C类基金份额。 2、本基金赎回金额的计算: 赎回金额为按实际确认的有效赎回份额乘以当日该类基金份额净值并 35 明亚价值长青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 扣除相应的费用,赎回金额单位为元,计算公式: 赎回总金额 =赎回份额 ×T日该类基金份额净值 赎回费用 =赎回总金额 ×赎回费率 净赎回金额 =赎回总金额 -赎回费用 上述计算结果均按四舍五入的方法,保留到小数点后 2位,由此产生的 收益或损失由基金财产承担。 例三:某基金份额持有人持有本基金 A类基金份额 10,000份五天后决 定赎回,对应的赎回费率为 1.50%,假设赎回当日 A类基金份额净值是 1.1480 元,则可得到的净赎回金额为: 赎回总金额 =10,000×1.1480=11,480元 赎回费用 =11,480×1.50%=172.20元 净赎回金额 =11,480-172.20=11,307.80元 即:该基金份额持有人持有本基金 A类基金份额 10,000份五天后赎回, 假设赎回当日 A类基金份额净值是 1.1480元,则可得到的净赎回金额为 11,307.80元。 3、基金份额净值的计算: 本基金各类基金份额净值的计算,均保留到小数点后 4位,小数点后第 5位四舍五入,由此产生的收益或损失由基金财产承担。 T日的基金份额净 值在当天收市后计算,并在 T+1日内公告。遇特殊情况,经履行适当程序, 可以适当延迟计算或公告。 八、拒绝或暂停申购的情形 发生下列情况时,基金管理人可拒绝或暂停接受投资者的申购申请: 1、因不可抗力导致基金无法正常运作。 2、发生基金合同规定的暂停基金资产估值情况时。 3、证券、期货交易所交易时间非正常停市,导致基金管理人无法计算 当日基金资产净值或者无法办理申购业务。 4、基金管理人接受某笔或某些申购申请可能会影响或损害现有基金份 额持有人利益或对存量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构成潜在重大不利影响时。 36 明亚价值长青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 5、基金管理人接受某笔或者某些申购申请有可能导致单一投资者持有 基金份额的比例达到或者超过 50%,或者变相规避 50%集中度时。 6、基金资产规模过大,使基金管理人无法找到合适的投资品种,或其 他可能对基金业绩产生负面影响,或发生其他损害现有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 的情形。 7、当前一估值日基金资产净值 50%以上的资产出现无可参考的活跃市 场价格且采用估值技术仍导致公允价值存在重大不确定性时,经与基金托管 人协商确认后,基金管理人应当采取暂停接受基金申购申请的措施。 8、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基金销售机构或登记机构的异常情况导 致基金销售系统、基金登记系统或基金会计系统无法正常运行。 9、申请超过基金管理人设定的基金总规模、单日净申购比例上限、单 一投资者单日或单笔申购金额上限。 10、法律法规规定或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发生上述第 1、2、3、6、7、8、10项暂停申购情形之一且基金管理人 决定暂停申购时,基金管理人应当根据有关规定在指定媒介上刊登暂停申购 公告。如果投资者的申购申请全部或部分被拒绝,被拒绝的申购款项本金将 退还给投资者。在暂停申购的情况消除时,基金管理人应及时恢复申购业务 的办理。 九、暂停赎回或延缓支付赎回款项的情形 发生下列情形时,基金管理人可暂停接受投资者的赎回申请或延缓支付 赎回款项: 1、因不可抗力导致基金管理人不能支付赎回款项。 2、发生基金合同规定的暂停基金资产估值情况时,基金管理人可暂停 接收投资者的赎回申请或延缓支付赎回款项。 3、证券、期货交易所交易时间非正常停市,导致基金管理人无法计算 当日基金资产净值或者无法办理赎回业务。 4、连续两个或两个以上开放日发生巨额赎回。 5、继续接受某笔或某些赎回申请将损害现有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的情 37 明亚价值长青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 形时。 6、当前一估值日基金资产净值 50%以上的资产出现无可参考的活跃市 场价格且采用估值技术仍导致公允价值存在重大不确定性时,经与基金托管 人协商确认后,基金管理人暂停基金估值并采取延缓支付赎回款项或暂停接 受基金赎回申请的措施。 7、法律法规规定或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发生上述第 5项情形之外的情形之一且基金管理人决定暂停接受基金 份额持有人的赎回申请或者延缓支付赎回款项时,基金管理人应在当日报中 国证监会备案,已确认的赎回申请,基金管理人应足额支付;如暂时不能足 额支付,应将可支付部分按单个账户申请量占申请总量的比例分配给赎回申 请人,未支付部分可延期支付。若出现上述第 4项所述情形,按基金合同的 相关条款处理。基金份额持有人在申请赎回时可事先选择将当日可能未获受 理部分予以撤销。在暂停赎回的情况消除时,基金管理人应及时恢复赎回业 务的办理并公告。 十、巨额赎回的情形及处理方式 1、巨额赎回的认定 若本基金单个开放日内的基金份额净赎回申请 (赎回申请份额总数加上 基金转换中转出申请份额总数后扣除申购申请份额总数及基金转换中转入 申请份额总数后的余额 )超过前一开放日的基金总份额的 10%,即认为是发 生了巨额赎回。 2、巨额赎回的处理方式 当基金出现巨额赎回时,基金管理人可以根据基金当时的资产组合状况 决定全额赎回或部分延期赎回。 (1)全额赎回:当基金管理人认为有能力支付投资者的全部赎回申请 时,按正常赎回程序执行。 (2)部分延期赎回:当基金管理人认为支付投资者的赎回申请有困难 或认为因支付投资者的赎回申请而进行的财产变现可能会对基金资产净值 造成较大波动时,基金管理人在当日接受赎回比例不低于上一开放日基金总 38 明亚价值长青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 份额的 10%的前提下,可对其余赎回申请延期办理。对于当日的赎回申请, 应当按单个账户赎回申请量占赎回申请总量的比例,确定当日受理的赎回份 额;对于未能赎回部分,投资者在提交赎回申请时可以选择延期赎回或取消 赎回。选择延期赎回的,将自动转入下一个开放日继续赎回,直到全部赎回 为止;选择取消赎回的,当日未获受理的部分赎回申请将被撤销。延期的赎 回申请与下一开放日赎回申请一并处理,无优先权并以下一开放日的该类基 金份额净值为基础计算赎回金额,以此类推,直到全部赎回为止。如投资者 在提交赎回申请时未作明确选择,投资者未能赎回部分作自动延期赎回处 理。部分延期赎回不受单笔赎回最低份额的限制。 (3)当基金出现巨额赎回时,在单个基金份额持有人赎回申请超过前 一开放日基金总份额 20%的情形下,基金管理人可以采取具体措施对其赎 回申请进行延期办理。基金管理人可以先行对该单个基金份额持有人超出前 一开放日基金总份额 20%的赎回申请实施延期办理,而对该单个基金份额 持有人前一开放日基金总份额 20%以内(含 20%)的赎回申请与其他投资 者的赎回申请按上述 “(1)全额赎回 ”或“(2)部分延期赎回 ”方式处理:当 基金管理人认为有能力支付投资者的全部赎回申请时,按正常赎回程序执 行;当基金管理人认为支付投资者的赎回申请有困难或认为因支付投资者的 赎回申请而进行的财产变现可能会对基金资产净值造成较大波动时,按单个 账户赎回申请量占赎回申请总量的比例,确定当日受理的赎回份额。 对于未能赎回部分,投资者在提交赎回申请时可以选择延期赎回或取消 赎回,选择延期赎回的,将自动转入下一个开放日继续赎回,直到全部赎回 为止;选择取消赎回的,当日未获受理的部分赎回申请将被撤销。延期的赎 回申请与下一开放日赎回申请一并处理,无优先权并以下一开放日的该类基 金份额净值为基础计算赎回金额,以此类推,直到全部赎回为止。如投资者 在提交赎回申请时未作明确选择,投资者未能赎回部分作自动延期赎回处 理。部分延期赎回不受单笔赎回最低份额的限制。 (4)暂停赎回:连续 2个开放日以上(含本数)发生巨额赎回,如基 金管理人认为有必要,可暂停接受基金的赎回申请;已经接受的赎回申请可 39 明亚价值长青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 以延缓支付赎回款项,但不得超过 20个工作日,并应当在指定媒介上进行 公告。 3、巨额赎回的公告 当发生上述巨额赎回并且基金管理人依据“( 2)部分延期赎回”进行 延期办理时,基金管理人应当通过邮寄、传真或者招募说明书规定的其他方 式在 3个交易日内通知基金份额持有人,说明有关处理方法,并在 2个工作 日内在指定媒介上刊登公告。 十一、暂停申购或赎回的公告和重新开放申购或赎回的公告 1、发生上述暂停申购或赎回情况的,基金管理人应在规定期限内在指 定媒介上刊登暂停公告。 2、如发生暂停的时间为 1日,基金管理人应于重新开放日,在指定媒 介上刊登基金重新开放申购或赎回公告,并公布最近 1个开放日的各类基金 份额净值。 3、如发生暂停的时间超过 1日,基金管理人可以根据暂停申购或赎回 的时间,依照《信息披露办法》的有关规定,最迟于重新开放日在指定媒介 刊登重新开放申购或赎回的公告;也可以根据实际情况在暂停公告中明确重 新开放申购或赎回的时间,届时不再另行发布重新开放的公告。 十二、基金转换 基金管理人可以根据相关法律法规以及基金合同的规定决定开办本基 金与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其他基金之间的转换业务,基金转换可以收取一定的 转换费,相关规则由基金管理人届时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基金合同的规定制 定并公告,并提前告知基金托管人与相关机构。 十三、基金的非交易过户 基金的非交易过户是指基金登记机构受理继承、捐赠和司法强制执行等 情形而产生的非交易过户以及登记机构认可、符合法律法规的其它非交易过 户。无论在上述何种情况下,接受划转的主体必须是依法可以持有本基金基 金份额的投资者。 继承是指基金份额持有人死亡,其持有的基金份额由其合法的继承人继 40 明亚价值长青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 承;捐赠指基金份额持有人将其合法持有的基金份额捐赠给福利性质的基金 会或社会团体;司法强制执行是指司法机构依据生效司法文书将基金份额持 有人持有的基金份额强制划转给其他自然人、法人或其他组织。办理非交易 过户必须提供基金登记机构要求提供的相关资料,对于符合条件的非交易过 户申请按基金登记机构的规定办理,并按基金登记机构规定的标准收费。 十四、基金份额的转让 在法律法规允许且条件具备的情况下,基金管理人可受理基金份额持有 人通过中国证监会认可的交易场所或者交易方式进行份额转让的申请并由 登记机构办理基金份额的过户登记。基金管理人拟受理基金份额转让业务 的,将提前在指定媒介公告相关的业务规则,基金份额持有人应根据基金管 理人届时公告的业务规则办理基金份额转让业务。 十五、基金的转托管 基金份额持有人可办理已持有基金份额在不同销售机构之间的转托管, 基金销售机构可以按照规定的标准收取转托管费。 十六、定期定额投资计划 基金管理人可以为投资者办理定期定额投资计划,具体规则由基金管理 人另行规定。投资者在办理定期定额投资计划时可自行约定每期扣款金额, 每期扣款金额必须不低于基金管理人在相关公告或更新的招募说明书中所 规定的定期定额投资计划最低申购金额。 基金管理人已于 2020年 5月 25日起开通本基金的定投业务,具体内容 详见 2020年 5月 20日发布的《明亚价值长青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开放日常 申购、赎回及定期定额申购业务的公告》和其他有关本基金定投业务公告。 十七、基金份额的冻结和解冻 基金登记机构只受理国家有权机关依法要求的基金份额的冻结与解冻, 以及登记机构认可、符合法律法规的其他情况下的冻结与解冻。基金账户或 基金份额被冻结的,被冻结基金份额所产生的权益一并冻结,被冻结部分份 额仍然参与收益分配,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除外。 十八、实施侧袋机制期间本基金的申购与赎回 41 明亚价值长青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 本基金实施侧袋机制的,本基金的申购和赎回安排详见本招募说明书 “侧袋机制”章节或届时发布的相关公告。 十九、基金份额的质押或其他业务 如相关法律法规允许登记机构办理基金份额的质押业务或其他基金业 务,登记机构有权制定和实施相应的业务规则。 42 明亚价值长青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 第九部分基金的投资 一、投资目标 本基金秉承价值投资的理念,通过选股策略结合资产配置策略,在控制 投资风险的前提下,力求实现基金资产的长期、稳定增值。 二、投资范围 本基金的投资范围主要为具有良好流动性的金融工具,包括国内依法发 行上市的股票(包括中小板、创业板及其他经中国证监会核准上市的股票)、 港股通标的股票、债券(含国债、金融债、企业债、公司债、央行票据、中 期票据、短期融资券、超短期融资券、政府支持机构债、地方政府债及其他 经中国证监会允许投资的债券或票据)、货币市场工具(含同业存单等)、 债券正逆回购、银行存款(包括定期存款、协议存款、通知存款等)、股指期 货以及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允许基金投资的其他金融工具(但须符合中国 证监会的相关规定)。 如法律法规或监管机构以后允许基金投资其他品种,基金管理人在履行 适当程序后,可以将其纳入投资范围。 基金的投资组合比例为:股票资产占基金资产的 45%-90%,其中,投资 于港股通标的股票的投资比例不超过股票资产的 50%;每个交易日日终在扣 除股指期货合约需缴纳的保证金后,本基金持有的现金或到期日在一年以内 的政府债券的比例不低于基金资产净值的 5%。 如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变更上述投资品种的比例限制,基金管理人在 履行适当程序后,可以调整上述投资品种的投资比例。 三、投资策略 1、大类资产配置策略 本基金通过各大类资产的预期收益率和风险收益特征的相对变化,形成 对不同大类资产市场的预测和判断,在基金合同约定的范围内确定固定收益 类资产、权益类资产和现金等的配置比例。 2、A股股票投资策略 43 明亚价值长青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 本基金坚持自下而上的价值投资理念,通过深入的研究,对个股和所处 行业形成本质的理解,深入挖掘个股的投资机会。 (1)行业分析: 本基金将重点考察行业的行业估值水平、收益率水平、竞争优势、运行 周期等层面,关注具有良好投资机会并动态调整行业配置。 (2)个股精选: 本基金结合定性分析和定量分析的方法选择估值合理、具有长期竞争优 势的个股进行投资。 个股精选重点关注以下四个方面:1)企业的长期竞争优势:包括产品 或服务的竞争力、品牌忠诚度、进入壁垒等;2)公司管理情况:包括公司 治理结构、经营管理模式、管理水平、诚信水平;3)财务报表的各项指标 健康:包括经营现金流,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营业收入,营业成本, 费用,投资收益,经营利润,资产负债率,分红率,总资产回报率与净资产 回报率等;4)合理的估值水平:主要考察企业基本面变化和估值的匹配度, 聚焦于足够“安全边际”的投资标的。 本基金将综合评估行业和个股的情况,动态调整行业和个股的配置比 例。 3、港股通标的股票投资策略 本基金将采用“自下而上”精选个股的策略,科学配置流动性较好、估 值合理、具备核心竞争力的上市公司。 本基金将仅通过港股通投资于香港股票市场,不使用合格境内机构投资 者(QDII)境外投资额度进行境外投资。 4、固定收益投资策略 (1)目标久期策略及凸性控制: 在组合的久期选择方面,本基金将综合分析各宏观变量的分析,判断其 对市场利率水平的影响方向和程度,从而确定本基金固定收益投资组合久期 的合理范围,并且动态调整本基金的目标久期。本基金将通过严格的凸性分 析对目标久期策略进行适当的补充和修正。 44 明亚价值长青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 (2)债券信用分析策略: 本基金将对不同债券的信用等级进行评估,深入挖掘债券的投资价值, 增强本基金的收益。 5、股指期货投资策略 本基金在进行股指期货投资时,将根据风险管理原则,以对冲或套期保 值为目的进入组合,采用流动性好、交易活跃的期货合约,通过对证券市场 和期货市场运行趋势的研究,结合股指期货的定价模型寻求其合理的估值水 平,与现货资产进行匹配,通过多头或空头套期保值等策略进行套期保值操 作。 四、投资限制 1、组合限制 基金的投资组合应遵循以下限制: (1)本基金股票投资比例为基金资产的45%-90%,其中,投资于港股通 标的股票的投资比例不超过股票资产的50%; (2)每个交易日日终在扣除股指期货合约需缴纳的交易保证金后,本基 金持有现金或者到期日在一年以内的政府债券的比例不低于基金资产净值的 5%,其中,现金不包括结算备付金、存出保证金、应收申购款等; (3)本基金持有一家公司发行的证券(A股与H股合并计算),其市值不 超过基金资产净值的10%; (4)本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全部基金持有一家公司发行的证券(A股与H 股合并计算),不超过该证券的10%; (5)基金财产参与股票发行申购,本基金所申报的金额不超过本基金的 总资产,本基金所申报的股票数量不超过拟发行股票公司本次发行股票的总 量; (6)本基金进入全国银行间同业市场进行债券回购的资金余额不得超过 基金资产净值的40%,进入全国银行间同业市场进行债券回购的最长期限为1 年,债券回购到期后不得展期; (7)本基金参与股指期货交易的,应当遵循下列限制: 1)本基金在任何交易日日终,持有的买入股指期货合约价值与有价证券 45 明亚价值长青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 (未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