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元顺安医疗健康混合A : 金元顺安医疗健康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份额发售公告
金元顺安医疗健康混合型证券投资 基金 基金份额发售公告 基金管理人:金元顺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 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二零二 一 年 四 月 目录 目录 ................................ ................................ ................................ ................................ 1 重要提示 ................................ ................................ ................................ ........................ 2 一、本次募集基本情况 ................................ ................................ ................................ 5 二、个人投资者的开户与认购程序 ................................ ................................ ............ 9 三、机构投资者的开户与认购程序 ................................ ................................ .......... 14 四、清算与交割 ................................ ................................ ................................ .......... 19 五、基金资产的验资与基金合同生效 ................................ ................................ ...... 20 六、本次募集当事人或中介机构 ................................ ................................ .............. 21 重要提示 1 、 金元顺安医疗健康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 以 下简称 “ 本基金 ” )的募集已 获中国证监 会 证监许可 【 20 20 】 2 821 号 文 注册 。中国证监会对本基金的 注册 并 不代表中国证监会对本基金的 投资价值、市场前景和 收益作出实质性判断、推荐 或者保证。 2 、 本基金是契约型开放式、 混合 型证券投资基金 。 3 、本基金的基金管理人和登记机构为金元顺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以 下简 称 “ 本公司 ” ),基金托管人为 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 以 下简称 “ 平安 银行 ” )。 4 、 本基金募集对象指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可投资于证券投资基金的个人投 资者、机构投资者和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以及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允许购买证 券投资基金的其他投资人 。 5 、 本基金自 202 1 年 4 月 28 日至 202 1 年 7 月 27 日通过基金份额发售机构 公开发售。本基金的募集期限不超过 3 个月,自基金份额开始发售之日起计算。 本公司也可根据基金销售情况在募集期限内适当延长或缩短基金发售时间,并及 时公告。 6 、 本基金的基金份额发售机构包括本公司的直销机构和本公司指定的 代销 机构。本公司指定的 代销 机构详见本公告“ 六 (三)基金份额发售机构”。基金 份额发售机构办理本基金开户、认购等业务的网点、日期、时间和程序等事项参 照各基金份额发售机构的具体规定。 在募集期间,除本公告所列的 代销 机构外, 如本基金增加其他 代销 机构 的,本公司将及时登载于基金管理人网站。 7 、 投资者在首次认购本基金时,需按基金份额发售机构的规定,提出开立 本公司基金账户和销售机构交易账户的申请。除法律法规另有规定外,一个投资 者只能开立和使用一个基金账户,已经开立本公司基金账户的投资者可免予申请 开立基金账户。 投资者应保证用于认购的资金来源合法,投资者应有权自行支配,不存在任 何法律上、合约上或其他方面的障碍。投资者已提交的身份证件或身份证明文件 如已过有效期,请及时办理相关更新手续,以免影响认购。 8 、 本基金根据认购 / 申购费及销售服务费收取方式的不同,将基金 份额分为 不同的类别。在投资者认 / 申购基金时收取认购 / 申购费,但不从本类别基金资产 中计提销售服务费的基金份额,称为 A 类基金份额;在投资者认 / 申购基金份额 时不收取认购 / 申购费,而从本类别基金资产中计提销售服务费的基金份额,称 为 C 类基金份额。 9 、本基金认购以金额申请。本基金每份 A 类、 C 类基金份额初始面值均为 1.00 元,认购价格均为 1.00 元。投资者认购基金份额时,需按基金份额发售机 构规定的方式全额交付认购款项。投资者可以多次认购本基金份额,累计认购金 额不设上限。认购申请受理完成后,投资者不得撤销。 1 0 、基金份 额发售机构销售网点受理认购申请并不表示对该申请的成功确 认,而仅代表销售网点确实收到了认购申请。申请是否成功应以登记机构的确认 为准。投资者应在基金合同生效后到其办理认购业务的销售网点查询最终确认情 况和有效认购份额。基金管理人及基金份额发售机构不承担对确认结果的通知义 务,投资者本人应主动查询认购申请的确认结果。 1 1 、 有效认购款项在募集期间产生的利息将折算为基金份额归基金份额持有 人所有,其中利息转份额以登记机构的记录为准。 募集资金利息的计算结果按照四舍五入方式,保留小数点后两位,由此产生 的收益或损失由基金财产 承担。 1 2 、 本公告仅对本基金募集的有关事项和规定予以说明。投资者欲了解本基 金的详细情况 , 请详细阅读登载于本公司网站( www.jysa99.com )和中国证监会 基金电子披露网站( http://eid.csrc.gov.cn/fund )的《 金元顺安医疗健康混 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招募说明书》 ( 以下简称“招募说明书” ) 和《 金元顺安医疗健 康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基金合同》 ( 以下简称“基金合同” ) 等法律文件。本基金 的基金合同及招募说明书提示性公告和本公告将刊登在 《 中国证券报 》 。本基金 的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及本公告同时发布在本 公司网站( www.jysa99.com )。 投资人亦可通过本公司网站了解本基金发售的相关事宜,下载基金业务申请表 格。 1 3 、投资者如有任何问题,请拨打本公司的客户服务电话( 400 - 666 - 0666 或 021 - 61601898 )咨询认购事宜。 1 4 、风险提示 本基金为混合型基金,其预期风险收益水平高于债券型基金及货币市场基 金,低于股票型基金。本基金投资于证券、期货市场,基金净值会因为证券、期 货市场波动等因素产生波动。投资本基金可能遇到的风险包括:受政策、经济周 期、利率等因素影响而形成的系统性风险;基金管理人在基金 管理实施过程中产 生的管理风险;由于基金投资者连续大量赎回基金产生的流动性风险及本基金特 有的风险等。此外,本基金的投资范围中包括资产支持证券、国债期货、股指期 货,可能增加本基金总体风险水平。 在正常市场环境下本基金的流动性风险适中。在特殊市场条件下,如证券市 场的成交量发生急剧萎缩、基金发生巨额赎回以及其他未能预见的特殊情形下, 可能导致基金资产变现困难或变现对证券资产价格造成较大冲击,发生基金份额 净值波动幅度较大、无法进行正常赎回业务、基金不能实现既定的投资决策等风 险。 投资有风险,投资者在投资本基金前,请认真 阅读本基金的招募说明书、基 金产品资料概要和基金合同等信息披露文件,全面认识本基金产品的风险收益特 征和产品特征,充分考虑自身的风险承受能力,理性判断市场,自主判断基金的 投资价值,对认购(或申购)基金的意愿、时机、数量等投资行为作出独立决策, 承担基金投资中出现的各类风险。 本基金管理人提醒投资人基金投资的“买者自负”原则,在做出投资决策后, 基金运营状况与基金净值变化引致的投资风险,由投资人自行负担。敬请投资人 在购买基金前认真考虑、谨慎决策。 基金的过往业绩并不预示其未来表现,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其他基金的业绩并 不构 成对本基金业绩表现的保证。 基金管理人依照恪尽职守、诚实信用、谨慎勤勉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财产, 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 1 5 、 本公司可综合各种情况对发售安排做适当调整。本公司拥有对本基金份 额发售公告的最终解释权。 一、本次募集基本情况 (一)基金 的基本信息 基金名称: 金元顺安医疗健康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 基金代码: 007861 ,基金简称: 金元顺安医疗健康混合 A ) ( 基金代码: 007862 , 基金简称: 金元顺安医疗健康混合 C ) (二)基金类型 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三)基金运作方式 契约 型开放式 (四)基金存续期限 不定期 (五) 基金份额的类别设置 本基金根据认购 / 申购费及销售服务费收取方式的不同,将基金份额分为不 同的类别。在投资者认 / 申购基金时收取认购 / 申购费,但不从本类别基金资产中 计提销售服务费的基金份额,称为 A 类基金份额;在投资者认 / 申购基金份额时 不收取认购 / 申购费,而从本类别基金资产中计提销售服务费的基金份额,称为 C 类基金份额。 A 类、 C 类基金份额分别设置代码,分别计算和公告各类基金份额净值和各 类基金份额累计净值。 ( 六 )基金份额 发售 面值 基金份额 发售 面值为 1.00 元人民币 。 ( 七 )募集对象 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可投资于证券投资基金的个人投资者、机构投资者和合 格境外机构投资者以及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允许购买证券投资基金的其他投 资人。 ( 八 ) 基金的最低募集份额总额 本基金的最低募集份额总额为 2 亿份 。 ( 九 ) 基金份额发售机构 本公司直销机构和本公司指定的 代销 机构,本公司直销机构详见本公告“ 六 (三) 1 、直销机构”,本公司指定的 代销 机构详见本公告“ 六 (三)基金份额发 售机构”。 ( 十 ) 募集时间安排 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本基金的募集期 限 为自基金份额发售之日起不 超过三个月。 本基金的募集 时间自 20 2 1 年 4 月 28 日起至 20 2 1 年 7 月 27 日止。 基金管理人可根据基金销售情况在募集期限内适当延长、缩短或调整基金的 发售时间,并及时公告。如遇突发事件,以上募集安排可以适当调整。 (十 一 )认购方式与费用及计算公式 1 、 认购以金额申请。投资者认购基金份额时,需按销售机构规定的方式全 额交付认购款项,投资者可以多次认购本基金份额。认购一经受理不得撤销。 2 、 认购费用 募集期投资人可以多次认购本基金基金份额,A类基金份额认购费用按每笔 认购申请单独计算。 基金投资人认购A类基金份额收取认购费用,即在认购时支付认购费用。基 金投资人认购C类基金份额不收取认购费用,而是从该类别基金资产中计提销售 服务费。 本基金A类基金份额的认购费率如下表所示: 认购金额(M) A类基金份额认购费率 M < 100 万 1.20 % 100 万 ≤ M < 2 00 万 0.80 % 2 00 万≤ M < 500 万 0. 50 % M ≥ 5 00 万 每笔 1,000 元 本基金认购费由认购A类基金份额的投资人承担,不列入基金财产。认购费 用用于本基金的市场推广、销售、登记等募集期间发生的各项费用。投资人可以 多次认购本基金,以每笔认购申请单独计算费用。 3 、认购份额的计算 1 )投资人在认购本基金 A 类基金份额时缴纳认购费用,认购份额计算方法 如下: 净认购金额=认购金额 / ( 1 +认购费率) 认购费用=认购金额-净认购金额 认购份额=(净认购金额+认购利息) / 基金份额发售面值 认购费用为固定金额时,认购份额的计算方法如下: 认购费用=固定金额 净认购金额=认购金额-认购费用 认购份额=(净认购金额+认购利息) / 基金份额发售面值 认购份额的计算保留到小数点后 2 位,小数点 2 位以后的部分四舍五入,由 此误差产生的收益或损失由基金财产承担。 例:某投资人投资 5 万元认购本基金 A 类基金份额,如果认 购期内认购资金 获得的利息为 5 .00 元,则可得到的认购份额为: 净认购金额= 50,000/ ( 1 + 1.20 % )= 49 , 407.11 元 认购费用= 50,000 - 49,407.11 = 592.89 元 认购份额=( 49,407.11 + 5 .00 ) /1.00 = 49 , 412.11 份 即:投资人投资 5 万元认购本基金 A 类基金份额,如果认购期内认购资金获 得的利息为 5 .00 元,则其可得到 49,412.11 份 A 类基金份额。 2 )投资人认购本基金 C 类基金份额不收取认购费用。 投资人的认购份额的计算方式如下: 认购份额= ( 认购金额+认购期 利息 )/ 基金份额发售面值 例:某投资人投资 5 万元认购本基金 C 类基金份额,如果认购期内认购资金 获得的利息为 5.00 元,则可得到的认购份额为: 认购份额=( 50,000 + 5.00 ) /1.00 = 50,005.00 份 即该投资人投资 50,000 元本金认购 C 类基金份额可得到 50,005.00 份 C 类 基金份额。 (十 二 )认购 的数额约定 在募集期内,投资者在其他销售机构单笔认购的最低金额为人民币 10 元, 追加认购最低金额为人民币 1.00 元;通过直销机构认购,个人投资者首次最低 认购金额为人民币 1 万 元,追加认购的单笔最低限额为人 民币 1 , 00 0 元;机构投 资者首次最低认购金额为人民币 50 万元,追加认购的单笔最低限额为人民币 1 万元。通过基金管理人的网上交易系统认购,首次最低认购金额为人民币 10 元, 追加认购的单笔最低限额为人民币 1.00 元。 基金管理人对募集期间单个投资者累计持有的基金份额不设上限。但如本基 金单个投资人累计认购的基金份额数达到或者超过基金总份额的 50% ,基金管理 人可以采取比例确认等方式对该投资人的认购申请进行限制。基金管理人接受某 笔或者某些认购申请有可能导致投资者变相规避前述 50% 比例要求的,基金管理 人应当拒绝该等全部或者 部分认购申请。投资人认购的基金份额数以基金合同生 效后登记机构的确认为准。 二、个人投资者的开户与认购程序 (一)直销机构 1 、本公司直销中心受理个人投资者的开户与认购申请,首次认购的金额不 低于人民币 1 万 元,追加认购的单笔最低限额为人民币 1 , 0 0 0 元。 2 、业务办理时间: 基金募集日 9 : 30 - 16 : 30 (周六、周日和法定节假日不受理)。 3 、个人投资者办理基金交易账户和基金账户开户申请时须提交下列材料: ( 1 ) 填妥的经本人签章 / 签字确认的《开放式基金账户业务申请表(个人 版)》 ; ( 2 ) 经本人签章 / 签字确认的《 公募基金风险揭示书》 ; ( 3 ) 经本人签章 / 签字确认的《个人税收居民身份声明文件》 ; ( 4 ) 经本人签章 / 签字确认的个人《风险承受能力调查表》 。 ( 5 )经本人签章 / 签字确认的《传真交易协议书》(如需要传真交易); ( 6 )本人有效身份证原件、复印件(正反面)及签名; ( 7 )同名银行存折或银行卡及复印件(正反面)。 . 本人及代办人有效身份证件原件、复印件及签名、公证处的公证书、授 权委托书(仅适用于代办情况)。 注:指定银行账户是指投资者开户时预留的作为赎回、分红、以及认购 / 申 购无效资金退款的结算汇入账户,银行账户名称 必须同投资者基金账户的户名一 致。 已开立本公司基金账户的个人投资者无需再次开立基金账户,但办理业务时 需提供基金账户号和身份证件。 4 、个人投资者办理认购申请时须提交下列材料: ( 1 )填妥并经本人签章 / 签字的 《 开放式基金交易业务申请表 》 ; ( 2 )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原件及复印件; ( 3 )加盖银行受理章的银行划款回单联原件及复印件或等效力的证明文件 (适用于认 / 申购基金时)。 5 、认购资金的划拨 ( 1 )个人投资者办理认购前应将足额资金通过银行汇入下列任一银行账户: 账户名称:金元顺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账号: 10011 41529025701365 开户银行:中国工商银行上海市 未来资产大厦 支行 账户名称:金元顺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账号: 31001520313050012664 开户银行:中国建设银行上海市浦东分行 账户名称:金元顺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账号: 441659213533 开户银行: 中国银行上海市上海中心大厦支行 账户名称:金元顺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账号: 216089243610001 开户银行:招商银行上海市分行营业部 账户名称:金元顺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账号: 310066577018150019209 开户银行:交通银行上海市交银大厦支行 账户名称:金元顺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账号: 03492300040006269 开户银行:中国农业银行上海市卢湾支行 账户名称:金元顺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账号: 70070122000223232 开户银行: 宁波 银行上海浦东支行营业部 账户名称:金元顺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账号: 698110219 开户银行:中国民生银行上海分行营业部 账户名称:金元顺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账号: 1001190729013405344 开户银行: 工行第二营业部营业厅 ( 2 )汇款时,客户 须注意以下事项: 1 )客户应在 “ 汇款人 ” 栏中填写其在金元顺安直销中心开户时登记的名称; 2 )汇款时应提示银行柜台人员准确完整地传递汇款信息,包括汇款人和用 途栏内容; 3 )为确保客户资金及时准确入账,建议客户将加盖银行业务受理章的汇款 单据传真至直销中心。 ( 3 )个人投资者应在认购申请当日 16 : 30 之前将资金足额汇入前述账户。 6 、交易中的注意事项 本公司直销中心不受理投资者以现金方式提出的认购申请。投资者开立基金 账户的当天可办理认购申请,但认购的有效要以基金账户开立成功为前提。 ( 1 )认购申 请当日,若个人投资者的认购资金未到达本公司指定账户,则 当日提交的认购申请不成立。 ( 2 )基金募集期结束,以下将被认定为无效认购: 1 )投资者划来资金,但逾期未办理开户手续或开户不成功的; 2 )投资者划来资金,但逾期未办理认购手续的; 3 )投资者划来的认购资金少于其申请的认购金额的; 4 )投资者开户成功,但认购资金从非 “ 指定银行账户 ” 划来,或者资金划 拨没有使用存折转账、信汇或电汇方式的; 5 )本公司确认的其它无效资金或认购失败资金。 7 、在本公司直销中心已开户并签署传真协议的投资者可以通过传真交易的 形式办理基 金认购业务。 (二)代销本基金的机构 个人投资者 在本基金的 代销 机构进行的 开户和认购程序 以如下代销机构的 规定为准,新增代销渠道的认购程序以有关公告为准 。 1 、 上海天天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徐汇区龙田路 190 号 2 号楼 2 层 办公地址:上海市徐汇区宛平南路 88 号 26 楼 法定代表人:其实 客户服务电话: 400 - 991 - 8918 或 400 - 181 - 8188 公司网址: www.1234567.com.cn 或 fund.eastmoney.com 2 、 蚂蚁(杭州)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杭州市余杭区仓前街道文 一西路 1218 号 1 幢 202 室 办公地址:浙江省杭州市西湖区万塘路 18 号黄龙时代广场 B 座 6F/ 上海市 浦东新区峨山路 91 弄陆家嘴软件园 10 号楼 7 楼 法定代表人:祖国明 客户服务电话: 4000 - 766 - 123 公司网址: www.fund123.cn 3 、 上海好买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虹口区欧阳路 196 号 26 号楼 2 楼 41 号 办公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浦东南路 1118 号鄂尔多斯国际大厦 9 楼 法定代表人:杨文斌 客户服务电话: 400 - 700 - 9665 公司网址: www.ehowbuy.com 4 、 浙江同花顺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杭州市文二西路 1 号 903 室 办公地址:杭州市西湖区文二西路 1 号元茂大厦 903 室 法定代表人:吴强 客户服务电话: 4008 - 773 - 772 公司网址: www.5ifund.com 5 、 上海基煜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崇明县长兴镇潘园公路 1800 号 2 号楼 6153 室(上海泰和 经济发展区) 办公地址:上海市昆明路 518 号北美广场 A1002 室 法定代表人:王翔 客户服务电话: 021 - 65370077 公司网址: www.fofund.com.cn 6 、 江苏汇林保大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南京市高淳区经济开房去古檀大道 47 号 办公地址:南京市鼓楼区中山北路 2 号绿地紫峰大厦 2005 室 法定代表人:吴言林 客户服务电话: 025 - 66046166 公司网址: www.huilinbd.com 三、机构投资者的开户与认购程序 (一)直销机构 1 、本公司直销中心受理机构投资者开户与认购申请,投资人认购本基金基 金份额的,首次最低认购金额为人民币 50 万元,追加认购的单笔最低限额 为人 民币 1 万元。 2 、受理开户及认购时间: 基金募集期间每日 9 : 30 - 16 : 30 (周六、周日和法定节假日不受理)。 3 、机构投资者办理基金交易账户和基金账户开户时须提交下列材料: ( 1 )填妥并加盖单位公章及法定代表人签章 / 签字的《开放式基金账户业务 申请表(机构版)》; ( 2 )加盖单位公章的《公募基金风险揭示书》; ( 3 )加盖单位公章的《 非自然人客户受益所有人信息登记表 》; ( 4 )加盖单位公章的《机构税收居民身份声明文件》; ( 5 )加盖单位公章的《控制人税收居民身份声明文件》; ( 6 )加盖单位公章的企业营业执 照或统一信用代码复印件; ( 7 )加盖单位公章的指定银行账户的《开户许可证》或《开立银行账户申 报表》复印件; ( 8 )加盖公章和法定代表人(非法人单位则为负责人)签章 / 签字的基金业 务授权委托书原件; ( 9 )加盖预留印鉴章的《印鉴卡》一式三份; ( 11 )加盖单位公章的机构《风险承受能力调查表》; ( 12 )加盖单位公章的《传真交易协议书》(如需要传真交易); ( 13 )加盖单位公章的法人 、 经办人 和实际控制人 有效身份证件复印件(正 反面)及签名; ( 1 4 )加盖单位公章的机构资质证书。 注:指定银行账户是指投资者开户时预留 的作为赎回、分红、退款的结算账 户,账户名称必须同投资者在直销中心账户的户名一致。 已开立本公司基金账户的机构投资者无需再次开立基金账户,但办理业务时 需提供基金账户号和身份证件。 4 、机构投资者办理认购申请时须提交下列材料: ( 1 )填妥并加盖预留印鉴的 《 开放式基金交易业务申请表 》 ; ( 2 )经办人有效身份证件原件及复印件; ( 3 )加盖银行受理章的银行划款回单联原件及复印件或等效力的证明文件 (适用于认 / 申购基金时)。 5 、资金划拨: ( 1 )投资者办理认购前应将足额资金汇入下列任一银行账户: 账户名称:金元顺安基 金管理有限公司 账 号: 1001141529025701365 开户银行:中国工商银行上海市 未来大厦支行 支行 账户名称:金元顺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账 号: 31001520313050012664 开户银行:中国建设银行上海市浦东分行 账户名称:金元顺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账 号: 441659213533 开户银行: 中国银行上海市上海中心大厦支行 账户名称:金元顺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账 号: 216089243610001 开户银行:招商银行上海市分行营业部 账户名称:金元顺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账 号: 310066577018150019209 开户银行:交通银行上海市交银大厦支行 账户名称:金元顺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账 号: 03492300040006269 开户银行: 中国农业 银行上海市卢湾支行 账户名称:金元顺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账 号: 70070122000223232 开户银行: 宁波 银行上海浦东支行营业部 账户名称:金元顺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账 号: 698110219 开户银行: 中国民生银行上海分行营业部 账户名称:金元顺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账号: 10011907290134 05344 开户银行: 工行第二营业部营业厅 ( 2 )汇款时,客户须注意以下事项: 1 )客户应在 “ 汇款人 ” 栏中填写其在金元顺安直销 中心 开户时登记的名称; 2 )汇款时应提示银行柜台人员准确完整地传递汇款信息,包括汇款人和用 途栏内容; 3 )为确保客户资金及时准确入账,建议客户将加盖银行业务受理章的汇款 单据传真至直销中心 ; 4 )投资者应在认购申请当日 16 : 30 之前将资金足额汇入前述账户。 6 、交易中的注意事项 本公司 直销 中心不受理投资者以现金方式提出的认购申请。投资者开立基金 账户的当天可办理认购申请,但认购 的有效要以基金账户开立成功为前提。 ( 1 )认购申请当日,若机构投资者的认购资金未到达本公司指定账户,则 当日提交的认购申请作无效处理。 ( 2 )基金募集期结束,以下将被认定为无效认购: 1 )投资者划来资金,但逾期未办理开户手续或开户不成功的; 2 )投资者划来资金,但逾期未办理认购手续的; 3 )投资者划来的认购资金少于其申请的认购金额的; 4 )投资者开户成功,但认购资金从非 “ 指定银行账户 ” 划来,或者资金划 拨没有使用存折转账、信汇或电汇方式的; 5 )本公司确认的其它无效资金或认购失败资金。 7 、在本公司直销中心已开户并签署传真协议的机构投资者可以通过传真交 易的形式办理基金认购业务。 (二)代销本基金的机构 机构投资者在代销本基金的机构进行的开户和认购程序以如下代销机构的 规定为准,新增代销渠道的认购程序以有关公告为准。 1 、 上海天天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徐汇区龙田路 190 号 2 号楼 2 层 办公地址:上海市徐汇区宛平南路 88 号 26 楼 法定代表人:其实 客户服务电话: 400 - 991 - 8918 或 400 - 181 - 8188 公司网址: www.1234567.com.cn 或 fund.eastmoney .com 2 、 蚂蚁(杭州)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杭州市余杭区仓前街道文一西路 1218 号 1 幢 202 室 办公地址:浙江省杭州市西湖区万塘路 18 号黄龙时代广场 B 座 6F/ 上海市 浦东新区峨山路 91 弄陆家嘴软件园 10 号楼 7 楼 法定代表人:祖国明 客户服务电话: 4000 - 766 - 123 公司网址: www.fund123.cn 3 、 上海好买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虹口区欧阳路 196 号 26 号楼 2 楼 41 号 办公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浦东南路 1118 号鄂尔多斯国际大厦 9 楼 法定代表人:杨文斌 客户服务电话: 40 0 - 700 - 9665 公司网址: www.ehowbuy.com 4 、 浙江同花顺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杭州市文二西路 1 号 903 室 办公地址:杭州市西湖区文二西路 1 号元茂大厦 903 室 法定代表人:吴强 客户服务电话: 4008 - 773 - 772 公司网址: www.5ifund.com 5 、 上海基煜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崇明县长兴镇潘园公路 1800 号 2 号楼 6153 室(上海泰和 经济发展区) 办公地址:上海市昆明路 518 号 北美广场 A1002 室 法定代表人:王翔 客户服务电话: 021 - 65370077 公司网址: www.fofund.com.cn 6 、 江苏汇林保大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南京市高淳区经济开房去古檀大道 47 号 办公地址:南京市鼓楼区中山北路 2 号绿地紫峰大厦 2005 室 法定代表人:吴言林 客户服务电话: 025 - 66046166 公司网址: www.huilinbd.com 四、清算与交割 (一)本基金基金合同生效前,全部认购资金将被冻结在本公司的基金募集 专用账户中,认购资金 冻结期间的资金利息折算为基金投资者的基金份额。 (二)本基金权益登记由基金登记 机构 在募集结束后完成。 五、基金资产的验资与基金合同生效 本基金自基金份额发售之日起 3 个月内,在基金募集份额总额不少于 2 亿份, 基金募集金额不少于 2 亿元人民币且基金认购人数不少于 200 人的条件下,基金 管理人依据法律法规及招募说明书可以决定停止基金发售,并在 10 日内聘请法 定验资机构验资,自收到验资报告之日起 10 日内,向中国证监会办理基金备案 手续。 基金募集达到基金备案条件的,自基金管理人办理完毕基金备案手续并取得 中国证监会书面确认之 日起,《基金合同》生效;否则《基金合同》不生效。基 金管理人在收到中国证监会确认文件的次日对《基金合同》生效事宜予以公告。 基金管理人应将基金募集期间募集的资金存入专门账户,在基金募集行为结束 前,任何人不得动用。 如果募集期限届满,未满足基金备案条件,基金管理人应当承担下列责任: 1 、以其固有财产承担因募集行为而产生的债务和费用; 2 、在基金募集期限届满后 30 日内返还投资者已缴纳的款项,并加计银行同 期活期存款利息; 3 、如基金募集失败,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及销售机构不得请求报酬。 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和销售机 构为基金募集支付之一切费用应由各方各自承 担。 六、本次募集当事人或中介机构 (一)基金管理人 名称:金元顺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花园石桥路 33 号花旗集团大厦 3608 室 办公地址: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花园石桥路 33 号花旗集团大厦 3608 室 成立日期: 2006 年 11 月 13 日 法定代表人:任开宇 批准设立机关: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批准设立文号:中国证监会证监基金字 [2006]222 号 经营范围:募集基金、管理基金和经中国证监会批准的其他业务(涉及行政 许可的凭证经 营) 组织形式: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资本:人民币 3.4 亿元 存续期间:持续经营 联系人:孙筱君 联系电话: 021 - 68882850 (二)基金托管人 名称: 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 简称: 平安 银行 ) 注册住所:广东省深圳市罗湖区深南东路 5047 号 办公地址:广东省深圳市福田区益田路 5023 号 法定代表人:谢永林 成立日期: 1987 年 12 月 22 日 基金托管资格批文及文号:中国证监会证监许可 [2008]1037 号 组织形式: 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资本: 19,405,918,198 元 存续期间:持续经营 (三)基金份额销 售机构 1 、 直销机构 ( 1 ) 金元顺安 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直销柜台 办公地址: 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花园石桥路 33 号花旗集团大厦 3608 室 法定代表人: 任开宇 客户服务电话: 400 - 666 - 0666 或 021 - 61601898 联系人: 孙筱君 传真: 021 - 68882865 ( 2 ) 金元顺安 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直销电子交易平台 (仅限个人投资者) 网址: www. jysa 99 .com 2 、 代销 机构 ( 1 )上海天天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徐汇区龙田路 190 号 2 号楼 2 层 办公地址:上海市徐汇区宛平南路 88 号 26 楼 法定代表人:其实 客户服务电话: 400 - 991 - 8918 或 400 - 181 - 8188 公司网址: www.1234567.com.cn 或 fund.eastmoney.com ( 2 )蚂蚁(杭州)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杭州市余杭区仓前街道文一西路 1218 号 1 幢 202 室 办公地址:浙江省杭州市西湖区万塘路 18 号黄龙时代广场 B 座 6F/ 上海市 浦东新区峨山路 91 弄陆家嘴软件园 10 号楼 7 楼 法定代表人:祖国明 客户服务电话: 4000 - 766 - 123 公司网址: www.fund123.cn ( 3 )上海好买基金销售有限 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虹口区欧阳路 196 号 26 号楼 2 楼 41 号 办公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浦东南路 1118 号鄂尔多斯国际大厦 9 楼 法定代表人:杨文斌 客户服务电话: 400 - 700 - 9665 公司网址: www.ehowbuy.com ( 4 ) 浙江同花顺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杭州市文二西路 1 号 903 室 办公地址:杭州市西湖区文二西路 1 号元茂大厦 903 室 法定代表人:吴强 客户服务电话: 4008 - 773 - 772 公司网址: www.5i fund.com ( 5 ) 上海基煜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崇明县长兴镇潘园公路 1800 号 2 号楼 6153 室(上海泰和 经济发展区) 办公地址:上海市昆明路 518 号北美广场 A1002 室 法定代表人:王翔 客户服务电话: 021 - 65370077 公司网址: www.fofund.com.cn ( 6 ) 江苏汇林保大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南京市高淳区经济开房去古檀大道 47 号 办公地址:南京市鼓楼区中山北路 2 号绿地紫峰大厦 2005 室 法定代表人:吴言林 客户服务电话: 025 - 66046166 公司网址: www.huilinbd.com 本公司可以根据情况变化增加或者减少基金份额发售机构,并在基金管理人 网站公示。基金份额发售机构可以根据情况增加或者减少其销售城市、网点。 (四)基金登记机构 名称:金元顺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花园石桥路 33 号花旗集团大厦 3608 室 办公地址: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花园石桥路 33 号花旗集团大厦 3608 室 法定代表人:任开宇 电话: 021 - 68881801 传真: 021 - 68881875 (五)律师事务所 名称 :上海市通力律师事务所 注册地址:上海市银城中路 68 号时代金融中心 19 楼 负责人:俞卫锋 电话: 021 - 31358666 传真: 021 - 31358600 联系人:陈颖华 经办律师:黎明、陈颖华 (六)会计师事务所 名称: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注册地址:北京市东城区东长安街 1 号东方广场东方经贸城安永大楼 16 层 办公地址:北京市东城区东长安街 1 号东方广场东方经贸城安永大楼 16 层 法人代表: 毛鞍宁 电话: 010 - 58153000 传真: 010 - 85188298 联系人: 陈露 经办注册会计师: 陈露 、 施嘉文 金元顺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二零 二 一 年 四 月 二十三 日 中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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