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盛电子信息产业混合A : 长盛电子信息产业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更新)

时间:2021年04月26日 19:25:48 中财网

原标题:长盛电子信息产业混合A : 长盛电子信息产业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更新)
















长盛电子信息产业混合型


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更新)
































基金管理人:长盛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重要提示

本基金
2012

2

16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
许可〔
2012

194
号文核准募集




基金管理人保证招募说明书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本招募说明书经中
国证监会核准,但中国证监会对本基金募集的核准,并不表明其对本基金的价
值和收益作出实质性判断或保证,也不表明投资于本基金没有风险。



本基金投资于证券市场,基金净值会因为证券市场波动而波动,投资者根
据所持有的基金份额享受基金收益,同时承担相应的投资风险。投资本基金的
风险包括:因政治、经济、社会等环境因素对证券市场价格产生影响而形成的
系统性风险,个别证券特有的非系统性风险,由于基金份额持有人连续大量赎
回基金产生的流动性风险,基金管理人在基金管理实施过
程中产生的积极管理
风险,本基金根据股票与债券市场的波动趋势灵活配置股票与债券的投资比例,
在系统研究基础上判断股票市场与债券市场的未来趋势,有可能发生判断失误
的风险等。本基金为混合型基金产品,风险低于股票型基金、高于债券基金和
货币市场基金,属于较高风险、较高预期收益的基金产品。投资有风险,投资
者在投资本基金之前,请仔细阅读本基金的招募说明书和基金合同,全面认识
本基金的风险收益特征和产品特性,并充分考虑自身的风险承受能力,理性判
断市场,谨慎做出投资决策。



基金的过往业绩并不预示其未来表现。



基金管理人依照恪尽职
守、诚实信用、谨慎勤勉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财
产,但不保证投资本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基金管理人提醒投资
人基金投资的“买者自负”原则,在投资人作出投资决策后,基金运营状况与
基金净值变化引致的投资风险,由投资人自行负责。



本招募说明书(更新)所载内容截止日为2021年3月30日,有关财务数
据和净值表现截止日为2020年12月31日(财务数据未经审计)。







目 录

重要提示
................................
................................
................................
.......................
2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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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一、绪言
................................
................................
................................
.......................
5
二、释义
................................
................................
................................
.......................
6
三、基金管理人
................................
................................
................................
.........
11
四、基金托管人
................................
................................
................................
.........
21
五、相关服务机构
................................
................................
................................
.....
23
六、基金的历史沿革
................................
................................
................................
.
65
七、基金的募集
................................
................................
................................
.........
66
八、基金合同的生效
................................
................................
................................
.
67
九、基金份额的申购与赎回
................................
................................
.....................
68
十、基金份额的非交易过户、转托管、冻结与
质押
................................
.............
79
十一、基金的投资
................................
................................
................................
.....
80
十二、基金的业绩
................................
................................
................................
.....
92
十三、基金的财产
................................
................................
................................
.....
93
十四、基金资产的估值
................................
................................
.............................
94
十五、基金的收益与分配
................................
................................
.........................
98
十六、基
金的费用与税收
................................
................................
.......................
100
十七、基金的会计与审计
................................
................................
.......................
102
十八、基金的信息披露
................................
................................
...........................
103
十九、风险揭示
................................
................................
................................
.......
109
二十、基金合同的变更、终止与基金财产的清

................................
...............
112
二十一、基金合同的内容摘要
................................
................................
...............
115
二十二、基金托管协议的内容摘要
................................
................................
.......
129
二十三、对基金份额持有人的服务
................................
................................
.......
137

二十四、其他应披露事项
................................
................................
.......................
138
二十五、招募说明书的存放及查阅方式
................................
...............................
139
二十六、备查文件
................................
................................
................................
...
140



一、绪言

本招募说明书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
公开募集证券投
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
》、《证券投资基金销售管理办法》、《
公开募集
证券投资基
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以下简称《信息披露办法》)
、《公开募集开放式证券投
资基金流动性风险管理规定》(以下简称《流动性规定》)
和其他相关法律法规
的规定及《长盛电子信息产业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以下简称“基金
合同”)等编写。



基金管理人承诺本招募说明书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
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本基金是根据本招募说
明书所载明的资料申请募集的。本基金管理人没有委托或授权任何其他人提供
未在本招募说明书中载明的信息,或对本招募说明书作任何解释或者说明。



本招募说明书根据本基金的基金合同编写,并经中国证监会核准。基金

同是约定基金当事人之间权利、义务的法律文件。基金投资人自依基金合同取
得基金份额,即成为基金份额持有人的当事人,其持有基金份额的行为本身即
表明其对基金合同的承认和接受,并按照《基金法》、基金合同及其他有关规定
享有权利、承担义务。基金投资人欲了解基金份额持有人的权利和义务,应详
细查阅基金合同。







二、释义

本招募说明书中,除非文意另有所指,下列词语具有如下含义:

1
、基金或本基金:指长盛电子信息产业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2
、基金合同:指《长盛电子信息产业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及对
基金合同的任何有效修订和补充;


3
、招募说明书或本招募说明书:
指《长盛电子信息产业混合型证券投资
基金招募说明书》及其更新;


4

基金产品资料概要:指《
长盛电子信息产业混合型
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产
品资料概要》及其更新


5
发售公告:指《长盛电子信息产业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份额发售公告》;


6
、托管协议:指《长盛电子信息产业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托管协议》及其
任何有效修订和补充;


7
、中国证监会:指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8
、中国银监会:指中国银行业监督
管理委员会;


9
、《基金法》:指
2012

12

28
日经第十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
会第三十次会议通过,自
2013

6

1
日起实施,并经
2015

4

24
日第十
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四次会议《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关于修改
<
中华人民共和国港口法
>
等七部法律的决定》修改的《中华人民共和国
证券投资基金法》及颁布机关对其不时做出的修订;


10
、《销售办法》:指
2013

3

15
日由中国证监会公布并于
2013

6

1
日起实施的《证券投资基金销售管理办法》及不时做出的修订;


1
1
、《运作办法》:指中国证监会
2014

7

7
日颁布、同年
8

8
日实施
的《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及颁布机关对其不时做出的修订;


1
2
、《信息披露办法》:
指中国证监会
2019

7

26
日颁布、同年
9

1
日实施的《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及颁布机关对不时作出的
修订



1
3
、《流动
性规定》

指中国证监会
2017

8

31

颁布
、同年
10

1


实施


公开
募集开放式证券
投资
基金流动性风险管理规定》

颁布机关对其
不时做出的修订



1
4
、元:指人民币元;


1
5
、基金管理人:指长盛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1
6
、基金托管人:指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1
7
、注册登记业务:指本基金登记、存管、清算和交收业务,具体内容包括
投资者基金账户管理、基金份额注册登记、清算及基金交易确认、发放红利、建
立并保管基金份额持有人名册、办理非交易过户业务等;


1
8
、注册登记机构:指办理本基金注册登记业务的机构。本基金的注册登记
机构为长盛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或接受长盛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委托代为办理本基
金注册登记业务的机构;


1
9
、投资者:指个人投资者、机构投资者、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和法律法规
或中国证监
会允许购买证券投资基金的其他投资者;


20
、个人投资者:指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法律法规可以投资于证券投资
基金的自然人;


2
1
、机构投资者:指在中国境内合法注册登记或经有权政府部门批准设立和
有效存续并依法可以投资于证券投资基金的企业法人、事业法人、社会团体或其
他组织;


2
2
、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指符合《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境内证券投资管理
办法》及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可以投资于在中国境内依法募集的证券投资基金的中
国境外的机构投资者;


2
3
、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指按照基金合同第九部分之规定召集、召开并由
基金份额持有人
或其合法的代理人进行表决的会议;


2
4
、基金募集期:指基金合同和招募说明书中载明,并经中国证监会核准的
基金份额募集期限,自基金份额发售之日起最长不超过
3
个月;


2
5
、基金合同生效日:指募集结束,基金募集的基金份额总额、募集金额和
基金份额持有人人数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基金合同规定的,基金管理人依据《基
金法》向中国证监会办理备案手续后,中国证监会的书面确认之日;


2
6
、存续期:指基金合同生效至终止之间的不定期期限;


2
7
、工作日:指上海证券交易所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正常交易日;


2
8
、认购:指在基金募集期内,投资者
按照基金合同和招募说明书的规定申



请购买本基金基金份额的行为;


2
9
、申购:指在基金合同生效后的存续期间,投资者按照基金合同和招募说
明书的规定申请购买本基金基金份额的行为;


30
、赎回:指在基金合同生效后的存续期间,基金份额持有人按基金合同和
招募说明书规定的条件要求基金管理人将其持有的基金份额兑付成现金的行为;


3
1
、基金转换:指基金份额持有人按基金管理人规定的条件,申请将其持有
的基金管理人管理的某一开放式基金的基金份额转换为基金管理人管理的且由
同一注册登记机构办理登记的其他开放式基金的基金份额的行为;


3
2
、转托管:指基金份额持有人将其基金账户内的某一基金的基金份额从一
个销售机构托管到另一销售机构的行为;


3
3
、指令:指基金管理人在运用基金财产进行投资时,向基金托管人发出的
资金划拨及实物券调拨等指令;


3
4
、代销机构:指符合《销售办法》和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其他条件,取得基
金代销业务资格并接受基金管理人委托,代为办理基金认购、申购、赎回和其他
基金业务的机构;


3
5
、销售机构:指基金管理人及本基金代销机构;


3
6
、基金销售网点:指基金管理人的直销中心及基金代销机构的代销网点;


3
7

指定媒介:指中国证监会指定的用以进行信息披露的全国性报刊及指定
互联网网站(包括基金管理人网站、基金托管人网站、中国证监会基金电子披露
网站)及其他媒介



3
8
、基金账户:指注册登记机构为基金投资者开立的记录其持有的由该注册
登记机构办理注册登记的基金份额余额及其变动情况的账户;


39
、交易账户:指销售机构为投资者开立的记录投资者通过该销售机构办理
认购、申购、赎回、转换及转托管等业务而引起的基金份额的变动及结余情况的
账户;


40
、开放日:指为投资者办理基金申购、赎回等业务的日期;


4
1

T
日:指投资者向销售机构提出申购、赎回或其他业务申请的开放日;


4
2

T+n
日:指
T
日后(不包括
T
日)第
n
个工作日,
n
指自然数;


4
3
、基金利润:指基金利息收入、投资收益、公允价值变动收益和其他收入



扣除相关费用后的余额;


4
4
、基金资产总值:指基金持有的各类有价证券、银行存款本息、应收款项
以及以其他资产等形式存在的基金财产的价值总和;


4
5
、基金资产净值:指基金资产总值减去基金负债后的净资产值;


4
6
、基金份额净值:指以计算日基金资产净值除以计算日基金份额余额所得
的单位基金份额的价值;


4
7
、基金资产估值:指
计算、评估基金财产和负债的价值,以确定基金资产
净值和基金份额净值的过程;


4
8
、法律法规:指中华人民共和国现行有效的法律、行政法规、司法解释、
地方法规、地方规章、部门规章及其他规范性文件以及对于该等法律法规的不时
修改和补充;


4
9
、不可抗力:指任何无法预见、无法避免、无法克服的事件和因素;


50
、香港证监会:香港证券及期货事务监察委员会;


5
1

A
类基金份额:指依据《基金法》等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在中国内地销
售的、为中国内地投资者设立的份额类别;


5
2

H
类基金份额:指依据《基金法》、《销售办法》、《有关内地
与香港基金
互认的通函》等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为香港投资者设立的,在香港销售的本基金
的份额类别;


5
3
、基金份额:指
A
类基金份额、
H
类基金份额以及本基金未来增设的其他
类别份额;


5
4
、香港代表:指按照《有关内地与香港基金互认的通函》等法律法规担任
本基金在香港的代表,负责协调基金销售、向香港证监会进行报备和香港基金投
资人的信息披露和沟通工作等依据香港法规应履行的职责;


5
5
、香港销售机构:指经香港证监会批准的,具备基金销售资格的由香港代
表选聘或基金管理人直接选聘,代为办理本基金
H
类基金份额申购、赎回和其他
基金业务的相关销售机构;


5
6
、名义持有人:依据香港市场的特点,香港代表或香港销售机构将代表香
港投资者名义持有“内地互认基金”(
H
类基金份额)的基金份额,并出现在注
册登记机构的持有人名册中。




5
7

流动性受限资产:指由于法律法规、监管、合同或操作障碍等原因无法
以合理价格予以变现的资产,包括但不限于到期日在
10
个交易日以上的逆回购
与银行定期存款(含协议约定有条件提前支取的银行存
款)、停牌股票、流通受
限的新股及非公开发行股票、资产支持证券、因发行人债务违约无法进行转让或
交易的债券等。







三、基金管理人




基金管理人概况


名称:长盛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住所:深圳市福田中心区福中三路诺德金融中心主楼
10D


办公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安定路
5
号院
3
号楼中建财富国际中心
3



法定代表人:周兵


电话:(
010

86497888


传真:(
010

86497
666


联系人:张利宁


本基金管理人经中国证监会证监基金字
[1999
]
6
号文件批准,于
1999

3

26
日成立,注册资本为人民币
20600
万元。截至目前,基金管理人
股东及其
出资比例为:国元证券
股份
有限公司占注册资本的
41%
;新加坡星展
银行
有限
公司占注册资本的
33%
;安徽省信用担保集团有限公司占注册资本的
13%
;安徽
省投资集团
控股有限公司
占注册资本的
13%


截至
2021

3

30
日,基金管
理人共管理
六十六
只开放式基金和

只社保基金委托资产,同时管理专户理财
产品。



(二)主要人员情况


1
、董事会成员


周兵先生,董事长,经济学硕士。曾任中国银行总行综合计划部副主任科
员、香港南洋商业银行内地融资部副经理、香港中银国际亚洲有限公司企业财
务部经理、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北京业务总部副总经理(期间兼任海南华银
国际信托投资公司北京证券营业部托管组负责人)、北京朝阳门大街证券营业
部总经理。2004年10月加入长盛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历任公司副总经理、总
经理。现任长盛基金管理有限公司董事长,兼任长盛基金(香港)有限公司董
事长。


蔡咏先生,董事,高级经济师。曾任安徽财经大学财政金融系讲师、会计
教研室主任,安徽省国际经济技术合作公司美国分公司财务经理,安徽省国际
信托投资公司国际金融部经理、深圳证券部经理、证券总部副总经理,香港黄
山有限公司总经理助理,国元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董事、总裁、党委副书记,国


元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党委书记。现任安徽国元金融控股集团有限责任
公司党委委员、安徽安元投资基金有限公司董事长。


葛甘牛先生,董事,硕士。曾任职多个金融机构,包括所罗门兄弟公司、瑞
士信贷第一波士顿银行(香港)有限公司、美林集团、德意志银行、荷兰银行、中
银国际控股有限公司、瑞士信贷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瑞信方正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现任星展银行(中国)有限公司董事、行长/行政总裁。


钟德兴先生,董事,学士,注册会计师。曾任职多个金融机构,包括新加坡
安永会计师事务所、新加坡金融管理局、淡马锡控股私人有限公司和新加坡政府
投资公司。现任新加坡星展银行有限公司策略规划部及生态系统部主管。


江娅女士,董事,博士。曾任蚌埠市粮贸公司办公室副主任,蚌埠市政府
办公室副主任科员、秘书三室副主任,共青团蚌埠市委副书记、党组成员,共
青团蚌埠市委书记、党组书记,蚌埠市蚌山区委副书记、区长,蚌埠市委常委、
宣传部长、政府副市长,铜陵市委常委、市政府副市长、
党组副书记。现任安
徽省信用担保集团党委委员、副总经理。



陈翔先生,董事,博士。曾任安徽省六安行署办公室秘书、副科长、科长、
副主任,安徽省政府办公厅综合调研室助理调研员、副主任、调研员,安徽省
政府办公厅一处处长、助理巡视员兼秘书一室主任、副主任、党组成员,安徽
省政府副秘书长、安徽省政府办公厅党组成员,安徽省委统战部副部长、安徽
省工商联党组书记、第一副主席、安徽省委非公有制经济和社会组织工作委员
会副书记。现任安徽省投资集团控股有限公司董事长、党委书记。


林培富先生,董事,硕士,高级经济师。曾任安徽省信托投资公司国际业
务部科长、副经理、投资银行总部副经理、经理,国元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基金
公司筹备组负责人。2005年1月加入长盛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历任公司人力资
源部总监、总经理助理、副总经理,长盛创富资产管理有限公司执行董事。现
任长盛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总经理,兼任长盛基金(香港)有限公司董事、长盛
创富资产管理有限公司董事长。


李伟强先生,独立董事,美国加州大学洛杉矶分校工商管理硕士,美国宾
州州立大学政府管理硕士和法国文学硕士。曾任摩根士丹利纽约、新加坡、香
港等地投资顾问、副总裁,花旗环球金融亚洲有限公司高级副总裁,香港国际


资本管理有限公司董事长,香港骏程投资有限公司负责人。现任香港万里资本
有限公司负责人。


张仁良先生,独立董事,博士。现任香港教育大学校长、公共政策讲座教
授,兼任香港金融管理局ABF香港创富债券指数基金监督委员会主席、香港永
隆银行独立董事及第十三届中国全国政协委员,同时亦为复旦大学顾问教授和
上海交通大学兼任教授。曾任香港社会创新及创业发展基金专责小组主席,太
平洋经济合作香港委员会主席、香港浸会大学工商管理学院院长。2009年获香
港特区政府颁发铜紫荆星章、2007年被委任为太平绅士,并于2017年获法国
政府颁发棕榈教育军官荣誉勋章。


荣兆梓先生,独立董事,学士。曾任安徽大学经济学院副院长、院长。现
任安徽大学教授、博士生导师、安徽大学经济与社会发展高等研究院执行院长、
校学术委员会委员,安徽省政府决策咨询专家委员会委员,全国资本论研究会
常务理事,全国马经史学会理事,安徽省经济学会副会长。


朱慈蕴女士,独立董事,博士。现任清华大学法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
清华大学商法研究中心主任,中国法学会商法学研究会常务副会长,中国法学
会经济法研究会常务理事,最高人民法院特约咨询员,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
委员会仲裁员。兼任泛海股份公司、绿盟科技股份公司、贵阳银行独立董事。


2、监事会成员

刘锦峰女士,监事会主席,工学及经济学双学士。曾任国元证券股份有限
责任公司投资银行总部副总经理兼业务三部总经理、资本市场部总经理、证券
事务代表、机构管理部总经理、董事会秘书、董事会办公室主任,国元股权投
资有限公司董事、国元创新投资有限公司董事、国元期货有限公司董事。现任
国元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副总裁。



吴达先生,监事,博士,特许金融分析师CFA。曾就职于新加坡星展资产
管理有限公司,历任星展珊顿全球收益基金经理助理、星展增裕基金经理,新
加坡毕盛高荣资产管理公司亚太专户投资组合经理、资产配置委员会成员,华
夏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国际策略分析师、固定收益投资经理。2007年8月起加入
长盛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历任长盛积极配置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长
盛创富资产管理有限公司总经理。现任长盛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国际业务部总监,
长盛环球景气行业大盘精选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长盛沪港深优势精


选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长盛转型升级主题灵活配置混合型
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长盛研发回报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长盛龙
头双核驱动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长盛成长精选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基金经理,兼任长盛基金(香港)有限公司副总经理。


魏斯诺先生,监事,英国雷丁大学硕士。曾任中国人寿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投资组合经理、高级组合经理,合众资产管理有限公司组合管理部总经理。2013
年7月加入长盛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现任社保业务管理部总监,社保组合组合
经理。


3、管理层成员

周兵先生,董事长,经济学硕士。同上。


林培富先生,总经理,硕士,高级经济师。同上。


王宁先生,EMBA。曾任华夏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基金经理助理,兴业基金经
理等职务。2005年8月加盟长盛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历任基金经理助理、长盛
动态精选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长盛同庆可分离交易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基
金经理、长盛成长价值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长盛同庆中证800指数分级证
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长盛同智优势成长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LOF)基金经理、
长盛同德主题增长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公司总经理助理等职务。现
任长盛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副总经理,社保组合组合经理。


蔡宾先生,硕士,特许金融分析师CFA。曾任宝盈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研究
员、基金经理助理。2006年2月加入长盛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历任研究员、社
保组合助理,投资经理,基金经理,公司总经理助理等职务。现任长盛基金管
理有限公司副总经理,长盛稳怡添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


张利宁女士,学士,注册会计师。曾任职于华北计算技术研究所财务部,
太极计算机公司子公司北京润物信息技术有限公司。1999年1月起加入长盛基
金管理有限公司,历任公司研究部业务秘书,业务运营部基金会计、总监,财
务会计部总监,监察稽核部副总监、总监等职务。现任长盛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督察长。


张壬午先生,硕士。曾任深圳市远望城多媒体电脑公司软件网络部软件开
发员,深圳计量质量检测研究院技术部软件开发员。2000年3月加入长盛基金


管理有限公司,历任信息技术部系统运营主管、信息技术部副总监等职务。现
任长盛基金管理有限公司首席信息官、信息技术部总监。


4
、本基金基金经理


钱文礼先生,
硕士。

曾任平安证券,金元证券,国海证券研究员。

2013

12
月加入长盛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曾任行业研究员,基金经理助理等职务。自
2018

9

14
日起兼任长盛电子信息产业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

2019

4

25

起兼任
长盛研发回报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基金经理。



(本招募说明书基金经理的任职日期和离任日期均指公司决定确定的聘任
日期和解聘日期。)

本基金历任基金经理:


王克玉先生,自
2012

3

27
日至
2015

5

14
日任本
基金基金经理;
赵楠
先生,自
20
1
5

5

14
日至
2018

9

14
日任本基金基金经理。



5

投资决策委员会成员

王宁先生,副总经理,
EMBA
。同上。



蔡宾先生,副总经理,硕士,特许金融分析师CFA。同上。


吴达先生,监事,博士,特许金融分析师CFA。同上。


魏斯诺先生,监事,硕士。同上。


赵楠先生,MBA。历任安信证券研究中心研究员,光大永明资产管理股份有
限公司权益投资部高级股票投资经理、资深股票投资经理、权益创新业务负责
人、投行总部执行董事等职务。2015年2月加入长盛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现任
权益投资部执行总监,长盛新兴成长主题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长盛
互联网+主题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长盛同锦研究精选混合型
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兼任私募资产管理计划投资经理。


郭堃先生,硕士。曾任阳光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新能源和家电行业分析
师、制造业研究组组长,泓德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基金经理。

201
9

12
月加入
长盛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现任研究部总监,
长盛同盛成长优选灵活配置混合型
证券投资基金
(LOF)
基金经理

长盛制造精选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

盛核心成长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基金经理,
长盛同德主题增长混合型证券投资
基金
基金经理,
长盛优势企业精选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基金经理





葛鹤军先生,博士。曾就职于中诚信证券评估有限公司,中诚信国际信用
评级有限公司。曾任银华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研究员、基金经理助理、基金
经理。

2018

7
月加入长盛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现任固定收
益部执行总监,长
盛盛琪一年期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
长盛安鑫中短债债券型
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

长盛盛裕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
长盛稳

63
个月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
基金
基金经理




上述人员之间均不存在近亲属关系。


(三)基金管理人的职责


1、依法募集资金,办理基金份额的发售和登记事宜;

2、办理基金备案手续;

3、配备足够的具有专业资格的人员进行基金投资分析、决策,以专业化的
经营方式管理和运作基金财产;

4、建立健全内部风险控制、监察与稽核、财务管理及人事管理等制度,保
证所管理的基金财产和管理人的财产相互独立,对所管理的不同基金分别管理,
分别记账,进行证券投资;

5、除依据《基金法》、基金合同及其他有关规定外,不得为自己及任何第
三人谋取利益,不得委托第三人运作基金财产;

6、计算并公告基金净值
信息
,确定基金份额申购、赎回价格;


7、采取适当合理的措施使计算基金份额认购、申购、赎回和注销价格的方
法符合基金合同等法律文件的规定;

8、按规定受理申购和赎回申请,及时、足额支付赎回款项;

9、进行基金会计核算并编制基金财务会计报告;

10、编制季度报告
、中期报告
和年度报告;

11、办理与基金财产管理业务活动有关的信息披露事项;

12、保守基金商业秘密,不得泄露基金投资计划、投资意向等,除《基金
法》、基金合同及其他有关规定另有规定外,在基金信息公开披露前应予保密,
不得向他人泄露;

13、按照基金合同的约定确定基金收益分配方案,及时向基金份额持有人
分配收益;


14、依据《基金法》、基金合同及其他有关规定召集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
或配合基金托管人、基金份额持有人依法召集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

15、保存基金财产管理业务活动的记录、账册、报表和其他相关资料;

16、以基金管理人名义,代表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行使诉讼权利或者实施
其他法律行为;

17、组织并参加基金财产清算小组,参与基金财产的保管、清理、估价、
变现和分配;

18、因违反基金合同导致基金财产的损失或损害基金份额持有人合法权益,
应当承担赔偿责任,其赔偿责任不因其退任而免除;

19、基金托管人违反基金合同造成基金财产损失时,应为基金份额持有人
利益向基金托管人追偿;

20、按规定向基金托管人提供基金份额持有人名册资料;

21、面临解散、依法被撤销或者被依法宣告破产时,及时报告中国证监会
并通知基金托管人;

22、执行生效的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决议;

23、不从事任何有损基金及其他基金当事人利益的活动;

24、依照法律法规为基金的利益对被投资公司行使股东权利,为基金的利
益行使因基金财产投资于证券所产生的权利,不谋求对上市公司的控股和直接
管理;

25、有关法律法规和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其他职责。


(四)基金管理人承诺


1、本基金管理人不从事违反法律法规的行为,并建立健全内部控制制度,
采取有效措施,防止违反法律法规行为的发生。


2、本基金管理人建立健全内部控制制度,采取有效措施,禁止将基金财产
用于下列投资或活动:

(1)承销证券;

(2)违反规定向他人贷款或者提供担保;

(3)从事承担无限责任的投资;

(4)买卖其他基金份额,但是中国证监会另有规定的除外;


(5)向其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出资;

(6)从事内幕交易、操纵证券交易价格及其他不正当的证券交易活动;

(7)依照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规定禁止的其他活动。


法律法规或监管部门取消上述
禁止性规定
,如适用于本基金,则本基金投
资不再受相关限制




3、本基金管理人将加强人员管理,强化职业操守,督促和约束员工遵守国
家有关法律法规及行业规范,诚实信用、勤勉尽责,不从事以下行为:

(1)越权或违规经营,违反基金合同或托管协议;

(2)故意损害基金份额持有人或其他基金相关机构的合法利益;

(3)在向中国证监会报送的材料中弄虚作假;

(4)拒绝、干扰、阻挠或严重影响中国证监会依法监管;

(5)玩忽职守、滥用职权;

(6)泄漏在任职期间知悉的有关证券、基金的商业秘密、尚未依法公开的
基金投资内容、基金投资计划等信息;

(7)除按依法进行基金资产管理外,直接或间接进行股票投资;

(8)其他法律、行政法规以及中国证监会禁止的行为。


4、基金经理承诺

(1)依照有关法律法规和基金合同的规定,本着谨慎的原则为基金份额持
有人谋取最大利益。


(2)不利用职务之便为自己、代理人、代表人、受雇人或任何其他第三人
谋取不当利益。


(3)不泄漏在任职期间知悉的有关证券、基金的商业秘密、尚未依法公开
的基金投资内容、基金投资计划等信息;

(4)不以任何形式为除基金管理人以外的其他组织或个人进行证券交易。


(五)基金管理人的内部控制制度


1、内部控制的原则

本基金管理人的内部控制遵循以下原则:

(1)健全性原则。内部控制应当包括公司的各项业务、各个部门或机构和
各级人员,并涵盖到决策、执行、监督、反馈等各个环节。



(2)有效性原则。通过科学的内控手段和方法,建立合理的内控程序,维
护内控制度的有效执行。


(3)独立性原则。公司各部门和岗位职责保持相对独立,基金资产、公司
自有资产、委托理财及其他资产的运作应当分离。


(4)相互制约原则。公司及各部门在内部组织结构和岗位的设置上要权责
分明、相互制衡。


(5)成本效益原则。公司运用科学化的经营管理方法降低运作成本,提高
经济效益,以合理的控制成本达到最佳的内部控制效果。


(6)风险控制与业务发展并重原则。公司的发展必须建立在风险控制制度
完善和健全的基础上,内部风险控制应与公司业务发展放在同等地位上。


2、完备严密的内部控制体系

公司建立了“三层控制二道监督”(董事会

经营管理层

业务操作层、督
察长

监察稽核部、风险管理部)内部控制组织体系。董事会下设的风险控制
管理委员会定期或者不定期听取督察长关于
公司
风险控制方面的报告。督察长
负责监督检查公司内部风险控制情况,组织指导公司监察稽核
、风险管理部

作,对基金运作、内部管理

制度执行及遵规守法进行
检查监督
;公司风险控
制委员会定期对基金资产运作的风险进行评估,对存在的风险隐患或发现的风
险问题进行研究;
监察稽核部通过日常的监督检查工作,督促公司各部门持续
完善且严格执行内控制度,风险管理部通过全面梳理与投资运作相关的法律、
法规、基金合同及公司制度,从法规限制、合同限制、公司制度限制三个层面
及时和全面揭示各基金风险控制要素,明确风险点并标识各风险点所采用的控
制工具与控制方法,全面加强对各基金投资合规风险监控




3、内部控制制度的内容

公司严格按照《基金法》及其配套法规、《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内部控
制指导意见》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按照合法合规性、全面性、审慎性、适
时性原则,建立健全内部控制制度。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由内部控制大纲、基本
管理制度和公司及
部门业务规章等三部分组成。


(1)公司内部控制大纲是对公司章程规定的内控原则的细化和展开,是公
司各项基本管理制度的纲要和总揽,内部控制大纲对内控目标、内控原则、控


制环境、内控措施等内容加以明确。


(2)公司基本管理制度包括风险管理制度、稽核监察制度、投资管理制度、
基金会计核算制度、信息披露制度、信息技术管理制度、公司财务制度、资料
档案管理制度、人力资源管理制度和危机处理制度
等。公司基本管理制度在报
经公司董事会批准后实施



(3)公司及部门业务规章是在公司基本管理制度的基础上,对公司及各部
门的主要职责、岗位设置、岗位责任、业务流程和操作守则等的具体说明。公
司及部门业务规章由公司相关部门依据公司章程和基本管理制度,并结合部门
职责和业务运作的要求拟定,其制定和实施需报经公司总经理办公会批准。



公司的内部控制制度根据法律法规变化和公司业务发展实际适时修订完善。

公司各部门对规章制度的调整由监察稽核部负责
检查与督促。



4、内部控制制度评价与报告


公司建立了严格的内控制度评价程序和报告制度,以保证公司内部控制制
度的合理性与有效性。部门负责人是本部门内部控制与风险管理的第一责任人,
须定期检查本部门的风险控制情况和风险控制措施是否有效,对相应的内部控
制制度的合理性、有效性做出评价,并根据检查、评价结果及时调整内控制度
或修正行为。公司监察稽核部在各部门自我监督基础之上实施再监督,通过对
各项制度执行情况定期、不定期的稽核,对各项制度的合理性与有效性进行检
查评价,发现制度不合理的、不适用的,要求相关部门进行修改,同时报
告公
司总经理和督察长;发现制度未能有效执行、控制失效的,要求相关部门立即
整改,并出具监察报告,及时向公司管理层和督察长报告。督察长就公司内控
制度建设与执行情况定期向监管机构及公司董事会进行报告。



5、基金管理人关于内部控制的声明

本公司确知建立内部控制系统、维持其有效性以及有效执行内部控制制度
是本公司董事会及管理层的责任,董事会承担最终责任;本公司特别声明以上
关于内部控制和风险管理的披露真实、准确,并承诺根据市场的变化和公司的
发展不断完善风险管理和内部控制制度。






四、基金托管人

(一)基本情况


名称: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简称“中国银行”)

住所及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复兴门内大街1号

首次注册登记日期:1983年10月31日

注册资本:人民币贰仟玖佰肆拾叁亿捌仟柒佰柒拾玖万壹仟贰佰肆拾壹元


法定代表人:刘连舸

基金托管业务批准文号:中国证监会证监基字【1998】24 号

托管部门信息披露联系人:许俊

传真:(010)66594942

中国银行客服电话:95566

(二)基金托管部门及主要人员情况


中国银行托管业务部设立于1998年,现有员工110余人,大部分员工具有
丰富的银行、证券、基金、信托从业经验,且具有海外工作、学习或培训经历,
60%以上的员工具有硕士以上学位或高级职称。为给客户提供专业化的托管服
务,中国银行已在境内、外分行开展托管业务。


作为国内首批开展证券投资基金托管业务的商业银行,中国银行拥有证券
投资基金、基金(一对多、一对一)、社保基金、保险资金、QFII、RQFII、
QDII、境外三类机构、券商资产管理计划、信托计划、企业年金、银行理财产
品、股权基金、私募基金、资金托管等门类齐全、产品丰富的托管业务体系。

在国内,中国银行首家开展绩效评估、风险分析等增值服务,为各类客户提供
个性化的托管增值服务,是国内领先的大型中资托管银行。


(三)证券投资基金托管情况


截至2020年12月31日,中国银行已托管876只证券投资基金,其中境内
基金831只,QDII基金45只,覆盖了股票型、债券型、混合型、货币型、指
数型、FOF等多种类型的基金,满足了不同客户多元化的投资理财需求,基金
托管规模位居同业前列。


(四)托管业务的内部控制制度



中国银行托管业务部风险管理与控制工作是中国银行全面风险控制工作的
组成部分,秉承中国银行风险控制理念,坚持“规范运作、稳健经营”的原则。

中国银行托管业务部风险控制工作贯穿业务各环节,通过风险识别与评估、风
险控制措施设定及制度建设、内外部检查及审计等措施强化托管业务全员、全
面、全程的风险管控。


2007年起,中国银行连续聘请外部会计会计师事务所开展托管业务内部控
制审阅工作。先后获得基于 “SAS70”、“AAF01/06” “ISAE3402”和“SSAE16”

等国际主流内控审阅准则的无保留意见的审阅报告。2020年,中国银行继续获
得了基于“ISAE3402”和“SSAE16”双准则的内部控制审计报告。中国银行
托管业务内控制度完善,内控措施严密,能够有效保证托管资产的安全。


(五)托管人对管理人运作基金进行监督的方法和程序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
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基金托管人发现基金管理人的投资指令违反法律、行
政法规和其他有关规定,或者违反基金合同约定的,应当拒绝执行,及时通知
基金管理人,并及时向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报告。基金托管人如发现基金
管理人依据交易程序已经生效的投资指令违反法律、行政法规和其他有关规定,
或者违反基金合同约定的,应当及时通知基金管理人,并及时向国务院证券监督
管理机构报告。



五、相关服务机构

(一)基金份额销售机构


1

A
类基金份额直销机构


长盛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直销中心


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安定路
5
号院
3
号楼中建财富国际中心
3



法定代表人:周兵


邮政编码:
100029


电话:(
010

86497908
、(
010

86497909
、(
010

86497910


传真:(
010

86497997
、(
010

8649
7998


联系人:吕雪飞、张晓丽
、胡琳


2

A
类基金份额
代销机构


(1)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复兴门内大街
1



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复兴门内大街
1



法定代表人:刘连舸


联系人:
路惠雯


电话:
6659
5726


传真:
010
-
66594942


客户服务电话:
95566


公司网址:
www.boc.cn


(2) 大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大连市中山区中山路
88



办公地址:大连市中山区上海路
51



法定代表人:
彭寿斌


联系人:
卜书慧


电话:
0411
-
82311936


传真:
0411
-
82311731


客户服务电话:
400
-
664
-
0099


公司网址:
www.bankofdl.com



(3) 河北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河北省石家庄市平安北大街
28



办公地址:河北省石家庄市平安北大街
28



法定代表人:
梅爱斌


联系人:李博


电话:
0311
-
88627587


传真:
0311
-
88627027


客户服务电话:
400
-
612
-
9999/0311
-
96368


公司网址:
www.hebbank.com


(4) 徽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合肥安庆路
79
号天徽大厦
A



办公地址:合肥安庆路
79
号天徽大厦
A



法定代表人:吴学民


联系人:陶锋


电话:
0551
-
65898103


传真:
0551
-
62667684


客户服务电话:
4008896588
(安徽省内可直拨
96588



公司网址:
www.hsbank.com.cn


(5) 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银城中路
188



办公地址:上海市银城中路
188



法定代表人:任德奇


联系人:
宋恒


电话:
021
-
58781234


传真:
021
-
58408483


客户服务电话:
95559


公司网址:
www.bankcomm.com


(6) 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浙江省宁波市鄞州区宁南南路
700




办公地址:浙江省宁波市鄞州区宁南南路
700



法定代表人:陆华裕


联系人:胡技勋


电话:
0574
-
89068340


传真:
0574
-
87050025


客户服务电话:
95574


公司网址:
www.nbcb.com.cn


(7) 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广东省深圳市罗湖区深南东路
5047
号平安银行大厦


办公地址:广东省深圳市罗湖区深南东路
5047
号平安银行大厦


法定代表人:谢永林


联系人:赵杨


电话:
0755
-
22166574


传真:
021
-
50979507


客户服务电话:
95511
-
3


公司网址:
bank.pingan.com


(8) 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
中山东一路
12



办公地址:上海市中山东一路
12



法定代表人:
郑杨


联系人:周志杰


电话:
021
-
61614934


传真:
021
-
63604199


客户服务电话:
95528


公司网址:
www.spdb.com.cn


(9) 深圳前海微众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深圳市前海深港合作区前湾一路
1

A

201
室(入驻深圳市
前海商务秘书有限公司)


办公地址:广东省深圳市南山区田厦金牛广场
A

36
楼、
37




法定代表人:顾敏


联系人:凌云


电话:
0755
-
89462721


传真:
0755
-
86700688


客户服务电话:
400
-
999
-
8800


公司网址:
http://www.webank.com


(10) 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福州市湖东路
154
号中山大厦


办公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银城路
167



法定代表人:高建平


联系人:李玮琳


电话:
021

52629999


传真:
021

62569070


客户服务电话:
95561


公司网址:
www.cib.com.cn


(11)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深圳市福田区深南大道
7088



办公地址:深圳市福田区深南大道
7088



法定代表人:
缪建民


联系人:季平伟


电话:
0755

83198888


传真:
0755

83195050


客户服务电话:
95555


公司网址:
www.cmbchina.com


(12)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复兴门内大街
55



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复兴门内大街
55



法定代表人:陈四清


联系人:
王迪睿



电话:
010
-
6610
4848


传真:
010
-
66107914


客户服务电话:
95588


公司网址:
www.icbc.com.cn


(13)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
25



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闹市口大街
1
号院
1
号楼


法定代表人:田国立


联系人:王未雨


电话:
010
-
67596233


传真:
010
-
66275654


客户服务电话:
95533


公司网址:
www.ccb.com


(14) 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复兴门内大街
2



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复兴门内大街
2



法定代表人:
高迎欣


联系人:穆婷


电话:
010
-
58560666


传真:
010
-
57092611


客户服务电话:
95568


公司网址:
www.cmbc.com.cn


(15)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东城区建国门内大街
69



办公地址:北京市东城区建国门内大街
69



法定代表人:
谷澍
联系人:
石建伟


电话:
010
-
85108753


传真:
010
-
85109219


客户服务电话:
95599



公司网址:
www.abchina.com


(16) 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东城区朝阳门北大街
9



办公地址:北京市东城区朝阳门北大街
9



法定代表人:李庆萍


联系人:王晓琳


电话:
010
-
89937325


传真:
010
-
85230049


客户服务电话:
95558


公司网址:
bank.ecitic.com


(17) 安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深圳市福田区金田路
4018
号安联大厦
35
层、
28

A02
单元


办公地址:深圳市福田区深南大道
2008
号中国凤凰大厦
1

9



法定代表人:黄炎勋


联系人:陈剑虹


电话:
0755
-
82825551


传真:
0755
-
82558355


客户服务电话:
400
-
8001
-
001


公司网址:
www.essence.com.cn


(18) 渤海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天津市经济技术开发区第二大街
42
号写字楼
101



办公地址:天津市南开区宾水西道
8



法定代表人:安志勇


联系人:王星


电话:
022
-
28451922


传真:
022
-
28451892


客户服务电话:
400
-
651
-
5988


公司网址:
www.ewww.com.cn


(19) 财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杭州杭大路
15
号嘉华国际商务中心


办公地址:杭州杭大路
15
号嘉华国际商务中心


法定代表人:沈继宁


联系人:徐轶青


电话:
0571
-
87822359


传真:
0571
-
97918329


客户服务电话:
96336
(浙江)
,40086
-
96336
(全国)


公司网址:
www.ctsec.com


(20) 长城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深圳市福田区深南大道
6008
号特区报业大厦
14

16

17



办公地址:深圳市福田区深南大道
6008
号特区报业大厦
14

16

17



法定代表人:黄耀华


联系人:刘阳


电话:
0755
-
83516089


传真:
0755
-
83515567


客户服务电话:
0755
-
33680000/006
-
666
-
888


公司网址:
www.cgws.com


(21) 长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武汉市新华路特
8
号长江证券大厦


办公地址:上海市世纪大道
1198
号一座世纪汇广场
29



法定代表人:李新华



系人:奚博宇


电话:
027
-
65799999


传真:
027
-
85481900


客户服务电话:
95579/400
-
8888
-
999


公司网址:
www.95579.com


(22) 第一创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深圳市福田区福华一路
115
号投行大厦
20



办公地址:深圳市福田区福华一路
115
号投行大厦
20




法定代表人:刘学民


联系人:单晶


电话:
0755
-
23838750


传真:
0755
-
23838701


客户服务电话:
95358


公司网址:
www.firstcapital.com.cn


(23) 东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长春市生态大街
6666



办公地址:长春市生态大街
6666



法定代表人:李福春


联系人:安岩岩


电话:
0431
-
85096517


传真:
0431
-
85096795


客户服务电话:
95360


公司网址:
www.nesc.cn


(24) 东方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中山南路
318

2
号楼
22

-
29



法定代表人:潘鑫军


联系人:吴宇


电话:
021
-
63325888


传真:
021
-
63326173


客户服务电话:
95503


公司网址:
www.dfzq.com.cn


(25) 东海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江苏省常州延陵西路
23
号投资广场
18



办公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东方路
1928
号东海证券大厦


法定代表人:钱俊文


联系人:王一彦


电话:
021
-
20333333



传真:
021
-
50498825


客户服务电话:
95531/400
-
8888
-
588


公司网址:
www.longone.com.cn


(26) 东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
5
号新盛大厦
B

12
-
15



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
5
号新盛大厦
B

12
-
15



法定代表人:魏庆华


联系人:夏锐


电话:
010
-
66559079


传真:
010
-
66555246


客户服务电话:
400
-
888
-
8993


公司网址:
www.dxzq.net


(27) 东莞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广东省东莞市莞城区可园南路一号


办公地址:广东省东莞市莞城区可园南路一号金源中心
30



法定代表人:张运勇


联系人:乔芳


电话:
0769
-
22100155


传真:
0769
-
22119426


客户服务电话:
0769
-
961130


公司网址:
www.dgzq.com.cn


(28) 方正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湖南省长沙市芙蓉中路华侨国际大厦
24



办公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北四环中路盘古大观
A

40



法定代表人:高利


联系人:丁敏


电话:
010
-
59355997


传真:
010
-
57398130


客户服务电话:
95571



公司网址:
www.foundersc.com


(29) 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静安区新闸路
1508



办公地址:上海市静安区新闸路
1508



法定代表人:刘秋明


联系人:郁疆


电话:
021
-
22169999


传真:
021
-
22169134


客户服务电话:
95525


公司网址:
www.ebscn.com


(30) 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广州天河区天河北路
183
-
187
号大都会广场
43
楼(
4301
-
4316
房)


办公地址:广东省广州天河北路大都会广场
5

18

19

36

38

39

41

42

43

44



法定代表人:孙树明


联系人:黄岚


电话:
95575
或致电各地营业网点


客户服务电话:
95575
或致电各地营业网点


公司网址:
www.gf.com.cn


(31) 国海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广西桂林市辅星路
13



办公地址:广西南宁市滨湖路
46



法定代表人:张雅锋


联系人:牛孟宇


电话:
0755
-
83709350


传真:
0755
-
83704850


客户服务电话:
95563


公司网址:
www.ghzq.com.cn



(32) 国金证券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四川省成都市青羊区东城根上街
95



办公地址:四川省成都市青羊区东城根上街
95



法定代表人:冉云


联系人:陈瑀琦、赵海帆


电话:
028
-
86692603/028
-
86690152


传真:
028
-
86690126


客户服务电话:
95310


公司网址:
www.gjzq.com.cn


(33) 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商城路
618



办公地址:上海市静安区南京西

768
号国泰君安大厦


法定代表人:贺青


联系人:黄博铭


电话:
021
-
38676666


传真:
021
-
38670666


客户服务电话:
95521/400
-
8888
-
666


公司网址:
www.gtja.com


(34) 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深圳市罗湖区红岭中路
1012
号国信证券大厦十六层至二十六层


办公地址:深圳市罗湖区红岭中路
1012
号国信证券大厦十六层至二十六层


法定代表人:何如


联系人:李颖


电话:
0755
-
82130833


传真:
0755
-
82133952


客户服务电话:
95536


公司网址:
www.guosen.com.cn


(35) 国元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安徽省合肥市梅山路
18




办公地址:安徽省合肥市梅山路
18



法定代表人:蔡咏


联系人:米硕


电话:
0551
-
62207323


传真:
0551
-
62207322


客户服务电话:安徽地区:
96888
;全国:
400
-
8888
-
777


公司网址:
www.gyzq.com.cn


(36) 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黄浦区广东路
689



办公地址:上海市黄浦区广东路
689

33



法定代表人:周杰


联系人:李笑鸣


电话:
021
-
23219
275


传真:
021
-
53858549


客户服务电话:
95553


公司网址:
www.htsec.com


(37) 红塔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昆明市北京路
155
号附
1
号红塔大厦
9



办公地址:昆明市北京路
155
号附
1
号红塔大厦
9



法定代表人:况雨林


联系人:高国泽


电话:
0871
-
3577946


客户服务电话:
0871
-
3577930


公司网址:
www.hongtastock.com


(38) 华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安徽省合肥市政务文化新区天鹅湖路
198



办公地址:安徽省合肥市政务文化新区天鹅湖路
198



法定代表人:章宏韬


联系人:范超



电话:
0551
-
65161821


传真:
0551
-
65161672


客户服务电话:
95318


公司网址:
www.hazq.com


(39) 华福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址:福州市五四路
157
号新天地大厦
7

8



办公地址:福州市五四路
157
号新天地大厦
7

10



法定代表人:黄金琳


联系人:张宗锐


电话:

0591

87383600


传真:

0591

87383610


客户服务电话:
96326
(福建省外请先拨
059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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