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年报]亚太实业:2020年年度报告摘要
证券代码:000691 证券简称:亚太实业 公告编号:2021-030 海南亚太实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年度报告摘要 一、重要提示 本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证监会指定媒 体仔细阅读年度报告全文。 除下列董事外,其他董事亲自出席了审议本次年报的董事会会议 未亲自出席董事姓名 未亲自出席董事职务 未亲自出席会议原因 被委托人姓名 非标准审计意见提示 □ 适用 √ 不适用 董事会审议的报告期普通股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计划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优先股利润分配预案 □ 适用 √ 不适用 二、公司基本情况 1、公司简介 股票简称 亚太实业 股票代码 000691 股票上市交易所 深圳证券交易所 联系人和联系方式 董事会秘书 证券事务代表 姓名 李小慧 办公地址 甘肃省兰州市城关区张掖路87号中广商 务大厦17层 传真 0931-8427597 电话 0931-8439763 电子信箱 [email protected] 2、报告期主要业务或产品简介 (一)主要产品 医药中间体是用于制药企业生产加工成品药品,是药品生产过程中的重要化工原料。农药中间体则是生产农药的中间材 料。公司主要产品分为吡啶类、MNO及其他化工产品三类,产品主要应用于农药、医药及饲料添加剂领域。产品具体情况 如下: 1、吡啶类 公司吡啶类产品主要包括3-氰基吡啶、2-氯烟酸及3-氨基吡啶及4-氨基吡啶等。3-氰基吡啶一方面是其自身用于生产下 游吡啶衍生物产品;另一方面是出售给下游行业做为生产农药、医药、饲料等产品的原材料。2-氯烟酸是重要的农药和医药 中间体,农药方面,可用于合成除草剂“烟嘧磺隆”、“吡氟酰草胺”,杀菌剂“啶酰菌胺”等;医药方面,主要用于合成抗艾滋 病药“奈韦拉平”等。3-氨基吡啶是高效低毒杀虫剂“康宽”重要中间体2,3-二氯吡啶的原材料。4-氨基吡啶为制备“托拉塞米” 的关键原料。 2、MNO MNO是杀虫剂“呋虫胺”的主要原料之一,呋虫胺是三井化学开发的第三代烟碱杀虫剂,主要用于防治小麦、水稻、棉 花、蔬菜、果树、烟叶等多种作物上的蚜虫、叶蝉、飞虱、蓟马、粉虱等。由于其低毒高效的特性,成为全球农药市场广泛 使用的产品。 3、其他化工产品 公司的其他产品主要有硫酸铵、十二水合磷酸氢二钠及乙酰丙酸乙酯等,这类产品主要为2-氯烟酸、MNO等产品生产过 程中产生的副产品,主要应用于农药和医药领域。 (二)行业形势简要分析 从全球农化市场竞争格局,由于农药产品开发周期长、投入大、风险高的特性,是一个具有资本密集型、技术密集型以 及行业垄断特征的行业。为应对日益增加的研发投入和激烈的市场竞争,农药行业开始通过兼并重组、资源整合来提升规模 效应,实现降低成本、增加市场份额、提升竞争力的目的。对比1998年和2017年农药销售前15名的企业,很多公司经历并购 整合后做大做强或退出历史舞台。随着2018年拜耳完成对孟山都的收购,农化行业已形成先正达(中国化工)、拜耳、巴斯 夫、科迪华四巨头的寡头格局。行业整合后巨头市场份额是提升的。其中,全球排名前五位农化企业的合计市场份额从1998 年的48.2%扩大到了2017年60%左右的水平。 与农药、医药原药行业较长的发展史、较高的集中度不同,位于其上游的中间体行业是上世纪90年代后兴起的。经济全 球化的深入带来了国际化分工,跨国公司将最终产品生产细分为若干个价值增值环节,然后按照不同环节的具体特征将其配 置到不同的国家或地区,形成生产环节的国际分工。由于生产环节的国际分工出现时间较短,因此全球中间体行业目前仍明 显表现出相对充分的市场竞争格局。但从中长期来看,未来中间体行业的企业竞争将更为激烈,分化将更为明显,行业间的 企业兼并、竞争淘汰现象将更为频繁,若干年后,中间体行业集中度也会上升。 吡啶衍生物方面,国际上主要生产吡啶衍生物的厂家主要分布在美国、欧洲、日本,由于地域原因,其成本没有比较优 势;并且,这些国际竞争对手目标市场主要定位于药品和食品添加剂等领域,对农化行业涉足不多。 国内农药、医药大型原料药及制药企业,根据其自身掌握的技术可自行生产部分农药、医药中间体,而自身不具备生产 条件或自行生产的成本较高的农药、医药中间体则向市场采购。例如红太阳、雅本化学及兄弟科技均为临港亚诺化工下游客 户。 与国内同行业的上市公司相比,临港亚诺化工的规模偏小,产品链的延伸有限。但其专注于农药、医药中间体的生产销 售,在特定的产品如3-氰基吡啶、2-氯烟酸、MNO等产品上具有一定的竞争力。 3、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1)近三年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 是 √ 否 单位:元 2020年 2019年 本年比上年增减 2018年 营业收入 265,756,701.42 13,911,871.59 1,810.29% 37,721,516.23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17,990,173.81 -10,180,311.64 276.72% 11,002,564.38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 常性损益的净利润 1,889,849.87 -10,187,000.97 118.55% -8,170,576.25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72,413,717.18 -6,471,871.18 -1,018.90% 9,249,396.33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0.0557 -0.0315 276.83% 0.0340 稀释每股收益(元/股) 0.0557 -0.0315 276.83% 0.0340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21.29% -12.67% 33.96% 13.77% 2020年末 2019年末 本年末比上年末增减 2018年末 总资产 727,396,395.77 240,391,225.91 202.59% 198,474,606.91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 94,835,957.54 75,234,542.75 26.05% 85,414,854.39 (2)分季度主要会计数据 单位:元 第一季度 第二季度 第三季度 第四季度 营业收入 0.00 50,776,531.21 112,366,904.71 102,613,265.50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4,985,630.26 10,948,329.05 3,569,525.62 -1,513,311.12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 常性损益的净利润 -1,228,853.16 1,057,615.18 4,809,245.56 -2,748,157.71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20,732,670.73 6,749,384.73 63,164,381.34 -121,594,812.52 上述财务指标或其加总数是否与公司已披露季度报告、半年度报告相关财务指标存在重大差异 □ 是 √ 否 4、股本及股东情况 (1)普通股股东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报告期末普通 股股东总数 19,113 年度报告披露日 前一个月末普通 股股东总数 23,018 报告期末表决权 恢复的优先股股 东总数 0 年度报告披露日前 一个月末表决权恢 复的优先股股东总 数 0 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 股东名称 股东性质 持股比例 持股数量 持有有限售条件的股份数量 质押或冻结情况 股份状态 数量 兰州太华投资 控股有限公司 境内非国有 法人 12.00% 38,783,700 16,783,700 质押 15,320,000 兰州亚太工贸 集团有限公司 境内非国有 法人 9.95% 32,177,295 0 质押 32,170,000 北京大市投资 有限公司 境内非国有 法人 4.95% 16,000,000 16,000,000 质押 16,000,000 冻结 16,000,000 芜湖长元股权 投资基金(有限 合伙) 境内非国有 法人 2.17% 7,015,489 0 谢锦和 境内自然人 2.00% 6,452,800 0 陈荣 境内自然人 1.53% 4,954,200 0 王秀荣 境内自然人 1.37% 4,424,500 0 王坚宏 境内自然人 1.33% 4,309,040 0 张佳 境内自然人 1.20% 3,869,510 0 袁芳 境内自然人 1.04% 3,358,332 0 上述股东关联关系或一致行 动的说明 公司控股股东兰州亚太工贸集团有限公司和兰州太华投资控股有限公司为一致行动人;2020 年5月20日,北京大市投资有限公司管理人(以下简称“北京大市管理人”)与兰州太华签署 了《股权转让协议》及《委托代理协议》,约定由兰州太华投资控股有限公司代北京大市投资 有限公司管理人行使股东权利,其中包括规范性文件或公司章程需要股东大会讨论、决议的 事项行使表决权;未知其他股东之间是否存在关联关系或属于《上市公司股持变动信息披露 管理办法》中规定的一致行动人。 参与融资融券业务股东情况 说明(如有) 境内自然人股东王秀荣信用证券帐户持有4,424,500股;境内自然人股东王坚宏信用证券帐户 持有4,309,040股;境内自然人股东王琳信用证券帐户持有3,148,100股。 (2)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 (3)以方框图形式披露公司与实际控制人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 5、公司债券情况 公司是否存在公开发行并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且在年度报告批准报出日未到期或到期未能全额兑付的公司债券 否 三、经营情况讨论与分析 1、报告期经营情况简介 (一)报告期公司经营情况回顾 报告期内,公司积极推进重组转型工作,于2020年6月通过支付现金方式完成了亚诺生物所持沧州临港亚诺化工51%股 权的购买,同时完成了以现金交易方式向兰州亚太房地产开发集团有限公司转让所持兰州同创嘉业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全部 84.156%的股权。通过本次重大资产购买及出售,公司成功剥离了亏损的房地产业务,顺利转型至盈利能力较好的精细化工 行业,实现了向生物医药、大健康及新型化工领域进行战略转型的第一步。截止本报告期末,同创嘉业已不再是公司子公司, 沧州临港亚诺化工成为公司控股子公司。 报告期内,公司利润构成主要来自于精细化工业务收入、资产重组收益以及债务和解收益,主营业务利润主要来自于公 司控股子公司临港亚诺化工的精细化工业务收入,报告期内公司主营业务构成发生重大变化。 报告期末,公司总资产为72,739.64万元,较上年同期增加202.59%,资产负债率为 68.13% ;报告期内公司实现营业收 入26,575.67万元,净利润3132.93万元,其中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1,799.02万元,较上年同期增加276.72%;基本每 股收益0.0557元;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所有者权益9,483.60万元。 (二)公司2020年度重点工作情况 1、完成重大资产重组。2020年,公司主要围绕资产重组积极开展工作,于2020年6月完成了沧州临港亚诺化工有限公司 51%股权的购买及兰州同创嘉业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全部84.156%股权的出售。 2、公司逐步提升公司内控规范。加强对内控环节的落实不力和细节疏漏问题制定整改落实措施,结合自纠自查完善公 司内部控制规范和经营风险防范措施,逐步提升上市公司内部控制管理有效性和执行力。 3、完成董事会、监事会的换届工作。公司第七届董事会及第七届监事会已超期,公司重大资产重组工作完成后,积极 召开相关会议,于2020年12月完成了公司第八届董事会及第八届监事会的提名及选举工作,保证了公司三会的有序运作。 4、董事会及管理层管理。完善董事会和管理层人员架构,持续规范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三会运作,公司各项经 营决策依法合规。按时完成年度报告、季度报告、半年度报告的编制及披露工作,确保公司信息披露及时、公平、真实、准 确、完整。 5、非公开发行股票。为契合公司的产业转型要求和长期发展战略,优化公司资本结构、增强公司抗风险能力,展示实 际控制人对公司未来发展的信心,公司于2020年11月、12月召开董事会及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有关公司2020年非公开发行A 股股票事项。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价格为4.01元/股,发行股数不超过49,875,311股(含本数),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20,000.00 万元,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的认购对象为控股股东兰州亚太工贸集团有限公司。2021年01月07日,中国证监会依法对公司提 交的非公开发行股票核准行政许可申请予以受理。2021年4月23日,公司收到中国证监会出具的《中国证监会行政许可项目 审查二次反馈意见通知书》(210005 号)(以下简称“反馈意见”),要求公司就有关问题作出书面说明和解释,并在30个 工作日提交书面回复意见。目前公司与相关中介机构正在按照要求逐项落实相关问题,公司及中介机构将在规定期限内将反 馈意见回复及时披露,并报送中国证监会行政许可受理部门。 2、报告期内主营业务是否存在重大变化 √ 是 □ 否 3、占公司主营业务收入或主营业务利润10%以上的产品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单位:元 产品名称 营业收入 营业利润 毛利率 营业收入比上年 同期增减 营业利润比上年 同期增减 毛利率比上年同 期增减 化工产品 256,407,695.38 196,563,463.21 23.34% 0.00% 0.00% 0.00% 4、是否存在需要特别关注的经营季节性或周期性特征 □ 是 √ 否 5、报告期内营业收入、营业成本、归属于上市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总额或者构成较前一报告期发生 重大变化的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报告期内,公司完成了重大资产购买及重大资产出售,通过本次重大资产购买及出售,公司成功剥离了亏损的房地产业 务,顺利转型至盈利能力较好的精细化工行业;公司主营业务由房地产开发与销售业务转型为精细化工产品中的医药中间体、 农药中间体的研发、生产和销售业务。截止本报告期末,公司不存在与房地产开发与销售相关的业务与产品,公司目前的主 要产品分为吡啶类、MNO及其他化工产品三类,产品主要应用于农药、医药及饲料添加剂领域。报告期内公司的营业收入 主要来源于精细化工业务。与上年度相比,公司营业收入、营业成本、归属于上市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总额均发生重大 变化。 6、面临退市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7、涉及财务报告的相关事项 (1)与上年度财务报告相比,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和核算方法发生变化的情况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财政部于2017年7月5日发布了《企业会计准则第14号——收入》(2017修订)(财会[2017]22号)(以下简称“新收入 准则”),要求境内上市企业自2020年1月1日起执行相关规定。公司据此对原会计政策进行了相应变更。具体内容详见公司 于2020年4月28日披露于指定媒体的相关公告(公告编号:2020-040)。 公司自2020年1月1日起执行新收入准则。根据衔接规定,首次执行本准则的累积影响数,调整期初留存收益及财务报表 其他相关项目金额,对可比期间信息不予调整。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根据财政部发布的相关规定和要求进行,变更后会 计政策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和公司实际情况。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仅对 期初留存收益及财务报表其他相关项目进行调整,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产生重大影响,亦不存在损害 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况。 (2)报告期内发生重大会计差错更正需追溯重述的情况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重大会计差错更正需追溯重述的情况。 (3)与上年度财务报告相比,合并报表范围发生变化的情况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报告期内,公司于2020年6月完成了河北亚诺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所持沧州临港亚诺化工有限公司51%股权的购买及公 司所持兰州同创嘉业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全部84.156%股权的出售。本次重组完成后,沧州临港亚诺化工有限公司成为公司 的控股子公司,纳入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兰州同创嘉业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不再是公司的子公司,不再纳入公司合并报表范 围。 中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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