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年报]天晟新材:2020年年度报告摘要
证券代码:300169 证券简称:天晟新材 公告编号:2021-027 常州天晟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年度报告摘要 一、重要提示 本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证监会指定媒 体仔细阅读年度报告全文。 除下列董事外,其他董事亲自出席了审议本次年报的董事会会议 未亲自出席董事姓名 未亲自出席董事职务 未亲自出席会议原因 被委托人姓名 北京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本年度公司财务报告的审计意见为:标准的无保留意见。 本报告期会计师事务所变更情况:公司本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由变更为北京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非标准审计意见提示 □ 适用 √ 不适用 董事会审议的报告期普通股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计划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优先股利润分配预案 □ 适用 √ 不适用 二、公司基本情况 1、公司简介 股票简称 天晟新材 股票代码 300169 股票上市交易所 深圳证券交易所 联系人和联系方式 董事会秘书 证券事务代表 姓名 韩庆军 余丽品 办公地址 常州市龙锦路508号 常州市龙锦路508号 传真 0519-88866091 0519-88866091 电话 0519-86929019 0519-86929019 电子信箱 [email protected] [email protected] 2、报告期主要业务或产品简介 (一)主要业务及行业地位 公司作为全国知名的高分子发泡材料专业生产商,一直致力于高分子发泡材料的研究、开发、生产和销售。公司在软质泡沫 材料、结构泡沫材料及上述材料的后加工产品应用方面,均处于市场领先地位,并进一步扩大交通配套类产品的市场开发与 应用。 (二)主要产品 公司的PE、EVA、SBR、CR等软质发泡产品品种齐全,运动用品系列设计新颖,市场覆盖面广,并与国内外知名客户建立 了长期合作关系。公司加工成套事业部拥有10万级和1万级净化中心,所生产的高分子材料加工品主要为国内外知名家电、 通讯、IT、汽车等品牌进行配套。公司自主研发的结构泡沫材料Strucell系列产品,已成功跨入风力发电、轨道交通、房车 营地车、船舶制造、节能建筑等领域,填补了国内空白。 产品类别 主要产品 产品特性 主要用途 发泡材料及应用-软质发 泡材料 PE和EVA等塑料发泡产品、 SBR和CR等橡胶发泡产品。 软质泡沫材料是具有缓冲、吸 音、吸震、保温、过滤等特性 的聚合物。 PE、EVA发泡材料用于生产健身地垫、 野营垫运动类产品等。SBR、CR发泡 材料用于生产游泳衣、健身护具、运动 手套、杯套等。 发泡材料及应用-结构泡 沫材料 PVC等结构泡沫材料。 结构泡沫材料作为各种复合 材料的夹芯结构主要用来增 加刚度、减轻重量。结构泡沫 材料还具有吸水性低、隔音绝 热效果好等特性,使其成为具 有高强度和低密度领域的理 想材料。 被广泛应用于风力发电、轨道交通、船 舶、航空航天、建筑节能等领域。 发泡材料及应用-后加工 产品 高净化保护膜、高净化PET双面 胶带、光学OCA、功能性薄膜 等光学材料。 拥有专业的研发团队,为客户 提供胶粘制品、功能性涂层光 学薄膜等新材料的开发设计 解决方案,满足不同客户的个 性化设计需求。 产品广泛应用于电子、家电、汽车、医 疗等领域。 产品主要有聚乙烯(PE)发泡 材料(闭孔和开孔型)、橡塑 发泡体、EVA发泡体、聚氨酯 (PU)及其涂胶、防震、隔音 件产品的精密模切产品。 模切是把原材料根据预定形 状,通过精密加工和切割的方 式使材料形成特定形状的零 配件,属于加工类行业。 广泛用于电子、电器、MP3、MP4、复 印机、数码相机、数码摄像机、笔记本 电脑、手机、汽车、仪器仪表等、电子 通讯、数码 IT 产品配件、医疗器械等。 交通配套类产品 主要产品为声屏障产品,分为 金属类和非金属类,目前主要 产品种类有:穿孔金属声屏障、 圆筒型金属声屏障、珍珠岩陶 粒复合吸声板、木屑混凝土多 孔吸声板、水泥多孔吸声板、 整体式混凝土声屏障、FC复合 吸声板等。 声屏障是一种用来阻挡噪声 与接收者之间直达声的一种 屏障设备,是地面和高架城市 轨道交通最常采用的降噪方 法。 广泛用于高速铁路、城际快铁、地铁轻 轨、高速公路等。 (三)公司经营模式 1、公司通过了ISO14001环保体系认证和ISO9001质量保证体系认证。公司的高性能清洁能源设备材料[结构泡沫芯材],被批 准为江苏省重大科技成果转化项目。同时,该材料通过了德国劳氏船级社GL认证;轨道交通用结构泡沫材料通过了德国 DIN5510燃烧性能认证、法国NFF16-101燃烧测试认证;运动休闲类产品通过了欧洲ROHS认证、瑞士SGS认证;汽车配套类 产品,通过了劳氏质量认证有限公司/国际汽车特别工作组(IATF)的ISO/TS16949认证;家电配套类产品通过了JIS标准认 证。公司将精益化生产、闭环管理及JIT等先进的管理理念和模式,科学地运用于生产经营,使公司近年来核心竞争优势凸 现。 2、公司的业务以客户期望为中心,不同的产品由不同的子公司具体经营,各个子公司有完善的经营团队,从采购、研发、 生产和销售等部门组成,主要业务模式分为研发模式、采购模式、生产模式、销售模式四大块。 (1)研发模式:公司参股研发机构-江苏中科聚合新材料产业技术研究院有限公司,研究院采用与国内高分子行业顶尖的研 究机构合作的模式,进一步引进团队,强化研究深度,从原来技术中心为企业生产服务为主的经营模式上转变成以孵化产业 化技术为主的创新模式,利用原有的江苏省高分子泡沫材料工程技术研究中心、省级企业技术中心、GL认证的独立实验室 等平台,构建了围绕满足制造业的轻量化需求的多个事业部。研究院目前配备了以高性能泡沫的研究为主的先进试验室设备 和检测仪器。通过柔性引进的方式,引进多位国内知名的高分子材料专家,创新激励机制,形成面向产业需求的技术孵化体 系。 (2)采购模式:公司主要通过议价和比价的方式选择供应商。供应商的确认是按照质量管理体系中的《采购控制程序》和 《供方控制程序》以及产品的技术特性和质量要求选定供应商。 (3)生产模式:公司的主要生产模式是以销定产,采取柔性生产方式,同时考虑产品的生产周期以及产品的固化、熟化时 间特性,确定合理的安全存量。销售部门根据订单签订情况、生产销售情况、库存情况,结合车间生产能力,向生产调度中 心填报销售计划或订单;生产调度中心根据销售计划或订单,向生产部门下达生产计划单,调整生产线产品品种及规格,同 时向采购部下达材料采购计划单,并通知检验、仓储等相关职能部门。同时根据生产计划的执行情况以及内外环境条件的变 化适时调整计划。 (4)销售模式:公司发泡材料类及后加工产品主要采用直销或者直销与代理商相结合的模式。声屏障类产品销售模式主要 为参与客户招标模式,主要招标业务通过业主方直接招标获取。公司的主要经营模式在报告期内未发生重大变化。 (四)行业发展状况及总体趋势 1、软质泡沫材料发展状况及未来发展前景 (1)软质泡沫材料是由塑料(PE、EVA等)和橡胶(CR、SBR等)等为主要原材料,加以催化剂、泡沫稳定剂、发泡剂等辅 助材料通过物理发泡或交联发泡使塑胶材料发泡(开孔或闭孔型)达到使塑料、橡胶等原材料中产生大量的微孔,体积增加, 密度降低,软质泡沫材料是具有缓冲、吸音、吸震、保温、过滤等特性的聚合物,广泛应用于电子产品、家电、汽车、体育 运动休闲等领域。 (2)随着软质泡沫产品在体育用品、汽车、家电、精密仪器等领域更为广泛的应用,我国软质发泡行业处于稳定发展阶段, 未来业绩看好。公司重点发展橡胶发泡产品,并对橡胶发泡产品进行新品开发,努力提升产品的技术含量,力争开发出具备 国际先进水平的行业高端产品,提升公司行业竞争力与盈利能力,赢得了更好的经营效益与市场声誉。 2、结构泡沫材料发展状况及未来发展前景 (1)结构泡沫材料目前市场上主要有PVC结构泡沫材料和PET结构泡沫材料等。其中PVC结构泡沫材料由于其行业应用比较成 熟,是目前使用量最大的一种结构泡沫材料。 (2)结构泡沫材料作为各种复合材料的夹芯结构主要用来增加刚度、减轻重量。结构泡沫材料还具有吸水性低、隔音绝热效 果好等特性,使其成为要求具有高强度和低密度领域的理想材料,被广泛应用于风力发电、轨道交通、船舶、航空航天、建 筑节能等领域。 (3)随着复合材料行业的发展,越来越多的领域都对结构泡沫的芯材种类和应用技术产生了需求,但结构泡沫芯材行业的高 投入和高技术含量及长研发周期,使目前全球结构泡沫芯材市场仍被少数公司垄断经营,公司凭着立足本地化生产而取得的 成本优势,在未来风能市场和其他应用市场,通过为客户提供成套解决方案及服务,将会更稳固地占据国内市场的领先地位。 (4)公司将继续致力于各项高分子发泡技术的研究,持续保持技术领先,加强替代性市场和新的应用市场的开发力度,适时 地推出其他新型结构泡沫材料,加强与国际领先企业的合作及优势互补,并通过不断创新的理念,保持高分子发泡技术的市 场领先地位,寻求企业持续增长之路。 3、后加工品的发展状况及未来发展前景 公司后加工品业务一直处于稳定增长中,公司依托自身的新材料制造,对高分子功能性材料的理解深度增强了公司对材料的 应用能力及成套解决方案的设计能力,并转化为竞争优势。后加工业务承载了公司系列结构芯材在市场中的应用及推广,经 过过去一个时期的经验积累,后加工产品已经实现了从小件模切到大结构部件制造的拓展以及跨越不同产业的应用,是公司 重要的收入增长来源。 4、交通配套类产品发展状况及未来发展前景 (1)随着人们环保意识和生活水平的提高,对城市道路、轨道交通、高速铁路等产生噪声的敏感度越来越大,要求进行声屏 障治理的诉求越来越迫切,同时要求在布置形式、材料、结构、构造以及外观装饰等方面的选择都必须满足局部景观的需要, 并要保证经济性、实用性及耐用性。公司生产的声屏障产品广泛应用于高速铁路、地铁等城市轨道交通领域。 (2)近年来我国轨道交通行业飞速发展,在全球处于领先地位。速度是衡量一个国家轨道交通研发水平的重要指标,追求更 高的速度更安全的运行也是未来轨道交通发展的必然趋势。而车身轻量化设计是提高安全运行速度核心的要素之一。公司在 轨道交通车身轻量化材料研发制造上已经取得了突破性的成果,产品也在高铁、磁悬浮列车等相关项目中得到广泛应用。 (3)作为现代综合交通运输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我国轨道交通事业飞速发展将带来巨大市场空间及非常广阔的市场前景, 公司将努力拓宽自身产品在相关领域的应用,抓住机遇,提升公司的盈利能力和市场竞争力。 3、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1)近三年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 是 √ 否 单位:元 2020年 2019年 本年比上年增减 2018年 营业收入 893,503,343.74 893,508,335.61 0.00% 904,549,750.64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284,696,789.06 -288,775,261.40 1.41% 16,193,787.58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 常性损益的净利润 -300,748,584.77 -288,352,555.02 -4.30% 3,983,219.38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5,204,347.46 -23,953,757.95 78.27% 7,445,143.22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0.87 -0.89 2.25% 0.05 稀释每股收益(元/股) -0.87 -0.89 2.25% 0.05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37.24% -27.41% -9.83% 1.36% 2020年末 2019年末 本年末比上年末增减 2018年末 资产总额 1,729,466,473.59 1,822,544,072.89 -5.11% 2,068,868,771.92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 619,022,209.27 906,837,725.43 -31.74% 1,198,083,723.02 (2)分季度主要会计数据 单位:元 第一季度 第二季度 第三季度 第四季度 营业收入 138,908,035.79 274,025,351.12 282,770,097.02 197,799,859.81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16,473,033.67 7,894,541.29 13,606,994.79 -289,725,291.47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 常性损益的净利润 -17,731,362.30 1,802,593.63 7,380,192.14 -292,200,008.24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57,633,401.26 38,444,895.67 -22,167,873.38 36,152,031.51 上述财务指标或其加总数是否与公司已披露季度报告、半年度报告相关财务指标存在重大差异 □ 是 √ 否 4、股本及股东情况 (1)普通股股东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报告期末普通 股股东总数 12,947 年度报告披露 日前一个月末 普通股股东总 数 13,286 报告期末表决 权恢复的优先 股股东总数 0 年度报告披露 日前一个月末 表决权恢复的 优先股股东总 数 0 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 股东名称 股东性质 持股比例 持股数量 持有有限售条件的股份数 量 质押或冻结情况 股份状态 数量 青岛融海国投 资产管理有限 公司 国有法人 9.20% 30,000,000 0 吴海宙 境内自然人 7.80% 25,423,066 24,139,960 质押 25,423,066 孙剑 境内自然人 5.46% 17,796,900 17,796,900 吕泽伟 境内自然人 4.22% 13,769,841 13,769,841 赵爱立 境内自然人 2.85% 9,298,920 0 徐奕 境内自然人 2.82% 9,206,046 6,904,534 长沙盈海私募 股权基金管理 合伙企业(有限 合伙) 境内非国有 法人 1.50% 4,889,700 0 王钧 境内自然人 1.41% 4,604,850 0 朱金先 境内自然人 1.03% 3,363,000 0 蔡庆旦 境内自然人 1.02% 3,330,310 0 上述股东关联关系或一致行 动的说明 吴海宙、吕泽伟、孙剑、晟衍(上海)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于2016年12月30日签订了一致行 动协议,承诺:“协议各方同意在行使天晟新材董事权利、股东权利时,除资产收益权、知情 权、股份处置权外,将采取一致行动,协议各方同意在天晟新材重大问题决策上应事先沟通, 取得一致意见;意见不一致时,以得到最多股份支持的意见为各方一致意见。自协议各方签 字之日起生效,在协议各方为天晟新材股东时均对其有法律约束力。协议有效期至协议各方 同意解除一致行动为止。”晟衍为吴海宙100%控股公司。 吴海宙、吕泽伟、孙剑、晟衍于2020年8月20日签署了《一致行动协议之解除协议》,确认 解除一致行动关系。本次一致行动关系解除前,公司实际控制人为吴海宙先生、吕泽伟先生、 孙剑先生。解除一致行动关系后,公司不存在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 青岛融海国投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与长沙盈海私募股权基金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为同一 实际控制人。融海资产管理公司与长沙盈海为一致行动人。 除前述情况外,公司未知其他股东之间的关联关系或一致行动人关系。 (2)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 (3)以方框图形式披露公司与实际控制人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 5、公司债券情况 公司是否存在公开发行并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且在年度报告批准报出日未到期或到期未能全额兑付的公司债券 否 三、经营情况讨论与分析 1、报告期经营情况简介 (一)公司作为全国知名的高分子发泡材料专业生产商,一直致力于高分子发泡材料的研究、开发、生产 和销售。公司在软质泡沫材料、结构泡沫材料及上述材料的后加工产品应用方面,均处于市场领先地位, 并进一步扩大交通配套类产品的市场开发与应用。 (二)报告期利润表项目变动情况与原因分析 (1)公司2020年营业收入893,503,343.74元,较上年同期持平,个别业务板块增长,个别业务板块下降, 整体变化很小。 (2)公司2020年营业成本729,073,425.53元,较上年同期上升7.11%,主要系销售运费转入营业成本口径差 异和个别业务板块成本上升所致。 (3)公司2020年毛利率18.40%,较上年同期下降5.41%,主要系销售运费转入营业成本口径差异和个别业 务板块销售单价下降所致。 (4)公司2020年销售费用33,024,835.99元,较上年同期下降40.77%,主要系销售运费转入营业成本口径差 异所致。 (5)公司2020年管理费用81,424,987.72元,较上年同期下降40.72%,主要系薪酬、差旅、折旧与摊销、咨 询服务等费用下降所致。 (6)公司2020年研发费用17,680,199.01元,较上年同期上升34.64%,主要系研发费用投入增加所致。 (7)公司2020年其他收益9,887,662.72元,较上年同期上升77.16%,主要系政府补助增加所致。 (8)公司2020年投资损失5,442,142.72元,较上年同期下降76.60%,主要系权益法核算长期股权投资损失 减少所致。 (9)公司2020年信用减值损失-34,571,884.62元,较上年同期上升280.18%,主要系坏账损失计提增加所致。 (10)公司2020年资产处置收益13,057.13元,较上年同期上升14518.37%,主要系资产处置收益增加所致。 (11)公司2020年营业外收入17,237,852.10元,较上年同期上升2516.03%,主要系拆迁补偿收入增加所致。 (12)公司2020年所得税费用-1,773,347.88元,较上年同期下降119.23%,主要系所得税费用计提下降所致。 (13)公司2020年净亏损285,587,705.53元,较上年同期下降1.09%,主要系毛利下降、费用下降、各类资 产减值计提增加综合所致。 (三)报告期现金流量表项目变动情况与原因分析 (1)公司2020年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较上年同期上升78.27%,主要原因系本报告期经营活动产 生的现金净流出减少所致。 (2)公司2020年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较上年同期上升9.57%,主要原因系本报告期投资活动产生 的现金净流入增加所致。 (3)公司2020年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较上年同期下降298.73%,主要原因系本报告期筹资活动现 金净流入减少所致。 2、报告期内主营业务是否存在重大变化 □ 是 √ 否 3、占公司主营业务收入或主营业务利润10%以上的产品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单位:元 产品名称 营业收入 营业利润 毛利率 营业收入比上年 同期增减 营业利润比上年 同期增减 毛利率比上年同 期增减 发泡材料及应用 735,857,694.64 138,790,355.65 18.86% 11.54% -4.57% -3.18% 交通配套类产品 134,461,184.31 10,654,723.88 7.92% -27.22% -63.04% -7.68% 其他业务 23,184,464.79 14,984,838.68 64.63% -52.72% -61.11% -13.94% 4、是否存在需要特别关注的经营季节性或周期性特征 □ 是 √ 否 5、报告期内营业收入、营业成本、归属于上市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总额或者构成较前一报告期发生 重大变化的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本报告期与前一报告期相比,营业收入持平,营业成本因销售运费转入营业成本口径差异和个别业务板块成本有所增加导致 成本上升,因本报告期和前一报告期均计提各项资产减值,归属于上市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基本持平。 6、面临退市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7、涉及财务报告的相关事项 (1)与上年度财务报告相比,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和核算方法发生变化的情况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于2020年4月23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及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会计政策变 更的议案》,根据有关规定,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一、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概况 (一)会计政策变更原因 1、财务报表格式调整的会计政策 2019年09月19日,财政部颁布了《关于修订印发合并财务报表格式(2019 版)的通知》(财会〔2019〕16 号)(以下简称 “财会〔2019〕16 号通知”),对合并财务报表格式进行了修订,要求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的企业按照会计准则和财会〔2019〕 16 号通知的要求编制 2019 年度合并财务报表及以后期间的合并财务报表。根据上述通知的要求,公司应当对合并财务报 表格式进行相应调整。 2、收入的会计政策 2017年07月05日,财政部发布了《关于修订印发<企业会计准则第14 号-收入>的通知》(财会〔2017〕22 号)(以下简称“财 会〔2017〕22 号通知”),根据财政部要求,在境内外同时上市的企业以及境外上市并采用国际财务报告准则或企业会计准 则编制财务报表的企业,自2018 年1月1日起施行;其他境内上市企业,自2020年1月1日起施行;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的非上 市企业,自2021年1月1日起施行。根据上述会计准则修订,公司需对原采用的相关会计政策进行相应调整。 (二)变更前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前,公司执行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 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 (三)变更后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变更后,公司将按照财政部财会〔2017〕22 号通知、财会〔2019〕16 号通知的有关规定执行。除上述会计政策变更外, 其他未变更部分,公司仍按照财政部前期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 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执行。 (四)会计政策变更日期 公司根据财政部相关文件规定的起始日,开始执行上述新会计政策。 二、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1、合并财务报表格式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根据《关于修订印发合并财务报表格式(2019 版)的通知》(财会〔2019〕16 号) 要求,公司对财务报表格式进行了变 更,本次变更能够更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不涉及对公司以前年度的追溯调整,对公司净资产、净 利润等相关财务指标无实质性影响。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根据国家财政部的规定和要求进行的合理变更,变更后的会计 政策符合相关规定和公司实际情况,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2、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第 14 号-收入》准则对公司的影响 根据新旧准则衔接规定,公司自 2020 年第一季度起按新准则要求进行会计报表披露,本次新准则的执行不影响公司 2019 年度相关财务指标。该准则的实施预计不会导致公司收入确认方式发生重大变化,对公司当期及前期的净利润、总资产和净 资产不产生重大影响。本次会计政策的变更是公司根据财政部修订及颁布的最新会计准则进行的相应变更,变更后的会计政 策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公司实际情况。本次变更不存在损害公司 及股东利益的情况。 (2)报告期内发生重大会计差错更正需追溯重述的情况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重大会计差错更正需追溯重述的情况。 (3)与上年度财务报告相比,合并报表范围发生变化的情况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合并范围减少: 1、处置子公司 单位:元 子公司名称 股权处置价款 股权处置 比例 股权处置 方式 丧失控制权的时点 处置价款与处置投资对应的 合并报表层面享有该子公司 净资产份额的差额 A&R Technology Osaka 株式会 社 65% 转让 2020年12月 优旎国际有限公司 100,000 100% 转让 2020年12月 997,303.40 2、其他原因的合并范围变动 2020年8月4日,常州晟合物业管理有限公司取得常州市天宁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公司准予注销登记通知书》,准予常州晟合 物业管理有限公司注销登记。 2020年11月11日,常州铭晟光电科技有限公司取得常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公司准予注销登记通知书》,准予常州铭晟光电 科技有限公司注销登记。 中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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