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年报]燕京啤酒:2020年年度报告摘要

时间:2021年04月27日 19:36:09 中财网
原标题:燕京啤酒:2020年年度报告摘要


证券代码:000729 证券简称:燕京啤酒 公告编号:2021-08

北京燕京啤酒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年度报告摘要

一、重要提示

本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证监会指定媒
体仔细阅读年度报告全文。


除下列董事外,其他董事亲自出席了审议本次年报的董事会会议

未亲自出席董事姓名

未亲自出席董事职务

未亲自出席会议原因

被委托人姓名

赵晓东

董事长

不能正常履职

-



非标准审计意见提示

□ 适用 √ 不适用

董事会审议的报告期普通股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 适用 □ 不适用

是否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 是 √ 否

公司经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的普通股利润分配预案为:以2,818,539,341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0.22元(含
税),送红股0股(含税),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优先股利润分配预案

□ 适用 √ 不适用



二、公司基本情况

1、公司简介

股票简称

燕京啤酒

股票代码

000729

股票上市交易所

深圳证券交易所

联系人和联系方式

董事会秘书

姓名

徐月香

办公地址

北京市顺义区双河路 9 号

传真

010-89495569

电话

010-89490729

电子信箱

[email protected]




2、报告期主要业务或产品简介

(1)报告期内公司所从事的主要业务

公司主营啤酒、露酒、矿泉水、啤酒原料、饲料、酵母、塑料箱的制造和销售。啤酒属于日常快速消
费品,公司啤酒的生产及销售业务占公司主营业务的90%以上。


2020年,公司不断完善与丰富产品结构,逐步实现燕京产品架构品类丰富性、口味多样化,不断打造
国货精品,实现品质燕京。公司目前拥有控股子公司50余个,遍布全国18个省(直辖市),销售区域辐射
全国。


(2)报告期内公司所属行业的发展阶段、周期性特点以及公司所处的行业地位

我国啤酒产业发展至现在已经进入稳定发展的成熟期,行业集中度较高,高端啤酒在啤酒业的比重逐
步上升,燕京啤酒等五家啤酒企业的高端啤酒销量占据整体市场份额约八成。2020年,中国啤酒行业全年
实现产量3,411.11万千升(数据来源:国家统计局),公司实现啤酒销量353.46万千升。公司积极顺应行业
发展新形势、消费渠道、消费模式和消费理念变革升级等新形势,不断促进品质升级、产品升级,持续增
强市场竞争力。


3、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1)近三年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 是 √ 否

单位:元



2020年

2019年

本年比上年增减

2018年

营业收入

10,928,382,545.82

11,468,484,011.65

-4.71%

11,343,775,106.69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196,873,800.08

229,783,922.28

-14.32%

179,851,119.93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
常性损益的净利润

155,706,757.84

188,351,863.52

-17.33%

148,384,365.67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1,569,576,443.61

1,574,284,005.44

-0.30%

1,075,405,401.72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0.070

0.082

-14.63%

0.064

稀释每股收益(元/股)

0.070

0.082

-14.63%

0.064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1.49%

1.76%

-0.27%

1.39%



2020年末

2019年末

本年末比上年末增减

2018年末

总资产

18,491,856,830.83

18,161,511,036.77

1.82%

17,688,746,803.34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

13,243,571,806.41

13,126,493,513.95

0.89%

12,975,462,664.17



(2)分季度主要会计数据

单位:元



第一季度

第二季度

第三季度

第四季度

营业收入

2,004,837,587.06

3,560,399,958.98

4,299,975,837.54

1,063,169,162.24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245,989,357.31

515,196,061.76

212,364,084.92

-284,696,989.29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
常性损益的净利润

-236,528,064.13

506,988,528.12

209,301,733.96

-324,055,440.11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249,657,529.33

1,704,625,479.85

420,635,865.22

-805,342,430.79



上述财务指标或其加总数是否与公司已披露季度报告、半年度报告相关财务指标存在重大差异

□ 是 √ 否

4、股本及股东情况

(1)普通股股东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报告期末普通
股股东总数

87,828

年度报告披露日
前一个月末普通
股股东总数

95,426

报告期末表决权
恢复的优先股股
东总数

0

年度报告披露日前
一个月末表决权恢
复的优先股股东总


0

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

股东名称

股东性质

持股比例

持股数量

持有有限售条
件的股份数量

质押或冻结情况

股份状态

数量

北京燕京啤酒投资有限公司

国有法人

57.40%

1,617,727,568

297,607,894





香港中央结算有限公司

境外法人

3.91%

110,315,451

0





中国证券金融股份有限公司

境内非国有法人

2.45%

69,101,003

0





#重阳集团有限公司

境内非国有法人

2.34%

65,950,439

0





北京燕京啤酒集团公司

国有法人

1.87%

52,686,697

11,306,780





唐建华

境内自然人

1.78%

50,247,239

0





中央汇金资产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国有法人

1.38%

38,855,400

0





阿布达比投资局

境外法人

1.01%

28,487,951

0





吴懿兵

境内自然人

0.50%

14,098,800

0





工银瑞信基金-农业银行-工银瑞信中
证金融资产管理计划

其他

0.45%

12,647,600

0





上述股东关联关系或一致行动的说明

上述股东中,北京燕京啤酒集团公司持有北京燕京啤酒投资有
限公司19.94%股份。 未知上述其他股东是否属于一致行动人,
也未知其他股东是否存在关联关系。


参与融资融券业务股东情况说明(如有)

公司前10名股东中,重阳集团有限公司通过信用交易担保证
券账户持有本公司股票65,950,439股,通过普通证券账户持有
本公司股票0 股,合计持有本公司股票65,950,439股,其持股
在本报告期减少11,519,985股。




(2)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



(3)以方框图形式披露公司与实际控制人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



5、公司债券情况

公司是否存在公开发行并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且在年度报告批准报出日未到期或到期未能全额兑付的公司债券





三、经营情况讨论与分析

1、报告期经营情况简介

详见公司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2020年年度报告》第四节“经营情况讨论与分析”相关内容。


2、报告期内主营业务是否存在重大变化

□ 是 √ 否

3、占公司主营业务收入或主营业务利润10%以上的产品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单位:元



产品名称

营业收入

营业利润

毛利率

营业收入比上年
同期增减

营业利润比上年
同期增减

毛利率比上年同
期增减

啤酒

10,078,037,667.16

4,049,097,219.07

40.18%

-6.13%

-7.26%

0.73%



4、是否存在需要特别关注的经营季节性或周期性特征

□ 是 √ 否

5、报告期内营业收入、营业成本、归属于上市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总额或者构成较前一报告期发生
重大变化的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6、面临退市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7、涉及财务报告的相关事项

(1)与上年度财务报告相比,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和核算方法发生变化的情况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2017年7月,财政部修订了《企业会计准则14号——收入》(财会[2017]22号),要求境内上市公司自2020年1月1
日起实施。2018年12月,财政部修订了《企业会计准则第21号——租赁》(财会[2018]35号),要求境内上市公司自2021
年1月1日起实施。2019年5月,财政部修订了《企业会计准则第7号——非货币性资产交换》(财会〔2019〕8号),要求
所有执行会计准则的企业自2019年6月10日起施行该准则。2019年5月,财政部修订了《企业会计准则第12号—债务重
组》(财会〔2019〕9号),要求所有执行会计准则的企业自2019年6月17日起施行该准则。2019年9月,财政部发布了《关
于修订印发合并财务报表格式(2019版)的通知》(财会[2019]16号),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的企业应当按照企业会计准则和
此通知要求编制2019年度合并财务报表及以后期间的合并财务报表。由于上述会计准则的颁布或修订,公司原会计政策的
相关内容需进行相应变更,并按以上文件规定的起始日开始执行。


详见公司于2020年4月28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的《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2)报告期内发生重大会计差错更正需追溯重述的情况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重大会计差错更正需追溯重述的情况。



(3)与上年度财务报告相比,合并报表范围发生变化的情况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合并报表范围发生变化的情况。








副董事长: 谢广军

北京燕京啤酒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一年四月二十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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