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年报]*ST西发:2020年年度报告摘要

时间:2021年04月29日 00:21:50 中财网
原标题:*ST西发:2020年年度报告摘要



































2020 Annual Report

2020年年度报告摘要

西藏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 4 月




西藏发展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年度报告摘要

一、重要提示

本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证监会指定媒
体仔细阅读年度报告全文。


除下列董事外,其他董事亲自出席了审议本次年报的董事会会议

未亲自出席董事姓名

未亲自出席董事职务

未亲自出席会议原因

被委托人姓名



非标准审计意见提示

√ 适用 □ 不适用

中兴财光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带有解释性说明的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已对相
关事项进行详细说明,敬请投资者注意阅读。


董事会审议的报告期普通股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计划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优先股利润分配预案

□ 适用 √ 不适用

二、公司基本情况

1、公司简介

股票简称

*ST西发

股票代码

000752

股票上市交易所

深圳证券交易所

联系人和联系方式

董事会秘书

证券事务代表

姓名

牟岚

宋晓玲

办公地址

成都市高新区天府大道北段966号天府国
际金融中心4号楼9楼

成都市高新区天府大道北段966号天府国
际金融中心4号楼9楼

传真

028-65223967

028-65223967

电话

028-85238616

028-85238616

电子信箱

[email protected]

[email protected]



2、报告期主要业务或产品简介

公司的经营模式是传统的制造企业模式,建立了配套完整的采购、生产、销售体系。


公司的采购模式是公司组织专人对供应商进行先期考察,核查供应商行业资质;对供应商实施认定,供应商提供试样供
生产线总装,由公司质检部门确定是否达到国家或行业标准,达标者进入合格供应商名录;根据生产需求,选择至少两家及


以上合格供应商进入拟合作体系,通过综合评定确定最终供货商。公司每年年底前和主要的原材料供应商签署下一年的采购
合同,采购部根据生产部提供的采购明细表和生产计划,编制采购计划,下达采购订单,分批向供应商采购,通过“以需定
购”合理控制原材料库存量,有效降低存货资金占用。


公司的生产模式是与客户签订框架合同后,按照客户的月度订单由销售部门根据订单并结合产成品的库存情况,编制月
度预测计划,经销售、制造等部门评审后,由销售部门确定次月生产计划,再由制造部门安排组织生产。销售部接到客户订
单后,结合产品库存,下达销售需求计划,生产部门制定生产计划及材料采购计划,组织生产。


公司的销售模式是根据不同的产品分为直销模式和经销商模式。通过两种模式的融会贯通,争取实现财务效益最大化。

直销模式可以实现单位产品利润最大化,但是销售量难以形成规模效应;分销模式可以高效拓宽市场销售渠道,实现规模效
益。


作为全球最大的啤酒生产及消费市场,中国啤酒市场经过几十年的持续发展啤酒行业总量已呈阶段性企稳态势,行业大
型企业加快产能优化整合步伐,持续推进规模化生产提高运营效率,外资啤酒和进口啤酒也在国内市场不断加快布局,目前
中国前五大啤酒企业已占市场近80%的份额,市场集中度不断上升,形成了相对稳定的市场竞争格局。


公司以拉萨啤酒为主要业务平台,西藏地区独特的资源条件为公司生产制造高品质的、绿色天然的啤酒提供了一定有利
条件。2020年,公司主营业务啤酒的生产和销售面临以下挑战:一是受新冠肺炎疫情的影响,市场销售面临较大困难,疫情
防控导致的人员流动减少、社交餐饮需求降低,对消费人群的消费习惯及消费渠道和场景带来了变化,即饮市场占比下降,
传统渠道受到冲击;二是中国啤酒市场消费升级以及消费需求的多元化使啤酒行业的消费结构转型步伐持续加快,消费者追
求品质更高、更个性化的啤酒产品,市场竞争转向以质量型、差异化为主的竞争,中高端市场持续增长,公司面临转型升级
压力;三是由于市场容量上升趋缓,啤酒行业竞争形势日趋激烈,公司产品虽然拥有长期的口感美誉度、绿色无污染的认知
度,消费者对公司产品也有较强的忠诚度,但西藏区域市场内新兴啤酒企业的崛起以及其他啤酒品牌的影响对公司保持区域
内主优势地位构成冲击;四是由于啤酒自身包装属性以及西藏地区区位因素,啤酒产品不便于运输且运输成本高,销售半径
较小,具有明显的区域性销售特点,对于业务扩展构成不利影响。


3、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1)近三年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 是 √ 否

单位:元



2020年

2019年

本年比上年增减

2018年

营业收入

405,330,702.33

318,364,145.20

27.32%

323,117,085.53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14,052,996.41

-333,414,403.65

104.21%

-417,173,347.58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
常性损益的净利润

3,185,985.75

-1,606,529.68

298.31%

-375,937,534.18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49,968,631.36

41,295,264.76

-221.00%

104,455,682.78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0.05

-1.26

103.97%

-1.5816

稀释每股收益(元/股)

0.05

-1.26

103.97%

-1.5816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33.04%

-164.88%

197.92%

-71.91%



2020年末

2019年末

本年末比上年末增减

2018年末

总资产

915,687,317.49

903,065,183.89

1.40%

1,134,946,273.99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

49,557,064.11

35,504,067.70

39.58%

368,918,471.35



(2)分季度主要会计数据

单位:元



第一季度

第二季度

第三季度

第四季度

营业收入

46,478,635.95

99,932,649.18

131,063,959.43

127,855,457.80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22,906,063.13

-17,040,061.91

-18,046,636.26

72,045,757.71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
常性损益的净利润

-4,223,121.40

1,277,993.64

471,563.10

5,659,550.41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13,956,707.65

-44,164,069.91

-13,692,107.32

21,844,253.52



上述财务指标或其加总数是否与公司已披露季度报告、半年度报告相关财务指标存在重大差异

□ 是 √ 否

4、股本及股东情况

(1)普通股股东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报告期末普通
股股东总数

23,307

年度报告披露日
前一个月末普通
股股东总数

22,389

报告期末表决权
恢复的优先股股
东总数

0

年度报告披露日前
一个月末表决权恢
复的优先股股东总


0

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

股东名称

股东性质

持股比例

持股数量

持有有限售条件的股份数量

质押或冻结情况

股份状态

数量

西藏盛邦控股
有限公司

境内非国有
法人

12.74%

33,613,192

0





西藏天易隆兴
投资有限公司

境内非国有
法人

10.65%

28,099,562

0

质押

28,099,562

冻结

28,099,562

西藏国有资本
投资运营有限
公司

国有法人

7.30%

19,242,842

0





西藏简智创业
投资合伙企业
(有限合伙)

其他

4.93%

13,000,063

0





唐宏冬

境内自然人

1.59%

4,200,939

0





闫伟

境内自然人

1.36%

3,582,270

0





姚国容

境内自然人

1.19%

3,130,000

0








张利

境内自然人

0.86%

2,273,200

0





郑希毅

境内自然人

0.85%

2,249,200

0





蔡鉴灿

境内自然人

0.83%

2,200,188

0





上述股东关联关系或一致行
动的说明

公司前10名股东中,西藏盛邦控股有限公司、西藏天易隆兴投资有限公司、西藏国有资本投
资运营有限公司之间无关联关系,也不属于相关法规规定的一致行动人;其他股东之间未知
是否存在关联关系。




参与融资融券业务股东情况
说明(如有)

股东蔡鉴灿投资者信用证券账户持有本公司股票100股,普通证券账户持有本公司股票
2,200,088股,合计持有本公司股票2,200,188股。




(2)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


(3)以方框图形式披露公司与实际控制人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

5、公司债券情况

公司是否存在公开发行并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且在年度报告批准报出日未到期或到期未能全额兑付的公司债券



三、经营情况讨论与分析

1、报告期经营情况简介

1.公司自2018年6月起,陆续暴发了多起诉讼、仲裁(详见本报告“第五节重要事项”之“重大诉讼、仲裁事项”)。2020
年,公司董事会及经营班子全力确保公司主营业务平稳运行,同时,积极努力化解债务危机,通过聘请专业律师积极应诉,
持续向公安机关反映相关情况以及与债权人沟通等方式努力化解债务危机。2020年起至目前,公司作为被诉担保方的(2018)
京民初字第60号案件(本金25,000万元)已由法院驳回原告诉讼请求;(2020)京0101民初13007号案件(本金1,800万元)
已由法院裁定驳回原告的起诉。借款类案件方面,(2018)浙01民初3924号民间借贷纠纷(本金8,000万元)、(2018)浙
0103民初4168号借款合同纠纷(本金2,800万元)已由法院终审裁定驳回原告的起诉。另外,公司于2020年12月分别与(2018)
渝0103民初30492号金融借款合同纠纷原告重庆海尔小额贷款有限公司、(2018)川01民初1985号民间借贷纠纷原告吴小蓉、
(2020)渝05民初1325号案件原告方芳签署了债务和解协议。


截至目前,公司4个银行账户被冻结(上述被冻结账户为母公司账户,公司为控股型公司,所涉账户冻结情况未影响公
司业务的正常生产经营,上述账户非公司主要银行账户);公司持有的西藏拉萨啤酒有限公司、西藏银河商贸有限公司、苏
州华信善达力创投资企业(有限合伙)、四川恒生科技发展有限公司、中诚善达(苏州)资产管理有限公司的股权状态为冻
结或者轮候冻结。截至本报告批准报出日,公司部分案件已经司法机关及仲裁机构判决或者裁定,部分案件移送公安机关或
者检查机关,部分案件已经与债权方达成和解,部分案件债权人已申请强制执行,公司仍面临较大债务危机,公司生产经营
及财务状况或将受到严重负面影响。


因公司存在原控股股东西藏天易隆兴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天易隆兴”)资金占用的情形,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
票上市规则》的相关规定,公司股票于2019年4月10日被实行其他风险警示。截至目前,资金占用余额为736.55万元。为维
护公司合法权益,公司已就上述资金占用事项向西藏自治区拉萨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判令天易隆兴归还占用资金


736.55万元以及相应利息。公司已于2021年3月9日取得受理案件通知书((2021)藏01民初30号),公司诉天易隆兴合同纠
纷已立案。


2. 2020 年,国内啤酒行业受新冠肺炎疫情的影响,市场销售面临巨大的困难和挑战。2020年,国内啤酒行业共实现啤
酒产量3,411万千升,同比下降7.0%,实现销售收入为1468.94亿元,同比下降6.1%。2020年,公司加强经营管理,努力克服
疫情不利影响,促进业绩提升,实现营业收入405,330,702.33元,同比增加27.32%。2020年,公司主营业务啤酒的生产和销
售面临以下挑战:一是受新冠肺炎疫情的影响,市场销售面临较大困难,疫情防控导致的人员流动减少、社交餐饮需求降低,
对消费人群的消费习惯及消费渠道和场景带来了变化,即饮市场占比下降,传统渠道受到冲击;二是中国啤酒市场消费升级
以及消费需求的多元化使啤酒行业的消费结构转型步伐持续加快,消费者追求品质更高、更个性化的啤酒产品,市场竞争转
向以质量型、差异化为主的竞争,中高端市场持续增长,公司面临转型升级压力;三是由于市场容量上升趋缓,啤酒行业竞
争形势日趋激烈,公司产品虽然拥有长期的口感美誉度、绿色无污染的认知度,消费者对公司产品也有较强的忠诚度,但西
藏区域市场内新兴啤酒企业的崛起以及其他啤酒品牌的影响对公司保持区域内主优势地位构成冲击;四是由于啤酒自身包装
属性以及西藏地区区位因素,啤酒产品不便于运输且运输成本高,销售半径较小,具有明显的区域性销售特点,对于业务扩
展构成不利影响。


随着啤酒行业整体高端化趋势的加速,啤酒市场结构和产品结构的转变速度将进一步加快。面对行业转型及市场竞争的
压力,公司将在立足自身已形成的品牌优势上促进产能提升及产品升级转型,完善营销体系,利用电商平台推进数字化渠道,
积极拓展区外试市场;优化管理体系,提升品牌影响力,促进公司稳定、健康发展。




2、报告期内主营业务是否存在重大变化

□ 是 √ 否

3、占公司主营业务收入或主营业务利润10%以上的产品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单位:元

产品名称

营业收入

营业利润

毛利率

营业收入比上年
同期增减

营业利润比上年
同期增减

毛利率比上年同
期增减

啤酒

404,711,056.31

69,938,050.58

23.69%

27.35%

12.25%

-3.54%



4、是否存在需要特别关注的经营季节性或周期性特征

□ 是 √ 否

5、报告期内营业收入、营业成本、归属于上市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总额或者构成较前一报告期发生
重大变化的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6、面临退市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7、涉及财务报告的相关事项

(1)与上年度财务报告相比,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和核算方法发生变化的情况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1、重要会计政策变更

会计政策变更内容及原因

审批程序

备注

财政部于2017年7月5日发布《企业会计准则第14号——收入(2017 年修
订)》(财会[2017]22号),本公司自2020年1月1日起执行新收 入准则

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

审议通过

注1



注1:原收入准则下,公司以风险报酬转移作为收入确认时点的判断标准。商品销售收入同时满足下列条件时予以确
认:(1)公司已将商品所有权上的主要风险和报酬转移给购买方;(2)公司既没有保留与所有权相联系的继续管理权,也没有
对已售出的商品实施有效控制;(3)收入的金额能够可靠地计量;(4)相关的经济利益很可能流入企业;(5)相关的已发生或将
发生的成本能够可靠地计量时。


新收入准则下,公司以控制权转移作为收入确认时点的判断标准。公司在履行了合同中的履约义务,即在客户取得相关
商品控制权时确认收入。在满足一定条件时,公司属于在某一段时间内履行履约义务,否则,属于在某一时点履行履约义务。

合同中包含两项或多项履约义务的,公司在合同开始日,按照各单项履约义务所承诺商品的单独售价的相对比例,将交易价
格分摊至各单项履约义务,按照分摊至各单项履约义务的交易价格计量收入。


根据新旧准则衔接规定,公司自 2020 年 1 月 1 日起执行新准则,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不涉及对公司以前年度的追溯调整。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 公司根据财政部发布的相关规定和要求进行,变更后会计政策能够客观、 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
和经营成果,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和公司实 际情况。


该准则的实施预计不会导致公司收入确认方式发生重大变化,对公司当期及前期的净利润、总资产和净资产不产生重大
影响。


(2)报告期内发生重大会计差错更正需追溯重述的情况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重大会计差错更正需追溯重述的情况。


(3)与上年度财务报告相比,合并报表范围发生变化的情况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合并报表范围发生变化的情况。





  中财网
各版头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