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季报]京东方A:2021年第一季度报告正文
证券代码:000725 证券简称:京东方A 公告编号:2021-037 京东方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第一季度报告正文 第一节 重要提示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 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所有董事均已出席了审议本次季报的董事会会议。 公司负责人陈炎顺先生、总裁刘晓东先生、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孙芸女士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杨晓萍女士 声明: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报表的真实、准确、完整。 本报告分别以中英文两种语言编制,在对中英文文本的理解上发生歧义时,以中文文本为准。 第二节 公司基本情况 一、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 是 □ 否 追溯调整或重述原因 其他原因 项目 本报告期 上年同期 本报告期比上 年同期增减 调整前 调整后 调整后 营业收入(元) 49,655,379,519.00 25,879,940,117.00 23,887,380,060.00 107.87%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元) 5,182,037,171.00 566,676,460.00 566,676,460.00 814.46%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 损益的净利润(元) 4,484,934,082.00 -502,352,271.00 -502,352,271.00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元) 14,522,832,708.00 5,223,671,919.00 5,223,671,919.00 178.02%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0.147 0.014 0.014 950.00% 稀释每股收益(元/股) 0.147 0.014 0.014 950.00%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5.51% 0.50% 0.50% 5.01% 项目 本报告期末 上年度末 本报告期末比 上年度末增减 调整前 调整后 调整后 总资产(元) 427,658,157,566.00 424,256,806,331.00 424,256,806,331.00 0.80%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元) 112,362,224,896.00 103,276,766,835.00 103,276,766,835.00 8.80% 其他原因 根据审定后数据重新列报2020年一季度营业收入,对其他财务指标无影响。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 适用 □ 不适用 单位:元 项目 年初至报告期期末金额 说明 非流动资产处置损益(包括已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冲销部分) 149,147,539.00 无 越权审批或无正式批准文件的税收返还、减免 0.00 无 计入当期损益的政府补助(与企业业务密切相关,按照国家统一标准定额或定量享受 的政府补助除外) 627,394,493.00 无 计入当期损益的对非金融企业收取的资金占用费 0.00 无 企业取得子公司、联营企业及合营企业的投资成本小于取得投资时应享有被投资单位 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产生的收益 0.00 无 非货币性资产交换损益 0.00 无 委托他人投资或管理资产的损益 0.00 无 因不可抗力因素,如遭受自然灾害而计提的各项资产减值准备 0.00 无 债务重组损益 0.00 无 企业重组费用,如安置职工的支出、整合费用等 0.00 无 交易价格显失公允的交易产生的超过公允价值部分的损益 0.00 无 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产生的子公司期初至合并日的当期净损益 0.00 无 与公司正常经营业务无关的或有事项产生的损益 0.00 无 除同公司正常经营业务相关的有效套期保值业务外,持有交易性金融资产、衍生金融 资产、交易性金融负债、衍生金融负债产生的公允价值变动损益,以及处置交易性金 融资产、衍生金融资产、交易性金融负债、衍生金融负债和其他债权投资取得的投资 收益 28,421,688.00 无 单独进行减值测试的应收款项、合同资产减值准备转回 2,844,705.00 无 对外委托贷款取得的损益 0.00 无 采用公允价值模式进行后续计量的投资性房地产公允价值变动产生的损益 0.00 无 根据税收、会计等法律、法规的要求对当期损益进行一次性调整对当期损益的影响 0.00 无 受托经营取得的托管费收入 0.00 无 除上述各项之外的其他营业外收入和支出 18,665,471.00 无 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损益项目 0.00 无 减:所得税影响额 81,244,762.00 无 少数股东权益影响额(税后) 48,126,045.00 无 合计 697,103,089.00 -- 对公司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界定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以及把《公 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应 说明原因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将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定义、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 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的情形。 二、报告期末股东总数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1、普通股股东总数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报告期末普通股股东总数 1,329,925户(其中A股股东1,292,791户,B股股东37,134户) 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 股东名称 股东性质 持股比例 持股数量 持有有限售条 件的股份数量 质押或冻结情况 股份状态 数量 北京国有资本经营管理中心 国有法人 11.68% 4,063,333,333 0 无 0 香港中央结算有限公司 境外法人 5.90% 2,051,846,141 0 无 0 北京京东方投资发展有限公司 国有法人 2.36% 822,092,180 0 无 0 合肥建翔投资有限公司 国有法人 1.91% 666,195,772 0 无 0 重庆渝资光电产业投资有限公司 国有法人 1.33% 463,816,446 0 无 0 合肥建新投资有限公司 国有法人 1.30% 452,016,095 0 无 0 北京亦庄投资控股有限公司 国有法人 1.12% 388,827,757 0 无 0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发科 技先锋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其他 0.98% 341,531,677 0 无 0 北京电子控股有限责任公司 国有法人 0.79% 273,735,583 0 无 0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发双 擎升级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其他 0.72% 249,000,000 0 无 0 前10名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 股东名称 持有无限售条件股份数量 股份种类 股份种类 数量 北京国有资本经营管理中心 4,063,333,333 人民币普通股 4,063,333,333 香港中央结算有限公司 2,051,846,141 人民币普通股 2,051,846,141 北京京东方投资发展有限公司 822,092,180 人民币普通股 822,092,180 合肥建翔投资有限公司 666,195,772 人民币普通股 666,195,772 重庆渝资光电产业投资有限公司 463,816,446 人民币普通股 463,816,446 合肥建新投资有限公司 452,016,095 人民币普通股 452,016,095 北京亦庄投资控股有限公司 388,827,757 人民币普通股 388,827,757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发科 技先锋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341,531,677 人民币普通股 341,531,677 北京电子控股有限责任公司 273,735,583 人民币普通股 273,735,583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发双 擎升级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249,000,000 人民币普通股 249,000,000 上述股东关联关系或一致行动的说明 1、北京国有资本经营管理中心持有北京电子控股有限责任公司100%的股权。 2、北京电子控股有限责任公司持有北京京东方投资发展有限公司66.25%的股份,是 其控股股东。 3、在京东方2014年非公开发行完成后,合肥建翔投资有限公司、重庆渝资光电产业 投资有限公司分别通过《表决权行使协议》约定其所持公司全部股份在行使股东表决 权时与北京京东方投资发展有限公司保持一致。 4、在公司2014年非公开发行完成后,北京国有资本经营管理中心通过《股份管理协 议》将其直接持有的70%股份交由北京电子控股有限责任公司管理,北京电子控股 有限责任公司取得该部分股份附带的除处分权及收益权以外的股东权利;北京国有资 本经营管理中心将其直接持有的其余30%股份的表决权通过《表决权行使协议》约 定在行使股东表决权时与北京电子控股有限责任公司保持一致。 5、除上述股东关系之外,公司未知前十名股东之间是否存在关联关系或一致行动。 前10名股东参与融资融券业务情况 说明(如有) 股东北京亦庄投资控股有限公司因参与转融通业务,导致其股份减少31,709,700股。 公司前10名普通股股东、前10名无限售条件普通股股东在报告期内是否进行约定购回交易 □ 是 √ 否 公司前10名普通股股东、前10名无限售条件普通股股东在报告期内未进行约定购回交易。 2、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 适用 √ 不适用 第三节 重要事项 一、报告期主要财务数据、财务指标发生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 适用 □ 不适用 1.营业收入同比增长108%,主要是报告期内主要产品价格上行及新项目产能释放、合并范围变化所致; 2.营业成本同比增长77%,主要是随公司营收规模扩大相应增加; 3.销售费用同比增长43%,主要是随公司营收规模扩大相应增加; 4.管理费用同比增长59%,主要是随公司营收规模扩大相应增加; 5.研发费用同比增长46%,主要是公司研发力度加大所致; 6.财务费用同比增长44%,主要是报告期内新项目转入运营及合并范围变化所致; 7.资产减值损失同比减少105%,主要是报告期内根据成本与可变现净值孰低法计提存货跌价减少所致; 8.其他收益同比减少45%,主要是报告期内政府补助减少所致; 9.所得税费用同比增长362%,主要是报告期内随盈利增加所致; 10.应收账款较期初增加31%,主要是报告期内公司营收规模扩大,应收客户款项增加; 11.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同比增加178%,主要是公司规模扩大,经营利润改善所致; 12.投资活动现金流出同比增加68%,主要是报告期内回购少数股东股权及新项目建设支出增加所致。 二、重要事项进展情况及其影响和解决方案的分析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1、公司于2019年10月18日披露了《关于公司公开发行可续期公司债券申请获得中国证监会核准的公告》(公告编号:2019-052), 公司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出具的证监许可[2019]1801号文,核准了公司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面值不超过300亿元 的可续期公司债券。公司2019年公开发行可续期公司债券(面向合格投资者)(第一期)(简称"19BOEY1",代码"112741") 发行时间为2019年10月28日至2019年10月29日,本期发行规模为80亿元,债券最终票面利率为4.0%。2020年公开发行可续 期公司债券(面向合格投资者)(第一期)(疫情防控债)(简称"20BOEY1",代码"149046")发行时间为2020年2月27日 至2020年2月28日,本期发行规模为20亿元,债券最终票面利率为3.64%。2020年公开发行可续期公司债券(面向合格投资 者)(第二期)(疫情防控债)(简称"20BOEY2",代码"149065")发行时间为2020年3月18日至2020年3月19日,本期发行 规模为20亿元,债券最终票面利率为3.54%。2020年公开发行可续期公司债券(面向合格投资者)(第三期)(疫情防控债) (简称"20BOEY3",代码"149108")发行时间为2020年4月24日至2020年4月27日,本期发行规模为20亿元,债券最终票面利 率为3.50%。公司于2021年2月23日披露《“20BOEY1”2021年付息公告》(公告编号:2021-016),京东方科技集团股份有限 2020年公开发行可续期公司债券(面向合格投资者)(第一期)(疫情防控债)至2021年2月27日期满1年,根据规定,计息 期限内,每年付息一次。本次付息方案为每10张债券付息36.40元(含税)。公司于2021年3月17日披露《“20BOEY2”2021 年付息公告》(公告编号:2021-018),京东方科技集团股份有限2020年公开发行可续期公司债券(面向合格投资者)(第 二期)(疫情防控债)至2021年3月18日期满1年,根据规定,计息期限内,每年付息一次。本次付息方案为每10张债券付息 35.40元(含税)。公司于2021年4月23日披露《“20BOEY3”2020年付息公告》(公告编号:2021-035),京东方科技集团股 份有限2020年公开发行可续期公司债券(面向合格投资者)(第三期)(疫情防控债)至2021年4月27日期满1年,根据规定, 计息期限内,每年付息一次。本次付息方案为每10张债券付息35.00元(含税)。 2、公司下属全资公司京东方科技(香港)有限公司因买卖合同纠纷向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被告包括:乐视移动智 能信息技术(北京)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乐视移动”)、乐视控股(北京)有限公司、乐赛移动科技(北京)有限公司、贾 跃亭,诉讼请求金额合计约4,184万美元。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已分别于2017年7月6日和2017年7月31日作出《受理案件通知 书》和财产保全《民事裁定书》。乐视移动向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提出管辖权异议被驳回,并向最高人民法院就管辖权异议 裁定提起上诉。最高人民法院做出终局裁定,驳回乐视移动上诉,维持原裁定。2019年3月8日,本案于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 第一次开庭审理。2020年2月19日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作出一审判决: (1)被告乐视移动智能信息技术(北京)有限公司于本判决生效后十日内向原告B0E TECHNOLOGY (HK) LIMITED 京东方 科技(香港)有限公司支付《分期付款协议》项下欠款本金36,940,476.77美元及利息[分别以本金12,871,274.5美元为基数,自2016 年9月8日起至2017年3月1日止;以本金12,144,001.77美元为基数,自2017年3月2日起至实际给付之日止;以本金16,172,935 美元为基数,自2016年10月13日起至实际给付之日止;以本金8,488,690美元为基数,自2016年11月10日起至款项实际给付之 日止;以本金134,850美元为基数,自2016年12月8日起至款项实际给付之日止,均按照年利率6% (按一年365天)标准计算]、 违约金(分别以本金2,052,248.71美元为基数,自2017年4月30日起至2017年7月1日止;以本金2,052,248.71美元为基数,自2017 年5月31日起至2017年7月1日止;以本金2,052,248.71美元为基数,自2017年6月30日起至2017年7月1日止;以本金36,940,476.77 美元为基数,自2017年7月2日起至实际给付之日止,均按照每日万分之三标准计算); (2)被告乐视控股(北京)有限公司对本判决第一项所确定的被告乐视移动智能信息技术(北京)有限公司的债务承担连带保证 责任; (3)被告乐视控股(北京)有限公司在承担本判决第二项连带保证责任后,有权向被告乐视移动智能信息技术(北京)有限公司 追偿; (4)被告乐视移动智能信息技术(北京)有限公司于本判决生效后十日内向原告B0E TECHNOLOGY (HK) LIMITED 京东方 科技(香港)有限公司支付货款金额为275万美元《订货单》项下的欠款本金2,459,090.91美元及利息(以本金2,459,090.91美元为 基数,自2017年5月27日起至2019年8月19日止,按照中国人民银行同期贷款基准利率计算;以本金2,459,090.91美元为基数, 自2019年8月20日起至实际支付之日止,按照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公布的贷款市场报价利率计算。均按照一年365天计算); (5)驳回原告B0E TECHNOLOGY (HK) LIMITED 京东方科技(香港)有限公司的其他诉讼请求。 如果被告乐视移动智能信息技术(北京)有限公司、被告乐视控股(北京)有限公司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的, 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 案件受理费人民币1,465,371.63元,由原告B0E TECHNOLOGY(HK) LIMITED 京东方科技(香港)有限公司负担人民币 5,371.63元(已交纳),由被告乐视移动智能信息技术(北京)有限公司、被告乐视控股(北京)有限公司共同负担人民币146万元(于 本判决生效后七日内交纳);保全费人民币5,000元,由被告乐视移动智能信息技术(北京)有限公司、被告乐视控股(北京)有限 公司共同负担(于本判决生效后七日内交纳)。 2020年3月17日,京东方科技(香港)有限公司收到乐视控股(北京)有限公司向法院提交的上诉状。乐视控股(北京)有限 公司上诉后,未在法院规定的期限内缴纳上诉费。最高人民法院于2020年7月8日作出了按上诉人乐视控股(北京)有限公司自 动撤回上诉处理的裁定,一审判决自裁定书送达之日发生法律效力。京东方科技(香港)有限公司已向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 提交了《执行申请书》,法院已受理执行申请。2020年12月24日,北京市第三中级人民法院作出《执行裁定书》,被执行人 乐视移动智能信息技术(北京)有限公司、乐视控股(北京)有限公司已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因被执行人乐视移动智 能信息技术(北京)有限公司、乐视控股(北京)有限公司无可供执行的财产,法院裁定终结本次执行。本公司已就上述诉 讼金额对应的应收款项按照会计准则的规定计提了相应的坏账准备,其对公司的影响存在不确定性。 3、公司于2021年1月16日披露了《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1-001)及《2021年非非公开发行A 股股票预案》等相关公告,公司拟向包括京国瑞基金在内的不超过 35 名的特定投资者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募集资金净额 预计不超过2,000,000.00万元。募集资金将用于“收购武汉京东方光电24.06%的股权”、“对重庆京东方显示增资并建设京东方 重庆第 6 代 AMOLED(柔性)生产线项目”、“对云南创视界光电增资并建设 12 英寸硅基 OLED 项目”、“对成都京东方医 院增资并建设成都京东方医院项目”、“偿还福州城投集团贷款”以及补充流动资金。公司于2021年2月10日披露了《关于2021 年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获得国资委批复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14),公司收到实际控制人北京电子控股有限责任公司 通知,其已收到北京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下发的《关于京东方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份有关事 项的批复》(京国资产权[2021]5 号), 北京市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原则同意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不超过 695967.9752 万股股份的总体方案。 公司于2021年4月1日披露了《关于2021年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申请获得中国证监会受理的公告》(公 告编号:2021-021),中国证监会依法对公司提交的上市公司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核准的申请材料进行了审查,决定对该 行政许可申请予以受理。公司于2021年4月12日披露了《关于收到<中国证监会行政许可项目审查一次反馈意见通知书>的公 告》(公告编号:2021-023),中国证监会对公司提交的《京东方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上市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A 股 主板和中小板、B 股)核准》行政许可申请材料进行了审查,要求公司及相关中介机构就有关问题作出书面说明和解释, 并在30日内向中国证监会行政许可受理部门提交书面回复意见。公司于2021年4月28日披露了《关于延期回复<中国证监会 行政许可项目审查一次反馈意见通知书>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36),公司预计无法在30天内向中国证监会提交书面 反馈意见,经与相关中介机构审慎沟通,公司已向中国证监会提交了延期回复申请,公司将与相关中介机构于2021年6月8 日前报送书面回复意见及更新财务数据后的申请文件,并将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4、公司于2021年3月23日披露了《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1-019),公司董事会聘任张羽 先生担任副总裁、首席人事官(CHRO)职务及职业经理人,任期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本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公司 聘任苏雪飞女士为证券事务代表,任期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本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 5、公司于2021年4月13日披露了《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1-024)及《关于独立董事任期 届满离任及补选独立董事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30),王化成先生因在公司任职独立董事已届满,故申请辞去公司独 立董事职务及董事会相关委员会职务。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已审议通过《关于选举张新民先生为公司第九届董 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提名张新民先生为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 重要事项概述 披露日期 临时报告披露网站查询索引 《关于受让绵阳京东方光电科技有限公司部分股权的公告》 2021年01月27日 巨潮资讯网 《关于武汉京东方光电科技有限公司投资高世代薄膜晶体管液晶显示 器件(TFT-LCD)生产线扩产项目的公告》 2021年03月23日 巨潮资讯网 股份回购的实施进展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采用集中竞价方式减持回购股份的实施进展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三、公司实际控制人、股东、关联方、收购人以及公司等承诺相关方在报告期内超期未履行完毕的承诺事项 √ 适用 □ 不适用 承诺事由 承诺方 承诺类型 承诺内容 承诺时间 承诺期限 履行情况 股改承诺 - - - - - - 收购报告书或权益变动报告书 中所作承诺 - - - - - - 资产重组时所作承诺 - - - - - - 首次公开发行或再融资时所作 承诺 - - - - - - 股权激励承诺 - - - - - - 其他对公司中小股东所作承诺 公司董事长陈炎顺先生、 副董事长刘晓东先生、董 事孙芸女士和高文宝先 生,监事徐阳平先生、贺 道品先生、燕军先生和滕 蛟先生,高级管理人员姚 项军先生、张兆洪先生、 仲慧峰先生、冯莉琼女 士、谢中东先生、苗传斌 先生和刘洪峰先生 其它承诺 根据2020年2月22日公司披露的《关于部分董事、监事、高 级管理人员承诺不减持公司股份的公告》(公告编号: 2020-001),公司部分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基于对公 司未来发展前景的信心以及对公司价值的认可,为促进公司持 续、稳定、健康发展以及维护公司和全体股东的权益,承诺在 其担任董事、监事或高管期间内,以及任期(指就任时确定的 任期)届满后六个月内,不减持或转让本人所持所有京东方A 股股份,不委托他人管理特定股份,不通过协议、信托或任何 其他安排将特定股份所对应的表决权授予他人行使,不要求公 司回购特定股份。承诺期间因公司送股、公积金转增股本等权 益分派产生的与特定股份相对应的新增股份,同样遵守前述承 诺至承诺期届满之日。 2020年02月 21日 在担任董事、监事或高 管期间内,以及任期 (指就任时确定的任 期)届满后六个月内。 正在履行 承诺是否按时履行 是 如承诺超期未履行完毕的,应 当详细说明未完成履行的具体 原因及下一步的工作计划 无 四、金融资产投资 1、证券投资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单位:元 证券品种 证券代码 证券简称 最初投资成本 会计计 量模式 期初账面价值 本期公允价 值变动损益 计入权益的累计 公允价值变动 本期购 买金额 本期出 售金额 报告期 损益 期末账面价值 会计核算科 目 资金来源 境内外股票 SH600658 电子城 90,160,428.00 公允价 值计量 74,372,840.00 0.00 -21,011,558.00 0.00 0.00 0.00 69,148,870.00 其他权益工 具投资 自有资金 境内外股票 HK01963 重庆银行 128,514,251.00 公允价 值计量 102,845,668.00 0.00 -15,012,811.00 0.00 0.00 0.00 113,501,440.00 其他权益工 具投资 自有资金 境内外股票 HK01518 新世纪医疗 134,067,764.00 公允价 值计量 36,995,513.00 0.00 -103,621,474.00 0.00 0.00 0.00 30,446,290.00 其他权益工 具投资 自有资金 期末持有的其他证券投资 0.00 -- 0.00 0.00 0.00 0.00 0.00 0.00 0.00 -- -- 合计 352,742,443.00 -- 214,214,021.00 0.00 -139,645,843.00 0.00 0.00 0.00 213,096,600.00 -- -- 证券投资审批董事会公告披露日期 无 证券投资审批股东会公告披露日期 无 2、衍生品投资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单位:万元 衍生品投资操 作方名称 关联 关系 是否关 联交易 衍生品投资类 型 衍生品投资初 始投资金额 起始日期 终止日期 期初投资 金额 报告期内 购入金额 报告期内 售出金额 计提减值 准备金额 (如有) 期末投资 金额 期末投资金额 占公司报告期 末净资产比例 报告期实际 损益金额 金融机构 无 否 外汇远期合约 118,687.93 2021年01月01日 2021年03月31日 118,687.93 20,557.92 43,304.87 - 95,940.98 0.54% -282.36 合计 118,687.93 -- -- 118,687.93 20,557.92 43,304.87 - 95,940.98 0.54% -282.36 衍生品投资资金来源 自有资金 涉诉情况(如适用) 不适用 报告期衍生品持仓的风险分析及控制措施说 明(包括但不限于市场风险、流动性风险、 信用风险、操作风险、法律风险等) 截止报告期末,本公司持有的衍生金融工具为外汇远期合约,所面临的风险与汇率市场未来走势的不确定性有关。本公司对衍生金融工 具的控制措施主要体现在:针对衍生金融工具交易,本公司控制衍生品交易的种类,合理匹配衍生品交易规模,交易须与公司生产经营 与发展规划相匹配,主要以锁定成本、防范风险为目的。 已投资衍生品报告期内市场价格或产品公允 价值变动的情况,对衍生品公允价值的分析 应披露具体使用的方法及相关假设与参数的 设定 已投资衍生品报告期末公允价值参照外部金融机构的市场报价确定。 报告期公司衍生品的会计政策及会计核算具 体原则与上一报告期相比是否发生重大变化 的说明 未发生重大变化 独立董事对公司衍生品投资及风险控制情况 的专项意见 不适用 五、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进展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单位:万元 承诺投资项目和超募 资金投向 是否已 变更项 目(含 部分变 更) 募集资金 承诺投资 总额 调整后投 资总额(1) 本报告 期投入 金额 截至期末 累计投入 金额(2) 截至期末投 资进度(3) =(2)/(1) 项目达到 预定可使 用状态日 期 本报告期实 现的效益 是否达 到预计 效益 项目可 行性是 否发生 重大变 化 承诺投资项目(19BOEY1) 对子公司增资 否 450,000 445,600 - 445,600 100.00% 无 不适用 不适用 否 归还银行贷款 否 350,000 350,000 - 350,000 100.00% 无 不适用 不适用 否 承诺投资项目小计 -- 800,000 795,600 - 795,600 -- -- 不适用 -- -- 承诺投资项目(20BOEY1) 对子公司增资 否 200,000 198,900 - 198,900 100.00% 无 不适用 不适用 否 承诺投资项目小计 -- 200,000 198,900 - 198,900 -- -- 不适用 -- -- 承诺投资项目(20BOEY2) 对子公司增资 否 200,000 198,878 - 198,878 100.00% 无 不适用 不适用 否 承诺投资项目小计 -- 200,000 198,878 - 198,878 -- -- 不适用 -- -- 承诺投资项目(20BOEY3) 对子公司增资 否 180,000 180,000 - 180,000 100.00% 无 不适用 不适用 否 补充流动资金 否 20,000 18,888 - 18,888 100.00% 无 不适用 不适用 否 承诺投资项目小计 -- 200,000 198,888 - 198,888 -- -- 不适用 -- -- 合计 -- 1,400,000 1,392,266 - 1,392,266 -- -- -- -- 未达到计划进度或预 计收益的情况和原因 报告期期内不存在此情况 项目可行性发生重大 变化的情况说明 无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 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截至2021年3月31日,公司以募集资金置换承诺投资项目先期投入资金共计人民币451,500.00万元,其 中2019年首期可续期公司债券募集资金置换项目先期投入资金人民币78,500.00万元,2020年第一期可 续期公司债券募集资金置换项目先期投入资金人民币160,000.00万元,2020年第二期可续期公司债券 募集资金置换项目先期投入资金人民币120,000.00万元,2020年第三期可续期公司债券募集资金置换 项目先期投入资金人民币93,000.00万元。 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 不适用 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项目实施出现募集资 金结余的金额及原因 募集资金总额全部使用完毕。截至2021年3月31日,募集资金账户结余为人民币813.81万元,为存放期 间产生的利息收入。 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 用途及去向 无 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 中存在的问题或其他 情况 无 六、对2021年1-6月经营业绩的预计 预测年初至下一报告期期末的累计净利润可能为亏损或者与上年同期相比发生大幅度变动的警示及原因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七、日常经营重大合同 □ 适用 √ 不适用 八、委托理财 √ 适用 □ 不适用 单位:万元 具体类型 委托理财的资金来源 委托理财发生额 未到期余额 逾期未收回的金额 银行理财产品和结构性存款 自有资金 501,500 320,400 0 合计 501,500 320,400 0 注:委托理财发生额是指报告期内该类委托理财单日最高余额 单项金额重大或安全性较低、流动性较差、不保本的高风险委托理财具体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委托理财出现预期无法收回本金或存在其他可能导致减值的情形 □ 适用 √ 不适用 九、违规对外担保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违规对外担保情况。 十、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对上市公司的非经营性占用资金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对上市公司的非经营性占用资金。 十一、报告期内接待调研、沟通、采访等活动登记表 √ 适用 □ 不适用 接待时间 接待地点 接待方式 接待对 象类型 接待对象 谈论的主要内容及提供的资 料 调研的基本情 况索引 2021年03月11日 电话会议 电话沟通 机构 鹏华基金、上投摩根基 金 讨论主要内容: 一、行业主要情况; 二、公司主要经营信息。 具体内容详见 巨潮资讯网 2021年03月11日 电话会议 电话沟通 机构 旭彰投资 董事长(签字): 陈炎顺 董事会批准报送日期:2021年4月29日 中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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