机械ETF : 国泰中证细分机械设备产业主题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上市交易公告书

时间:2021年04月29日 02:26:50 中财网

原标题:机械ETF : 国泰中证细分机械设备产业主题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上市交易公告书
















国泰中证细分机械设备产业主题
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
资基金


上市交易公告书

















基金管理人:国泰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
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登记人: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



上市地点:
上海
证券交易所



上市时间:
2021年
5月
7日



公告日期:
2021年
4月
29日

















目录



一、重要声明与提示.................................................................................................... 1
二、基金概览 ......................................................................................................................... 2
三、基金的募集与上市交易 ............................................................................................... 3
四、持有人户数、持有人结构及前十名持有人 ............................................................ 6
五、基金主要当事人简介 ................................................................................................... 7
六、基金合同摘要 .............................................................................................................. 17
七、基金财务状况 .............................................................................................................. 18
八、基金投资组合 .............................................................................................................. 20
九、重大事项揭示 .............................................................................................................. 23
十、基金管理人承诺 .......................................................................................................... 24
十一、基金托管人承诺 ..................................................................................................... 25
十二、基金上市推荐人意见 ............................................................................................. 26
十三、备查文件目录 .......................................................................................................... 27
附件:基金合同内容摘要 ................................................................................................. 28



一、 重要声明与提示

国泰中证细分机械设备产业主题
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

以下简称
“本基金
”)
上市交易公告书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
》(
以下简称
《基金法》)、《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
1号
<上市交易公告书
的内容与格式
>》


上海证券交易所证券投资基金上市规则

的规定编制


泰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
“本基金管理人
”)
的董事会及董事保证本公告所
载资料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
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本基金托管人
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告中基金财务会计资料等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诺其中不存在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以下简称
“中国证监会
”)
和上海证券交易所对本
基金上市交易及有关事项的意见,均不表明对本基金的任何保证。



本公告书第七节“基金财务状况”未经审计。



凡本公告未涉及的有关内容,请投资人详细查阅
2021年
4月
2日
发布
在本
基金管理人网站(
www.gtfund.com)上的《
国泰中证细分机械设备产业主题
交易
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
招募说明书

更新

》(
以下简称
“招募说明书
”)







二、 基金概览

1、基金名称:
国泰中证细分机械设备产业主题
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
基金




2、基金二级市场交易简称:
机械
ETF(基金扩位证券简称:
机械
ETF)




3、二级市场交易代码:
516960。



4、基金申购、赎回简称:
机械
ETF。



5、
申购、赎回代码:
516961。



6、
2021年
4月
27日
基金份额总额:
205,051,128.00份(未经份额折算)。



7、
2021年
4月
27日
基金份额净值:
1.0005元
(未经份额折算)。



8、上市
交易的证券交易所:上海证券交易所。



9、上市交易日期

2021年
5月
7日




10、基金管理人:国泰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11、基金托管人:
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12、上市推荐人:
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13、
申购赎回代理券商

以下简称
“一级交易商
”):
安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长城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东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东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东兴
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方正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广发证券
股份有限公司、国联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国信证券
股份有限公司、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华创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华泰证券股份
有限公司、华鑫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江海证券有限公司、平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申万宏源西部证券有限公司、申万宏源证券有限公司、天风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中国银河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中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中信证券(山东)有限责任公司、中信证券股份有
限公司、中信证券华南股份有限公司、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若有新增本基金的申购、赎回代办券商,本公司将另行公告。






三、 基金的募集与上市交易

(一)本基金上市前基金募集情况


1、基金募集申请的注册机构和注册文号: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


2021】
705号文。



2、基金运作方式:交易型开放式




3、基金合同期限:不定期




4、发售日期:本基金

2021年
3月
22日

3月
31日
公开发售。

网上现金
认购的日期为
2021年
3月
29日至
2021年
3月
31日,网下现金认购和网下股
票认购的日期为
2021年
3月
22日至
2021年
3月
31日




5、发售价格:
1.00元人民币。



6、发售期限:
网上现金
发售
3个工作日

网下现金和
网下股票
发售
8个工
作日




7、发售方式:投资人可选择网上现金认购、网下现金认购
、网下股票认购
3种方式。



8、发售机构



1)直销机构


投资人可通过本基金管理人的直销机构办理本基金的网下现金认购。




2)代销机构


本基金的网下现金发售
代理机构

: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申万宏源
证券有限公司、申万宏源西部证券有限公司、中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光大证券
股份有限公司、华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中国银河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中信证券
股份有限公司、中信证券(山东)有限责任公司、中信证券华南股份有限公司、
华鑫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中国中金财富证券有限公司、平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安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东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长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本基金的网下股票发售代理机构
为:
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申万宏源
证券有限公司、申万宏源西部证券有限公司、中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光大证券
股份有限公司、华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中国银河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中信证券
股份有限公司、中信证券(山东)有限责任公司、中信证券华南股份有限公司、



华鑫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中国中金财富证券有限公司、平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安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东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本基金网上现金发售通过具有基金销售
业务资格
的上海证券交易所会员单
位办理。



(二)基金合同生效


本基金

2021年
3月
22日起向社会公开募集,截至
2021年
3月
31日募
集工作已顺利结束


经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资,
本次
募集的净认购金额为
205,046,275.00元人民币(含网下股票认购所募集的股票市
值),折合基金份额
205,046,275.00份;
通过基金管理人进行网下现金认购的有
效认购资金在募集期间产生的银行利息共计
4,853.00元人民币,折合基金份额
4,853.00份
,已计入各基金份额持有人的基金账户,归基金份额持有人所有;
通过
网上
现金认购和通过发售代理机构进行网下现金认购的有效净认购资金在
登记
机构清算交收后至划入基金托管账户前一日产生的利息共计
51,838.70元人民币,
计入基金财产,不折算为投资人基金份额。募集资金已于
2021年
4月
7日全额
划入基金托管人在交通银行开立的本基金托管账户。募集股票已于
2021年
4月
7日前过户至基金托管人和本基金以联名方式开立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
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和深圳分公司的证券账户。



本次募集有效认购户数为
2,777户,按照
每份基金份额
1.00元人民币计算,
募集期间募集及利息结转的基金份额共计
205,051,128.00份,已全部计入基金份
额持有人的基金账
户,归各基金份额持有人所有。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
办法》以及《
国泰中证细分机械设备产业主题
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

的有关规定,本基金募集符合有关条件,本基金管理人已向中国证监会办理完毕
基金备案手续,并于
2021年
4月
7日
获书面确认,基金合同自该日起正式生效。

自基金合同生效之日起,本基金管理人开始正式管理本基金。



(三)基金上市交易


1、基金上市交易的核准机构和核准文号:上海证券交易所自律
监管决定书

2021】
172号。



2、上市交易日期:
2021年
5月
7日





3、上市交易的证券交易所:上海证券交易所。



4、基金二级市场交易简称:
机械
ETF。



5、二级市场交易代码:
516960。投资人在上海证券交易所各会员单位证券
营业部均可参与本基金的二级市场交易。



6、基金申购、赎回
简称:
机械
ETF。



7、申购、赎回代码:
516961。投资人应当在本基金指定的一级交易商办理
本基金申购和赎回业务的营业场所或按一级交易商提供的其他方式办理本基金
的申购和赎回。目前本基金的一级交易商包括:
安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长城证
券股份有限公司、东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东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东兴
证券股
份有限公司、方正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广发证券股份有
限公司、国联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国信证券股份有
限公司、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华创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华泰证券股份有限公
司、华鑫证券有限责任公司、江海证券有限公司、平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申万
宏源西部证券有限公司、申万宏源证券有限公司、天风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兴业
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中国银河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中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中信
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中信证券(山东)有限责任公司、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
司、中信证券华南
股份有限公司、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8、
本次上市交易份额:
205,051,128.00份。



9、未上市交易份额的流通规定:本基金上市交易后,所有的基金份额均可
进行交易,不存在未上市交易的基金份额。







四、持有人户数、持有人结构及前十名持有人

(一)持有人户数


截至
2021年
4月
27日
,本基金基金份额持有人户数为
2,777户,平均每户
持有的基金份额为
73,839.08份。



(二)持有人结构


截至
2021年
4月
27日
,本基金份额持有人结构如下:


机构投资者持有的基金份额为
126,303,853.00份,占基金总份额的
61.60%;
个人投资者持有的基金份额为
78,747,275.00份,占基金总份额的
38.40%。



(三)前十名基金份额持有人的情况


截至
2021年
4月
27日
,前十名基金份额持有人的情况如下表:






基金份额持有人名称(全称)


持有基金份额
(份)


占基金总份额
的比例(
%)


1


国泰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19,002,166.00


9.27


2


申万宏源证券有限公司


8,000,000.00


3.90


2


华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8,000,000.00


3.90


2


中国中金财富证券有限公司


8,000,000.00


3.90


2


富诚海富资管-海通证券股份有限
公司-富诚海富通智选二号
FOF单
一资产管理计划


8,000,000.00


3.90


6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7,800,000.00


3.80


7


东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7,501,687.00


3.66


8


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7,500,000.00


3.66


8


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7,500,000.00


3.66


10


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7,000,000.00


3.41


10


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7,000,000.00


3.41


10


方正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7,000,000.00


3.41










五、基金主要当事人简介

(一)基金管理人


1、名称:国泰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法定代表人:
邱军


3、总经理:周向勇


4、注册资本:
壹亿壹仟万元
人民币


5、注册地址:
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浦东大道
1200号
2层
225室


6、批准设立机关及设立批准文号:中国证监会证监基字【
1998】
5号


7、
工商登记注册的营业执照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310000631834917Y


8、经营范围:基金设立、基金业务管理,及中国证监会批准的其他业务。



9、股权结构


股东名称


持股比例


中国建银投资有限责任公司


60%


意大利忠利集团


30%


中国电力财务有限公司


10%




10、内部组织结构及职能


公司建立并完善了科学的治理结构,目前有独立董事
4名。董事会下设提名
及资格审查委员会、薪酬委员会、考核委员会等专业委员会,对公司重大经营决
策和发展规划进行决策及监督;


在组织结构方面,公司设立的执行委员会、投资决策委员会、风险管理委员
会等机构分别负责公司经营、基金投资和风险控制等方面的决策和监督控制。同
时公司各部门之间有明确的授权分工和风险控制责任,既相互独立,又相互合作
和制约,形成了合理的组织结构、决策授权和风险控制体系;


公司一贯坚持诚信为投资人服务的道德观和稳健经营的管理理念。在员工中
加强职业道德教育和风险观念,形成了诚信为本和稳健经营的企业文化;


公司稽核监察部门拥有对公司任何经营活动进行独立监察稽核的权限,并对
公司内部控制措施的实施情况和有效性进行评价和提出改进
建议。







11、人员情况


截至
2021年
3月
31日,公司正式员工
315人,其中
68.89%(
217人)
的员
工具有硕士及以上学历。



12、信息披露负责人:刘国华


咨询电话:
400-888-8688


13、基金管理业务情况


截至
2021年
3月
31日,
本基金管理人共管理
162只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
国泰金鹰增长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国泰金龙系列证券投资基金(包括
2只子基金,分别为国泰金龙行业精选证券投资基金、国泰金龙债券证券投资基
金)、国泰金马稳健回报证券投资基金、国泰货币市场证券投资基金、国泰金鹏
蓝筹价值
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国泰金鼎价值精选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由金鼎
证券投资基金转型而来)、国泰金牛创新成长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国泰沪深
300
指数证券投资基金(由国泰金象保本增值混合证券投资基金转型而来)、国泰双
利债券证券投资基金、国泰区位优势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国泰中小盘成长混合
型证券投资基金(
LOF)(由金盛证券投资基金转型而来)、国泰纳斯达克
100指
数证券投资基金、国泰价值经典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LOF)、上证
180
金融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国泰上证
180金融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
投资基金联接
基金、国泰事件驱动策略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国泰信用互利债券
型证券投资基金(由国泰信用互利分级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转型而来)、国泰成
长优选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国泰大宗商品配置证券投资基金
(LOF)、国泰现金
管理货币市场基金、国泰金泰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由国泰金泰平衡混
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变更注册而来,国泰金泰平衡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由金泰证券
投资基金转型而来)、国泰民安增利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国证房地产行
业指数证券投资基金(由国泰国证房地产行业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终止分级运
作变更而来)、国泰估值优势混合
型证券投资基金(
LOF)(由国泰估值优势可分
离交易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封闭期届满转换而来)、上证
5年期国债交易型开放
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纳斯达克
100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国泰中国
企业境外高收益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国泰黄金交易型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国
泰国证医药卫生行业指数证券投资基金(由国泰国证医药卫生行业指数分级证券



投资基金终止分级运作变更而来)、国泰聚信价值优势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
基金、国泰民益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LOF)、国泰国策驱动灵活配置
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国泰浓益灵活配置混合型证
券投资基金、国泰安康定期支
付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由国泰安康养老定期支付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更名而
来)、国泰金鑫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由金鑫证券投资基金转型而来)、国泰新经
济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国泰国证食品饮料行业指数证券投资基金(由
国泰国证食品饮料行业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终止分级运作变更而来)、国泰国
证有色金属行业指数证券投资基金(由国泰国证有色金属行业指数分级证券投资
基金终止分级运作变更而来)、国泰睿吉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国泰兴
益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国泰互联网
+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国泰
央企
改革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国泰大健康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国泰黄金交易型开
放式证券投资基金联接基金、国泰融丰外延增长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LOF)(由国泰融丰定增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转换而来)、国泰国证新
能源汽车指数证券投资基金(
LOF)(由国泰国证新能源汽车指数分级证券投资
基金转型而来,国泰国证新能源汽车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由中小板
300成长交
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转型而来)、国泰中证军工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
投资基金、国泰中证全指证券公司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国泰创业板
指数证券投资
基金(
LOF)、国泰利是宝货币市场基金、国泰安益灵活配置混合
型证券投资基金、国泰普益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国泰润利纯债债券型
证券投资基金、国泰润泰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国泰融信灵活配置混合型证
券投资基金(
LOF)(由国泰融信定增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转换而来)、
国泰景气行业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国泰国证航天军工指数证券投资基
金(
LOF)、国泰民丰回报定期开放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国泰中证申
万证券行业指数证券投资基金(
LOF)、国泰策略价值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
基金(由国泰保本混合型证
券投资基金变更而来)、国泰量化收益灵活配置混合
型证券投资基金、国泰大农业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国泰智能装备股票型证券投
资基金、国泰融安多策略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国泰智能汽车股票型证
券投资基金、上证
10年期国债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国泰瞬利交易
型货币市场基金、国泰民安增益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由国泰民安增益定期



开放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转型而来)、国泰中国企业信用精选债券型证
券投资基金(
QDII)、国泰聚优价值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国泰可转债
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国泰招惠收益定期开放债
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国泰江源优
势精选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国泰聚利价值定期开放灵活配置混合型证
券投资基金、国泰量化成长优选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国泰优势行业混合型证券
投资基金、国泰价值精选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国泰瑞和纯债债券型证
券投资基金、国泰嘉睿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国泰恒生港股通指数证券投资
基金(
LOF)、国泰聚禾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国泰丰祺纯债债券型证券投
资基金、国泰利享中短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国泰多策略收益灵活配置混合型
证券投资基金(由国泰新目标收益保本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变更而来)
、国泰聚
享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国泰丰盈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国泰量化策略
收益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由国泰策略收益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变更而
来,国泰策略收益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由国泰目标收益保本混合型证券
投资基金转型而来)、国泰鑫策略价值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由国泰鑫
保本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变更而来)、国泰价值优选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
金、国泰金鹿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由国泰金鹿保本增值混合证券投资基金转型
而来)、国泰消费优选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国泰惠盈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国泰润鑫定期
开放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由国泰润鑫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
基金变更注册而来)、国泰惠富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国泰农惠定期开放债
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国泰信利三个月定期开放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国泰
民福策略价值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由国泰民福保本混合型证券投资基
金保本期到期变更而来)、国泰沪深
300指数增强型证券投资基金(由国泰结构
转型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转型而来)、国泰中证生物医药交易型开放式
指数证券投资基金联接基金、国泰中证生物医药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
国泰
CES半导体芯片行业交易型
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由国泰
CES半导体
行业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更名而来)、国泰中证
500指数增强型证券
投资基金(由国泰宁益定期开放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变更注册而来)、
国泰瑞安三个月定期开放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国泰中证计算机主题交易
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国泰民安养老目标日期
2040三年持有期混合型基



金中基金(
FOF)、国泰民利策略收益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由国泰民利
保本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保本期到期变更而来)、国泰兴富三个月定期开放债券
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国泰惠丰纯债债券型证
券投资基金、国泰惠融纯债债券
型证券投资基金、国泰中证全指通信设备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国泰
裕祥三个月定期开放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国泰中证全指通信设备交易型
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发起式联接基金、国泰丰鑫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国泰盛合三个月定期开放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国泰惠信三年定期开放债
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国泰鑫睿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国泰
CES半导体芯片行业
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发起式联接基金(由国泰
CES半导体行业交易
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发起式联接基金更名而来)、国泰惠享三个月
定期开
放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国泰添瑞一年定期开放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
金、国泰研究精选两年持有期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国泰聚盈三年定期开放债券
型证券投资基金、国泰合融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国泰惠鑫一年定期开放债
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国泰中证煤炭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发起式
联接基金、国泰中证钢铁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发起式联接基金、国泰
中证煤炭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国泰鑫利一年持有期混合型证券投资
基金、国泰中证钢铁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国泰中证全指家用电器交
易型开放式指数证
券投资基金、国泰蓝筹精选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国泰中证新
能源汽车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国泰中证全指家用电器交易型开放式
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发起式联接基金、国泰中证新能源汽车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
投资基金发起式联接基金、国泰聚鑫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国泰聚瑞纯债债
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国泰大制造两年持有期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国泰惠泰一年
定期开放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国泰宏益一年持有期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国泰民泽平衡养老目标三年持有期混合型发起式基金中基金(
FOF)、国泰致远
优势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国泰添福一
年定期开放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
国泰浩益
18个月封闭运作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国泰惠瑞一年定期开放债券型
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国泰上证综合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国泰医药
健康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国泰中债
1-3年国开行债券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国泰
研究优势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国泰民裕进取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国



泰中证计算机主题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联接基金(由国泰深证
TMT50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转型而来)、国泰中证医疗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
投资基金、国泰金福三个月定期开放混合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
、国泰上证综合
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发起式联接基金、国泰合益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国泰中证全指软件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国泰通利
9个月持有期混合
型证券投资基金、国泰中证动漫游戏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国泰中证
畜牧养殖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国泰中证细分化工产业主题交易型开
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国泰价值先锋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国泰中证环保产业
50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国泰成长价值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另外,
本基金管理人于
2004年获得全国社会保障基金理事会社保基金资产管理人资格,
目前受托管理全国社保基金多个投资组合。

2007年
11月
19日,本基金管理人
获得企业年金投资管理人资格。

2008年
2月
14日,本基金管理人成为首批获准
开展特定客户资产管理业务(专户理财)的基金公司之一,并于
3月
24日经中
国证监会批准获得合格境内机构投资者(
QDII)资格,囊括了公募基金、社保、
年金、专户理财和
QDII等管理业务资格。



14、本基金基金经理


徐成城,硕士研究生,
15年证券基金从业经历。曾任职于闽发证券。

2011年
11月加入国泰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历任交易员、基金经理助理。

2017年
2月起
任国泰创业
板指数证券投资基金(
LOF)的基金经理,
2017年
2月至
2020年
12
月任国泰国证医药卫生行业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和国泰国证食品饮料行业指
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的基金经理,
2018年
1月起兼任国泰黄金交易型开放式证
券投资基金和国泰黄金交易型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联接基金的基金经理,
2018

4月至
2018年
8月任国泰中证国有企业改革指数证券投资基金(
LOF)的基金
经理,
2018年
5月至
2020年
12月任国泰国证房地产行业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
金的基金经理,
2018年
5月至
2019年
10月任国泰国证有色金属行业指数分级

券投资基金和国泰国证新能源汽车指数证券投资基金(
LOF)的基金经理,
2018

11月起兼任纳斯达克
100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的基金经理,
2019

4月至
2020年
12月任国泰中证生物医药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联
接基金和国泰中证生物医药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的基金经理,
2020



1月起兼任国泰中证煤炭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发起式联接基金、国
泰中证钢铁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发起式联接基金、国泰中证煤炭交易
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和国泰中证钢铁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的
基金经理

2020年
2月起兼任国泰中证全指家用电器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
资基金的基金经理,
2020年
3月起兼任国泰中证新能源汽车交易型开放式指数
证券投资基金的基金经理,
2020年
4月起兼任国泰中证全指家用电器交易型开
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发起式联接基金和国泰中证新能源汽车交易型开放式指
数证券投资基金发起式联接基金的基金经理,
2021年
1月起兼任国泰国证房地
产行业指数证券投资基金(由国泰国证房地产行业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终止分
级运作变更而来)的基金经理,
2021年
2月起兼任国泰中证动漫游戏交易型开
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的
基金经理,
2021年
4月起
兼任
国泰中证
800汽车与零
部件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

国泰中证细分机械设备产业主题交易型
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

基金经理。



(二)基金托管人情况


1、基本情况


名称: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信建投证券”)


注册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安立路
66号
4号楼


法定代表人:王常青


成立时间:
2005年
11月
02日


批准设立机关和批准设立文号:中国证监会证监机构字
[2005]112号


基金托管业务批准文号:中国证监会证监许可【
2015】
219号


组织形式: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资本:人民币
76.46亿元


存续期间:持续经营


中信建投证券成立于
2005年
11月
2日,是经中国证监会批准设立的全国
性大型综合证券公司。公司注册于北京,注册资本
76.46亿元,并设有中信建投
期货有限公司、中信建投资本管理有限公司、中信建投(国际)金融控股有限公
司、中信建投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中信建投投资有限公司等
5家子公司。自成立
以来,中信建投证券各项业务快速发展,在企业融资、收购兼并、证券经纪、证



券金融、固定收益、资产管理、股票及衍生品交易等领域形成了自身特色和核心
业务优势,并搭建了研究咨询、信息技术、
运营管理、风险管理、合规管理等专
业高效的业务支持体系。凭借高度的敬业精神与突出的专业能力,中信建投证券
主要业务指标及盈利能力目前均位居行业前列




2、主要人员情况


中信建投证券托管部管理团队和业务骨干具有丰富的证券投资基金托管业
务运作经验,业务人员专业背景覆盖了金融、会计、经济、计算机等各领域,可
为托管客户提供个性化产品处理能力




3、基金托管业务经营情况


中信建投证券于
2015年
2月取得中国证监会核准证券投资基金托管资格,
中信建投证券
始终遵循“诚信、专注、成长、共赢”的经营理念,不断加强风险
管理和内部控制,严格履行托管人的各项职责,切实维护基金份额持有人的合法
权益,为基金份额持有人提供高质量的托管服务




4、基金托管人的内部控制制度



1)
内部控制目标


严格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监管规则和公司内部规章制度,防范和化解
基金托管业务经营风险,确保托管资产的完整和安全,切实保护基金份额持有人
权益,确保托管资产的运作及相关信息披露符合国家法律、法规、监管规则及相
关合同、协议的规定,查错防弊、堵塞漏洞、消除隐患,保证托管业务安全、有
效、稳健运行





2)
内部控制组织结构


中信建投证券设有风险管理委员会,负责全公司风险管理与内部控制工作,
对托管业务风险控制工作进行检查指导。托管部内部设置专门负责稽核监察工作
的内控稽核岗,配备专职监察稽核人员,在托管部行政负责人的直接领导下,依
照有关法律规章,对业务的运行独立行使监督稽核职权。




3)
内部控制制度及措施


中信建投证券托管部制定了各项管理制度和操作规程,建立了科学合理、控
制严密、运行高效的内部控制体系,保障托管业务健全、有效执行;安全保管基
金财产,保持基金财产的独立性;实行经营场所封闭式管理,并配备录音
和录像



监控系统;有独立的综合托管服务系统;业务管理实行复核和检查机制,建立了
严格有效的操作制约体系;托管部树立内控优先和风险管理的理念,培养部门全
体员工的风险防范和保密意识。



5、基金托管人对基金管理人运作基金进行监督的方法和程序



1)
监督方法


基金托管人根据《基金法》、《运作办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和基金合同、托
管协议的约定,对基金合同生效之后所托管基金的投资范围、投资比例、投资限
制等进行监督,并及时提示基金管理人违规风险。




2)
监督程序


基金托管人发现基金管理人投资指令或实际投资运作违反法律法规、《基

合同》和托管协议的规定,应及时以电话提醒或书面提示等方式通知基金管理人
限期纠正。基金管理人应积极配合和协助基金托管人的监督和核查。基金管理人
收到书面通知后应在限期内及时核对并以书面形式给基金托管人发出回函,就基
金托管人的疑义进行解释或举证,说明违规原因及纠正期限,并保证在规定期限
内及时改正。在上述规定期限内,基金托管人有权随时对通知事项进行复查,督
促基金管理人改正。基金管理人对基金托管人通知的违规事项未能在限期内纠正
的,基金托管人应报告中国证监会。



(三)基金上市推荐人


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地址:上海市静安区新闸路
1508号


客服电话:
95525


网址:
www.ebscn.com


(四)验资机构


名称: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住所:
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陆家嘴环路
1318号星展银行大厦
507
单元


办公地址:上海市黄浦区湖滨路
202号普华永道中心
11楼


执行事务合伙人:李丹


联系电话:
021-23238888



传真:
021-23238800


联系人:魏佳亮


经办注册会计师:
应晨斌
、魏佳亮






六、基金合同摘要

基金合同的内容摘要见附件:基金合同摘要。






七、基金财务状况

(一)基金募集期间费用


基金募集期间的信息披露费、会计师费、律师费以及其他费用,不得从基金
财产中列支。



(二)基金上市前重要财务事项


本基金发售后至上市交易公告书公告前无重要财务事项发生。



(三)基金资产负债表


本基金截至
2021年
4月
27日
的资产负债表
(未经审计)如下:


国泰中证细分机械设备产业主题
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


2021年4月
27日
资产负债表

(除特别注明外,金额单位为人民币元)

资产

本期末2021年4月
27日


资产:




银行存款

124,311,973.56


结算备付金

-


存出保证金

-


交易性金融资产

870,675.00


其中:股票投资

870,675.00


基金投资

-


债券投资

-


资产支持证券投资

-


衍生金融资产

-


买入返售金融资产

77,900,000.00


应收证券清算款

2,104,920.55


应收利息

48,981.72


应收股利

-


应收申购款

-


其他资产

-


资产总计

205,236,550.83


负债与持有人权益

-


负债:




短期借款

-


交易性金融负债

-


衍生金融负债

-


卖出回购金融资产款

-


应付证券清算款

-





应付赎回款

-


应付管理人报酬

56,191.31


应付托管费

11,238.29


应付销售服务费

-


应付交易费用

-


应交税费

-


应付利息

-


应付利润

-


预提费用

11,710.02


其他负债

-


负债合计

79,139.62


所有者权益:




实收基金

205,051,128.00


未分配利润

106,283.21


所有者权益合计

205,157,411.21


负债和所有者权益总计

205,236,550.83




注:报告截止日
2021年
4月
27日

本基金份额净值:
1.0005元,
本基金份
额总额:
205,051,128.00份







八、基金投资组合

本基金目前仍处于建仓期,在上市首日前,基金管理人将使本基金的投资组
合比例符合有关法律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和基金合同的有关规定。



截至
2021年
4月
27日
,本基金的投资组合情况如下:


(一)报告期末基金资产组合情况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序号

项目

金额(元)

占基金总资产的比
例(%)

1

权益投资

870,675.00


0.42




其中:股票

870,675.00


0.42


2

固定收益投资

-


-




其中:债券

-


-




资产支持证券

-


-


3

金融衍生品投资

-


-


4

买入返售金融资产

77,900,000.00


37.96




其中:买断式回购的买
入返售金融资产

-


-


5

银行存款和结算备付金
合计

124,311,973.56


60.57


6

其他各项资产

2,153,902.27


1.05


7

合计

205,236,550.83


100.00




注:本基金将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在上市前完成基金投资组合与标的指数
的拟合。


(二)报告期末按行业分类的股票投资组合

1、报告期末积极投资按行业分类的股票投资组合

注: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积极投资的股票。


2、报告期末指数投资按行业分类的股票投资组合

代码


行业类别


公允价值(元)


占基金资产净
值比例(
%)


A


农、林、牧、渔业


-


-


B


采矿业


-


-


C


制造业


870,675.00


0.42


D


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
供应业


-


-


E


建筑业


-


-





F


批发和零售业


-


-


G


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


-


-


H


住宿和餐饮业


-


-


I


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
务业


-


-


J


金融业


-


-


K


房地产业


-


-


L


租赁和商务服务业


-


-


M


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


-


-


N


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


-


-


O


居民服务、修理和其他服务业


-


-


P


教育


-


-


Q


卫生和社会工作


-


-


R


文化、体育和娱乐业


-


-


S


综合


-


-





合计


870,675.00


0.42




(三)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股票投资明细

1、期末指数投资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十名股票投
资明细

序号

股票代码

股票名称

数量
(股)

公允价值
(元)

占基金资产
净值比例
(%)

1

300274

阳光电源

3,500

291,830.00

0.14

2

000951

中国重汽

5,500

187,550.00

0.09

3

300024

机器人

13,000

129,870.00

0.06

4

600031

三一重工

3,000

94,080.00

0.05

5

002506

协鑫集成

16,500

50,655.00

0.02

6

600150

中国船舶

3,000

48,330.00

0.02

7

601989

中国重工

6,000

24,660.00

0.01

8

601766

中国中车

4,000

24,040.00

0.01

9

002340

格林美

2,000

19,660.00

0.01



2、期末积极投资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五名股票投
资明细

注: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积极投资的股票。


(四)报告期末按债券品种分类的债券投资组合

注: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债券投资。


(五)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五名债券投资


明细

注: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债券投资。


(六)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十名资产支持
证券投资明细

注: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资产支持证券。


(七)报告期末本基金投资股指期货交易情况说明

注: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股指期货。


(八)投资组合报告附注

1、本报告期内基金投资的前十名证券的发行主体没有被监管部门立案调查
或在报告编制日前一年受到公开谴责、处罚的情况。


2、基金投资的前十名股票中,没有投资于超出基金合同规定备选股票库之
外的情况。


3、其他各项资产构成

序号

名称

金额(元)

1

存出保证金

-

2


应收证券清算款

2,104,920.55

3


应收股利

-

4


应收利息

48,981.72

5


应收申购款

-

6


其他应收款

-

7


待摊费用


-


8


其他

-

9


合计

2,153,902.27



4、报告期末持有的处于转股期的可转换债券明细

注: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可转换债券。


5、期末前十名股票中存在流通受限情况的说明

(1)期末指数投资前十名股票中存在流通受限情况的说明

注: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指数投资前十名股票中不存在流通受限情况。



(2)期末积极投资前五名股票中存在流通受限情况的说明

注: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积极投资的股票。




九、重大事项揭示

本基金自合同生效至上市交易期间未发生对基金份额持有人有较大影响的
重大事件。






十、基金管理人承诺

基金管理人就基金上市交易之后履行管理人职责做出以下承诺:


(一)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及其他法律法规、基金
合同的规定,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



(二)真实、准确、完整和及时地披露定期报告等有关信息披露文件,披露
所有对基金份额持有人有重大影响的信息,并接受中国证监会、证券交易所的监
督管理。



(三)在知悉可能对基金价格产生误导性影响或引起较大波动的任何公共传
播媒介中出现的或者在市场上流传的消息后,将及时予以公开澄清。






十一、基金托管人承诺

基金托管人就基金上市交易后履行托管人职责做出承诺:


严格遵守《基金法》等相关法规以及《
国泰中证细分机械设备产业主题
交易
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
基金合同》、《
国泰中证细分机械设备产业主题
交易型
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
托管协议》的约定履行相应职责。






十二、基金上市推荐人意见

本基金上市推荐人就基金上市交易事宜出具意见如下:


(一)
本基金上市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上海证券交易
所交易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证券投资基金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型
开放式指数基金业务实施细则》
规定的相关条件



(二
)基金上市文件真实、准确、完整,符合相关规定要求。






十三、备查文件目录

(一)中国证监会准予
国泰中证细分机械设备产业主题
交易型开放式指数
证券投资基金
募集注册的文件;
(二)《
国泰中证细分机械设备产业主题
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
基金合同》;
(三)《
国泰中证细分机械设备产业主题
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
托管协议》;
(四)《
国泰中证细分机械设备产业主题
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
招募说明书


更新

(五)法律意见书;
(六)基金管理人业务资格批件和营业执照;
(七)基金托管人业务资格批件和营业执照。



存放地点: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处。



查阅方式:投资者可在营业时间免费查阅,也可按工本费购买复印件。






风险提示:基金管理人依照恪尽职守、诚实信用、谨慎勤勉的原则管理和运
用基金财产,不保证投资本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基金份额持有人的最低收益。

敬请投资人注意投资风险。投资人投资于上述基金前应认真阅读基金的《基金合
同》、《招募说明书》,了解基金产品的详细情况,选择与自己风险识别能力和风
险承受能力相匹配的基金,并注意投资风险。









国泰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二〇





二十九




附件:基金合同内容摘要

一、基金管理人

基金托管人

基金份额持有人的权利

义务


1、根据《基金法》、《运作办法》及其他有关规定,基金管理人的权利包括
但不限于:



1)依法募集
资金




2)自《基金合同》生效之日起,根据法律法规和《基金合同》独立运用
并管理基金财产;



3)依照《基金合同》收取基金管理费以及法律法规规定或中国证监会批
准的其他费用;



4)销售基金份额;



5)按照规定召集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



6)依据《基金合同》及有关法律规定监督基金托管人,如认为基金托管
人违反了《基金合同》及国家有关法律规定,应呈报中国证监会和其他监管部门,
并采取必要措施保护基金
投资者
的利益;



7)在基金托管人更换时,提名新的基金托管人;



8)选择、更换基金销售机构,对基金销售机构的相关行为进行监督和处
理;



9)自行担任登记机构和
/或委托其他符合条件的机构担任基金登记机构

办理基金登记业务并获得《基金合同》规定的费用;



10)依据《基金合同》及有关法律规定决定基金收益的分配方案;



11)在《基金合同》约定的范围内,拒绝或暂停受理申购与赎回申请;



12)依照法律法规为基金的利益对被投资公司行使股东权利,为基金的利
益行使因基金财产投资于证券所产生的权利;



13)在法律法规允许的前提下,为基金的利益依法为基金进行融资

转融
通证券出借




14)以基金管理人的名义,代表基金份额持有人的利益行使诉讼权利或者
实施其他法律行为;



15)选择、更换律师事务所、会计师事务所、证券
/期货
经纪商或其他为基



金提供服务的外部机构;



16)在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相关证券交易所及登记机构相关业务规则的规
定以及本基金合同的前提下,制订和调整有关基金认购、申购、赎回和非交易过
户等业务的规则




17)法律法规及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和《基金合同》约定的其他权利。



2、根据《基金法》、《运作办
法》及其他有关规定,基金管理人的义务包括
但不限于:



1)依法募集
资金
,办理或者委托经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机构代为办理
基金份额的发售、申购、赎回和登记事宜;



2)办理基金备案手续;



3)自《基金合同》生效之日起

以诚实信用、谨慎勤勉的原则管理和运
用基金财产;



4)配备足够的具有专业资格的人员进行基金投资分析、决策,以专业化
的经营方式管理和运作基金财产;



5)建立健全内部风险控制、监察与稽核、财务管理及人事管理等制度,
保证所管理的基金财产和基金管理人的财产相互独立

对所管理的不同基金分别
管理,分别记账
,进行证券投资;



6)除依据《基金法》、《基金合同》及其他有关规定外

不得利用基金财
产为自己及任何第三人谋取利益,不得委托第三人运作基金财产;



7)依法接受基金托管人的监督;



8)采取适当合理的措施使计算基金份额认购、申购和赎回对价的方法符
合《基金合同》等法律文件的规定,按有关规定计算并公告基金净值
信息
,确定
基金份额申购、赎回
对价,编制申购赎回清单




9)进行基金会计核算并编制基金财务会计报告;



10)
编制季度
报告

中期报告
和年度报告




11)严格按照《基金法》、《基金合同》及其他有关规定,履行信息披露及
报告义务;



12)保守基金商业秘密,不泄露基金投资计划、投资意向等。除《基金法》、
《基金合同》及其他有关规定另有规定外,在基金信息公开披露前应予保密,不



向他人泄露;



13)按《基金合同》的约定确定基金收益分配方案,及时向基金份额持有
人分配基金收益;



14)按规定受理申购与赎回申请,及时、足额支付赎回
对价




15)依据《基金法》、《基金合同》及其他有关规定召集基金份额持有人大
会或配合基金托管人、基金份额持有人依法召集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



16)按规定保存基金财产管理业务活动的会计账册、报表、记录和其他相
关资料不低于法律法规规定的最低期限;



17)确保需要向基金投资

提供的各项文件或资料在规定时间发出,并且
保证投资

能够按照《基金合同》规定的时间和方式,随时查阅到与基金有关的
公开资料,并在支付合理成本的条件下得到有关资料的复印件;



18)组织并参加基金财产清算小组

参与基金财产的保管、清理、估价、
变现和分配;



19)面临解散、依法被撤销或者被依法宣告破产时,及时报告中国证监会
并通知基金托管人;



20)因违反《基金合同》导致基金财产的损失或损害基金份额持有人合法
权益时,应当承担赔偿责任,其赔偿责任不因其退任而免除;



21)监督基金托管人按法律法规和《基金合同》规定履行自己的义务,基
金托管人违反《基金合同》造成基金财产损失时,基金管理人应为基金份额持有
人利益向基金托管人追偿;



22)当基金管理人将其义务委托第三方处理时,应当对第三方处理有关基
金事务的行为承担责任;



23)以基金管理人名义,代表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行使诉讼权利或实施其
他法律行为;



24)基金管理人在募集期间未能达到基金的备案条件,《
基金合同》不能
生效,基金管理人承担全部募集费用,将已募集资金并加计银行同期存款利息在
基金募集期结束后
30日内退还基金认购人

投资者以股票认购的,相关股票的
解冻按照《业务规则》的规定处理;



25)执行生效的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
决议





26)建立并保存基金份额持有人名册;



27)
法律法规及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和《基金合同》约定的其他义务。



3、根据《基金法》、《运作办法》及其他有关规定,基金托管人的权利包括
但不限于:



1)自《基金合同》生效之日起,依法律法规和《基金合同》的规定安全
保管基金财产;



2)依《
基金合同》约定获得基金托管费以及法律法规规定或监管部门批
准的其他费用;



3)监督基金管理人对本基金的投资运作,如发现基金管理人有违反《基
金合同》及国家法律法规行为,对基金财产、其他当事人的利益造成重大损失的
情形,应呈报中国证监会,并采取必要措施保护基金投资

的利益;



4)根据相关市场规则,为基金开设证券
账户
、资金账户和期货账户等投
资所需账户

为基金办理证券交易资金清算




5)提议召开或召集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



6)在基金管理人更换时,提名新的基金管理人;



7)法律法规及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和《基金合同
》约定的其他权利。



4、根据《基金法》、《运作办法》及其他有关规定,基金托管人的义务包括
但不限于:



1)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持有并安全保管基金财产;



2)设立专门的基金托管部门,具有符合要求的营业场所,配备足够的、
合格的熟悉基金托管业务的专职人员,负责基金财产托管事宜;



3)建立健全内部风险控制、监察与稽核、财务管理及人事管理等制度,
确保基金财产的安全,保证其托管的基金财产与基金托管人自有财产以及不同的
基金财产相互独立;对所托管的不同的基金分别设置账户,独立核算,分账管理,
保证不同基金之间在账户设置、资金划拨、账册记录等方面相互独立;



4)除依据《基金法》、《基金合同》及其他有关规定外,不得利用基金财
产为自己及任何第三人谋取利益,不得委托第三人托管基金财产;



5)保管由基金管理人代表基金签订的与基金有关的重大合同及有关凭证;



6)按规定开设基金财产的资金账户

证券账户和
期货账户
等投资所需账



户,
按照《基金合同》的约定,根据基金管理人的投资指令,及时办理清算、交
割事宜;



7)保守基金商业秘密,除《基金法》、《基金合同》及其他有关规定另有
规定外,在基金信息公开披露前予以保密,不得向他人泄露;



8)复核、审查基金管理人计算的基金资产净值

基金份额净值

基金份
额申购、赎回
对价
及法律法规规定的相关内容




9)办理与基金托管业务活动有关的信息披露事项;



10)对基金财务会计报告、
季度报告、中期报告
和年度报告出具意见,说
明基金管理人在各重要方面的运作是否严格按照《基金合同》的规定
进行;如果
基金管理人有未执行《基金合同》规定的行为,还应当说明基金托管人是否采取
了适当的措施;



11)保存基金托管业务活动的记录、账册、报表和其他相关资料不低于法
律法规规定的最低期限;



12)
从基金管理人或其委托的登记机构处接收
并保存基金份额持有人名册;



13)按规定制作相关账册并与基金管理人核对;



14)依据基金管理人的指令或有关规定向基金份额持有人支付基金收益和
赎回
对价




15)依据《基金法》、《基金合同》及其他有关规定,召集基金份额持有人
大会或配合基金管理人

基金份额持有人依法召集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



16)按照法律法规和《基金合同》的规定监督基金管理人的投资运作;



17)参加基金财产清算小组,参与基金财产的保管、清理、估价、变现和
分配;



18)面临解散、依法被撤销或者被依法宣告破产时,及时报告中国证监会,
并通知基金管理人;



19)因违反《基金合同》导致基金财产损失时,应承担赔偿责任,其赔偿
责任不因其退任而免除;



20)按规定监督基金管理人按法律法规和《基金合同》规定履行自己的义
务,基金管理人因违反《基金合同》造成基金财产损失时,应为基金份额持有人
利益
向基金管理人追偿;




21)执行生效的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
决议




22)法律法规及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和《基金合同》约定的其他义务。



5、根据《基金法》、《运作办法》及其他有关规定,基金份额持有人的权利
包括但不限于:



1)分享基金财产收益;



2)参与分配清算后的剩余基金财产;



3)依法转让

申请赎回其持有的基金份额;



4)按照规定要求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或者召集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



5)出席或者委派代表出席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对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
审议事项行使表决权;



6)查阅或者复制公开披露的基金信息资料;



7)监督基金管理人的投资运作;



8)对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基金
服务
机构损害其合法权益的行为依
法提起诉讼或仲裁;



9)
法律法规及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和《基金合同》约定的其他
权利。



6、根据《基金法》、《运作办法》及其他有关规定,基金份额持有人的义务
包括但不限于:



1)认真阅读并遵守《基金合同》

招募说明书等信息披露文件;



2)了解所投资基金产品,了解自身风险承受能力,自主判断基金的投资
价值

自主做出投资决策

自行承担投资风险;



3)关注基金信息披露,及时行使
权利和履行义务;



4)缴纳基金认购
款项或股票
、申购
/赎回对价及法律法规和《基金合同》
所规定的费用;



5)在其持有的基金份额范围内,承担基金亏损或者《基金合同》终止的
有限责任;



6)不从事任何有损基金及其他《基金合同》当事人合法权益的活动;



7)执行生效的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
决议




8)返还在基金交易过程中因任何原因获得的不当得利;



9)法律法规及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和《基金合同》约定的其他义务。






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召集

议事及表决的程序和规则


(一)
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由基金份额持有人组成,基金份额持有人的合法
授权代表有权代表基金份额持有人出席会议并表决。基金份额持有人持有的每一
基金份额拥有平等的投票权。



本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不设日常机构。



(二)在本基金成功募集并运作之后,如基金管理人管理本基金的联接基金
的:


鉴于本基金和本基金的联接基金的相关性,联接基金的基金份额持有人可以
凭所持有的联接基金份额出席或者委派代表出席本基金的基金份额
持有人大会
并参与表决。在计算参会份额和计票时,联接基金份额持有人持有的享有表决权
的基金份额数和表决票数为:在本基金基金份额
持有人大会的权益登记日,联接
基金持有本基金份额的总数乘以该基金份额持有人所持有的联接基金份额占联
接基金总份额的比例,计算结果按照四舍五入的方法,保留到整数位。



联接基金的基金管理人不应以联接基金的名义代表联接基金的全体基金份
额持有人以本基金的基金份额持有人的身份行使表决权,但可接受联接基金的特
定基金份额持有人的委托以联接基金的基金份额持有人代理人的身份出席本基
金的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并参与表决。



联接基金的基金管理人代表联接基金的基金份额持有人提议召开或召集本
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须先遵照联接基金基金合同的约
定召开联接基金的基金
份额持有人大会,联接基金的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决定提议召开或召集本基金份
额持有人大会的,由联接基金的基金管理人代表联接基金的基金份额持有人提议
召开或召集本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



(三)
召开事由


1、当出现或需要决定下列事由之一的,应当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


律法规
、《基金合同》
或中国证监会另有规定的除外





1)终止《基金合同》;



2)更换基金管理人;



3)更换基金托管人;



4)转换基金运作方式;




5)
调整
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的报酬标准;



6)变更基金类别;



7)本基金与其他基金的合并;



8)变更基金投资目标、范围或策略;



9)变更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程序;



10)基金管理人或基金托管人要求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



11)单独或合计持有本基金总份额
10%以上(含
10%)基金份额的基金份
额持有人(以基金管理人收到提议当日的基金份额计算,下同)就同一事项书面
要求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



12)对基金合同当事人权利和义务产生重大影响的其他事项;



13)终止基金上市

但因基金不再具备上市条件而被上海证券交易所终止
上市的情形除外




14)
法律法规、《基金合同》或
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其他应当召开基金份额
持有人大会的事项。



2、
在不违背法律法规和《基金合同》的约定,以及对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
无实质性不利影响的情况下,
以下情况可由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协商后修改,
不需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



1)
法律法规要求增加的基金费用的收取;



2)在法律法规和《基金合同》规定的范围内调整本基金的申购费率、调
低赎回费率或在对现有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无实质性不利影响的前提下变更收
费方式;



3)因相应的法律法规

上海证券交易所或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
司的相关业务规则发生变动而应当对《基金合同》进行修改;



4)在对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无实质性不利影响的情况下

增加或减少份
额类别

或调整基金份额分类办法及规则




5)在对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无实质性不利影响的情况下,基金管理人经
与基金托管人协商一致,调整基金收益的分配原则和支付方式;


((未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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