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方精工:回购股份比例达10%暨回购进展情况
证券代码:002611 证券简称:东方精工 公告编码:2021-034 广东东方精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回购股份比例达10%暨回购进展情况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广东东方精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东方精工)于2020年 6月15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四十九次(临时)会议和2020年6月24日召 开的2020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2020年度回购股份方案。 根据上述回购股份方案,公司可使用自有资金、已依法变更为永久补充流动 资金的募集资金和金融机构借款等资金,实施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部分 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份。回购股份使用资金总额不低于5亿元(含),不超过10 亿元(含),回购价格不超过人民币6.42元/股。回购的股份将全部用于注销,减 少公司注册资本。实施期限为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0年7月3日披露并刊载于巨潮资讯网 (http://www.cinnfo.com.cn)的《回购股份报告书》(公告编号:2020-061)。 公司于2020年7月10日首次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实施上述回购股份。具体 内容详见公司于2020年7月13日披露并刊载于巨潮资讯网的《关于2020年度 首次回购公司股份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063)。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回购股份实施细则》等相关规定,公司在回 购期间,回购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每增加1%的,应当在事实发生之日起3 日内披露回购进展情况公告。现将有关情况披露如下: 截至2021年4月30日收盘,公司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实施上述回购股份, 累计回购公司股份166,850,277股,占公司总股本10.80%,最高成交价为5.10 元/股,最低成交价为3.88元/股,累计支付总金额约为7.76亿元(不含交易费用)。 公司上述回购股份的实施符合既定方案。公司将持续推进回购股份,并根据 实施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广东东方精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年4月30日 中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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