佳讯飞鸿:回购公司股份比例达到2%暨回购进展
证券代码:300213 证券简称: 佳讯飞鸿 公告编号:2021-025 北京佳讯飞鸿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比例达到2%暨回购进展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 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北京佳讯飞鸿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先后于2020年10月28 日、2020年11月13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及 2020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 同意公司使用自有资金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部分社会公众股份,用于 实施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计划。回购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50,000,000元 (含)且不超过人民币100,000,000元(含);回购股份价格不超过人民币10.00 元/股(含);回购期限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本次回购股份方案之日起不超过12 个月;具体回购股份的数量以回购结束时实际回购的股份数量为准。具体内容详 见公司于2020年11月13日在中国证监会指定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发 布的《回购报告书》(公告编号:2020-067)等相关公告。 2020年12月11日,公司首次通过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实施 了本次回购方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0年12月14日在中国证监会指定创业板 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关于首次实施回购公司股份的公告》(公告编 号:2020-076)。 2020年12月31日,公司在中国证监会指定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披 露了《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比例达到1%暨回购进展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078)。 2020年12月2日、2021年1月5日、2021年2月2日、2021年3月2日、2021年4 月2日,公司分别在中国证监会指定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披露了《关 于回购公司股份进展情况的公告》。 一、回购股份进展情况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回购股份实施细则》等相关规定,回购股份 占上市公司总股本的比例每增加1%的,应当在事实发生之日起三日内予以披露, 现将公司回购股份的进展情况公告如下: 截至2021年4月30日,公司累计通过股票回购专用账户以集中竞价方式实施 回购公司股份11,923,913股,占公司总股本的2.00%(注:鉴于公司存在股票期权 自主行权,截至2021年4月30日的股本总数为596,193,648股。),最高成交价为 7.810元/股,最低成交价为5.474元/股,成交总金额为82,145,274.15元(不含交易 费用),本次回购符合公司回购股份方案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 二、其他说明 (一)公司回购股份的时间、回购股份数量、回购股份价格及集中竞价交易 的委托时段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回购股份实施细则》第十七条、十八 条、十九条的相关规定。 1、公司未在下列期间回购公司股份: (1)公司定期报告、业绩预告或者业绩快报公告前十个交易日内; (2)自可能对本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重大影响的重大事项发生之日或者 在决策过程中,至依法披露后两个交易日内; (3)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其他情形。 2、公司首次回购股份事实发生之日(2020年12月11日)前五个交易日(2020 年12月4日至2020年12月10日)公司股票累计成交量为64,489,463股。公司每五个 交易日最大回购股份数量为3,155,213股(2020年12月11日至2020年12月17日), 未超过首次回购股份事实发生之日前五个交易日公司股票累计成交量的25%(即 16,122,365股)。 3、公司未在以下交易时间进行回购股份的委托: (1)开盘集合竞价; (2)收盘前半小时内; (3)股票价格无涨跌幅限制。 公司本次回购股份的价格低于公司股票当日交易涨幅限制的价格。 (二)公司后续将根据市场情况在回购期限内继续实施本次回购计划,并在 回购期间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 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北京佳讯飞鸿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1年5月6日 中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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