盈趣科技: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一致行动人股份减持计划的预披露公告
证券代码:002925 证券简称:盈趣科技 公告编号:2021-078 厦门盈趣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一致行动人 股份减持计划的预披露公告 控股股东深圳万利达电子工业有限公司、实际控制人吴凯庭先生及其一致行动 人南靖惠及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保证向本公司提供的信息内容真实、准 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信息一致。 特别提示: 持有厦门盈趣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份384,526,400股(占 公司总股本比例49.2006%)的控股股东深圳万利达电子工业有限公司(以下简 称“万利达工业”)、持有公司股份43,313,280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5.5420%) 的股东南靖惠及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惠及投资”)及持有 公司股份3,862,245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0.4942%)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吴凯 庭先生(现任公司董事)拟减持公司的股份合计不超过17,968,961 股,即不超 过公司目前总股本(781,547,439股)的2.2992%。其中,万利达工业拟在2021 年5月12日至2021年11月11日期间通过大宗交易的方式减持公司的股份不超 过7,650,000股,即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0.9788%;惠及投资拟在2021年5月12 日至2021年11月11日期间通过大宗交易的方式减持公司的股份不超过 7,650,000股,即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0.9788%,在2021年5月28日至2021年 11月27日期间通过集中竞价交易的方式减持公司的股份不超过1,703,400股, 即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0.2180%;吴凯庭先生拟在2021年5月28日至2021年 11月27日期间,通过集中竞价交易的方式减持公司的股份不超过965,561股, 即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0.1235%。 本次减持计划通过大宗交易方式减持的,拟自本减持计划公告披露之日起3 个交易日后的六个月内,在任意连续九十个自然日内减持股份总量不超过公司股 份总数的2%;本次减持计划通过证券交易所集中竞价交易方式进行减持的,拟 自本减持计划公告披露之日起15个交易日后的六个月内,在任意连续九十个自 然日内减持股份总量不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1%。 公司于2021年4月30日收到万利达工业、吴凯庭先生及惠及投资签署的《关 于减持厦门盈趣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份计划的告知函》,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减持股东的基本情况 截至本公告披露之日,万利达工业、吴凯庭先生及其一致行动人惠及投资持 有公司股份情况如下: 股东名称 持股数量 (股) 股份来源 占公司总股 本比例 有限售条件 的股份数量 (股) 无限售条件 的股份数量 (股) 万利达工业 384,526,400 首次公开发 行前股份 49.2006% 0 384,526,400 惠及投资 43,313,280 首次公开发 行前股份 5.5420% 0 43,313,280 吴凯庭 3,862,245 集中竞价 0.4942% 2,896,684 965,561 合计 431,701,925 — 55.2368% 2,896,684 428,805,241 注:上述股份来源包括因公司实施2020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方案而发 生的股份变动。实际控制人吴凯庭先生除直接持有公司0.4942%的股份(即3,862,245股) 外,还间接持有公司控股股东万利达工业100.00%的股份,直接持有持股5%以上股东惠及 投资96.42%的合伙份额,合计持有公司股份数量430,151,525股。万利达工业、惠及投资及 吴凯庭先生为一致行动人。 二、本次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1、减持原因:股东自身资金需求。 2、拟减持股份情况: 股东名称 拟减持股份 来源 减持方式 减持期间 拟减持股 份数量不 超过(股) 占其直接 持有公司 股份比例 占公司 总股本 比例 万利达工业 首次公开发 行前股份 大宗交易 2021/05/12- 2021/11/11 7,650,000 1.9895% 0.9788% 惠及投资 首次公开发 行前股份 大宗交易 2021/05/12- 2021/11/11 7,650,000 17.6620% 0.9788% 股东名称 拟减持股份 来源 减持方式 减持期间 拟减持股 份数量不 超过(股) 占其直接 持有公司 股份比例 占公司 总股本 比例 集中竞价 交易 2021/05/28- 2021/11/27 1,703,400 3.9327% 0.2180% 吴凯庭 集中竞价 集中竞价 交易 2021/05/28- 2021/11/27 965,561 25.0000% 0.1235% 合计 — — — 17,968,961 4.1624% 2.2992% 注:上述股份来源包括因公司实施2020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方案而发 生的股份变动。若计划减持期间公司有送股、转增股本、配股等股份变动事项,上述股份数 量须按照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作相应的调整。 3、减持期间:万利达工业、惠及投资将于2021年5月12日至2021年11 月11日期间通过大宗交易方式减持公司股份;惠及投资、吴凯庭先生将于2021 年5月28日至2021年11月27日期间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减持公司股份。鉴 于吴凯庭先生为公司董事,在减持计划实施期间,万利达工业、惠及投资及吴凯 庭先生将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公司股份及 其变动管理制度》等有关规定在规定期间不减持公司股份。 4、减持价格:根据减持时的二级市场价格确定,同时根据《首次公开发行 股票上市公告书》和《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中的承诺,万利达工业、 惠及投资及吴凯庭先生在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前所持公司股票在禁售期满后 两年内减持的,减持价格不低于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时的发行价。如果因公司 派发现金红利、送股、转增股本、增发新股等原因进行除权、除息的,上述发行 价须按照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作相应调整。 三、股份锁定承诺及履行情况 本次减持计划与拟减持的股东在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首 次公开发行股票上市公告书》做出的承诺一致,具体情况如下: 1、股票流通限制及自愿锁定承诺 公司控股股东万利达工业、惠及投资承诺;“本公司将遵守中国证监会《上 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 《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的 相关规定。自公司股票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内,本公司不转让或 者委托他人管理本公司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 份,也不由公司回购本公司持有的上述股份;本公司在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前 所持公司股票在上述禁售期满后两年内减持的,减持价格不低于公司首次公开发 行股票时的发行价。如果因公司派发现金红利、送股、转增股本、增发新股等原 因进行除权、除息的,上述发行价须按照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作相应调整;在 公司股票上市后六个月内如果公司股票连续20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均低于发行价 的,或者公司股票上市后六个月期末收盘价低于发行价的,本公司在公司首次公 开发行股票前所持有的公司股份的锁定期限自动延长至少六个月;如果因公司派 发现金红利、送股、转增股本、增发新股等原因进行除权、除息的,上述发行价 须按照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作相应调整。上述承诺为本公司真实意思表示,本 公司自愿接受监管机构、自律组织及社会公众的监督,若违反上述承诺,将依法 承担相应责任。” 公司实际控制人吴凯庭先生承诺:“本人将遵守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股东、 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 所上市公司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的相关规定。自公 司股票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内,本人不转让或委托他人管理本人 直接或者间接持有的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也不由公司回购本 人直接或者间接持有的上述股份;除本人须遵守前述股份锁定的承诺外,在本人 担任公司的董事、监事或高级管理人员职务期间,本人每年转让的公司股份数量 不超过本人所持有的公司股份总数的25%;在本人离职后六个月内,本人不转让 所持有的公司股份;本人在申报离任六个月后的十二个月内通过证券交易所挂牌 交易出售公司股份数量占本人所持有的公司股份总数的比例不超过50%;本人在 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前所持公司股票在上述禁售期满后两年内减持的,减持价 格不低于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时的发行价。如果因公司派发现金红利、送股、 转增股本、增发新股等原因进行除权、除息的,上述发行价须按照证券交易所的 有关规定作相应调整;在公司股票上市后六个月内如果公司股票连续20个交易 日的收盘价均低于发行价的,或者公司股票上市后六个月期末收盘价低于发行价 的,本人在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前所持有的公司股份的锁定期限自动延长六个 月。如果因公司派发现金红利、送股、转增股本、增发新股等原因进行除权、除 息的,上述发行价须按照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作相应调整;本人不会因职务变 更、离职等原因而拒绝履行上述承诺。上述承诺为本人真实意思表示,本人自愿 接受监管机构、自律组织及社会公众的监督,若违反上述承诺,将依法承担相应 责任。” 2、持股5%以上股东关于在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前所持有股份的持股意 向和减持意向承诺 截至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前,公司控股股东万利达工业持有公司股票 226,192,000股,占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前股份总额的59.50%。就万利达工业所持 有的该部分股票的持股意向及减持意向,万利达工业出具了《深圳万利达电子工 业有限公司关于在厦门盈趣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前所持有股份 的持股意向和减持意向声明》,声明并承诺如下: (1)本公司作为公司的控股股东,力主通过长期持有公司股份以实现和确 保对公司的控制权,进而持续地分享公司的经营成果。本公司将按照中国法律、 法规、规章及监管要求持有公司的股份,并将严格履行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 股说明书中披露的关于本公司所持公司股份锁定承诺。 (2)本公司在持有公司股份的锁定期满后两年内减持公司股份的,减持价 格不低于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时的发行价,且每年减持数量不超过届时本公司 持股总数的10%。如果因公司派发现金红利、送股、转增股本、增发新股等原因 进行除权、除息的,上述发行价和减持股份数量须按照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作 相应调整。 (3)本公司减持公司股份的方式应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及证券交易 所规则的规定,减持方式包括但不限于二级市场竞价交易方式、大宗交易方式、 协议转让方式等。 (4)在本公司实施减持公司股份时且本公司仍为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 东时,本公司至少提前五个交易日告知公司、提前三个交易日予以公告,并积极 配合公司的公告等信息披露工作;本公司计划通过证券交易所集中竞价交易减持 股份的,应当在首次卖出的15个交易日前按照相关规定预先披露减持计划。 本公司将严格履行上述承诺事项,同时提出未能履行承诺的约束措施如下: (1)如果本公司未履行上述承诺事项,本公司将在公司的股东大会及中国 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指定媒体上公开说明未履行承诺的具体原因并向公司的股 东和社会公众投资者道歉。 (2)如果本公司因未履行上述承诺事项而获得收益的,该等收益应归公司 所有,本公司承诺在获得收益后5个交易日内将前述收益上缴给公司。 (3)如果因本公司未履行前述相关承诺事项,致使投资者在证券交易中遭 受损失的,本公司将依法赔偿投资者损失。 截至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前,惠及投资持有公司股票25,478,400股,占公 司首次公开发行前股份总数的6.70%。就惠及投资所持有的该部分股票的持股意 向及减持意向,惠及投资出具了《厦门惠及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关于 在厦门盈趣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前所持有股份的持股意向和减 持意向声明》(厦门惠及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为南靖惠及股权投资合 伙企业(有限合伙)的曾用名),声明并承诺如下: (1)本单位作为公司的股东,将按照中国法律、法规、规章及监管要求持 有公司股份,并严格履行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中披露的关于本单位 所持公司股票锁定承诺。 (2)本单位在持有公司股份的锁定期满后两年内减持公司股份的,减持价 格不低于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时的发行价,且每年减持数量不超过届时本单位 持股总数50%。如果因公司派发现金红利、送股、转增股本、增发新股等原因进 行除权、除息的,上述发行价和减持股份数量须按照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作相 应调整。 (3)本单位减持所持有的公司股份应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及证券交 易所规则的规定,减持方式包括但不限于二级市场竞价交易方式、大宗交易方式、 协议转让方式等。 (4)在本单位实施减持公司股份时且本单位仍为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 东时,本单位至少提前五个交易日告知公司、提前三个交易日予以公告,并积极 配合公司的公告等信息披露工作;本单位计划通过证券交易所集中竞价交易减持 股份的,应当在首次卖出的15个交易日前按照相关规定预先披露减持计划。 (5)如果本单位因未履行上述承诺事项而获得收益的,该等收益应归公司 所有,本单位承诺在获得收益后5个交易日内将前述收益上缴给公司。 四、相关风险提示 1、本次减持计划的实施存在不确定性,万利达工业、惠及投资及吴凯庭先 生将根据市场情况、公司股价情况等情形决定是否实施本次股份减持计划。 2、在减持计划实施期间,万利达工业、惠及投资及吴凯庭先生将严格遵守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 《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上 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 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 定。 3、万利达工业为公司控股股东,吴凯庭先生为公司实际控制人,万利达工 业、惠及投资及吴凯庭先生为一致行动人,本次减持计划拟减持股份的合计数量 占总股本的比例不超过2.2992%,本次减持计划的实施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 变更,也不会对公司治理结构及持续经营产生重大影响。 五、备查文件 1、《关于减持厦门盈趣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份计划的告知函》。 特此公告。 厦门盈趣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 年 05 月 07 日 中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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