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钢资源:股东减持股份计划期满暨实施结果

时间:2021年05月10日 17:16:19 中财网
原标题:河钢资源:关于股东减持股份计划期满暨实施结果的公告


证券代码:000923 证券简称:河钢资源 公告编号:2021-30



河钢资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股东减持股份计划期满暨实施结果的公告



股东余斌保证向本公司提供的信息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重大遗漏。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信息一致。




河钢资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0年10月19日披露了
《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股份减持计划的预披露公告》(公告编号:2020-67),
持有本公司股份39,370,078股(占本公司总股本比例6.03%)的股东余斌先生
拟以集中竞价交易、大宗交易等方式减持所持公司股份合计不超过39,174,206
股(2020年11 月10日至2021年5 月10 日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减持股份数量
不超过公司股份的2%,2020年10 月23 日至2021年4 月20日以大宗交易方
式减持数量不超过公司股份总数4%,通过两种方式减持股份总数量不超过公司
股份总数6%)。


2021年5月10日,公司收到余斌发出的《关于河钢资源股份减持计划实施
进展的告知函》,截至2021年5月10日,余斌累计减持公司股份27,348,542
股,本次减持股份计划已实施完毕。公司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股东减持情况

1、股份来源:公司2017年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项目中用于募
集配套资金所非公开发行的股份。


2、股东减持股份情况:

股东

名称

减持方式

减 持

日 期

减持

均价

减持股数

(股)

减持比例(%)





集中竞价

交易

2020.11.10

17.15

733,700

0.11

2020.11.16

20.92

5,793,590

0.89

2021.04.14

23.04

29,465

0.0045




2021.04.16

23.21

432,300

0.066

2021.04.20

23.17

2,118,666

0.325

2021.04.26

23.20

3,300,000

0.506

2021.04.29

23.10

646,800

0.099

小计

13,054,521

2.00









大宗交易

2020.10.30

11.66

1,000,000

0.15

2020.11.02

11.72

2,700,000

0.41

2020.11.05

12.62

2,300,000

0.35

2020.12.03

20.62

1,854,021

0.28

2020.12.07

23.55

2,000,000

0.31

2020.12.10

23.95

600,000

0.09

2020.12.18

26.29

760,000

0.12

2021.01.15

24.51

500,000

0.08

2021.01.22

24.90

150,000

0.02

2021.03.03

24.39

500,000

0.08

2021.03.04

25.52

710,000

0.11

2021.03.16

22.88

600,000

0.09

2021.03.18

22.54

620,000

0.10

小 计

14,294,021

2.19

合 计



27,348,542

4.19



3、减持价格区间11.66元-26.29元;

4、2020年11月10日余斌先生通过公司披露《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至
本公告发布日,累计减持公司股份20,614,842股,占公司总股本的3.1583%;

5、股东本次减持前后持股情况

股东

名称

股份性质

本次减持前持有股份

本次减持后持有股份

股数(股)

占总股本比
例(%)

股数(股)

占总股本比
例(%)








合计持有股份

39,370,078

6.03%

12,021,536

1.84%

其中:

无限售条件股


39,370,078

6.03%

12,021,536

1.84%





二、其他相关说明

1、余斌本次减持未违反《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
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
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
施细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2、余斌本次减持情况与前期已预披露的减持意向、承诺及减持计划一致,
实际减持股份数量未超过计划减持股份数量,减持计划已实施完毕。


3、本次减持不存在最低减持价格承诺的情况。


4、余斌不属于公司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本次减持的实施不会导致上市
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不会对公司治理结构及持续经营产生影响。


三、备查文件

1、余斌发出的《关于河钢资源股份减持计划实施进展的告知函》。


特此公告







河钢资源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一年五月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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