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银治理 : 交银施罗德上证180公司治理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联接基金基金产品资料概要更新(2021年第2号)

时间:2021年05月10日 01:20:47 中财网
原标题:交银治理 : 交银施罗德上证180公司治理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联接基金基金产品资料概要更新(2021年第2号)


交银施罗德上证
180
公司治理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联
接基金


基金产品资料概要更新
(2021
年第
2

)


编制日期:
2021-05-06

送出日期:
2021
-
05
-
10


本概要提供本基金的重要信息,是招募说明书的一部分。


作出投资决定前,请阅读完整的招募说明书等销售文件。


一、产品概况

基金简称


交银上证
180
公司治理
ETF
联接


基金代码


519686


基金管理人


交银施罗德基
金管理有限公



基金托管人


中国农业银行股
份有限公司


基金合同生效日


2009
-
09
-
29


基金类型


股票型


交易币种


人民币


运作方式


普通开放式


开放频率


每个开放日


基金经理


邵文婷


开始担任本基金基金经理的日期


2021
-
04
-
30


证券从业日期


2016
-
01
-
01


其他


本基金基金合同生效后,基金份额持有人数量不满两百人或者基金
资产净值低于五千万元的,基金管理人应当及时报告中国证监会;连续
20
个工作日出现上述情形的,基金管理人应向中国证监会说明原因并
报送解决方案。





注:519686
(前端),
519687
(后端)


二、基金投资与净值表现

(一)投资目标与投资策略


投资目标


紧密跟踪标的指数,追求跟踪偏离度与跟踪误差最小化。



投资范围


本基金以目标
ETF
、标的指数成份股(含存托凭证)、备选成份股(含
存托凭证)为主要投资对象,把全部或接近全部的基金资产用于跟踪标的指
数的表现,正常情况下投资于目标
ETF
的资产比例不低于基金资产净值的
90%
,基金持有的现金或者到期日在一年以内的政府债券的比例不低于基金
资产净值的
5%
,其中现金不包括结算备付金、存出保证金和应收申购款
等。此外,为更好地实现投资目标,本基金也可少量投资于新股(含存托凭
证)、债券及中国证监会允许基金投资的其它金融工具。



本基金的目标
ETF
为上证
180
公司治理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

;本基金的标的指数即目标
ETF
的标的指数,为上证
180
公司治理指数。



主要投资策略


本基金通过把全部或接近全部的基金资产投资于目标
ETF
、标的指数成
份股和备选成份股进行被动式指数化投资,正常情况下投资于目标
ETF
的比
例不低于基金资产净值的
90%




本基金投资于目标
ETF
的方式以申购和赎回为主,但在目标
ETF
二级市
场流动性较好的情况下,为了更好地实现本基金的投资目标,减小与标的指





数的跟踪偏离度和跟踪误差,也可以通过二级市场交易买卖目标
ETF




除流动性管理所需以外,本基金对于目标
ETF
以外的证券投资均进行被
动式指数化投资。



本基金投资存托凭证的策略依照境内上市交易的股票投资策略执行。



法律法规或监管机构日后允许本基金投资的其他品种(如股指期货
等),基金管理人在履行适当程序后,可以将其纳入投资范围。



1
、决策依据;
2
、决策和交易机制;
3
、投资程序。



业绩比较基准


上证
180
公司治理指数×
95%
+银行活期存款税后收益率×
5%


风险收益特征


本基金属
ETF
联接基金,风险与收益高于混合基金、债券基金与货币市
场基金。本基金为指数型基金,紧密跟踪标的指数,具有和标的指数所代表
的股票市场相似的风险收益特征,属于证券投资基金中风险较高、收益较高
的品种。根据
2017

7

1
日施行的《证券期货投资者适当性管理办法》,
基金管理人和销售机构已对本基金重新进行风险评级。风险评级行为不改变
本基金的实质性风险收益特征。但由于风险等级分类标准的变化,本基金的
风险等级表述可能有相应变化,具体风险评级结果应以基金管理人和销售机
构提供的评级结果为准。





注:详见《交银施罗德上

180
公司治理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联接基金招募说明书》第十部分“基金
的投资”。



(二)投资组合资产配置图表
/
区域配置图表





注:由于四舍五入的原因,分项之和与合计项之间可能存在尾差。



(三)
自基金合同生效以来
/
最近十年(孰短)基金每年的净值增长率及与同期业绩比较基准的比较图






注:
1
、净值表现数据的截止日为
2019

12

31
日。



2
、基金的过往业绩不代表未来表现。



三、投资本基金涉及的费用

(一)基金销售相关费用

以下费用在认购
/
申购
/
赎回基金过程中收取:


费用类型


份额(
S
)或金额(
M

/
持有
期限(
N



收费方式
/
费率


备注


申购费(前收费)

M

50
万元


1.5%




50
万元≤
M

100
万元


1.2%




100
万元≤
M

200
万元


0.8%




200
万元≤
M

500
万元


0.5%




500
万元≤
M


1,000
元每笔




申购费(后收费)

N

1



1.8%





1
年<
N

3



1.2%





3
年<
N

5



0.6%





5
年<
N


0%





赎回费

N

7



1.5%





7
天≤
N

366



0.5%





366
天≤
N

731



0.2%





731
天≤
N


0%







注:
1
、本基金对持续持有期少于
7
日的投资人收取
1.5%
的赎回费,请投资人予以关注。

2
、本基金管理人对养老
金客户实施特定申购费率,请详见本基金招募说明书。销售机构若有其他费率优惠请见基金管理人或其他销售机
构的有关公告或通知。



(二)基金运作相关费用


以下费用将从基金资产中扣除:

费用类别


收费方式/年费率


管理费


0.50%


托管费


0.10%


销售服务费


-


其他费用


详见本基金招募说明书“基金的费用与税收”部分




注:本基金交易证券、基金等产生的费用和税负,按实际发生额从基金资产扣除。



四、风险揭示与重要提示

(一)风险揭示


本基金不提供任何保证。投资者可能损失投资本金。



投资有风险,投资者购买基金时应认真阅读本基金的《招募说明书》等销售文件。



基金份额持有人须了解并承受以下风险:


1
、市场风险



1
)政策风险、(
2
)经济周期风险、(
3
)利率风险、(
4
)上市公司经营风险、(
5
)购买力风险


2
、管理风险


3
、流动性风险


4
、信用风险


5
、投资本基金的特有风险



1
)目标
ETF
的风险、(
2
)标的指数回报与股票市场平均回报偏离的风险、(
3
)标的指数波动的风险、(
4

基金投资组合回报与标的指数回报偏离的风险、(
5
)跟踪误差控制未达约定目标的风险、(
6
)指数编制机构停止
服务的风险、(
7
)成份股停牌的风险



8
)本基金为目标
ETF
的联接基金,但不能保证本基金的表现与目标
ETF
的表现完全一致。





9
)本基金可投资创业板股票,创业板个股上市后的前五个交易日不设价格涨跌幅限制,第六个交易日开始
涨跌幅限制比例为
20%




6
、投资科创板股票的特定风险


本基金可投资于科创板股票,会面
临科创板机制下因投资标的、市场制度以及交易规则等差异带来的特有风
险,包括但不限于市场风险、流动性风险、退市风险、集中度风险、系统性风险、政策风险等。



7
、投资存托凭证的特定风险


本基金可投资国内依法发行上市的存托凭证,基金净值可能受到存托凭证的境外基础证券价格波动影响,与
存托凭证的境外基础证券、境外基础证券的发行人及境内外交易机制相关的风险可能直接或间接成为本基金风
险。



具体风险包括:存托凭证持有人与境外基础证券发行人的股东在法律地位、享有权利等方面存在差异可能引
发的风险;存托凭证持有人在分红派息、行使表决
权等方面的特殊安排可能引发的风险;存托协议自动约束存托
凭证持有人的风险;因多地上市造成存托凭证价格差异以及波动的风险;存托凭证持有人权益被摊薄的风险;存
托凭证退市的风险;已在境外上市的基础证券发行人,在持续信息披露监管方面与境内可能存在差异的风险;境
内外法律制度、监管环境差异可能导致的其他风险。



本基金可根据投资策略需要或市场环境的变化,选择将部分基金资产投资于存托凭证或选择不将基金资产投
资于存托凭证,基金资产并非必然投资存托凭证。



8
、其他风险


(二)重要提示


中国证监会对本基金募集的核准或注册,并不表明
其对本基金的价值和收益作出实质性判断或保证,也不表
明投资于本基金没有风险。



基金管理人依照恪尽职守、诚实信用、谨慎勤勉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财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
保证最低收益。



基金投资者自依基金合同取得基金份额,即成为基金份额持有人和基金合同的当事人,其持有基金份额的行
为本身即表明其对基金合同的承认和接受。基金合同可在基金管理人网站(
www.fund001.com
)及中国证监会基金
电子披露网站(
http://eid.csrc.gov.cn/fund/index.html
)获取,请阅读本基金法律文件
后再进行认
/
申购等交
易。



销售机构的风险等级评价与基金法律文件中风险收益特征的表述可能存在不同,投资人在购买本基金时需按
照销售机构的要求完成风险承受能力与产品风险之间的匹配检验。



因基金合同而产生的或与基金合同有关的一切争议,如经友好协商未能解决的,任何一方均有权将争议提交
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按其届时有效的仲裁规则进行仲裁。仲裁地点为北京市。



基金产品资料概要信息发生重大变更的,基金管理人将在三个工作日内更新,其他信息发生变更的,基金管
理人每年更新一次。因此,本文件内容相比基金的实际情况可能存在一定的滞后,如需及时、准确获取基金的相
关信息,敬请同时关注基金管理人发布的相关临时公告等。






五、其他资料查询方式


以下资料详见交银施罗德基金官方网站
[www.fund001.com][
客服电话:
400
-
700
-
5000]


●《交银施罗德上证
180
公司治理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联接基金基金合同》、


《交银施罗德上证
180
公司治理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联接基金托管协议》、


《交银施罗德上证
180
公司治理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联接基金招募说明书》


●定期报告,包括基金季度报告、中期报告和年度报告


●基金份额净值


●基金销售机构及联系方式


●其他重要资料


六、其他情况说明


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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