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银创业板50指数A : 交银施罗德创业板50指数型证券投资基金(更新)招募说明书(2021年第2号)

时间:2021年05月10日 01:21:05 中财网

原标题:交银创业板50指数A : 交银施罗德创业板50指数型证券投资基金(更新)招募说明书(2021年第2号)













logo1




交银施罗德创业板50指数型证券投资基金

(更新)招募说明书

(2021年第
2号
)














基金管理人:交银施罗德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二〇二一年五月


重要提示

交银施罗德创业板50指数型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经2019年4
月28日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证监许可【2019】
845号文准予募集注册。本基金基金合同于2019年11月20日正式生效。


基金管理人保证招募说明书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本招募说明书经中国
证监会注册,但中国证监会对本基金募集的注册,并不表明其对本基金的投资价
值和市场前景作出实质性判断或保证,也不表明投资于本基金没有风险。


基金管理人依照恪尽职守、诚实信用、谨慎勤勉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财产,
但不保证投资本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基金份额持有人的最低收益;因基金价
格可升可跌,亦不保证基金份额持有人能全数取回其原本投资。


本基金投资于证券市场,基金净值会因为证券市场波动等因素产生波动。投
资人在投资本基金前,需全面认识本基金产品的风险收益特征和产品特性,充分
考虑自身的风险承受能力,理性判断市场,对投资本基金的意愿、时机、数量等
投资行为作出独立决策。投资人根据所持有份额享受基金的收益,但同时也需承
担相应的投资风险。投资本基金可能遇到的风险包括:因受到经济因素、政治因
素、投资心理和交易制度等各种因素的影响而引起的市场风险;基金管理人在基
金管理实施过程中产生的基金管理风险;流动性风险;信用风险;本基金投资策
略所特有的指数化投资风险;投资资产支持证券的特定风险;投资股指期货的特
定风险;连续六十个工作日出现基金份额持有人数量不满200人或基金资产净值
低于5000万元情形时,基金管理人可依基金合同约定提前终止基金合同的风险;
投资本基金特有的其他风险等等。其中指数化投资风险主要包括:标的指数回报
与股票市场平均回报偏离的风险、标的指数波动的风险、基金投资组合回报与标
的指数回报偏离的风险、标的指数变更的风险、跟踪误差控制未达约定目标的风
险、指数编制机构停止服务的风险、成份股停牌的风险等。


本基金可投资资产支持证券,资产支持证券具有一定的价格波动风险、流动
性风险、信用风险等风险,基金管理人将本着谨慎和控制风险的原则进行资产支
持证券投资,请基金份额持有人关注包括投资资产支持证券可能导致的基金净值
波动在内的各项风险。


本基金可投资于股指期货,股指期货作为一种金融衍生品,其价值取决于一


种或多种基础资产或指数,其评价主要源自于对挂钩资产的价格与价格波动的预
期。投资股指期货所面临的风险主要是市场风险、流动性风险、基差风险、保证
金风险、信用风险和操作风险,以及不适当的估值使基金资产面临损失的风险等。


本基金是一只股票型基金,其预期风险和预期收益高于混合型基金、债券型
基金和货币市场基金。本基金为指数型基金,主要采用组合复制策略及适当的替
代性策略跟踪创业板50指数,具有与标的指数以及标的指数所代表的股票市场相
似的风险收益特征。


本基金为指数基金,投资者投资于本基金面临跟踪误差控制未达约定目标、
指数编制机构停止服务、成份券停牌等潜在风险。


本基金标的指数为创业板50指数。


1、选样空间

创业板指数样本股。


2、选样方法

考察选样空间股票最近6个月的日均成交金额,结合行业覆盖情况选取排名
靠前的50只股票组成指数样本股。


3、指数计算

指数采用派式加权法,依据下列公示逐日连锁实时计算:



1613716365(1)
有关标的指数具体编制方案及成份股信息详见深圳证券信息有限公司国证指
数网网站,网址:www.cnindex.com.cn。


投资有风险,投资人在投资本基金前应认真阅读本基金的招募说明书、基金
合同、基金产品资料概要等信息披露文件,自主判断基金的投资价值,自主作出
投资决策,自行承担投资风险。基金的过往业绩并不代表未来表现。基金管理人
管理的其他基金的业绩并不构成对本基金业绩表现的保证。基金管理人提醒投资
者基金投资的“买者自负”原则,在投资者作出投资决策后,基金运营状况与基金
净值变化引致的投资风险,由投资者自行负责。


本基金可投资国内依法发行上市的存托凭证,基金净值可能受到存托凭证的
境外基础证券价格波动影响,与存托凭证的境外基础证券、境外基础证券的发行
人及境内外交易机制相关的风险可能直接或间接成为本基金风险。具体风险烦请


查阅本招募说明书“风险揭示”章节内容。


本基金可根据投资策略需要或市场环境的变化,选择将部分基金资产投资于
存托凭证或选择不将基金资产投资于存托凭证,基金资产并非必然投资存托凭证。


本基金单一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数不得超过基金份额总数的50%,但在基金
运作过程中因基金份额赎回等情形导致被动超过前述50%比例的除外。


本次更新招募说明书主要对基金经理变更相关事项进行了相应更新,更新截
止日为2021年5月6日,除非另有说明,本招募说明书其他所载内容截止日为2020
年09月10日,有关财务和业绩表现数据截止日为2020年06月30日,财务和业绩表
现数据未经审计。



目 录
重要提示................................
..............................
1
一、绪言
................................
..............................
6
二、释义
................................
..............................
7
三、基金管理人
................................
.......................
12
四、基金托管人
................................
.......................
20
五、相关服务机构
................................
.....................
25
六、基金的募集
................................
.......................
42
七、基金合同的生效
................................
...................
43
八、基金份额的申购与赎回
................................
.............
44
九、基金的转换
................................
.......................
57
十、基金的投资
................................
.......................
64
十一、基金的业绩
................................
.....................
75
十二、基金的财产
................................
.....................
78
十三、基金资产的估值
................................
.................
79
十四、基金收
益与分配
................................
.................
86
十五、基金的费用与税收
................................
...............
88
十六、基金的会计与审计
................................
...............
91
十七、基金的信息披露
................................
.................
92
十八、风险揭示
................................
.......................
99
十九、基金合同的变更、终止与基金财产的清算
..........................
108
二十、基金合同内容摘要
................................
..............
110
二十一、托管协议的内容摘要
................................
..........
126
二十二、对基金份额持有人的服务
................................
......
143
二十三、其他应披露事项
................................
..............
145
二十四、招募说明书的存放及查阅方式
................................
..
148
二十五、备查文件
................................
....................
149

一、绪言

《交银施罗德创业板
50指数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
以下简称
“本招募说
明书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以下简称
“《基金法》
”)、《公开
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以下简称
“《运作办法》
”)、《证券投资基金销
售管理办法》(以下简称
“《销售办法》
”)、《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
办法》(以下简称
“《信息披露办法》
”)、《公开募集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流动性风
险管理规定》(以下简称
“《流动性风险管理规定》
”)
、《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
作指引第
3号
——
指数基金指引》(以下简称“《指数基金指引》”)
和其他相关法律
法规的规定以及《交银施罗德创业板
50指数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以下简称
“基金合同
”)编写。



基金管理人承诺本招募说明书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本基金是根据本招募说明书所载明
的资料申请募集的。本基金管理人没有委托或授权任何其他人提供未在本招募说明
书中载明的信息,或对本招募说明书作任何解释或者说明。



本招募说明书根据本基金的基金合同编写,并经中国证监会注册。基金合同是
约定基金合同当事人之间权利、义务的法律文件。基金投资人自依基金合同取得基
金份额,即成为基金份额持有人和基金合同的当事
人,其持有基金份额的行为本身
即表明其对基金合同的承认和接受,并按照《基金法》、基金合同及其他有关规定
享有权利、承担义务。基金投资人欲了解基金份额持有人的权利和义务,应详细查
阅基金合同。







二、释义

在本招募说明书中,除非文意另有所指,下列词语或简称具有如下含义:


1、基金或本基金:指交银施罗德创业板
50指数型证券投资基金


2、基金管理人或本基金管理人:指交银施罗德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3、基金托管人:指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4、基金合同或《基金合同》:指《交银施罗德创业板
50指数型证券投资基金基
金合同》及对基金合同的任何有效修订和补充


5、托管协议:指基金管理人与基金托管人就本基金签订之《交银施罗德创业

50指数型证券投资基金托管协议》及对该托管协议的任何有效修订和补充


6、招募说明书、本招募说明书或《招募说明书》:指《交银施罗德创业板
50指
数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及其更新


7、基金份额发售公告:指《交银施罗德创业板
50指数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份
额发售公告》


8、基金产品资料概要:指《交银施罗德创业板
50指数型证券投资基金基
金产
品资料概要》及其更新


9、法律法规:指中国现行有效并公布实施的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
司法解释、行政规章以及其他对基金合同当事人有约束力的决定、决议、通知等


10、《基金法》:指
2003年
10月
28日经第十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五
次会议通过,经
2012年
12月
28日第十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次会
议修订,自
2013年
6月
1日起实施,并经
2015年
4月
24日第十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
常务委员会第十四次会议《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修改
<中华人民共和
国港口法
>等七部法律的决定》修正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及颁布
机关对其不时做出的修订


11、《销售办法》:指中国证监会
2013年
3月
15日颁布、同年
6月
1日实施的《证
券投资基金销售管理办法》及颁布机关对其不时做出的修订


12、《信息披露办法》:指中国证监会
2019年
7月
26日颁布、同年
9月
1日实施的
《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及颁布机关对其不时做出的修订


13、《运作办法》:指中国证监会
2014年
7月
7日颁布、同年
8月
8日实施的《公开
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及颁布机关对其不时做出的修订



14、《流动性风险管理规定》:指中国证监会
2017年
8月
31日颁布、同年
10月
1日
实施的《公开募集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流动性风险管理规定》及颁布机关对其不时
做出的修订


15、

指数基金指引》:指中国证监会
2021年
1月
22日颁布、同年
2月
1日实施的
《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指引第
3号
——
指数基金指引》及颁布机关对其不时
做出的修订


16、
中国证监会:指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17、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指中国人民银行和
/或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



18、基金合同当事人:指受基金合同约束,根据基金合同享有权利并承担
义务
的法律主体,包括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和基金份额持有人


19、个人投资者:指依据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可投资于证券投资基金的自然人


20、机构投资者:指依法可以投资证券投资基金的、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
法登记并存续或经有关政府部门批准设立并存续的企业法人、事业法人、社会团体
或其他组织


21、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指符合《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境内证券投资管理办
法》及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可以投资于在中国境内依法募集的证券投资基金的中国境
外的机构投资者


22、人民币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指按照《人民币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境内证
券投资试点办法》及相关法律法规规定,运用来自境外的人民币资金进行境内证券
投资的境外法人


23、投资人、投资者:指个人投资者、机构投资者、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和人
民币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以及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允许购买证券投资基金的其他
投资人的合称


24、基金份额持有人:指依基金合同和招募说明书合法取得基金份额的投资人


25、基金销售业务:指基金管理人或销售机构宣传推介基金,发售基金份额,
办理基金份额的申购、赎回、转换、转托管及定期定额投资等业务


26、销售机构:指交银施罗德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及符合《销售办法》和
中国
证监会规定的其他条件,取得基金销售业务资格并与基金管理人签订了基金销售服
务协议,办理基金销售业务的机构



27、登记业务:指基金登记、存管、过户、清算和结算业务,具体内容包括投
资人基金账户的建立和管理、基金份额登记、基金销售业务的确认、清算和结算、
代理发放红利、建立并保管基金份额持有人名册和办理非交易过户等


28、登记机构:指办理登记业务的机构。基金的登记机构为交银施罗德基金管
理有限公司或接受交银施罗德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委托代为办理登记业务的机构


29、基金账户:指登记机构为投资人开立的、记录其持有的、基金
管理人所管
理的基金份额余额及其变动情况的账户


30、基金交易账户:指销售机构为投资人开立的、记录投资人通过该销售机构
办理认购、申购、赎回、转换及转托管等业务而引起的基金份额变动及结余情况的
账户


31、基金合同生效日:指基金募集达到法律法规规定及基金合同规定的条件,
基金管理人向中国证监会办理基金备案手续完毕,并获得中国证监会书面确认的日



32、基金合同终止日:指基金合同规定的基金合同终止事由出现后,基金财产
清算完毕,清算结果报中国证监会备案并予以公告的日期


33、基金募集期:指自基金份额发售之日起至发售结束
之日止的期间,最长不
得超过
3个月


34、存续期:指基金合同生效至终止之间的不定期期限


35、工作日:指上海证券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正常交易日


36、
T日:指销售机构在规定时间受理投资人申购、赎回或其他业务申请的开
放日


37、
T+n日:指自
T日起第
n个工作日(不包含
T日)


38、开放日:指为投资人办理基金份额申购、赎回或其他业务的工作日


39、开放时间:指开放日基金接受申购、赎回或其他交易的时间段


40、《业务规则》:指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相关业务规则及其不时做
出的修订


41、认购:指在基金募集期内,投资人根据基金合同和招募说明书的规定申请
购买基金份额的行为


42、申购:指基金合同生效后,投资人根据基金合同和招募说明书的规定申请
购买基金份额的行为



43、赎回:指基金合同生效后,基金份额持有人按基金合同和招募说明书规定
的条件要求将基金份额兑换为现金的行为


44、基金转换:指基金份额持有人按照基金合同和基金管理人届时有效公告规
定的条件,申请将其持有基金管理人管理的、某一基金的基金份额转换为基金管理
人管理的其他基金基金份额的行为


45、转托管:指基金份额持有人在本基金的不同销售机构之间实施的变更所持
基金份额销售机构的操作


46、定期定额投资计划:指投资人通过有关销售机构提出申请,约定每期申购
日、扣款金额及扣款方式,由指定的销售机构在投资人指定银行账户内自动完成扣
款并于每期约定的申购日受理基金申购申请的一种投资方式


47、巨额赎回:指本基金单个开放日,基金净赎回申请(赎回申请份额总数加
上基金转换中转出申请份额总数后扣除申购申请份额总数及基金转换中转入申请份
额总数后的余额)超过上一开放日基金总份额的
10%的情形


48、元:指人民币元


49、基金收益:指基金投资所得红利、股息、债券利息、买卖证券价差、银行
存款利息、已实现的其他合法收入及因运用基金财产带来的成本和费用的节约


50、基金资产总值:指基金拥有的各类有价证券、银行存款本息、基金应收申
购款及其他资产的价值总和


51、基金资产净值:指基金资产总值减去基金负债后的价值


52、基金份额净值:指计算日基金资产净值除以计算日基金份额总数


53、基金资产估值:指计算评估基金资产和负债的价值,以确定基金资产净值
和基金份额净值的过程


54、规定媒介:指符合中国证监会规定条件的用以进行信息披露的全国性
报刊
及《信息披露办法》规定的互联网网站(包括基金管理人网站、基金托管人网站、
中国证监会基金电子披露网站)等媒介


55、销售服务费:指从基金财产中计提的,用于本基金市场推广、销售以及基
金份额持有人服务的费用


56、
A类基金份额:指在投资人认购
/申购时收取认购
/申购费用、赎回时收取
赎回费用且不从本类别基金资产中计提销售服务费的基金份额


57、
C类基金份额:指在投资人认购
/申购时不收取认购
/申购费用、赎回时收



取赎回费用,并从本类别基金资产中计提销售服务费的基金份额


58、标的指数:指创业板
50指数


59、流动性受
限资产:指由于法律法规、监管、合同或操作障碍等原因无法以
合理价格予以变现的资产,包括但不限于到期日在
10个交易日以上的逆回购与银行
定期存款(含协议约定有条件提前支取的银行存款)、停牌股票、流通受限的新股
及非公开发行股票、资产支持证券、因发行人债务违约无法进行转让或交易的债券



60、摆动定价机制:指当开放式基金遭遇大额申购赎回时,通过调整基金份额
净值的方式,将基金调整投资组合的市场冲击成本分配给实际申购、赎回的投资者,
从而减少对存量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的不利影响,确保投资人的合法权益不受损害
并得到公平对待


61、不可抗力:指基金合同当事人不能预见、不能避免且不能克服的客观事件






三、基金管理人

(一)基金管理人概况


名称:交银施罗德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住所:中国
(上海
)自由贸易试验区银城中路
188号交通银行大楼二层(裙)


办公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世纪大道
8号国金中心二期
21-22楼


邮政编码:
200120


法定代表人:阮红


成立时间:
2005年
8月
4日


注册资本:
2亿元人民币


存续期间:持续经营


联系人:郭佳敏


电话:(
021)
61055050


传真:(
021)
61055034


交银施罗德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公司
”)经中国证监会证监基金字
[2005]128号文批准设立。公司股权结构如下:


股东名称

股权比例

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使用全称
或其简称“交通银行”)

65%

施罗德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30%

中国国际海运集装箱(集团)股份有限
公司

5%



(二)主要成员情况


1、基金管理人董事会成员


阮红女士,董事长,博士。历任交通银行办公室副处长、处长,交通银行海外
机构管理部副总经理、总经理,交通银行上海分行副行长,交通银行资产托管部总
经理,交通银行投资管理部总经理,交银施罗德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总经理。



陈朝灯先生,副董事长,博士。现任施罗德证券投资信托股份有限公司投资总
监兼专户管理部主管。历任复华证券投资信托股份有限公司专户投资经理,景顺证
券投资信托股份有限公司部门主管、投资总监。



周曦女士,董事,硕士。现任交通银行总行个人金融业务部副总经理。历任交
通银行湖南省分行风险管理部、资产保全部、法律合规部、
个人金融业务部总经理,



交通银行总行个人金融业务部总经理助理。



王贤家先生,董事,学士。现任交通银行总行风险管理部
/内控案防办
副总经
理。历任交通银行总行国际业务部外汇资金处交易员、澳门分行资金部主管、总行
金融市场部债券投资部副高级经理、外汇交易部高级经理




谢卫先生,董事,总经理,博士,高级经济师,民盟中央委员、全国政协委员。

现任交银施罗德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总经理,兼任交银施罗德资产管理
(香港
)有限公
司董事长。历任中央财经大学教师,中国社会科学院财贸所助理研究员,中国电力
信托投资公司基金部副总经理,中国人保信
托投资公司证券部副总经理、总经理,
北京证券营业部总经理、证券总部副总经理兼北方部总经理,富国基金管理有限公
司副总经理,交银施罗德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副总经理。



李定邦(
Lieven Debruyne)先生,董事,硕士。现任施罗德集团全球业务总裁、
亚太区行政总裁
, 担任集团管理委员会成员。历任施罗德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亚洲投
资产品总监,施罗德投资管理(香港)有限公司行政总裁兼亚太区基金业务拓展总
监。



郝爱群女士,独立董事,学士。历任人民银行稽核司副处长、处长,合作司调
研员,非银司副巡视员、副司长,银监会非银部副主任,
银行监管一部副主任、巡
视员,汇金公司派出董事。



张子学先生,独立董事,博士。现任中国政法大学民商经济法学院教授,兼任
基金业协会自律监察委员会委员。历任证监会办公厅副处长、上市公司监管部处长、
行政处罚委员会专职委员、副主任审理员,兼任证监会上市公司并购重组审核委员
会委员、行政复议委员会委员。



黎建强先生,独立董事,博士,教育部长江学者讲座教授。现任香港大学工业
工程系荣誉教授,亚洲风险及危机管理协会主席,兼任深交所上市的中联重科集团
独立非执行董事。历任香港城市大学管理科学讲座教授,湖南省政协委员并兼任湖
南大学工
商管理学院院长。



2、基金管理人监事会成员


王忆军先生,监事长,硕士。现任交通银行总行人力资源部总经理、交银金融
学院常务副院长。历任交通银行总行办公室副处长,交通银行总行公司业务部副处
长、高级经理、总经理助理、副总经理,交通银行总行投资银行部副总经理,交通
银行江苏分行副行长,交通银行总行战略投资部总经理





章骏翔先生,监事,硕士,志奋领学者,美国特许金融分析师
(CFA)持证人。

现任施罗德投资管理
(香港
)有限公司亚洲投资风险主管。历任法国安盛投资管理
(香港)有限公司亚洲风险经理,华宝兴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风险管理部总经理
,
渣打银行(香港)交易风险监控等职。



刘峥先生,监事,硕士。现任交银施罗德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综合管理部副总经
理。历任交通银行上海市分行管理培训生,交通银行总行战略投资部高级投资并购
经理,交银施罗德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总裁办公室高级综合管理经理。



黄伟峰先生,监事,硕士。现任机构理财部(上海)总经理兼产品
开发部总经
理。历任平安人寿保险公司上海分公司行政督导、营销管理经理,交银施罗德基金
管理有限公司行政部总经理助理、西部营销中心总经理。



3、基金管理人高级管理人员


谢卫先生,总经理。简历同上。



夏华龙先生,副总经理、首席信息官,博士,高级经济师。历任中国地质大学
经济管理系教师、经济学院教研室副主任、主任、经济学院副院长;交通银行资产
托管部副处长、处长、高级经理、副总经理;交通银行资产托管业务中心副总裁;
云南省曲靖市市委常委、副市长(挂职)。



印皓女士,副总经理,硕士,兼任交银施罗德资产管理有限公司董事长。历任
交通银行研究开发部副主管体改规划员,交通银行市场营销部副主管市场规划员、
主管市场规划员,交通银行公司业务部副高级经理、高级经理,交通银行机构业务
部高级经理、总经理助理、副总经理。



佘川女士,督察长,硕士,兼任交银施罗德资产管理有限公司董事。历任华泰
证券有限责任公司综合发展部高级经理、投资银行部项目经理,银河基金管理有限
公司监察部总监,交银施罗德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监察稽核部总经理、监察风控副总
监、投资运营总监。



马俊先生,副总经理、研究总监,硕士。历任交通银行总行投资管理部高级投
资分析、副高级经理,交银施罗德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总裁办公室总经理、研究部副
总经理、研究总监、综合管理部总经理。


4、本基金基金经理

邵文婷女士,基金经理。英国诺丁汉大学金融与投资硕士、西南财经大学数学
与经济学双学士,5年证券投资行业从业经验。2016年加入交银施罗德基金管理有


限公司,曾任量化投资部研究员、投资经理,现任量化投资部基金经理。现任上证
180公司治理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2021年4月30日至今)、交银施
罗德上证180公司治理交易型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联接基金(2021年4月30日至
今)、深证300价值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2021年4月30日至今)、
交银施罗德深证300价值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联接基金(2021年4月
30日至今)、交银施罗德国证新能源指数证券投资基金(LOF)(2021年4月30
日至今)、交银施罗德中证环境治理指数型证券投资基金(LOF)(2021年4月30
日至今)、交银施罗德创业板50指数型证券投资基金(2021年4月30日至今)、
交银施罗德中证海外中国互联网指数型证券投资基金(LOF)(2021年4月30日
至今)的基金经理。


5、投资决策委员会成员

委员:谢卫(总经理)

马俊(副总经理、研究总监)

王少成(权益投资总监、基金经理)

于海颖(固定收益(公募)投资总监、基金经理)

上述人员之间不存在近亲属关系。上述各项人员信息更新截止日为2021年5
月6日,期后变动(如有)敬请关注基金管理人发布的相关公告。


(三)基金管理人的职责


1、依法募集资金,办理或者委托经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机构办理基金份额
的发售、申购、赎回和登记事宜;


2、办理基金备案手续;


3、对所管理的不同基金财产分别管理、分别记账,进行证券投资;


4、按照基金合同的约定确定基金收益分配方案,及时向基金份额持有人分配
收益;


5、进行基金会计核算并编制基金财务会计报告;


6、编制季度报告、中期报告和年度报告;


7、计算并公告基金净值信息,确定基金份额申购、赎回价格;


8、办理与基金财产管理业务活动有关的信息披露事项;


9、按照规定召集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


10、保存基金财产管理业务活动的记录、账册、报表和其他相关资料;



11、以基金管理人名义,代表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行使诉讼权利或者实施其他
法律行为;


12、有关法律法规和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其他职责。



(四)基金管理人的承诺


1、基金管理人承诺不从事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的行为,并承诺建
立健全内部控制制度,采取有效措施,防止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行为的
发生



2、基金管理人承诺不从事违反《基金法》的行为,并承诺建立健全内部风险
控制制度,采取有效措施,防止下列行为的发生:



1)将基金管理人固有财产或者他人财产混同于基金财产从事证券投资;



2)不公平地对待管理的不同基金财产;



3)利用基金财产为基金份额持有人以外的第三人牟取利益;



4)向基金份额持有人违规承诺收益或者承担损失;



5)侵占、挪用基金财产;



6)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禁止的其他行为。



3、基金管理人承诺严格遵守基金合同,并承诺建立健全内部控制制度,采取
有效措施,防止违反基金合同行为的发生;


4、基金管理人承诺加强人员管理,强化职业操守,督促和约束员工遵守国家
有关法律法规及行业规范,诚实信用、勤勉尽责;


5、基金管理人承诺不从事其他法规规定禁止从事的行为。



(五)基金经理承诺


1、依照有关法律法规和基金合同的规定,本着谨慎的原则为基金份额持有人
谋取最大利益;


2、不利用职务之便为自己、受雇人或任何第三者谋取利益;


3、不泄露在任职期间知悉的有关证券、基金的商业秘密,尚未依法公开的基
金投资内
容、基金投资计划等信息,或利用该信息从事或者明示、暗示他人从事相
关的交易活动;


4、不以任何形式为其他组织或个人进行证券交易。



(六)基金管理人的内部控制制度


1、风险管理的原则




1)
全面性原则


公司风险管理必须覆盖公司的所有部门和岗位,渗透各项业务过程和业务环节。




2)
独立性原则


公司设立独立的风险管理部,风险管理部保持高度的独立性和权威性,负责对
公司各部门风险控制工作进行监督和检查。




3)
相互制约原则


公司及各部门在内部组织结构的设计上要形成一种相互制约的机制,建立不同
岗位之间的制衡体系。




4)
定性和定量相结合原则


建立完备的风险管理指标体系,使风险管理更具客观性和操作性。



2、风险管理和内部风险控制体系结构


公司的风险管理体系结构是一个分工明确、相互牵制的组织结构,由最高管理
层对风险管理负最终责任,各个业务部门负责本部门的风险评估和监控,风险管理
部负责监察公司的风险管理措施的执行。具体而言,包括如下组成部分:



1)董事会


负责制定公司的风险管理政策,对风险管理负完全的和最终的责任。




2)监事会


是公司常设的监事机构,对股东会负责。监事会对公司财务、公司董事、总经
理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进
行监督。




3)合规审核及风险管理委员会


作为董事会下的专业委员会之一,对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监察稽核制度进行检
查评估;审查公司财务,对公司内部管理制度、投资决策程序和运作流程进行合规
性审议;对公司资产与基金资产的经营进行评估。




4)风险控制委员会


作为总经理下设的专业委员会之一,风险控制委员会负责拟定公司风险管理战
略及政策,制定灾难复原计划及紧急情况处理制度,确保公司风险控制符合标准,
就潜在风险与相关部门协调,审阅公司审计报告及监察情况。




5)督察长


独立行使督察权利;直接对董事会负责;就内部控制制度和
执行情况独立地履
行检查、评价、报告、建议职能;定期和不定期地向董事会报告公司内部控制执行



情况。




6)风险管理部


风险管理部负责制定公司风险管理政策和防范及控制措施,组织执行,并为每
一个部门的风险管理系统的发展提供协助,汇总公司业务所有的风险信息,独立识
别、评估各类风险,提出风险控制建议,使公司在一种风险管理和控制的环境中实
现业务目标。




7)审计部


审计部负责按照公司要求,根据国家法律法规及行业规范,结合公司战略发展
及管理目标,对公司内部控制体系的适当性及运行的效果和效率进行独立评价,协
助促进公司风险管理
、控制和治理过程的完善,实现合规经营目标。




8)法律合规部


法律合规部负责公司的法律、合规事务及协调实施信息披露事务,依法维护公
司合法权益,评估并处理公司运营中发生的法律、合规及信息披露相关问题,及时
向公司管理层及全体员工传达法规及监管要求。




9)业务部门


风险管理是每一个业务部门首要的责任。部门经理对本部门的风险负全部责任,
负责履行公司的风险管理程序,负责本部门的风险管理系统的开发、执行和维护,
用于识别、监控和降低风险。



3、风险管理和内部风险控制的措施



1)建立内控体系,完善内控制度


公司建立、健全了内控体系,通过高管人员关于内控的明确分工,确保各项业
务活动有恰当的组织和授权,确保监察活动独立,并得到高管人员的支持,同时置
备操作手册,并定期更新。




2)建立相互分离、相互制衡的内控机制


建立、健全了各项制度,做到基金经理分开,投资决策分开,基金交易集中,
形成不同部门、不同岗位之间的制衡机制,从制度上减少和防范风险。




3)建立、健全岗位责任制


建立、健全了岗位责任制,使每个员工都明确自己的任务、职责,并及时将各
自工作领域中的风险隐患上报,以防范和减少风险。




4)建立风险分类、识别、评估、报告、提示程序



建立了风险评估机制,通过适合的程序,确认和评估与公司运作有关的风险;
公司建立了自下而上的风险报告程序,对风险隐患进行层层汇报,使各个层次的人
员及时掌握风险状况,从而以最快速度作出决策。




5)建立有效的内部监控系统


建立了足够、有效的内部监控系统,如电脑预警系统、投资监控系统,对可能
出现的各种风险进行全面和实时的监控。




6)使用数量化的风险管理手段


采取数量化、技术化的风险控制手段,建立数量化的风险管理模型,用以提示
指数趋势、行业及个股的风险,以便公司及时采
取有效的措施,对风险进行分散、
控制和规避,尽可能地减少损失。




7)提供足够的培训


制定了完整的培训计划,为所有员工提供足够和适当的培训,使员工明确其职
责所在,控制风险。







四、基金托管人

(一)基金托管人情况


1、基本情况


名称: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招商银行
”)


设立日期:
1987年
4月
8日


注册地址:深圳市深南大道
7088号招商银行大厦


办公地址:深圳市深南大道
7088号招商银行大厦


注册资本:
252.20亿元


法定代表人:李建红


行长:田惠宇


资产托管业务批准文号:证监基金字
[2002]83号


电话:
0755-83199084


传真:
0755-83195201


资产托管部信息披露负责人:张燕


2、发展概况


招商银行成立于
1987年
4月
8日,是我国第一家完全由企业法人持股的股份制商
业银行,总行设在深圳。自成立以来,招商银行先后进行了三次增资扩股,并于
2002年
3月成功地发行了
15亿
A股,
4月
9日在上交所挂牌(股票代码:
600036),是
国内第一家采用国际会计标准上市的公司。

2006年
9月又成功发行了
22亿
H股,
9月
22日在香港联交所挂牌交易(股票代
码:
3968),
10月
5日行使
H股超额配售,共发
行了
24.2亿
H股。截至
2020年
6月
30日,本集团总资产
80,318.26亿元人民币,高级法
下资本充足率
14.90%,权重法下资本充足率
12.49%。



2002年
8月,招商银行成立基金托管部;
2005年
8月,经报中国证监会同意,更
名为资产托管部,现下设业务管理团队、产品管理团队、项目管理团队、稽核监察
团队、基金外包业务团队、养老金团队、系统与数据团队
7个职能团队,现有员工
96人。

2002年
11月,经中国人民银行和中国证监会批准获得证券投资基金托管业务
资格,成
为国内第一家获得该项业务资格上市银行;
2003年
4月,正式办理基金托
管业务。招商银行作为托管业务资质最全的商业银行,拥有证券投资基金托管、受
托投资管理托管、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托管(
QFII)、合格境内机构投资者托管




QDII)、全国社会保障基金托管、保险资金托管、企业年金基金托管、存托凭证
试点存托人等业务资格。



招商银行确立
“因势而变、先您所想
”的托管理念和
“财富所托、信守承诺
”的托
管核心价值,独创
“6S托管银行
”品牌体系,以
“保护您的业务、保护您的财富
”为历
史使命,不断创新托管系统、服务和产品:在业内率先
推出
“网上托管银行系统
”、
托管业务综合系统和
“6心
”托管服务标准,首家发布私募基金绩效分析报告,开办
国内首个托管银行网站,推出国内首个托管大数据平台,成功托管国内第一只券商
集合资产管理计划、第一只
FOF、第一只信托资金计划、第一只股权私募基金、第
一家实现货币市场基金赎回资金
T+1到账、第一只境外银行
QDII基金、第一只红利
ETF基金、第一只
“1+N”基金专户理财、第一家大小非解禁资产、第一单
TOT保管,
实现从单一托管服务商向全面投资者服务机构的转变,得到了同业认可。



招商银行资产托管业务持续稳健发展,社会影
响力不断提升
,四度蝉联获《财
资》
“中国最佳托管专业银行
”。

2016年
6月招商银行荣膺《财资》
“中国最佳托管银
行奖
”,成为国内唯一获得该奖项的托管银行;
“托管通
”获得国内《银行家》
2016
中国金融创新
“十佳金融产品创新奖
”;
7月荣膺
2016年中国资产管理
“金贝奖
”“最佳
资产托管银行
”。

2017年
6月招商银行再度荣膺《财资》
“中国最佳托管银行奖
”;
“全功能网上托管银行
2.0”荣获《银行家》
2017中国金融创新
“十佳金融产品创新奖
”;
8月荣膺国际财经权威媒体《亚洲银行家》
“中国年度托管银行奖
”。

2018年
1月招

银行荣膺中央国债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
“2017年度优秀资产托管机构
”奖项;同月,
招商银行托管大数据平台风险管理系统荣获
2016-2017年度银监会系统
“金点子
”方
案一等奖,以及中央金融团工委、全国金融青联第五届
“双提升
”金点子方案二等奖;
3月荣膺公募基金
20年
“最佳基金托管银行
”奖;
5月荣膺国际财经权威媒体《亚洲银
行家》
“中国年度托管银行奖
”;
12月荣膺
2018东方财富风云榜
“2018年度最佳托管
银行
”、
“20年最值得信赖托管银行
”奖。

2019年
3月招商银行荣获《中国基金报》
“2018年度最佳基金托管银行
”奖;
6月荣获《财资》
“中国最佳托管机构
”“中国最佳
养老金托管机构
”“中国最佳零售基金行政外包
”三项大奖;
12月荣获
2019东方财富
风云榜
“2019年度最佳托管银行
”奖。

2020年
6月荣获《财资》
“中国最佳托管机

”“最佳公募基金托管机构
”“最佳公募基金行政外包机构
”三项大奖。



(二)主要人员情况


李建红先生,本行董事长、非执行董事,
2014年
7月起担任本行董事、董事长。




英国东伦敦大学工商管理硕士、吉林大学经济管理专业硕士,高级经济师。招商局
集团有限公司董事长,兼任招商局国际有限公司董事会主席、招商局能源运
输股份
有限公司董事长、中国国际海运集装箱(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招商局华建
公路投资有限公司董事长和招商局资本投资有限责任公司董事长。曾任中国远洋运
输(集团)总公司总裁助理、总经济师、副总裁,招商局集团有限公司董事、总裁。



田惠宇先生,本行行长、执行董事,
2013年
5月起担任本行行长、本行执行董
事。美国哥伦比亚大学公共管理硕士学位,高级经济师。曾于
2003 年
7 月至
2013年
5月历任上海银行副行长、中国建设银行上海市分行副行长、深圳市分行行长、中
国建设银行零售业务总监兼北京市分行行长。



汪建中先生,本行
副行长。

1991年加入本行;
2002年
10月至
2013年
12月历任本
行长沙分行行长,总行公司银行部副总经理,佛山分行筹备组组长,佛山分行行长,
武汉分行行长;
2013年
12月至
2016年
10月任本行业务总监兼公司金融总部总裁,期
间先后兼任公司金融综合管理部总经理、战略客户部总经理;
2016年
10月至
2017年
4月任本行业务总监兼北京分行行长;
2017年
4月起任本行党委委员兼北京分行行长。

2019年
4月起任本行副行长。



(三)基金托管业务经营情况


截至
2020年
6月
30日,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累计托管
641只证
券投资基金。



(四)托管人的内部控制制度


1、
内部控制目标


招商银行确保托管业务严格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行业监管制度,坚持守法
经营、规范运作的经营理念;形成科学合理的决策机制、执行机制和监督机制,防
范和化解经营风险,确保托管业务的稳健运行和托管资产的安全;建立有利于查错
防弊、堵塞漏洞、消除隐患,保证业务稳健运行的风险控制制度,确保托管业务信
息真实、准确、完整、及时;确保内控机制、体制的不断改进和各项业务制度、流
程的不断完善。



2、
内部控制组织结构


招商银行资产托管业务建立三级内部控制及风险防范体系:


一级内部控制及风险防范是在招商银行总行风险管控层面对风险进行预防和控
制;


二级内部控制及风险防范是招商银行资产托管部设立稽核监察团队,负责部门



内部风险预防和控制;


三级内部控制及风险防范是招商银行资产托管部在设置专业岗位时,遵循内控
制衡原则,视业务的风险程度制定相应监督制衡机制。



3、
内部控制原则



1)全面性原则。内部控制覆盖各项业务过程和操作环节、覆盖所有团队和
岗位,并由全部人员参与。




2)审慎性原则。托管组织体系的构成、内部管理制度的建立均以防范风险、
审慎经营为出发点,体现
“内控优先
”的要求。




3)独立性原则。招商银行资产托管部各团队、各岗位职责保持相对独立,
不同托管资产之间、托管资产和自有资产之间相互分离。内部控制的检查、评价部
门独立于内部控制的建立和执行部门。




4)有效性原则。内部控制有效性包含内部控制设计的有效性、内部控制执
行的有效性。内部控制设计的有效性是指内部控制的设计覆盖了所有应关注的重要
风险,且设计的风险应对措施适当。内部控制执行的有效性是指内部控制能够按照
设计要求严格有效执行。




5)适应性原则。内部控制适应招商银行托管业务风险管理的需要,并能够
随着托管业务经营战略、经营方针、经
营理念等内部环境的变化和国家法律、法规、
政策制度等外部环境的改变及时进行修订和完善。




6)防火墙原则。招商银行资产托管部办公场地与我行其他业务场地隔离,
办公网和业务网物理分离,部门业务网和全行业务网防火墙策略分离,以达到风险
防范的目的。




7)重要性原则。内部控制在实现全面控制的基础上,关注重要托管业务事
项和高风险环节。




8)制衡性原则。内部控制能够实现在托管组织体系、机构设置及权责分配、
业务流程等方面形成相互制约、相互监督,同时兼顾运营效率。



4、
内部控制措施



1)完善的制度建设。招商银行资产托管
部从资产托管业务内控管理、产品
受理、会计核算、资金清算、岗位管理、档案管理和信息管理等方面制定一系列规
章制度,保证资产托管业务科学化、制度化、规范化运作。




2)业务信息风险控制。招商银行资产托管部在数据传输和保存方面有严格



的加密和备份措施,采用加密、直连方式传输数据,数据执行异地实时备份,所有
的业务信息须经过严格的授权方能进行访问。




3)客户资料风险控制。招商银行资产托管部对业务办理过程中形成的客户
资料,视同会计资料保管。客户资料不得泄露,根据法律法规和其他有关规定调用
资料,须经总经理室成员审批,并做好
调用登记。




4)信息技术系统风险控制。招商银行对信息技术系统管理实行双人双岗双
责、机房
24小时值班并设置门禁管理、电脑密码设置及权限管理、业务网和办公网、
托管业务网与全行业务网双分离制度,与外部业务机构实行防火墙保护,对信息技
术系统采取两地三中心的应急备份管理措施等,保证信息技术系统的安全。




5)人力资源控制。招商银行资产托管部通过建立良好的企业文化和员工培
训、激励机制、加强人力资源管理及建立人才梯级队伍及人才储备机制,有效的进
行人力资源管理。



(五)基金托管人对基金管理人运作基金进行监督的方法和程序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
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基金合同、托管协议的约定,对基金投资范围、投资
比例、投资组合等情况的合法性、合规性进行监督和核查。



在为基金投资运作所提供的基金清算和核算服务环节中,基金托管人对基金管
理人发送的投资指令、基金管理人对各基金费用的提取与支付情况进行检查监督,
对违反法律法规、基金合同的指令拒绝执行,并立即通知基金管理人。



基金托管人如发现基金管理人依据交易程序已经生效的投资指令违反法律、行
政法规和其他有关规定,或者违反基金合同约定,
及时以书面形式通知基金管理人
进行整改,整改的时限应符合法律法规及基金合同允许的调整期限。基金管理人收
到通知后应及时核对确认并以书面形式向基金托管人发出回函并改正。基金管理人
对基金托管人通知的违规事项未能在限期内纠正的,基金托管人应报告中国证监会。







五、相关服务机构

(一)基金份额销售机构


1、直销机构


本基金直销机构为基金管理人直销柜台以及基金管理人的网上直销交易平台
(网站及手机
APP,下同)。



机构名称:交银施罗德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住所:中国
(上海
)自由贸易试验区银城中路
188号交通银行大楼二层(裙)


办公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世纪大道
8号国金中心二期
21-22楼


法定代表人:阮红


成立时间:
2005年
8月
4日


电话:(
021)
61055724


传真:(
021)
61055054


联系人:傅鲸


客户服务电话:
400-700-5000(免长途话费),(
021)
61055000


网址:
www.fund001.com


个人投资者可以通过基金管理人网上直销交易平台办理开户、本基金的申购、
赎回、定期定额投资、转换等业务,具体交易细则请参阅本公司网站。



网上直销交易平台网址:
www.fund001.com。



2、代销机




1)名称: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上海市浦东新区银城中路
188号


办公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银城中路
188号


法定代表人:彭纯


电话:(
021)
58781234


传真:(
021)
58408483


联系人:曹榕


客户服务电话:
95559


网址:
www.bankcomm.com



2)名称: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深圳市福田区深南大道
7088号


办公地址:深圳市福田区深南大道
7088号


法定代表人:李建红


电话:(
0755)
83198888


传真:(
0755)
83195109


联系人:邓炯鹏


客户服务电话:
95555


网址:
www.cmbchina.com



3)名称: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北京市西城区太平桥大街
25号、甲
25号中国光大中心


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太平桥大街
25号、甲
25号中国光大中心


法定代表人:李晓鹏


电话:(
010)
63639681


传真:(
010)
63639709


联系人:刘昭宇


客户服务电话:
95595


网址:
www.cebbank.com



4)名称: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名称: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上海市中山东一路
12号


法定代表人:
高国富


客服电话:
95528


网址:
www.spdb.com.cn



5)名称:德邦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住所:上海市普陀区曹杨路
510号南半幢
9楼


办公地址:上海市福山路
500号城建大厦
26楼


法定代表人:姚文平


电话:(
021)
68761616


传真:(
021)
68767981


客户服务电话:
4008-888-128



网址:
www.tebon.com.cn



6)名称:中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郑州市郑东新区商务外环路
10号


办公地址:郑州市郑东新区商务外环路
10号


法定代表人:菅明军


联系人:程月艳
李盼盼


电话:
0371-69099881/2


客户服务电话:
95377


网址:
https://www.ccnew.com



7)名称: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深圳市罗湖区红岭中路
1012号国信证券大厦
16-26楼


办公地址:深圳市罗湖区红岭中路
1012号国信证券大厦
16-26楼


法定代表人:何如


电话:(
0755)
82130833


传真:(
0755)
82133952


联系人:周杨


客户服务电话:
95536


网址:
www.guosen.com.cn



8)名称: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北京市朝阳区安立路
66号
4号楼


办公地址:北京市朝阳门内大街
188号


法定代表人:王常青


电话:(
010)
85130588


传真:(
010)
65182261


联系人:魏明


客户服务电话:
95587


网址:
www.csc108.com



9)名称:安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深圳市福田区金田路
4018号安联大厦
35层、
28层
A02单元


办公地址:深圳市福田区金田路
4018号安联大厦
35层、
28层
A02单元



法定代表人:黄炎勋


电话:(
0755)
82558305


传真:(
0755)
82558355


联系人:陈剑虹


客户服务电话:
400-800-1001


网址:
www.essence.com.cn



10)名称:北京钱景财富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住所:北京市海淀区丹棱街
6幢
1号
9层
1008-1012


办公地址:北京市海淀区丹棱街
6幢
1号
9层
1008-1012


法定代表人:赵荣春


电话:(
010)
57418829


传真:(
010)
57569671


联系人:
魏争


客户服务电话:
400-678-5095


网址:
www.niuji.net



11)名称:玄元保险代理有限公司


住所:中国
(上海
)自由贸易试验区张杨

707号
1105室


办公地址:中国
(上海
)自由贸易试验区张杨路
707号
1105室


法定代表人:马永谙


电话:(
021)
50701053


传真:(
021)
50701053


客户服务电话:
400-080-8208


网址:
www.licaimofang.cn



12)名称:江苏汇林保大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住所:南京市高淳区经济开发区古檀大道
47号


办公地址:江苏省南京市鼓楼区中山北路
105号中环国际
1413室


法定代表人:
吴言林


电话:
025-66046166转
837


传真:
025-56663409


联系人:
孙平



客户服务电话:
025-66046166


网址:
www.huilinbd.com



13)名称:北京肯特瑞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住所:
北京市海淀区西三旗建材城中路
12号
17号平房
157


办公地址:北京市通州区亦庄经济技术开发区科创十一街
18号院京东集团总部
A座
15层


法定代表人:王苏宁


电话:
95118


传真:
010-89189566


联系人:李丹


客服热线:
95118


网址:
kenterui.jd.com



14)名称:上海大智慧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住所:上海市浦东新区杨高南路
428号
1号楼
10-11层


办公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杨高南路
428号
1号楼
10-11层


法定代表人:申健


电话:
021-0219988-35374


传真:
021-20219923


联系人:张蜓


客户服务电话:
021-20292031


网址:
https://www.wg.com.cn



15)名称:北京唐鼎耀华投资咨询有限公司


住所:北京市延庆县延庆经济开发区百泉街
10号
2栋
236室


办公地址:北京市朝阳区东三环北路
38号院
1号泰康金融中心
38层


法定代表人:张冠宇


电话:(
010)
85870662


传真:(
010)
59200800


联系人:
刘美薇


客户服务电话:
400-819-9868


网址:
www.tdyhfund.com




16)名称:珠海盈米财富管理有限公司


住所:珠海市横琴新区宝华路
6号
105室
-3491


办公地址:广州市海珠区琶洲大道东
1号保利国际广场南塔
12楼
B1201-1203


法定代表人:肖雯


电话:(
020)
89629099


传真:(
020)
89629011


联系人:黄敏嫦


客户服务电话:(
020)
89629066


网址:
www.yingmi.cn



17)名称:上海华夏财富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住所:上海市虹口区东大
名路
687号
1幢
2楼
268室


办公地址:
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
33号通泰大厦
B座
8层


法定代表人:
毛淮平


电话:
010-88066632


传真:
010-63136184


联系人:
张静怡


客户服务电话:
400-817-5666


网址:
www.amcfortune.com



18)名称:嘉实财富管理有限公司


住所:上海市浦东新区世纪大道
8号上海国金中心办公楼二期
53层
5312-15单元


办公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建国路
91号金地中心
A座
6层


法定代表人:
赵学军


电话:(
021)
38789658


传真:(
021)
68880023


联系人:
王宫


客户服务电话:
400-021-8850


网址:
www.harvestwm.cn



19)名称:北京汇成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住所:北京市海淀区中关村大街
11号
11层
1108


办公地址:北京市海淀区中关村大街
11号
11层
1108



法定代表人:王伟刚


电话:(
010)
56282140


传真:(
010)
62680827


联系人:丁向坤


客户服务电话:
400-619-9059


网址:
www.fundzone.cn、
www.51jijinhui.com



20)名称:上
海利得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住所:
上海浦东新区峨山路
91弄
61号陆家嘴软件园
10号楼
12楼


办公地址:上海浦东新区峨山路
91弄
61号陆家嘴软件园
10号楼
12楼


法定代表人:沈继伟


电话:
021-50583533


传真:
021-50583633


联系人:
徐鹏


客服电话:
400-005-6355


网址:
a.leadfund.com.cn



21)名称:北京虹点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住所:北京市朝阳区工人体育场北路甲
2号裙房
2层
222单元


办公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工人体育场北路甲
2号裙房
2层
222单元


法定代表人:胡伟


电话:(
010)
65951887


传真:(
010)
65951887


联系人:姜颖


客户服务电话:
400-618-0707


网址:
www.hongdianfund.com/



22)名称:上海陆金所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住所:上海市浦东新区陆家嘴环路
1333号
14楼
09单元


办公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陆家嘴环路
1333号
14楼


法定代表人:郭坚


电话:(
021)
20665952


传真:(
021)
22066653



联系人:宁博宇


客户服务电话:
4008219031


网址:
www.lufunds.com



23)名称:上海挖财金融信息服务有限公司


住所: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杨高南路
799号
5层
01、
02、
03室


办公地址: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杨高南路
799号
5层
01、
02、
03室


法定代表人:
胡燕亮


电话:(
021)
50810687


传真:(
021)
58300279


联系人:
李娟


客户服务电话:(
021)
50810673


网址:
www.wacaijijin.com



24)名称:上海万得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住所: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福山路
33号
11楼
B座


办公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福山路
33号
9楼


法定代表人:
王廷富


电话:
021-50712782


传真:
021-50710161


联系人:
徐亚丹


客户服务电话:
400-821-0203


网址:
www.520fund.com.cn



25)名称:格上富信投资顾问有限公司


住所:北京市朝阳区东三环北路
19号楼
701内
09室


办公地址:北京市朝阳区东三环北路
19号楼
701内
09室


法定代表人:李悦章


电话:(
010)
85594745


传真:(
010)
65983333


联系人:张林


客户服务电话:
400-066-8586


网址:
www.igesafe.com




26)名称:凤凰金信(银川)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住所:宁夏回族自治区银川市金凤区阅海湾中央商务区万寿路
142号
14层
1402(750000)


办公地址:北京市朝阳区紫月路
18号院朝来高科技产业园
18号楼
(100000)


法定代表人:程刚


电话:(
010)
58160168


传真:(
010)
58160173


联系人:张旭


客户服务电话:
400-810-5919


网址:
www.fengfd.com



27)名称:北京蛋卷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住所:北京市朝阳区阜通东大街
1号院
6号楼
2单元
21层
222507


办公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创远路
34 号院融新科技中心
C 座
17 层


法定代表人:钟斐斐


电话:(
010)
61840688


传真:(
010)
84997571


联系人:侯芳芳


客户服务电话:
400-1599-288


网址:
https://danjuanapp.com



28)名称:北京新浪仓石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住所:北京市海淀区东北旺西路中关村软件园二期
(西扩
)N-1、
N-2地块新浪总
部科研楼
5层
518室


办公地址:北京市海淀区东北旺西路中关村软件园二期
(西扩
)N-1、
N-2地块新
浪总部科研楼
5层
518室


法定代表人:李昭琛


电话:(
010)
60619607


传真:
8610-62676582


联系人:付文红


客户服务电话:(
010)
62675369


网址:
www.xincai.com




29)名称:奕丰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住所:深圳市前海深港合作区前湾一路
1号
A栋
201室(入驻深圳市前海商务秘
书有限公司)


办公地址:深圳市南山区海德三路海岸大厦
A座
17楼
1704室


法定代表人:
TEO WEE HOWE


电话:(
0755)
89460500


传真:(
0755)
21674453


联系人:叶健


客户服务电话:
400-684-0500


网址:
www.ifastps.com.cn



30)名称:北京恒天明泽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住所:北京市经济技术开发区宏达北路
10号五层
5122室


办公地址:北京市朝阳区东三环北路甲
19号
SOHO嘉盛中心
30层
3001室


法定代表人:李悦


电话:(
010)
56642600


传真:(
010)
56642623


联系人:张晔


客户服务电话:
4007868868


网址:
www.chtfund.com



31)名称:上海天天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住所:上海市徐汇区龙田路
190号
2号楼
2层


办公地址:上海市徐汇区龙田路
195号
3C座
10楼


法定代表人:其实


电话:(
021)
54509998


传真:(
021)
64385308


联系人:潘世友


客户服务电话:
400-1818-188


网址:
www.1234567.com.cn



32)名称:和讯信息科技有限公司


住所:北京市朝阳区朝外大街
22号泛利大厦
10层



办公地址:北京市朝阳区朝外大街
22号泛利大厦
10层


法定代表人:王莉


电话:(
021)
20835789


传真
:(
021)
20835879


联系人:周轶


客户服务电话:
4009200022


网址:
http://licaike.hexun.com/



33)名称:诺亚正行
(上海
)基金销售投资顾问有限公司


住所:上海市虹口区飞虹路
360弄
9号
3724室


办公地址:上海杨浦区秦皇岛路
32号
C栋
2楼


法定代表人:汪静波


电话:(
021)
38600735


传真:(
021)
38509777


联系人:方成


客户服务电话:
400-821-5399


网址:
www.noah-fund.com



34)名称:上海好买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住所:上海市虹口区场中路
685弄
37号
4号楼
449室


办公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浦东南路
1118号鄂尔多斯国际大厦
903-906室


法定代表人:杨文斌


传真:(
021)
68596916


联系人:薛年


客户服务电话:
400-700-9665


网址:
www.ehowbuy.com



35)名称:上海长量基金销售投资顾问有限公司


住所:上海市浦东新区高翔路
526号
2幢
220室


办公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浦东大道
555号裕景国际
B座
16层


法定代表人:张跃伟


电话:(
021)
20691832


传真:(
021)
20691861



联系人:单丙烨


客户服务电话:
400-820-2899
(未完)
各版头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