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青股份:合肥常青机械股份有限公司股东集中竞价减持股份计划公告

时间:2021年05月11日 15:51:36 中财网
原标题:常青股份:合肥常青机械股份有限公司股东集中竞价减持股份计划公告


证券代码:
603768
证券简称:
常青股份
公告编号:
2021
-
021





合肥常青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集中竞价
减持股份计划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全体董事及相关股东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
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股东持股的基本情况


截止本公告日,冯香亭先生共持有公司股份
6
,925,000
股,占公司总股本



3.39
%


冯香亭先生与兰翠梅女士系夫妻关系,
兰翠梅女士共持有公司股份
6,375,000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3.1
3
%
.
两人合计持有公司股

13
,
30
0
,000
股,
占公司总股本的
6.52
%


为无限售
条件
流通股。

其中冯香亭先生用于质押的股
份数量为
3,697,900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1.81
%
,占冯香亭先生持有的本公司股
份总数的
53.40
%




. 集中竞价
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香亭先生
计划在本公告披露之日起
15

交易日后的
6
个月内以集中竞
价方式减持其持有的公司股份不超过
2
,0
00
,
0
00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0.
98
%
);
在任意连续
90

内,通过集中竞价方式减持数量合计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
1%


减持价格将按照减持实施时的市场价格确定。






一、集中竞价减持主体的基本情况

股东名称

股东身份

持股数量(股)

持股比例

当前持股股份来源

冯香亭

5%以上非第一
大股东

6,925,000

3.39%

IPO前取得:6,925,000股








上述减持主体存在一致行动人:



股东名称

持股数量(股)

持股比例

一致行动关系形成原因

第一组

兰翠梅

6,375,000

3.13%

冯香亭之配偶

合计

6,375,000

3.13%










大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董监高过去12个月内减持股份情况

股东名称

减持数量(股)

减持
比例

减持期间

减持价格区间

(元/股)

前期减持计划披
露日期

冯香亭

2,000,000

0.98%

2020/7/13~
2020/8/5

15.51-17.48

2020年6月4日





二、集中竞价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股东名称

计划减
持数量
(股)

计划减
持比例

减持方式

竞价交易减
持期间

减持合理价
格区间

拟减持股份
来源

拟减持
原因

冯香亭

不超过:
2,000,000股

不超过:
1%

竞价交易减
持,不超过:
2,000,000


2021/6/2~
2021/11/29

按市场价格

IPO前取得的
股份

个人资
金需求









(一)相关股东是否有其他安排








(二)大股东及董监高此前对持股比例、持股数量、持股期限、减持方式、减持数
量、减持价格等是否作出承诺






公司股东冯香亭承诺:在发行人股票上市之日起十二个月之内,不转让或委
托他人管理本人于本次发行前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发行人股份,也不由发行人回购



本人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发行人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同时,冯香亭还承
诺:于锁定期届满后两年内,在满足以下条件的前提下,可进行减持:(
1
)锁定
期届满且没有延长锁定期的相关情形,如有锁定延长期,则顺延;(
2
)如发生本
人需向投资者进行赔偿的情形,本人已经全额承担赔偿责任。若本人所持发行人
股票在锁定期满后两年内进行减持的,每年减持不超过上一年末所持股份数量的
10%
,减持行为将通过竞价交易以及大宗交易的方式进行,本人将至少提前三个
交易日通知发行人公告本次减持的数量、减持价格区间、减持时间区间等。若本
人于本人承诺的股
票锁定期届满后两年内减持发行人股票,股票减持的价格应不
低于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发行价。如遇除权除息事项,上述发行价作相应
调整。



本次拟减持事项与此前已披露的承诺是否一致 √是 □否



(三)本所要求的其他事项





三、集中竞价减持计划相关风险提示

(一)本次减持计划系股东根据自身需要自主决定。在减持期间内,上述减持主体
将根据市场情况、公司股价等因素决定是否实施及如何实施本次股份减持计
划,存在减持时间、减持价格、减持数量等不确定性。




(二)减持计划实施是

可能导致上市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的风险






上述股东非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本次减持计划的实施不会导致公司

控制权发生变更,不会对公司治理结构、股权结构及持续性经营产生影响。




(三)其他风险提示


本次减持计划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

持股份的若干规定》、《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
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上海证券交易
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相关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和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规定。



上述股东在减持计划实施期间,将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及时履行信
息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合肥常青机械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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