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弘安盈一年持有A : 天弘安盈一年持有期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生效公告
天弘安盈一年持有期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 基金合同生效公告 公告送出日期:2021年5月13日 1、公告基本信息 基金名称天弘安盈一年持有期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 基金简称天弘安盈一年持有 基金主代码012049 基金运作方式契约型开放式 基金合同生效日2021年5月12日 基金管理人名称天弘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名称中国银河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公告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 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以及《天弘安 盈一年持有期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天弘安盈一年持有期 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 下属分级基金的基金简称天弘安盈一年持有A 天弘安盈一年持有C 下属分级基金的交易代码012049 012050 2、基金募集情况 基金募集申请获中国证监会注册的文号证监许可【2021】1032号 基金募集期间2021年4月13日至2021年5月10日 验资机构名称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募集资金划入基金托管专户的日期2021年5月12日 募集有效认购总户数(单位:户) 1635 份额级别天弘安盈一年持有A 天弘安盈一年持有C 合计 募集期间净认购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6,629,481.28 9,878,221.78 16,507,703.06 认购资金在募集期间产生的利息(单位: 人民币元) 2,974.42 2,847.40 5,821.82 募集份额(单 位:份) 有效认购份额6,629 , 481.28 9,878,221.78 16 , 507,703.06 利息结转的份额2,974.42 2,847.40 5,821.82 合计6,632,455.70 9,881,069.18 16,513,524.88 其中:募集期 间基金管理 人运用固有 资金认购本 基金情况 认购的基金份额(单位: 份) 5,002,639.42 5,002,638.89 10,005,278.31 占基金总份额比例75.4267% 50.6285% 60.5884% 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 本基金管理人于2021年4月22日运用固有资金认购本基金, 认购费用为1000元,并 自本基金基金合同生效之日起,所认购的基金份额的持有期限不低于三年。 其中:募集期 间基金管理 人的从业人 员认购本基 金情况 认购的基金份额(单位: 份)(含利息折份额) 60,005.59 500.08 60,505.67 占基金总份额比例0.9047% 0.0051% 0.3664% 募集期限届满基金是否符合法律法规规 定的办理基金备案手续的条件 是 向中国证监会办理基金备案手续获得书 面确认的日期 2021年5月12日 注:按照有关规定,本基金基金合同生效前的信息披露费、会计师费、律师费等费用由本基金管理 人承担,不从基金资产中列支。 3、发起式基金发起资金持有份额情况 项目持有份额总数 持有份额占基金 总份额比例 发起份额数 发起份额占基金 总份额比例 发起份额承诺 持有期限 基金管理人 固有资金 10,005,278.31 60.5884% 10,005,278.31 60.5884% 自合同生效之 日起不少于3年 基金管理人 高级管理人 员 - - - - - 基金经理等 人员 - - - - - 基金管理人 股东 - - - - - 其他- - - - - 合计10,005,278.31 60.5884% 10,005,278.31 60.5884% 自合同生效之 日起不少于3年 4、其他需要提示的事项 销售机构受理投资人认购申请并不代表该申请成功,申请的成功与否须以本基金注册登记机构的 确认结果为准。基金份额持有人可以到销售机构的网点进行交易确认单的查询和打印,也可以通过本 基金管理人的网站(www.thfund.com.cn)或客户服务电话(95046)查询交易确认情况。 基金管理人自基金合同生效之日起不超过3个月开始办理申购, 具体业务办理时间在申购开始公 告中规定。基金管理人自在认购份额的最短持有期到期日之日起(即基金合同生效之日起的一年后的 对应日)开始办理赎回,具体业务办理时间在赎回开始公告中规定。对于每份基金份额,仅在最短持有 期到期日后(含当日),基金份额持有人可就该基金份额提出赎回申请。如果投资人多次申购本基金, 则其持有的每一份基金份额的最短持有期到期日可能不同。在确定申购开始与赎回开始时间后,基金 管理人应在申购、赎回开放日前依照《信息披露办法》的有关规定进行公告。 风险提示: 本基金为发起式基金,在基金募集时,基金管理人使用公司股东资金、公司固有资金、公司高级管 理人员或者基金经理等人员资金认购基金的金额不少于一千万元人民币,且持有期限不少于三年。基 金管理人认购的基金份额持有期限满三年后,将根据自身情况决定是否继续持有,届时,基金管理人有 可能赎回认购的本基金份额。另外,在基金合同生效满三年之日(指自然日),如果本基金的资产净值 低于2亿元,基金合同将自动终止,投资者将面临基金合同可能终止的不确定性风险。 本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 不保证最低收益。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投资者投资于上述基金前应认真阅读本基金的《基金合 同》和《招募说明书》等相关法律文件。 特此公告。 天弘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二○二一年五月十三日 中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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