恒锋信息:持股5%以上股东及部分董监高减持计划时间届满

时间:2021年05月14日 19:46:16 中财网
原标题:恒锋信息: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及部分董监高减持计划时间届满的公告


证券代码:300605 证券简称:恒锋信息 公告编号:2021-046

恒锋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及部分董监高减持计划时间届满的公告



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魏晓婷女士、董事兼副总裁陈朝学先生及监事会主席罗文
文先生保证向公司提供的信息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重大遗漏。


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信息一致。




特别提示:

恒锋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0年10月23日披露了
《关于持股 5%以上股东及部分董监高减持公司股份的预披露公告》(公告编号:
2020-052):

1、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魏晓婷女士持有公司股份9,089,373股(占公司总股本
比例5.50%),计划自本公告披露之日起十五个交易日后的六个月内(法律法规、规
范性文件规定不得进行减持的时间除外)减持公司股份不超过2,272,300股(占公
司总股本比例1.37%)。其中以集中竞价方式减持期间为自本公告披露之日起十五
个交易日后的六个月内;以大宗交易方式减持期间为自本公告披露之日起三个交易
日后的六个月内。魏晓婷女士连续90天内通过集中竞价方式减持公司股份不超过公
司总股本的1.00%;

2、公司董事、副总裁陈朝学先生持有公司股份873,691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
0.53%),计划自本公告披露之日起十五个交易日后的六个月内(法律法规、规范性
文件规定不得进行减持的时间除外)以集中竞价方式减持公司股份不超过200,000
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0.12%);

3、公司监事会主席罗文文先生持有公司股份320,876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
0.19%),计划自本公告披露之日起十五个交易日后的六个月内(法律法规、规范性
文件规定不得进行减持的时间除外)以集中竞价方式减持公司股份不超过65,000股


(占公司总股本比例0.04%)。


公司于近日收到魏晓婷女士、陈朝学先生、罗文文先生分别出具的《公司股份
减持计划实施进展告知函》,获悉魏晓婷女士、陈朝学先生、罗文文先生减持计划
时间已届满,现根据《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深圳证券
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法律法规
的有关规定,将魏晓婷女士、陈朝学先生、罗文文先生减持计划实施进展情况公告
如下:

一、 股东减持情况


1.股东减持股份情况:

股东

名称

减持

方式

减持

日期

减持数量
(万股)

占总股本

比例

成交均价

(元/股)

魏晓婷

集中

竞价交易

2020.11.17

3.00

0.02%

15.19

2020.11.18

11.00

0.07%

15.52

2020.11.19

9.13

0.05%

15.47

2020.11.20

26.87

0.16%

15.63

2020.11.24

11.00

0.07%

15.30

小计

61.00

0.37%

15.50

陈朝学

未实施上述减持计划

罗文文

未实施上述减持计划



注:百分比采用四舍五入计算,保留两位小数。


2.股东本次减持前后持股情况

股东名


股份性质

本次减持前持有股份

本次减持后持有股份

股数(万股)

占总股本
比例(%)

股数(万股)

占总股本
比例(%)

魏晓婷

合计持有股份

908.93

5.50

847.93

5.13

其中:无限售条件股份

908.93

5.50

847.93

5.13

有限售条件股份

0

0

0

0

陈朝学

合计持有股份

87.36

0.53%

87.36

0.53%

其中:无限售条件股份

21.84

0.13%

21.84

0.13%

有限售条件股份

65.52

0.40%

65.52

0.40%




罗文文

合计持有股份

32.08

0.19%

32.08

0.19%

其中:无限售条件股份

8.02

0.04%

8.02

0.04%

有限售条件股份

24.06

0.15%

24.06

0.15%



注:百分比采用四舍五入计算,保留两位小数。


二、 相关情况说明

1、魏晓婷女士、陈朝学先生、罗文文先生本次减持计划遵守《深圳证券交易所
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上
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
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未违反其在
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招股说明书》和《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
创业板上市之上市公告书》中作出的相关承诺;

2、上述股东严格遵守预披露公告披露的减持计划,已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
及时履行了相应的信息披露义务,不存在违反已披露的减持计划的情形,其减持计
划时间已届满;

3、本次减持计划的实施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化,不会对公司治理结构及
持续经营产生影响;

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三、 备查文件

1、魏晓婷女士出具的《公司股份减持计划实施进展告知函》;

2、陈朝学先生出具的《公司股份减持计划实施进展告知函》;

3、罗文文先生出具的《公司股份减持计划实施进展告知函》。


特此公告!



恒锋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5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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