汇丰晋信核心成长A : 关于新增建设银行为汇丰晋信核心成长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代销机构
汇丰晋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新增 建设银行为 汇丰晋信核心成长混合型证券 投资基金代销机构的公告 根据汇丰晋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与 中国建设银行股 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建设银行”) 签署的开放式基金销售服务代理协议,自 2021 年 5 月 14 日起,本公司新增 建设银行 为 汇丰晋信核心成长混合型证券投资 基金 的销售机构。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适用基金范围 序号 基金名称 基金代码 1 汇丰晋信核心成长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A 类 011578 2 汇丰晋信核心成长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C 类 011579 二 、业务范围 投资者可在 建设银行 的各指定网点进行 汇丰晋信核心成长混合型证券投资 基金 的开户、 认购、 申购及其他业务,具体办理程序应遵循 建设银行 的相关规 定。 三 、投资者可通过以下途径咨询详情 ( 1 )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网站: www.ccb.com 客户服务电话: 95533 ( 2 ) 汇丰晋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公司网站: www.hsbcjt.cn 客户服务电话: 021 - 20376888 四 、 其他需要提示的事项 ( 1 )本公告仅对本公司新增 建设银行 为 汇丰晋信核心成长混合型证券投资 基金 代销机构予以说明,投资者欲了解基金的详细情况,请仔细阅读基金合同、 最新的招募说明书等相关基金法律文件。 ( 2 )风险提示:本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 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本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基金的过往业绩 及其净值高低并不预示其未来业绩表现,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其他基金的业绩不 构成对新基金业绩表现的保证。投资有风险,敬请投资者在投资基金前认真阅 读《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 、《产品资料概要》 等基金法律文件,了解 基金 的风险收益特征,并根据自身的风险承受能力选择适合自己的基金产品。基金 管理人提醒投资人基金投资的“买者自负”原则,在做出投资决策后,基金运 营状况与基金净值变化引致的投资风险,由投资人自行负担。敬请投资人在购 买基金前认真考虑、谨慎决策。 特此公告。 汇丰晋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 21 年 5 月 14 日 中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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