丰山集团:江苏丰山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股东集中竞价减持股份进展公告
证券代码: 603810 证券简称: 丰山集团 公告编号: 2021 - 043 江苏丰山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股东 集中竞价 减持股份 进展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全体董事及相关股东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 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大股东及董监高持股的基本情况 本次减持计划公告披露日,江苏丰山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或“丰山集团”)股东:(1)江苏高投创新价值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以下简称“江苏高投创新”)持有公司股票5,466,534股,占公司现总股本的 4.703%;(2)江苏高投宁泰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江苏 高投宁泰”)持有公司股票1股,占公司现总股本的0.000%;(3)江苏高投科 贷创业投资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江苏高投科贷”)持有公司股票 2,264,269股,占公司现总股本的1.948%;江苏高投创新、江苏高投宁泰、江苏 高投科贷的执行事务合伙人均为南京毅达股权投资管理企业(有限合伙)(以下 简称“南京毅达”),为一致行动人,合计持有公司股份7,730,804股,占减持 计划披露日公司总股本的6.651%。 . 集中竞价 减持计划的进展情况 公司于2021年5月17日收到公司股东江苏高投创新、江苏高投宁泰、江苏 高投科贷出具的《减持股份计划进展告知函》,截至2021年5月17日,此次减 持计划实施时间已过半,在本次减持计划实施期间内,江苏高投宁泰已累计减持 1股,江苏高投创新已累计减持637,450股,江苏高投科贷已累计减持669,500 股;截至本告知函出具日, 江苏高投创新持有公司股数为4,829,084股,占公司 现总股本的4.155%;高投宁泰持有公司股份总数0股,占公司现总股本的0%; 江苏高投科贷持有公司股数为1,594,769股,占公司现总股本的1.372%。本次 减持计划尚未实施完毕。 一、集中竞价减持主体减持前基本情况 股东名称 股东身份 持股数量(股) 持股比例 当前持股股份来源 江苏高投创新 5%以下股东 5,466,534 4.703% IPO前取得:5,466,534股 江苏高投宁泰 5%以下股东 1 0.000% IPO前取得:1股 江苏高投科贷 5%以下股东 2,264,269 1.948% IPO前取得:2,264,269股 上述减持主体存在一致行动人: 股东名称 持股数量(股) 持股比例 一致行动关系形成原因 第一组 江苏高投创新 5,466,534 4.703% 执行事务合伙人均为南 京毅达,为同一控制下 基金。 江苏高投宁泰 1 0.000% 江苏高投科贷 2,264,269 1.948% 合计 7,730,804 6.651% — 二、集中竞价减持计划的实施进展 (一)大股东及董监高因以下原因披露 集中竞价 减持计划实施进展: 减持时间过半 股东名 称 减持数 量(股) 减持比 例 减持期间 减持 方式 减持价格区间 (元/股) 减持总金额(元) 当前持股数 量(股) 当前持 股比例 江苏高 投创新 637,450 0.55% 2021/2/19 ~ 2021/5/14 集中 竞价 交易 22.87 -28.41 16,572,436.40 4,829,084 4.155% 江苏高 投宁泰 1 0.00% 2021/2/19 ~ 2021/5/14 集中 竞价 交易 23.30 -23.30 23.30 0 0.00% 江苏高 投科贷 669,500 0.58% 2021/2/19 ~ 2021/5/14 集中 竞价 交易 22.89 -28.45 17,350,658.60 1,594,769 1.372% (二)本次减持事项与大股东或董监高此前已披露的计划、承诺是否一致 √是 □否 (三)在减持时间区间内,上市公司是否披露高送转或筹划并购重组等重大事项 □是 √否 (四)本次减持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减持股东不是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本次减持计划实施不会影响 公司的治理结构和持续经营,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 (五)本所要求的其他事项 公司将持续关注江苏高投创新、江苏高投科贷的减持计划实施情况,并按相 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三、集中竞价减持计划相关风险提示 (一)减持计划实施的不确定性风险,如计划实施的前提条件、限制性条件以 及相关条件成就或消除的具体情形等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股东的减持计划尚未实施完毕。股东将根据市场情况、 公司股价等因素决定是否继续实施及如何实施本次减持股份计划,减持股份的数 量和价格存在不确定性。 (二)减持计划实施是否会导致上市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的风险 □ 是 √ 否 (三)其他风险 本次减持计划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上海证券交易所 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法律法规、部 门规章和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规定,不存在不得减持股份的情形。 在计划减持期间内,公司将督促上述股东严格遵守有关规定,并及时履行信 息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江苏丰山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5月18日 中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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