诺安增利债券A : 诺安增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更新)2021年第2期

时间:2021年05月17日 01:11:43 中财网

原标题:诺安增利债券A : 诺安增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更新)2021年第2期












诺安增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招募说明书(更新)

2021年第2期















基金管理人:诺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重要提示



(一)诺安增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经中国证券监督
管理委员会2009年4月13日证监许可【2009】308号核准公开募集,本基金的
基金合同于2009年5月27日正式生效。


(二)基金管理人保证本《招募说明书》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本《招
募说明书》经中国证监会核准,但中国证监会对本基金募集的核准,并不表明其
对本基金的价值和收益作出实质性判断或保证,也不表明投资于本基金没有风
险。


(三)投资有风险,投资人申购本基金时应认真阅读本基金《招募说明书》
及《基金合同》、基金管理人网站公示的《风险说明书》、基金产品风险等级划分
方法及说明等,全面认识本基金产品的风险收益特征,充分考虑投资人自身的风
险承受能力,并对于申购本基金的意愿、时机、数量等投资行为作出独立决策。

基金管理人提醒投资者“买者自负”原则, 在投资者作出投资决策后,须承担基
金投资中出现的各类风险,包括:利率风险、信用风险、流动性风险、通货膨胀
风险、政策风险、再投资风险、操作风险、法律风险等。


本基金属于债券型基金,其长期平均风险和预期收益低于混合型基金、股票
型基金,高于货币市场基金。本基金以一元初始面值募集基金份额,在市场波动
等因素的影响下,基金投资有可能出现亏损或基金份额净值低于初始面值。


(四)基金的过往业绩并不预示其未来表现。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其他基金的
业绩并不构成新基金业绩表现的保证。


基金管理人依照恪尽职守、诚实信用、谨慎勤勉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财产,
但不保证本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


(五)基金管理人根据投资者适当性管理办法,对投资者进行分类。投资者
应当如实提供个人信息及证明材料,并对所提供的信息和证明材料的真实性、准
确性、完整性负责。投资者应知晓并确认当个人信息发生重要变化、可能影响投
资者分类和适当性匹配的,应及时主动进行更新。


本招募说明书(更新)已经基金托管人复核。本次招募说明书(更新)依据《公
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及《关于实施<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


信息披露管理办法>有关问题的规定》,本招募说明书(更新)所载内容截止日
期为2021年4月26日,有关财务数据和净值表现截止日为2021年3月31日(财
务数据未经审计)。











目 录


第一部分 绪 言 ......................................................................................................... 4
第二部分 释义 ........................................................................................................... 5
第三部分 基金管理人 ............................................................................................. 11
第四部分 基金托管人 ............................................................................................. 28
第五部分 相关服务机构 ......................................................................................... 33
第六部分 基金份额分级 ......................................................................................... 69
第七部分 基金份额的申购与赎回 ......................................................................... 70
第八部分 基金的投资 ............................................................................................. 83
第九部分 基金的业绩 ............................................................................................. 95
第十部分 基金的财产 ............................................................................................. 98
第十一部分 基金资产估值 ................................................................................... 100
第十二部分 基金的收益与分配 ........................................................................... 105
第十三部分 基金的费用与税收 ........................................................................... 107
第十四部分 基金的会计与审计 ........................................................................... 113
第十五部分 基金的信息披露 ............................................................................... 114
第十六部分 风险揭示 ........................................................................................... 120
第十七部分 基金合同的变更、终止与基金财产的清算 ................................... 123
第十八部分 基金合同内容摘要 ........................................................................... 126
第十九部分 基金托管协议摘要 ........................................................................... 143
第二十部分 对基金份额持有人的服务 ............................................................... 161
第二十一部分 其他应披露事项 ........................................................................... 163
第二十二部分 招募说明书存放及查阅方式 ....................................................... 169
第二十三部分 备查文件 ....................................................................................... 170







第一部分 绪 言

本招募说明书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
基金运作管理办法》、《证券投资基金销售管理办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信
息披露管理办法》、《公开募集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流动性风险管理规定》(以下
简称“《流动性风险规定》”)等有关法律、法规及《诺安增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
金基金合同》(以下简称“基金合同”)编写。


本招募说明书的内容涵盖诺安增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
金”)的投资目标、投资理念、投资策略、风险以及认购、申购和赎回的程序及
费率等与投资本基金有关的所有相关事项,投资者在做出投资决策前应仔细阅读
本招募说明书,并注意基金管理人对本招募说明书披露的更新信息。


基金管理人承诺本招募说明书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
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本基金是根据本招募说明书
所载明的资料申请募集的。基金管理人没有委托或授权任何其他人提供未在本招
募说明书中载明的信息,或对本招募说明书作任何解释或者说明。


本招募说明书根据本基金的基金合同编写,并经中国证监会核准。基金合同
是约定基金合同当事人之间权利、义务的法律文件。基金投资人自依基金合同取
得基金份额,即成为基金份额持有人和基金合同当事人,其持有基金份额的行为
本身即表明其对基金合同的承认和接受,并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
法》、基金合同及其他有关规定享有权利、承担义务。基金投资人欲了解基金份
额持有人的权利和义务,应详细查阅基金合同。





第二部分 释义

在《诺安增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中,除非文意另有所指,下
列词语具有如下含义:

基金或本基金 指依据《基金合同》所募集的诺安增利债券型证券
投资基金

招募说明书 指《诺安增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
即用于公开披露基金管理人及托管人、相关服务机
构、基金的募集、基金合同的生效、基金份额的交
易、基金份额的申购和赎回、基金的投资、基金的
业绩、基金的财产、基金资产的估值、基金收益与
分配、基金的费用与税收、基金的信息披露、风险
揭示、基金的终止与清算、基金合同的内容摘要、
基金托管协议的内容摘要、对基金份额持有人的服
务、其他应披露事项、招募说明书的存放及查阅方
式、备查文件等涉及本基金的信息,供基金投资者
选择并决定是否提出基金认购或申购申请的要约
邀请文件,及其更新

《基金合同》 指《诺安增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及对
该合同的任何有效的修订和补充

中国 指中华人民共和国(仅为《基金合同》目的不包括香
港特别行政区、澳门特别行政区及台湾地区)

法律法规 指中国现时有效并公布实施的法律、行政法规、部
门规章及规范性文件

《基金法》 指《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

《销售办法》 指《证券投资基金销售管理办法》

《运作办法》 指《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

《流动性风险规定》 指中国证监会2017年8月31日颁布、同年10月1


日实施的《公开募集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流动性风
险管理规定》及颁布机关对其不时做出的修订

《信息披露办法》 指中国证监会2019年7月26日颁布、同年9月1
日实施的《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
法》及颁布机关对其不时做出的修订

元 指中国法定货币人民币元

基金产品资料概要 指《诺安增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产品资料概
要》及其更新

托管协议 指基金管理人与基金托管人签订的《诺安增利债券
型证券投资基金托管协议》及其任何有效修订和补


发售公告 指《诺安增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份额发售公
告》

《业务规则》 指《诺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开放式基金业务规则》

中国证监会 指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银行监管机构 指中国人民银行和/或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


基金管理人 指诺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 指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基金份额持有人 指根据《基金合同》及相关文件合法取得本基金基
金份额的投资者;

基金代销机构 指符合《销售办法》和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其他条件,
取得基金代销业务资格,并与基金管理人签订基金
销售与服务代理协议,代为办理本基金发售、申购、
赎回和其他基金业务的代理机构

销售机构 指基金管理人及基金代销机构

基金销售网点 指基金管理人的直销网点及基金代销机构的代销
网点

注册登记业务 指基金登记、存管、清算和交收业务,具体内容包


括投资者基金账户管理、基金份额注册登记、清算
及基金交易确认、发放红利、建立并保管基金份额
持有人名册等

基金注册登记机构 指诺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或其委托的其他符合条
件的办理基金注册登记业务的机构

《基金合同》当事人 指受《基金合同》约束,根据《基金合同》享受权
利并承担义务的法律主体,包括基金管理人、基金
托管人和基金份额持有人

个人投资者 指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条件可以投资开放式证券
投资基金的自然人

机构投资者 指符合法律法规规定可以投资开放式证券投资基
金的在中国合法注册登记并存续或经政府有关部
门批准设立的并存续的企业法人、事业法人、社会
团体和其他组织

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 指符合《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境内证券投资管理办
法》及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可投资于中国境内合法
募集的证券投资基金的中国境外的基金管理机构、
保险公司、证券公司以及其他资产管理机构

投资者 指个人投资者、机构投资者、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
和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允许购买开放式证券投
资基金的其他投资者的总称

基金合同生效日 基金募集达到法律规定及《基金合同》约定的条件,
基金管理人聘请法定机构验资并办理完毕基金备
案手续,获得中国证监会书面确认之日

募集期 指自基金份额发售之日起不超过3个月的期限

基金存续期 指《基金合同》生效后合法存续的不定期之期间

日/天 指公历日

月 指公历月

工作日 指上海证券交易所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正常交易




开放日 指销售机构办理本基金份额申购、赎回等业务的工
作日

T日 指申购、赎回或办理其他基金业务的申请日

T+n日 指自T日起第n个工作日(不包含T日)

认购 指在本基金募集期内投资者购买本基金基金份额
的行为

发售 指在本基金募集期内,销售机构向投资者销售本基
金份额的行为

申购 指基金投资者根据基金销售网点规定的手续,向基
金管理人购买基金份额的行为。本基金的日常申购
自《基金合同》生效后不超过3个月的时间开始办


赎回 指基金投资者根据基金销售网点规定的手续,向基
金管理人卖出基金份额的行为。本基金的日常赎回
自《基金合同》生效后不超过3个月的时间开始办


巨额赎回 指在单个开放日,本基金的基金份额净赎回申请
(赎回申请总数加上基金转换中转出申请份额总
数后扣除申购申请总数及基金转换中转入申请份
额总数后的余额)超过上一日本基金总份额的10%
时的情形

基金账户 指基金注册登记机构给投资者开立的用于记录投
资者持有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开放式基金份额情况
的账户

交易账户 指各销售机构为投资者开立的记录投资者通过该
销售机构办理基金交易所引起的基金份额的变动
及结余情况的账户

转托管 指投资者将其持有的同一基金账户下的基金份额


从某一交易账户转入另一交易账户的业务

基金转换 指投资者向基金管理人提出申请将其所持有的基
金管理人管理的任一开放式基金(转出基金)的全
部或部分基金份额转换为基金管理人管理的任何
其他开放式基金(转入基金)的基金份额的行为

定期定额投资计划 指投资者通过有关销售机构提出申请,约定每期扣
款日、扣款金额及扣款方式,由销售机构于每期约
定扣款日在投资者指定银行账户内自动完成扣款
及基金申购申请的一种投资方式

基金收益 指基金投资所得的股票红利、股息、债券利息、票
据投资收益、买卖证券差价、银行存款利息以及其
他收益和因运用基金财产带来的成本或费用的节


基金资产总值 指基金所拥有的各类证券及票据价值、银行存款本
息和本基金应收的申购基金款以及其他投资所形
成的价值总和

基金资产净值 指基金资产总值扣除负债后的净资产值

流动性受限资产 指由于法律法规、监管、合同或操作障碍等原因无
法以合理价格予以变现的资产,包括但不限于到期
日在10个交易日以上的逆回购与银行定期存款(含
协议约定有条件提前支取的银行存款)、停牌股票、
流通受限的新股及非公开发行股票、资产支持证
券、因发行人债务违约无法进行转让或交易的债券


基金资产估值 指计算评估基金资产和负债的价值,以确定基金资
产净值的过程

摆动定价机制 指当本基金遭遇大额申购赎回时,通过调整基金份
额净值的方式,将基金调整投资组合的市场冲击成
本分配给实际申购、赎回的投资者,从而减少对存


量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的不利影响,确保投资者的
合法权益不受损害并得到公平对待

货币市场工具 指现金;一年以内(含一年)的银行定期存款、大额
存单;剩余期限在三百九十七天以内(含三百九十
七天)的债券;期限在一年以内(含一年)的债券回
购;期限在一年以内(含一年)的中央银行票据;中
国证监会、中国人民银行认可的其他具有良好流动
性的金融工具

指定媒介媒介 指中国证监会指定的用以进行信息披露的全国性
报刊(以下简称“指定报刊”)及互联网网站(以
下简称“指定网站”,包括基金管理人网站、基金
托管人网站、中国证监会基金电子披露网站)等媒


不可抗力 指本合同当事人不能预见、不能避免且不能克服的
客观事件




第三部分 基金管理人

一、 基金管理人概况
1. 公司名称:诺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 住所:深圳市深南大道4013号兴业银行大厦19—20层
3. 设立日期:2003年12月9日
4. 法定代表人: 秦维舟
5. 办公地址:同住所
6. 电话:0755-83026688
7. 传真:0755-83026677
8. 注册资本:1.5亿元人民币
9. 股权结构:




股东单位

出资额(万元)

出资比例

中国对外经济贸易信托有限公司

6000

40%

深圳市捷隆投资有限公司

6000

40%

大恒新纪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3000

20%

合 计

15000

100%



二、证券投资基金管理情况

截至2021年4月26日,本基金管理人共管理六十二只开放式基金:诺安平
衡证券投资基金、诺安货币市场基金、诺安先锋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诺安优化
收益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诺安价值增长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诺安灵活配置混
合型证券投资基金、诺安成长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诺安增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
金、诺安中证100指数证券投资基金、诺安中小盘精选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诺
安主题精选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诺安全球黄金证券投资基金、诺安沪深300指
数增强型证券投资基金、诺安行业轮动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诺安多策略混合型
证券投资基金、诺安油气能源股票证券投资基金(LOF)、诺安全球收益不动产
证券投资基金、诺安新动力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诺安创业板指数增强


型证券投资基金(LOF)、诺安策略精选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诺安双利债券型
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诺安研究精选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诺安纯债定期开放债
券型证券投资基金、诺安鸿鑫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诺安稳固收益一年定期开放
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诺安泰鑫一年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诺安优势行
业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诺安天天宝货币市场基金、诺安理财宝货币市
场基金、诺安聚鑫宝货币市场基金、诺安稳健回报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诺安聚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诺安新经济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诺安低碳经济
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诺安中证500指数增强型证券投资基金、诺安创新驱动灵
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诺安先进制造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诺安利鑫灵活
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诺安景鑫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诺安益鑫灵
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诺安安鑫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诺安精选
回报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诺安和鑫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诺
安积极回报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诺安优选回报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
资基金、诺安进取回报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诺安高端制造股票型证券
投资基金、诺安改革趋势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诺安瑞鑫定期开放债券
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诺安圆鼎定期开放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诺安鑫
享定期开放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诺安联创顺鑫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诺
安汇利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诺安积极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诺安
优化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诺安浙享定期开放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
诺安精选价值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诺安鼎利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诺安恒鑫混
合型证券投资基金、诺安恒惠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诺安新兴产业混合型证券投
资基金、诺安研究优选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等。


三、 主要人员情况

1. 董事会成员








秦维舟先生,董事长,工商管理硕士。历任北京中联新技术有限公司总经理,
香港昌维发展有限公司总经理,香港先锋投资有限公司总经理,中国新纪元有限
公司副总裁,诺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副董事长。


张一冰女士,副董事长,硕士。历任中国华大理工技术公司计财部职员,中
国对外经济贸易信托有限公司证券部总经理助理、综合业务部副科长、投资银行


部总经理、稽核法律部总经理、投资发展部总经理、董事会秘书、公司副总经理
等职务。


赵忆波先生,董事,硕士。历任南方航空公司规划发展部项目经理,泰信基
金管理有限公司研究员,翰伦投资咨询公司(马丁可利基金)投资经理,纽银西
部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基金经理,现任大恒科技副董事长。


刘洪波先生,董事,硕士。历任中国对外经济贸易信托有限公司投资银行部
职员、资产管理四部职员、金融产品一部总经理助理、副总经理和总经理,信业
股权投资管理有限公司资本市场部任董事总经理,华澳国际信托有限公司北京业
务总部/北京业务一部业务总监/部门总经理,现任中国对外经济贸易信托有限公
司投资管理事业部副总经理。


孙晓刚先生,董事,本科。历任河北瀛源建筑工程有限公司职员、北京诺安
企业管理有限公司副总经理、上海摩士达投资有限公司副总经理及投资总监、上
海钟表有限公司副总经理。现任上海钟表有限公司董事长。


齐斌先生,董事,硕士。历任中国人民银行总行管理干部学院团委书记、中
国证券交易系统有限公司职员、对外贸易经济合作部计划财务司股份制处主任科
员、中国驻新加坡使馆商务参赞处一等秘书、中国中化集团公司投资部副总经理、
中国中化集团公司战略规划部副总经理、中国对外经济贸易信托有限公司副总经
理等,现任诺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总经理。


汤小青先生,独立董事,博士。历任国家计委财政金融司处长,中国农业银
行市场开发部副主任,中国人民银行河南省分行副行长,中国人民银行合作司副
司长,中国银监会合作金融监管部副主任,内蒙古银监局、山西银监局局长,中
国银监会监管一部主任,招商银行副行长。


史其禄先生,独立董事,博士。历任中国工商银行外汇业务管理处处长,中
国工商银行伦敦代表处首席代表,中国工商银行新加坡分行总经理,中国工商银
行个人金融业务部副总经理,机构业务部副总经理,机构金融业务部资深专家。


钱学宁先生,独立董事,博士。历任福建省华侨信托投资公司上海证券部总
经理、福建联华国际信托投资公司上海部首席代表、上海富成证券公司助理总裁、
英国渣打银行私人银行北京分行筹备组成员、《银行家》杂志社副社长、中国社
科院金融所助理研究员、全国人大常委会办公厅联络局分析组主笔、中国社科院


陆家嘴研究基地副秘书长、中国社科院经济研究所助理研究员、中国社科院上市
公司研究中心副主任。


2. 监事会成员








秦江卫先生,监事,硕士。历任太原双喜轮胎工业股份有限公司全面
质量管理处干部。2004年加入中国对外经济贸易信托有限公司,历任中国
对外经济贸易信托有限公司风险法规部总经理、副总法律顾问。现任中国
对外经济贸易信托有限公司总法律顾问、首席风控官,兼任风控合规总部
总经理。


赵星明先生,监事,金融学硕士。历任中国人民银行深圳经济特区分
行证券管理处副处长,深圳证券交易所理事会秘书长,君安证券香港公司
副总经理等职。


戴宏明先生,监事,本科。历任浙江证券深圳营业部交易主管,国泰君安证
券公司部门主管、诺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交易中心总监,诺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首席交易师(总助级)兼交易中心总监。


梅律吾先生,监事,硕士。历任长城证券有限责任公司研究员,鹏华基金管
理有限公司研究员,诺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研究员、基金经理助理、基金经理、
研究部副总监、指数投资组副总监,现任指数组负责人。


3. 经理层成员








齐斌先生,总经理,硕士研究生学历。历任中国人民银行总行管理干部学院
团委书记、中国证券交易系统有限公司职员、对外贸易经济合作部计划财务司股
份制处主任科员、中国驻新加坡使馆商务参赞处一等秘书、中国中化集团公司投
资部副总经理、中国中化集团公司战略规划部副总经理、中国对外经济贸易信托
有限公司副总经理等。2019年加入诺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现任公司总经理。


杨谷先生,副总经理,经济学硕士,CFA。曾任平安证券公司综合研究所研
究员,西北证券公司资产管理部研究员。2003年加入诺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历任权益投资事业部总经理,现任公司副总经理、诺安先锋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基金经理。


田冲先生,副总经理兼首席信息官,硕士。曾任深圳市邮电局红荔储汇证券
营业部工程师、光大证券信息技术部高级经理。2004年加入诺安基金管理有限


公司,历任信息技术部总监,运营保障部总监,网络金融部总监,公司总裁助理。

现任公司副总经理兼首席信息官。


于东升先生,副总经理,博士。历任石油部上海西捷石油公司技术开发工程
师、南方证券有限责任管理有限公司部门副总经理、湘财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华东
地区业务管理总部总经理、泰达宏利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总经理助理、汇添富基金
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副总经理、申万菱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总经理、上海尚阳投资
管理有限公司总经理、华宝基金管理有限公司股东代表常务副总经理等。2020
年加入诺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现任公司副总经理。


马宏先生,督察长,硕士。曾任中国新兴(集团)总公司职员、中化财务公
司证券部职员、中化国际贸易股份有限公司投资部副总经理、中国对外经济贸易
信托有限公司证券部投资总监、资产管理二部副总经理、投资发展部总经理。2016
年加入诺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现任公司督察长。


4. 现任基金经理








裴禹翔先生,硕士,具有基金从业资格,曾先后任职于华融湘江银行股份有
限公司、浙江浙商证券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任投资经理。2015年12月加入诺安
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任基金经理助理,从事债券投资工作。2016年2月至2017
年4月任诺安裕鑫收益两年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2016年2
月至2018年5月担任诺安天天宝货币市场基金基金经理,2017年8月至2019
年9月任诺安永鑫收益一年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2016年2
月起任诺安增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2016年3月起任诺安稳固收益
一年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2016年8月起任诺安优势行业灵
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2016年9月起任诺安进取回报灵活配置
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2017年8月起任诺安双利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
资基金基金经理,2018年1月起任诺安圆鼎定期开放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
金基金经理,2018年2月起任诺安鑫享定期开放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基
金经理,2018年11月起任诺安浙享定期开放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
理,2020年9月起任诺安精选回报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张立先生,硕士,具有基金从业资格,曾任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高级
经理、建银国际(深圳)有限公司项目经理、平安信托有限公司产品经理。2016


年加入诺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历任基金经理助理。2020年5月起任诺安增利
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


黄友文先生,硕士,具有基金从业资格。2016年7月加入诺安基金管理有
限公司,历任研究员。2020年8月起任诺安研究优选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
经理,2021年4月起任诺安增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


5. 历任基金经理








钟志伟先生,曾于2009年6月至2009年9月担任本基金基金经理。


卓若伟先生,曾于2009年9月至2011年12月担任本基金基金经理。


汪洋先生,曾于2011年12月至2014年4月担任本基金基金经理。


汪波先生,曾于2014年4月至2016年2月担任本基金基金经理。


6. 投资决策委员会成员的姓名及职务








本公司投资决策委员会分股票类基金投资决策委员会、固定收益类基金投
资决策委员会、量化类基金投资决策委员会及QDII类基金投资决策委员会,具
体如下:

股票类基金投资决策委员会:主席由公司总经理齐斌先生担任,委员包括:
杨谷先生,公司副总经理、基金经理;韩冬燕女士,总经理助理、权益投资事业
部总经理、基金经理;王创练先生,首席策略师(总助级)兼研究部总监、基金
经理。


固定收益类基金投资决策委员会:主席由公司总经理齐斌先生担任,委员
包括:杨谷先生,公司副总经理、基金经理;谢志华先生,总经理助理、固定收
益事业部总经理、基金经理;王创练先生,首席策略师(总助级)兼研究部总监、
基金经理。


量化类基金投资决策委员会:主席由公司总经理齐斌先生担任,委员包括:
杨谷先生,公司副总经理、基金经理;梅律吾先生,指数投资组负责人、基金经
理;王创练先生,首席策略师(总助级)兼研究部总监、基金经理。


QDII类基金投资决策委员会:主席由公司总经理齐斌先生担任,委员包括:
韩冬燕女士,总经理助理、权益投资事业部总经理、基金经理;宋青先生,国际
业务部总监、基金经理;王创练先生,首席策略师(总助级)兼研究部总监、基
金经理。



上述人员之间不存在近亲属关系。


四、 基金管理人的职责

1.根据《基金法》、《运作办法》及其他有关规定,基金管理人的权利包括但
不限于:

(1) 依法募集基金,办理基金份额的发售和登记事宜;

(2) 自《基金合同》生效之日起,根据法律法规和《基金合同》独立运
用并管理基金财产;

(3) 依照《基金合同》收取基金管理费以及法律法规规定或中国证监会
批准的其他费用;

(4) 销售基金份额;

(5) 召集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

(6) 依据《基金合同》及有关法律规定监督基金托管人,如认为基金托
管人违反了《基金合同》及国家有关法律规定,应呈报中国证监会和其他监管部
门,并采取必要措施保护基金投资者的利益;

(7) 在基金托管人更换时,提名新的基金托管人;

(8) 选择、委托、更换基金代销机构,对基金代销机构的相关行为进行
监督和处理;

(9) 担任或委托其他符合条件的机构担任基金注册登记机构办理基金注
册登记业务并获得《基金合同》规定的费用;

(10)依据《基金合同》及有关法律规定决定基金收益的分配方案;

(11) 在《基金合同》约定的范围内,拒绝或暂停受理申购与赎回申请;

(12)在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基金合同》的前提下,制订和调整《业务规
则》,决定和调整除调高管理费率和托管费率之外的基金相关费率结构和收费方
式;

(13)依照法律法规为基金的利益对被投资公司行使股东权利,为基金的利
益行使因基金财产投资于证券所产生的权利;

(14) 在法律法规允许的前提下,为基金的利益依法为基金进行融资;

(15)以基金管理人的名义,代表基金份额持有人的利益行使诉讼权利或者
实施其他法律行为;


(16)选择、更换律师事务所、会计师事务所、证券经纪商或其他为基金提
供服务的外部机构;

(17)法律法规和《基金合同》规定的其他权利。


2.根据《基金法》、《运作办法》及其他有关规定,基金管理人的义务包括
但不限于:

(1) 依法募集基金,办理或者委托经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机构代为办
理基金份额的发售、申购、赎回和登记事宜;如认为基金代销机构违反《基金合
同》、基金销售与服务代理协议及国家有关法律规定,应呈报中国证监会和其他
监管部门,并采取必要措施保护基金投资者的利益;

(2) 办理基金备案手续;

(3) 自《基金合同》生效之日起,以诚实信用、谨慎勤勉的原则管理和运
用基金财产;

(4) 配备足够的具有专业资格的人员进行基金投资分析、决策,以专业
化的经营方式管理和运作基金财产;

(5) 建立健全内部风险控制、监察与稽核、财务管理及人事管理等制度,
保证所管理的基金财产和基金管理人的财产相互独立,对所管理的不同基金分别
管理,分别记账,进行证券投资;

(6) 除依据《基金法》、《基金合同》及其他有关规定外,不得利用基金财
产为自己及任何第三人谋取利益,不得委托第三人运作基金财产;

(7) 依法接受基金托管人的监督;

(8) 采取适当合理的措施使计算基金份额认购、申购、赎回和注销价格
的方法符合《基金合同》等法律文件的规定,按有关规定计算并公告基金资产净
值,确定基金份额申购、赎回的价格;

(9) 进行基金会计核算并编制基金财务会计报告;

(10) 编制中期和年度基金报告;

(11) 严格按照《基金法》、《基金合同》及其他有关规定,履行信息披露
及报告义务;

(12) 保守基金商业秘密,不泄露基金投资计划、投资意向等。除《基金
法》、《基金合同》及其他有关规定另有规定外,在基金信息公开披露前应予保密,


不向他人泄露;

(13) 按《基金合同》的约定确定基金收益分配方案,及时向基金份额持
有人分配基金收益;

(14) 按规定受理申购与赎回申请,及时、足额支付赎回款项;

(15) 依据《基金法》、《基金合同》及其他有关规定召集基金份额持有人
大会或配合基金托管人、基金份额持有人依法召集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

(16) 按规定保存基金财产管理业务活动的会计账册、报表、记录和其他
相关资料15年以上;

(17) 确保需要向基金投资者提供的各项文件或资料在规定时间发出,并
且保证投资者能够按照《基金合同》规定的时间和方式,随时查阅到与基金有关
的公开资料,并在支付合理成本的条件下得到有关资料的复印件;

(18) 组织并参加基金财产清算小组,参与基金财产的保管、清理、估价、
变现和分配;

(19) 面临解散、依法被撤销或者被依法宣告破产时,及时报告中国证监
会并通知基金托管人;

(20) 因违反《基金合同》导致基金财产的损失或损害基金份额持有人合
法权益时,应当承担赔偿责任,其赔偿责任不因其退任而免除;

(21)监督基金托管人按法律法规和《基金合同》规定履行自己的义务,基
金托管人违反《基金合同》造成基金财产损失时,基金管理人应为基金份额持有
人利益向基金托管人追偿;

(22) 如基金管理人依法将其义务委托第三方处理时,应当对第三方处理
有关基金事务的行为承担责任;但因第三方责任导致基金财产或基金份额持有人
利益受到损失,而基金管理人首先承担了责任的情况下,基金管理人有权向第三
方追偿;

(23)以基金管理人名义,代表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行使诉讼权利或实施其
他法律行为;

(24)基金管理人在募集期间未能达到基金的备案条件,《基金合同》不能
生效,基金管理人承担全部募集费用,将已募集资金并加计银行同期存款利息在
基金募集期结束后30日内退还基金认购人;


(25)执行生效的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决定;

(26)建立并保存基金份额持有人名册,定期或不定期向基金托管人提供基
金份额持有人名册;

(27) 法律法规及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和《基金合同》约定的其他义务。


五、 基金管理人的承诺

1.基金管理人承诺

基金管理人承诺不从事违反《证券法》、《基金法》、《运作办法》、《销售办法》、
《信息披露办法》等法律法规的行为,并承诺建立健全的内部控制制度,采取有
效措施,防止违法行为的发生。


2.基金管理人的禁止性行为

(1)将其固有财产或者他人财产混同于基金财产从事证券投资;

(2)不公平地对待其管理的不同基金财产;

(3)利用基金财产为基金份额持有人以外的第三人牟取利益;

(4)向基金份额持有人违规承诺收益或者承担损失;

(5)依照法律、行政法规有关规定,由中国证监会规定禁止的其他行为及基
金合同禁止的行为。


3.基金经理承诺

(1)依照有关法律、法规和基金合同的规定,本着谨慎的原则为基金份额
持有人谋取最大利益;

(2)不利用职务之便为自己及其代理人、受雇人或任何第三人谋取利益;

(3)不违反现行有效的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基金合同和中国证监会的
有关规定,不泄漏在任职期间知悉的有关证券、基金的商业秘密、尚未依法
公开的基金投资内容、基金投资计划等信息;

(4)不从事损害基金财产和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的证券交易及其他活动。


六、 基金管理人的风险管理体系和内部控制制度

1. 风险管理及内部控制制度概述

公司风险管理及内部控制是公司为有效防范和控制经营风险和基金资产运
作风险,保证公司规范经营、稳健运作,确保基金、公司财务和其他信息真实、
准确、完整,及时维护公司的良好声誉及股东合法利益,在充分考虑内外部环


境因素的基础上,通过构建科学的组织机制、运用有效的管理方法、实施严格
的操作程序与控制措施而形成的控制风险的管理系统。


公司风险管理及内部控制的总体目标在于建立一个决策科学、运营规范、
管理高效、持续健康发展的资产管理实体,在充分保障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的基
础上,维护公司的良好声誉及公司股东的合法权益。


2. 风险管理制度

(1)风险管理的具体目标

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内部控制大纲的具体要求,公司风险管理的总
体目标为:

1) 确保国家法律法规、行业规章和公司各项管理规章制度的贯彻执行;
2) 建立符合现代企业制度要求的法人治理结构,形成科学合理的决策机
制、执行机制和监督机制;
3) 不断提高基金管理的效率和效益,在有效控制风险的前提下,努力实
现基金份额持有人经风险调整后的利益最大化;
4) 通过严格的风险控制体系和管理措施,保障公司发展战略的顺利实施
和经营目标的全面实现,维护公司及公司股东的合法权益;
5) 建立高效运行、控制严密、科学合理、切实有效的风险控制制度,及
时查错防弊、堵塞漏洞,保证各项业务稳健运行;
6) 借鉴和引用国际上成熟、先进的风险控制理念和技术,不断提升公司
国际化经营水准和核心竞争能力,巩固公司的声誉和市场份额。





(2)风险管理的原则

公司的风险管理严格遵循以下原则:

1)首要性原则:公司经营管理层将始终把风险管理置于公司经营中的战
略层面并作为首要任务;

2)全面性原则:风险管理制度应覆盖公司的各项业务、各个部门和各级
人员,并渗透到决策、执行、监督、反馈等各个经营环节;

3)审慎性原则:公司组织体系的构成、内部管理制度的建立都要以防范
风险、审慎经营为出发点;

4)独立性原则:合规审查与风险控制委员会、合规风控委员会、督察长
和监察稽核部应保持高度的独立性和权威性;


5)有效性原则:风险管理制度应当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和监管部门的规章,
具有高度的权威性,并成为所有员工严格遵守的行动指南;

6)适时性原则:风险控制制度的制订应当具有前瞻性。同时,随时对各
项制度进行适时的更新、补充和调整,使其适应基金业的发展趋势和最新法
律法规的要求;

7)防火墙原则:公司各业务部门,应当在空间上和制度上适当分离,以
达到风险防范的目的。对因业务需要知悉内幕信息的人员,应制定严格的批
准程序。


(3)风险管理的具体内容

1)确立加强风险控制的指导思想,以及风险控制的目标和原则;

2)建立层次分明、权责明确、涵盖全面的风险控制体系;

3)建立定性和定量相结合的风险控制方法;

4)建立严格合理的风险控制程序和措施;

5)制定持续有效的风险控制制度的评价和检查机制。


(4)风险管理的体系

1)依据风险管理的具体目标与原则,公司设立了以下风险管理机构及
职能部门:

a. 董事会下设合规审查与风险控制委员会,负责对公司经营管理和基金
投资管理中的合法、合规性进行全面、重点的检查分析评价,对公司
经营和基金投资管理中的风险进行合规检查和风险控制评估。并出具
相应的工作报告和专业意见提交董事会。

b.公司设督察长。督察长对董事会负责,按照中国证监会的规定和督察
长的职责进行工作。

c. 公司设合规风控委员会,在督察长领导下,公司经营管理层制定公司
风险管理制度和政策,对风险控制部提交的《风控月报》、监察稽核部
提交的《合规月报》作出相应反馈和指示,从而使风险政策得到有力
的执行。

d.公司设监察稽核部,在各部门自我监察的基础上依照所规定的职责权
限、工作程序进行独立的再监督工作,对公司经营的法律法规风险进





行管理和监察,与公司各部门保持相对独立的关系;定期向管理层提
交监察稽核报告。

e. 公司设风险控制部,负责根据公司各类业务的特点和需求,制定各个
风险领域(投资、运作、信用等)的风险管理和绩效评估方法,并监
督其执行;定期向管理层提交风险评估报告。





2)为最大限度地实现风险管理的目标,公司以各机构及职能部门为
依托,自上而下,建立了包括公司治理结构层、公司经营管理层、职能机
构层、具体操作层在内的四级合规风险管理组织体系:

第一层治理结构层:由董事会合规审查与风险控制委员会进行宏观
领导,负责对公司经营管理和基金投资管理中的合法、合规性进行全面、
重点的检查分析评价,对公司经营和基金投资管理中的风险进行合规检查
和风险控制评估。


第二层经营管理层:由管理层下设的公司合规风控委员会进行中观
管理,公司合规风控委员会每月召开例会,公司经营管理层制定合规风险
管理制度和政策,对风险控制部提交的《风控月报》、监察稽核部提交的
《合规月报》作出相应反馈和指示,从而使公司的风险控制措施得到有力
的执行。


第三层职能机构层:公司在专职合规风险控制运作模式上采用双线
独立运作模式,监察稽核部和风险控制部作为职能部门,对公司核心风险
要素进行具体的识别与管理。公司设立了风险控制部,对产品投资风险进
行监控,制定并提交各种形式的风险分析评估报告。公司设立了监察稽核
部,在各部门自我监察的基础上依照所规定的职责权限、工作程序进行独
立的再监督工作,对公司经营与产品运作的法律法规风险、员工行为、子
公司合法合规性进行监督和检查。


第四层具体操作层:各业务相关部门对各自部门的风险控制负责,
各业务部门各设一名合规管理人员,落实本部门风险管理工作。


3) 数量化的投资风险控制体系

公司针对投资过程中的事前风险、事中风险和事后风险建立了一整
套的数量化风险控制体系,从而做到在每个环节有效控制风险点。



投资前的风险控制主要是通过严谨、细致的研究工作,定性与定量
相结合的方法来实现。研究员通过资金市场分析,结合宏观经济分析,预
测利率走势,确定组合久期。同时公司还通过量化的指标体系,如:风险
指标体系(包括久期、凸性、组合VaR等)、流动性指标体系等,挑选价
值相对被低估的债券,运用数量化模型进行价值评估。


事中的风险控制通过两个手段来实现,一是在交易系统中设置风险
控制条目,当基金经理下达与公司风险管理规定不符的指令时,指令将不
能被执行,从技术上防止了不当投资行为的发生。第二是高频率的投资情
况报告,可随时掌握投资过程中的个券仓位、集中度、流动性多方面的状
况。


事后风险控制包括业绩评价和业绩归因,主要是把业绩逐层分解为
资产策略配置效应、组合配置效应和个券选择效应,同时为优化投资策略
提供参考。


3.内部控制制度

(1)内部控制的目标

为在守法经营、规范运作的基础上,实现持续、稳定、健康发展的经营目标, 公
司内部控制的总体目标为:

1)使公司诚实信用、勤勉尽责地为投资者服务,保证基金份额持有人的合
法权益不受侵犯;

2)保护公司资产的安全,实现公司经营方针和目标,维护股东权益;

3)树立良好的品牌形象,维护公司最重要的资本-声誉;

4)健全公司法人治理结构,建立符合现代管理要求的内部组织结构,形成
科学合理的决策机制、执行机制和监督机制;

5)建立切实有效的内部控制系统,查错防弊,消除隐患,保证业务稳健运
行;

6)规范公司与股东之间的关联交易,避免股东干涉公司正常的经营管理活
动。


(2)内部控制的原则

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建立严格遵循以下原则


1)全面性原则:内部控制应当包括公司的各项业务、各个部门或机构和各
级人员,并涵盖到决策、执行、监督、反馈等各个环节;

2)有效性原则:一方面,通过科学的内控手段和方法,建立合理的内控程
序,维护内控制度的有效执行;另一方面,强化内部管理制度的高度权威性,
任何人不得拥有超越制度或违反规章的权力;

3)独立性原则:公司各机构、部门和岗位在职能上保持相对独立性;内部
控制的检查、评价部门独立于内部控制的建立、执行部门,公司基金资产、
自有资产以及其他资产的运作应当分离;

4)相互制约原则:公司内部部门和岗位的设置必须权责分明、相互制衡,
并通过切实可行的相互制约措施来消除内部控制中的盲点;

5)成本效益原则:运用科学化的经营管理方法降低运作成本,提高经济效
益,以合理的控制成本达到最佳的内部控制效果。


(3)内部控制制度的主要内容

内部控制主要包括环境控制和业务控制。


1)环境控制:指与内部控制相关的环境因素相互作用的综合效果及其对业
务、员工的影响力,环境控制构成公司内部控制的基础。公司致力于从治理
结构、组织机构、企业文化、员工素质控制等方面实现良好的环境控制。


2)业务控制:包括投资管理业务控制、信息披露控制、信息技术系统控制、
会计系统控制、监察稽核控制及其它方面的内部控制等。


a.投资管理业务控制:涉及到研究业务控制、投资决策业务控制、基金交
易业务控制和对关联方交易的监控:

I) 研究业务控制主要包括:

公司的研究工作应保持独立、客观,为公司基金投资运作以及公司业
务的全局发展提供全方位的支持;建立科学的研究工作管理流程和投
资对象备选库制度;建立研究与投资的业务交流制度;建立研究报告
质量评价体系。


II) 投资决策业务控制主要包括:

严格遵守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及基金合同所规定的投资目标、投资范
围、投资策略、投资组合和投资限制等要求;健全投资决策授权制度,
实行投资决策委员会领导下的基金经理负责制;投资决策应当有充分


的投资依据,重要投资要有详细的研究报告和风险分析支持,并保留
决策记录;建立投资风险评估与管理制度;建立科学的投资管理业绩
评价体系;督察长和监察稽核部、风险控制部对投资决策和投资执行
的过程进行合规性监督检查;相关业务人员应遵循良好的职业道德规
范,严禁损害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事件的发生。


III)基金交易业务控制主要包括:

实行集中交易制度;投资决策和交易执行实行严格的人员和空间分离
制度,建立交易执行的权限控制体系和交易操作规则;建立完善的交
易监测、预警和反馈系统;执行公平的交易分配制度,确保不同投资
者的利益能够得到公平对待;建立完善的交易记录制度,及时核对并
存档保管每日投资组合列表等文件;制定相应的特殊交易的流程和规
则;建立科学的交易绩效评价体系;建立关联方交易的监控制度。


b. 信息披露控制:公司按照法律、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有关规定,建立完
善的信息披露制度,保证公开披露的信息真实、准确、完整、及时。按
照程序进行信息的组织、审核和发布。公司制定了严格的保密制度。公
司掌握内幕信息的人员在信息公开披露前不得泄露其内容。


c. 信息技术系统控制:公司根据国家法律法规的要求,遵循安全性、实用
性、可操作性原则,制定了信息系统的管理制度。公司信息技术系统硬
件及软件的设计、开发均符合国家、金融行业软件工程标准的要求并实
现了全面的业务电子化;公司实行严格的授权制度、岗位责任制度、门
禁制度、内外网分离制度、信息数据的保存和备份制度、信息技术系统
的稽核检查制度等管理措施,确保系统安全运行。


d. 会计系统控制:公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金融企业会计制
度》、《证券投资基金会计核算办法》、《企业财务通则》等国家有关法律、
法规制定了基金会计制度、公司财务制度、会计工作操作流程和会计岗
位工作手册,并针对各个风险控制点建立严密的会计系统控制。主要包
括以下方面:

明确职责划分与岗位分工;对所管理的基金以基金为会计核算主体,独
立建账、独立核算,保证不同基金之间在名册登记、账户设置、资金划


拨、账簿记录等方面相互独立;基金会计核算独立于公司会计核算;采
取适当的会计控制措施;建立凭证制度,确保正确记载经济业务,明确
经济责任;建立账务组织和账务处理体系,有效控制会计记账程序;建
立复核制度;采取合理的计价方法和科学的计价程序,公允反映基金所
投资的有价证券在计价时点的价值;规范基金清算交割工作,确保基金
资产的安全;建立严格的成本控制和业绩考核制度,强化会计的事前、
事中和事后监督;制定完善的会计档案保管和财物交接制度,严格会计
资料的调阅手续,防止会计数据的毁损、散失和泄密;自觉遵守国家财
税制度和财经纪律。


e. 监察稽核控制:公司设立督察长,督察长直接对董事会负责,经董事会
聘任,并报中国证监会核准。公司设立监察稽核部,对公司经营层负责,
开展监察稽核工作,并保证监察稽核部的独立性和权威性,确保公司各
项经营管理活动的有效运行。


f. 其他内部控制机制:其他内部控制包括对销售和客户服务的控制、对基
金托管人和基金代销机构等合作方的控制、授权控制、危机处理控制、
持续的控制检验等。





第四部分 基金托管人

一、基本情况


名称: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复兴门内大街55号

成立时间:1984年1月1日

法定代表人: 陈四清

注册资本:人民币35,640,625.7089万元

联系电话:010-66105799

联系人:郭明

二、主要人员情况

截至2020年12月,中国工商银行资产托管部共有员工214人,平均年龄
34岁,95%以上员工拥有大学本科以上学历,高管人员均拥有研究生以上学历或
高级技术职称。


三、基金托管业务经营情况

作为中国大陆托管服务的先行者,中国工商银行自1998年在国内首家提供
托管服务以来,秉承“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宗旨,依靠严密科学的风险管理
和内部控制体系、规范的管理模式、先进的营运系统和专业的服务团队,严格履
行资产托管人职责,为境内外广大投资者、金融资产管理机构和企业客户提供安
全、高效、专业的托管服务,展现优异的市场形象和影响力。建立了国内托管银
行中最丰富、最成熟的产品线。拥有包括证券投资基金、信托资产、保险资产、
社会保障基金、基本养老保险、企业年金基金、QFII资产、QDII资产、股权投
资基金、证券公司集合资产管理计划、证券公司定向资产管理计划、商业银行信
贷资产证券化、基金公司特定客户资产管理、QDII专户资产、ESCROW等门类
齐全的托管产品体系,同时在国内率先开展绩效评估、风险管理等增值服务,可
以为各类客户提供个性化的托管服务。截至2020年12月,中国工商银行共托管
证券投资基金1160只。自2003年以来,本行连续十七年获得香港《亚洲货币》、
英国《全球托管人》、香港《财资》、美国《环球金融》、内地《证券时报》、《上


海证券报》等境内外权威财经媒体评选的74项最佳托管银行大奖;是获得奖项
最多的国内托管银行,优良的服务品质获得国内外金融领域的持续认可和广泛好
评。


四、基金托管人的内部控制制度

中国工商银行资产托管部自成立以来,各项业务飞速发展,始终保持在资产
托管行业的优势地位。这些成绩的取得,是与资产托管部“一手抓业务拓展,一
手抓内控建设”的做法是分不开的。资产托管部非常重视改进和加强内部风险管
理工作,在积极拓展各项托管业务的同时,把加强风险防范和控制的力度,精心
培育内控文化,完善风险控制机制,强化业务项目全过程风险管理作为重要工作
来做。从2005年至今共十四次顺利通过评估组织内部控制和安全措施最权威的
ISAE3402审阅,全部获得无保留意见的控制及有效性报告。充分表明独立第三
方对我行托管服务在风险管理、内部控制方面的健全性和有效性的全面认可,也
证明中国工商银行托管服务的风险控制能力已经与国际大型托管银行接轨,达到
国际先进水平。目前,ISAE3402审阅已经成为年度化、常规化的内控工作手段。”

1、内部风险控制目标

保证业务运作严格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行业监管规则,强化和建立守法
经营、规范运作的经营思想和经营风格,形成一个运作规范化、管理科学化、监
控制度化的内控体系;防范和化解经营风险,保证托管资产的安全完整;维护持
有人的权益;保障资产托管业务安全、有效、稳健运行。


2、内部风险控制组织结构

中国工商银行资产托管业务内部风险控制组织结构由中国工商银行稽核监
察部门(内控合规部、内部审计局)、资产托管部内设风险控制处及资产托管部
各业务处室共同组成。总行稽核监察部门负责制定全行风险管理政策,对各业务
部门风险控制工作进行指导、监督。资产托管部内部设置专门负责稽核监察工作
的内部风险控制处,配备专职稽核监察人员,在总经理的直接领导下,依照有关
法律规章,对业务的运行独立行使稽核监察职权。各业务处室在各自职责范围内
实施具体的风险控制措施。


3、内部风险控制原则

(1)合法性原则。内控制度应当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及监管机构的监管要求,


并贯穿于托管业务经营管理活动的始终。


(2)完整性原则。托管业务的各项经营管理活动都必须有相应的规范程序
和监督制约;监督制约应渗透到托管业务的全过程和各个操作环节,覆盖所有的
部门、岗位和人员。


(3)及时性原则。托管业务经营活动必须在发生时能准确及时地记录;按
照“内控优先”的原则,新设机构或新增业务品种时,必须做到已建立相关的规
章制度。


(4)审慎性原则。各项业务经营活动必须防范风险,审慎经营,保证基
金资产和其他委托资产的安全与完整。


(5)有效性原则。内控制度应根据国家政策、法律及经营管理的需要适时
修改完善,并保证得到全面落实执行,不得有任何空间、时限及人员的例外。


(6)独立性原则。设立专门履行托管人职责的管理部门;直接操作人员和
控制人员必须相对独立,适当分离;内控制度的检查、评价部门必须独立于内控
制度的制定和执行部门。


4、内部风险控制措施实施

(1)严格的隔离制度。资产托管业务与传统业务实行严格分离,建立了明
确的岗位职责、科学的业务流程、详细的操作手册、严格的人员行为规范等一系
列规章制度,并采取了良好的防火墙隔离制度,能够确保资产独立、环境独立、
人员独立、业务制度和管理独立、网络独立。


(2)高层检查。主管行领导与部门高级管理层作为工行托管业务政策和策
略的制定者和管理者,要求下级部门及时报告经营管理情况和特别情况,以检查
资产托管部在实现内部控制目标方面的进展,并根据检查情况提出内部控制措
施,督促职能管理部门改进。


(3)人事控制。资产托管部严格落实岗位责任制,建立“自控防线”、“互
控防线”、“监控防线”三道控制防线,健全绩效考核和激励机制,树立“以人为
本”的内控文化,增强员工的责任心和荣誉感,培育团队精神和核心竞争力。并
通过进行定期、定向的业务与职业道德培训、签订承诺书,使员工树立风险防范
与控制理念。


(4)经营控制。资产托管部通过制定计划、编制预算等方法开展各种业务


营销活动、处理各项事务,从而有效地控制和配置组织资源,达到资源利用和效
益最大化目的。


(5)内部风险管理。资产托管部通过稽核监察、风险评估等方式加强内部
风险管理,定期或不定期地对业务运作状况进行检查、监控,指导业务部门进行
风险识别、评估,制定并实施风险控制措施,排查风险隐患。


(6)数据安全控制。我们通过业务操作区相对独立、数据和传真加密、数
据传输线路的冗余备份、监控设施的运用和保障等措施来保障数据安全。


(7)应急准备与响应。资产托管业务建立专门的灾难恢复中心,制定了基
于数据、应用、操作、环境四个层面的完备的灾难恢复方案,并组织员工定期演
练。为使演练更加接近实战,资产托管部不断提高演练标准,从最初的按照预订
时间演练发展到现在的“随机演练”。从演练结果看,资产托管部完全有能力在
发生灾难的情况下两个小时内恢复业务。


5、资产托管部内部风险控制情况

(1)资产托管部内部设置专职稽核监察部门,配备专职稽核监察人员,在
总经理的直接领导下,依照有关法律规章,全面贯彻落实全程监控思想,确保资
产托管业务健康、稳定地发展。


(2)完善组织结构,实施全员风险管理。完善的风险管理体系需要从上至
下每个员工的共同参与,只有这样,风险控制制度和措施才会全面、有效。资产
托管部实施全员风险管理,将风险控制责任落实到具体业务部门和业务岗位,每
位员工对自己岗位职责范围内的风险负责,通过建立纵向双人制、横向多部门制
的内部组织结构,形成不同部门、不同岗位相互制衡的组织结构。


(3)建立健全规章制度。资产托管部十分重视内控制度的建设,一贯坚持
把风险防范和控制的理念和方法融入岗位职责、制度建设和工作流程中。经过多
年努力,资产托管部已经建立了一整套内部风险控制制度,包括:岗位职责、业
务操作流程、稽核监察制度、信息披露制度等,覆盖所有部门和岗位,渗透各项
业务过程,形成各个业务环节之间的相互制约机制。


(4)内部风险控制始终是托管部工作重点之一,保持与业务发展同等地位。资
产托管业务是商业银行新兴的中间业务,资产托管部从成立之日起就特别强调规
范运作,一直将建立一个系统、高效的风险防范和控制体系作为工作重点。随着


市场环境的变化和托管业务的快速发展,新问题、新情况不断出现,资产托管部
始终将风险管理放在与业务发展同等重要的位置,视风险防范和控制为托管业务
生存和发展的生命线。


五、基金托管人对基金管理人运作基金进行监督的方法和程序

根据《基金法》、基金合同、托管协议和有关基金法规的规定,基金托管人
对基金的投资范围和投资对象、基金投融资比例、基金投资禁止行为、基金参与
银行间债券市场、基金资产净值的计算、基金份额净值计算、应收资金到账、基
金费用开支及收入确定、基金收益分配、相关信息披露、基金宣传推介材料中登
载基金业绩表现数据等进行监督和核查,其中对基金的投资比例的监督和核查自
基金合同生效之后六个月开始。


基金托管人发现基金管理人违反《基金法》、基金合同、基金托管协议或有
关基金法律法规规定的行为,应及时以书面形式通知基金管理人限期纠正,基金
管理人收到通知后应及时核对,并以书面形式对基金托管人发出回函确认。在限
期内,基金托管人有权随时对通知事项进行复查,督促基金管理人改正。基金管
理人对基金托管人通知的违规事项未能在限期内纠正的,基金托管人应报告中国
证监会。


基金托管人发现基金管理人有重大违规行为,应立即报告中国证监会,同时
通知基金管理人限期纠正。



第五部分 相关服务机构

一、 基金份额销售机构

(一)直销机构:诺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1)直销柜台

办公地址:深圳市福田区深南大道4013号兴业银行大厦19-20层

邮政编码:518048

电话:0755-83026603或0755-83026620

传真:0755-83026630

联系人:祁冬灵

机构投资者可通过本公司直销柜台办理开户、本基金的申购、赎回等业务,
具体交易规则详见基金管理人网站公示的业务规则。


(2)直销网上交易系统(官网、微信公众号、APP)

个人投资者可通过本公司直销网上交易系统办理开户、本基金的申购、赎
回等业务,具体交易规则详见基金管理人网站公示的业务规则。


网址:www.lionfund.com.cn

(二)基金代销机构(排名不分先后):

(1)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复兴门内大街55号

法定代表人:陈四清

客户服务电话:95588

网址:www.icbc.com.cn

(2)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复兴门内大街1号

法定代表人:刘连舸

客户服务热线:95566

网址:www.boc.cn

(3) 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银城中路188号


办公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银城中路188号

法定代表人:任德奇

电话:021-58781234

传真:021-58408483

联系人:高天

客户服务电话:95559

网址:www.bankcomm.com

(4)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深圳市深南大道7088号招商银行大厦

法定代表人:李建红

客户服务热线:95555

网址:www.cmbchina.com

(5) 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甲17号首层

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丙17号

法定代表人:张东宁

客户服务电话:95526

网址:www.bankofbeijing.com.cn

(6) 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广东省深圳市深南东路5047号深圳发展银行大厦

办公地址:广东省深圳市深南东路5047号深圳发展银行大厦

法定代表人:谢永林

客户服务热线:95511-3

网址: bank.pingan.com

(7) 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宁波市鄞州宁南南路700号

办公地址:宁波市鄞州宁南南路700号

法定代表人:陆华裕

客户服务热线:95574


网址: www.nbcb.com.cn

(8) 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东城区朝阳门北大街9号

办公地址:北京市东城区朝阳门北大街9号

法定代表人:李庆萍

客户服务电话:95558

网址: www.citicbank.com

(9) 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中山东一路12号

办公地址:上海市中山东一路12号

法定代表人:吉晓辉

客户服务电话:95528

网址:www.spdb.com.cn

(10) 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复兴门内大街2号

法定代表人:高迎欣

客户服务热线:95568

网址:www.cmbc.com.cn

(11) 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复兴门外大街6号光大大厦

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太平桥大街25 号中国光大中心

法定代表人:李晓鹏

客户服务电话:95595

网址:www.cebbank.com

(12) 温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及办公地址:温州市车站大道华海广场196号

法定代表人:邢增福

客户服务电话:96699(浙江)、962699(上海)、0577-96699(其他地区)

网址: www.wzbank.com


(13) 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地址:南京市玄武区中山路288号

办公地址:南京市中山路288号

法定代表人:胡升荣

客户服务电话:95302

网址: www.njcb.com.cn

(14) 杭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杭州市下城区庆春路46号

办公地址:杭州市下城区庆春路46号

法定代表人:陈震山

客户服务电话:95398、400-8888-508

网址:www.hzbank.com.cn

(15) 江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南京市中华路26号

办公地址:南京市中华路26号

法定代表人:夏平

客户服务电话:95319

网址:www.jsbchina.cn

(16) 上海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银城中路8号15-20楼、22-27楼

办公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银城中路8号中融.碧玉蓝天大厦16至23楼

法定代表人:翼光恒

客户服务电话:021-962999、4006962999

网址:www.srcb.com

(17)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25号

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闹市口大街1号院1号楼长安兴融中心

法定代表人:田国立

客户服务热线:95533


网址:www.ccb.com

(18) 洛阳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河南省洛阳市洛阳新区开元大道与通济街交叉口

办公地址:河南省洛阳市洛龙区开元大道256号

法定代表人:王建甫

客户服务电话:(0379)96699

网址:www.bankofluoyang.com.cn

(19) 齐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山东省淄博市张店区中心路105号

办公地址:山东省淄博市张店区中心路105号

法定代表人:杲传勇

客户服务电话:400-8696-588

网址:www.qsbank.cc

(20) 渤海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天津市河东区海河东路218号

办公地址:天津市河东区海河东路218号

法定代表人:李伏安

客服热线:95541

网址:www.cbhb.com.cn

(21) 烟台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中国.烟台市芝罘海港路25号

办公地址:山东省烟台市芝罘区海港路25号

法定代表人:叶文君

客户服务电话:4008-311-777

网址:www.yantaibank.net

(22) 哈尔滨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黑龙江省哈尔滨市道里区尚志大街160号

法定代表人:郭志文

客户服务电话:40060-96358、95537


网址:www.hrbcb.com.cn

(23) 威海市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中国·威海市宝泉路 9 号

办公地址:威海市宝泉路9号财政大厦

法定代表人:谭先国

客户服务电话:96636(省内)、4000096636(境内)

网址:www.whccb.com

(24) 北京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西城区月坛南街1号院2号楼

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月坛南街1号院2号楼

法定代表人:王金山

客户服务电话:400-66-96198(全国)、96198(北京)

网址:www.bjrcb.com

(25) 郑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中国郑州郑东新区商务外环路22号

办公地址:中国郑州郑东新区商务外环路22号郑银大厦

法定代表人:王天宇

客户服务电话:967585(河南地区)、4000-967585(全国)

网址:www.zzbank.cn

(26) 江苏常熟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江苏省常熟市新世纪大道58号

办公地址:江苏省常熟市新世纪大道58号

法定代表人:宋建明

客户服务电话:0512-962000、4009-962000

网址:www.csrcbank.com

(27) 江苏江南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江苏省常州市和平中路413号

办公地址:江苏省常州市和平中路413号

法定代表人:陆向阳


客户服务电话:0519-96005

网址:www.jnbank.cc

(28) 广州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广州市天河区珠江新城华夏路1号

办公地址:广州市天河区珠江新城华夏路1号

法定代表人:王继康

客户服务电话:95313

网址:www.grcbank.com

(29) 苏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江苏省苏州工业园区钟园路728号

办公地址:江苏省苏州工业园区钟园路728号

法定代表人:王兰凤

客户服务电话:96067

网址: www.suzhoubank.com

(30) 恒丰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中国烟台市芝罘区南大街248号

办公地址:中国烟台市芝罘区南大街248号

法定代表人:蔡国华

客户服务电话:95395

网址:www.hfbank.com.cn

(31) 成都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成都市武侯区科华中路88号

办公地址:成都市武侯区科华中路88号

法定代表人:陈萍

客户服务电话:028-962711、4006-028-666

网址: www.cdrcb.com

(32) 江苏紫金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南京市建邺区梦都大街136号

办公地址:南京市建邺区梦都大街136号


法定代表人:张小军

客服电话:96008

公司网址:www.zjrcbank.com

(33) 昆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新疆克拉玛依市世纪大道7号

办公地址:新疆克拉玛依市世纪大道7号

法定代表人:蒋尚军

客服电话:40066-96569

公司网址:www.klb.cn

(34) 中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河南省郑州市郑东新区CBD商务外环路23号中科金座大厦

办公地址:河南省郑州市郑东新区CBD商务外环路23号中科金座大厦

法定代表人:窦荣兴

客户服务电话:95186

网址:www.zybank.com.cn

(35) 广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中国广东省广州市越秀区东风东路713号

法定代表人:杨明生

客户服务热线:400-830-8003

网址:www.cgbchina.com.cn

(36) 桂林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广西壮族自治区桂林市中山南路76号

办公地址:广西壮族自治区桂林市中山南路76号

法定代表人:王能

客户服务电话:400-86-96299(全国)、96299(广西专线)

网址:www.guilinbank.com.cn

(37) 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商城路618号

办公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银城中路168号上海银行大厦29楼


法定代表人:贺青

客户服务电话:95521、4008888666

网址:www.gtja.com

(38) 中国银河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35号国际企业大厦C座2-6层

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35号国际企业大厦C座2-6层

法定代表人:陈共炎

客户服务电话:400-8888-888 或95551

网址:www.chinastock.com.cn

(39) 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安立路66号

办公地址:北京市东城区朝内大街188号中信建投证券公司

法定代表人:王常青

客户服务电话:95587、4008-888-108

网址:www.csc108.com

(40) 申万宏源证券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徐汇区长乐路989号45层

办公地址:上海市徐汇区长乐路989号45层

法定代表人:杨玉成

客服电话:95523或4008895523

网址:www.swhysc.com

(41) 申万宏源西部证券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新疆乌鲁木齐市高新区(新市区)北京南路358号大成国际大厦
20楼2005室

办公地址:新疆乌鲁木齐市高新区(新市区)北京南路358号大成国际大厦
20楼2005室

法定代表人:王献军

客户服务电话:400-800-0562

网址:www.hysec.com


(42) 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深圳市罗湖区红岭中路国信证券大厦十六层至二十六层

办公地址:深圳市罗湖区红岭中路国信证券大厦十六层至二十六层

法定代表人:何如

客户服务电话:95536

网址:www.guosen.com.cn

(43) 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深圳市福田区益田路江苏大厦A座38-45楼

办公地址:深圳市福田区益田路江苏大厦A座38-45楼

法定代表人:霍达

客户服务电话:95565

网址:www.newone.com.cn

(44)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广东省深圳市福田区中心三路8号卓越时代广场(二期)北座

办公地址:广东省深圳市福田区中心三路8号中信证券大厦

法定代表人:张佑君

客户服务电话:95548

网址:www.cs.ecitic.com

(45) 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静安区新闸路1508号

办公地址:上海市静安区新闸路1508号

法定代表人:刘秋明

客户服务电话:95525

网址:www.ebscn.com

(46) 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广东路689号

办公地址:上海市广东路689号

法定代表人:王开国

客户服务电话:95553、4008888001


网址:www.htsec.com

(47) 德邦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普陀区曹杨路510号南半幢9楼

办公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福山路500号“城建国际中心”26楼

法定代表人:武晓春

客户服务电话:400-8888-128

网址:www.tebon.com.cn

(48) 长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武汉市新华路特8号长江证券大厦

办公地址:武汉市新华路特8号长江证券大厦

法定代表人:李新华

客户服务电话:95579 或4008-888-999

网址:www.95579.com

(49) 南京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江苏省南京市玄武区大钟亭8号

办公地址:江苏省南京市玄武区大钟亭8号

法定代表人:步国旬

客户服务电话:95386

网址:www.njzq.com.cn

(50) 华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江苏省南京市江东中路228号

办公地址:江苏省南京市建邺区江东中路228号华泰证券广场

法定代表人:周易

客户服务电话:95597

网址:www.htsc.com.cn

(51) 湘财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长沙市天心区湘府中路198号新南城商务中心A栋11楼

办公地址:长沙市天心区湘府中路198号新南城商务中心A栋11楼

法定代表人:林俊波


客户服务电话:95351

网址:www.xcsc.com

(52) 国都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东城区东直门南大街3号国华投资大厦9层、10层

办公地址:北京市东城区东直门南大街3号国华投资大厦9层、10层

法定代表人:王少华

客户服务电话:400-818-8118

网址:www.guodu.com

(53) 渤海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天津经济技术开发区第二大街42号写字楼101室

办公地址:天津市河西区宾水道8号

法定代表人:安志勇

客户服务电话:400-6515-988

网址:www.ewww.com.cn

(54) 平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深圳市福田区福田街道益田路5023号平安金融中心B座第22-25



办公地址:深圳市福田区福田街道益田路5023号平安金融中心B座第22-25



法定代表人:何之江

客户服务电话:95511-8

网址:http://stock.pingan.com

(55) 国元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安徽省合肥市梅山路18号

办公地址:安徽省合肥市梅山路18号安徽国际金融中心A座

法定代表人:蔡咏

客户服务电话:95578

网址:www.gyzq.com.cn

(56) 上海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黄浦区四川中路213号7楼

办公地址:上海市黄浦区四川中路213号7楼

法定代表人:李俊杰

客服服务电话:4008918918、021-962518

网址:www.962518.com

(57) 新时代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海淀区北三环西路99号院1号楼15层1501

办公地址:北京市海淀区北三环西路99号院1号楼15层1501

法人代表:叶顺德

客户服务电话:95399

网址:www.xsdzq.cn

(58) 长城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深圳市福田区深南大道6008号特区报业大厦16/17层

办公地址:深圳市福田区深南大道6008号特区报业大厦16/17层

法定代表人:张巍

客户服务电话:400-6666-888、95514

网址:www.cgws.com

(59) 东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长春市生态大街6666号

办公地址:长春市生态大街6666号

法定代表人:李福春

客户服务电话:95360

网址:www.nesc.cn

(60) 中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山东省济南市经七路86号

办公地址:山东省济南市经七路86号

法定代表人:李玮

客户服务电话:95538

网址:www.zts.com.cn


(61) 中国中金财富证券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深圳市福田区益田路与福中路交界处荣超商务中心A栋4层、
18-21层

办公地址:深圳市福田区益田路6003号荣超商务中心A栋第04、18层至
21层

法定代表人:高涛

客户服务电话:95532、4006008008

网址:www.china-invs.cn

(62) 山西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太原市府西街69号山西国际贸易中心

办公地址:太原市府西街69号山西国际贸易中心A座26―30层

法定代表人:侯巍

客户服务电话:95573

网址:www.i618.com.cn

(63) 国联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无锡市金融一街8号

办公地址:无锡市太湖新城金融一街8号国联金融大厦

法定代表人:姚志勇

客户服务电话: 95570

网址:www.glsc.com.cn

(64) 浙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浙江省杭州市杭大路1号

办公地址:浙江省杭州市杭大路1号黄龙世纪广场A区6/7楼

法定代表人:吴承根

客户服务电话:95345

网址:www.stocke.com

(65) 爱建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世纪大道1600号32楼

办公地址:上海市世纪大道1600号32楼


法定代表人:祝健

客户服务热线:4001-962-502

网址:www.ajzq.com (未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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