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夏鸿阳6个月持有期混合A : 关于华夏鸿阳6个月持有期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新增交通银行为发售机构

时间:2021年05月18日 09:01:38 中财网
原标题:华夏鸿阳6个月持有期混合A : 关于华夏鸿阳6个月持有期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新增交通银行为发售机构的公告


华夏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
华夏鸿阳6个月持有期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新增交通银行为发售机构的公告
根据《华夏鸿阳6个月持有期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华夏鸿阳
6个月持有期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份额发售公告》的规定,华夏鸿阳6个月
持有期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 ,基金简称:华夏鸿阳6个月持
有期混合,A类基金份额代码:010977、C类基金份额代码:010978) 自2021年5月
17日起公开发售。本基金首次募集总规模上限为人民币80亿元(即确认的有效
认购金额,不含募集期利息),采取“末日比例确认” 的方式对上述规模限制进
行控制。

根据本公司与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交通银行” )签署的代
销协议,投资者可自2021年5月18日起在交通银行办理本基金的认购业务。交通
银行可支持办理认购的份额类别以及具体业务办理流程、规则等以交通银行的
规定为准,交通银行的业务办理状况亦请遵循其规定执行。本基金发售机构已
在本公司官网公示,投资者可登录查询。

投资可通过以下渠道咨询详情:
(一)交通银行客户服务电话:95559;
交通银行网站:www.bankcomm.com;
(二)本公司客户服务电话:400-818-6666;
本公司网站:www.ChinaAMC.com。

风险提示:本基金对每份基金份额设置6个月持有期。在基金份额的6个月
持有期到期日前(不含当日),基金份额持有人不能对该基金份额提出赎回申
请。

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
保证本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本基金的过往业绩及其净值高低并
不预示其未来业绩表现。基金管理人提醒投资者基金投资的“买者自负” 原则,
在做出投资决策后,基金运营状况与基金净值变化引致的投资风险,由投资者
自行负担。投资者在投资本基金之前,请仔细阅读本基金的基金合同、招募说明
书、基金产品资料概要等法律文件,全面认识本基金的风险收益特征和产品特
性,充分考虑自身的风险承受能力,在了解产品情况、听取销售机构适当性匹配
意见的基础上,理性判断市场,谨慎做出投资决策。基金具体风险评级结果以销
售机构提供的评级结果为准。

特此公告
华夏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二〇二一年五月十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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