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安双佳 : 更新招募说明书

时间:2021年05月19日 20:10:55 中财网

原标题:国安双佳 : 更新招募说明书






国联安双佳信用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LOF)

招募说明书(更新)



(2021年第5号)













基金管理人:国联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重要提示

本基金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2012年1月21日证监许可[2012]101号文核
准募集。


基金管理人保证本招募说明书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本招募说明书经中
国证监会核准,但中国证监会对本基金募集的核准,并不表明其对本基金的价值
和收益做出实质性判断或保证,也不表明投资于本基金没有风险。


基金管理人依照恪尽职守、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财
产,但不保证投资本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基金份额持有人的最低收益;因基
金价格可升可跌,亦不保证基金份额持有人能全数取回其原本投资。


本基金投资于证券市场,基金净值会因为证券市场波动等因素产生波动。投
资者在投资本基金前,需全面认识本基金产品的风险收益特征和产品特性,充分
考虑自身的风险承受能力,理性判断市场,对投资本基金的意愿、时机、数量等
投资行为作出独立决策。投资者根据所持有份额享受基金的收益,但同时也需承
担相应的投资风险。投资本基金可能遇到的风险包括:因政治、经济、社会等因
素对证券价格波动产生影响而引发的系统性风险,个别证券特有的非系统性风
险,基金管理人在基金管理实施过程中产生的基金管理风险,本基金投资债券引
发的信用风险,以及本基金投资策略所特有的风险等等。本基金为债券型基金,
属于证券投资基金中的低风险品种,其预期风险与收益高于货币市场基金,低于
混合型基金和股票型基金。


投资有风险,投资者在投资本基金前应认真阅读本基金的招募说明书、基金
合同、基金产品资料概要等信息披露文件。基金的过往业绩并不代表其未来表
现。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其他基金的业绩并不构成对本基金业绩表现的保证。基金
管理人提醒投资者基金投资的“买者自负”原则,在投资者作出投资决策后,基
金运营状况与基金净值变化引致的投资风险,由投资者自行负责。


《国联安双佳信用分级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以下简称“基金合
同”)于2012年6月4日生效,根据基金合同的有关规定,国联安双佳信用分级债
券型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的基金合同生效后3年期届满,本基
金无需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自动转换为上市开放式基金(LOF)。本基金
现已转换为上市开放式基金(LOF),基金名称已变更为“国联安双佳信用债券


型证券投资基金(LOF)”,基金代码为:“162511”。


本招募说明书(更新)所载内容截止日为2021年04月12日,有关财务数据和
净值表现截止日为2021年03月31日(财务数据未经审计)。



目 录
重要提示.............................................................. 1
一、绪言.............................................................. 5
二、释义.............................................................. 6
三、基金管理人....................................................... 12
四、基金托管人....................................................... 24
五、相关服务机构..................................................... 27
六、基金的募集....................................................... 54
七、基金的历史沿革................................................... 55
八、基金合同的生效................................................... 56
九、基金份额的申购与赎回............................................. 57
十、基金份额的上市交易............................................... 69
十一、基金的投资..................................................... 71
十二、基金的业绩..................................................... 82
十三、基金的财产..................................................... 84
十四、基金资产的估值................................................. 85
十五、基金的收益分配................................................. 91
十六、基金的费用与税收............................................... 93
十七、基金的会计与审计............................................... 95
十八、基金的信息披露................................................. 96
十九、风险揭示...................................................... 102
二十、基金的业务规则................................................ 105
二十一、基金合同的变更、终止与基金财产的清算........................ 106
二十二、基金合同的内容摘要.......................................... 109
二十三、基金托管协议的内容摘要...................................... 122
二十四、对基金份额持有人的服务...................................... 132
二十五、其他应披露事项.............................................. 134
二十六、招募说明书的存放及查阅方式.................................. 138
二十七、备查文件.................................................... 139



一、绪言

《国联安双佳信用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LOF)招募说明书》(以下简称“招募
说明书”或“本招募说明书”)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以下简
称《基金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以下简称《运作办法》)、
《证券投资基金销售管理办法》(以下简称《销售办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
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以下简称《信息披露办法》)、《公开募集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
流动性风险管理规定》(以下简称《流动性管理规定》)和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以及《国联安双佳信用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LOF)基金合同》(以下简称“基金合
同”或“《基金合同》”)编写。


本招募说明书阐述了国联安双佳信用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LOF)的投资目
标、策略、风险、费率等与投资者投资决策有关的全部必要事项,投资者在作出投
资决策前应仔细阅读本招募说明书。


本基金管理人承诺本招募说明书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
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本基金是根据本招募说明书所
载明的资料申请募集的。本招募说明书由国联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负责解释。本基
金管理人没有委托或授权任何其他人提供未在本招募说明书中载明的信息,或对本
招募说明书作任何解释或者说明。


本招募说明书根据本基金的基金合同编写,并经中国证监会核准。基金合同是
约定基金当事人之间权利、义务的法律文件。基金投资者依据基金合同取得基金份
额,即成为基金份额持有人和本基金基金合同的当事人,其持有基金份额的行为本
身即表明其对基金合同的承认和接受,并按照《基金法》、基金合同及其他有关规
定享有权利、承担义务。基金投资者欲了解基金份额持有人的权利和义务,应详细
查阅基金合同。





二、释义

本招募说明书中,除非文意另有所指,下列词语或简称具有如下含义:



基金或本基金:

指国联安双佳信用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LOF);

基金合同或《基金合同》:

指《国联安双佳信用债券型证券投资基
金(LOF)基金合同》及对基金合同的
任何有效修订和补充;

招募说明书或本招募说明书:

指《国联安双佳信用债券型证券投资基
金(LOF)招募说明书》及其更新;

基金产品资料概要:

指《国联安双佳信用债券型证券投资基
金(LOF)基金产品资料概要》及其更
新;

发售公告:

指《国联安双佳信用分级债券型证券投
资基金基金份额发售公告》;

托管协议:

指《国联安双佳信用债券型证券投资基
金(LOF)托管协议》及其任何有效修
订和补充;

中国证监会:

指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中国银监会:

指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

《基金法》:

指《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
及不时做出的修订;

《销售办法》:

指《证券投资基金销售管理办法》及不
时做出的修订;

《运作办法》:

指《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
法》及不时做出的修订;

《信息披露办法》:

指《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
理办法》及不时作出的修订;

《流动性管理规定》:

指中国证监会2017年8月31日颁布、
同年10月1日实施的《公开募集开放
式证券投资基金流动性风险管理规定》
及颁布机关对其不时做出的修订;

《业务规则》:

指本基金注册登记机构办理注册登记业
务的相应规则;

上市交易公告书:

《国联安双佳信用分级债券型证券投资
基金之双佳B份额上市交易公告书》;

元:

指人民币元;

基金管理人:

指国联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

指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上市交易所:

深圳证券交易所;

注册登记业务:

指本基金登记、存管、清算和交收业
务,具体内容包括投资者基金账户管
理、基金份额注册登记、清算及基金交
易确认、发放红利、建立并保管基金份
额持有人名册等;

注册登记机构:

指办理本基金注册登记业务的机构。本
基金的注册登记机构为中国证券登记结
算有限责任公司;

《基金合同》当事人:

指受《基金合同》约束,根据《基金合
同》享受权利并承担义务的法律主体,
包括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和基金份
额持有人;

投资者:

指个人投资者、机构投资者、合格境外
机构投资者和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允
许购买证券投资基金的其他投资者;

个人投资者:

指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法律法规可
以投资于证券投资基金的自然人;

机构投资者:

指在中国境内合法注册登记或经有权政
府部门批准设立和有效存续并依法可以
投资于证券投资基金的企业法人、事业
法人、社会团体或其他组织;

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

指符合《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境内证券
投资管理办法》及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可
以投资于在中国境内依法募集的证券投
资基金的中国境外的机构投资者;

基金份额持有人:

指依招募说明书和基金合同合法取得本
基金基金份额的投资者;

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

指按照基金合同第十三部分之规定召
集、召开并由基金份额持有人或其合法
的代理人进行表决的会议;

基金募集期:

指经中国证监会核准的基金份额募集期
限,自基金份额发售之日起最长不超过
3个月;

基金合同生效日:

指募集结束,基金募集的基金份额总
额、募集金额和基金份额持有人人数符
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基金合同规定的,基
金管理人依据《基金法》向中国证监会
办理备案手续后,获得中国证监会的书
面确认之日;




存续期:

指基金合同生效至终止之间的不定期期
限;

日/天:

指公历日;

月:

指公历月;

工作日:

指上海证券交易所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
正常交易日;

认购:

指在基金募集期内,投资者按照基金合
同的规定申请购买本基金基金份额的行
为;

申购:

指在基金合同生效后的存续期间,投资
者申请购买本基金基金份额的行为;

赎回:

指在基金合同生效后的存续期间,基金
份额持有人按基金合同规定的条件要求
基金管理人购回本基金基金份额的行
为;

巨额赎回:

指本基金单个开放日,基金份额净赎回
申请(赎回申请总数加上基金转换中转
出申请份额总数后扣除申购申请总数及
基金转换中转入申请份额总数后的余
额)超过上一日本基金总份额10%时的
情形;

基金转换:

指基金份额持有人按基金管理人规定的
条件,申请将其持有的基金管理人管理
的某一基金的基金份额转换为基金管理
人管理的、且在同一基金注册登记机构
办理注册登记的其他基金的基金份额的
行为;

转托管:

指基金份额持有人将其基金账户内的某
一基金的基金份额从一个销售机构托管
到另一销售机构的行为;

注册登记系统:

指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开放
式基金登记结算系统;

证券登记结算系统:

指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
分公司证券登记结算系统;

系统内转托管:

指基金份额持有人将其持有的基金份额
在注册登记系统内不同销售机构(网
点)之间或证券登记结算系统内不同会
员单位(席位)之间进行转托管的行
为;

跨系统转托管:

指基金份额持有人将其持有的基金份额
在注册登记系统和证券登记结算系统之
间进行转托管的行为;




指令:

指基金管理人在运用基金财产进行投资
时,向基金托管人发出的资金划拨及实
物券调拨等指令;

代销机构:

指符合《销售办法》和中国证监会规定
的其他条件,取得基金代销业务资格并
接受基金管理人委托,代为办理基金认
购、申购、赎回和其他基金业务的机
构;

销售机构:

指基金管理人及本基金代销机构;

基金销售网点:

指基金管理人的直销中心及基金代销机
构的代销网点;

规定媒介:

指用以进行信息披露的符合中国证监会
规定条件的全国性报刊(简称规定报
刊)及《信息披露办法》规定的互联网
网站(简称规定网站,包括基金管理人
网站、基金托管人网站、中国证监会基
金电子披露网站)等媒介

基金账户:

指注册登记机构为基金投资者开立的记
录其持有的由该注册登记机构办理注册
登记的基金份额余额及其变动情况的账
户;

交易账户:

指销售机构为投资者开立的记录投资者
通过该销售机构办理认购、申购、赎
回、转换及转托管等业务而引起的基金
份额的变动及结余情况的账户;

开放日:

指为投资者办理基金申购、赎回等业务
的工作日;

T日:

指销售机构在规定时间受理投资人申
购、赎回或其他业务申请的工作日;

T+n日:

指T日后(不包括T日)第n个工作
日,n指自然数;

场外: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外的销售机构办理
本基金基金份额的认购、申购和赎回的
场所。通过该等场所办理基金份额的认
购、申购、赎回也称为场外认购、场外
申购、场外赎回;




场内: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内具有相应业务资
格的会员单位利用交易所开放式基金交
易系统办理本基金基金份额的认购、申
购、赎回和上市交易的场所。通过该等
场所办理基金份额的认购、申购、赎回
也称为场内认购、场内申购、场内赎
回;

《基金合同》生效后3年期届满日:

指自《基金合同》生效之日起3年的对
应日。如该对应日为非工作日,则顺延
至下一个工作日。即《基金合同》生效
后3年期届满日与双佳B的封闭期届满
日为同一日;

《基金合同》生效后3年期届满时基金
的转换:

指《基金合同》生效后3年期届满,本
基金按照《基金合同》约定转换为上市
开放式基金(LOF)的行为。转换后的
基金名称变更为“国联安双佳信用债券
型证券投资基金(LOF)”;

流动性受限资产:

指由于法律法规、监管、合同或操作障
碍等原因无法以合理价格予以变现的资
产,包括但不限于到期日在10个交易
日以上的逆回购与银行定期存款(含协
议约定有条件提前支取的银行存款)、
停牌股票、流通受限的新股及非公开发
行股票、资产支持证券、因发行人债务
违约无法进行转让或交易的债券等;

摆动定价机制:

指当开放式基金遭遇大额申购赎回时,
通过调整基金份额净值的方式,将基金
调整投资组合的市场冲击成本分配给实
际申购、赎回的投资者,从而减少对存
量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的不利影响,确
保投资者的合法权益不受损害并得到公
平对待;

上市交易:

投资者通过场内会员单位以集中竞价的
方式买卖基金份额的行为;

基金收益:

指基金投资所得红利、股息、债券利
息、买卖证券价差、银行存款利息以及
其他合法收入;

基金资产总值:

指基金持有的各类有价证券、银行存款
本息、应收款项以及以其他资产等形式
存在的基金资产的价值总和;

基金资产净值:

指基金资产总值减去基金负债后的价
值;




基金份额净值:

指以计算日基金资产净值除以计算日基
金份额余额所得的单位基金份额的价
值;

基金资产估值:

指计算、评估基金资产和负债的价值,
以确定基金资产净值和基金份额净值的
过程;

法律法规:

指中华人民共和国现行有效的法律、行
政法规、司法解释、地方法规、地方规
章、部门规章及其他规范性文件以及对
于该等法律法规的不时修改和补充;

不可抗力:

指任何无法预见、无法避免、无法克服
的事件和因素。







三、基金管理人

(一)基金管理人概况

名称:国联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住所: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陆家嘴环路1318号9楼

办公地址: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陆家嘴环路1318号9楼

法定代表人:于业明

成立日期:2003年4月3日

批准设立机关及批准设立文号:中国证监会证监基金字[2003]42号

组织形式:有限责任公司(中外合资)

注册资本:1.5亿元人民币

存续期限:五十年或股东一致同意延长的其他期限

电话:021-38992888

传真:021-50151880

联系人:黄娜娜

股权结构:



股东名称

持股比例

太平洋资产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51%

德国安联集团

49%



(二)主要成员情况

1、董事会成员

于业明先生,董事长,经济学博士,高级会计师。历任宝钢集团财务有限责任
公司副总经理、常务副总经理、总经理、董事长,华宝信托投资有限责任公司总经
理,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总经理,华宝信托有限责任公司董事长,华宝投资有限
公司总经理,华宝证券有限责任公司董事长,中国太平洋保险(集团)股份有限公
司董事,太平洋资产管理有限责任公司董事、党委副书记,太保产险董事,太保寿
险董事,太平洋资产管理有限责任公司总经理等职。现任太平洋资产管理有限责任
公司党委书记、董事长,国联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董事长。


Jiachen Fu(付佳晨)女士,副董事长,德国洪堡大学工商管理学士。历任美


国克赖斯勒汽车集团市场推广及销售部学员、戴姆勒东北亚投资有限公司金融及监
控部成员、忠利保险公司内部顾问、安联全球车险驻中国业务发展主管兼创始人、
安联集团董事会事务主任等职。现任安联资产管理公司管理董事兼中国业务发展总
监、国联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副董事长。


杨一君先生,董事,工商管理硕士。历任美国通用再保险金融产品公司副总裁
助理、中国太平洋保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资金运用管理中心副总经理,太平洋
资产管理有限责任公司运营总监、风险管理部总经理、合规审计部总经理、总经理
助理等职。现任太平洋资产管理有限责任公司副总经理、合规负责人、首席风险管
理执行官。


Anna Sophie Herken女士,董事,剑桥大学工商管理硕士、美利坚大学法学硕
士。历任世界银行监察组顾问、柏林上诉法院书记员、柏林联邦经济技术部政务主
任、世界银行监察组助理执行秘书长、欧洲复兴开发银行秘书长办公室首席顾问、
柏林赫尔梯行政学院董事总经理、德国哈索·普拉特纳资本有限公司首席财务官、
首席运营官及授权代表等职。现任安联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业务部门主管。


王琤女士,董事,工商管理硕士。历任中国太平洋保险公司资金运用部处长,
中国太平洋保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资金运用管理中心综合业务处处长,太平洋
资产管理有限责任公司市场营销部副总经理兼综合管理部副总经理、市场营销部总
经理、固定收益部总经理,太平洋资产管理有限责任公司总经理助理、首席风险管
理执行官、合规负责人。现任国联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总经理。


陈有安先生,独立董事,工学博士。2016年4月退休前,历任国家开发银行华
东地区信贷局副局长,国开行兰州分行行长、党委书记,甘肃省省长助理、党组成
员,甘肃省省长助理兼贸易经济合作厅厅长、党组书记,甘肃省商务厅厅长、党组
书记,甘肃省农村信用社联合社理事长、党委书记,中央汇金投资公司副总经理,
中国银河金融控股公司董事长、党委书记,中国银河证券董事长、党委书记等职。


岳志明先生,独立董事,美国哥伦比亚大学工商管理硕士。历任野村证券国际
金融部中国部负责人,野村国际(香港)中国投行部总经理、野村中国区首席执行
官,美国华平投资集团董事总经理、全球合伙人等职。现任正大光明集团有限公司
首席投资官。


胡斌先生,独立董事,特许金融分析师(CFA),美国伊利诺伊大学(UIUC)工商
管理硕士(MBA)、上海交通大学管理工程博士。历任纽约银行梅隆资产管理公司


Standish Mellon量化分析师、公司副总裁,Coefficient Global公司创始人之一
兼基金经理、梅隆资产管理中国区负责人、纽银梅隆西部基金管理有限公司首席执
行官(总经理)等职。现任上海系数股权投资基金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总经
理。


2、监事

段黎明先生,监事会主席,会计专业硕士、工商管理硕士。历任平安电子商务
有限公司财务分析主管、中国平安保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财务企划部项目负责
人、平安集团财务上海分部预算管理室主任、财务管理室主任,平安资产管理有限
责任公司财务部负责人、首席财务官等职。现任太平洋资产管理有限责任公司财务
部总经理。


Uwe Michel先生,监事,法律硕士。历任慕尼黑Allianz SE亚洲业务部主管、
主席办公室主管、Allianz Life Insurance Japan Ltd.主席及日本全国主管、德
国慕尼黑Group OPEX安联集团内部顾问主管等职。现任慕尼黑Allianz SE业务部H5
投资与亚洲主管。


刘涓女士,职工监事,经济学学士,现任国联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运营部副总
监。


朱敏菲女士,职工监事,大学本科,现任国联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人力综合部
资深行政经理。


3、高级管理人员

于业明先生,董事长,经济学博士,高级会计师。历任宝钢集团财务有限责任
公司副总经理、常务副总经理、总经理、董事长,华宝信托投资有限责任公司总经
理,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总经理,华宝信托有限责任公司董事长,华宝投资有限
公司总经理,华宝证券有限责任公司董事长,中国太平洋保险(集团)股份有限公
司董事,太平洋资产管理有限责任公司董事、党委副书记,太保产险董事,太保寿
险董事,太平洋资产管理有限责任公司总经理等职。现任太平洋资产管理有限责任
公司党委书记、董事长,国联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董事长。


王琤女士,总经理,工商管理硕士。历任中国太平洋保险公司资金运用部处
长,中国太平洋保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资金运用管理中心综合业务处处长,太
平洋资产管理有限责任公司市场营销部副总经理兼综合管理部副总经理、市场营销
部总经理、固定收益部总经理,太平洋资产管理有限责任公司总经理助理、首席风


险管理执行官、合规负责人。现任国联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总经理。


魏东先生,常务副总经理,首席投资官,经济学硕士。曾任职于平安证券有限
责任公司和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历任华宝兴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交易部总经
理、华宝兴业宝康灵活配置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华宝兴业先进成长股票型证券
投资基金基金经理、投资副总监、国内投资部总经理、国联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基
金经理、总经理助理、投资总监等职。现任国联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常务副总经理
并兼任国联安德盛精选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国联安新精选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
资基金和国联安核心资产策略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的基金经理。


蔡蓓蕾女士,副总经理,首席市场官,经济学博士。历任富国基金管理有限公
司产品与营销部副总经理兼零售部副总经理、交银施罗德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产品总
监、泰康资产管理公司公募事业部市场业务负责人等职。现任国联安基金管理有限
公司副总经理。


李华先生,督察长,经济学硕士。历任北京大学经济管理系讲师、广东省南方
金融服务总公司基金部副总经理、广东华侨信托投资公司规划发展部总经理、广州
鼎源投资理财顾问有限公司总经理兼广东南方资信评估有限公司董事长、天一证券
有限公司华南业务总部总经理、融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监察稽核部总监及监事、新
疆前海联合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督察长等职。现任国联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督察长。


4、本基金基金经理

张蕙显女士,硕士研究生。2014年8月起先后任广发银行金融市场部利率及衍
生品交易员、交银金融租赁有限责任公司资金部资金交易(投资)经理、浙江泰隆
商业银行资金运营中心债券投资经理,2020年6月加入国联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固
定收益部。2020年8月起担任国联安增盈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的基金经理,
2020年9月起兼任国联安增顺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的基金经理,2021年1月起兼
任国联安双佳信用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LOF)和国联安增鑫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
基金的基金经理。


张昊先生,硕士 硕士研究生。2011年7月至2015年5月在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
司从事同业金融业务、人民币信用债券交易投资等业务,2015年5月起先后在嘉实
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担任债券交易员,新时代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资产管理总部担任投
资经理,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资产管理事业部担任投资经理,2021年2月加入国
联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固定收益部。2021年03月起担任国联安双佳信用债券型证券


投资基金(LOF)的基金经理。


(2)历任基金经理情况



基金经理

担任本基金基金经理时间

黄志钢

2012年06月至2013年07月

冯俊

2013年07月至2017年01月

吕中凡

2015年05月至2019年10月

沈丹

2018年07月至2021年01月



5、基金投资决策委员会成员

投资决策委员会是公司基金投资的最高投资决策机构。投资决策委员会由公司
总经理、主管投资的副总经理、权益投资部负责人、固定收益部负责人、研究部负
责人及高级基金经理组成。投资决策委员会成员为:

权益投资决策委员会成员为:

王琤(总经理)

魏东(投资总监、常务副总经理)权益投委会主席

邹新进(权益投资部总经理)

杨子江(研究部副总经理)

刘斌(权益投资部副总监、基金经理)

潘明(权益投资部总监、基金经理)

固定收益投资决策委员会成员为:

王琤(总经理)

魏东(投资总监、常务副总经理)固收投委会主席

万莉(现金管理部总经理、固定收益部代理负责人、基金经理)

6、上述人员之间不存在近亲属关系。


(三)基金管理人的职责

基金管理人的权利包括但不限于:

1、依法募集资金;

2、自《基金合同》生效之日起,根据法律法规和《基金合同》独立运用并管
理基金财产;

3、依照《基金合同》收取基金管理费以及法律法规规定或中国证监会批准的
其他费用;


4、销售基金份额;

5、按照规定召集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

6、依据《基金合同》及有关法律规定监督基金托管人,如认为基金托管人违
反了《基金合同》及国家有关法律规定,应呈报中国证监会和其他监管部门,并采
取必要措施保护基金投资者的利益;

7、在基金托管人更换时,提名新的基金托管人;

8、选择、更换基金销售机构,对基金销售机构的相关行为进行监督和处理;

9、担任或委托其他符合条件的机构担任基金登记机构办理基金登记业务并获
得《基金合同》规定的费用;

10、依据《基金合同》及有关法律规定决定基金收益的分配方案;

11、在《基金合同》约定的范围内,拒绝或暂停受理申购与赎回申请;

12、依照法律法规为基金的利益对被投资公司行使股东权利,为基金的利益行
使因基金财产投资于证券所产生的权利;

13、在法律法规允许的前提下,为基金的利益依法为基金进行融资;

14、以基金管理人的名义,代表基金份额持有人的利益行使诉讼权利或者实施
其他法律行为;

15、选择、更换律师事务所、会计师事务所、证券/期货经纪商或其他为基金
提供服务的外部机构;

16、在符合有关法律、法规的前提下,制订和调整有关基金认购、申购、赎
回、转换和非交易过户等业务规则;

17、法律法规及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和《基金合同》约定的其他权利。


基金管理人的义务包括但不限于:

1、依法募集资金,办理或者委托经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机构代为办理基金
份额的发售、申购、赎回和登记事宜;

2、办理基金备案手续;

3、自《基金合同》生效之日起,以诚实信用、谨慎勤勉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
金财产;

4、配备足够的具有专业资格的人员进行基金投资分析、决策,以专业化的经
营方式管理和运作基金财产;

5、建立健全内部风险控制、监察与稽核、财务管理及人事管理等制度,保证


所管理的基金财产和基金管理人的财产相互独立,对所管理的不同基金分别管理,
分别记账,进行证券投资;

6、除依据《基金法》、《基金合同》及其他有关规定外,不得利用基金财产为
自己及任何第三人谋取利益,不得委托第三人运作基金财产;

7、依法接受基金托管人的监督;

8、采取适当合理的措施使计算基金份额认购、申购、赎回和注销价格的方法
符合《基金合同》等法律文件的规定,按有关规定计算并公告基金净值信息,确定
基金份额申购、赎回的价格;

9、进行基金会计核算并编制基金财务会计报告;

10、编制季度报告、中期报告和年度报告;

11、严格按照《基金法》、《基金合同》及其他有关规定,履行信息披露及报告
义务;

12、保守基金商业秘密,不泄露基金投资计划、投资意向等。除《基金法》、
《基金合同》及其他有关规定另有规定外,在基金信息公开披露前应予保密,不向
他人泄露,但因审计、法律等外部专业顾问提供服务而向其提供的情况除外;

13、按《基金合同》的约定确定基金收益分配方案,及时向基金份额持有人分
配基金收益;

14、按规定受理申购与赎回申请,及时、足额支付赎回款项;

15、依据《基金法》、《基金合同》及其他有关规定召集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或
配合基金托管人、基金份额持有人依法召集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

16、按规定保存基金财产管理业务活动的会计账册、报表、记录和其他相关资
料15年以上;

17、确保需要向基金投资者提供的各项文件或资料在规定时间发出,并且保证
投资者能够按照《基金合同》规定的时间和方式,随时查阅到与基金有关的公开资
料,并在支付合理成本的条件下得到有关资料的复印件;

18、组织并参加基金财产清算小组,参与基金财产的保管、清理、估价、变现
和分配;

19、面临解散、依法被撤销或者被依法宣告破产时,及时报告中国证监会并通
知基金托管人;

20、因违反《基金合同》导致基金财产的损失或损害基金份额持有人合法权益


时,应当承担赔偿责任,其赔偿责任不因其退任而免除;

21、监督基金托管人按法律法规和《基金合同》规定履行自己的义务,基金托
管人违反《基金合同》造成基金财产损失时,基金管理人应为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
向基金托管人追偿;

22、当基金管理人将其义务委托第三方处理时,应当对第三方处理有关基金事
务的行为承担责任;

23、以基金管理人名义,代表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行使诉讼权利或实施其他法
律行为;

24、基金管理人在募集期间未能达到基金的备案条件,《基金合同》不能生
效,基金管理人承担全部募集费用,将已募集资金并加计银行同期活期存款利息在
基金募集期结束后30日内退还基金认购人;

25、执行生效的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决议;

26、建立并保存基金份额持有人名册;

27、法律法规及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和《基金合同》约定的其他义务。


(四)基金管理人的承诺

1、基金管理人承诺不从事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的行为,并承诺建
立健全内部控制制度,采取有效措施,防止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行为的
发生;

2、基金管理人承诺不从事违反《基金法》的行为,并承诺建立健全内部风险
控制制度,采取有效措施,防止下列行为的发生:

(1)将其固有财产或者他人财产混同于基金财产从事证券投资;

(2)不公平地对待其管理的不同基金财产;

(3)利用基金财产或者职务之便为基金份额持有人以外的第三人牟取利益;

(4)向基金份额持有人违规承诺收益或者承担损失;

(5)侵占、挪用基金财产;

(6)泄露因职务便利获取的未公开信息、利用该信息从事或者明示、暗示他
人从事相关的交易活动;

(7)玩忽职守,不按照规定履行职责;

(8)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规定禁止的其他行为。


3、基金管理人承诺严格遵守基金合同,并承诺建立健全内部控制制度,采取


有效措施,防止违反基金合同行为的发生;

4、基金管理人承诺加强人员管理,强化职业操守,督促和约束员工遵守国家
有关法律法规及行业规范,诚实信用、勤勉尽责;

5、基金管理人承诺不从事其他法规规定禁止从事的行为。


(五)基金经理承诺

1、依照有关法律法规和基金合同的规定,本着谨慎的原则为基金份额持有人
谋取最大利益;

2、不利用职务之便为自己、代理人、代表人、受雇人或任何其他第三人牟取
不当利益;

3、不泄漏在任职期间知悉的有关证券、基金的商业秘密、尚未依法公开的基
金投资内容、基金投资计划等信息,或利用该信息从事或者明示、暗示他人从事相
关的交易活动;

4、不以任何形式为其他组织或个人进行证券交易。


(六)基金管理人风险控制体系

基金管理人内部控制制度包括内部控制机制和内部控制制度两个方面。内部控
制机制是指公司的内部组织结构及其相互之间的运行制约关系;内部控制制度是指
公司为防范金融风险,保护资产的安全与完整,促进各项经营活动的有效实施而制
定的各种业务操作程序、管理方法与控制措施的总称。


1、内部控制的目标

本基金管理人内部控制的总体目标是建立一个决策科学、运营规范、管理高效
和持续、稳定、健康发展的基金管理公司。具体来说,必须达到以下目标:

(1)保证公司经营运作严格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行业监管规则和自律规
则,自觉形成守法经营、规范运作的经营思想和经营理念。


(2)防范和化解经营风险,提高经营管理效益,确保经营业务的稳健运行和
受托资产的安全完整,实现公司的持续、稳定、健康发展。


(3)确保基金、公司财务和其他信息真实、准确、完整、及时。


2、内部控制机制的原则

公司完善内部控制机制必须遵循以下原则:

(1)健全性原则。内部控制应当包括公司的各项业务、各个部门或机构和各
级人员,并涵盖到决策、执行、监督、反馈等各个环节。



(2)有效性原则。通过科学的内控手段和方法,建立合理的内控程序,维护
内控制度的有效执行。


(3)独立性原则。公司各机构、部门和岗位职责应当保持相对独立,公司基
金财产、自有资产、其他资产的运作应当分离。


(4)相互制约原则。公司内部部门和岗位的设置应当权责分明、相互制衡。


(5)成本效益原则。公司运用科学化的经营管理方法降低运作成本,提高经
济效益,以合理的控制成本达到最佳的内部控制效果。


3、制订内部控制制度必须遵循以下原则:

(1)合法合规性原则。公司内控制度应当符合国家法律、法规、规章和各项
规定。


(2)全面性原则。内部控制制度应当涵盖公司经营管理的各个环节,不得留
有制度上的空白或漏洞。


(3)审慎性原则。制定内部控制制度应当以审慎经营、防范和化解风险为出
发点。


(4)适时性原则。内部控制制度的制定应当随着有关法律法规的调整和公司
经营战略、经营方针、经营理念等内外部环境的变化进行及时的修改或完善。


4、内部控制的基本要求

(1)必须依据自身经营特点设立顺序递进、权责统一、严密有效的三道监控
防线:

1)建立以一线岗位为基础的第一道监控防线。各岗位职责明确,有详细的岗
位说明书和业务流程,各岗位人员在上岗前均应知悉并以书面方式承诺遵守,在授
权范围内承担责任。


2)建立相关部门、相关岗位之间相互监督制衡的第二道监控防线。建立重要
业务处理凭据传递和信息沟通制度,相关部门和岗位之间相互监督制衡。


3)建立以督察长、监察稽核部、风险管理部对各岗位、各部门、各机构、各
项业务全面实施监督反馈的第三道监控防线。公司督察长、风险管理部和监察稽核
部独立于其他部门,对内部控制制度的执行情况实行严格的检查和反馈。


(2)必须建立科学的授权批准制度和岗位分离制度。各业务部门和分支机构
必须在适当的授权基础上实行恰当的责任分离制度,直接的操作部门或经办人员和
直接的管理部门或控制人员必须相互独立、相互牵制。



(3)必须建立完善的岗位责任制度和规范的岗位管理措施。在明确不同岗位
的工作任务基础上,赋予各岗位相应的责任和职权,建立相互配合、相互制约、相
互促进的工作关系。通过制定规范的岗位责任制度、严格的操作程序和合理的工作
标准,大力推行各岗位、各部门、各机构的目标管理。


(4)必须真实、全面地记载每一笔业务,充分发挥会计的核算和监督职能,
健全会计、统计、业务等各种信息资料及时、准确报送制度,确保各种信息资料的
真实与完整。


(5)必须建立严密有效的风险管理系统,包括主要业务的风险评估和监测办
法、分支机构和重要部门的风险考核指标体系以及管理人员的道德风险防范系统
等。通过严密的风险管理,及时发现内部控制的弱点,以便堵塞漏洞、消除隐患。


(6)必须制订切实有效的应急应变措施,设定具体的应急应变步骤。尤其是
投资交易等重要区域遇到断电、失火等非常情况时,应急应变措施要及时到位,并
按预定功能发挥作用,以确保公司的正常经营不会受到不必要的影响。


5、内部风险控制的内容

基金管理人内部风险控制的主要内容包括:投资管理业务控制、信息披露控
制、信息技术系统控制、会计系统控制、监察稽核控制等。


(1)自觉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按照投资管理业务的性质和特点严格制定
管理规章、操作流程和岗位手册,明确揭示不同业务可能存在的风险点并采取控制
措施。


(2)按照法律、法规和中国证监会有关规定,建立完善的信息披露制度,保
证公开披露的信息真实、准确、完整、及时。


(3)根据国家法律法规的要求,遵循安全性、实用性、可操作性原则,严格
制定信息系统的管理制度。


(4)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金融企业会计制度》、《企业财务通
则》等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制订基金会计制度、公司财务制度、会计工作操作流程
和会计岗位工作手册,并针对各个风险控制点建立严密的会计系统控制。


(5)按照法律法规和中国证监会有关规定,建立完善的监察稽核控制制度,
保证监察稽核部门的独立性和权威性。


6、基金管理人关于内部控制制度的声明

(1)本基金管理人确知建立、实施和维持内部控制制度是本基金管理人董事


会及管理层的责任;

(2)本基金管理人承诺以上关于内部控制制度的披露真实、准确;

(3)本基金管理人承诺将根据市场环境的变化和基金管理人的发展不断完善
内部控制制度。





四、基金托管人

(一)基本情况

名称: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国光大银行”)

住所及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太平桥大街25号、甲25号中国光大中心

成立日期:1992年6月18日

批准设立机关和批准设立文号:国务院、国函[1992]7号

组织形式: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资本:466.79095亿元人民币

法定代表人:李晓鹏

基金托管业务批准文号:中国证监会证监基字【2002】75号

资产托管部总经理:李守靖

电话:(010)63636363

传真:(010)63639132

网址:www.cebbank.com

(二)资产托管部部门及主要人员情况

法定代表人李晓鹏先生,自2018年3月起任中国光大银行董事长、2017年12月
起任中国光大银行党委书记。现任中国光大集团股份公司党委书记、董事长,兼任
中共中国光大集团党校、光大大学名誉校长,中国光大集团有限公司董事长,中国
国际商会副会长,香港中国企业协会名誉会长。曾任中国工商银行河南省分行党组
成员、副行长,中国工商银行总行营业部总经理,中国工商银行四川省分行党委书
记、行长,中国华融资产管理公司党委委员、副总裁,中国工商银行党委委员、行
长助理兼北京市分行党委书记、行长,中国工商银行党委委员、执行董事、副行
长,中国投资有限责任公司党委副书记、监事长,招商局集团有限公司党委副书
记、副董事长、总经理。曾兼任工银国际控股有限公司董事长、工银金融租赁有限
公司董事长、工银瑞信基金管理公司董事长,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副董事长、招
商局能源运输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招商局港口控股有限公司董事会主席、招商局
华建公路投资有限公司董事长、招商局资本投资有限责任公司董事长、招商局联合
发展有限公司董事长、招商局投资发展有限公司董事长等职务。毕业于武汉大学金
融学专业,获经济学博士学位,高级经济师。第十三届全国政协经济委员会委员。



李守靖先生,曾任中国光大银行海口分行部门总经理,行长助理,副行长;中
国光大银行南宁分行副行长(主持工作)、行长。现任中国光大银行资产托管部总
经理。


(三)证券投资基金托管情况

截至2021年3月31日,中国光大银行公司托管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共221只,
托管基金资产规模4890.80亿元。同时,开展了证券公司资产管理计划、专户理
财、职业年金、企业年金、QDII、银行理财、保险债权投资计划等资产的托管及信
托公司资金信托计划、产业投资基金、股权基金等产品的保管业务。


(四)托管业务的内部控制制度

1、内部控制目标

确保有关法律法规在基金托管业务中得到全面严格的贯彻执行;确保基金托管
人有关基金托管的各项管理制度和业务操作规程在基金托管业务中得到全面严格的
贯彻执行;确保基金财产安全;保证基金托管业务稳健运行;保护基金份额持有
人、基金管理公司及基金托管人的合法权益。


2、内部控制的原则

(1)全面性原则。内部控制必须渗透到基金托管业务的各个操作环节,覆盖
所有的岗位,不留任何死角。


(2)预防性原则。树立“预防为主”的管理理念,从风险发生的源头加强内
部控制,防患于未然,尽量避免业务操作中各种问题的产生。


(3)及时性原则。建立健全各项规章制度,采取有效措施加强内部控制。发
现问题,及时处理,堵塞漏洞。


(4)独立性原则。基金托管业务内部控制机构独立于基金托管业务执行机
构,业务操作人员和内控人员分开,以保证内控机构的工作不受干扰。


3、内部控制组织结构

中国光大银行董事会下设风险管理委员会、审计委员会,委员会委员由相关部
门的负责人担任,工作重点是对总行各部门、各类业务的风险和内控进行监督、管
理和协调,建立横向的内控管理制约体制。各部门负责分管系统内的内部控制的组
织实施,建立纵向的内控管理制约体制。资产托管部建立了严密的内控督察体系,
设立了投资监督与内控管理处,负责证券投资基金托管业务的内控管理。


4、内部控制制度


中国光大银行资产托管部自成立以来严格遵照《基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商
业银行法》、《信息披露管理办法》、《运作办法》、《销售办法》等法律、法规的要
求,并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制订、完善了《中国光大银行证券投资基金托管业务内部
控制规定》、《中国光大银行资产托管部保密规定》等十余项规章制度和实施细则,
将风险控制落实到每一个工作环节。中国光大银行资产托管部以控制和防范基金托
管业务风险为主线,在重要岗位(基金清算、基金核算、投资监督)还建立了安全
保密区,安装了录像监视系统和录音监听系统,以保障基金信息的安全。


(五)托管人对管理人运作基金进行监督的方法和程序

根据法律、法规和基金合同等的要求,基金托管人主要通过定性和定量相结
合、事前监督和事后控制相结合、技术与人工监督相结合等方式方法,对基金投资
品种、投资组合比例每日进行监督;同时,对基金管理人就基金资产净值的计算、
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报酬的计提和支付、基金收益分配、基金费用支付等行为
的合法性、合规性进行监督和核查。


基金托管人发现基金管理人的违反法律、法规和基金合同等规定的行为,及时
以邮件、电话或书面等形式通知基金管理人限期纠正,基金管理人收到通知后应及
时核对确认并以书面形式对基金托管人发出回函。在限期内,基金托管人有权随时
对通知事项进行复查。基金管理人对基金托管人通知的违规事项未能在限期内纠正
的,基金托管人应报告中国证监会。





五、相关服务机构

(一)基金份额销售机构

1、直销机构

名称:国联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住所: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陆家嘴环路1318号9楼

办公地址: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陆家嘴环路1318号9楼

法定代表人:于业明

客服电话:021-38784766,400-700-0365(免长途话费)

联系人:黄娜娜

网址:www.cpicfunds.com

2、其他销售机构

(1)名称: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北京市西城区太平桥大街25号、甲25号中国光大中心

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太平桥大街25号、甲25号中国光大中心

法定代表人:李晓鹏

联系人:朱红

客服电话:95595

网址:www.cebbank.com

(2)名称: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深圳市福田区深南大道7088号招商银行大厦

办公地址:广东省深圳市福田区深南大道7088号招商银行大厦

法定代表人:缪建民

电话:0755-83198888

联系人:季平伟

客服电话:95555

网址:www.cmbchina.com

(3)名称: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北京市西城区复兴门内大街55号


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复兴门内大街55号

法定代表人:陈四清

电话:010-66108011

联系人:吴于思

客服电话:95588

网址:www.icbc.com.cn

(4)名称: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25号

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闹市口大街1号院1号楼

法定代表人:田国立

电话:010-67596233

联系人:王未雨

客服电话:95533

网址:www.ccb.com

(5)名称: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银城中路188号

办公地址: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银城中路188号

法定代表人:任德奇

电话:021-58781234

联系人:高天

客服电话:95559

网址:www.bankcomm.com

(6)名称: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上海市中山东一路12号

办公地址:上海市中山东一路12号

法定代表人:郑杨

电话:021-61614934

联系人:周志杰

客服电话:95528

网址:www.spdb.com.cn


(7)名称:东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 东莞市莞城区体育路21号

办公地址: 东莞市莞城区体育路21号

法定代表人: 卢国锋

电话:0769-22865177

联系人: 朱杰霞

客服电话:956033

网址:www.dongguanbank.cn

(8)名称: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浙江省宁波市鄞州区宁南南路700号

办公地址:浙江省宁波市鄞州区宁南南路700号

法定代表人:陆华裕

电话:0574-87011947

联系人:朱海亚

客服电话:95574

网址:www.nbcb.com.cn

(9)名称: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北京市东城区朝阳门北大街9号

办公地址:北京市东城区朝阳门北大街9号

法定代表人:李庆萍

电话:010-89937333

联系人:王晓琳

客服电话:95558

网址:https://www.citicbank.com/

(10)名称: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北京市朝阳区安立路66号4号楼

办公地址:北京市东城区朝阳门内大街188号

法定代表人:王常青

电话:010-85156398

联系人:许梦园


客服电话:400-8888-108,95587

网址:www.csc108.com

(11)名称: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商城路618号

办公地址:上海市静安区南京西路768号国泰君安大厦

法定代表人:贺青

电话:021-38676666

联系人:钟伟镇

客服电话:95521,400-888-8666

网址:www.gtja.com

(12)名称: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深圳市福田区益田路江苏大厦A座38-45层

办公地址:深圳市福田区益田路江苏大厦A座38-45层

法定代表人:霍达

电话:0755-82960167

联系人:黄婵君

客服电话:95565,400-8888-111

网址:www.newone.com.cn

(13)名称:中国银河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35号2-6层

办公地址:北京市丰台区西营街8号院1号楼青海金融大厦

法定代表人:陈共炎

电话:010-80928123

联系人:辛国政

客服电话:95551,400-8888-888

网址:www.chinastock.com.cn

(14)名称:国元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安徽省合肥市梅山路18号

办公地址:安徽省合肥市梅山路18号

法定代表人:俞仕新


联系电话:0551-2257034

联系人:李伟卫

客服电话:95578

网址:www.gyzq.com.cn

(15)名称:西部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陕西省西安市新城区东新街319号8幢10000室

办公地址:陕西省西安市新城区东新街319号8幢10000室

法定代表人:徐朝晖

联系电话:029-87406171

联系人:王宝辉

客服电话:95582

网址:www.west95582.com

(16)名称:东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苏州工业园区星阳街5号

办公地址:苏州工业园区星阳街5号

法定代表人:范力

电话:0512-65581136

联系人:陆晓

客服电话:95330

网址:www.dwzq.com.cn

(17)名称: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深圳市红岭中路1012号国信证券大厦十六层至二十六层

办公地址:深圳市红岭中路1012号国信证券大厦

法定代表人:何如

电话:0755-82133066

联系人:李颖

客服电话:95536

网址:www.guosen.com.cn

(18)名称: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广东省广州市黄埔区中新广州知识城腾飞一街2号618室


办公地址:广东省广州市黄埔区中新广州知识城腾飞一街2号618室

法定代表人:孙树明

电话:0755-82558305

联系人:黄岚

客服电话:95575

网址:www.gf.com.cn

(19)名称:新时代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北京市海淀区北三环西路99号院1号楼15层1501

办公地址:北京市海淀区北三环西路99号院1号楼15层1501

法定代表人:林雯

电话:010-83561146

联系人:田芳芳

客服电话:95399

网址:www.xsdzq.cn

(20)名称: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广东省深圳市福田区中心三路8号卓越时代广场(二期)北座

办公地址:广东省深圳市福田区中心三路8号中信证券大厦

北京市朝阳区亮马桥路48号中信证券大厦

法定代表人:张佑军

电话:010-60834768

联系人:杜杰

客服电话:95548

网址:www.cs.ecitic.com

(21)名称:华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南京市江东中路228号

办公地址:江苏省南京市中山东路90号华泰证券大厦

法定代表人:张伟

电话:0755-82492193

联系人:庞晓芸

客服电话:95597


网址:www.htsc.com.cn

(22)名称:安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深圳市福田区金田路4018号安联大厦35层、28层A02单元

办公地址:深圳市福田区金田路4018号安联大厦35层

法定代表人:黄炎勋

电话:0755-82558266

联系人:彭洁联

客服电话:95517

网址:www.essence.com.cn

(23)名称:东方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上海市中山南路318号2号楼22层、23层、25层-29层

办公地址:上海市黄浦区中山南路318号新源广场2号楼21-29楼

法定代表人:潘鑫军

电话:021-63325888-3108

联系人:吴宇

客服电话:95503

网址:www.dfzq.com.cn

(24)名称: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上海市广东路689号

办公地址:上海市广东路689号

法定代表人:周杰

电话:021-23219275

联系人:凌方睿

客服电话:95553

网址:www.htsec.com.cn

(25)名称:山西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太原市府西街69号山西国际贸易中心东塔楼

办公地址:太原市府西街69号山西国贸中心东塔楼29层

法定代表人:侯巍

电话:0351-8686602


联系人:孟婉娉

客服电话:400-666-1618

网址:www.i618.com.cn

(26)名称:爱建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住所:上海市世纪大道1600号32楼

办公地址:上海市世纪大道1600号32楼

法定代表人:祝健

电话:021-62171984

联系人:陈敏

客服电话:021-63340678

网址:www.ajzq.com

(27)名称:中国中金财富证券有限公司

住所:深圳福田区益田路与福中路交界处荣超商务中心A栋第18-21层及第04层
01.02.03.05.11.12.13.15.16.18.19.20.21.22.23单元

办公地址:深圳福田区益田路与福中路交界处荣超商务中心A栋第18-21层及第
04层01.02.03.05.11.12.13.15.16.18.19.20.21.22.23单元

法定代表人:高涛

电话:0755-82026907

联系人:万玉琳

客服电话:400-6008-008,95532

网址:www.china-invs.cn

(28)名称: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上海市静安区新闸路1508号

办公地址:上海市静安区新闸路1508号

法定代表人:刘秋明

电话:021-22169089

联系人:李晓皙

客服电话:95525

网址:www.ebscn.com

(29)名称:华宝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住所: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世纪大道100号57层

办公地址: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世纪大道100号环球金融中心57层

法定代表人:刘加海

电话:021-68778081

联系人:胡星熠

客服电话:400-8209-898

网址:www.cnhbstock.com

(30)名称:信达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北京市西城区闹市口大街9号院1号楼

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闹市口大街9号院1号楼

法定代表人:祝瑞敏

电话:010-83252185

联系人:付婷

客服电话:400-8008-899

网址:www.cindasc.com

(31)名称:东海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常州市延陵西路23号投资广场18层

办公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东方路1928号东海证券大厦

法定代表人:钱俊文

电话:021-20333910

联系人:王一彦

客服电话:95531

网址:www.longone.com.cn

(32)名称:华福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住所:福州五四路新天地大厦7至10层

办公地址:福州五四路新天地大厦7至10层

法定代表人:黄金琳

电话:0591-87383623

联系人:张腾

客服电话:400-8896-326


网址:www.gfhfzq.com.cn

(33)名称: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成都市青羊区东城根上街95号

办公地址:成都市东城根上街95号成证大厦16楼

法定代表人:冉云

电话:028-86692603

联系人:陈瑀琦

客服电话:95310

网址:www.gjzq.com.cn

(34)名称:平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深圳市福田区益田路5033号平安金融中心61层-64层

办公地址:深圳市福田区益田路5033号平安金融中心61层-64层

法定代表人:何之江

电话:0755-22626391

联系人:郑舒丽

客服电话:95511

网址:www.stock.pingan.com

(35)名称:东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长春市生态大街6666号

办公地址:吉林省长春市生态大街6666号

法定代表人:李福春

电话:0431-85096517

联系人:安岩岩

客服电话:95360

网址:www.nesc.cn

(36)名称:华融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8号

办公地址:北京市朝阳区朝阳门北大街18号中国人保寿险大厦11至18层

法定代表人:张海文

电话:010-58566100


联系人:李慧灵

客服电话:400-898-9999

网址:www.hrsec.com.cn

(37)名称:江海证券有限公司

住所:哈尔滨市香坊区赣水路56号

办公地址:哈尔滨市松北区创新三路833号

法定代表人:赵洪波

电话:0451-85863726

联系人:周俊

客服电话:956007

网址:www.jhzq.com.cn

(38)名称:天风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湖北省武汉市东湖新技术开发区关东园路2号高科大厦四楼

办公地址:湖北省武汉市武昌区中南路99号保利广场A座37楼

法定代表人:余磊

电话:027-87618882

联系人:翟璟

客服电话:95330

网址:www.tfzq.com

(39)名称:中山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住所:深圳市南山区创业路1777号海信南方大厦21、22层

办公地址:深圳市南山区创业路1777号海信南方大厦21、22层

法定代表人:吴小静

电话:0755-82570586

联系人:罗艺琳

客服电话:95329

网址:www.zszq.com

(40)名称: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北京市建国门外大街1号国贸写字楼2座27层及28层

办公地址:北京市建国门外大街1号国贸写字楼2座27层及28层


法定代表人:丁学东

联系人:杨涵宇

电话:010-65051166

客服电话:4009101166

网址:www.cicc.com.cn

(41)名称:第一创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深圳市福田区福华一路115号投行大厦20楼

办公地址:深圳市福田区福华一路115号投行大厦15-20楼

法定代表人:刘学民

电话:0755-23838750

联系人:单晶

客服电话:95358

网址:www.firstcapital.com.cn

(42)名称:华龙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甘肃省兰州市东岗西路638号兰州财富中心21楼

办公地址:甘肃省兰州市东岗西路638号兰州财富中心21楼

法定代表人:陈牧原

电话:0931-4890100

联系人:李昕田

客服电话:96668(甘肃省内),400-6898-888

网址:www.hlzqgs.com

(43)名称:弘业期货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南京市中华路50号

办公地址:南京市中华路50号

法定代表人:周剑秋

电话:025-52278866

联系人:贾国荣

客服电话:400-828-1288

网址:www.ftol.com.cn

(44)名称: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福州市湖东路268号

办公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长柳路36号

法定代表人:杨华辉

电话:021-38565547

联系人:乔琳雪

客服电话:95562

网址:www.xyzq.com.cn

(45)名称:德邦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上海市普陀区曹杨路510号南半幢9楼

办公地址:上海市福山路500号城建国际中心26楼

法定代表人:武晓春

电话:021-68761616

联系人:刘熠

客服电话:400-8888-128

网址:www.tebon.com.cn

(46)名称:中信期货有限公司

住所:深圳市福田区中心三路8号卓越时代广场(二期)北座13层1301-1305、
14层

办公地址:深圳市福田区中心三路8号卓越时代广场(二期)北座13层1301-
1305、14层

法定代表人:张皓

电话:021-60833754

联系人:刘宏莹

客服电话:400-990-8826

网址:http://www.citicsf.cn

(47)名称:中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山东省济南市经七路86号

办公地址:山东省济南市经七路86号23层

法定代表人:李峰

电话:021-20315137


联系人:许曼华

客服电话:95538

网址:www.zts.com.cn

(48)名称:万联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广州市天河区珠江东路11号18、19楼全层

办公地址:广州市天河区珠江东路11号高德置地广场F座18、19楼

法定代表人:罗钦城

电话:020-38286026

联系人:吕祥崟

客服电话:95322

网址:www.wlzq.com.cn

(49)名称:中信证券(山东)有限责任公司

住所:青岛市崂山区深圳路222号1号楼2001

办公地址:青岛市市南区东海西路28号龙翔广场1号楼东5层

法定代表人:姜晓林

电话:0532-85022026

联系人:孙秋月

客服电话:95548

网址:http://sd.citics.com

(50)名称:北京微动利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住所:北京市石景山区古城西路113号3层342

办公地址:北京市石景山区古城西路113号3层341-342室

法定代表人:季长军

电话:010-52609656

联系人:季长军

客服电话:400-188-5687

网址:www.buyforyou.com.cn

(51)名称:天相投资顾问有限公司

住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街19号富凯大厦B座701室

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街19号富凯大厦B座701


法定代表人:林义相

电话:010-66045678

联系人:谭磊

客服电话:010-66045555

网址:www.txsec.com

(52)名称:上海好买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住所:上海市虹口区欧阳路196号26号楼2楼41号

办公地址:上海市浦东南路1118号鄂尔多斯国际大厦903—906室

法定代表人:杨文斌

电话:021-36696312

联系人:高源

客服电话:400-700-9665

传真:021-68596919

网址:www.ehowbuy.com

(53)名称:上海天天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住所:上海市徐汇区龙田路190号2号楼二层

办公地址:上海市徐汇区宛平南路88号东方财富大厦

法定代表人:其实

电话:021-54509977

联系人:朱玉

客服电话:400-181-8188

网址:www.1234567.com.cn

(54)名称:北京展恒基金销售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北京市朝阳区安苑路11号西楼6层604、607

办公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安苑路15-1号邮电新闻大厦6层

法定代表人:闫振杰

电话:010-62020088

联系人:李晓芳

客服电话:400-818-8000

网址:www.myfund.com


(55)名称:蚂蚁(杭州)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住所:浙江省杭州市余杭区五常街道文一西路969号3幢5层599室

办公地址:浙江省杭州市西湖区万塘路18号黄龙时代广场B座17楼

法定代表人:祖国明

联系人:韩爱彬

客服电话:400-076-6123

公司网址:www.fund123.cn

(56)名称:深圳众禄基金销售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深圳市罗湖区笋岗街道笋西社区梨园路8号HALO广场一期四层12-13室

办公地址:广东省深圳市罗湖区梨园路物资控股置地大厦8楼

法定代表人:薛峰

电话:0755-33227950

联系人:童彩平

客服电话:400-678-8887

网址:www.zlfund.cn

(57)名称:和讯信息科技有限公司

住所:北京市朝阳区朝外大街22号1002室

办公地址:北京市朝阳区朝外大街22号泛利大厦10层

法定代表人:章知方

电话:010-85650039

联系人:刘洋

客服电话:400-920-0022

网址:licaike.hexun.com

(58)名称:北京增财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住所:北京市西城区德胜门外大街83号4层407

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南礼士路66号建威大厦12层1208号

法定代表人:罗细安

电话:010-67000988

联系人:李皓

客服电话:400-001-8811


网址: www.zcvc.com.cn

(59)名称:上海利得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住所:上海市宝山区蕴川路5475号1033室

办公地址:上海市虹口区东大名路1098号浦江国际金融广场53层

法定代表人:李兴春

电话:021-50585353

联系人:陈孜明

客服电话:400-032-5885

网址:www.leadfund.com.cn

(60)名称:浙江同花顺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住所:浙江省杭州市文二西路1号元茂大厦903室

办公地址:杭州市余杭区五常街道同顺路18号同花顺大楼

法定代表人:吴强

电话:0571-88911818

联系人:吴强

客服电话:400-877-3772

网址:www.5ifund.com

(61)名称:深圳市新兰德证券投资咨询有限公司

住所:深圳市福田区福田街道民田路178号华融大厦27层2704

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宣武门外大街28号富卓大厦16层

法定代表人:洪弘

电话:010-83363101

联系人:文雯

客服电话:400-166-1188

网址:http://8.jrj.com.cn

(62)名称:上海联泰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住所: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富特北路277号3层310室

办公地址:上海市长宁区福泉北路518号8号楼3层

法定代表人:尹彬彬

电话:021-62680166


联系人:兰敏

客服电话:4001181188

网址:www.66liantai.com

(63)名称:珠海盈米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住所:珠海市横琴新区宝华路6号105室-3491(集中办公区)

办公地址:广州市海珠区琶洲大道东1号保利国际广场南塔12楼B1201-1203

法定代表人:肖雯

电话:020-89629099

联系人:邱湘湘

客服电话:020-89629066

网址:www.yingmi.cn

(64)名称:奕丰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住所:深圳市前海深港合作区前湾一路1号A栋201室(入驻深圳市前海商务秘书
有限公司)

办公地址:深圳市南山区海德三道航天科技广场A座17楼1704室

法定代表人:TEO WEE HOWE

联系人:叶健

电话:0755-89460507,0755-89460500

客服电话:400-684-0500

网址:www.ifastps.com.cn

(65)名称:武汉市伯嘉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住所:武汉市江汉区台北一路17-19号环亚大厦B座601室

办公地址:湖北省武汉市江汉区武汉中央商务区泛海国际SOHO城(一期)第七
幢23层1号4号

法定代表人:陶捷

电话: 027-83863742

联系人:陆锋

客服电话:400-027-9899

网址:www.buyfunds.cn

(66)名称:北京汇成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住所:北京市西城区西直门外大街1号院2号楼17层19C13

办公地址:北京市海淀区中关村大街11号11层1108室

法定代表人:王伟刚

电话:010-62680527

联系人:丁向坤

客服电话:400-619-9059

网址:www.hcfunds.com

(67)名称:北京晟视天下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住所:北京市怀柔区九渡河镇黄坎村735号03室

办公地址:北京市朝阳区朝外大街甲六号万通中心D座21层

法定代表人:蒋煜

电话:400-818-8866

联系人:徐晓荣,刘聪慧

客服电话:010-58170761

网址:www.shengshiview.com.cn

(68)名称:上海基煜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住所:上海市黄浦区广东路500号30层3001单元

办公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银城中路488号太平金融大厦1503室

法定代表人:王翔

电话:021-65370077

联系人:吴鸿飞

客服电话:400-820-5369

网址:www.jiyufund.com.cn

(69)名称:北京蛋卷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住所: 北京市朝阳区创远路34号院6号楼15层1501室

办公地址:北京市朝阳区阜通东大街1号院6号楼2单元21层222507

法定代表人:钟斐斐

电话:010-61840688

联系人: 戚晓强

客服电话:400-061-8518


网址: https://danjuanapp.com

(70)名称:上海挖财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住所: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杨高南路759号18层03单元

办公地址: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杨高南路799号5楼01、02、03室

法定代表人:胡燕亮

电话:010-62680827

联系人:樊晴晴

客服电话:021-50810673

网址:www.wacaijijin.com

(71)名称:济安财富(北京)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住所:北京市朝阳区太阳宫中路16号院1号楼3层307

办公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太阳宫中路16号院1号楼3层307

法定代表人:杨健

电话:010-65309516

联系人:李海燕

客服电话:400-673-7010

网址:www.jianfortune.com

(72)名称:京东肯特瑞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住所:北京市海淀区西三旗建材城中路12号17号平房157

办公地址:北京市海淀区中关村东路66号1号楼22层2603-06

法定代表人:王苏宁

电话:13810801527

联系人:韩锦星

客服电话:400-088-8816

网址:kenterui.jd.com

(73)名称:民商基金销售(上海)有限公司

住所:上海市黄浦区北京东路666号H区(东座)6楼A31室

办公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张杨路707号生命人寿大厦32楼

法定代表人:贲惠琴

电话:021-61912426


联系人:杨一新

客服电话:021-50206003

网址:www.msftec.com

(74)名称:上海华夏财富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住所:上海市虹口区东大名路687号1幢2楼268室

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33号通泰大厦B座8层

法定代表人:毛淮平

电话:010-88066326

联系人:仲秋玥

客服电话:400-817-5666

网址:www.amcfortune.com

(75)名称:诺亚正行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住所:上海市虹口区飞虹路360弄9号3724室

办公地址:上海市杨浦区秦皇岛路32号C栋

法定代表人:汪静波

电话:021-80358236

联系人:李娟

客服电话:400-821-5399

网址:www.noah-fund.com

(76)名称:上海大智慧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住所: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杨高南路428号1号楼1102单元

办公地址: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杨高南路428号1号楼1102单元

法定代表人:申健

电话:021-20219988-35328

联系人:宋楠

客服电话:021-20292031

网址:www.wg.com.cn (未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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