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寿安保稳和6个月混合A : 国寿安保稳和6个月持有期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开放日常赎回和转换转出业务

时间:2021年05月24日 08:30:57 中财网
原标题:国寿安保稳和6个月混合A : 国寿安保稳和6个月持有期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开放日常赎回和转换转出业务的公告


国寿安保稳和6个月持有期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开放日常赎回和转换转出业务的公告
公告送出日期:2021年5月24日
1、公告基本信息
基金名称国寿安保稳和6个月持有期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基金简称国寿安保稳和6个月持有期混合
基金主代码010541
基金运作方式
契约型开放式。本基金对投资者持有的每份基金份额设置6#个月的最短持有期限。即对
于每份基金份额,最短持有期限为自基金合同生效日(对认购份额而言,下同)或基金
份额申购确认日(对申购份额而言,下同)起至基金合同生效日或基金份额申购确认日
的6个月的月度对日的前一日的期间。在最短持有期限内,基金份额不能赎回和转换转


每份基金份额的最短持有期到期日起(含当日),基金份额持有人可对该基金份额
提出赎回和转换转出申请。

基金合同生效日2020年11月24日
基金管理人名称国寿安保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名称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基金注册登记机构名称国寿安保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公告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等相关
法律法规以及《国寿安保稳和6个月持有期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国寿安保

和6个月持有期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
赎回起始日2021年5月24日
转换转出起始日2021年5月24日
下属分级基金的基金简称国寿安保稳和6个月持有期混合A 国寿安保稳和6个月持有期混合C
下属分级基金的交易代码010541 010542
该分级基金是否开放赎回、转换转出业务是是
注:本公告仅对本基金开放日常赎回和转换转出业务事项予以说明。本基金对投资者
持有的每份基金份额设置6个月的最短持有期限,即对于每份基金份额,最短持有期限为自
基金合同生效日(对认购份额而言,下同)或基金份额申购确认日(对申购份额而言,下
同)起
至基金
合同

效日或
基金
份额申购确认日的
6
个月的月度对日的前

日的期间。在
每份基金份额的最短持有期到期日前(不含当日),基金份额持有人不能对该基金份额提
出赎回和转换转出申请。

2、日常赎回、转换转出业务的办理时间
本基金对投资者持有的每份基金份额设置6#个月的最短持有期限。即对于每份基金
份额,最短持有期限为自基金合同生效日(对认购份额而言,下同)或基金份额申购确认日
(对申购份额而言,下同)起至基金合同生效日或基金份额申购确认日的6#个月的月度对
日的前一日的期间。在每份基金份额的最短持有期到期日前(不含当日),基金份额持有人
不能对该基金份额提出赎回和转换转出申请;每份基金份额的最短持有期到期日起(含当
日),基金份额持有人可对该基金份额提出赎回和转换转出申请。月度对日指某一日期在
后续日历月的对应日期,若该日后续日历月实际不存在对应日期或该对应日期为非工作日
的,则顺延至下一工作日。

本基金基金合同生效日为2020#年11月24日,对于认购份额而言,日常赎回、转换
转出起始日为2021#年5月24#日。本基金已于2021年2月23日开放日常申购、定期定额
投资及转换转入业务,对于申购、转换转入和定期定额投资的份额而言,基金份额持有人仅
可在每笔申购的基金份额最短持有期限届满后的交易时间内申请赎回和转换转出。

3# 、日常赎回业务
3.1#赎回份额限制
(1)基金份额持有人在销售机构赎回基金份额时,每次赎回申请不得低于10份基金
份额。基金份额持有人赎回时或赎回后在某一销售机构(网点)的某一交易账户内保留的
基金份额余额不足10份的,在赎回时需一次全部赎回。但各销售机构对交易账户最低份额
余额有其他规定的,以各销售机构的业务规定为准。

(2)基金管理人可在法律法规允许的情况下,调整上述规定赎回份额和最低基金份额
保留余额等数量限制。基金管理人必须在调整实施前依照《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
露办法》的有关规定在规定媒介上公告。

3.2#赎回费率
本基金在最短持有期到期日起(含当日)可以提出赎回和转换转出申请,不收取赎回
费。

3.3#其他与赎回相关的事项
(1)基金管理人可以在基金合同约定的范围内调整费率或收费方式,并最迟应于新的
费率或收费方式实施日前依照《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办法》的有关规定在规定
媒介上公告。

(2)当本基金发生大额赎回情形时,基金管理人可以采用摆动定价机制,以确保基金
估值的公平性。具体处理原则与操作规范遵循相关法律法规以及监管部门、自律规则的规
定。

(3) 基金管理人可以在不违背法律法规规定及基金合同约定且对现有基金份额持有
人无实质性不利影响的情况下根据市场情况制定基金促销计划,定期或不定期地开展基金
促销活动。在基金促销活动期间,基金管理人可以按中国证监会要求履行必要手续后,对基
金投资者适当调低基金赎回费率。

4# 、日常转换转出业务
4.1#转换费率
(1)基金转换只能在同一销售机构进行。转换的两只基金必须都是该销售机构代理的
同一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基金。投资者办理基金转换业务时,转出方的基金必须处于可赎回
状态,转入方的基金必须处于可申购状态。

(2)投资者通过本公司直销机构(包括直销中心和网上直销交易系统)办理本基金转

换业务时,基金转换费用的计算将按照本公司于2014年8月5日刊登的《国寿安保基金管理
有限公司关于直销机构开通旗下部分基金转换业务的公告》及2018年4月17日刊登的《国
寿安保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旗下基金开展直销费率优惠活动的公告》执行。

4.2#其他与转换相关的事项
(1)基金转换的业务规则:
1)基金转换业务是指投资者向本公司提出申请将其所持有的本公司管理的开放式基
金(转出基金)的全部或部分基金份额转换为本公司管理的其他开放式基金(转入基金)
的基金份额的行为。

2)转换的两只基金必须都是同一销售机构销售、同一基金管理人管理、并在同一注册
登记机构处注册登记的基金。

3)投资者可在基金开放日申请办理基金转换业务,具体办理时间与基金申购业务办
理时间相同。本公司公告暂停申购或转换时除外。

4)交易限额参见相关基金招募说明书和相关公告中对申购限额的规定。

5)投资者提出的基金转换申请,在当日交易时间结束之前可以撤销,交易时间结束后
不得撤销。

6)其他未尽规则详见《国寿安保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业务规则》。

(2)重要提示

1)本公司有权根据市场情况或法律法规变化调整上述转换的程序及有关限制,届时
本公司将在规则调整前依照《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办法》的有关规定在规定媒
介上公告。

2)投资者欲了解其他详细情况,请登录本公司网站(www.gsfunds.com.cn)或拨打
本公司客户服务电话(4009-258-258)。

3)本基金转换业务的解释权归本公司。

5、基金销售机构
(1) 投资者可以通过本公司直销中心和网上直销交易系统办理本基金的日常赎回和
转换转出业务。

1)国寿安保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直销中心
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28号院盈泰商务中心2号楼10层
直销电话:010-50850723
直销传真:010-50850777
客服电话:4009-258-258
网址:www.gsfunds.com.cn
2)国寿安保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网上直销交易系统
投资者可以通过本公司网上直销交易系统办理本基金相关业务,具体交易细则请参阅
本公司网站公告。

网上交易网址

https://e.gsfunds.com.cn/etrading/
(2)其他销售机构
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发银行股
份有限公司、南京苏宁基金销售有限公司、长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第一创业证券股份有限
公司、东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中信期货有限公司、中信证券(山东)有限责任公司、中信证
券华南股份有限公司、东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中泰证券股份
有限公司、安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东海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大同
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江苏汇林保大基金销售有限公司、信达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展恒基
金销售股份有限公司、阳光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浦领基金销售有限公司、中国银河证券
股份有限公司、北京恒天明泽基金销售有限公司、申万宏源证券有限公司、申万宏源西部证
券有限公司、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恒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华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基金管理人可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选择其他符合要求的销售机构销售本基金,
并在基金管理人网站公示。

6、其他需要提示的事项
(1) 基金管理人或基金管理人委托的登记机构应以交易时间结束前受理有效赎回申
请的当天作为赎回申请日(T# 日),在正常情况下,本基金登记机构在T+1# 日(包括该
日)内对该交易的有效性进行确认。T#日提交的有效申请,投资人应在T+2#日后(包括该
日)及时到销售网点柜台或以销售机构规定的其他方式查询申请的确认情况。

销售机构对赎回申请的受理并不代表该申请一定成功,而仅代表销售机构确实接收到
赎回申请。赎回申请的确认以登记机构的确认结果为准。对于申请的确认情况,投资人应及
时查询并妥善行使合法权利。

(2)本公告仅对本基金开放日常赎回、转换转出业务的有关事项予以说明。投资人欲
了解本基金的详细情况,请详细阅读刊登在基金管理人网站(www
.
gsfunds
.
com
.
cn)和
中国证监会基金电子披露网站(http://eid.csrc.gov.cn/fund)上的《国寿安保稳和6个月
持有期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

(3)投资者如有任何问题,可拨打本公司客户服务电话(4009-258-258)以及各销
售代理机构客户服务电话。

(4)风险提示:本公司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
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敬请投资人认真阅读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等法律文
件,并根据自身的风险承受能力选择适合自己的基金产品投资,注意基金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国寿安保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21年5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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