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泰双利A : 国泰双利债券证券投资基金更新招募说明书(2021年第二号)

时间:2021年05月24日 14:50:50 中财网

原标题:国泰双利A : 国泰双利债券证券投资基金更新招募说明书(2021年第二号)










国泰
双利
债券
证券投资基金


更新
招募说明书



20
21

























基金管理人:国泰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重要提示


国泰双利债券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
经中国证监会
2009

1

22
日证
监许可
[200
9]75
号文核准募集。

本基金
的基金合同生效日为
2009

3

11





基金管理人保证本招募说明书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本招募说明书经中国证监会核
准,但中国证监会对本基金募集的核准,并不表明其对本基金的价值和收益作出实质性判断
或保证,也不表明投资于本
基金没有风险。



本基金投资于证券市场,基金净值会因为证券市场波动等因素产生波动,投资

根据所
持有的基金份额享受基金收益,同时承担相应的投资风险。本基金投资中的风险包括:因整
体政治、经济、社会等环境因素对证券市场价格产生影响而形成的系统性风险,个别证券特
有的非系统性风险,由于基金份额持有人连续大量赎回基金产生的流动性风险,基金管理人
在基金管理实施过程中产生的积极管理风险,基金的特定风险等。

国泰
双利
债券
证券投资基
金是债券基金,风险低于股票基金、混合基金,高于货币市场基金,属于较低风险、较低收
益的品种。投资

在投
资本基金之前,请仔细阅读本基金的招募说明书和基金合同,全面认
识本基金的风险收益特征和产品特性,并充分考虑自身的风险承受能力,理性判断市场,谨
慎做出投资决策。



本基金投资于债券等固定收益类品种的比例不低于基金资产的
80%
,投资于股票
、权证

权益类品种
的比例不超过基金资产的
20%
,基金保留的
现金
或者
到期日在一年以内的政府
债券不低于基金资产净值的
5%




基金的过往业绩并不预示其未来表现。



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其他基金的业绩并不构成对本基金业绩表现的保证。

基金管理人依照
恪尽职守、诚实信用、谨慎勤勉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财
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
保证最低收益。



投资者在进行投资决策前,请仔细阅读本基金的《招募说明书》及《基金合同》
、基金
产品资料概要




本次招募说明书更新事由为基金经理变更等相关事项,更新内容截止日为
202
1

5

21
日。








重要提示
................................
................................
................................
................................
...........
1


................................
................................
................................
................................
................
2
一、绪言
................................
................................
................................
................................
...........
3
二、释义
................................
................................
................................
................................
...........
3
三、基金管理人
................................
................................
................................
...............................
7
四、基金托管人
................................
................................
................................
.............................
19
五、相关服务机构
................................
................................
................................
.........................
21
六、基金的募集
................................
................................
................................
.............................
42

、基金合同的生效
................................
................................
................................
.....................
43
八、基金份额的申购与赎回
................................
................................
................................
.........
43
九、基金的投资
................................
................................
................................
.............................
53
十、基金的业绩
................................
................................
................................
.............................
66
十一、基金的财产
................................
................................
................................
.........................
67
十二、基金资产的估值
................................
................................
................................
.................
68
十三、基金的收益与分配
................................
................................
................................
.............
74
十四、基金的费用与税收
................................
................................
................................
.............
75
十五、基金的会计与审计
................................
................................
................................
.............
77
十六、基金的信息披露
................................
................................
................................
.................
78
十七、风险揭示
................................
................................
................................
.............................
84
十八、基金合同的变更、终止与基金财产的清算
................................
................................
.....
89
十九、基金合同的内容摘要
................................
................................
................................
.........
91

十、基金托管协议的内容摘要
................................
................................
...............................
106
二十一、对基金份额持有人的服务
................................
................................
...........................
115
二十二、其他应披露的事项
................................
................................
................................
.......
115
二十三
、招募说明书存放及查阅方式
................................
................................
.......................
117
二十四、备查文件
................................
................................
................................
.......................
117

一、绪言


本招募说明书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以下简称《基金法》)、《
公开募

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以下简称《运作办法》)、《证券投资基金销售管理办法》(以
下简称《销售办法》)、《
公开募集
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以下简称《信息披
露办
法》)、《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
5

<
招募说明书的内容与格式
>

、《公开募
集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流动性风险管理规定》(以下简称“《流动性风险管理规定》”)
等有关
法律法规以及《
国泰
双利
债券
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编写。



基金管理人承诺本招募说明书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
并对其
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本基金是根据本招募说明书所载明的资料申请募集
的。本基金管理人没有委托或授权任何其他人提供未在本招募说明书中载明的信息

或对本
招募说明书作任何解释或者说明。



本招募说明书
根据本基金的基金合同编写

并经中国证监会核准。基金合同是约定基金
当事人之间权利、义务的法律文件。基金投资

自依基金合同取得基金份额

即成为基金份
额持有人和基金合同的当事人

其持有基金份额的行为本身即表明其对基金合同的承认和接


并按照《基金法》、基金合同及其他有关规定享有权利、承担义务。基金投资

欲了解
基金份额持有人的权利和义务

应详细查阅基金合同




二、释义




招募说明书
中,除非文意另有所指,下列词语或简称具有如下含义:


1

基金或本基金


国泰
双利
债券
证券投资基金


2

基金管理人:指
国泰
基金管理有限公



3

基金托管人:指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4

基金合同或本基金合同
:指

国泰
双利
债券
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及对本基金合
同的任何有效修订和补充


5

托管协议

指基金管理人与基金托管人就本基金签订之《
国泰
双利
债券
证券投资基
金托管协议》及对该
托管
协议的任何有效修订和补充


6

招募说明书

指《
国泰
双利
债券
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
及其更新



7

基金份额发售公告

指《
国泰
双利
债券
证券投资基金
基金
份额发售公告》


8

法律法规

指中国现

有效并公布实施的法律、行政法规
、规范性文件、司法解释、
行政规章
以及其他对基金合同
当事人有约束力的决定、决议、通知等


9

《基金法》:

2003

10

28
日经第十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五次会议
通过,自
2004

6

1
日起实施并经
2012

12

28
日第十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
员会第三十次会议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及颁布机关对其不时做出的修



10


销售
办法》:
指中国证监会2013年3月15日颁布、同年6月1日实施的《证券投
资基金销售管理办法》及颁布机关对其不时做出的修订


11

《信息披露办法》:指
中国证监会
2019

7

26
日颁布、同年
9

1
日实施的《公

募集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及颁布机关对其不时做出的修订


12

《运作办法》


中国证监会
2014

7

7
日颁布、同年
8

8
日实施的

公开募

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
及颁布机关对其不时做出的修订


13

《流动性风险管理规定》:指中国证监会
2017

8

31
日颁布、同年
10

1
日实
施的《公开募集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流动性风险管理规定》及颁布机关对其不时做出的修订


1
4

中国证监会

指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1
5

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

指中国人民银行和
/
或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


1
6

基金合同当事人:指受
基金合同约束,根据基金合同享有权利并承担义务的
法律主
体,包括
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和基金份额持有人


1
7

个人投资者:指年满
18
周岁,合法持有现时有效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
军人证件等有效身份证件的中国公民,以及中国证监会批准的其他可以投资基金的自然人


1
8

机构投资者:指依法可以投资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
注册登记
并存续
或经有关政府部门批准设立
并存续
的企业法人、事业法人、社会团体或其他
组织


1
9

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
:指符合
现时
有效的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可以投资于中国境内证
券市场的中国
境外的机构投资者


20

投资

:指个人投资者、机构投资者和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
以及法律法规或中国证
监会允许购买证券投资基金的其他投资人
的合称


2
1

基金份额持有人:指依基金合同

招募说明书
合法
取得基金份额的投资



2
2

基金销售业务:指
基金管理人或代销机构宣传推介基金,发售基金份额,办理基金



份额的
申购、赎回、转换、非交易过户、转托管及定期定额投资等业务


2
3

销售机构

指直销机构和代销机构


2
4

直销机构:指
国泰
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
5

代销机构

指符合《销售办法》和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其他条件,取得基金代销业务

格并与基金管理人签订了基金销售服务代理协议,代为办理基金销售业务的机构


2
6

基金销售网点

指直销机构的直销
中心
及代销机构的代销网点


2
7

注册登记业务:指基金登记、存管、过户、清算和结算业务,具体内容包括投资

基金账户的建立和管理、基金份额注册登记、基金
销售业务的
确认、清算和结算、代理发放
红利、建立并保管基金份额持有人名册等


2
8

注册登记机构:指办理注册登记业务的机构。基金的注册登记机构为
国泰
基金管理
有限公司或接受
国泰
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委托代为办理注册登记业务的机构


2
9

基金账户

指注册登记机构为投资

开立的、记录其持有的、基金管理人所管理的
基金份额余额及其变动情况的账户


30

基金交易账户:指销售机构为投资

开立的、记录投资

通过该销售机构买卖
本基
金的
基金份额变动及结余情况的账户


3
1

基金合同生效日


基金募集达到法律法规规定及基金合同规定的条件,基金管理
人向
中国证监会
办理基金备案手续完毕,并获得中国证监会书面确认的日期


3
2

基金合同终止日:指基金合同规定的基金合同终止事由出现后
,基金财产清算完毕,
清算结果报中国证监会备案并予以公告
的日期


33

基金募集期



基金份额发售之日起至发售结束之日止的期
间,最长不得超过
3
个月


3
4

存续期

指基金合同生效至终止之间的不定期期限


3
5

工作日

指上海证券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正常交易日


3
6

T



销售机构在规定时间受理
投资
人申购、赎回或其他业务
申请

工作日


3
7

T+n


指自
T
日起第
n
个工作日
(
不包含
T

)


3
8

开放日


为投资人
办理基金份额申购、赎回
或其他
业务的
工作日


3
9

交易时间:指开放日基金接受申购、赎回或其他交易的时间段


40


业务规则
》:
指《
国泰
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开放式基金业务规则》,是规范基金管理
人所管理的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注册登记方
面的业务规则,由基金管理人和投资

共同遵守


4
1

认购

指在基金募集期

,投资

申请购买基金份额的行为



4
2

申购


基金合同生效后
,投资
人根据基金合同和招募说明书的规定
申请购买基金
份额的行为


4
3

赎回


基金合同生效后,
基金份额持有人按基金合同规定的条件要求

基金份额
兑换为现金
的行为


4
4

销售服务费:指从基金资产中计提的,用于本基金市场推广、销售以及基金份额持
有人服务的费用


4
5

基金份额类别:指根据认购
/
申购费用、销售服务费用收取方式的不同将基金份额
分为不同的类别,各基金份额类别分别设置代码,
分别计
算和公告基金份额净值和基金份额
累计净值


4
6

基金转换:指基金份额持有人按照基金合同和基金管理人届时有效公告规定的条件,
申请将其持有基金管理人管理的、某一基金的基金份额转换为基金管理人管理的、且由同一
注册登记机构办理注册登记的其他基金基金份额的行为


4
7

转托管:指基金份额持有人在本基金的不同销售机构之间实施的变更所持基金份额
销售机构的操作


4
8

定期定额投资计划:指投资人通过有关销售机构提出申请,约定每期扣款日、扣款
金额及扣款方式,由销售机构于每期约定扣款日在投资人指定银行账户内自动完成扣款及基
金申购申请
的一种投资方式


4
9

巨额赎回
:指
本基金单个开放日

基金净赎回申请
(
赎回申请份额总数加上基金转
换中转出申请份额总数后扣除申购申请份额总数及基金转换中转入申请份额总数后的余额
)
超过上一
开放
日基金总份额的
10%


50



指人民币元


5
1

基金收益

指基金投资所得红利、股息、债券利息、买卖证券价差、银行存款利息

已实现的其他合法收入及因运用基金财产带来的成本和费用的节约


5
2

基金资产总值:指基金拥有的各类有价证券、银行存款本息、基金应收申购款及其
他资产的价值总和


5
3

基金资产净值

指基金资产总值减去基金负债
后的价值


5
4

基金份额净值:指计算日基金资产净值除以计算日基金份额总数


5
5

基金资产估值:指计算评估基金
资产
和负债的价值,以确定基金资产净值和基金份
额净值的过程


56

流动性受限资产:指由于法律法规、监管、合同或操作障碍等原因无法以合理价格



予以变现的资产,包括但不限于到期日在
10
个交易日以上的逆回购与银行定期存款(含协
议约定有条件提前支取的银行存款)、停牌股票、流通受限的新股及非公开发行股票、资产
支持证券、因发行人债务违约无法进行转让或交易的债券等


5
7

指定媒介


中国证监会指定的用以进行信息披露的全
国性报刊及指定互联网网站
(包括基金管理人网站、基金托管人网站、中国证监会基金电子披露网站)等媒介


5
8

不可抗力

指基金合同当事人无法预见、无法抗拒、无法避免且在基金合同由基金
管理人、基金托管人签署之日后发生的,使基金合同当事人无法全部或部分
履行
基金合同的
任何事件,包括但不限于洪水、地震及其

自然灾害、战争、骚乱、火灾、政府征用、没收、
恐怖袭击、传染病传播、
法律法规变化、突发停电或其他突发事件、证券交易所非正常暂停
或停止交易


59

基金产品资料概要:指《
国泰双利债券
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产品资料概要》及其更新





三、基金管理人


(一)
基金管理人概况


名称:国泰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住所:
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浦东大道
1200

2

225



办公地址:上海市虹口区公平路
18

8
号楼嘉昱大厦
16

-
19



成立时间:
1998

3

5



法定代表人:
邱军


注册资本:壹亿壹千万元人民币


联系人:
辛怡


联系电话:
021
-
31089000

4008888688


股本结构:


股东名称


股权比例


中国建银投资有限责任公司


60
%


意大利忠利集团


30
%


中国电力财务有限公司


10%











主要人员情况


1
、董事会成员



军,董事长,硕士研究生,高级经济师。

1993

7
月至
2002

7
月,任中国建设银
行天津市分行主任科员。

2002

7
月至
2007

10
月,任中德住房储蓄银行部门经理。

2007

10
月至
2008

8
月,任中国建设银行信用卡天津运作中心高级副经理。

2008

8
月至
2011

4
月,任中国建银投资有限责任公司高级业务经理。

2011

4
月至
2014

4
月,任
中投科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总经理。

2014

4
月至
2016

11
月,任中投发展有限责任公
司监事长、纪委书记。

2016

11
月至
2020

4
月,历任建投控股有限责任公司
总经理、
董事长、党委书记。

2020

4
月任公司党委书记。

2020

12
月起任公司董事长、法定代表
人、党委书记。



方光鹏,董事,博士研究生。

1990

8
月至
1994

9
月,任职于中国科学院应用数学
研究所。

1997

7
月至
2005

1
月,任职于中国建设银行总行。

2005

1
月至
2007

7
月,任职于中国建银投资有限责任公司,历任财会部高级副经理、股权管理部高级副经理。

2007

7
月至
2010

6
月,任浙江省国际信托投资有限公司(后更名为中投信托有限责任
公司)计划财务部总经理。

2010

6
月起至今,历任中国建银投
资有限责任公司长期股权
管理部高级业务副经理、战略发展部专职董事。其间,
2012

7
月至
2013

10
月兼任建
银饭店董事,
2013

3
月至
2014

12
月兼任宏源证券监事。

2021

3
月起任公司董事。



何雅婧,董事,硕士研究生。

2011

8
月起在中国建银投资有限责任公司工作,先后
任长期股权投资部助理业务经理、业务副经理,战略发展部业务副经理、业务经理,现任战
略发展部高级业务副经理。

2020

12
月起任公司董事。



Santo Borsellino
,董事,硕士研究生。

1994
-
1995
年在
BANK OF ITAL
Y
负责经济研究;
1995
年在
UNIVERSITY OF BOLOGNA
任金融部助理,
1995
-
1997
年在
ROLOFINANCE UNICREDITO
ITALIANO GROUP

SOFIPA SpA
任金融分析师;
1999
-
2004
年在
LEHMAN BROTHERS
INTERNATIONAL
任股票保险研究员;
2004
-
2005
年任
URWICK CAPITAL LLP
合伙人;
2005
-
2006
年在
CREDIT SUISSE
任副总裁;
2006
-
2008
年在
EURIZONCAPITAL SGR SpA
历任
研究员
/
基金
经理。

2009
-
2013
年任
GENERALI INVESTMENTS EUROPE
权益部总监。

2013
-
2019
年任
G
ENERALI
INVESTMENTS EUROPE
总经理。

2019

4
月起任
Investments & Asset Management Corporate
Governance Implementation & Institutional Relations
主管。

2013

11
月起任公司董
事。



游一冰,董事,大学本科,英国特许保险学会高级会员(
FCII
)及英国特许保险师




Ch
artered Insurer
)。

1989
年至
1994
年任中国人民保险公司总公司营业部助理经理;
1994
年至
1996
年任中国保险(欧洲)控股有限公司总裁助理;
1996
年至
1998
年任忠利保险有
限公司英国分公司再保险承保人;
1998
年至
2017
年任忠利亚洲中国地区总经理;
2002
年至
今任中意人寿保险有限公司董事;
2007
年至今任中意财产保险有限公司董事;
2007
年至
2017
年任中意财产保险有限公司总经理;
2013
年至今任中意资产管理有限公司董事;
2017
年至
今任忠利集团大中华区股东代表。

2010

6
月起任公司
董事。



戴建元,董事,大学本科,高级会计师。

1994

7
月至
1998

4
月,任福建省泉州电
业局财务科会计。

1998

4
月至
2001

3
月,任福建省电力有限公司财务部会计。

2001

3
月至
2005

8
月,任福建省厦门市电业局总会计师。

2005

8
月至今,历任中国电力
财务有限公司福建业务部主任、直属营业部副主任(主持工作、正处级)、直属营业部主任、
办公室主任、审计部主任、副总经济师、首席风险师、总风险师。

2020

12
月起任公司董
事。



周向勇,董事,硕士研究生,
25
年金融从业经历。

1996

7
月至
2004

12
月在中国
建设银行总行工作,先后任办公室科员、个人银行业务部主任科员。

2004

12
月至
2011

1
月在中国建银投资有限责任公司工作,任办公室高级业务经理、业务运营组负责人。

2011

1
月加入国泰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任总经理助理,
2012

11
月至
2016

7
月任公司副
总经理,
2016

7
月起任公司总经理及公司董事。



黄晓衡,独立董事,硕士研究生,高级经济师。

1975

7
月至
1991

6
月,在中国建
设银行江苏省分行工作,先后任职于计划处、信贷处、国际业务部,历任副处长、处长。

1991

6
月至
1993

9
月,任中
国建设银行伦敦代表处首席代表。

1993

9
月至
1994

7
月,
任中国建设银行纽约代表处首席代表。

1994

7
月至
1999

3
月,在中国建设银行总行工
作,历任国际部副总经理、资金计划部总经理、会计部总经理。

1999

3
月至
2010

1
月,
在中国国际金融有限公司工作,历任财务总监、公司管委会成员、顾问。

2010

4
月至
2012

3
月,任汉石投资管理有限公司(香港)董事总经理。

2013

8
月至
2016

1
月,任中
金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2017

3
月起任公司独立董事。



吴群,独立董事,博士研究生,高级会计师。

1986

6
月至
1999

1
月在中国财政研
究院研究生部(原财政部财政科研所研究生部)工作,历任讲师、副研究员、副主任、主任。

1991
年起兼任中国财政研究院研究生部硕士生导师。

1999

1
月至
2003

6
月在沪江德勤
北京分所工作,历任技术部
/
企业风险管理部高级经理、总监,管理咨询部总监。

2003

6
月至
2005

11
月,在中国电子产业工程有限公司工作,担任财务部总经理。

2005

11





2016

7
月在中国电子信息产业集团有限公司工作(简称“
CEC
”),历任审计部副主任、
资产部副主任(主持工作)、主任。

201
4

9
月至
2016

7
月兼任中国上市公司协会军工
委员会副会长,
2016

8
月至
2018

1
月任中国上市公司协会军工委员会顾问。

2012

3
月至
2016

7
月,担任中国电子信息产业集团有限公司总经济师。在
CEC
工作期间,至
2016

11
月,在中国电子信息产业集团有限公司所投资的境内外多个公司担任董事、监事。

2017

5
月起兼任首约科技(北京)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2020

8
月起兼任中国船舶重工集团
海洋防务与信息对抗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2017

10
月起任公司独立董事。



陈爽,独立董事,硕士研究生,高级经济师。

1992

8
月至
2001

2
月,在交通银行
工作,历任研究开发部规划开发处干部、副主任科员、主管商业银行研究员,办公室条法处
主管法律员、副处长、处长。

2001

2
月至
2019

9
月,在中国光大集团有限公司工作,
历任法律部副主任、法律部主任、董事、执行董事、副总经理、党委委员。

2002

6
月至
2007

8
月,兼任中国光大(集团)总公司法律部副主任。

2004

9
月至
2019

5
月,历
任中国光大控股有限公司执行董事、副总经理、行政总裁、首席执行官、党委书记。

2015

6
月至
2019

5
月,任中国飞机租赁集团控股有限
公司主席、执行董事。

2019

5
月至
2019

11
月,负责筹备中国光大控股有限公司下属的大湾区基金。

2019

11
月至
2020

6
月,任中集资本控股有限公司首席执行官兼总裁,中集资本(国际)有限公司董事长兼
总裁。

2020

7
月至今,任绅湾资本管理有限公司创始及执行合伙人。

2020

12
月起任公
司董事。



冯丽英,独立董事,大学本科,高级经济师。

1984

9
月至
1987

6
月,任北京第二
轻工业总公司科员。

1987

7
月至
1998

9
月,历任中国建设银行人事部劳动工资处副处
长、处长。

1998

9
月至
1999

9

,任中国国际金融有限责任公司人力资源部高级经理。

1999

9
月至
2005

9
月,任中国信达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人力资源部副总经理(总经理级)。

期间兼任中国耀华浮华玻璃有限责任公司副董事长,中国宏源证券公司监事长。

2005

9
月至
2011

2
月,任中国建设银行总行人力资源部副总经理(总经理级)。期间兼任建信基
金管理有限公司监事长。

2011

2
月至
2015

11
月,任中国建设银行养老金业务部总经
理。

2015

11
月至
2019

7
月,任建信养老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总裁。

2020

12
月起任
公司董事。



2
、监事会成员



凤玉,监事会主席,硕士研究生,高级会计师。

1994

8
月至
2006

6
月工作于中
国建设银行辽宁省分行,曾任支行副行长、部门副总经理。

2006

7
月至
2012

8
月工作



于中国建银投资有限责任公司,其中,
2007

4
月至
2008

2
月任中国投资咨询有限责任
公司财务总监。

2012

9
月至
2014

8
月任建投投资有限责任公司副总经理。

2014

9
月起先后任公司纪委书记、监事会主席。



Yezdi Phiroze Chinoy
,监事,大学本科。

1995

12
月至
2000

5
月在
Jardine Fleming
India
任公司秘书及法务。

2000

9
月至
2003

2
月,在
Dresdner Kleinwort Benson

合规部主管、公司秘书兼法务。

2003

3
月至
2008

1
月任
JP Morgan Chase India
合规
部副总经理。

2008

2
月至
2008

8
月任
Prudential Property Investment Management
Singapore
法律及合规部主管。

2008

8
月至
2014

3
月任
Allianz Global Investors
Singapore Limited
东南亚及南亚合规部主管


2014

3

17
日起任
Generali Investments
Asia Limited
首席执行官。

2016

12

1
日起任
Generali Investments Asia Limited
执行董事。

2014

12
月起任公司监事。



李箐,监事,研究生。

1997

7
月至
1997

8
月,中国电力信托投资有限公司资金部
员工。

1997

8
月至
1999

7
月,中电信实业开发总公司财务部员工。

1999

7
月至
1999

12
月,中国电力信托投资有限公司财务部员工。

2000

1
月起,在中国电力财务有限公
司工作,历任财务
部处长、主任助理、主任会计师、副主任、主任,现任审计部主任。

2020

12
月起任公司监事。



邓时锋,监事,硕士研究生。曾任职于天同证券。

2001

9
月加盟国泰基金管理有限
公司,历任行业研究员、基金经理助理,
2008

4
月至
2018

3
月任国泰金鼎价值精选混
合型证券投资基金的基金经理,
2009

5
月至
2018

3
月任国泰区位优势混合型证券投资
基金(原国泰区位优势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的基金经理,
2013

9
月至
2015

3
月任国
泰估值优势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
LOF
)的基金经理,
2015

9
月至
2018

3
月任国
泰央
企改革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的基金经理,
2019

7
月至
2020

7
月任国泰民安养老目标日

2040
三年持有期混合型基金中基金(
FOF
)的基金经理。

2019

4
月至
2020

7
月任投
资总监(
FOF
),
2020

8
月起任投资总监(权益)。

2015

8
月起任公司职工监事。



吴洪涛,监事,大学本科。曾任职于恒生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2003

7
月至
2008

1
月,任金鹰基金管理有限公司运作保障部经理。

2008

2
月加入国泰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历任信息技术部工程师、运营管理部总监助理、运营管理部副总监,现任运营管理部总监


2019

5
月起任公司职工监事。



宋凯,监事,大学本科。

2008

9
月至
2012

10
月,任毕马威华振会计师事务所上
海分所助理经理。

2012

12
月加入国泰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历任审计部总监助理、纪检监



察室副主任,现任审计部总监、风险管理部总监。

2017

3
月起任公司职工监事。



3
、高级管理人员


邱军,董事长,简历情况见董事会成员介绍。



周向勇,总经理,简历情况见董事会成员介绍。



张玮,硕士研究生,
21
年金融从业经历。

2000
年至
2004
年,在申银万国证券研究所任
分析师。

2004
年至
2007
年,在银河基金管
理有限公司历任高级研究员、基金经理。

2007
年至
2015
年在国泰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历任基金经理、研究部总监、权益投资总监等职务。

2015
年至
2019

2
月在敦和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任董事总经理。

2019

2
月加入国泰基金管
理有限公司,任公司总经理助理,
2021

3
月起担任公司副总经理。



李辉,大学本科,
21
年金融从业经历。

1997

7
月至
2000

4
月任职于上海远洋运输
公司,
2000

4
月至
2002

12
月任职于中宏人寿保险有限公司,
2003

1
月至
2005

7
月任职于海康人寿保险有限公司,
2005

7
月至
200
7

7
月任职于
AIG
集团,
2007

7
月至
2010

3
月任职于星展银行。

2010

4
月加入国泰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先后担任财富
大学负责人、总经理办公室负责人、人力资源部(财富大学)及行政管理部负责人,
2015

8
月至
2017

2
月任公司总经理助理,
2017

2
月起担任公司副总经理。



封雪梅,硕士研究生,
23
年金融从业经历。

1998

8
月至
2001

4
月任职于中国工商
银行北京分行营业部;
2001

5
月至
2006

2
月任职于大成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任高级产
品经理;
2006

3
月至
2014

12
月任职于信达澳银基金管
理有限公司,历任市场总监、
北京分公司总经理、总经理助理;
2015

1
月至
2018

7
月任职于国寿安保基金管理有限
公司,任总经理助理;
2018

7
月加入国泰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担任公司副总经理。



倪蓥,硕士研究生,
20
年金融从业经历。曾任新晨信息技术有限责任公司项目经理;
2001

3
月加入国泰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历任信息技术部总监、信息技术部兼运营管理部
总监、公司总经理助理,
2019

6
月起担任公司首席信息官。



刘国华,博士研究生,
27
年金融从业经历。曾任职于山东省国际信托投资公司、万家
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08

4
月加入国泰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先后担任产品规划部总监、
公司首席产品官、公司首席风险官,
2019

3
月起担任公司督察长。



4

本基金基金经理



1

现任基金经理


陈志华,硕士研究生,
13
年证券基金从业经历。曾任职于深圳宏景咨询、长江证券研



究所、中银基金等。

2020

9
月加入国泰基金,拟任基金经理。

2020

12
月起任国泰双利
债券证券投资基金的基金经理。




2

历任基金经理


自基金合同生效

2009

5
月,
由林勇担任基金经理

2009

6

1
日至
2009

7

15
日,由林勇、赵峰
共同
担任基金经理;自
2009

7

16
日至
2009

9

9
日,由赵
峰担任基金经理;自
2009

9

10
日至
2011

12

4

,由赵峰、范迪钊
共同
担任基金
经理;

2011

12

5
日至
2012

1

8
日,由赵峰、范迪钊、胡永青
共同
担任基金经
理;自
2012

1

9
日至
2012

2

9
日,由范迪钊、胡永青
共同
担任基金经理;

2012

2

10


2013

10

2
4

,由胡永青担任基金经理
,自
2013

10

2
5


2
020

3

1
2


吴晨担任基金经理
,自
2
020

3

1
3
日至
2
020

5

1
1

由王琳担任基
金经理
,自
2
020

5

1
2


2
020

1
2

2
4

由王琳、王维共同担任基金经理
,自
2
020

1
2

2
5


2
021

3

1
8

由王琳、王维、陈志华共同担任基金经理
,自
2
021

3

1
9


2
021

5

2
0

由王维、陈志华共同担任基金经理
,自
2
021

5

2
1
日起至
今由陈志华担任基金经理




5

投资决策委员会


本基金管理人设有公司投资决策委员会,其成员在公司高级管理人员、投研部门负责人
及业务骨干等相关人员中产生。公司总经理可以
推荐上述人员以外的投资管理相关人员担任
成员,督察长和运营体系负责人列席公司投资决策委员会会议。公司投资决策委员会主要职
责是根据有关法规和基金合同,审议并决策公司投资研究部门提出的公司整体投资策略、基
金大类资产配置原则,以及研究相关投资部门提出的重大投资建议等。



投资决策委员会成员组成如下:


主任委员:


周向勇:总经理


执行委员:


张玮:
副总经理


委员:


邓时锋:投资总监(权益)


吴向军:投资总监(海外)、国际业务部总监


胡松:投资总监(养老金)、养老金及专户投资(事业)部总监


索峰:投资总监(固收
)、绝对收益投资(事业)部负责人



孙蔚:研究部总监


6
、上述成员之间均不存在近亲属或家属关系










基金管理人的职责


1
、依法募集资金,办理或者委托经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机构代为办理基金份额的发
售、申购、赎回和登记事宜;


2
、办理基金备案手续;


3
、对所管理的不同基金财产分别管理、分别记账,进行证券投资;


4
、按照基金合同的约定确定基金收益分配方案,及时向基金份额持有人分配收益;


5
、进行基金会计核算并编制基金财务会计报告;


6
、编制
季度报告、中期报告和年度报告



7
、计算并公告基金
净值信息
,确定基金份
额申购、赎回价格;


8
、办理与基金财产管理业务活动有关的信息披露事项;


9
、按照规定召集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或配合基金托管人、基金份额持有人依法召集基
金份额持有人大会;


10
、保存基金财产管理业务活动的记录、账册、报表和其他相关资料;


11
、以基金管理人名义,代表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行使诉讼权利或者实施其他法律行为;


12
、有关法律、法规和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其他职责







基金管理人的承诺


1
、基金管理人承诺不从事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的行为,并承诺建立健全内
部控制制
度,采取有效措施,防止违反《中华人民共
和国证券法》行为的发生。



2
、基金管理人承诺不从事违反《基金法》的行为,并承诺建立健全内部控制制度,采
取有效措施,防止下列行为发生:



1
)将其固有财产或者他人财产混同于基金财产从事证券投资;



2
)不公平地对待其管理的不同基金财产;



3
)利用基金财产为基金份额持有人以外的第三人谋取利益;



4
)向基金份额持有人违规承诺收益或者承担损失;



5
)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禁止的其他行为。



3
、基金管理人承诺加强人员管理,强化职业操守,督促和约束员工遵守国家有关法律、
法规及行业规范,诚实信用、勤勉尽责,不从事以下
活动:




1
)越权或违规经营;



2
)违反基金合同或托管协议;



3
)故意损害基金份额持有人或其他基金相关机构的合法权益;



4
)在向中国证监会报送的资料中弄虚作假;



5
)拒绝、干扰、阻挠或严重影响中国证监会依法监管;



6
)玩忽职守、滥用职权,不按照规定履行职责;



7
)违反现行有效的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基金合同和中国证监会的有关规定,泄
漏在任职期间知悉的有关证券、基金的商业秘密,尚未依法公开的基金投资内容、基金投资
计划等信息,或利用该信息从事或者明示、暗示他人从事相关的交易活动;



8
)违反证券交易
场所业务规则,利用对敲、倒仓等手段操纵市场价格,扰乱市场秩
序;



9
)贬损同行,以抬高自己;



10
)以不正当手段谋求业务发展;



11
)有悖社会公德,损害证券投资基金人员形象;



12
)在公开信息披露和广告中故意含有虚假、误导、欺诈成分;



13
)其他法律、行政法规以及中国证监会禁止的行为。



4
、基金管理人承诺严格遵守基金合同的规定,并承诺建立健全内部控制制度,采取有
效措施,防止违反基金合同行为的发生。



5
、基金管理人承诺不从事其他法规规定禁止从事的行为。





)基金经理承诺


1
、依照有关法律法规和基金合
同的规定,本着谨慎的原则为基金份额持有人谋取最大
利益;


2
、不利用职务之便为自己、受雇人或任何第三者谋取利益;


3
、不泄露在任职期间知悉的有关证券、基金的商业秘密,尚未依法公开的基金投资内
容、基金投资计划等信息,且不利用该信息从事或者明示、暗示他人从事相关的交易活动;


4
、不以任何形式为其他组织或个人进行证券交易。






基金管理人的内部控制制度


1
、内部控制制度概述


基金管理人为防范和化解经营运作中面临的风险,保证经营活动的合法合规和有效开
展,制定了一系列组织机制、管
理方法、操作程序与控制措施,形成了公司
完整的内部控制



体系。该内部控制体系涵盖了内部会计控制、风险管理控制和监察稽核制度等公司运营的各
个方面,并通过相应的具体业务控制流程来严格实施。




1
)内部风险控制遵循的原则


1
)全面性原则:内部风险控制必须覆盖公司所有部门和岗位,渗透各项业务过程和业
务环节;


2
)独立性原则:公司设立独立的稽核监察部

,稽核监察部

保持高度的独立性和权
威性,负责对公司各部门内部风险控制工作进行稽核和检查;


3
)相互制约原则:公司及各部门在内部组织结构的设计上形成一种相互制约的机制,
建立不同岗位之间的制衡
体系;


4
)保持与业务
发展的同等地位原则:公司的发展必须建立在风险控制制度完善和稳固
的基础上,内部风险控制应与公司业务发展放在同等地位上;


5
)定性和定量相结合原则:建立完备风险控制指标体系,使风险控制更具客观性和操
作性。




2
)内部会计控制制度


公司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财务会计准则的要求,建立了完善的内部会计控制制度,
实现了职责分离和岗位相互制约,确保会计核算的真实、准确、完整,并保证各基金会计核
算和公司财务管理的相互独立,保护基金资产的独立、安全。




3
)风险管理控制制度


公司为有效控制管理运营中的风险,建立了一整套完整的
风险管理控制制度,其内容由
一系列的具体制度构成,主要包括:岗位分离和空间分离制度、投资管理控制制度、信息技
术控制、营销业务控制、信息披露制度、资料保全制度和独立的稽核制度、人力资源管理以
及相应的业务控制流程等。通过这些控制制度和流程,对公司面临的投资风险和管理风险进
行有效的控制。




4
)监察稽核制度


公司实行独立的监察稽核制度,通过对稽核监察部

充分授权,对公司执行国家有关法
律法规情况、以及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遵循情况和有效性进行全面的独立监察稽核,确保公
司经营的合法合规性和内部控制的有效性。



2
、基金管理人
内部控制制度要素



1
)控制环境


公司经过多年的管理实践,建立了良好的控制环境,以保证内部会计控制和管理控制的



有效实施,主要包括科学的公司治理结构、合理的组织结构和分级授权、注重诚信并关注风
险的道德观和经营理念、独立的监察稽核职能等方面。



1
)公司建立并完善了科学的治理结构,目前有
独立董事
4

。董事会下设提名及资格
审查委员会、薪酬委员会、考核委员会等专业委员会,对公司重大经营决策和发展规划进行
决策及监督;


2
)在组织结构方面,公司设立的
执行委员会、投资决策委员会、风险管理委员
会等机
构分别负责公司经营、基金投
资和风险控制等方面的决策和监督控制。同时公司各部门之间
有明确的授权分工和风险控制责任,既相互独立,又相互合作和制约,形成了合理的组织结
构、决策授权和风险控制体系;


3
)公司一贯坚持诚信为投资人服务的道德观和稳健经营的管理理念。在员工中加强职
业道德教育和风险观念,形成了诚信为本和稳健经营的企业文化;


4
)公司稽核监察部

拥有对公司任何经营活动进行独立监察稽核的权限,并对公司内
部控制措施的实施情况和有效性进行评价和提出改进建议。




2
)控制的性质和范围


1
)内部会计控制


公司建立了完善的内部会计控制,保证基金核
算和公司财务核算的独立性、全面性、真
实性和及时性。



首先,公司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有关会计制度和准则,制定了完善的公司财务制度、
基金会计制度以及会计业务控制流程,做好基金业务和公司经营的核算工作,真实、完整、
准确地记录和反映基金运作情况和公司财务状况。



其次,公司将基金会计和公司财务核算从人员上、空间上和业务活动上严格分开,保证
两者相互独立,各基金之间做到独立建账、独立核算,保证基金资产和公司资产之间、以及
各基金资产之间的相互独立性。



公司建立了严格的岗位职责分离控制、凭证与记录控制、资产接触控制、独立稽
核等制
度,确保在基金核算和公司财务管理中做到对资源的有效控制、有关功能的相互分离和各岗
位的相互监督等。



另外公司还建立了严格的财务管理制度,执行严格的预算管理和财务费用审批制度,加
强成本控制和监督。



2
)风险管理控制


公司在经营管理中建立了有效的风险管理控制体系,主要包括:



岗位分离和空间隔离制度:为保证各部门的相对独立性,公司建立了明确的岗位分离制
度;同时实行空间隔离制度,建立防火墙,充分保证信息的隔离和保密;


投资管理业务控制:通过建立完整的研究业务控制、投资决策控制、交易业务控制,完
善投资决策委员会的
投资决策职能和风险管理委员会
的风险控制职能,实行投资总监和基金
经理分级授权制度和股票池制度,进行集中交易,以及
风险管理部
对投资交易实时监控等,
加强投资管理控制,做到研究、投资、交易、风险控制的相互独立、相互制约和相互配合,
有效控制操作风险;建立了科学先进的投资风险量化评估和管理体系,控制投资业务中面临
的市场风险、集中风险、流动性风险等;建立了科学合理的投资业绩绩效评估体系,对投资
管理的风险和业绩进行及时评估和反馈;


信息技术控制:为保证信息技术系统的安全稳定,公司在硬件设备运行
维护、软件采购
维护、网络安全、
数据库管理、危机处理机制等方面均制定实施了完善的制度和控制流程;


营销业务控制:公司制定了完善的市场营销、客户开发和客户服务制度,以保证在营销
业务中对有关法律法规的遵守,以及对经营风险的有效控制;


信息披露控制和资料保全制度:公司制定了规范的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保证信息披露的
及时、准确和完整;在资料保全方面,建立了完善的信息资料保全备份系统,以及完整的会
计、统计和各种业务资料档案;


独立的监察稽核制度:稽核监察部

有权对公司各业务部门工作进行稽核检查,并保证
稽核的独立性和客观性。



3
)内部控制制度的实施


公司
风险管理委员会首先从总体上制定了公司风险控制制度,对公司面临的主要风险进
行辨识和评估,制定了风险控制原则。在风险管理委员会总体方针指导下,各部门根据各自
业务特点,对业务活动中存在的风险点进行了揭示和梳理,有针对性地建立了详细的风险控
制流程,并在实际业务中加以控制。




3
)内部控制制度实施情况检查


公司稽核监察部

在进行风险评估的基础上,对公司各业务活动中内部控制措施的实施
情况进行定期和不定期的监察稽核,重点是业务活动中风险暴露程度较高的环节,以确保公
司经营合法合规、以及内部控制制度的有效遵循。



在确保现有内
部控制制度实施情况的基础上,公司会根据新业务开展和市场变化情况,
对内部控制制度进行及时的更新和调整,以适应公司经营活动的变化。公司稽核监察部


对内部控制制度的执行情况进行监察稽核的基础上,也会重点对内部控制制度的有效性进行



评估,并提出相应改进建议。




4
)内部控制制度实施情况的报告


公司建立了有效的内部控制制度实施报告流程,各部门对于内部控制制度实施过程中出
现的失效情况须及时向公司高级管理层和稽核监察部

报告,使公司高级管理层和稽核监察


及时了解内部控制出现的问题并作出妥善处理。



稽核监察部

在对内部控
制实施情况的监察中,对发现的问题均立即向公司高级管理层
报告,并提出相应的建议,对于重大问题,则通过督察长及时向公司董事长和中国证监会报
告。同时稽核监察部

定期出具独立的监察稽核报告,直接报公司董事长和中国证监会。



3
、基金管理人内部控制制度声明书


基金管理人保证以上关于内部控制制度的披露真实、准确,并承诺基金管理人将根据市
场变化和业务发展不断完善内部控制制度,切实维护基金份额持有人的合法权益




四、基金托管人


一、基金托管人情况


(一)基本情况


名称: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
简称:中国建设银行
)


住所:北
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
25



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闹市口大街
1
号院
1
号楼


法定代表人:田国立


成立时间:
2004

09

17



组织形式: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资本:贰仟伍佰亿壹仟零玖拾柒万柒仟肆佰捌拾陆元整


存续期间:持续经营


基金托管资格批文及文号:中国证监会证监基字
[1998]12



联系人:周海新


联系电话:
(021)6063 7111


(二)主要人员情况


中国建设银行总行设资产托管业务部,下设综合处、基金市场处、证券保险资产市场处、



理财信托股权市场处、全球托管处、养老金托管处、新兴业务处、运营管理处、跨
境托管运
营处、社保及大客户服务处、托管应用系统支持处、合规监督处等
12
个职能处室,在安徽
合肥设有托管运营中心,在上海设有托管运营中心上海分中心,共有员工
300
余人。自
2007
年起,托管部连续聘请外部会计师事务所对托管业务进行内部控制审计,并已经成为常规化
的内控工作手段。



(三)基金托管业务经营情况


作为国内首批开办证券投资基金托管业务的商业银行,中国建设银行一直秉持“以客户
为中心”的经营理念,不断加强风险管理和内部控制,严格履行托管人的各项职责,切实维
护资产持有人的合法权益,为资产委托人提供高质量的托管服务
。经过多年稳步发展,中国
建设银行托管资产规模不断扩大,托管业务品种不断增加,已形成包括证券投资基金、社保
基金、保险资金、基本养老个人账户、
(R)QFII

(R)QDII
、企业年金、存托业务等产品在内
的托管业务体系,是目前国内托管业务品种最齐全的商业银行之一。截至
2020
年二季度末,
中国建设银行已托管
1000
只证券投资基金。中国建设银行专业高效的托管服务能力和业务
水平,赢得了业内的高度认同。中国建设银行先后
9
次获得《全球托管人》“中国最佳托管
银行”、
4
次获得《财资》“中国最佳次托管银行”、连续多年荣获中央国债
登记结算有限责
任公司(中债)“优秀资产托管机构”、银行间市场清算所股份有限公司(上清所)“优秀托
管银行”奖项,并在
2016
年被《环球金融》评为中国市场唯一一家“最佳托管银行”、在
2017
年及
2019
年分别荣获《亚洲银行家》“最佳托管系统实施奖”、“中国年度托管业务科
技实施奖”。



二、基金托管人的内部控制制度


(一)内部控制目标


作为基金托管人,中国建设银行严格遵守国家有关托管业务的法律法规、行业监管规章
和本行内有关管理规定,守法经营、规范运作、严格检查,确保业务的稳健运行,保证基金
财产的安全完整,确保有关信
息的真实、准确、完整、及时,保护基金份额持有人的合法权
益。



(二)内部控制组织结构


中国建设银行设有风险与内控管理委员会,负责全行风险管理与内部控制工作,对托管
业务风险控制工作进行检查指导。资产托管业务部配备了专职内控合规人员负责托管业务的
内控合规工作,具有独立行使内控合规工作职权和能力。



(三)内部控制制度及措施



资产托管业务部具备系统、完善的制度控制体系,建立了管理制度、控制制度、岗位职
责、业务操作流程,可以保证托管业务的规范操作和顺利进行;业务人员具备从业资格;业
务管理严格实行复核、审核、检查制度,授
权工作实行集中控制,业务印章按规程保管、存
放、使用,账户资料严格保管,制约机制严格有效;业务操作区专门设置,封闭管理,实施
音像监控;业务信息由专职信息披露人负责,防止泄密;业务实现自动化操作,防止人为事
故的发生,技术系统完整、独立。



三、基金托管人对基金管理人运作基金进行监督的方法和程序


(一)监督方法


依照《基金法》及其配套法规和基金合同的约定,监督所托管基金的投资运作。利用自
行开发的“新一代托管应用监督子系统”,严格按照现行法律法规以及基金合同规定,对基
金管理人运作基金的投资比例、投资范围、投资组合等情
况进行监督。在日常为基金投资运
作所提供的基金清算和核算服务环节中,对基金管理人发送的投资指令、基金管理人对各基
金费用的提取与开支情况进行检查监督。



(二)监督流程


1
、每工作日按时通过新一代托管应用监督子系统,对各基金投资运作比例控制等情况
进行监控,如发现投资异常情况,向基金管理人进行风险提示,与基金管理人进行情况核实,
督促其纠正,如有重大异常事项及时报告中国证监会。



2
、收到基金管理人的划款指令后,对指令要素等内容进行核查。



3
、通过技术或非技术手段发现基金涉嫌违规交易,电话或书面要求基金管理人进行解
释或
举证,如有必要将及时报告中国证监会。




、相关服务机构


(一)
基金份额
销售
机构


1

直销机构


序号














1


国泰基金管理有限
公司直销柜台


地址:上海市虹口区公平路
18

8
号楼嘉昱大厦
16

-
19



客户服务专线:
400
-
88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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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688

021
-
3108
9000


传真:
0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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