睿创微纳:烟台睿创微纳技术股份有限公司部分董监高集中竞价减持股份计划公告

时间:2021年05月24日 16:05:31 中财网
原标题:睿创微纳:烟台睿创微纳技术股份有限公司部分董监高集中竞价减持股份计划公告


证券代码:
688002
证券简称:
睿创微纳
公告编号:
2021
-
025





烟台睿创微纳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部分
董监高
集中
竞价
减持股份计划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全体董事及相关股东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
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董监高持股
的基本情况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烟台睿创微纳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事、副总经理赵芳彦先生持有公司
4,047,793
股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
0.91
%



董事、副总经理江斌先生直接及间接合计持有公司
3,758,833
股股份,占公
司股份总数的
0.84
%
。其中,直接持有公司
3,698,403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0.83
%

通过烟台赫几投资中心(有限合伙)间接持有公司
60,430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0.01
%



董事、副总经理王宏臣先生持有公司
618,282
股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
0.14
%



监事孙瑞山先生持有公司
421,239
股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
0.09
%



监事魏慧娟女士持有公司
296,747
股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
0.07
%




. 集中竞价
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1)
赵芳彦先生计划自本公告披露之日起
15
个交易日后的
6
个月内,在符
合上市公司董监高减持规定的前提下,通过集中竞价方式,减持不超过
1,000,000
股的公司股份,占公司股份总数的比例不超过
0.225%
,占其个人本次
减持前所持公司股份数量的比例不超过
25%
,减持价格将根据减持时的二级市场
价格确定。



(2)
江斌先生计划自本公告披露之日起
15
个交易日后的
6
个月内,在符合
上市公司董监高减持规定的前提下,通过集中竞价方式,减持不超过
900,000
股的公司股份,占公司股份总数的比例不超过
0.202
%
,占其个人本次减持前所



持公司股份数量的比例不超过
25%
,减持价格将根据减持时的二级市场价格确定。



(3)
王宏臣先生计划自本公告披露之日起
15
个交易日后的
6
个月内,在符
合上市公司董监高减持规定的前提下,通过集中竞价方式,减持不超过
150,000
股的公司股份,占公司股份总数的比例不超过
0.03
%
,占其个人本次减持前所持
公司股
份数量的比例不超过
25%
,减持价格将根据减持时的二级市场价格确定。



(4
)
孙瑞山先生计划自本公告披露之日起
15
个交易日后的
6
个月内,在符
合上市公司董监高减持规定的前提下,通过集中竞价方式,减持不超过
100,000
股的公司股份,占公司股份总数的比例不超过
0.02
%
,占其个人本次减持前所持
公司股份数量的比例不超过
25%
,减持价格将根据减持时的二级市场价格确定。



(5
)
魏慧娟女士计划自本公告披露之日起
15
个交易日后的
6
个月内,在符
合上市公司董监高减持规定的前提下,通过集中竞价方式,减持不超过
70,000
股的
公司股份,占公司股份总数的比例不超过
0.016
%
,占其个人本次减持前所
持公司股份数量的比例不超过
25%
,减持价格将根据减持时的二级市场价格确定。



若在上述减持计划实施期间公司发生派发红利、转增股本、增发新股或配股
等股本除权、除息事项,减持股份数量、股权比例将进行相应调整。






一、集中竞价减持主体的基本情况

股东名称

股东身份

持股数量(股)

持股比例

当前持股股份来源

赵芳彦

董事、监事、
高级管理人员

4,047,793

0.91%

IPO前取得:4,047,793股

江斌

董事、监事、
高级管理人员

3,698,403

0.83%

IPO前取得:3,698,403股

王宏臣

董事、监事、
高级管理人员

618,282

0.14%

IPO前取得:618,282股

孙瑞山

董事、监事、
高级管理人员

421,239

0.09%

IPO前取得:421,239股

魏慧娟

董事、监事、
高级管理人员

296,747

0.07%

IPO前取得:296,747股



注:上表中江斌先生的持股数量未包括通过烟台赫几投资中心(有限合伙)间接持有的公司
60,430 股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
0.01%。




上述
减持主体无一致行动







董监高过去12个月内减持股份情况

股东名称

减持数量
(股)

减持比例

减持期间

减持价格区间

(元/股)

前期减持计划
披露日期

赵芳彦

627,532

0.14%

2020/8/27~
2020/9/29

79.11-85.26

2020年8月3


江斌

1,199,000

0.27%

2020/8/25~
2020/11/25

78.94-89.26

2020年8月3


王宏臣

199,900

0.045%

2020/8/25~
2020/11/24

83.30-87.73

2020年8月3


孙瑞山

139,800

0.031%

2020/8/24~
2020/12/2

79.30-98.05

2020年8月3


魏慧娟

88,967

0.02%

2020/9/7~
2020/12/25

85.05-112

2020年8月3




注:上表中江斌先生的减持数量未包括通过烟台赫几投资中心(有限合伙)间接减持
的公司
19,051股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
0.004%。





二、集中竞价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股东名称

计划减持
数量(股)


计划减
持比例

减持方式

竞价交易
减持期间

减持合理
价格区间

拟减持股
份来源

拟减持
原因

赵芳彦

不超过:
1,000,000股

不超
过:
0.225%

竞价交易减
持,不超过:
1,000,000股

2021/6/16~
2021/12/10

按市场价


IPO前取


个人资
金需求

江斌

不超过:
900,000


不超
过:
0.202%

竞价交易减
持,不超过:
900,000股

2021/6/16~
2021/12/10

按市场价


IPO前取


个人资
金需求

王宏臣

不超过:

不超

竞价交易减

2021/6/16

按市场价

IPO前取

个人资




150,000


过:
0.03%

持,不超过:
150,000股


2021/12/10





金需求

孙瑞山

不超过:
100,000


不超
过:
0.02%

竞价交易减
持,不超过:
100,000股

2021/6/16~
2021/12/10

按市场价


IPO前取


个人资
金需求

魏慧娟

不超过:
70,000股

不超
过:
0.016%

竞价交易减
持,不超过:
70,000股

2021/6/16~
2021/12/10

按市场价


IPO前取


个人资
金需求









(一)相关股东是否有其他安排








(二)董监高此前对持股比例、持股数量、持股期限、减持方式、减持数量、减
持价格等是否作出承诺






赵芳彦先生、江斌先生、
孙瑞山
先生、魏慧娟女士在《烟台睿创微纳技术股
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招股说明书》中作出承诺:



1
)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十二个月内,不转让或委托他人管理本人持有
的公司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公司股份,也不由公司回购该部分股份。




2
)在担任公司董事、监事或高级管理人员期间,如实并
及时申报直接或
间接持有公司股份及其变动情况;若在任期届满前离职的,在就任时确定的任期
内和任期届满后
6
个月内,每年转让的股份不得超过本人所直接或间接持有的本
公司股份总数的
25%
,离职后半年内,不转让本人所直接或间接持有的本公司股
份。




3
)如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或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券交易
所规定或要求股份锁定期长于本承诺,则本人直接和间接所持公司股份锁定期和
限售条件自动按该等规定和要求执行。





4
)本人所持发行人股份锁定期届满后,本人减持发行人的股份时将严格
遵守法律、法规及上海证券交易所规则的规定。




5
)如以上承诺事项被证明不真实或未被遵守,则本人出售股票收益归公
司所有,本人将在五个工作日内将前述收益缴纳至公司指定账户。如因本人未履
行上述承诺事项给公司或者其他投资者造成损失的,本人将向公司或者其他投资
者依法承担赔偿责任。本人怠于承担前述责任,则公司有权在分红或支付本人其
他报酬时直接扣除相应款项。以上承诺为不可撤销之承诺,不因本人在公司职务
变更、离职等原因而影响履行。



王宏臣先生在《烟台睿创微纳技术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
板上市招股说明书》中作出承诺:



1
)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十二个月内
,不转让或委托他人管理本人直接
或间接持有的公司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公司股份,也不由公司回购该部分股份。

自所持首发前股份限售期满之日起
4
年内,每年转让的首发前股份不得超过上市
时所持公司首发前股份总数的
25%
,减持比例可以累积使用。




2
)在担任公司董事、监事或高级管理人员期间,如实并及时申报直接或
间接持有公司股份及其变动情况;若在任期届满前离职的,在就任时确定的任期
内和任期届满后
6
个月内,每年转让的股份不得超过本人所直接或间接持有的本
公司股份总数的
25%
,离职后半年内,不转让本人所直接或间接持有的本公司股
份。




3
)如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或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券交易
所规定或要求股份锁定期长于本承诺,则本人直接和间接所持公司股份锁定期和
限售条件自动按该等规定和要求执行。




4
)本人所持发行人股份锁定期届满后,本人减持发行人的股份时将严格
遵守法律、法规及上海证券交易所规则的规定。




5
)如以上承诺事项被证明不真实或未被遵守,则本人出售股票收益归公
司所有,本人将在五个工作日内将前述收益缴纳至公司指定账户。如因本人未履
行上述承诺事项给公司或者其他投资者造成损失的,本人将向公司或者其他投资
者依法承担赔偿责任。本
人怠于承担前述责任,则公司有权在分红或支付本人其



他报酬时直接扣除相应款项。以上承诺为不可撤销之承诺,不因本人在公司职务
变更、离职等原因而影响履行。






本次拟减持事项与此前已披露的承诺是否一致 √是 □否



(三)是否属于上市时未盈利的公司,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
高级管理人员拟减持首发前股份的情况 □是 √否


(四)本所要求的其他事项





三、控股股东或者实际控制人减持首发前股份


否是控股股东或者实际控制人拟减持首发前股份的情况









四、集中竞价减持计划相关风险提示

(一)减持计划
实施的不确定性风险,如计划实施的前提条件、限制性条件
以及
相关条件成就或消除的具体情形等

本次减持计划系股东根据自身资金需求等进行的减持,在减持期间内,上述
股东将根据市场情况、公司股价情况等情形决定是否实施及如何实施本次股份减
持计划。本次减持的数量和价格存在不确定性。本次股份减持计划不会对公司治
理结构及持续经营产生重大影响。




(二)减持计划实施是

可能导致上市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的风险








(三)其他风险提示


本次减持计划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
易所上市公司大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法律法
规的相关规定;公司将持续关注本次减持计划的进展情况,并按照相关规定履行
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烟台睿创微纳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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