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潮能源:新潮能源关于股东深圳市金志昌盛投资有限公司被动减持公司股份计划公告
证券代码: 600777 证券简称: 新潮能源 公告编号: 2021 - 03 6 山东新潮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股东深圳市 金志昌盛投资有限公司 被动 减持 公司 股份计划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全体董事及相关股东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 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大股东 持股的基本情况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深圳市金志昌盛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金志昌盛”) 持有 山东新潮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公司 ”或“新潮能源”) 股份 113,788,838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1.67 % ,均为无限售流通股份。 . 被动 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金志昌盛持有的 1400 万股公司股票已解除冻结,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于 2021 年 5 月 13 日申报违约处置,且拟于近期处置解冻的 1400 万股新潮能源股 票。 一、被动减持主体的基本情况 股东名称 股东身份 持股数量(股) 持股比例 当前持股股份来源 深圳市金志昌盛 投资有限公司 5%以下股东 113,788,838 1.67% 非公开发行取得: 103,042,198股 其他方式取得: 10,746,640股 上述减持主体存在一致行动人: 股东名称 持股数量(股) 持股比例 一致行动关系形成 原因 第一组 深圳市金志昌盛投资 113,788,838 1.67% 同一控制人 有限公司 深圳金志昌顺投资发 展有限公司 274,757,575 4.04% 同一控制人 合计 388,546,413 5.71% — 大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董监高过去12个月内减持股份情况 股东名称 减持数量 (股) 减持比例 减持期间 减持价格区间 (元/股) 前期减持计 划披露日期 深圳市金志昌盛 投资有限公司 6,500,000 0.10% 2020/5/9~ 2020/5/21 0-0 不适用 注:金志昌盛是在未告知公司且未进行减持预披露的情况下进行的减持,公司未知 其减持价格区间。 二、被动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股东名称 计划减持 数量(股) 计划减 持比例 减持方式 竞价交易 减持期间 减持合 理价格 区间 拟减持股 份来源 拟减 持原 因 深圳市金志 昌盛投资有 限公司 不超过: 14,000,000 股 不超过: 0.21% 竞价交易减 持,不超过: 14,000,000 股 2021/6/16~ 2021/7/31 按市场 价格 非公开发 行及资本 公积转增 股本取得 因触 发协 议约 定的 违约 条款 2021 年 5 月 13 日 , 公司 收到由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工作人员发送的《提 示履行披露义务的通知》,“由于贵公司股东深圳市金志昌盛投资有限公司未及时 履行上述业务协议和交易协议书项下的义务,深圳市金志昌盛投资有限公司的行 为已经构成违约,我司已经向【深圳市金志昌盛投资有限公司】发送了违约通知, 向【奥康投资控股有限公司】发送了履行保证责任通知。 2019 年 5 月 13 日 ,该股票质押式回购交易所质押贵公司股票已解禁,我司 行使业务协议和交易协议书中约定的融出方(债权人)的权利,通过申报违约处 置的方式处置【深圳市金志昌盛投资有限公司】所持有的标的证券。后由于标的 证券被法院冻结,处置暂时中止。现有 1400 万股新潮能源股票解冻,我司于 2021 年 5 月 13 日再次申报违约处置,且拟于近期处置解冻的 1400 万股新潮能源 股票。” 随后公司向奥康投资控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奥康控股”)、宣称代表金志 昌盛的主体及金志昌盛注册地分别致函问询。 根据公司收到的奥康控股出具的函件,“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 司基于法律法 规以及相关协议约定,报违约处置的行为,我司(奥康控股)不持异议。” 根据公司收到的落款为“深圳市金志昌盛投资有限公司”的《关于股份减持 计划的告知函》,“金志昌盛持有的 1400 万新潮能源股票已解除冻结,国金证券 股份有限公司存在申报违约处置相应新潮能源股票的意向,但目前暂无处置相应 新潮能源股票的具体安排,除上述信息外,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对接人未告知 与该事项有关的其他信息。根据上述情况,本公司所持新 潮能源 1400 万股票存 在被动减持的可能性,但具体处 置安排尚无法得知,该事项取决于国金证券股份 有限公司的相关决策。 ” (一)相关股东是否有其他安排 □ 是 √ 否 (二)大股东及董监高此前对 持股比例、持股数量、持股期限、减持方式、减持数 量、减持价格等是否作出承诺 □ 是 √ 否 (三)本所要求的其他事项 无。 三、减持计划相关风险提示 (一)减持计划实施的不确定性风险,如计划实施的前提条件、限制性条件 以及相 关条件成就或消除的具体情形等 本公告属于股东存在被动减持风险的预披露,实际减持数量、减持时间、减 持价格等存在不确定性。 (二)减持计划实施 是 否 可能 导致上市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的风险 □ 是 √ 否 (三)其他风险提示 1.在本次减持计划期间,金志昌盛应遵守《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董 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 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进行股份减持并履行信 息披露义务。 2.公司将持续关注该事项的进展,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公司指定信息 披露媒体为《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 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有关公司信息均以公司在上述指定媒 体披露信息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关注公司公告并注意投资风险。 四、备查文件 1 . 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发送的《提示履 行披露义务的通知》 。 2. 奥康投资控股有限公司出具的函件。 3 . 落款 为“深圳市金志昌盛投资有限公司”的《关于股份减持计划的告知 函》。 特此公告。 山东新潮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 年 5 月 25 日 中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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