节能国祯:回购公司股份比例达到1%暨回购进展
证券代码:300388 证券简称:节能国祯 公告编号:2021-045 中节能国祯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比例达到1%暨回购进展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中节能国祯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以集中竞价交易方 式回购公司股份方案已于2020年6月12日召开的第六届董事会第六十七次会议、 第六届监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以及于2020年6月30日召开的2020年第一次临时 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同意公司以自有资金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 并将回购股份全部用于后续实施股权激励或者员工持股计划。回购资金总额不低 于人民币15,000万元(含15,000万元),不超过人民币30,000万元(含30,000 万元),回购价格不超过人民币13.50元/股(含13.50元/股),回购实施期限为 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回购股份方案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有关本次回购股份事项 具体情况详见公司于2020年7月16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 方式回购公司股份的回购报告书》(公告编号:2020-049)。 2020年8月12日,公司首次通过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实施 了本次回购方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0年8月13日在中国证监会指定创业板 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关于首次实施回购公司股份的公告》(公告编 号:2020-057)。 2020年9月2日、2020年10月9日、2020年11月2日、2020年12月1日、2021年1 月4日、2021年2月1日、2021年3月1日、2021年4月1日、2021年5月6日,公司分 别在中国证监会指定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披露了《关于回购公司股份 进展情况的公告》。 一、 回购股份进展情况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回购股份实施细则》等相关规定,回购股份 占上市公司总股本的比例每增加1%的,应当在事实发生之日起三日内予以披露, 现将公司回购股份的进展情况公告如下: 截至2021年5月18日,公司累计通过股票回购专用账户以集中竞价方式实施 回购公司股份7,718,266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1%,最高成交价为10.8元/股,最 低成交价为7.94元/股,成交总金额为66,612,835.53元(不含手续费、印花税等 交易费用)。 截至本公告披露前一交易日(2021年5月24日),公司累计通过股票回购专 用账户以集中竞价方式实施回购公司股份11,451,834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64%, 最高成交价为10.8元/股,最低成交价为7.94元/股,成交总金额为97,596,265.25 元(不含手续费、印花税等交易费用)。 本次回购符合公司回购股份方案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 二、其他说明 (一)公司首次回购股份的时间、回购股份的数量及集中竞价交易的委托时 段符合《实施细则》第十七条、十八条、十九条的相关规定。 1、公司未在下列期间内回购公司股份: (1)公司定期报告、业绩预告或者业绩快报公告前十个交易日内; (2)自可能对本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重大影响的重大事项发生之日或者 在决策过程中,至依法披露后两个交易日内; (3)中国证监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情形。 2、公司首次回购股份事实发生之日(2020年8月12日)前五个交易日公司股 票累计成交量为69,104,800股。公司每五个交易日回购股份的数量未超过公司首 次回购股份事实发生之日前五个交易日公司股票累计成交量的25%(即 17,276,200股)。 3、公司未在以下交易时间进行回购股份的委托: (1)开盘集合竞价; (2)收盘前半小时内; (3)股票价格无涨跌幅限制。 公司回购股份的价格未达到公司股票当日交易涨幅限制的价格。 (二)公司后续将根据市场情况在回购期限内继续实施本次回购计划,并按 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中节能国祯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一年五月二十五日 中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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